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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天斗神-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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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绍明的临时军帐,设置在落屏山下一块还算平整的空地上。

    从外围警戒区通往军帐的小路两边,竖起了十多根三米多高的木杆。每一根杆子顶端,都插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死者面目狰狞,令人不寒而栗。

    **,是一种集团性的病变。

    如果不是杨天鸿让贴身亲兵随同李绍明一起行动,根本不可能短短几个时辰之内,连杀十三名京师巡防营将官,更不可能把所有死者的头颅都插在这里。

    天下间历来是武轻文重。对于不听号令的武将,文官有擅杀之权。

    李绍明无意与武将集团作对,只是此事非同小可,手上又有顺明帝诏令。各巡防营纷纷延误,不杀几个人,那些暗怀心思的家伙,根本不知道“怕”字该怎么写。

    凶狠残暴的杀戮,的确让诸位营官感到害怕。在寒光四射的刀剑面前,银两钱财也就显得不再重要。黑水营、撼天营、铁木营、磐石营……一天之内,所有接到命令的京师巡防营纷纷抵达指定地点。只不过,李绍明巡视一圈下来,丝毫没有感觉轻松,心里反而压上了一块沉甸甸的巨石。

    除了玄火营,各营将官都在吃空饷。营兵都是老弱病残,甚至连最基本的兵器甲胄都尚未配全。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些营兵与街头乞丐没什么区别。甚至不用打扮就能出去大街上要饭。至于打仗……李绍明亲自见识过那些贼匪强人,就算是十个打一个,最后获胜的,恐怕还是落屏山上那些劫杀自己的强盗。

    杨天鸿一直跟随在李绍明身边。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被卷入了这起突发事件。

    练兵的目的,是为了强化玄火营战斗力。然而世间之事总在冥冥中有所关联,非常偶然的机会,自己救下了落难的兵部尚书李绍明。兵强马壮的玄火营,自然也就成为李绍明倚仗的力量。就连这次出兵,李绍明也是以玄火营为主。虽然杨天鸿手下皆为新兵,李绍明仍然让他尽快补足三千的员额。饶是如此,也要比疲惫不堪,尽是老弱的京师诸营精锐了许多。

    李绍明站在一块巨大的山岩上,居高临下,俯视着下面营地里东倒西歪的疲惫营兵。

    身为朝廷重臣,他当然能够明白顺明帝的意思。

    陛下身边有亲信耳目,对于京师巡防营的**乱像,肯定一清二楚。自己此番被强人劫杀,也是陛下等待已久的机会。借用自己这把刀,把巡防诸营这颗恶瘤狠狠割下来,这才是陛下真正的目的。

    否则,若是真的要为自己报仇,顺明帝只需派出亲卫当中任何一营皆可。一营精兵,足以抵得上十营老弱。

    李绍明轮廓分明的脸上,显出一丝无奈的苦涩。

    皇帝终究是皇帝。名义上是为了自己报仇,其实还是想要借机整顿京师巡防营。

    只不过,老妻苗氏死得太惨。以前自己总觉得老妻有诸多不是,比如说话唠叨,目光短浅,爱贪小便宜,说话做事无法与豪门世族的大家闺秀相比。也难怪,自己娶妻之时,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穷书生。苗氏娘家是个乡间财主,配自己也算是下嫁。只是谁能想到,自己日后会榜上有名,进而官职连连晋升,一直到了现在的兵部尚书。

    想到这里,李绍明只觉得鼻孔一阵发酸,眼前又出现了浑身是血的苗氏,不顾一切喊叫着,高高举起发簪,朝着自己胯下马匹后臀狠狠刺去的那一幕。

    只有自己的妻子,真正爱着自己的人,才会在那种时候不顾性命也要帮助自己逃离危险,把活命的机会让给自己。

    李绍明猛然转过身,避开站在旁边的杨天鸿,双手死死捂住嘴唇,蹲在地上,双眼死死盯着脚下泥土,被捂住的口鼻中发出低微沉闷的“呜呜”声,视线随即被眼眶中涌出的泪水吞没,变得一片模糊。

    兵部尚书,乃是正二品的高官。

    如此显赫的身份,而且还是一个男人,痛哭流涕都是一件无比惭愧的事情。可是李绍明再也忍受不住,他觉得自己必须痛痛快快哭出声来,才能让淤积在心胸之间的痛苦悲伤全部释放,才能多少让自己不至于活活憋疯。

    杨天鸿默默叹息着,挥手示意跟在后面的亲兵散开,自己则转过身,朝着路口走去,让李绍明一个人在这里酣畅淋漓低声痛哭。

    寒冷的夜风从树林上方刮过,带起一阵“沙沙”的落叶响动。

    过了近半个时辰,双目通红的李绍明才从林子里缓缓走出。他步履蹒跚,神情呆滞,整个人看上去似乎老了好几岁,头发也比平时更加显白。

    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李绍明仰望夜空,面颊削瘦的脸上,显出毫不掩饰的狠辣与残忍。

    他对站在旁边的杨天鸿低声慢语:“你父亲,是我大楚国的英雄。果然是虎父无犬子,你做的很好,玄火营做的很好。”

    杨天鸿略微低头,双手抱拳道:“天鸿身为武将,本该在战场上杀敌,为国效力。大人无需多言,此乃天鸿应尽的本分。”

    “本分?”

