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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干看刘正心情还不错,于是小心翼翼地开口说道“小郎君,小人倒是有一个想法,不知道能不能说!”
“说吧!”
“小人以为,这火药有比这更好的用法!”
“哦?”刘正一惊:“你快说说!”
“是!小人想着,这火药药性极烈,炸力惊人,若是装在药包里面,就能炸晕敌人,若是装在铁管子里面,然后前面放上铁块,岂不是能打出去好远!这东西若是造出来,不需要力量就能使用,岂不是比长弓硬弩要好得多!”
刘正惊讶万分!这东西不就是火枪的雏形!
“果然,中国古代天才辈出,不能小看!我这才只是提出了火药,他就能想到火枪,要是给他材料和时间实验,说不定真能搞出来火枪!”刘正心中感叹不已,深深为汉人先民的智慧震撼!
不过他也立刻想到,这王干不过是普普通通一个农民,在他的提点之下就能想出火枪来,而中国人就是聪明过头,难免不会有敌对势力的人也想到火枪!
要是真的火药制作方式泄露,火枪又被北方的胡人搞出来,那他刘正可是祸乱天下了!
火枪的出现绝对是划时代的发明,标志着人类从单纯利用**做功到利用化学能作战方式的划时代转变!
从肉搏到刀剑是工具的进步,从长弓到火枪是做功方式的进步,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不可以道理计!
诚然,早期的火枪使用火绳点燃,不仅击发率感人,装填更是麻烦无比。如果同样是百人的长弓部队与火绳枪手作战,长弓手可以简简单单地将火绳枪手射成筛子。
然而,这仅仅只是战斗力的差距,却没有考虑生产力和训练速度的差距!
名震西欧的英国长弓手乃是天下绝强的弓箭手,曾经有一箭射穿十厘米厚的橡木城门的记录。也只有依靠这样的强弓,英国才能在阿尔库金战役中打败骑兵冠绝西欧的法兰西骑士。
然而,训练一名长弓手是极其困难的。
一名弓箭手需要的不仅是强大的臂力,还要有足够的耐力,以求在尽量短的时间之内投射出最大量的箭矢。而就算是最好的弓箭手,最多射出二十只箭就会肌肉酸疼,更不用说持久作战了。
训练一名合格的弓箭手,需要五到六年的时间,如果不是英格兰本身就有射猎的传统,山野中猎人众多,也不可能有这么好的兵源。
而长弓的制造同样麻烦,长弓是用紫衫木所制,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据说当年英国制造长弓所用的紫衫木太多,以至于紫衫木已经在英格兰绝了种!
箭矢的制造同样是一件麻烦事,不仅箭羽需要使用大量的动物羽毛而且最好是雕翎或者雁翎,就连箭杆都必须精心削制,否则造出来的箭矢就会在空中乱转,不要说杀敌人,不把自己杀死就是好的。
与之相反,火枪的制造就简单多了,不过就是造出几节铁管然后拼接起来如果一体成型还更简单,只要有足够的铁矿、煤炭和技术工人,月产万只火枪也不是痴人说梦。
铅子的制造则很简单,铅的熔点不高,普通士兵自己找个小炉子,用铁模具盒子就能造出来。若是工厂用水塔集中滴落制造,那更是成本低廉。
火枪兵的训练同样简单,只要一个月就能熟练掌握火绳枪的击发方式,然后花两个月训练队列的军纪号令,就能直接拉上战场。
一对一火绳枪是打不过长弓手的,但是优秀的长弓难求,火枪手却不要求身强力壮,因此可以大量训练,直接以兵海淹没敌人!
火枪,就是文明战胜野蛮,科技打败**的第一个标志!
而机枪的出现,则意味着冷兵器彻底退出战争!
想到这里,刘正立刻沉声道:“王干!这个想法你除了和我说过,还和谁说过!”
王干一冷,没想到刘正的反应竟然如此激烈!不过他随后就是狂喜,刘正反应越是激烈,神情越是严肃,就说明他的想法价值越大!
这么想着,他立刻说:“小人从来没有和第二个人说过!”
“很好!”刘正说道“这个想法,我跟你说实话,很有希望!能够制造出划时代的兵器!但是,我还要告诉你,没有我的指导和支持,你就算忙活十年,也未必能造出可以用于实战的兵器!你懂我的意思吗?”
王干人小心却不立刻明白了刘正的意思,连忙拍胸脯表决心道:“小人明白!小人知道只有在小郎君的麾下,小人才能有机会造出这东西!”
