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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女不为后-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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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洛买了匹大青马来到施杏雨住的地方,怀中那只狐狸果然烦燥起来,加洛把乌木干用来控制狼娃的黑哨子递给狼娃道:“狼娃,这个你自己收着吧,最好把它毁了!”

狼娃好奇地看着加洛没有接,加洛便将黑哨子挂在狼娃脖上又道:“狼娃,去吧,去过你自己喜欢的生活吧!”说完爬上了马,才放了狐狸。

狐狸立刻往前跑,加洛得意地一抖手中的链子道:“天罗,你可跑不出我的手掌心。”再一扬马鞭,一人一骑一狐狸,歪歪扭扭、快快乐乐地向着远处的蓝天白云跑去。

加洛记得加浩说过:草原上最美的时候是夏季,一马平川的绿,一望无际的蓝。

加洛想那才是自己要去的地方,即便找不到牢儿,在身体撑不住时,埋在那里,定也是件极美好的事!

卷三

第一章

加洛带着那只丑狐狸顺着官道跑了一上午,刚开始的畅快潇洒很快就变成不舒服的事了,一是她不善骑,第一次骑这种成年大马,马不受她控制,骑了多久,人和马就折腾了多久,还没到中午人就乏了;二是她不常出门,六月的天气,实在不凉快,看着明晃晃的太阳,白花花的大路,心里到底有点害怕;三是跑了一上午她才想到乌木干这么高的功夫,不可能一直都走官道的,如果他不走官道,自己怎么办呢。

从圣安刚出来,官道两边倒也繁华,行至午时,加洛见前面有个小客栈,又渴又饿又累,便想喝喝水吃点东西歇歇脚,顺便再打听一下路况。

半爬半跳地下了马,客栈小二忙迎上来把马领去了马厩,加洛双腿有点打晃,身子也发酸软,也不如刚出宫那么有**了,心里有些看不起做事从来都是英雄气短的自己,出来时是豪情万丈,转瞬就蔫了,不过出都出来了,怎么也不好打转再回去。

这次从何慕枫身边逃出来,加洛没敢穿那种非常耀眼的紫色锦衣,出了宫就换上早备好的一件灰色布袍子,又用灰色的发绳束发,还好在圣安出发时考虑到六月的日头比较毒辣,顺手还买了顶斗笠,除了带上防身的短剑,象玉笛、紫檀扇这类奢侈品都没敢带。

小客栈不大,有几桌打尖休息的过客和商人,加洛寻了个角落摘下斗笠正用袖子擦着汗,那牵马的小二回来立刻上来倒了茶水,加洛见主要经营各种面食,要了一碗杂酱面片,行了半日早就渴了,加洛端起茶大口喝了一气,觉得好喝,便问:“这是什么茶,好喝!”

“公子,这是农家人常喝的老荫茶,不是什么值钱东西。”

“那茶叶可以买些给我。”

“好!”

“小二哥,这里去天关还要走多久?”

“去天关呀,前面还要经过雄阳、泗阳几个大城镇,驿兵换马不停歇地走,三天三夜能到,一般的商旅要一个月,小哥是几时出来的?”

“晨时出发的。”

“照小哥这样走法得走两个月到三个月。”

加洛一听差点晕过去了,她觉得自己已经是最快速度了,居然在小二的嘴里是一种龟速,再加快速度怕自己只有累死的份了,又有担心地问:“小二哥,这一路上可安全?”

“一路到天关都都平安。”

“路上不会有贼人出入?”

“怎么会有,当今圣上治辖极严,在燕国境内,小哥都可以放心来往,前面不远是恩平镇,出圣安的第一站,很多商旅都会在那里落脚。”

“为什么在恩平镇落脚,不在圣安?”

