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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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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孙志新的亲近意味就更浓。
  还是清晨,树林非常安静,只听到大家的谈笑声,还有清脆的鸟鸣。树林里也很潮湿,地面上铺着厚厚的一层腐叶,正是真菌类生长的良好环境。越往里走,阳光能透进来的量就越少,很快的就显得幽暗静谧。一但深入处在这样的环境里会让人觉得不安全,但人多就不一样了。一帮子女人,加上一堆小孩,都不是肯安静的,叽叽喳喳的说话。不时有人发现蘑菇而惊喜欢叫,平添了许多生动的气息。
  学着孙志新的办法,大家都把采到的用草茎或是树枝穿起来,然后再挂到肩上。由于蘑菇真的很多,以前也没人懂得如何食用辨别,全长在那里等人采摘,一会儿工夫全体人都收获颇丰。
  孙志新就叫人把大家召集过来,拿采到的磨菇当示范,讲解哪些有毒哪些没毒。
  判断蘑菇有毒无毒很多种方法,由于条件限制,孙志新只说了常用的几种。
  “先是常识,一般来说越美丽鲜艳好看的越毒。当然,它们的味道也越好。如果不怕死的话,就采回去吃吧!”
  大家都哄笑起来。孙志新又道:“少采到毒蘑菇有几个办法,一是看生长地带,可以吃的好些无毒蘑菇大部份生长在清洁的草地或树上,有毒蘑菇往往生长在阴暗、潮湿的肮脏地带。看形状,毒蘑菇一般比较粘滑,顶盖有杂物或有斑块。菌柄上这里……”孙志新拿起一个别人误采的毒蘑菇示范:“常有菌环,呃……就是这一圈东西。无毒蘑菇很少有菌环。再来是看颜色,毒蘑菇大多数都是金黄、粉红、白、黑、绿。无毒蘑菇多为咖啡,汗……跟泥巴颜色差不多。或者是淡紫或灰红色。然后是看断面流出来的汁液。”孙志新掰断一根无毒的,道:“没有毒的流出来的汁清亮就跟河水差不多,没有怪气味。有毒的汁夜浓稠,像红色泥土的颜色,撕断后在空气中很容易变色。”
  拉拉杂杂说了一通,又逐一细化到具体种类挨着讲解。这可马虎不得,吃错了是要出人命的。
  见众人都听懂了,这才叫大家学着去分类,然后去检验结果,直到所有的人都能正确无误采摘可食用的蘑菇才作罢。
  接下来三番五次的循环上面的过程,确定所有人都会正确分辨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才后才放任他们自行去采。老实说,蘑菇的品种实在太多,孙志新也认不完。遇到不认识的,或是不能准确判断有毒没毒的,孙志新所采取的办法是果断抛弃,以后有机会再寻素食动物来验证。这也是他对大家要求的最底底线,无法判断,就坚决不能采了来混到可以食用的那部份当中。
  由于生活艰难,就算族里的小孩都非常懂事,不必担心他们贪玩采到有毒的。孙志新就羊吃草,任他们采去。
  齐格力手不灵活,采的并不多,但也在手上拿了好几圈草茎穿成的蘑菇圈。他眼力和判断力非常出色,孙志新只讲了两遍就不会采到任何有毒的,或是无法判断的品种,让孙志新忍不住总是对他另眼相看,觉得这人残了真是可惜,不然不知道会是多么杰出的一个男人。
  布库和他的好友鲁高因两人钻在一起,撅着屁股扒在草笼里到外寻找。族里的小鬼头都很机警,不用担心被毒蛇咬到,孙志新就听见两人在那里嘻嘻哈哈的,显然为这种既能寻找食物,又能开心玩耍的活动很是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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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刻过后,孙志新听到鲁高因放声尖叫:“哇!好大的一堆!毕达拉察阿苏,快过来看看。”布库尖声跟着鲁高因一起怪叫:“我记得这种能吃!这个好像叫什么茶树菇对吧?先头兰姆采到几个。”
  孙志新快步奔过去一看,一眼就看到一片广茂的长柄深褐色小伞生长在倒塌腐烂的树干上。果然是能吃的品种,那竟是一大丛茶树菇,蓬蓬勃勃的伸展开足两、三米的距离,大大小的深褐色菌盖挤在一起,怕是有上千只!这种品种的蘑菇生长缓慢,一般出现在温带和亚热带,根据孙志新观察,它们确实是适合生长在这里的。茶树菇生长速度和其它蘑菇比要缓慢许多,但风味独特,嚼起来清脆柔韧,和其它的蘑菇软和细嫩的感觉完全不同,倒真是好东西。
  心里大是高兴,便赞道:“你们两个厉害啊,确实是茶树菇,居然找到这么大一片!”
