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可知……”
“嗯?”
“呵呵……”那大胡子却伸手用拇指和食指一张,舒开了我的眉,恍惚间我又闹了个红脸,却听他低声说:“如此绝色,假扮男子,可一点都不像……”
“休得无礼!”
夜怒声呵斥,见他一副不理“男女授受不亲”的样子,面色冷肃得要命,忙挡出一臂。
“闲来无事,走咯走咯……”话音之间,只见大胡子灵动着又是一闪,才一眨眼的功夫,就飞到了远处小路上。
如此轻功,把我和夜都看得愣在原地,眼睁睁看着那大胡子却呼啸着摇摆跑了,我忽然想起什么,冲他大声喊道:“喂……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他跑得头也不回,林子间的雾气愈来愈浓了。那个背影杀手和声音杀手定是嫌我问得烦了,飘渺而走时,终是隐隐约约留下个名字:“东东?”
分割分割,“侧妃讲坛”来说说文中提及的“关先生”和“破头潘”。细心的读者朋友会发现,大胡子实际是红巾军中路军的一员。历史上关先生的名字叫关铎,南宋政权分兵北伐,他和潘诚(破头潘是他的绰号)、冯长舅、沙刘二等为中路军,配合东路军毛贵进攻大都。可怜的大都啊,最后就是这样一步步被攻陷的。历史太残酷,我刻意不把小说地理重心放在大都,乱世是人心惶惶的,也是人性泯灭的,因而在这样的背景下萌生的情感(广义的),才越为纯正。有人赞赏起义军,有人厌恶,古往今来只如此,因为他们站在不同的立场。朝廷?起义军?NO,《侧》不站在任何一方,因为饶濒本不是那个时代的人,她目睹乱世,若是非要分清阵营,那么她只看到弱小的百姓。江山可以被强者选择,百姓永远受苦无力!
第三十六章 君应无言
阿壳孰拉的性情有种新生的依赖感,不大爱说话,泛蓝的眼睛眨巴眨巴看我,小手指着旧巴巴的书——大胡子口中“扔”给他的书。
“你要看书么?”我轻柔地问,信手拿过书来看,原来是本破旧残缺的《太平广记》。这书我过去看过,是宋代之前的小说的总集,里面尽是些神仙鬼怪的故事。这样的书,倒是挺适合小孩看的,想不到这大胡子还蛮细心……想到这里,我不觉扬起嘴角。
见我翻着书页傻乐,阿壳孰拉也跟着开心,蓝色的眼睛弯成了小月亮,咧开嘴笑着。我摸摸他的脑袋,又指指书:“你喜欢里面的故事?”
他点头,又突然摇头,急忙间拉拉我的衣袖:“有的……读不懂。”
小正太还不太习惯和我们说话,语句总是简短而跳跃。不过这句我还算明白,便索性从中间翻开一页,声色并茂地讲了起来。我讲得手舞足蹈,他听得意兴阑珊,连夜也时而放下手中的活,往我们这边望望。
木屋里多了人的气息,便有喜有乐,死里逃生的我们用这样的方式舒缓着彼此。直到月升了,一旁的油灯跳跃着,也快要燃尽了,又看看我,悄声说:“委屈公主,今夜只有……”
“不委屈不委屈,”我领会了她的意,低声和她比划起来:“你看,木床也不太小,我们仨横着靠着便可以睡的。”
“属下不……”
“嘘……”我压低夜口中的拘礼,指指入睡的孩子。
木屋虽小,好在置备着棉被和稻草,我们三人就这么凑合了一宿。夜坚持不卧床睡,只是在桌凳旁靠了靠。我拗不过她,只是确认炉里的炭火仍够,又余了件夹袄给她披上,才安心挤到床上去。
第二日清晨,大胡子便带回了原与我们日夜相伴的两匹可爱马儿,还驮着两包行李。说实话,他歪歪斜斜地骑着砒霜,又牵着萨仁的样子,确实不算雅观。但在这乱世,能有手有脚的活着,就是幸运,还有什么狼狈可言呢?迎着我对失而复得油然的欣喜,他只是把包袱一甩到夜手里,嘴里自夸着:“爷有的是本事,你们的,还有那小屁孩剩下的东西,爷都给带回来了。”
看到萨仁我激动万分,差点就想和大胡子击掌拥抱。一想这可是忌讳特多的古代,我也碍于押不芦花的地位,伸到半空的手连忙收回摸摸脑袋上的钗。自从知道自己和夜的女儿身份被轻而易举的识破,我也不再每天老是自欺欺人地戴着大高帽,随便挽个小髻插个再平凡不过的钗,倒也自在。
他过来打开一个布包,神色却多了些黯然:“站赤被翻得乱七八糟,有的已被抢走,事后拾得的,只有这么多了……”
我并没有想到一切会那么顺利,不得不佩服大胡子所谓的“本事”。再次问他的名字,他居然挑眉有些恼我当日没听清楚,见我嘴里如复读机般不停重复着“敢问英雄尊姓大名”,才瞪圆了眼,清清楚楚地冲我耳朵大声喊:“听好啦,爷只说一次——叶,榆,功!”