“小哥一看你就不常出门,这你就不懂了,恩平镇离圣安近,快马不过一个时辰,但平日的吃食、住宿的客栈比圣安便宜至少五成,很多商人都在那里落脚,进圣安又容易,挟带的商品只要不进圣安城,朝廷管治也没那么严格,大家都图个便宜实惠还方便。”

加洛听了才明白,圣安的管治比别的地方还是要严格的,又听那个自来熟的小二道:“不过到了北地镇,就要稍加注意了。”

“那是为什么?”

“因为北胡常有骚挠,不过也没关系,他们一般过不了天关,但那里的商旅就混杂了,人多了也就龙蛇都有,虽管得严苛,但总有不怕死的,到那里把银钱贵重的东西保管妥当,所有出关的商旅队都要到那里备查,准备食物、水源,然后才可以出天关,进关的商旅也要到那里查验交换文书。”

加洛听得算明白了,路上应该是安全的,松了口气,又寻思自己得和那匹大青马好好谈谈,争取能再走快点。

吃过面片喝舒服了茶,小二拿了一大包老荫茶,告诉她要等凉着喝才解暑,加洛笑着接了一问才收她两个铜钱,加吃的面片,喂马的草料一共是五个铜子,小二还乐呵呵给她把狐狸喂了。

加洛一看有这等便宜的事又把出门的不快和烦恼忘了,乐得眉开眼笑,和小二天南地北地聊了一会,才戴了斗笠出了小客栈。

吃饱喝足的加洛多了些精力,信心又来了几分,但下午比上午热得多,骑上马不到半个时辰,浑身的衣服就让汗浸透了,加上大青马还是不听话,这让加洛的体力很快也用完了,一整天似乎都在跟这匹大青马折腾,加洛恨死了这匹大青马,边骑边骂:“等到了恩平,我非把你给卖了,你这么不听话,还花我十五两银子,我要换马!”

一路骂骂停停,停停走走,走走骂骂,傍晚时分才终于到了恩平镇,果然是个大镇,虽不如圣安那么繁华,但是井然有序,明显少了华衣锦服的王公贵胄、高官大族,往来多是布衣草履的商旅,在恩平的商贾显然数量不少。

加洛想人家快马从圣安出来一个时辰可以到这儿,自己却用了一天,照这样的走法,自己走到天关肯定不止两、三个月,非得用上半年不可,心里的那种失落就无法用笔黑来渲染了。

北边小镇与南方自有许多不同,平房多,瓦房少,大约雨水比南方少的缘故,加洛找了一家不怎么起眼的客栈,客栈不大,干净整洁。

加洛觉得自己必须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合计一下,下面的路该如合走。

订了住房,安置好马匹,那家客栈比别家便宜只管早饭,不管午饭、晚饭,加洛只得出来寻吃饭的地方,也想顺便逛逛。

刚一走出客栈,却见有军队经过,而且行军都很急,军队没有扰民,只是很快地过去了。

看样子在何慕枫的治辖下,没有战争的时候,安全还是不成问题的,当然,关笑天、狼娃这类人多了又另当别论。

军队人数不少,加洛站在屋檐下等了一会,那军队才全部过去了,整齐的步伐声渐渐消失,掀起的尘灰也慢慢消散,恩平镇立刻恢复了原貌,街上不失为热闹,到处可以看到三三两两的人,或是散步,或是闲聊,或是乘凉,从装束上也可以看出商人居多。

加洛看见军队完全消失,才选了处看上去干净整洁的店面,要了一碗肉沫面,中午她只吃了一点面片,折腾这半天早就饿了,一见到那油乎乎的面,接过来开口便吃,却烫得她一口吐了出来,舌头的麻木感还没消失,旁边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加洛抬头,却见一个红衣箭袖长得标致的女子坐在不远的地方吃面,看着她狼狈的样子正吃吃地笑得欢。

加洛不好意思了,忙放缓了速度,吃完面,肚子没那么饿了,又要了一碗面汤,斯条慢理地喝了起来,毕竟跟着何慕枫有些日子了,不用学,也能感染他身上的那些气质,吃饱的加洛即便是喝面汤,也不由自主地就带着何慕枫的调调,不过加洛不知道这样的调调,对于情蔻初开的女孩子是多么具有吸引力。

吃过饭,加洛精神头好点又到镇上逛了一圈,买了皮水囊和一些干粮才回客栈,一进客栈却碰到了白天遇着的那个红衣女子,红衣女子一见加洛抿嘴笑了一下,更有一番妩媚,让加洛也不禁怦然心动,笑了之后红衣女子依着楼梯的扶手道:“我叫罗照英!”

