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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神皇-第5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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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攻打黑奴城的秦家子弟,也有最初留守在千叶帝国一些城池的秦家子弟。

    更有落情岛之人与刀剑圣宗之人。

    叶清岚,罗立,严龙他们这些人都已经与秦天汇聚在了一起。

    众人相见心里都是说不出的高兴。

    同时,心里也很是难过,去攻打黑奴城八十万秦家子弟,最终活着回来的只有这二十余万,秦家人怎么能不伤心?

    他们很想再杀回黑奴城,可这样做将会害了更多人,于是他们忍下了。

    秦天能活着回来,叶清岚很是高兴,他们现在处境堪忧,但能与秦天在一起就是叶清岚认为最幸福的事情,其它任何东西都是无法代替的。

    一些秦家的长老还有落情岛长老、刀剑圣宗的冯长老,都围坐在一起,他们在商议着下一步的事情。

    很显然通过这次的事情,他们暂时放弃了再攻打黑奴城的计划,还有报复千叶帝国势力的心思,那是以后要做的,现在就是要想着办法,如何更好的强大自己。

    而作为所有人的主心骨,他们认为秦天强大了,他们才有足够的希望,这也是秦天心中所想,于是本就打算重踏天绝之地的秦天,更加坚定了这个目标,他要去天绝之地,一定要尽快领悟真正圆满的天地天道。

    之后,又商议了秦天离开后,家族的事情之后,五天之后秦天出发了,独自一人上路。

    同时,在最后离开的一夜,秦天也与叶清岚真正的成为了夫妻。

    他也看到了叶清岚那倾国倾城,仙女难比的容貌,美,已经无法形容他的妻子,竟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正是应了那句,此女哪是人间有,怕是九天亦难寻!

    秦天离开。叶清岚与秦家人自然是想派些人与秦天同去的,可秦天没有答应,虽然他现在相当于废人,很多事情可能都不如普通人做的好,但是他必须有一颗强大的心。

    身体可以弱,心必须要强!

    他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步的走到天绝之地,哪怕再苦、再难,只要不死,他就不会放弃。

    人必须要有一种执念!

    依然是身着那白如雪的长衫,没有修为的秦天,更加的质朴,透着一种自然的气质,这一切都源于他的本身,而非是因为拥有强大修为所带来的。

    一个人走过森林,跨过高山,越过河流,就是没有选择走官道,虽然路难走了些,时间要久了些,可就是这样,秦天走了很远很远。

    一步一趋,步旅从蹒跚变得轻快,时间一晃过去了三个多月过去。

    在这三个月中,秦天没有进入任何一座城池,都是绕行,但其间也不乏能在野外看到许多人,这些人有富有穷,富人自然无需秦天的帮助,但更多的还是穷人,对于这些满是饥苦的人,秦天毫不怜惜自己的身上之物,都是统统的施舍给了他们。而对于每一次秦天的施舍,那些穷人都是极为感激,感激这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在心里默默的祝福他,希望秦天好人自有好报。

    一路上秦天做了许多好事,渐渐的,他现在的双臂越来越加灵活,没过多久就已经恢复了正常。

    充满了力量!

    而且在这种长途跋涉中,秦天的身体亦是得到了极大的锻炼,他就是一个普通人,在行走中,奔跑中,身体变得强壮,甚至是可以在一些野兽的口中救下那误入山中的人。

    神刃使的出神入化,那神刃九式早就烂熟于心。

    路上救过人,但从来没有被人救过。

    捕过鱼,杀过野兽,也杀过人,是那些拦路的强盗。

    对于每一次的不同的经历,秦天都会有一种全新的感悟。

    天地万物都是由这微小的,容易让忽视的事物组成。

    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它却是实实在在的在改变着秦天,让秦天变得越来越强,越来越加自信。

    那种从骨子中透出的自信,与实力无关,只是心变得更加强大了。

    ······

    春风,夏雨,秋霜,冬雪。

    一年时间匆匆而过。

    一路上秦天经成了四季变化,感受了人间冷暖,自然的交替,每一番景象,都是他昔日不曾感受到的,虽然这一切他都知道,却没有现在这般感受之深。

    而这一切都在使他变得强大!