“你懂就好!实不相瞒,我眼下不能造这东西!为何?我现在力量还如果有了这等神器,就是小儿持金过闹市,必然尸骨无存!而只要等到我有了稳固的基地,就能够放心大胆地制造!你只要耐心等耐一两年,就必然会有机会!而现在,你就给我好好制造火药,懂了吗!”顿了顿,刘正又说“你今天做得很好!赏你粮食千斤,绢十匹,金一两!你好好加油,做得好了,哪怕是爵位我都能给你!莫忧不富贵!”
“是!”王干兴奋至极,没想到自己的一个想法竟然能够换来这样的收获!
他立刻沉声说道“小人明白,小人一定再接再厉,努力生产,早日为小郎君造出火药的武器!”
“很好!”刘正伸手抓起一个陶罐中的火药,轻轻一捻,又放在鼻子尖上一闻,立刻感觉到火药那令人感到刺激又无比兴奋地味道。
这是火药,能够发火,能够爆炸,能够装在枪炮里面打胡人的火药!
“好,很好!”刘正哈哈大笑“这火药,就是我迈向天下的第一步!”
从火药工坊里面出来,天色已经黑了,眼见就是熄灯时分。
古代人,尤其是中古大唐之前,平民百姓晚上是没有什么娱乐的,所以大家都睡得很早。因此刘正左右看看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作,就回家了。
阿珠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刘正也没有去管,或许是回她父亲哪里了。虽然阿珠是自愿来服侍自己的,但是也不能不让别人回家看父亲,因此刘正也就听之任之了。
躺在自己的床上,刘正浮想联翩,久久不能入眠。
他的军队已经初步走上正轨,火药生产也逐渐成型,这无疑是大业草创的前奏。
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机遇,他就能将自己的力量推向历史的大舞台,成为这舞台上最光彩夺目的演员!
男人的雄心刺激了他,因此刘正只觉得浑身一阵燥热。
“说起来,倒是也该娶个媳妇了!只是徐裳在结婚之前不能和我见面,是没办法泻火了!”正想着,刘正却听到门口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谁!”刘正立刻拔出宝剑,低声喝道。
门口处传来一个细微的声音,绵软若丝绸,甜蜜若砂糖:“小郎君,是我。”
原来是阿珠。
刘正这才松了口气,点起灯,开门放她进来。
正要问阿珠这么晚还来干什么,阿珠却一把冲了上来,紧紧抱住他,丝毫不愿松手。
“阿珠,你这是做什么!”刘正惊讶地问道。
“小郎君,你要了我吧!”阿珠轻声呢喃着,声音轻柔若一只小奶猫!
刘正顿时哭笑不得,这个年代的女孩子可真是早熟,十三岁的女孩子,就学会自荐枕席了!
虽然要了她是禽兽,不要就是禽兽不如,可是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刘正还是真有些下不去手。
这倒不是阿珠不漂亮,平心而论,若是把阿珠放在后世,可以轻轻松松秒娱乐圈的玉女花旦几条街,毕竟那些后天修饰打光之后的美丽终究不如天然无修饰的容颜来得动人。
只是,她毕竟还只是一个孩子,十三岁的孩子!
第三十章 美人如玉()
刘正轻轻抚摸着女孩的脑袋,好像是在抚弄自己养的小猫,听着女孩发出呜呜的声音,刘正慢慢说“阿珠,我不能要你。”
阿珠立刻抬起头来,泫然欲泣:“难道阿珠不美吗?”
她今晚打扮得倒颇为用心,绿罗裙,白丝带,略施粉黛,美目流转,让刘正都忍不住吞起了口水。
“忍住,一定要忍住!”刘正强行给自己下达了指令,然后拉着阿珠坐在床边,开口说道“阿珠,不是我不喜欢你,也不是你不美,而是你太小了!”
阿珠立刻不服气地说道:“我小?我一点都不小!若是在好时节,我这个年纪就可以许配给人家了!”顿了顿,她又说道“徐裳不是个好女人,她心机很深!可是她有一点说得对,你这样的英雄人物,几百年才能出一个,要是错过了,这辈子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刘正哑然失笑,徐裳是不是个坏女人他不知道,但是她的眼光和城府倒是都不错。想了想,刘正耐心地说“阿珠,你要知道,女孩子的发育是需要时间的!如果这么年轻就行人事,对你的身体不好!”
“能有什么不好!”阿珠恼怒地说“你就是在骗我!”说完,女孩子的薄脸皮立刻让她一下子做起来,就要往屋外跑!
刘正连忙拉住她,这个女孩子心气又高,脾气又烈,要是让她跑了,只怕有可能就去上吊了。
他连忙解释道“不要急,不要急,我问你,女孩子生孩子的时候,是不是有难产而死的!”
