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将他清除。
马义放弃让自己出任堂主的计划,就等于是救自己一条小命,如果他还感到可惜,他就是二百四十九加一!
第八十三章 给人快乐()
“马义,不,马爷,其实我就是一打工仔的命,做不了老板,所以你不让我当他们老大,是你最明智的选择。”他非常诚恳对马义说道,马义笑笑,“人其实都是有野心的,老话说不想当老大的混混不是好混混,我不相信你从来没有当老大的理想。所以我宁愿相信,假如是东方鑫让你当玄堂堂主,你肯定会屁颠屁颠地立即走马上任,然后对东方鑫感恩戴德,恨不得认他当自己的老子,说不定此时你正向他磕头谢恩表达忠心呢!”
老底被人揭穿,亮仔顿时老脸一阵发烧,“咳咳那个马爷我不是”
“没事,即然你不想干,我也不勉强,我为人向来厚道,从来不干牛不喝水强按牛头的事,革命需要个人自愿,强迫是不可取的,反正想干的人多了去。”马义拍拍亮仔肩膀以示安慰。亮仔正想表示感谢,理解万岁,不料马义话锋一转。
“你拒绝我,说明你不相信我的能力,认为我搞不过东方鑫,对不对?”
“这”亮仔一愣,马义所问正是他所虑,所以他果断无言以对。
马义脸色瞬间变冷,身上杀气测漏,“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亮仔脑门冷汗瞬间狂飙,受马义身上的杀气裹挟,他突然跪倒在马义跟前,磕头如捣蒜,“马爷,我就是三金帮一打杂的,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求你饶了我吧。”
马义手一甩,橙刀就到他手上,他用橙刀刀尖挑着亮仔下巴,一脸戏虐,“据我所知,你不是打杂的,而是步高的心腹,这些年,你跟着步高没少干伤天害理的事吧?”
亮仔想摇头否认,刚一动,锋利异常的橙刀就划破他下巴,吓得他不敢动弹,他哭丧着脸,“马爷,你太抬举我了,我不是步高的心腹,只是他手下一个跑腿的人而已啦,我所做的事,都是他让我干的,我不干,他还不得杀了我?”
“哦,原来如此。不过你还是干了,对吧?作为一个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吧?我们都是男人,是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担当,对吧?”马义轻声软语,列出一个不太整齐的排比句,仿佛在给一个迷途少年,循循善诱地讲解人生的道理,如果不是他手里的橙刀挑着亮仔的下巴,他还真象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
“对!哎哟!”亮仔为表达深以为是的认同感,以拉近自己与马义心灵之间的距离,于是他点头回应马义的说教,不料这个动作就等于他自己将下巴往橙刀刀尖上送,橙刀也给力,毫不犹豫刺入他下巴,亮仔吃痛,忍不住一声哀叫。
“丢,有这么痛吗?”马义鄙夷,手却不经意地松一松。亮仔吸着冷气,他确实不是装疼扮可怜,而是真正的疼,刚才橙刀扎进肉去好几公分深呢,伤口处血水顿时如檐雨滴嗒,如果不是他够机灵,反应快,搞不好气管都可能被割破了。
他指指橙刀,哀求马义,“马爷,能把刀拿开么?”
“不能!”马义一口回绝。
“为什么?”亮仔眼角噙泪。
“因为你刚才拒绝了我的好意。我这人嘛,喜欢给人好处,让他开心、快乐,当他开心我就开心,当他快乐,我就快乐”
亮仔顿时想哭了。
如果他早点知道马义这么变态,竟然有这种莫名其妙的爱好,他刚才就接受他的安排了,大不了事后再悄悄向东方帮主表明自己是白皮红心,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自己永远是东方帮主的好员工,甚至生是三金帮的人,死是三金帮的鬼,哪怕海枯死烂,痴心不改!