    一处宽达三丈的河流,秦天只凭自己的本能,便是可以从容越过。

    奔跑起来如同豹子,暴发的瞬间比豹子还要快。像是流星划过夜空,只是瞬间之事。

    他可以用拳头便可轰碎巨石,将碎石攥成粉沫。

    单人单剑经过荒地,只凭那一手出色的剑法,灵动的身法,便是杀掉不知道多少野兽,其中甚至不乏一些圣兽。

    这些圣兽固然没有多强,可也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秦天在用他的努力,在用他那颗强大的心,来强大着他自己。

    在他心中就没有放弃一词,只懂得努力、坚持。

    就是这样的个性,奠定秦天能成为不世强者的征程。

    有时饿了几天都没有半天吃到东西,特别是到了冬季,他只有以捕鱼为食,渴了便吃那茫茫无际的白雪。

    茫茫雪原中,无处休息,他便只穿着薄薄的衣服,躺在雪中,忍受着那刺骨的寒意,他被冻的瑟瑟发抖,但他的信念不曾有过一丝动摇。

    他在用他顽强的毅志坚持着,就这样一过就是一月这久,渐渐的对于寒冷,他似是麻木了,甚至是有一种错觉。躺在雪中的那一刻,他仿佛与雪容在了一起,他就是雪,雪就是他,又如何会冷?

    以前在冰水中捕鱼很是困难,但现在对于秦天来说,变得容易了许多。冰面上,他用神刃挖开冰,纵身一跳,钻入那冰寒刺骨的冰水之中,迅带灵动的追着那惊慌而逃的鱼群,在那一刻,他完全不知道寒冷,他又感觉到他似是与冰水融合了,不分你我。

    连那河流中的鱼儿,都是无法逃脱他的追捕,在水中他比鱼儿还要快,还要灵动。

    他感悟了太多,太多。季节交替,景物变化,人间冷暖,生离死别。

    与人交流,明白世间诸多道理。

    与物交流,懂得世间万物存在真义。

    只是一切还不是那般的清晰,有些朦朦胧胧的感觉。像是空气一样,知道存在,却是看不见,更抓不着。

    但,渐渐的,他似是都懂得与野兽进行交流,虽然不能直接对话,可他能感受到野兽那种情绪的变化。

    一切都在潜移默化的改着秦天。

    ······

    物转星移,日月交替。

    转眼间,两年时间过去。

    距离天绝之地越来越近,秦天忽然间发现,他去天绝之地的欲。望竟是那般弱。不是有了放弃的想法,只是突然间秦天觉得没有了要去的必要。

    他现在所感悟到的这一切,不正是天地间有的吗?换句话说,这正是天地天道其中所包含的吗?

    这两年中,白天赶路,捕食,晚上打坐冥想,观察星辰明月,听着那昆虫嗡鸣。

    这一切都是在感悟天地天道,而且进步极大,他对天地天道有了极深的感悟。

    两年时间过去,秦天的容貌没有大的改变,更加意气风发,只是看上去他更加成熟,更加稳重。

    ······

    夜晚,林间树干下,秦天独自一人,静静盘坐在那里。

    他没有做任何防护措失,更没有去警惕林中会突然间钻出的野兽。

    三年了,他已经习惯了这一切,而除了前两年中遭到过野兽的袭击,之后这一年中,就算是有野兽看到他也没有攻击了他的意思。

    “三年了,竟是这般匆匆过去,而我秦天却是明白了太多。天地天道,无外乎包含天地,但更有世人,更有那世间的一切。我现在终于明白,终于看透一切。”

    “如何才能真正领悟天地天道,就要亲身经历,亲身感悟,才是可以。而现在我更加明白,所谓领悟天地天道,其实是错的,那样做只是违背天地本意,真正要做到拥有天地天道之力,是要将自己与天地融合,把自己当成是天地中的一部分,只有自己融入了,才能更加的了解天地中所包含的一切。就像水中的鱼儿,它们能够在水中灵动游走,就是它们把自己融入了其中。同样它们也改变着自己所生存的环境。在水中,任何陆地上的生物想要对付他们都很困难,因为它们融入其中,掌握了在水中生存的方式。而我只有将自己融入天地万物之中,才能如那鱼儿一般。”

    经历了三年的磨砺,秦天终于彻底想明白了这一切。

    然而,他依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中多了些什么,却是在他心思涌起时,本是坐在树下的秦天,瞬息之间就在千丈之外。

    “天地境,我秦天终于达到了天地境。”

    秦天没有太大的激动,很快就平复了心情,而他转眼间就又回到了树干旁。

    此时秦天的移动,已经无法用快行容,仿佛他要去哪里,就只是瞬间之事。

    当然,秦天清楚,他现在还无法真正做到那样,他现在只是天地境一重修为,只有不断提升修为,才能做到那样,但这一切都是需要与天地更好的融合。

    他已经初窥门径,相信后面的路不会太难了。

    当他达到天地境圆满之时,那么他便是真正的与天地融合了。

    “三年了,该回家了!”

