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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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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志新折了两根枯枝回来当筷子使,从少年们的人形标靶那样的身体上夹玛蚁。他夹起一只玛蚁就飞快的放到伤口上,那玛蚁见肉就咬,咬住了也不肯放开,孙志新再抓住它的身体一扯,两只大钳就扯得断离身体留在纳鲁的皮肤上,将两边裂开的血肉缝拢到一起。这是他看冒险文读到过的,用大玛蚁来缝合伤口,此时无针无线,只能这样。
  蚂蚁缝伤口,当时孙志新看到的时候也觉得很神奇。此时情急之下,又无任何医疗条件,被逼得也只能学着这样做,效果居然还不错。一只只玛蚁咬下去,尺长的伤口被缝拢,血渗得更慢了,只是缓缓流出。
  
   

()
作者有话要说:是亚麻,没人猜到,嘎嘎~
亚麻是人类衣物上很重要的里程碑。噢噢,以后将有衣服穿了,不再光溜溜的到处跑。发现亚麻,并能运用它,意义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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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纳鲁受伤 02 。。。 
  围观的人瞧着更神奇,毕达拉察阿苏当真满脑子奇思怪想,偏生又有用得很。
  到得此时,纳鲁的伤势已经很明显的被各种手段控制下来。众人心里安定不少,才有闲睱之心去看孙志新用蚂蚁缝合伤口。凡是看到的人无不啧啧称奇,议论哄哄。更有人在仔细看是哪种蚂蚁,想把这个本事学到心里。早知道有这个办法的话,说不定以前在同伴受伤的时候会挽救下很多同伴。其实孙志新哪有想到这么多,连蚂蚁都要仔细挑。他只是想到这玛蚁个头奇大,成年的足有三、四厘米长,嘴巴上的大钳当然够大够用。而它下午咬了那少年后少年手腕上的伤只是红肿,呈正常破皮后的受伤的样子,说明它就无毒,这才逼急了拿来用。
  又过得会儿,各自去采草药的都回来了。奥瑞克二话不说就去煎熬草药,奥格奔到孙志新面前,一脸大汗喘着气道:“吉玛,是这个吗?”他还是头一次唤孙志新,可见真的被纳鲁的伤吓到了。
  就是它,学名叫做锯锯藤,又名猪殃殃,茎干长着锯齿很容易割伤皮肤极度让野外人士厌恶,实则是内服利尿,外敷清热解毒并止血的好东西。
  奥格很是聪明,采回来的锯锯藤已经洗好,去掉了混在里面的杂草,凡是可以提前准备好的工作他都已经做好。孙志新抓了一把放进嘴里嚼烂,然后吐到手心里糊在被玛蚁咬合的伤口上。此时纳鲁自己的凝血作用也开始起效,又配合着外敷药物,血被止住。
  “好了。”孙志新真正的松了口气,道:“没有大事了,请帮我把他抬回帐蓬。”
  哪用他说,猎人们小心翼翼的抬起纳鲁,把他放到帐蓬里的兽皮上,又留了一会儿才离开。
  纳鲁一直都瞅着孙志新,看他忙来忙去对自己施救,眼神里又多了许多东西。
  孙志新让奥格和布库去吃饭,自己住下来冥思苦想,还有哪些草药是消炎止痛又杀菌的。
  “小新。”纳鲁唤道。
  “嗯?”
  “坐我旁边来。”
  孙志新其实不想过去,但看他因失血而脸色发白,终是心里不忍坐到了他边上。
  纳鲁伸出一只手握住孙志新的手,孙志新手一颤就待缩回去。却被纳鲁一把死死抓住,手指张开和孙志新的五指交叉相握,两只手掌合握在一起,动作正是那种最亲昵的扭腕十指交叉式。孙志新感觉到纳鲁的手心很烫,贴着自己手心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隐隐的就想起以前的女友说过的一句话:手心滚烫的男人很热情,也很重情。然后说孙志新的手心滚烫,让当时的孙志新极为臭美了一番。现在孙志新倒觉得纳鲁的手掌心比自己的还要烫些,像是有一团火在烧。莫不是说,纳鲁是个比自己还要热情重情的男人?
