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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文化不高,虽然有着高中文化,但是在这个部队里的,哪个不是精英?更别说大家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每天都如同海绵一样,不断地吸收与学习着新知识。
他当然也不例外,在训练之余,利用可以利用的时间来学习,当年高考都没有那么拼命。
刚开始进入这个部队的时候,他是冲着高额的补贴来的,只是,在这个部队里呆久了,虽然这里的训练惨无人道,不过,他慢慢地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喜欢上了这里的人。
甚至为了能更能更多的补贴,他比平常更加努力。
然后就是出任务。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他吐了,甚至那一天晚上,整个晚上都在做恶梦。第二次好一些,第三次,他已经面无表情了。
队长说他是天生做这一块的料。
然而他并不是天生就做这个的,若是可以选择,他只想做一个平平常常的普通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整天接这种在刀口上舔血的任务。
风霖清不记得接了多少趟任务了,直到队长瞧着他不怎么对劲,给他放了假。而恰逢这时,家里人给他来信,说全家都到s市做生意了,让他休假就去s市去找他们。
他一看写信的时间,三个月前。
于是,他立即就收拾东西,坐着火车到来了s市。
小妹风清清来接他的。
一年多的时间不久,小妹风清清好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变的更加的自信,也更加地好看了。不仅是清清变了,家里人也变了。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全家竟然跑过来s市这一边做生意,就像他从前想像不到他竟然进入特种部队,成为特种部队的精英一样。
这一切,太不可思议了。
风霖清看着家里人虽然忙碌,但是却充满干劲的样子,心里忽然有些茫然。
他去部队的初衷是想用自己的补贴让家里人过的更好,然而现在家里人不需要他的补贴就能过的很好了。那么,他还在部队做什么?
然而他没有时间想这事,因为,他从二弟的嘴里知道考上大学的陈安志竟然跟清清退婚了!他怒不可遏,恨不得立马就坐车去陈安志的学校里,将他拎出来,暴打一顿,然而多年的训练之下,他还是控制了心中怒气。
还好,不到一天的时间,他就听到了小妹说陈安志在半路拦截他。
天助他也,还省了一些路费。
于是,在家里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他偷偷地去教训了一顿陈安志。部队的训练不仅让他懂的如何杀人,还让他懂的了如何打人而不将人打死。
他将陈安志打了连他妈都不认识,威胁一顿,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还从来没有人欺负了他们风家的人还能好好的。
这个陈安志,先前看着就是一个好的,结果,才考上大学,甚至还没有入学,就变了一副嘴脸。他们家这几年的钱和财都喂狗了。
打完陈安志那一天晚上,他神清气爽,就连笑容,都比平常多了几分。
清清感觉很是敏锐,一看他这样,肯定猜出来他做了什么,不过,清清没有问,他也没有说。
在他离家,准备往返部队那天晚上,清清来了他房间,反复叮嘱他出任务时要非常非常小心,非常非常谨慎。
他什么也没有问,只是应了。因为就算妹妹不说,他也会小心的,不过,既然妹妹说了,那他更加小心便是了。
他一向宠爱清清,清清说什么,他就听什么。
却没有想到,抱着这种想法,竟然救了他的腿。
他无法想象若是当时他不够小心而被那子弹给击中,他的下场会怎么样?
他的腿应该废了吧,然后退役。
他进来的时候,是因为钱,然而这么久下来,他早就被部队产生了深厚的感情。特别是上次回家看了家里之外,他想清楚了自己需要些什么。
若是此时因为伤痛而退役,他想,他会疯了的,然而幸运的是,这一切没有发生。
风霖清无比庆幸自己当时听了风清的话,小心小心再小心。
十几年的时间转眼而过,风霖清好像比以前更加冷漠了,然而身上的气势却是没有前几年那么强,反而收敛了许多。
他也由一个普通的特种部队的队员成长成长为“孤狼”的队长。
军衔也升了好几级。
“大哥,你现在这样子好!匪气没有以前那么重了。以前,我们都以为你是一个土匪头子。”风清清开玩笑地说道。
若不是知道大哥去当兵,若不是大哥每年都从部队那里寄钱回来,她真的以为大哥去当土匪或者去做雇佣兵了。
身上的匪气那么重。
风霖清没有笑,只是淡淡地看眼风清清,伸手抱过她怀里的秋秋,说:“都是当妈的人了,还那么不着调。”
风清清第二胎生了个女儿,因为是秋天出生,所以小名叫秋秋。
秋秋小朋友可是一点也不怕生,乖乖地窝在大舅舅的怀里。
“大哥,你还打算在部队里吗?”风清清试探地问道。这一世的生活太过于美满了,她已经不太记得上辈子的事情了。
不过,上辈子大哥因为伤痛退役而郁郁寡欢的事她还是记得的。
风霖清点了点头,说:“当然是在部队了。在部队那么多年,我早就把部队当成自己的家,已经无法适应外面的世界了。”
风清清点头,表示理解,而后问道:“那你的终身大事怎么办?”