“嘘……”我挠挠被震撼的耳朵,瞅瞅木屋窗内,小阿壳孰拉还没醒,压低了声音冲他埋怨:“干嘛这么大声,别人在睡觉呢!”踱离几步,自言自语嘟哝道:“昨天我还听错成你叫什么‘东东’!是吧……夜?”
夜本就不喜欢我和他有交集,我这么一问她当然不置可否,只是缄口站着。无人回应确实郁闷,我抬头,正对他一副“岂有此理”的表情,吓得我几乎想躲在夜背后。
夜无声地看着我们,突然小心翼翼地问道:“那,老人他……”
“我已经将老人葬了,就在站赤旁的北坡……”
“入土为安……很好……”
我嘴里低低道,眼睛却一下子又濡湿了。虽然心里早预料到老人在遭遇红巾军后,凶多吉少,可是当真听到他逝去的消息时,心还是由不得控制地酸起来。朦胧中抬眼看着夜,低头无语的面容上,娥眉凤眼中明明透露悲伤。
恍惚中我突然想清楚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像是表面上的针,不停的转动,一面转,一面看着时间匆匆离去,看着日斜星移,看着世态变迁,却束手无策,无能为力。
然而,要活着,除了坚强地坚持到底,我们没有第二个选择。
木屋里,阿壳孰拉醒来喊着饿,夜连忙去炭火下挖事先埋好的土豆,我和叶榆功先进去招呼。
“你给小孩读过故事?”他一手揉着阿壳孰拉的小脑袋,一边对我使莫名的眼色:“哟哟,饶小姐读过蒙学?”
“嗯……是。”我错愕地点头,总不可能让他知道阿盖去过国子监吧!
他翻开枕边那本破旧的书:“以前看过么?爷小时候老爱看的,可惜手头这本都不全了……”
我见他入神了,也没想回答。心说:小看我?姐姐我还看过《西游记》和《聊斋》呢,施耐庵是明初的,蒲松龄是清朝的,所以你就没看过!哼!
一晃眼,在这山间木屋又耽搁了近一周的行程。叶榆功每天都来看我们,有时是正午,有时却已入夜,带来些粗粮野味,还与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在我们尔虞我诈的交流中,他是个懒散无功的红巾小兵叶榆功,我是个和丫头一起出逃的汉族小姐饶濒,仅此而已。
也许因为彼此陌生,我的谈资也逐渐无所顾忌。我过去的性格就是在话头上不输人的,所以和他海侃讨论时常不自觉带入很多不合逻辑的“现代观点”。譬如在我引用“枪杆子下出政权”理论中,他好奇地问我什么是“枪杆子”,我说就是竹筒里装火药打人的。他喋喋不休问那东西怎么打人,我不耐烦说你不要问不重要的问题,害我偏离话题,我的意思是武力!他一拍脑袋说懂了,然后又挺臭屁地说这一点上爷赞同你。
又如我们四人有时一起吃饭,他总要从腰里掏酒,边掏还边故意问着其他三个妇孺小孩要不要来一口。我们合力用目光杀死他,他的脸皮厚到免疫。我和夜本来就对红巾军窝火,在阿壳孰拉面前却不敢表露。无奈叶榆功以为我俩是仅对男人不满,喝了酒话语开始无忌起来:“敢情你俩不小了?模样也不难看,怎么还没嫁人呢?”