  心里正胡思乱想呢,忽听纳鲁道:“小新,辛苦你了。你做得很好。”
  换了平时,以孙志新的性格,必定会眉飞色舞一通得瑟,如果屁股后有尾巴,那是要支楞起来一通狠摇的。现在却没这个心情,只是皱着眉,心里头很乱,各种念头纷杂而来,纠缠成一团乱麻。
  纳鲁长年打猎受伤,早已经习惯伤痛带来的感觉。无非是忍耐,再忍耐,忽略身上的疼痛,等待伤好。就是看着孙志新紧皱着眉,很想用指头去按平他眉心间拱起来的那一处。
  两人紧握着手不再说话,气氛一时间极为静谧。
  奥格平时端着架子显得懒散倨傲,现在倒没有。早已经把岁数小的布库赶到一边,自己又拿陶锅装上水放到火上去烧。水开了以后他想学孙志新地样往里放些盐,又不知道该放多少,就拿眼睛一直看孙志新,迟疑着道:“吉玛……”
  “拿过来吧。”
  奥格将陶锅拿过来,孙志新瞅瞅水的分量,大致按着百分之零点九的含盐量制做生理盐水。先头的要浓得多,是为了杀毒,现在则不一样。不过没有称量的东西,孙志新只有大致估计着来。
  没布,还是只得用毛皮,就是先头那片,用它蘸了水慢慢擦拭纳鲁身上的血迹和污秽。奥格认真的学着,一会儿也来帮忙。
  孙志新慢慢的擦,缓声问道:“怎么受的伤?”
  纳鲁身体一僵,道:“我看到了卡亚克兽。”
  奥格动作一顿,抬眼看了孙志新一眼,又继续不吭声的擦拭。
  “卡亚克兽的肉很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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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其它的野兽的肉差不多。还难嚼点儿。”
  “它很危险?”
  “嗯。”
  孙志新提高的声音:“那你还去挑战它?找死是不是?”
  奥格的眼光也凝在纳鲁身上,脸上布满显眼的不满表情。纳鲁干笑两声,也不解释。
  两人动手,很快就将纳鲁全身上下抹了个干净。趁奥格出去换水的时间,纳鲁将一枚还带着血迹的兽牙递给孙志新,道:“给你。”
  孙志新只低头看了一眼就更想发飙。事实上他也发了,孙同学可不是什么忍得住脾气的人。顿时大声咆哮:“你还留下了凶手的牙,脑袋进水了?保存战利品也不是这么个存法!”
  纳鲁只是笑,态度坚决的要孙志新收下这枚牙。孙志新看他失血后精神疲惫,倒是不忍心真正冲他大吼大嚷,悻悻的收下牙不再乱喷,让纳鲁可以安心睡会儿。
  片刻后纳鲁沉沉睡去,孙志新瞅了半天手里兽牙,抬腿去找奥格。
  奥格在和布库居住在一起的小帐蓬里磨石枪,见孙志新进来掀了掀眼帘,低低的叫了一声:“吉玛。”
  以前他始终不肯开口叫人,那态度活似把孙志新当成隐形一样看待,现在终于肯了叫他、正眼看他,倒是让孙志新反而有点惊异。
  孙志新展开手心让他看到那枚卡来克兽的兽牙,道:“这颗兽牙代表什么意义?”他可不是傻子,卡亚克兽听起来就很难对付,事实的结果纳鲁也确实为此受了不轻的伤。为了食物而打猎对于机智的猎人来说,什么易下手,什么难下手,心里肯定清楚明白。如何更安全有效的打猎是每个猎人必须具备的本能,就跟聪明的猎手没事的时候不会去挑战狼群一个道理。除非这颗兽牙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不然纳鲁不会干这种蠢事,还让自己受了伤。虽然纳鲁回答得言语不详,但孙志新就是知道这货就是冲着那个什么卡亚克兽去的,而且就是为了这枚兽牙。
  奥格有些惊奇于孙志新的机敏入微,想了想后道:“卡亚克兽体型中等,但速度快,力量大,性情狡猾狠辣。所以每个部族的成年男人一生中都必须独自猎杀一头卡亚克兽做为成年的试炼。如果不能通过,全族的人都会瞧不起他,不被承认是个勇士。如果通过,并打败它生存下去,就代表了拥有足够的勇气和知慧,包括技术和技巧,是部族的勇士,可以参与以后的打猎活动。”又看了一眼孙志新手里的兽牙:“它就是打败卡亚克兽的证据。由于它很难获得,又代表着勇士的荣誉和身份,通常都会被用来做为送给伴侣的定情物。”摇了摇头,又道:“并不是每一对夫妻里的妻子和弟亲里的吉玛都能得到对方赠送的兽牙。上一枚父亲并没有给母亲,而是随着爷爷一起天葬。这一枚是猎来送给你。”
  孙志新心里狂跳一气,下意识握紧了手心里的兽牙。虽然隐约已经猜到它肯定不简单,但仍是没想到它代表的意义竟是如此不凡!
