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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圣传-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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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名优秀的大王、人民的统帅,在妖界除掉一些妖魔鬼怪,树立自己的权威,让妖魔鬼怪不敢祸害人们。

    萧生站起来,因为是来到西夏王国,现在玩的地方在沙漠腹地,来刺探情报,观察西夏的战况,还有,就是驱除整个西夏内的妖魔鬼怪,让大家都有一颗明辨是非的心,只有这样,才能有进步,不会被别人笑话,尤其是现在是多事之秋,父王年迈,自己还不够坚强,更需要努力。

    加勒收拾完了东西,准备将包裹、帐篷往骆驼身上放的时候,发现骆驼少了一峰,连忙回来,对萧生说:“不好了,骆驼丢了。”

    萧生跑出来,数了数,骆驼果然少了一峰。

    弘法不相信,跟着出来,又数了一遍,果然只有三峰骆驼了,弘法骂道:“该死的盗贼,逮到了一定要他好看!”

    “你知道是谁偷的吗?”加勒问。

    “我不知道,肯定是人,不是鬼吧。”弘法说。

    “嗯,是人。”加勒说着,然后将脸转向萧生,那意思很明显,就是肯定了萧生的推测。

    这个窃贼一定在沙漠里,就是再有本事,在沙漠里也离不开骆驼,没有骆驼,坚持不了多久,就是再强势的人,到了这个恶劣的环境里,也要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能。

    人的局限性还是比较明显的。

    这时候,天一从屋里走出来,说:“我们快收拾上路吧。骆驼丢了就丢了,还好,没有全部丢,在沙漠里,没有骆驼,只有死路一条,也让窃贼有活路,给他一条生路吧,苍天有好生之德,丢一峰骆驼,救一条命,也是值得的。”

    天一道长一发话,大家都没意见了,这还能说什么呢?人命比什么东西都值钱,因为人是上苍创造的,没有父亲不爱自己的儿女的,当然,也有另类或者变态的父亲,完全是魔鬼的子孙,才会不爱自己的儿女。

    于是,大家继续收拾东西,弘法个子小,把东西放在他骑的骆驼上,对骆驼来说,无所谓,多一点也是走,少一点也是走,对弘法来说,有点不公平,不过,谁让他的个子小呢?

    加勒不骑骆驼,帮忙装东西,捆绑结实,然后将骆驼牵着,走出会馆,骆驼的眼角有泪,可能是对失去了同伴感到伤心。加勒心想,连骆驼都有感情,那西夏王干嘛要侵犯弯刀族部落呢?他不知道流人血的罪要归到他身上吗?可能人被鬼迷了心窍,自然就会做一些鬼才做得出来的事。

    会馆的青石,已经磨得油光铮亮,有些灰尘,遮盖住了光芒,变得比较晦涩,石头缝里,长着倔强的青草,拼命地向天空延伸。

    骆驼看到青草,眼睛发亮,可是,加勒不让它们吃,要知道,沙蒿吃得够多,再吃,没地方装,反而会影响走路。

    加勒感觉到有人在暗中跟随,那一峰骆驼肯定也在他那里,奇怪得很,骆驼为什么不发出声音?如果听到声音,对他也有防范。看来,跟踪的,一定是一个高手,不仅武艺高强,在训练骆驼、掌管骆驼方面还是技高一筹的。

    那么,这个人一定是很熟悉沙漠的,要么在沙漠地区居住,要么在沙漠边缘的绿洲居住,或者离湖海不远的地方居住,谁知道呢?从那跟踪的人的表现来看,的确有些特别。

    萧生说:“加勒,好好干,离开城堡,没有城墙的保护,我们更要小心。”

    “殿下,放心吧,末将加勒就是殿下的城墙,有末将在,殿下不用担心,一定能够走出沙漠,避开危险,胜利穿越。”加勒信心满满地说。

    萧生很开心,离开了城堡,幸好没有遇到危险,有加勒在,的确放心,可是,不能老是依靠加勒,自己要加强锻炼,在身体上和心灵上都要健康成长,只有这样,才是够格的王子。就像放牧群羊,牧羊人要强壮,能斗得过野兽,才能保护羊群不受伤害,否则,不仅保护不了群羊,就连自身都保护不了,还当什么牧羊人?