我不至于看起来大到嫁不掉,这厮似乎冲着老对他摆臭脸的夜。我心了气得慌,呸了他一口:“怎么着?因为我们讨厌男人!”
他轻笑:“小丫头现在这么说,以后还不是要跟了男人……吃喝什么的……”他打了一个酒嗝,像是喝高了:“讨厌?切……男人,有什么不好?”
“男人是骗子。”夜突兀而平和地说,依旧是冷言冷语的淡然姿态……好在,她没有愤怒。
“对对,都是骗子!”反正叶榆功醉了,我也不怯他,迎合着夜说道:“成亲就会被骗!不管是漂亮还是不漂亮的女人都会被骗。有所不同的是,幸运的女人找到了一个大骗子,骗了她一辈子。不幸的女人找到了一个小骗子,骗了她一阵子。”
叶榆功听我唠叨完,提起小壶仰头喝完最后一口,嘴里说着“我不想骗……”,便一头栽下了。夜厌恶得要死,几下把他丢在门后的稻草上,那时候要不是我央求说外面太冷,夜许是要把他埋到雪地里了。好笑的是这个人生命力似乎特别强,脸皮也特别后,第二日能茫然无所知地向我们道谢。
阿壳孰拉嗜睡,我和夜看着叶榆功,头顶的乌鸦飞来飞去。
他的健谈中我有一种奇怪的错觉:他并不像我们所看到那么粗俗,也总是把原有的理智甚至优雅故意掩藏在粗野的动作与言语中,像一个冰封之中的怪物!当我发现自己有这样的想法时,常会吓一大跳,然后连连抱怨自己大脑养鱼小脑养虾,所以才会YY这样一个满脸大胡子的“乱党”。
更多的时候,我总是这样凝望那些日升月沉无家可归的忧伤,还好现代女性的理智一直提醒我不要犯凡事都唤人伺候的公主病,相反在这里等待机会离开的一段时间里,我每天都能一卷袖子,与夜一齐做些拾柴、生火、取水之类的小事。不仅活动了带伤的筋骨,更引来他们一阵阵侧目。可喜的是,小阿壳孰拉一天天好起来,现在已经像一个正常的孩子般玩耍、淘气,只是很少话。最要命的是,他似乎想不起自己是谁——对这样一个“病患”,我真不知道是喜是忧。
在帮阿壳孰拉换上叶榆功带回的衣物时,细心的夜才发现原来他穿的打满补丁的衣服里,原来大有乾坤——隐蔽的夹层里除了有块翠绿欲滴的,用蒙文雕刻“阿壳孰拉”的玉佩,还有一封好长好长的奇怪信,长到我读信时,只觉字字艰辛,行行悲凄;奇怪的却是,当我以为将要读罢,翻开最后一页的时候,手中的信如变魔术一般,立刻灰飞湮灭,再无处可寻。让我不得不忏悔先前阅读得不够细致,记忆得也不够清晰。还未开始回味,夜一把抓过我的手翻过来翻过去地左看右看,眼里也满是疑惑:“属下曾听说过,西域有一种用七种毒草制作的纸张,被触发后消散……现在看来,公主的手确是无恙,这信,并非下过毒。”
我大吃一惊,谁说古代落后?这样先进的东西居然就活生生出现在古代,还发生在我眼前!在确定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异常感觉后,我对夜淡淡一笑:“放心,老爷爷不会害我们的。”
一个站赤主人,在经历过那么多灾难之后,怎可能再谋害一个有恩无仇的小女子呢?他用这种特殊的纸张书写,只是想让秘密保留却不扩散吧!?一个月前中路第一批红巾军进入山东境内的时候,已几乎将他竭力经营一生的站赤夷为平地……我甚至可以想象,一个灯火辉煌的站赤,作为一个男人毕生打造的心血,曾经人来车往络绎不绝,却在短短一夜之间,被烧杀抢掠,伤痕累累。一个百来号人的站赤,死的死逃的逃,最后只剩下孤零零的爷儿俩……眼睁睁看着这样的场景,当日那个能在拳脚下淡定地说着蒙语的老人,该流下多少浑浊的泪。
