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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天斗神-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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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空,上呈顺明帝。

    所有文书案卷都用火漆封好,无论李绍明还是杨天鸿,连半个字都没有看过。知道太多的密事,往往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何况。这是陛下和太子之间的家事,有权做出最后决定的那个人,只能是掌控大楚国最高权力的顺明帝。

    看过周浦和裴良佐二人的奏折,顺明帝也不言语,用威严淡漠的目光顺序扫过每一位官员。一时间,大殿上鸦雀无声,安静得就连掉落一根针也可以听见。

    “不管什么事情都要争来争去,有意思吗?”

    顺明帝注视着已经回归文官序列的户部侍郎周浦,冷冷地说:“稳扎稳打固然是兵法要诀。你却在这件事情上没有发言权。你是文官还是武将?别人如何打仗,跟你有什么关系?李尚书家眷被贼人杀害,悲愤不已,强令进军斩杀落屏山贼寇也是他分内的事情。既然是打仗,势必就有损伤。古人云:杀人一万,自损三千。落屏山投降的贼寇多达数千,玄火营上下定员也不过三千人。能够以四成折损打赢,朕觉得已经很不错了。”

    随即。顺明帝把目光转移到都察院左都御史裴良佐身上,言语同样冰冷:“裴御史。你的手伸得未免太长了吧?杨天鸿自请削爵,与你何干?难道都察院众人真的是闲得没事干,终日里就盯着别人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就算他杨天鸿行为不端,不尊不孝,上头也有兵部管辖。兵部的事情。你偏偏要横插一脚,这是什么道理?呵呵!难道你觉得,左都御使这个位置太小了,你的屁股又太大,最好还是兵部李尚书把位置让出来给你坐坐。这样才显得合适?”

    顺明帝项钟本来就不是一个拘泥于礼法的人,没有外人的时候,经常与身边近侍开开玩笑。只不过,这种玩笑其中蕴含的意义太过复杂,周浦和裴良佐很不适应,一时间两人汗如雨下,只能跪在地上连声告罪。

    事情却还没有结束。

    看着犹自怒气冲冲的兵部尚书李绍明,还有其他几位跃跃欲试,想要走出序列与其敌对的官员,顺明帝暗自长叹一声,说:“此事,你们几个人在这里争来争去,实在没有意思。这样吧,召杨天鸿上殿,听听他是怎么说。”

    私下里与太子暗中联络的官员数量不少。那些从落屏山上搬进宫里的文件,顺明帝一一看过。除了几封廖云光与太子之间的往来书信,其余的,都是不同官员投递给太子的效忠书。

    对于太子的动向,顺明帝其实很清楚。

    那毕竟是自己的亲身儿子。

    还好,太子虽然对皇位虎视眈眈,却也没有忘记最根本的东西。他虽然私下里豢养军队,却从未想过要谋反,将自己这个父亲从龙椅上撵下去,取而代之。

    文件书信都显示,有不少人劝太子这样做,太子都一一拒绝。

    愤怒之余,顺明帝多少也有些宽慰。

    他能够理解儿子的做法。

    顺明帝自己也做过太子,也经历过复杂混乱的权力争夺战。“太子”两个字看上去无比风光,其中的艰险危难,也只有自己最清楚。那个时候,不仅要拿出大量钱财贿赂父皇身边近侍,还要花费心思与宫中各位妃嫔搞好关系。除此而外,下面的弟弟妹妹,分封各地的王爷亲族,都对王位虎视眈眈。既要防备这些人,还要注意自己在父皇心目中的形象……总之,太子必须在各方面都很优秀,却又不能所有人交口称赞。这种事情,真的很痛苦,也极难拿捏。就像在学校里考试,你明明有考一百分的本事,却要顾忌其他人,只能考个八十五分。如此一来,才不会背上“第一名”的光辉帽子,成为所有优等生的眼中钉,肉中刺。

    项钟之所以能够成为顺明帝,当年手上也没少沾染别人的血。甚至,一度也曾经动过软禁父皇,强迫他让位给自己的念头。

    这样的事情,最终没有发生。

    现在看来,儿子,也就是现在的太子。的确要比自己当年做得更好。至少,在他的眼里,自己仍然是威严不可侵犯,必须绝对尊重的父亲。

    想法仅仅只是想法,落屏山一事,多少给顺明帝提了个醒。

    必须加强自己对军队的掌控能力。尤其是京师各营。控制大权必须牢牢抓在手中,任何人不得分薄。

    所谓亲信,就是给予恩宠,给予权力,让他对自己俯首帖耳。只有这样,遭遇危难的时候,亲信才会奋不顾身过来相救。

    历来,顺明帝培养的亲信数量不算少。内侍总管东方空就是其中最显著代表。

    五年前自请削爵的时候,顺明帝就开始关注杨天鸿。否则。在处理玄火营这个烂摊子的问题上,杨天鸿不可能得到如此之多的自由。要知道,即便是以私人钱财武装军队,同样也是居心叵测的大罪。

    辞爵和修炼两件事情,让顺明帝对杨天鸿真正放下了戒心。

    修士的理想,就是飞升上界。

    何况,杨天鸿自己也说过,自请辞爵。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重新挣得一个不输于前人祖宗的“毅勇候”。

    这样的人若是不能相信。天下间,朕还能相信谁?