  “哇哈哈!”鲁高因欢喜坏了,放声大叫让众人来采摘。
  茶树菇菌盖小,菌柄相对细长,妇女们采了它之前干脆也不拿草茎穿了,而用草把它捆成一堆,反而更好携带。
  众人还在采茶草菇,又听到有人欢喜无限的大叫,孙志新奔过来,就见得眼前一亮,这次是一大片洁白的双孢白蘑菇,最常见也最填肚子的那种。它品种常见,可这么大一片实在罕见。
  孙志新兴奋了,下意识问道:“谁找到的?”
  有个女人就站出来,惊喜得结结巴巴:“我。我看到……草里冒出来一两个,伸手一拨……哈!好……好……好大的一片!是白蘑菇,对吧?”她心里已经确定了,但有孙志新这个权威在这里,还是想确认一下。这个成绩有点大,她被惊喜冲晕了头,完全不敢置信,有一种像是被天上落下来的馅饼砸伤脑袋的感觉。
  那真是很大的一片,远比布库和鲁高因找到的多得多!布满了周围近十几平方米的范围都断断续续的长着这个像把肥美小伞一样的家伙。一眼看过去,绿色的草丛里星星点点的全是,很是喜人。
  “是白蘑菇。我们早上吃的那种。”孙志新肯定,然后开始流口水,好多啊,好多啊……
  人群又蜂涌而上,巨大的收获让每个人都惊喜万分,自然是一个也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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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采蘑菇的史前人类 02 。。。 
  整片树从的蘑菇出产相当的丰富,只扫荡了树林的一小片区域就收获了很多。一次是拿不完的,大家就兴冲冲的奔过河,把采摘到放下,重新奔过来继续采摘。
  收获剌激了心情,没人觉得累,只觉得丰收的快活把心情推得越来越高。整个部族好像很久都没这么热闹过了,到了下午时分,凡是能走动的都趟过小河,能采摘的就去采摘,不能采摘的就扮演搬运工的角色。以前男人们出去打猎营地通常都比较安静,顶多只有小孩子在那里打闹。今天却是人声鼎沸,欢声笑语一片,连那个喜欢装13的智者奥瑞克也坐不住了,加入采蘑菇的阵容中来,成为采蘑菇的小姑娘,呃,不,小老头儿……
  孙志新见大家采蘑菇寻找蘑菇越来越熟练,原先的草茎和细枝条已经不再能很好的穿集蘑菇。心思转动之下,寻了棵自己也不知识的树枝掰着试韧性,发现比较理想之后就开始掰断技条来编制柳条筐——就是那种利用柳条的韧性来编织的常见的贮物篮。虽然没发现柳条,不过现在这种树枝也很合适,索性就也叫做柳条筐。
  柳条筐并不需要太多工艺,农村非常常见,式样多且各种各样。孙志新本就是喜欢旅野,在外面到处晃的家伙,到乡下游玩时见的样子多了,又见农人制做,自己也会编,有时候还当真会折柳条下来编筐应急用,或是野游回来编几个送学校里的女生,也是挺有意思的一件小礼物。。
  他掰了树枝来编制,很快编出一个大约能装五斤的小柳条筐。布库见得有趣,欢声叫道:“布达拉察阿苏,这是什么?”