而说道阿壳孰拉,更是一次次让我瞠目结舌——阿壳孰拉果然是混血,而且还有一个同胞的哥哥,阿什图卢。哥哥好文,弟弟好武。他们的母亲是一个蓝瞳美丽的异域女子,却因难产而死。而阿壳孰拉的父亲和哥哥,是死在不久前的浩劫中,在老人奋力抵抗的眼前,也在,偷偷蹲在角落的阿壳孰拉眼前。
那个反常的,不间断地擦地板的男孩,定是亲眼看见亲人惨死受了惊吓,产生了一连串的应激障碍反应……也是最后我才知道,他擦的,不单单是刀痕累累的木地板,而是一滩滩父兄的血!
现在他想不起过去,找不到自己,应该,是一种幸福吧?这一刻,我是如此希望他能永远这么单纯的生活下去,小小的头脑里不再有战争和血腥。
“忘了就忘了罢。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都是一个过程,只要记得,自己出生在这有草有木的地方就好……”我没由来地充满坚定:“我们带他一起走。夜姐姐,以后,我们就叫他‘小荣’吧!”
夜将绿得诡异的玉佩轻轻地挂在他洁白的颈上:“公主赐名,乃小荣之幸。”为他掖了掖被子,夜若有所思道:“如果回忆象钢铁般坚硬,那么他是该微笑还是哭泣?如果钢铁象记忆般腐蚀,那这里,会是是欢城还是废墟 ?”
对着皓月我静静地遐想,真希望这样的温馨阳光能在新生的小荣上永驻:白天嬉戏玩耍,笑容如夏花般绚烂,拖着我的衣襟要听童话故事,拉着夜要学功夫;晚上倒头就睡,雷也惊不醒,像只冬眠的小熊。
桌上油灯突然炸开一个灯花,看着夜色,应该已经是凌晨了,正奇怪今日那大胡子怎么没来,就听见约定的“二一一”节奏的敲门——
“睡……了吗?”隔着门板的三个字像是从牙缝挤出,竭力而困难。
夜开门让他进来,没有了往日的洒脱,叶榆功匆匆扣了门坐下,捂着胸口。我这才发现他黑黑的脸上,眉头蹙得极紧,定是不妥,开口便问:“你这是……”
不等他启唇,夜冷冷应道:“刀伤藏得太紧只会愈重,这身行头过大并不合适。”她从怀里掏出个宝蓝色小瓶,扔过后叶榆功一手接住,又言:“隔一日上一次药,算是谢你的。”
叶榆功单手打开瓶塞嗅了嗅,却只把瓶子放回桌上:“爷那疗伤药中,不差这极品白药,你们还是收好,日后定有良用……我这小伤不碍。”夜面无表情将药收回,做了个“哼”的淡淡表情,却不见“哼”的声音。
叶榆功头上细汗密布,良久才娓娓道,像说着与己无关之事:“三日之后,我可能得随破头潘征战于保定。若济南附近兵乱暂时平定,你们就连夜东行……”他手指轻轻弹动,像是在空气中抚琴:“时机成熟,我定会回来亲自带你们绕离官道走。若是我有些什么意外,也会让我一个兄弟……”他顿了一顿,斟酌之后又言:“真是一个兄弟,不是坏人。你们记好,他叫杨渊海,若他与你们相见,定会拿出这样一个木牌。”他从腰间拿出一个浅色木牌,雕刻精致,还散发淡淡清香,又道:“如此这般,你们跟着他走,定能寻回方向,与前人会合。”
“什么?你怎么会出什么意外呢?”我拉住起身要走的他,急切中也不怕吵到小荣,只是竭力问道:“还有,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前人?我并未和你提起过!”他微微顿足,听我沉沉问道:“抑或,关于我,你到底知道多少?”