加洛忙拱手道:“再下方人洛!”

与罗照英打过招呼后,加洛才发现不大的客栈也多了许多人,打听后知道是一队燕东贩山货的商人,要去北胡人地界做买卖,加洛听了心下一动,自己带着“天罗魈”这么走太无头绪了,不如跟随贩山货的商队到了北胡人地界再慢慢找。

找到掌柜问清商人老大是一个叫罗正的中年人,便按掌柜给的房号寻了过去,那是个很精悍的中年男子,个头不高,清瘦,加洛说明来意要去北胡寻找亲人,并许诺随商队到了北胡王庭给两片三两重的金叶子为路资。

加洛虽扮成男子,但身子偏文弱,又面善,罗正一听带到北胡王庭有两片金叶子的报酬,稍有犹豫便答应了,加洛立即预付了一片。

在九华宫这半年,加洛被何慕枫惯得生活习惯极糟,加上一天的行程实在是累了,浑身酸痛,前半夜难受得根本没办法入睡,直到下半夜才入睡了。

罗正早早地赶起商队的人,正要出发时,发现施加洛还没起,忙叫人去催促了好几次,加洛才千般万般不情愿地起来了,让商队的人一看就象个不喑世事、没经风雨的富家公子。

加洛见天才蒙蒙亮,把为数不多的东西收进包袱里,挂在身上懒洋洋地下了楼,发现大家的眼神都有些不满,忙把自己正在酝酿的的那个哈欠乖乖收了起来,却听有女子“扑哧”一声笑出来,抬头一看居然是昨天碰着的那个红衣女子罗照英,另外还有一个男子更叫加洛吃惊,这个男子虽没讲过话,怎么也算得上是老熟人了,这个男子正是刘典的弟弟刘中。

此时的刘中,手里握了把富丽堂皇的宝剑,骑了一匹大白马,加洛想那匹白马和那把宝剑没准花完了刘中全部的积蓄。

见人家都准备好了,手忙脚乱的加洛也急忙把皮水囊、干粮挂到马背上,又将装着金叶子和几件换洗衣物的小包袱横到胸前,一抬腿,酸痛得差点上不了马,还惹得那匹和她还不算太熟的大青马发了一下小小的脾气,差点把她给掀下来。

罗照英见了笑得更是开心,刘中不屑地撇了一下嘴。

加洛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狠狠打了马一鞭,那马负痛一下窜了出去,加洛迄今为至除了骑过一匹老马就只骑过一匹小白马,这种健壮的成年大马还是第一次骑,那马猛地一跑把加洛吓了一大跳,人往后一仰了忙慌乱伸手抱住大青马的马脖子。最后还是那位罗照英姑娘骑马撵上死死拉住了缰绳,才让加洛从鬼门关下救回来了。

加洛才知道红衣美女罗照英,正是罗正的侄女,不自然地道了谢,重新翻身上了马,一路上那罗照英小姐笑个没停,弄得加洛灰头土脑的。

被马这么治了一次,加洛一下老实了,连昨天那点的劲头也都没有了,两腿酸痛得有些坐不住马鞍,几次都差点从马背上掉下来了,如果不是因为牢儿,加洛非打道回宫抱何慕枫痛哭流涕去。

意识到这趟是个实实在在的苦差事,加洛不由得回头看了几眼,早已看不到圣安了,看来加浩讲的好风光好景色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看到的,加洛开始后悔走的时候没有想办法告诉加浩一声。