  “柳条筐,可以用来装蘑菇。”
  “啊?真有趣。”布库看着那个精致的柳条筐,很是喜欢。
  孙志新笑笑,用细枝和草梗缠绕,在柳条筐的两边编出两个可以用来提的把手。完整后的柳条筐更显精致,就是那种很常见的双耳柳条筐,现代家庭里喜欢原始风味的人常把它拿来装杂物,更常见的用处是拿来装换洗衣物。
  “给我吧。”布库满脸企求。孙志新逗了他几下,把这个柳条筐给了他。布库兴高采烈的提着它奔远,随即便看到他和鲁高因合力抬着这个双耳柳条筐超装满了一整筐蘑菇往河边的营地飞奔。
  孙志新摇头失笑,也不知道这孩子以前没玩得这么高兴还是怎么地,今天显得出奇的淘气。
  采蘑菇的事孙志新不必再事事把守,所有人兴致很高,更不会采到有毒的,他就安心的坐下来编制柳条筐。做了第二个他才发现部族里竟然没有类似的简易容器,这会儿做出来估计能有不少用处。
  第二只柳条筐编成可以背在背上的那种,回头割些兽皮搓成绳就行。
  不过,还没等他安上兽皮绳,就有个粗壮的妇人奔过来问孙志新要走了它。她倒也不介意没完工不能背,欢欢喜喜的用手提着它装满了蘑菇往对岸送。
  做完这个还待再去掰些柳条再做两个,面前忽地哗啦掉下一大堆树枝。孙志新抬头一看,独臂的齐格力正站在他身前,迎着自己的目光微微一点头,继续去折树技去了。
  这个人果真机敏!孙志新看着他的背影,再一次为他在打猎中和野兽搏斗留下伤残而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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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时间孙志新一直在编柳条筐,等得时间接近打猎的勇士们快要回去,妇女们都回去做饭的时间,孙志新已经编好了七只。
  他也得回去做吃的喂纳鲁那仨,当下便招呼着收工,一群人呼啦啦的又趟过河回来,手里或多或少的都提着蘑菇串。
  回到营地时着实把孙志新吓了一跳,他知道今天蘑菇大丰收,可还没想到采集的那些堆到那里会形成一堆小山样的模样。蘑菇本就质量轻占地方,一家伙堆到那里,粗粗估计少说也有六、七百斤!
  人们围着那个堆成小山样的蘑菇小山指指点点,脸上是难掩的兴奋。没人动手上去拿任何一朵蘑菇,原始的道德观让他们都在等待族长纳鲁回来进行分配。
  “毕达拉察阿苏。”
  孙志新一扭头,看到奥瑞克在唤自己。
  “什么事?睿智的智者。”
  “分蘑菇吧。”
  孙志新迟疑了一下,摇头道:“不急,等纳鲁回来分配。”
  奥瑞克也不强求,倒是笑了笑,眼里的神色更显莫测。
  孙志新不想和这个阴里阴气的古怪老头儿打交道,带着布库钻回纳鲁的帐蓬。他拿过来沙盐,先加水将它们化开,去掉泥沙后再熬制,提炼出发黄中透着褐灰色的粗盐粉沫。整个过程在布库看来实在有趣,一直靠着孙志新的大腿认真看,小脸上兴致十足。
  不多会儿纳鲁带领着猎人们回来,今天的收获不自怎么理想,猎人们都显得不太高兴。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没有人受伤,哪怕一点伤都没有。
  由于收获不太理想,包括纳鲁在内,一群猎人的脸色都不是很好。可刚一跨进营地就看到了一堆小山样的蘑菇,一群猎人面面相觑,又忍不住紧跟着就大声欢呼。
  看着那小山一样的丰硕成绩,纳鲁四处转头去寻找孙志新的身影,兴奋的大声喊道:“毕达拉察阿苏!”
  孙志新正在试图再一次透析粗盐,猛地听到这么一声,盐水溅到手里被烫了一下。当即大怒,霍的一声窜出帐蓬来,冲纳鲁怒吼:“哭爹呢?老子活得好好的!”