    离天三年时间,秦天对族人极为想念,对叶清岚更是如此。

    “清岚,你们过的还好吗?”

第1019章 村中美人() 
第一千零一十九章村中美人

    三年时间,秦天吃了太多的苦,变化倒不是很大。

    他的个性还是那样,对待朋友、对待亲人、对待一切世间的百姓都是一样。

    这一路上经历了这么多,现在终于要回家了,秦天难免的有些激动。

    但是现在自己的族人在哪儿?自己的妻子又在哪儿?

    他都是一无所知。

    “看来只有先回三年前离开的那片森林了。”

    秦天心思一动,人影穿梭,这一次回去,他依然没有去走城池,还是从城外之路绕行,但现在的速度可是快了太多,万倍不止,按照现在的情况,只需要五六天时间便可到达。

    ······

    三年时间中,黑奴城少城主上官凌真正的接任了黑奴城城主之位,而且得到那黑奴城一位老者的倾力传承,修为突飞猛进。

    而现在的千叶帝国叫已经成了黑奴城的,千叶帝国的各大势力要么归顺,要么被灭。

    你看那城中一队队巡逻的护卫,不正是穿着黑奴城特有的服饰吗?

    黑奴城在一年半前就已经统治了千叶帝国,在这一年半的统治当中,百姓们可谓是苦不堪言。

    征收的赋税加重不说,黑奴城的统治者显然是没有把他们当人看,就在一年前,因为黑奴城主现任城主上官凌要在千叶城内修炼一座占地很大的竞技场,便是开始强行征工。

    凡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必须参加,而且分文不给,事做的不好了,就要挨鞭刑,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了其间。

    竞技场终于建成了,因为人气火爆,于是千叶帝国几乎是各大一线城池全部要修炼竞技场,于是黑奴城又开始征工,这可就苦了百姓们了。

    在这种被压迫的氛围下,百姓们终于是想起了昔日,他们为秦家重建楼阁之时的情景,那是什么样的待遇,现在又是什么样的待遇,两者一相对比,让他们死的心都有了。

    当然,他们也清楚,那时候的秦天是为了收笼人心才那样做的。

    这时,就不禁有人开始咒骂了,为什么统治者都是一个德行,他们为什么就不能替我们这些百姓想想?

    当然,怨恨归怨恨,该做的事情,还是一件都不能差,否则连抱怨都没有办法了。

    可以说,现在千叶帝国的百姓对任何统治者都不抱有任何希望了。

    ······

    千叶帝国皇宫大殿之中,上官凌像是国主一样坐在那张黄金打造的大椅上,双手伸向两侧搭在上面。

    年纪不大,人也算是英俊,倒是有那么一股子上位者的气势,只是他的眼中总是透着一股子邪气,那种俯视众生的不屑之意显露无疑。

    “其它城池的竞技场建的如何了?”

    一名黑奴城的长老,站在大殿下方,听到上官凌的问话,急忙回道:“回城主,最多再有两个月时间,便可以全部完工。”

    “什么两个月?怎么要这么久?”上官凌一听这话便是怒了。

    “回城主,我们这次的工程极大,千叶帝国境内的工人不足,所以······”回话的人没在继续说下去,有些害怕。

    上官凌道:“工人不足是什么意思?”

    “回城主,因为在建竞技场时,我们打死了很多年轻的工人,造成百姓们不满,有许多百姓都是借故离开,之后便没有再回来,这一年多时间,千叶帝国内的百姓越来越少了,几乎能走掉的年轻人,都走了。我们实在是无计可施。”

    “年轻人走了,不是还有那些老人吗?把他们征来,必须在一个月内将所有的竞技场全部建好!”上官凌下了最后的命令。

    那人回话的长老虽然有些质疑,这样可能会引起祸端,但也是不得不执行。

    他准备离开,去安排此事,这时上官凌叫住了他,突然问道:“对了,查了这么久了,还没有查到霸武和秦天他们的下落吗?”

    对于霸武和秦天,上官凌可是恨极了,如果抓到两人,一定要让他们在竞技场中撕杀一番,让他们好好尝尝得罪自己的滋味,只是可惜,三年时间过去了,居然一点消息都没有。

    他们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回城主,我们一直在派人寻找,不过暂时还没有发现他们的踪迹。”

    “报!”