    李绍明显然是被这两个字勾起了思绪,连声惨笑道:“本分?又有几个人知道自己的本分?看看插在外面路上的那些人头,看看那些在威逼严令之下赶过来的老弱残兵。他们知道自己的本分是什么吗?当日若不是你,老夫恐怕也要命丧黄泉。若是他们都像你这样知晓本分,尽职尽责,落屏山又何来贼匪强人?”

    听到这里,杨天鸿脸上露出一抹古怪的神色。

    李绍明并未注意,继续道:“明日攻山,你麾下玄火营可有把握?”

    杨天鸿收起心思,皱着眉,说:“把握当然有。但末将刚刚接手玄火营,整顿时日尚短,全营上下皆为新兵。这落屏山山势险峻,还请大人容我几天时间查探地形。末将虽有把握取胜,伤亡却必定惨重。”

    李绍明眼中闪烁着仇恨火焰:“兵,从来都是越打越强。不要计较伤亡生死,老夫以兵部尚书的身份给你承诺:玄火营折损多少,兵部就给你多少补充。若是战胜,老夫还要上奏陛下,为你加官晋爵。身为上位者,就必须有所抛弃,有所取舍。”

    话语口气虽重,但是可以听出,其中也含有关爱之意。杨天鸿连忙点头应答:“末将谨记大人栽培。只不过,有一件事,需请大人留意。”

    李绍明看了他一眼,问:“何事?”

    杨天鸿走近李绍明身侧,压低声音:“当日大人被贼匪劫杀一事,天鸿一直觉得有诸多疑点。思来想去,最大的嫌疑,莫过于当日陪同在大人身边,唯一存活下来的那名护卫。”

    ……

    五万人马围攻落屏山,只是一个笑话。

    声势闹得很大,山下方圆数里地面都变成了军营。畏于李绍明手中的圣旨令箭,诸营官兵被迫整军攻山。然而,每每到了隘口,只要守山贼寇随便射来几箭,官军顿时一哄而散,纷纷转身就逃。

    军帐内,李绍明端坐在正中椅子上,面沉如水,一言不发。

    周围两侧,聚集着多达数十名诸营将官,七嘴八舌,你一言我一句,把帐内本该严肃的气氛变得混乱纷纷,如同人声鼎沸的街头闹市。

    “大人,这山攻不得,攻不得啊!”

    “此山地势险要,贼匪强人数量众多,进攻根本就是主动取死之道。”

    “我磐石营攻了一个上午,死伤过百,伤者过千。”

    “这仗根本没法打,贼人弓箭射的比我们远,冲都冲不上去。”

    “还请大人三思,一再逼迫的话,下面官兵若是闹将起来,说不定还会哗变。到了那个时候,事情就不好收场了。”

    有哀求叫苦,有装模作样,也有威胁逼迫。

    总之就是一句话:这落屏山,打不下来。

    李绍明也不与众将官理论,只是从鼻孔里发出一道冷哼,以不是很大,却足够清楚的声音低吼:“若是没有伤损战死,又怎么谈得上是打仗?”

    “如果贼匪强人随便用几句言语就能感化,这世间岂不是到处太平?”

    “你们纷纷畏敌如虎,难道就不怕陛下一道命令,将所有贪生怕死之辈全部问斩?”

    不等众将官回答,李绍明提高了音量,气势威严无比:“本官知道此战艰难。但并非没有计较。若是首战有功者,本官必定会启奏陛下,对其厚加封赏。这是一个机会,是否能够把握,全凭你们自己。本官言尽于此,你等……好自为之吧!”