  没人听得懂中文,但他那凶恶的喷人表情别人倒是看得懂的。族人就嬉哈大笑,嘲笑纳鲁被自己的弟亲骑在头上。
  纳鲁只是笑,半点没有被孙志新压过一头的意识,也一点儿也不觉得没面子。别人笑他,他也跟着呵呵笑,一边笑着一边蹲下来开始行使职责分配猎物和蘑菇。
  猎物还好分,蘑菇散不拉嗒的实在不太好分,总不能一只一只的数吧?倒是布库机灵,把孙志新给他做的小双耳柳条筐拿过去,让他用这个来分。
  纳鲁拿着柳条筐惊异的左右翻看,下意识把眼光看向孙志新,无声的询问。孙志新点点,示意是自己做的。纳鲁就又笑了,深深的看了孙志新一眼,开始一丝不苟的分配。
  分配结果表明,今天大家伙的收获比猎人们强大,每人只分到一斤左右的肉,蘑菇却按人头每人分到了两筐。因为蘑菇的形状无法将筐子填实,一筐的重量估计在三斤半左右,也就是说众人劳动的结果,一整天的时间收获了蘑菇八百余斤!
  所有人都喜坏了,这可是个难得的大丰收!
  而纳鲁家今天也沾到了好运,一人两筐分完,还余接近一筐的量在那里。纳鲁还待将剩下的重新分配时,所有的人都在阻止他,让他把这接近一筐的蘑菇拿去。纳鲁还在觉得不妥而犹豫,孙志新厚颜无耻的跑过来,笑嘻嘻的将这剩下的蘑菇装进柳条筐里提着走了。纳鲁于是失笑,周围的人则善意的哄笑起来。奥瑞克站在远处观看,也有些受不了的失笑摇头,这个毕达拉察阿苏果真脸皮比别人厚。
  早上所有人都看到孙志新是怎么熬制的食物,这个不难。所以当天晚上整个营地都飘着蘑菇和肉类煮制到一起的浓烈芳香。
  布库嘴馋血肠,宰杀野兽的时候他就在旁边收集肠子,半点都没喷得一身血后躲避的自觉。此时纳鲁已经知道兽血不能像以前那样白白喷洒掉,还能做成美味的血肠,宰杀时都换了方法,先剌出一个血口,等布库来接。布库只示范了一次,别的妇女立即学会,换掉这个力气小的小孩,其它人上来将血装进肠里。然后再将可以食用的内脏剁碎,和血液一起灌进肠里制做成血肠。
  族里就又多了一种食物,将猎物利用得更加高效,变相的提高了猎人们的收获。坏处就是现在做的血肠要由纳鲁进行公道的分配,不能再像前一阵那样胡吃海塞。
  当晚,所有人都吃上了用新方法做出来的血肠,整个营地一片叫香的高兴声音。而纳鲁家的血肠则没有吃,被孙志新挂在帐蓬后用风吹,等干了制做另一个风味。
  现在纳鲁已经知道孙志新爱洁,自己带着奥格和布库都下河扑腾干净了才回来。
  他一手拎着鞘套和小皮裙,父子三人全都光光溜溜的从河边回来。孙志新一抬头,就看到三根大大小小的棒子在三人的胯|间甩来荡去,只差点一口气接不上来。光是看到纳鲁的就已经很尴尬了,再看到奥格的,那已经是成年人的尺寸,其雄伟度直追父亲,无论形状还是大小型号很难让人忽略,剌激得孙志新立马就想变身为喷火龙狂喷这对厚颜无耻的父子两人。他奶奶的,所谓小人藏鸡鸡,君子坦蛋蛋也不是这个坦法……整个就是两位有暴露僻的溜鸟侠!