    ……

    跟着黄门内侍走进朝廷大殿的时候,杨天鸿看到了从各个方向投射过来的无数道目光。

    冷漠、羡慕、嫉妒、愤恨、讥讽……

    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你也不可能抡起刀斧劈开每个人的脑袋,把所有对自己的敌意统统清除,把每个人都变成自己的同盟军。

    顺明帝是一个颇为有趣的家伙。虽然已经表明了自己在落屏山战事上的态度。可是到了杨天鸿这里,他仍然还是命内侍总管东方空,把此前李绍明与周浦、裴良佐二人的争吵重演了一遍。然后,似笑非笑地看着杨天鸿,问:“现在。朕和文武百官都在这里,都想听听你的说法。”

    这是好事,只要巧舌如簧,升官发财当然不成问题。

    这也是坏事,百官当中太子的势力及其庞大,无论自己说什么,肯定有人提出反对。到时候,一个应对不小心,就会落入莫名其妙的陷阱,适得其反。

    这很有些像是另外一个世界的法庭辩论。想要证明被告有罪的证人,往往会在辩方律师的连番追问之下,搞得思维混乱,落入辩方律师精心编织的陷阱。到了最后,无法自圆其说。就算明明看见被告持刀杀人,也会在律师狡猾盘问之下,使自己证词在法庭上失去了作用。

    杨天鸿现在身处的局面,就是这样。

    能够入朝为官的人,都很精明。太子一系对自己的敌意非常明显。顺明帝表露出来的维护迹象很淡。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确定会不遗余力帮助自己的盟友,其实只有兵部尚书李绍明一个。

    无论怎么说,都可能犯错。

    闭口不语,同样也是给予对手打压的机会。

    杨天鸿明白,这是顺明帝给予自己的机会。是否可以把握,还要看自己如何应对。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一种深入虎穴的感觉。文武百官就像一头头凶猛狂暴的饥饿野兽,只要自己稍微流露出一点点畏惧,他们立刻就会扑上来,毫不留情把自己活活撕成碎片。

    想到这里,杨天鸿深深吸了口气。朝着顺明帝行了个武官特有的抱拳军礼,认真地说:“落屏山战事,陛下已有定夺,无需天鸿再言。至于李尚书与诸位大人之间的纷争,天鸿只有一句话。”

    停顿了一下,他陡然提高音量:“无论何时何地,天鸿都只是陛下手中鹰犬,甘愿驱使,纵有刀山火海,也绝无半点犹豫。”

    大殿上再次变得一片肃静。

    有人默默微笑颌首。

    有人面露鄙夷。

    有人紧握双拳,心有不甘。

    还有人若有所思,目光在杨天鸿和顺明帝之间不断徘徊。

    很聪明的做法,直接把自己从朝堂纷争中摘了出去。没有界限分明的排位站队,也没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表明究竟支持谁或者讨厌谁。很简单的一句话:陛下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看着满面恭敬,神态严肃的杨天鸿,兵部尚书李绍明虽然面无表情,脑子里却对他的这种做法很是赞许。反观户部侍郎周浦和都察院左都御使裴良佐。却面色凶狠,双眼中释放出来的怒火和恨意若是能够形成实质,足以把杨天鸿当场烧成灰烬。

    天底下再也没有比皇帝更粗的大腿。

    文人都很清高,这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加上现有的地位、身份,使他们不可能像杨天鸿这样。张口说出“愿为陛下鹰犬”之类的话。然而,他们也无法对杨天鸿的行为贬斥或者责骂。他毕竟是个武将,为人粗俗直接一些,也很正常。何况,顺明帝也在场。

    顺明帝有些意外。

    说真的,他从未想过,杨天鸿居然会在这个时候,如此直接的表明心迹。

    人人都懂得拍马溜须的重要性。比如某个有名望的才子称赞美女,必定会作诗一首。其中不乏“肌肤赛雪,吹弹可破”之类的形容佳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美女自身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文化修养。否则,就算才子吹嘘的天花乱坠,美女仍然还是一个字也听不懂,只会对着你“格格格格”连声傻笑。

    你还不如直接告诉她:“你的皮肤好白,你长得好漂亮,好美。晚上有空就跟我一起吃个饭吧!喝点酒。别把你爸你妈要求是晚上十点钟以前必须回家的废话放在心上。我的卧室里有张大床,很软。躺在上面很舒服。”