    ……

    落屏山寨,密室。

    廖云光的外表年龄约为三十岁左右。只不过,若论真实年龄,已经是两百九十二岁了。

    能够在这个年纪修炼至筑基第五层,的确算得上是资质上佳。毕竟,筑基修士最高寿限五百五十岁,若是不能跨过金丹那道坎,也就无法得到长达千年的延续。

    早产儿总有着先天上的不足。廖云光也是如此。他的最明显特征,就是个头矮小,身形瘦弱。早年间,尚未拜入昊天门的时候,廖云光常年都抱着药罐子过活。若不是被仙师看中,觉得五行根脉值得造就,恐怕早已变成一堆黄土。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地方,廖云光就非常注重外表。从炼气到筑基,很多人无法成功。廖云光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和坚强意志,一次次挺了过来,也终于跨过了筑基的界限。昊天门师长对廖云光的毅力和道心都感到惊讶,纷纷交口称赞。只不过,廖云光自己最清楚,支撑自己从最初走到现在的信念,其实根本不是什么见鬼的道心。

    小时候,廖云光一直因为体弱多病,被村里的孩子鄙视,成为所有人眼中的笑话。

    那个时候,廖云光有很多外号:痨病鬼、瘦猴子、牙签、蚯蚓、细麻花……

    虽然只是十一、二岁的孩子,情窦却已经初开。廖云光最喜欢隔壁邻居王大妈的女儿翠花。必须承认,廖云光在识人方面真的很有眼光,翠花长到十六岁,的确出落得很是漂亮,算是十里八乡众口称赞的美人儿。可是,眼光归眼光,廖云光虽然自小喜欢翠花,翠花却对廖云光不屑一顾,也多次讥讽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乡下的女孩子,在道德观念上显得颇为淡漠。十六岁那年,廖云光亲眼看见同村财主的三儿子找到翠花,一男一女手拉手上了后村石山。两个人在那里先是亲嘴,然后搂搂抱抱,到了最后,两条身子脱得精赤条条,在铺着柔软干草的石洞里你压我碾,滚做一团。

    男女之间的那点事情,廖云光早就十分清楚。最初的经验来源,还是自己的爹娘。家里穷,房子也不大,里屋和外屋就隔着一道帘布。家里没钱买香油点灯,天一黑就必须上床睡觉。汉子和婆娘唯一的娱乐消遣,就是把各自身体上的某个零件凑出来,然后大家一起玩凹凸零件的**游戏。呻吟吼叫爽快的同时,男女都忘记了躺在外屋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的儿子。

    不用人教,廖云光在这方面什么都会。平日里听村子里闲汉和寡妇们插科打诨,也学会了不少特殊的技巧和招式。

    廖云光相信,财主的老三,也就是那个胖子根本比不上自己。那家伙根本谈不上什么体能,要不是他爹老子有钱有势,翠花怎么可能看得上他?

    胖子和翠花爽过了,下山的时候,脸色铁青的廖云光拦住了这对狗男女。

第六十八节 匪首() 
廖云光至今记得,自己在那天,那个时候,说过的每一个字。

    “翠花,我要娶你。你应该是我的女人。”

    “肥杂种,你敢动我的女人,老子一定会宰了你。”

    这种话从当时的廖云光嘴里说出来,真的很好笑。

    财主家的老三腰圆膀大,吃得太多,油腻腻的脸上全是褶子。个头足足高出廖云光十几公分,站在面前,廖云光必须抬起脑袋,才能看见财主儿子的圆润肥胖的下巴。

    翠花和财主儿子当时一愣,紧接着,两个人抱着肚子狂笑起来,脸上和眼睛里全是笑出来的水花。

    这就像是一个五、六岁娃娃在你结婚的时候跑出来,指着你身边的新娘,信誓旦旦声称那是他的老婆。识相的,你赶紧滚,把新郎的位置给老子让出来。

    财主儿子把廖云光胖揍了一顿。

    打得很惨,廖云光被胖子重重摔在地上的时候,正好旁边有一个小水坑。透过水面倒影,他看见了自己青紫肿胀,足足胖成一团的脸。

    翠花就是个不要脸的贱货兼****。她居然不知廉耻的搂着财主儿子讥讽自己:“也不看看你那痨病鬼的样子,脱掉裤子,下面简直就是一条发育没有完全的小蚯蚓。就你这样也妄想着娶我?哈哈哈哈!你能喂饱我吗?”

    初恋的失败,非常可怕。有人会在如此惨痛的打击下一蹶不振,也有人彻底忘记一切重新寻找目标。廖云光的变化就很是疯狂。他被财主儿子痛扁之后扔进了泥潭,却一动不动躺在那里装死。直到财主儿子骂骂咧咧搂着翠花转身下山,满身泥污的他才爬起来,找了一块带有坚硬棱角的石块,又把一根树枝从中间掰断,带着被故意撕裂开的锐利切口,蹑手蹑脚跟在这对该死的狗男女耳背后。

    对于被自己痛打之后的欺凌目标,人们通常不会予以警惕。财主儿子也是这样,直到脖子后面被树枝切口狠命刺穿,看见身体前面突然多了一截带血棍状突出硬物的时候,胖子才觉得惊慌失措,带着满脸不可置信的表情,倒了下去。