“这是有的!”阿珠眼睛里闪过一丝黯然和畏惧,显然她对于难产还是非常畏惧的。
古代生孩子就是鬼门关,难产而死的女人不计其数。这一是因为古代医疗技术不发达,很容易造成感染和大出血,若是胎位不正也很难治疗,因此多有因此而死的。二是因为很多女人在生育孩子的时候身体还根本没有发育成熟,因此容易难产死亡。
刘正想着,慢慢说“那你有没有发现,越是年轻的女孩子生产,越容易死,而已经生产过一次的女人,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就不容易难产!”
“是这样!”阿珠一阵惊讶:“还真是这样!这究竟是为什么!”
“这是因为第一次生产时难产的,身体根本没有发育成熟,自然不能顺利生产!而第一次成功的,身体已经逐渐成熟,因此后来就越来越简单了!”说到这里,刘正将阿珠搂在怀里,慢慢说道:“我希望等到你成熟时再要你,这样你就不会损伤身体!而且,我还要你给我生好多好多孩子,你答应我吗?”
“我,我答应!”女孩的声音微弱好像蚊蚋,却坚定不已。
“很好,咱们就约好了!”刘正哈哈笑着,和阿珠拉钩:“咱们就拉钩了,天长地久,海誓山盟,星移斗转,绝不背弃!”
“天长地久,海誓山盟,星移斗转,绝不背弃!”阿珠认认真真地和刘正拉钩,神色严肃,眼神神圣!
拉完了钩,阿珠又有些担心地说:“阿爷说过,男人不能没有女人,可是小郎君五日之后才能结婚,这可该怎么办呢!”
刘正坏坏地一笑:“这,女人可是不止有一种帮男人泻火的办法啊!”
一夜风流之后,刘正拥着阿珠沉沉睡去。第二日醒来,却发现怀中佳人已经不知去处,再抬头,却发现阿珠正端着一碗面汤,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
“小郎君,起床要用膳吗?”阿珠脱掉了绿罗裙,换上了煮饭时穿的褶衣,腰间围着一条棕色的围裙,活像一个娇俏小厨娘。
“好嘛,这饭都送上床了,这是要把我当猪养!”刘正哈哈笑道:“你要真是把我喂成猪了,那可怎么办!”
“这才好呢!这样你就是我一个人的了!”阿珠笑嘻嘻地说着,将面汤放在床边的小桌上。
吃过了早饭,沙博虎就过来了。他看都不看正忙东忙西,跑前跑后的阿珠,对着刘正说道“小主人!今天是不是也要去看练兵!”
“这是当然!”说着,刘正在阿珠的协助下套上皮甲,然后带着沙博虎往打谷场走去。
打谷场已经聚集起了士兵们,眼下还还没有专门的士兵宿舍,因此他们在军官的驱赶下三三两两地聚拢而来,便走还边你说我笑,好像是一群游兵散勇。
刘正不由得皱起眉头来,虽然说昨天的进步颇大,但是他也不是神,更不是尤里,不能在短时间内将一群士兵练成百战强兵。但是军纪是第一位的,无论如何都不能有所松懈!
看到刘正皱眉,沙博虎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不由得高声喊道:“军法队,军法队呢!给老子拿起棍子来,谁要是说说笑笑,就打死他!”
沙博虎浑身铁甲,手持长刀,凶神恶煞,自然没有人敢违抗他,大约花了半刻钟的时间,各队长官才把士兵收拢起来。
刘正皱着眉头,大声呵斥道:“你们看啊看你们自己!有没有一个兵样子!兵者,国之利器,社稷干城!自重才能为人所重,自尊才能为人所尊,你们这个样子,如何能被别人尊重!”说着,他大声呵斥道:“现在开始,自行选出每伍伍长,伍长带领,长官监督,围着打谷场跑圈!一共跑十圈,每伍以全数跑完为标准,落在最后的中午没饭吃!”
暂行的军队编制中最低一级的长官就是伍长,伍长管辖包括自己在内的六个人,虽名为军官,其实还是士兵,只不过有一些小小的权利罢了。
允许底层士兵推选军官,这也是为了让士兵对于自己的长官有所了解,以使军队容易指挥。
士兵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新鲜的推选方式,因此很是混乱了一会。
刘正皱眉,高声吼道:“有什么难的?譬如我和沙博虎二人,你们觉得我能带你们打胜仗,就选我,觉得沙博虎身体强壮,冲锋在前,就选沙博虎,这有什么难的!记住,伍长虽然不入军官,但是必须冲锋在前,士兵尊重伍长如尊重军官!伍长不死,全伍退则斩全伍!”