    加勒看看黄色的城墙,上面覆盖着一些细沙,在城墙的砖缝间,还长着一些青苔和小草,风一吹,飘摇不定,奇怪得很,在离城墙不远处,就是浩瀚的沙漠之海,波澜壮阔,起伏不定,非常壮观。

第231章 行宫() 
沙漠和城堡相隔不远,黄沙却没有将城堡给掩埋,难道说城堡之下还有城堡?谁知道呢,懒得去想。萧生心想,这个地方,就是有地下城,也是西夏的地盘,可能是西夏的皇宫,也可能是西夏王的行宫,后来因为沙漠扩大,河水改道或者断流,人们无法居住,就搬迁了,留下一座废都。

    幸好,这座城没有被黄沙掩埋,也没有倒塌,昔日的雄风还在,在茫茫沙海中,这座城就像一座海岛,成为人类活动的见证,只是人类在上苍的其他受造物面前,仍显得软弱无能,上苍创造的沙漠,跟人类所建筑的城堡相比,相差甚远,沙漠就像大海,城堡就像一滴海水,二者的差别,非常明显。

    离开城堡,踏入沙漠,头顶的太阳越来越热,走着走着,就感觉到非常燥热,骆驼早已习惯沙漠的炎热和寂寞,不过,伴随着驼铃声,还有骆驼之间相互的依赖,相处得还算和谐。

    骆驼依赖人,因骆驼受到了驯化,开始野性十足,后来一代一代的骆驼,在人的调教下,慢慢地被人利用了。

    萧生看着骆驼,对天一说:“师父,你看,天这么热,骆驼没事,我们坐着不动的人,反而冒汗,这是怎么回事?”

    天一微微一笑,说:“这是苍天造物的奇妙之处,苍天不仅有好生之德,还关心人,处处为人考虑,把最好的东西给人,把最好的东西让人享用。人应该多多感恩才对,不要动不动就埋怨苍天无眼,其实无量天尊是处处爱人的。”

    “我明白这个道理,其实,不必要埋怨,时间长了,人都会负面的,消极的,这些骆驼,没有人聪明,可是,骆驼偏偏能在沙漠生存,人却不行。从骆驼身上,我们就能看到骆驼的作用和特长,是人所不能做到的。人更没有理由骄傲了!”萧生开始诠释,替天一道长做了补充。

    骆驼叮叮当当地朝前稳步前进,没有急躁,主人比较心静,骆驼跟着也享福,如果主人烦躁不安,整个骆驼队也就完了。

    加勒走在沙地上,感觉脚板挺烫,对金乌说:“老弟,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脚板不烫?”

    金乌说:“这个简单,只要穿上镂空鞋就行了。不直接跟地面接触,就能保证脚板不被烫。”

    “是吗?可是我穿的是牛皮鞋,怎么不隔热啊?”加勒问,非常恼火。

    “你为了得到大地的力量,没有牛皮鞋,不行,有了牛皮鞋,又说不隔热,如果隔热,那么地气也隔开了,那些大地的力量怎么会到你身上呢?”金乌问。

    “哎呀,别说那么多了,快想想办法吧,要不然,等我还没走出沙漠,我的脚就成了酱猪蹄了。”加勒自嘲道。

    “不用担心,不会让你的脚变成酱猪蹄的。我给你一双鞋吧,但是,你自己的鞋还是好的,没有穿坏,就还能穿,不要浪费。”金乌说。

    “嗯,你说得对。这双鞋还是大王赏赐给我的,说是从波斯帝国那弄来的。有波斯商人,路过弯刀族部落,拜见了大王,为了表示感谢,就送了这双鞋。”加勒说。

    “原来这双鞋来历不凡啊,而且做工比较好,这些日子,看到你老是穿着它,一点都没磨坏,看来,质量上乘,不隔热,搭了地气,还真有这样的功能,能给大哥带来无穷无尽的能力,令人惊叹,真的没想到。”金乌说。