    翠花真的很犯贱,反应速度也不是一般的快。她见势不妙,以最快的速度脱掉衣裳,带着眼泪连声哭喊:“云光哥哥我其实最喜欢的男人就是你。都是这个该死的胖子威胁强迫,我迫不得已才这样。你千万不要嫌弃我,我这辈子都会给你当牛做马,老老实实做你的女人。”

    痛苦之后,男人会变得非常聪明。廖云光非常满足的在翠花身上过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瘾。然后,抡起早已准备好的石头,砸烂了翠花的脑袋。

    再后来,他逃出村子,遇到了师傅,拜入昊天门下。

    少年时代的遭遇,使廖云光非常重视自己的外表。他无时无刻不在幻想着自己仪表堂堂,拥有英俊无比的外貌。廖云光喜欢看书,关于潘安之类美男子的描写,总是让他心驰神往。甚至经常对着镜子发呆,下意识地自言自语:“镜子啊镜子,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帅气英俊的男人?”

    请注意,这绝对不是某个女人自恋到极致的童话故事,而是本书中讲述的事实。

    拥有神通广大的法力,只是修士之间常用的夸张语句。虽然已经筑基,廖云光却无法改变自己瘦弱矮小的身形外貌。真正想要从根本上发生改变,恐怕只有进入大乘阶段,才有可能。

    与太子身边的男宠杨凯一样,廖云光也是昊天门安插在楚国内部的棋子。

    他是落屏山贼匪首领,也是太子授予全权,管辖山中八千兵马的心腹。

    昨天收到消息的时候,廖云光就下令全军整备,以最快的速度撤离落屏山。然而,刚刚只撤出两千余人,山外隘口就已经被先期到达的玄火营官兵占领。

    平心而论,廖云光在军事上其实没什么造诣。真正负责实施具体军中事务的,还是他的副手,也就是太子派来管理军务的几名老兵。但无论如何,藏于落屏山的这支兵马成分驳杂,其中有盗匪,有溃兵,也有各种乱七八糟的三教九流。以廖云光高达筑基第五层的修为,足以将每个人死死压制,俯首帖耳。

    外面很乱。那是副手们在安排撤离事项。

    廖云光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就算落屏山中所有贼匪尽数身死,自己也能凭借超凡修为,远远离开此地。

    因此,他一直呆在密室里,等候着副手安排好所有俗务,再来通知自己离开。

    密室由大块的岩石构筑而成。廖云光当初之所以接受师门委派来到太子身边,最主要原因,就是为了尽快增加修为,以便改变外貌,使自己看起来更加英俊。

    他知道火殿有一门秘术,能够在短时间内提升修炼速度。可惜,自己不是火殿门徒,若是投到火殿门下,无异于欺师背祖。

    密室墙壁上插着几根火把,光线随着气流波动忽明忽暗。可以看见侧面墙上钉着铁链,牢牢栓着一个年轻男子。他的脸色苍白,全无血色,身上衣服被解开,袒露着胸脯,一道巨大的伤口贯穿了整个上身,早已死去多时。

    在山上修炼的时候,廖云光就设法从火殿那边打听到:那种神奇的秘术,关键在于生食人心。至于其中关键诀窍,廖云光一无所知。虽然他为了打探消息花费大量宝物钱财,却也仅仅只是知道需要食用人心而已。

    《无上魔典》这种东西,尤绪言和唐启元当然不可能外泄。门下弟子就算知道部分秘典,也不可能知晓全部,更不可能向外人透露。

    刀子在刚挖出来的心脏表面重重切下,挤出很多粘稠的血。

    看着插在刀尖上的那片人心,廖云光皱起眉头,脸上露出一丝厌恶。

    这已经是他吃掉的第四十三颗人心。至于修为,仍然没有丝毫变化。

    他不喜欢吃生肉,也对这种事情非常抗拒。

    然而,他没办法停下动作。想要变帅变英俊的**,实在太强烈了。

    男人和女人终究有着太多不同。女人化妆打扮天经地义,男人虽然在这方面也有修饰自己的权力,可是过于做作,也超过限度的话,终究令人觉得难以接受,听起来也很是好笑。

    刚刚把切片的心脏放入口中,廖云光尚未把那抹在口腔中迅速弥漫开的浓烈血腥压制下去,就听见密室外面传来一阵尖利的惨叫,以及连声呼喊。

    “官军杀进来啦!”

    “快,快去通知大寨主。”

    “不要慌,结队,所有人结队反击。他们人数不多,我们还有机会。”

    密室结构特殊。外面无法听见里面发出的响动,里面却可以清楚听到外面发生的最微小动静。

    廖云光不喜欢这种感觉。尽管有些惊讶,但他并不认为山寨遇到了无法化解的危机。太子在这里藏匿兵马固然是谋反杀头的大罪,可是他的位置,也保证了落屏山本身就是“安全”两个字的代名词。

    提前得到了撤退信号,就是最好的证明。山寨地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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