  奥格还在道:“我发现卡亚克兽出现,父亲一直紧盯着它就知道要出问题。果然他就独自一人冲上去了……卡亚克兽的猎杀必须独自完成,谁也不能帮忙。那种野兽也不是总能出现,碰见一只都要靠运气……”
  孙志新瞪着掌心里的兽牙,心神有些恍愡,像是可以透过这枚兽牙看到纳鲁发现卡亚克兽后迎头冲上去的样子。那一刻,那见鬼的男人到底心头在想什么?仅是为了这颗兽牙,而后博自己一笑?
  他因为整件事受了伤不说,递给自己兽牙无论态度和表情都平常得很。如果不是自己敏锐的察觉到事情非同寻常,只怕随手接下兽牙后转身就扔了。这哪里是讨好人的态度?
  孙志新确信自己不是什么美人,更不相信才相处二个月就可以迷得纳鲁为了自己去拼命战斗猎取这颗兽牙。
  那么,又是为了什么?孙志新迷惑了,怔怔看着手里的兽牙,心里五味陈杂,说不清道不明什么滋味。只觉得酸涩着,又心疼着,隐隐又有一丝微微的甜蜜。那个憨男人啊……真是……孙志新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
  假如自己与他真的是情人,收到这枚兽牙必须惊喜无限。可是……自己大约永远也无法接受成为纳鲁情人的身份。这兽牙,便成了错爱。
  孙志新一直怔怔在那里发呆,只听奥格道:“收下吧。我母亲都没有得到父亲送的这个东西,你倒是收到了。它来之不易,又有古老的兽魂封印在这里,可以保佑佩戴之人。你……”奥格住了嘴,神色很是复杂,有些不甘心,有些愤怒,又有些解脱,整个脸色像是感觉尘埃落定不可能再改变一般的矛盾。
  如此珍贵用巨大代价换来的东西,孙志新敢不收么?就算不收也要好好珍惜,纳鲁那个性子,送出去找东西绝计不肯再收回去。只是这份心意太沉重,又太突兀不同寻常,一枚兽牙握在手里竟像是奇重无比,像是重达千斤那般。
  孙志新一时间找不到什么话说,默默的退出帐蓬。身后又传来干涩的磨石枪尖的声音,声音透着奥格的心情,一声声刮在孙志新心底,像用锉刀慢慢在心底划拉着拖磨着那般难受。纳鲁那个白痴冒着极大的风险,一生之中就猎了两枚卡亚克兽牙,一枚敬献给了父亲做为陪葬的圣物,另一枚给了自己,他的妻子却从对到尾都没有享受到过这个殊荣,这让奥格怎么想,又情以何堪?是儿女的,都希望自己母亲是父亲心里最爱的那个人,可是……
  孙志新脑子一热,霍地冲回去,语无伦次的道:“我……我……不佩拥有这枚兽牙。我大概一生……都不能……嗯,做那个……呃,纳鲁的好吉玛。哎……那个,我就是想说,咳咳——这个兽牙我先留着,你父亲正在兴头上,他不仅肯定不会收回去,而且还会因为被拒绝而大怒。他受了伤,情绪波动太激烈对身体不好。唉呀!我他妈胡说八道什么?”孙志新为自己的词不达意怒了,怒道:“总之,我现在不想当纳鲁那个王八蛋的什么鬼吉玛,你也看我不顺眼,看不惯就拉倒,谁怕谁?但你不能不承认我们目前生活在一起,这意味着就是一家人。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总之我会努力对你好!你妈妈来不及给你的,我给你!从现在起,我就是你妈!呃,不对!我来你当你妈!啊咧?我呸!谁当你妈?总之……哎呀,去他姥姥的,你当我什么也没说!刚才说的全是放屁!”