  至于布库,他一向都光着,又是小屁孩,忽略。
  “都给我把皮裙围上!”孙志新用才开发出来的汤勺指着两位溜鸟大侠,目不斜视的避开那个让人长针眼的部位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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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鲁嘿嘿笑了两声,把湿淋淋的皮裙上。奥格不满的哼哼了两声,虽然无视孙志新瞪得像铜铃一样的眼,可却无法无视父亲的铁拳,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把那个让人很不舒服的湿皮裙围上。
  布库奔过来,大着胆子抱住孙志新的脖子:“毕达拉察阿苏,我要吃血肠。”
  “叫吉玛。”
  吉玛是弟亲里的称呼,娶的叫鲁玛,嫁的叫吉玛。换个角度来说,就是小攻叫鲁玛,小受叫吉玛。孙志新同学很不幸,被纳鲁随手一划就分到吉玛的群体里。后来孙志新知道自己居然被划作受方,自然是大怒,扭着纳鲁上演武斗。但那时候已经被人叫习惯了,早已经尘埃落定成了改变不了的事实,只能多做纳鲁几次泄愤,称呼则改不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布库啊,你从小生活在这个君子坦蛋蛋的环境里,迟早也会被培养成溜鸟侠啊……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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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盐的来历 。。。 
  “吉玛,今天吃什么?”布库注意到了孙志新烹调食物的方法又跟前一阵不同。
  “蘑菇烧肉。”孙志新答道。
  今天分配到的肉块比较肥,他才被触动产生这个想法。
  以前这家子里吃肉仅是先将兽毛随便刮刮就下肚,那些粗毛中的大部分倒是去掉了,就是留下无数的毛根、毛桩……他们能吃,孙志新可不行。他的步骤是先将肉块去毛,再放到火上去将有皮的那一面微微烧成黑焦色,既是除掉毛根、毛桩,也为了后一步的上色。然后再拿到河边洗净,切割成小块。这个过程不太容易,关键是生产工具太落后,用石刀来对付它们着实费时费力。
  切着手底下软绵绵不着力的肉块,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无比怀念原来时空家里的劣制菜刀。就算是为了省钱买的劣质菜刀也比石刀强一万倍。这哪是在切割啊?根本就是在锯,又像是在磨,没准儿扑上去咬两口都比这个强。
  纳鲁在帐蓬里等了孙志新半天不见回来,不免心里担心。出来寻他时看到他在那里咬牙切齿的和肉块搏斗,忍不住笑了一阵,接过石刀将它切割成孙志新要求的小块。纳鲁可是个孔武有力的武夫,石刀再钝也耐不住他力大。孙志新看得泄气无比,难怪自己会老是被他压,这武力值就不在一个级数上……
  回帐蓬将肉块扔进锅里翻炒,待煎炒出肥油以后再放少许盐,放进撕成小片的蘑菇进去炒香。一直炒到肥油大部分流出,肉色变成金黄并整体卷缩。这时再加第二次盐,再将洗净的蘑菇放进去,加上水,一直加到刚到淹没到整锅食材,才找张大叶子来锅口盖住,让它们在里面慢慢焖。
  在整个焖制的准备阶段,冒出的香气就引得父子三人口水直流。那香味跟往常闻到的又是不同,是一股子浓重的油香,和着肥油煎炒过后的蘑菇香气,简直又香又浓,让人开始无尽想像锅里的东西做好了后吃到嘴里的真正味道。
  奥格开始情不自禁的对孙志新的做饭手段佩服无比,倒不敢再去招惹他,就怕吉玛生气不肯做饭,又要倒回去吃布库做的可怕东西。
  布库见孙志新并不排斥自己亲近,一个劲儿搂着孙志新脖子叫吉玛。可怜娃孙志新没听懂,叫一声便应一声,只当是什么很随便的称呼,更加坐实的了吉玛的位置。
  纳鲁则在看孙志新炼制的盐,用手指拈起它放到两个手指头间搓动,又放到嘴里尝了尝,确认它就是盐。和原先食用的相比,它已经略微显出晶体粉末状的外形,虽然还因为含着杂质而泛黄发灰,模样又比精制之前可爱许多,微微显露出它原来该有的样子。而且味道浓咸,把原来苦涩的咸腥的味道大改,味道变得纯正许多。
  “这个还是盐?”
  孙志新点头:“我用透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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