    就在这名黑奴城长老话音刚落,大殿外传来一声清亮的大喝声。

    随即一名黑奴城护卫进入大殿之中。

    “禀城主,我们的人传信回来,在千叶帝国边境一处城池外发现秦家人活动的踪迹。”

    “哦!”上官凌一喜道:“可能确认?”

    黑奴城护卫道:“据信中所说,他们发现了一名女子,长得很像是千叶帝国第一美人叶清岚,不过,是否真是叶清岚,他们也无法确认。”

    “为何?”

    那黑奴城护卫,脸色一暗,有些吞吞吐吐的道:“那个女人她有孩子!”

    黑奴城的人都知道上官凌喜欢叶清岚,早在派人出去寻找秦天他们时,就是下了命令,其他人可以就地杀死,就算秦天如何反抗都可以杀,惟独叶清岚他们要留活口,而且不能伤着。

    上官凌对叶清岚没有多大的爱意,只是那种占有欲,他黑奴城堂堂城主要得到的女人,岂能让她跑了,他就是想看看,叶清岚被他压在身下时的反应。

    想到那种场面,上官凌就是心中无比的惬意。

    现在,突然间听到黑奴城护卫这样说,上官凌心猛的一紧,随即便是大怒。

    如果黑奴城护卫所说的女人不是叶清岚也就罢了,如果是······

    上官凌拳头握的紧紧的,那孩子必需得死,叶清岚也一定要抓回来。

    “传我命令,暂时不要打草惊蛇,一定要真正确认了对方的身份再说。”上官凌气归气,但是自从当上黑奴城城主后,他整个人遇事冷静多了。

    “是!”

    “等等!”上官凌叫住了黑奴城护卫,似在考虑什么,隔了一会儿才是说道:“本城主带人亲自前去。”

    ······

    在千叶帝国边境有一处名为丰宁城的城池,在丰宁城的旁边有一个林家村。

    小村子不大,只有两百多户人家。民风淳朴,善良。

    “小岚,回来了。”

    在村口,一个妇人跟着一个他们林家村公认的美人打着招呼。

    村里人不知道小岚的真实名字,只是知道她是在两年多前来才来到这里的,那时她的孩子快要出生了,就在是这个村子生下的。

    生的还是个男孩儿,小家伙现在已经两岁多了,长得甚是可人,那肉嘟嘟的小脸,引得村里人不知道多少人想掐一下。

    再看看自己的孩子,村里不少父母都是感叹,人比人气死人啊,人家生的孩子怎么就那么好呢?

    当然,当他们看到自己的模样时,也就不再感叹了,谁让自己长的丑呢,看看人家小岚那模样,简直跟仙女似的。

    同样,不难想象,这孩子的父亲也一定是个英俊的人了。

    只是这个叫小岚的女子来到林家村两年多了,他们还一次都没有见过孩子的父亲,他们一度在想,小岚或许是被人家给抛弃了的女人。

    所以,村里人对这个叫小岚的女子特别照顾。

    每一次进城时,都会或多或少的帮她带些东西。

    “哟,看这小家伙乐的,这个甜啊。”妇人极为宠溺的在小岚怀中的小家伙脸蛋上掐一下,很轻,几乎是摸,这样可爱的小家伙,她们可是舍不得给弄疼了。

    “吃什么呢,念君,来张开嘴,让奶奶看看。”妇人逗着小家伙。

    小家伙有一个很好听,也是很有深意的名字,叫念君。

    “嘎嘎。”被妇人一逗,小念君笑的更开心了,嘎嘎的笑的不停。

    “好了,秦儿,快告诉奶奶你吃什么呢?”小岚从不叫念君这个名字,她只叫自己她秦儿。

    “香香。”小家伙伸出两只小手比划着,太可爱了。

    小家伙的动作惹得妇人一笑,刚要逗小家伙,这时却是村里的一个年轻小伙子从村外匆匆跑了回来。

    “发生什么事情,娃?”妇人急忙问道,看把这个孩子急的。

    “好像出···出大事了,我看到有大批身着黑衣的人再向我们林家村赶来,小岚姐你们先聊着,我得去告诉村长了。”

    小伙子说完就跑进了村,妇人急忙道:“小岚,你快抱着孩子回家吧,现在外面不太平,这些人说不定是什么坏人,你这模样要是让他们看见了,就麻烦了。快走吧。”

    说着,她扶着小岚急忙向村里跑去。

    而叫小岚的女子也是脸色一变,想不到他们终于找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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