他话音刚落,就有一个胡人大喊道:“要是选伍长,我选沙博虎,要是选大帅,我选小郎君!”
刘肉都听了这话,立刻火冒三丈:“凭什么伍长就不选小郎君!混六迷,你找死是不是!”
“别动,让他说!”刘正一笑,开口道。
混六迷是个人高马大的胡人大汉,兴许还带有一些白人血统,因为他的鼻梁高挺,肤色苍白,头发是红色的,眼珠子却是蓝色的。听到刘正说话,他立刻说:“因为伍长要带着人冲锋陷阵!自然是要人高马大的,能打仗的!小郎君要是打仗,自然打不过沙博虎!可是大帅是要带领部队获胜,要能够那个,运筹帷幄!所以,我选小郎君!”
刘正心里一阵好奇,这个混六迷竟然还会用成语,这可不是一般的胡人能够学会的,不由得问道“混六迷,我看你说话颇为文雅,难道你读过书?”
混六迷应声答道:“我家祖上却是大凉贵族,这汉话倒是也会一些,书也囫囵读过一些!”
这家伙说自己是大凉贵族,这倒也说不准是真的是假的,毕竟五胡十六国乱的很,仅仅是以凉为国号的就有前凉、后凉、南凉、西凉、北凉五个,谁知道他家是哪个大凉!
刘正懒得理会他究竟是哪个凉,只是开口道:“不错!混六迷,你倒是个有眼力的!好好干,日后未必没有封侯拜将的机会!”
“诺!”混六迷大大咧咧地行了个礼,又退了回去。
刘正继续对着众人说道“混六迷就是个好例子!他敢说话,敢表达!他说了,伍长要带着你们冲锋陷阵,所以必须找一个能打能拼又能抗的!你们左右看看,究竟是谁能担负起这个责任!当然,他说要选我当大帅,但是不管选不选我都是大帅,这个机会你们是没有了!”
此话一出,众人失笑,不过也都明白了整个过程,因此没花很长时间就选好了伍长。
“伍长出列,到我面前来!”刘正开口说道。
十几名伍长走上前来,刘正一看,果然个个都是身强力壮又身体矫健的战士,一个个眼睛中闪着精光,想来能带领他的部队走向胜利。
“很好!”刘正大声说道:“伍长虽然在待遇上没有优待,但是在晋升军官时优先晋升!男子汉大丈夫生逢乱世,自当持三尺剑,建不世功!你们能有这个机会,就要好好抓住,日后必然能有所出息!现在,全体都有了,伍长带领,军官监督,跑十圈!全伍一人落后,则宣告不合格!最后三伍中午没饭吃,罚做俯卧撑!最前三伍中午加肉!”
此令一下,众士兵立刻开始绕着打谷场跑圈。
打谷场周长差不多得有个三百米,十圈就是三千米。
第三十一章 以剑传经()
跑步不是什么技术难题,是个人就会跑步,但是跑步又是对于士兵来说极为重要的技能。毕竟不仅追击敌人需要跑得快,就连逃跑也得有足够的脚程,否则就跟缺少骑兵的北宋军队一样,打赢了追不上,打输了跑不了,岂不是倒霉。
后汉书方术列传记载任文公知道王莽篡汉天下大乱,提前让家里人练习背着粮食跑步,因此逃跑迅速,躲过了兵乱,倒是和刘正的办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过刘正的办法还有所不同,他更重视的其实还是士兵之间的联系和友谊,希望他们之间能够守望相助,彼此扶持。
从秦汉到清朝,历史上有很多战力强悍的军队,如南朝之北府兵,盛唐之府兵,南宋之岳家军,朱明之长枪军,晚清之湘军最后一个是相对当时清军的普遍战斗力来讲这些军队虽然战术各异,但是有一点则是共同的,那就是部队士兵之间或情谊深厚,乡党情深,或为大义感召,死战不退,因此守望互助,难以摧毁。
而刘正此举,也是为了加强士兵之间的联系,以使他们能够在战场上相互扶助。
士兵们对此举倒也不反感,毕竟大家都知道,在战场上要玩命的,就连沙博虎那样的巨人都不敢说能完全不受伤。若是受了伤有人照顾,说不定还有个活下去的机会,可是若是战友丢下自己跑了,那可就是九死一生了。
因此,他们对于这种加强凝聚力的活动一点非常欢迎,一伍之内相互扶持,虽然速度不算很快,可是的确相互之间有了一些情谊。
众士兵跑了十圈,就体现出体力的差距来了。胡人的体力最好,他们久在战阵厮杀,那些跑得慢的多半都被杀死了,因此优胜劣汰之下自然跑得快,力量大。而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