    坐在顺明帝这个位子,好听话听得多了,耳朵都快生了老茧。朝堂历来都是被文官把持,奉承话不外乎“吾皇英明”、“陛下圣明,如尧舜再生”等等。突然之间听到杨天鸿如此直白的话语,顺明帝一时之间也有些让不过弯来。直到短暂的沉默过后。内心深处才不可遏制陡然升腾起一股强烈狂喜。

    这才是朕需要的人。

    也只有这种脑筋简单,没有太多复杂心思的武人,才会坚定不移的维护自己,保卫大楚江山。

    这样的人若是不用,朕还能用谁?

    “平定落屏山贼寇一役。玄火营居功至伟。”

    轻飘飘的一句话,顺明帝已经把杨天鸿推上了很高的台阶,也表明了他在自己心目中的重要地位。低头侍奉在玉阶侧面的东方空连忙上前几步,示意文书内侍迅速记录下顺明帝口中说出的每一个字。

    “拟旨:杨天鸿此役,功劳甚大。升授从四品宣武将军。玄火营扩编为玄火军,兵员定额一万。另授勋爵上骑都尉。”

    此言一出,就连一心维护杨天鸿的兵部尚书李绍明也吃了一惊。他也终于明白,顺明帝之前看自己奏折的时候为什么要皱眉。闹了半天,原来是自己为杨天鸿请封的官职太小,陛下想要给予杨天鸿更大的权力。

    玄火营改成玄火军,这是什么概念?

    定额三千的兵员,骤然提升为一万,不仅仅只是数量上的扩充,还关系到户部和兵部之间的钱粮划拨,物资供应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

    还有,一军之将,绝非普通营官那么简单。既然成军,就意味着玄火营进入了楚国第一等战斗序列,防区不可能再以京师为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调往边境地带。

    这是一副沉甸甸的胆子。

    当然,在另外一些人眼里,也是升官发财的捷径,意味着,能够吃更多的空饷,捞更多的银子。

    看着背对自己的杨天鸿,李绍明的面孔渐渐缓和,显出了微笑。

    他很欣慰。毕竟,杨天鸿从贼人手中救了自己,落屏山一战,也证明了此人有领军之能。尤其是比起其它京师巡防营的拖拉敷衍,玄火营的确表现出众。

    这样的人要是有功不赏,那么天下间也就再无公理可言。

    ……

    离开昊天门,从罔景山上下来,徐彪一路上的生活很是惬意。

    修士从来不为钱财操心。下山的时候,徐彪从火殿管事那里领取了三千两银子。对于银钱,徐彪向来没有什么概念。也难怪,他六岁就被师傅看中,带入山门。平日里所有衣食消耗都是由宗门负责。不夸张地说,“锦衣玉食”四个字绝不为过。

    十三岁和十九岁的时候,徐彪两次跟着师傅下山办事。对于俗世间的人情世故,多少知道一些。但不管怎么样,在罔景山那种全封闭的环境里呆久了,徐彪总觉得这一路上看到的所有事情都很新奇。

    在路边小饭馆里点了一盘炒猪肝、一份鸭子烩香蘑、一份卤猪耳朵,一壶水酒。刚吃了几口,徐彪就皱起眉头,放下手中的筷子。

    味道很一般……不,应该说是难吃。除了鸭子勉强可以下口,猪肝炒得半生不熟,带有一股子腥味。猪耳朵虽然脆嫩,盐味却很淡。

    还有酒,简直就是一壶用来漱口都嫌难闻的酸饮料。

    徐彪下意识的想要张口叫过店小二,却留神看了看周围,发现邻座几张桌子上的人,都在看着自己。(……)

第七十八节 两女() 
这是一家路边小店。

    此地距离州县还远,所谓店铺,不过是在路边搭了个草棚,随便摆了几张桌子,有免费茶水供往来客商取用。由于旁边就是村落,鸭子炖蘑菇之类的菜应该是前几天就提前做好,猪肝算不上新鲜,有时候风吹过来,碗里盘里都是一层灰。

    在这里吃饭的人,都是衣着普通的平民百姓。

    徐彪身上的道袍全是用丝线绣成。光是这一点,饭馆里的穷汉们就无人能比。何况,徐彪身上还背着铁剑,出手阔绰。

    现在正是午饭时间,摆在穷汉们桌子上佐餐的菜,不过一碟泡菜,或者一点辣酱。还有比这更简单的,一勺子酱油浇在饭上,随便拌几下就呼噜噜开吃。老板还算厚道,混杂着高粱玉米的三合饭数量足够,在大海碗里堆起了尖尖。若是不要菜,一大碗饭不过是两个铜板。以最便宜的酱油为例,也只是多加一文钱罢了。