  孙志新当真是急了眼,没头没脑的冲奥格一通乱嚷。嚷完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反倒先脸红得跟猴屁股一样。好像……一不小心说了很了不得的话呢……孙志新被自己管不住的嘴吓到,灰溜溜的不敢看奥格的脸色,一溜烟滚回帐蓬缩回了纳鲁身边……还是受伤的男人比较好欺负……纳鲁的儿子不太好对付啊,跟他爹一样是个倔货。溜吧,去折腾纳鲁,正好报自己屁股之仇,趁他病,要他命!
  见孙志新像被鬼追一样的背影,奥格呆住,嘴巴难以置信的张得老大,手里磨枪尖的动作愕然停在半空中。这是个什么样的人,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突然回想起孙志新情急乱喷的模样,好像真的……可爱透顶,难怪父亲迷他迷得死心塌地。
  “哥。咦?你笑什么?”布库醒过来,迷迷糊糊睁眼看哥哥。
  奥格一怔,下意识摸摸脸:“我笑了?”
  “嗯。”布库很肯定的点头,又道:“我去看下帕帕。”
  “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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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那边有……吉玛在。你放心睡吧。”
  “哦,好的。”布库终是敌不过睡意,又倒回去继续睡。
  奥格继续磨枪法,磨磨停停,眼光偶尔瞄一下纳鲁帐蓬那个方向。许久之后长长的舒了口气,像是放下心中搁了许久的大石,低低说了声:“吉玛。”
  说罢,长长的吁了口气,像是将长久以来的杂念都呼出去了似的。然后忍不住又笑了下,将石枪枕在脑后,闭眼平静的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日更的问题……呃,昨天跟一群朋友出去耍得太疯,累得不行,回家后倒头就睡了……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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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两人的不和谐相处 。。。 
  一整夜孙志新都没有睡好,先头对着奥格喷的那番话他回想起来直想钻进地缝里去死了算了。转念又想起纳鲁给的这枚兽牙,真是跟烫手山芋一样的烫手东西。叫人放也不是,藏又不知藏哪里好,更忆起奥格说的它所代表的意义……孙志新一想到这个就胃疼。超越性别的爱情太惊悚了,孙志新完全接受不了。这就跟他是人,不是猪一样,是明摆在那里的事,要想人变成猪,或者猪变成|人,难度有点大……
  他又担心纳鲁的安危,生怕他在夜里发烧没有人照顾,便一直强撑着眼皮不敢睡。每过十五分钟孙志新就会看看手表,用自己的额头去测量纳鲁的体温,判断纳鲁有没有发烧。孙志新第一任女朋友就这么做,她说用额头测对方的体温比用手掌更准确。
  每当两人的额头相碰触的那一刹,总能感觉到纳鲁饱满的额头给人以奇怪触感,孙志新就会毫无理由的脸红。脸红夸张了些,他又不是小姑娘,没那么矫情,程度大约就是微微有些发烫。可孙志新心里总感觉怪怪的是真,而且每隔十五分钟他就会这么怪一次,百试百灵,比来大姨妈还准,一点也不会因为多次的接触而变得适应。
  三点钟的时候叫纳鲁起来喝过一次奥瑞克煎的草药汤,六点又强押着他喝过一次。五点来钟的时候孙志新就差不多已经撑不住,六点喂纳鲁喝过药又过得一阵,因为已经熬了一个通宵,实在是奈不住,孙志新就趴在纳鲁身边沉沉睡去。
  纳鲁睡眼的时候就看到这样的孙志新,趴在自己身边守着自己,一颗头颅朝向远离自己的那个方向,原来先短的短黑头发长长了一些,已经快有两寸长。
  瞧着那颗黑色的头颅,纳鲁心里涌起难言的温馨的滋味,竟是觉得这伤伤得挺好,不然依然这人的性子,绝对不肯安安静静的像这要趴在自己身边。
  那人睡得很沉,纳鲁都能听到绵长平稳的呼吸声。他,可是守了自己一整夜?