他笑而不答,掸开了我抓住衣袖的手,自己如鸟儿般振翅而脱。夜的武功本在他之下,不出两招既败下阵来,阻挡不住。待我们追出门口,只听见北风呼啸中,他悠悠的声音依然清透——
“一剑红尘断有情,君应无言……总之,信我。”
番外之马儿萨仁(上)
我出生在初春,草原的生活自由无比。
一睁开眼,看到的就是一片青翠的绿色,像一条无边的绿毯,向远方铺去,一直延伸到天边。我不知道,如果一直这样沿着这条绿毯奔跑,是不是就能跑到天上?头顶的天,蓝得像一片化不开的湖水,蓝得澄澈,蓝得通透。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嗯,早晨,好清爽!
塞外的北风呼啸,像刀一样割在身上,但我仍自由地奔跑。因为作为一匹野马,桀骜是我的基本态度,所以我会倾尽所有,放肆地去自由!
直到有一天,当我流浪到一片碧绿的草场,那里的食物远比我以前享用过的丰富——又嫩又鲜,汁液丰富,周围还有不少清澈的溪水,饮一口,凉丝丝的……我沉醉于此,却不太心安,为表示警惕,双耳一齐朝前竖立。不料忽然一个绳索套到我的脖颈,继而发出我从未听过的喧哗声一片。我试图奋力逃脱,双耳一齐朝后抿,紧贴到脖颈上,准备发动攻击,却怎么也使不上一点儿力。那绳索越拉越紧,我侧身颈向内弓起,肌肉绷紧,最终只被那些发出喧哗声的东西合力绑起……
后来我才知道,束缚我的,叫做人类。
我憎恨人类,往死里恨。
原来,那日我误闯的,是元朝廷在上都建的官牧场,那里水草丰美,伙伴众多。我永远不用为生活发愁,因为我所在的马厩舒适宽敞,饲马的刍粮和饲草日日备足。我却不喜欢这个地方,我仇视官牧场所有的一切:我讨厌每天都唠叨不止的羊马牛驼,我厌恶这里被称为哈赤、哈剌赤的牧人,我反感我们只是为了满足军需和民用而存在的命运……
我只想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以旅人的姿态。
我是自由的生命体,从不允许卑鄙的人类尝试骑在我身上。我怒嘶着踢咬踩踏每一个想挑衅我的人,直到管理牧场的嫩秃赤对我望而却步,直到太仆寺官在秋季把我选中,运送到另一个地方去。
从上都来到大都,军马厩里的同类有黑色、褐色、枣红色的,匈奴马目露凶狠,三河马体丰腿长,山丹马食量很大,伊犁马外貌俊秀,黄骠马体格魁伟……它们各具特点,却每匹都比我魁梧高大。在天子脚下的军马厩,比官牧场多了些许浩劫,任凭那锐利的铁钉刺入我的脚掌,任凭那坚硬的马鞍嵌入我的皮骨……我孑然独立,不放弃每一个能逃离的机会;我假装平庸,这样就不会被选中强迫训练。我自认是一匹聪慧狡黠的马,顾盼左右,骏马轻骑,那是别人的运数。
离开,我要离开这狰狞的城市,寻找我那古老的家乡。厌恶了这里的浮华烟云,尝够了无穷的空洞与虚幻。这不是逃避,只是奔向我所追寻的另一方天地,因为在一个封闭而又高压的环境下,我无能为力!我想像欢乐的鸟儿那样啾啾,像威猛的狮子那样怒吼,因为我就是我,桀骜的野马。
那一日天气晴朗,马厩外传来一些声响。似乎又是有人来选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