    猪肝、鸭子、卤猪耳朵,已经是这家小店里能够拿出来的顶级好菜。只是味道的确不怎么样,根本谈不上鲜美。尤其是鸭子,价钱显然不是穷汉们能够接受,摆在店里也只是为了当做吸引客人的招牌。这种又贵又不实惠的菜,也只有徐彪这种不明就里的外地人才会点。老板显然是考虑到必须把这份鸭子炖蘑菇多摆几天,也不知道放了多少盐,咸的要命。

    想通了这一点,徐彪年轻且带有几分凶悍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随即摇摇头,从衣袋里摸出一把散碎银子,“哗啦啦”扔在桌上,站起身走人。

    在罔景山上杀人。是为了修炼自身。来到俗世,徐彪暴躁的性子也就淡了很多。就算是浪费,总共也花不了多少银两。何况,在修士眼中,钱财根本不算什么。

    沿着大道走了九十多里,就是渭州。

    徐彪找了一家酒楼。点了几个招牌菜,要了一壶上色好酒,慢慢自斟自饮。

    严格来说,渭州只是一个小城市。酒楼旁边就是妓院,这家酒楼的糯米糕味道不错,一群莺莺燕燕浓妆打扮的女子从侧门走进来,一边买糕,一边冲着坐在厅堂里的客人抛媚眼。

    喝酒,就是为了品味其中的醺意。徐彪没有刻意运起功力压制。一壶酒下去,浑身都热了起来。正好一个年轻女子从旁边走过,用香料熏过的手帕掉在地上,徐彪淡淡地笑笑,右手捡起手帕,左手已经顺势搂住了女子的柔软腰肢。

    “万花楼”应该算得上是很多妓院共同的名字。这个世界没有冠名权,也没有商标侵权之类的说法。老鸨从来都说自己手下的姑娘是鲜花,却也没有哪一家妓院能够真正做多花开万朵的壮观程度。当天夜里。徐彪在万花楼睡了一觉,第二天醒过来。随手从乾坤袋里取出一百两银子,摆在床头柜上。

    修士也是人,是人就有**。何况,徐彪还是一个健康正常的男人。

    虽说是下山查明沈长佑的死因,但实际上,与外出游历没什么区别。人生五味杂陈。所有事情都要经历一下。偶尔花钱睡个女人,也是男人应该有的一种经验。

    女子并不知道徐彪是修士,只是因为徐彪年轻,模样也还周正,这才故意挑逗。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徐彪晚上龙精虎猛,那女人尝到其中甜头,又看见柜子上摆着整整十锭雪花足银,心里早就笑开了花。也不顾衣裳没穿,粉红色的鸳鸯交颈丝滑肚兜还挂在脖子上,白嫩嫩手脚如同泥鳅一般绕了过来,缠住徐彪的身子,张口便是娇声软语。

    “大爷,别走,再多玩几天嘛!”

    “你就这么忍心丢下奴家一人?昨日刚刚换好,今天你就对奴家没兴趣了吗?”

    “再多留几天好不好嘛!两天,就两天可以吧?”

    徐彪脸上带着满足惬意的微笑,穿好衣服,带上发冠,也不言语,直接走出了万花楼,留下那女子独自坐在床上,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满面悻悻,恨得咬牙切齿。

    一直往南,便是通往楚国京城的大路。

    两个多时辰以后,徐彪身后的道路尽头,扬起一阵铺天盖地的灰尘。十几个身着箭装,骑着彪悍骏马的壮汉冲了上来,把徐彪团团围在中间。

    为首一人是个独眼,右边面颊留有好几道伤疤,看上去丑陋凶恶至极。他居高临下指着徐彪,连声咆哮:“王八蛋,昨天晚上是不是你睡了小桃红?”

    太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刺得徐彪眼睛微微眯起。他皱着眉头想了片刻,终于想到是昨天晚上万花楼里,睡在身边的那个女人。

    “呵呵!小桃红?”

    他低声自言自语,摇着头:“好俗气的名字。”

    骑在马上的壮汉被这句话瞬间激怒,“嗖”的一下拔出钢刀,明晃晃的刀尖直至徐彪面门,带着无数喷出的唾沫星子破口大骂:“连老子黑星煞魔的女人也敢动,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识相的,老老实实交出你身上所有的银钱。黑爷我也不愿意造太多杀孽,你****赶紧滚蛋。若是还要不明事理,老子一刀砍掉你的脑袋,让你做个无头之鬼。”

    银钱?

    徐彪忽然想起自己摆在床头柜上那一百两银子,顿时恍然大悟,眼睛里露出一丝讥讽,脸上也渐渐显出浓重的杀意。

    以前外出游历的师兄曾经说过:在外面,不要轻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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