  纳鲁心里停跳一拍,然后又继续跳动,一颗心越跳越欢快,终于忍不住伸手出去将孙志新的头扳过来,把他的脸朝向自己。
  孙志新不耐烦的挥挥手,又咋巴咋巴两下嘴,继续睡。照顾病人不是个轻松工作,他真是困得不行。
  纳鲁一点都不想惊醒他,只借着一丝晨光仔细的看孙志新的脸。在这之前他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仔细看这样安安静静不反抗的孙志新。因此孙志新的动作让纳鲁怔了怔,好笑觉得这人睡着时也像只小兽一样不肯安宁,眼光就毫无忌惮地在孙志样脸上扫来扫去。
  越是看,就是越得觉得那人长得当真与众不同。孙志新的脸是削瘦俊朗的,小脸才自己一个巴掌大,脸形线条俊美,五官特别的精致,额前的发际边缘在前前额收束成一个小尖峰——纳鲁并不是知道这样小尖峰有个很别致的名字叫美人尖,就是觉得特别的好看。他眉长眼大,眉形修长而斜挑,满是英气。眼睫毛很浓,和其它出现在自己眼里的毛发一样深黑油亮。鼻挺唇红,嘴唇的线条峰峦起伏,显得饱满而诱人。经过一夜煎熬,他眼下出现了两个黑眼圈,就那样大剌剌的挂在小麦色的皮肤上,平时英气勃发阳光俊朗的模样里透着几分病弱,让人怜心大起,只想抱到怀里来好好的疼。
  孙志新所拥有的五官样式纳鲁从来都没有看到过,只觉得和女子的柔美完全不同,却又比那还美得更多。孙志新一点都不柔美,相反是雄姿英发的一身好男儿健爽阳光之气。以前纳鲁还没觉出来,现在看仔细了,就觉得孙志新就该是这样,才是与众不同的孙志新。纳鲁不会细腻的去描绘他,就是觉得这人是自己看过的最好看的人。不仅好看,还有趣,因为他下巴上冒有一圈熬夜熬出来的胡子渣,参差不齐的生在下巴上,像被野兽啃过一样的乱,偏生又给人一种毛绒绒的感觉,引得人直想去摸去几把。
  这人啊,生就一脸像是英武和灵性揉和到一起的长相,初看不会觉得惊艳,但会越来越好看,直到后头移不开视线,就像自己一样,彻底的沉迷进去。
  看得越久,就越觉得整颗心像是被揉烂了,倒进蜜,用力的搅和,拌成浓汤那般,甜软而柔烂;又像是陷进某种蜜糖样的烂泥里,被那香甜的滋味吸引得浑身没有力气,无法将自己拨出来,逃得开。
  纳鲁心底化成一片,控制不住的去摸孙志新变得有点长的短发,叹息:“小新,你是我的吉玛。我纳鲁,是你的鲁玛。鲁玛和吉玛,合到一起就不会分开。”
  史前人类的情话估计就这水平,淡得跟清水一般。只是那里面山盟海誓的味道自一片平和的话时透出来,很是叫人惊心动魂!只可惜孙志新睡得沉了,一个字也没有听到。他若是醒着也绝不肯这样老老实实的听这些。世间之事便是这样,永远矛盾着不可能让人轻易的就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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