这支商队为了赚钱是非常赶时间的,路上基本不给停歇,大家又都是经常出门的,个个都能吃苦耐劳,身手矫健,不矫健的也都经打磨,刘中就属经打磨的。

中午是在马背上吃的东西,加洛就着皮水囊啃着硬硬的高梁饼子,昨天见这东西便宜,便多买了些带在身上,今天一啃才知道又干又硬实在不好吃。

这样的行程可苦了加洛,整个游山玩水的主,身体又比一般的病人还差,如果何慕枫在身边,加洛怕自己早就现原形了。

奔波了一天,罗正终于吩咐进镇寻了客栈落脚,与众人胡乱地吃了一点东西,加洛便直奔自己的房间,加洛立刻让人送热水到房间,除了浑身的汗水,两条腿内侧还火辣辣地痛,一脱贴身的裤子才发现都磨破了皮,血沾着贴身那条中裤上,疼得只加洛咬牙彻齿,想自己在归虏营没少受罪,怎么还这么娇弱,再想到第二天还会这样赶路,加洛都不知道自己受不受得了,白天只有一点后悔,现在已经是非常后悔了。

加洛收拾完毕,找了个卖布匹的店铺买了些白棉布和药膏,回到店中沐浴后,处理了磨破皮的伤口,才放心地躺下睡觉了。

浑身酸痛、夜里也没怎么休息好的的加洛咬紧牙让自己尽量早些起来,用白棉布缠了磨破的地方,收拾好东西,又躺下休息一会,不到四更就听到罗正在外面有吆喝起床的声音,忙拿起东西出门了。

和这些南来北往的人比,加洛到底稚嫩了很多,一路上不停地被大家拿来取笑,那些皮粗肉燥的男人都嫌她过于娘娘腔,不喜欢她,还嫌她拖慢了队伍,如果不是因为她给的路资实在可观,罗正一定早就抛下她走人了。

商队的人都在嘲笑施加洛,罗照英却是个异数,鞍前马后地照顾她,这让加洛挺不自在的,想想同样都是女子,人家罗照英怎么就那么强,自己就那么差,对于罗照英的照顾,刚开始加洛还红红脸皮,后面被照顾得多了,便连谢都懒得说了。

加洛就这样和罗照英始熟识起来,话题也越来越多,从罗照英口中,加洛知道刘中是商队聘请来的保镖,这事让加洛半天合不拢嘴,对刘中也有些刮目相看,在她的印象中刘中最多和容雨虎那个败家子斗斗,而且屡斗屡败,怎么转瞬做起了保镖,用他那家镖局也真是不怕砸了名声。

一路上常有军队经过,罗正着人打听,才知道一个月前,大燕军队偷袭了狼山,用三天时间拿下狼山,杀了北胡人上万人,连守狼山的北胡首领都被人取了项上人头,有可能两国又要开战。

罗正非常着急,也不知道这次赶到天关,还能不能顺利出城,即便出去了,也不知道北胡那边太不太平。

加洛可不希望他打退堂鼓,那这样的话,她就得只身前往了。只身前往的好处是没人嘲笑了,但也绝对不会有跟着商队这样顺利,加洛到这时候才知道出天关还必须有通关的文牒,否则只能象关笑天、狼娃他们那样飞出城了,这是她羡慕的却不是她善长的。

罗正看着那几十袋的山货,犹豫一下,最终还是决定前往天关去试试,这决定让加洛放下心来,只是这之后罗正就象要奔丧般,搬命地催大家赶路,大约真是应了常言:富贵险中求!