    加勒一琢磨,还真是这么回事,这鞋子穿起来比较轻便,还比较结实耐用,是好鞋子,如果丢弃,真是可惜。在沙漠地行走不隔热,可也不累,因为大地给了加勒无穷的力量,这要感恩上苍,上苍通过大地,让加勒变得孔武有力,在当时,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名气在外,自然就比较牛。

    加勒还在琢磨,金乌不耐烦,弄了一根羽毛,变成一双镂空鞋,在沙地上,加勒拍了一下骆驼,让它自己往前走,他蹲下来换鞋。将旧鞋换下,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连忙问金乌:“我换了新鞋,是不是就没力量了,穿了新鞋走在沙地上,虽然隔热,会不会隔绝地气啊?”加勒问。

    他知道自己的问题有些愚蠢,可是有了老弟金乌在身边,有时候也偷懒,就多了一份依赖,他问完这个问题,就有些后悔,但是金乌马上回答:“大哥,没问题,你穿上我给你的鞋,不仅地气不会隔绝,还会增加力量,还有,你的脚不会烫了,就是走在被火烧着的铜柱子上,也会安然无恙的。”

    “是吗?那太好了!不过,现在谁会无聊去烧铜柱子玩呢?”加勒问。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现在很少去玩这个,可是,在过去和将来,还有人会玩这个。因为,铜柱子在人的心里,羡慕嫉妒恨都是火,燃烧着铜柱子,让自己的仇敌走在上面,走不好,就掉在下面的活里活活被烧死,对外称,就是自己玩死的,在铜柱上玩火,玩火**,自己杀自己,不值得同情,反而留下屈辱,留下骂名。”金乌说。

    “老弟,这就是了,是啊,人心难测,也说不透,走吧,骆驼要走远了,殿下需要照顾,我们快赶上去。”加勒说。

    “是的,走吧。”金乌说完,不再说话。

    加勒将鞋子弄好,挂在腰间,穿上了鞋子,感觉到非常轻松,走起来飞快,简直像在沙地上漂浮,非常快捷,加勒瞬间赶到骆驼跟前,是天一的坐骑,对天一说:“道长,这骆驼还认识路啊,没有人牵引,竟然能走直路,没有偏离方向。”

    “加勒将军,这些骆驼是天生就是走路专家,会走正路,不会偏离方向的。这是苍天造物的奇妙之处。咦,你怎么走这么快?难道是格桑教会了走快路?”天一问。

    加勒听了,非常得意,对他说:“那是,不见得世上只有格桑能走快路,这一下,我能在沙地上飞奔,就像在海面上飞奔一样了。”

    “咦,你的腰间怎么还有一双鞋,嗯,是旧的,你的脚上,是一双新鞋啊,不错,不错!”天一说。

    “道长还是眼尖心细。没错,这是新鞋,是我老弟送给我的,我的旧鞋子不隔热,走在沙地上,感到特别烫脚,没办法,只有让老弟弄了一双新鞋,这鞋子,就像骑上了骆驼,可是比骆驼快许多,不说像格桑那样有着闪电速度吧,至少也有风的速度。”加勒补充说,心里充满了喜乐。

第232章 新鞋() 
穿上新鞋,加勒格外高兴,最亲还是弟兄亲,打断胳膊连着筋。他牵着天一的骆驼,弘法却像主人一般,骑着骆驼拖在最后,他也有理由,美其名曰,看管物资。