二哥和敏瑾牵手了,大哥的老婆还没有着落呢。
“这事急不得。男人先立业,再成家。”风霖清眉头一皱,说道。
风清清:……
她简直为了两位哥哥的婚姻操碎了心!
然而等风瑞清结婚后不久,风霖清忽然带了一个年轻漂亮的穿着军装的女孩子回来。
其实说是女孩子也不是很合适,这个叫霍连的女人也已经有三十岁了。
这顿时像是一颗炸弹一样,风家的人几乎都炸开了。
在风霖清那里探听不到什么消息,风家人只能从霍连入手。
这个看着英姿飒爽的霍连笑起来却是非常地温柔,她嘴角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听到众人的问话,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是我看先上队长的,也是我主动追他的。”
说完,她的脸还红了一下。
她人长的好看,家世也非常地好,从医科大学毕业成为军医的那一刻,追她的人从来没有少过,不过,她一个也没有看上。
所以,一直蹉跎到现在。
偏偏她还不肯放低要求。
她以为这一辈子就这样了,将自己的生命完全奉献给党和国家,谁知,在一次任务中,她结识了风霖清。
一见钟情。
她父母,她家人,她朋友都不能理解她怎么看上这个冷冰冰的穷小子,虽然这个穷小子是大队长。
她也解释,反正是看对眼了。
于是便主动出击。
没有想到,特种大队的队长冷冰冰的,整个板着一张死人脸,还挺好追的。
追到手之后,她才发现,她真的捡到宝了。
除了陪伴她的时间少一些,在其它方面,队长是无可挑剔的。洗衣做饭等等,无一不擅长。
风清清哗然。
竟然是女追男!她还以为是冷漠大哥亲自追的女朋友呢。
大哥这运气,也真是好到爆。
只是,到了四十岁的时候,风霖清竟然退役了。除了体力方面的原因之外,他的伤痛复发,也不适合在队里发展了,他又不想做文职,只能退役了。
风霖清刚退役那一阵,风清清非常担心,担心自己的大哥像上辈子那样郁郁寡欢。
然而她白担心了。
风霖清适应非常地好,甚至自己开了一家安保公司。
退役后的风霖清,脸上的笑容比以前多了许多。
看到这情况,风清清也心安了。
不管怎么样,大哥不像上辈子那样郁郁寡欢就好。
第138章 风清清和余允辰番外()
风清清大学毕业就和余允辰结婚了。
无它,她怀孕了。
只不过是初尝禁果,她竟然一次中奖,运气简直好到爆。
余允辰得知消息的当天晚上,兴奋地差点就跳了起来,第二天早上,自己亲自驾驶着直升机到s市将风家人全部接到京城来商量婚事。
还好,风清清已经毕业了,若不然,她能郁闷死。因为她打算研究生毕业之后再跟余允辰结婚的。
不过,小宝贝到来的太忽然了,也太惊喜了。
而她,是不可能打掉小宝贝的。上辈子花费那么多心思调理就是想要一个小宝贝,这辈子不需要受那么多的苦头去调养就有孩子了,她当然欢喜的不成。
风清清和余允辰的婚礼在一个月之后举行,虽然有些仓促,不过,余家早就在准备了,所以,婚礼还是顺利举行,他们两个的婚礼不是很盛大,但是却是非常地温馨。
这一次,风清清是带着全家人的祝福,嫁给了余允辰!