谁都知道从燕东到这里都走了大半的路了,不坚持下去,怕此次真的是血本无归了。

罗正继续北行,加洛松口气。

罗照英倒不是关心罗正的几十袋货,赚不赚钱,只担心罗正放弃北行,选择南下返回,她就无法去北胡,并且还要与加洛分道扬镳了,她不希望,听罗正的决定也松了口气。

经过一个多月的行程,在雄阳、泗阳除了补充水和食物都没有做太多的停留,加洛终于随罗正商队来到了北地镇,听罗正的话是因带着加洛而整整耽误了十天的脚程,商队的男人们有些生气,但好歹赶到了北地镇,刘中不满地挥着宝剑冲加洛做了个杀头的动作,加洛当然知道自己拖累了商队,很客气地连连冲商队的那些男人和刘中卑廉地笑着表示歉意。

北地镇果然有大批南北商旅,街上到处都能见到异域人,奇装异服也比比皆是,当然也就聚积了大量的坐骑马匹、贩买的牛羊,甚至还有骆驼商队,各种各样的货物堆得连主街都快占满了;并且还有大量的军队的战马也停留在这里。

地上污水横流,苍蝇乱飞,在这种酷暑天,光那被酷热日头烘烤起来的味道就让人不舒服,加上人多、货多,使得北地镇看起来比恩平镇肮脏许多,加洛不太喜欢这个地方。

加洛听罗正皱着眉头对罗照英道:“既然狼山出了事,这里的商人比平常多了十倍水止,怕通关文牒不容易换了!”

罗照英听了便道:“叔父都在这里了,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出天关了,叔父在北地镇不是有些关系!”

罗正叹口气道:“是有些关系,平日里肯定没有问题,但这个时间是非常时期,为叔只能尽力了!”

“叔父一定能办妥的!”罗照英很有信心地说,罗正点了点头,到了北地镇还没安排住宿就跑到通商署交换通关文牒。

当天没换到文牒,罗正着急,加洛更着急,也不知道罗正有没有加上自己的名字,到底能不能拿到通关文牒,但想到自己付足了路资,只能静下心来等。

罗正对北地镇极为熟识,带着大家很快到了一处偏静的客栈,把人马货物都安置好,第二日一早就跑到通商署去了。

加洛一路奔波,早就疲备不堪,基本是拼了半条性命到北地镇的,住进客栈才取了半枝参嚼着,咽下去过了盏茶功夫才觉得好些,现在她知道这种参连一般富贵人家都吃不起,为了不引出麻烦,她只能生嚼。

一行人虽被阻在天关,但加洛到底可以休息一下,吃过参,休息好了,苍白的小脸红润了一些,然后泡上买来的老荫茶,放在井水里浸凉,才开始思虑出关的事,甚至想看看有没有恰巧认识的人在这里,最近一段日子加洛总觉得有人盯着自己,又没有发现半点蛛丝马迹,心里有点不安。

北地镇实际上已经变成大兵营,士兵、马匹比商旅多出数十倍,燕军的纪律还是比较严明的,并不扰民,所以老百姓该过日子还正常地过着。

街上依旧有做生意的,而且生意比平常好多了,卖吃的、穿的、用的、玩的…,应有尽有,许多换不到通关文牒的商人,把一些实用的东西干脆就当街摆了出来,价钱比平常的还低,能出手一些就出手一些,免得战争爆发,东西出不了手,损失更大。

天气热,加洛见东西便宜,顺手买了把白纸扇,又买了一包自己喜欢的酸枣、核桃仁之类的零食,好在回客栈打发等侯的时日。

加洛买好东西,便边摇纸扇边四处逛逛、看看,不一会看到一个半旧摊子在玩皮影,那东西自己从没见过,皮影演的又是一对年青男妇私奔的故事,唱词虽上不了台面,但通俗易懂,再加上艺人的打科插诨,一下吸引了加洛,觉得很好看,便站那儿一边吃着酸枣、核桃仁,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越看越觉得好看就越不想走。

加洛看着别人看着都往一个破铜盘里扔铜子,一时没明白,一直吃到那个玩皮影的艺人收摊了,还恋恋不舍的。

那玩皮影的艺人大概还没见过这么脸皮厚的,看了大半天,自己唱得口干舌燥,加洛是唯一一个没有挪步也是唯一一个没给一个子的,于是就不客气了:“小哥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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