    天气太热,加勒的脚板却凉飕飕的,真是凉爽!加勒恨不得干脆将自己的脸也穿上鞋子,这样,脸上就不会出汗了。他的后背也已经出汗,背上也是汗津津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过,他庆幸自己没有在骆驼上,这时候,应该坐得越高,越感到热,因为高处离太阳近,低处离太阳远,感觉上要舒适一些。

    天一看到萧生和弘法额头上在冒汗,他自己心静安宁,再热也淡定如冰,没有什么汗水出来,这是什么功夫?谁也不知道,也有可能是心力使然。天一说:“太热了,歇一歇再走吧。”

    “好,师父!前面好像有一座城市,里面有人,骆驼,和中原国一模一样,是不是走错方向了?”萧生问。

    “是啊!师父,你看,我们快到家了,这是咋回事啊?我们走错了吗?回到中原国,需要经过弯刀族部落啊!”弘法说。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来了一阵风,前方的城市完全消失,加勒说:“那是天上的宫阙,不是真的,我刚才看到了,像在中原国,实际在天上,天上没云彩,就会看到,天上有云彩,就看不到。刚才一阵风,吹来了云彩,就将天上的城市给挡住了,再也看不到了。”

    加勒这么一说,弘法长叹一口气说:“哎呀,这可怎么办?”

    萧生安慰他说:“只有跟着师父,走遍天涯海角,都是家乡,还担心什么?还恐惧什么?”

    “你说得好听,殿下,我们到了敌国,就像羊到了狼群里,能有好吗?不如,我们回家吧!”弘法说,声调在炎炎的太阳底下,显得非常脆弱。

    萧生原谅弘法的所说的话,因为他可能热糊涂了,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要知道,穿越沙漠可能已经走了一大半了,这时候再返回去,说不定会更累,还不如一直往前走,说不定就快要走出沙漠了。希望就在前头,马上就要看到曙光,坚持走好最后的几步路。

    加勒痕高兴,他不觉得累,脚上有新鞋,也不觉得脚累,也不嫌热,总之,除了背上、额头上有汗珠子滚淌以外,其他地方都还好。

    加勒准备了足够多的水,他不清楚前面哪里有水井,为了走出沙漠,在沙漠里,要准备比黄金还珍贵的水,有水,就能活命,没水,就是有万两黄金,也没办法活命。在沙漠里,黄金既不能吃,又不能喝,一点用处都没有,要黄金有什么意义呢?

    越往前走,越有信心,加勒劲头十足,哪怕现在身上很热,他也无所谓,穿上了新鞋,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晓得,走起路来,昂首挺胸的,增添不少豪迈之气。他心想,再坚持一会儿,说不定前面就有一棵胡杨树或者沙枣树,借着这些树可以乘凉休息。

    心里这样想,事情就这样成了,很奇怪,在前方果然有一棵胡杨,在茫茫沙漠中,看得到骆驼的白骨架子,却看不到一点绿色,这胡杨,恰好用生命证明了这还是人间,如果没有胡杨,就连生命也没有任何意义,看不到希望,越走越悲伤。

    天一看到了胡杨,说:“下来,在胡杨树下休息一下吧,刚才那座城市,属于空中楼阁,不够现实,现在这棵胡杨,才是实在的爱,是上苍爱护我们的表现,大家休息休息,为了赶路,休息是必须的。”

    弘法巴不得说这话,天一道长真是体贴人心啊,弘法最欣赏他这一点。加勒不觉得累,就是觉得热,然后坐下来,对天一说:“道长,我们吃点东西、喝点水吧。”

    “我们很好解决,金乌怎么办?”萧生关切地问。

    “殿下,你们先歇着,我去想想办法。”加勒说。

    “这样吧,金乌是你的兄弟,也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都有吃的,也不能让他饿着,让我们一起想办法吧。”萧生说。