婚后,为了适应余家的生活,风清清非常地努力。好在,崔明珠虽然面冷了一些,不过,自风清清成了余允辰的妻子之后,崔明珠对风清清好了许多,有了崔明珠和章凤林的帮助,风清清很快就适应了余家的生活。
婚后第六个月,风清清生下了余允辰长子——余清然,小名夏夏。
因为他是夏天出生,风清清和余允辰又是在夏天相恋,所以,风清清将他的小名取为夏夏。
已经成为妻奴的余允辰,便取了风清清的清字做夏夏的大名。余清然和余允辰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五官和余允辰肖nbsp; 风清清很是郁闷,她辛苦怀胎了十个月,儿子却是一点也不像她!不过,这郁闷很快就被喜悦所取代。她一向喜欢小孩子,现在,终于有了自己的儿子。
出了月子之后,风清清继续去上学。大四那一年,她就被保送了本校的研究生,古汉语专业。她怀着孩子继续读研究后,直到出了月子之后再继续学业。两年后,风清清研究生毕业,得到了留在本校工作的机会。
只不过,风清清选择了回到了s市工作。
京大虽然好,但是余允辰的事业主要是集中在s市,而且,余允辰等了她好多年了,她一上学,余允辰就搬回京城工作,她一放寒暑假,余允辰就回s市工作。
余允辰已经两头跑了很多年。而她,不能再让他跑下去了。
余允辰一个高兴,就捐赠了一个亿建设s大。他老婆要去那里工作,那里的环境不能太差。
风清清也安下做文字研究。
后来,在风清清的提醒下,余允辰加快速度研发电脑软件、新能源应用以及手机等等的研发进程。余家甚至将每一年所得的利润的30%拿来做技术研究,这让余氏集团一直走在世界科技的前列。
风清清进入大学工作的第二年,又怀上孩子。
刚得知风清清怀上孩子的第一时间,余允辰便说:“这一次一定是个贴心的小棉袄。一定是的。”
余下那几个月,余允辰一有空就摸着风清清的肚子,一边小声叫着闺女。
念叨久了,风清清都几乎要怀疑自己怀的是女儿了。
然而让余允辰失望的是,第二胎仍然是儿子。因为是冬天出生,所以,风清清的二儿子取名为余冬阳,小名冬冬。
虽然有些失望,但是余允辰还是很欢喜儿子的到来。等看到儿子的五官之后,余允辰一下子就喜欢上这个小名为冬冬的小家伙。因为他长相酷似风清清。
风清清也很高兴,因为,终于有一个儿子像她了。
余冬阳八个月大的时候,风清清又再次怀孕了。得了自己又怀了的时候,风清清往余允辰腰上狠狠地扭了几下。
都说让他带套,他非说是安全期,结果却中奖了。
怀第三个的时候,余允辰兴奋地不成,前面两胎都是儿子,这第三胎肯定是女儿!
肯定是贴心的小棉袄!
于是,余允辰更加变本加厉地对着风清清的肚子一口一口地喊叫闺女。
那热情劲,恨不得风清清立马就将孩子生下来。
第三胎果然不负众望,风清清终于生了一个女儿,因为是秋天出生,小名叫秋秋,大名嘛,余允辰说大名不能马虎,所以,孩子出生两个多月了,还是没有大名。
秋秋出生的第五个月,风清清的一篇论文得到了国家级的奖励,她的事业蒸蒸日上。
风清清后来也见过陈安志。
这一世,陈安志没有跟于丽丽结婚,而是跟了一个比他大十岁不止的富婆结婚。风清清在商场遇到他的时候,差点都认不出来眼前这个男人是陈安志。
陈安志比他的年龄看起来老了十岁不止。
陈安志则是怨恨地看着风清清。若不是为了报复风家人,他也不会选择放弃年轻貌美的于丽丽,而选择了比他大十五岁的苏莹。
苏莹什么都比不上于丽丽,只一点,比于丽丽有钱。他正想借着苏莹的钱和势把风家搞垮。
只是,苏莹一听到风家的名头,然后立马就改了态度,不但不帮着他,反而恶劣地对待他。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风清清嫁给了一个来头很大的男人,也正是因为那个男人,苏莹才不帮着他。
看着眼前这个看起来比同龄人小了不止五岁,眼角都洋溢着幸福的风清清,陈安志再想骗自己风清清嫁了一个秃头的男子都骗不了了。
他想跟风清清打招呼,然而风清清却是理都不理他,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而后转身离开。
自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风清清。
他不禁在想,若是重活一世,他不跟风清清退婚,那么,他的命运是不是会改变?
遇见陈安志的那天晚上,风清清做了一个恶梦,梦到她上辈子被陈安志暴打致死的场面。在梦中,她都能深刻地感受到那痛、那寒冷以及那饥饿。
最后,风清清满头大汗地醒来,醒来一看,余允辰正一只手抱着她,一只手拍着她的背部,安慰着她。
“怎么了?”余允辰拿过抽纸,给风清清擦完汗水,这才关切地问道。
风清清摇摇头,说:“没事,就是做了一个恶梦。”
可不是恶梦吗?
上辈子的事情已经离她很远了,这一辈子她学会了珍惜,所以,获得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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