    “多谢殿下牵挂,说实话,我还没想到呢,要是饿的时候,我也想不到别人,先把自己弄满足了再说。殿下考虑得还是周到一些。”加勒说。

    “加勒兄,加勒将军,你要是站在我这个高度,站在我这个角度,你就明白了,当殿下不是容易的,当大王也不是容易的事,需要付出努力,才能明白一些事。”萧生说,“你去吧,帮金乌解决吃饭问题,再回来吃,如果你想吃,也可以和金乌说一下,吃了之后再带金乌出去找他喜欢吃的东西。”

    加勒答应一声,穿着新鞋就跑,跑起来也不慢,他很清楚,走过来的路上没有发现一棵树,要想找到树,就得站得高,要想站得高,不如飞得高。看看蓝天,底下是黄色的沙海,加勒说:“老弟,还等啥,有树,那是胡杨,可惜一棵孤零零的树,有没有鸟巢,一眼就看得出来。看来,只有飞,飞得高,看得远,才有希望找到食物。”

    加勒说得很有道理,金乌二话不说,就给加勒插上了翅膀,飞起来,在空中盘旋。这时候,风已经停息,黄沙和灰尘已经落定,留下一些平静的沙海,只有起伏,看起来像在移动,当加勒停止扇动翅膀,再定睛看远处,看上去十分明净,真是一目了然。

    加勒正在操心怎样找到鸟窝时,看到了前方有一片沙枣树,他喜出望外,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他迅速地飞过去,看到沙枣树上的确有一些鸟窝,加勒降落下来,找了两个鸟蛋,然后拿给金乌吃了,然后返回。

    那个胡杨很显眼,老远都看得到,他下来,快步走到萧生面前,说:“殿下,已经搞定。”

    “行,搞定就成,你的新鞋帮你了不少忙,现在走路既有力气,又有速度,非常合适,看来,金乌对你不薄。”

    “殿下,如果你需要,我可以把这鞋给你穿,你是王子殿下,理当享受好东西。”加勒说。

    “你可千万不要这样说,我在潜心修炼,看待人人都是一样平等的,没有啥区别。你要知道,我有骆驼,你没有,但是,骆驼对你来说作用不大,对我来说,有很大的作用,我的鞋子就是骆驼的脚,骆驼就是我在沙海中行走的船。”萧生说。

    加勒见他这么说,也就作罢,说实话,他要是真的将鞋子给了殿下,他的肠子可能要悔青,真的舍不得。有了这鞋子,就像鸟儿有了翅膀,可以展翅飞翔。不过,他穿着新鞋,也是一种骄傲的资本,有了鞋子,走路就格外清爽,走起路来,轻轻松松的,非常惬意。

第233章 力士() 
加勒要送给殿下他的新鞋子穿,脚上凉爽,但还是有一些汗,作为大力士,他的脚显然给给新鞋子留下一些汗水,不多,但也足够恶心的,萧生不说,心里琢磨,还是不要的好。

    在骆驼上坐着,除了热,没有什么,浩瀚的沙海,除了炎热和飓风,也没什么危险,昨晚看到的无影人,就只当是无影无踪,不存在好了,要是在这沙漠出现,只凭本人就能处理,这事也轮不到加勒出马。

    当然,加勒肯定不让本人出马,怕本人有闪失,没关系,在沙漠打仗,也算是舒舒筋骨,活动活动,比较好,俗话说,曲不离口,拳不离手,不练就生疏了。

    这时候,胡杨的背后传来啪嗒啪嗒的声音,在安静的沙海里,听到有微风吹动,在耳畔的风不停息,好像是有人来了,在旁边喘着粗气,自己却看不到,知道他存在,不知道在哪里。

    萧生说:“加勒将军,大哥,你去看看,胡杨后面有啥。”

    加勒胆子挺大,他答应了一声,然后就绕到胡杨后面,说:“你在干吗?”

    他这一嗓子,声音洪亮,传到了很远的地方,吓了弘法一身冷汗,他再也不觉得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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