“快乐,是相互给予的。”马义刀不离手,抬头仰望天空,化身哲学大拿,象是对亮仔说话,又象是在自言自语,“我给你快乐,你快乐了,我也跟着快乐,等于是你也给了我快乐。可惜现在的人功利心太重,对个人得失太过于斤斤计较,所以他们都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马老师,我明白了,以后我一定会多给别人快乐,然后自己也快乐,好不好?”亮仔的脖子又酸又疼,地上已经积了一摊他流的血水,但是马义的刀一刻没有离开他下巴,他就一刻不敢动弹。
可是马义仍然没有收起橙刀的意思,他甚至是在有意放亮仔的血,虽然流血量不大,但是扛不住一直在流啊,人体内的血液又不是山泉水流不完。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体内总的血量约为体重的8%左右。打个比方,你的体重若为50公斤,则血量为4公斤;合体积为4000毫升,亮仔不是体态健壮之人,他的体重不会超过75公斤,所以他体内的血液也不会超过6000毫升。
他现在最少流失了100毫升以上的血,地上一摊殷红,那不是油漆,而是他的生命之源啊!现在他还没有明显的症状,是因为流血量还不够,一旦他失血量达到800毫升以上时,他就会出现各种症状,比如面色苍白,怕冷、浑身无力之感,甚至呼吸急促,脉搏微弱。如果还不止血,任由他流掉自己身上1800毫升以上的血时,基本可以确定,他有机会与老阎握手了。
所以他想止血。想止血,就必须先感动马义。
要感动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投其所好。
就好象贿赂,有的官,喜欢钱,你就给他钱;有的官喜欢附庸风雅,你就送他字画;有的官好色,你就送他美女。总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保你心想事成,马到成功。马义比较奇葩,喜欢送快乐给别人,然后自己也傻呵呵地偷着乐,所以亮仔也临时将自己变成一枚奇葩,以求马义的认同感。
可是他再一次失算了。
因为他误判了马义的性格,其实马义是一个挺正常的人,他之所以在亮仔面前表现奇葩,实际是与他闹着玩的,就象猫玩老鼠一样,猫玩老鼠不是因为老鼠好玩,而是为了更好剥它的皮。
马义玩亮仔,他是想杀鸡给猴看,他想让其他人明白,小孩不听话,会有狼外婆,三金帮不听话,会有他马义这个冷面甚至变态的判官。因为他突然有心想掌控滨海地下世界,而滨海实在太大,他势单力孤,很难掌控局面,所以他想借这帮精英之手,为他做事。
当然目的不能太明显,不然彰显了他们的重要性,他们会骄傲。他必须将他们完全臣服于自己,他才能实施自己的计划。亮仔是步高的红人,本来他是最好的人选,可是他心眼太活泛,不容易掌控,不好掌控的人,就象一个定时炸弹,别看他现在对你附首贴耳,搞不好随时都可能就炸了,所以这种人不能留。
“孺子可教也!”马义向亮仔竖起大拇指,亮仔以为马义准备放过自己,不由心一喜,可是马义却接着兜头给他泼下一盘冷水,“不过很遗憾,你站错队了,既然你拒绝为我所用,你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一个字:死!”马义后面的话主要是说给三金帮其他精英听的,所以他故意加大音量。
话音刚落,他握刀的手轻轻一拉,就割断了亮仔劲部大动脉,为了达到震慑的效果,他还故意放慢了出刀速度,以便他们看清楚他的动作。当橙刀划过亮仔脖子的时候,三金帮的精英们似乎听到利刃割破皮肤的声音,脖子不由一阵发凉,他们不自觉地伸手摸向自己的脖子,他们才发现,完整无瘕的脖子原来很可爱。
“唔唔”亮仔双手捂着伤口,双眼绝望地望着马义,他不是菜鸟,劲部大动脉被人割断的后果是什么他一清二楚,现在哪怕马义想放他一马,他都已经没有活的机会,因为这一直汹涌往外冒的,真是他的血,而不是油漆。大动脉断了,血是止不住的,他不超过6000毫升的血很快就会流完。
“马马义特么滴老子就是做鬼也不放过你!”亮仔拼尽最后一口气,骂道。马义耸耸肩,一副老子不怕你的样子,“你死我手里,我就是你的煞星,所以就算你死后成鬼,也只会怕我,却不敢对我怎样。”
“走着瞧”亮仔吐完这三个字,两腿一蹬,嗝屁了,他双目圆瞪,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呼”马义站起来,呼出一口浊气。三金帮的精英随之慌乱后退,他们惊恐地看着马义,他们杀过人,但是他们没办法象马义一样变态,杀人如杀鸡不说,还能在谈笑风生中杀人,这,确实是一项恐布的技术活,他们这辈子都无法做到,更别谈超越,其中有胆小的,他们紧紧捂着自己的脖子,深怕他也给自己一刀。
马义假装无视他们的反应,其实心里暗自高兴,他们害怕,正说明自己的目的已经初步达成,下面的事,就好办多了。他收起橙刀,然后作惋惜状:“唉,这又是何苦呢?所以说人啊,就得追求进步。人生就象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退则死,你们说,对吗?”
杀人凶手马义摇身一变,变成一个智慧长者,在谆谆教导三金帮的精英们。
第八十四章 男人的操守()
“是是”
精英们慌乱点头。马义身上发出的杀气气场很强,由不得他们不点头。马义对他们的表现非常满意,“你们都是知错能改的好孩子,以前你们之所以入岐途,是因为没有一个正确的带路人”
马义语重心长,完全切入智慧长者的身份,三金帮精英们则哭笑不得,眼前正装b的二货青年,若论年龄,他们哪个不比他大几岁,可是他竟然称呼他们是孩子!这不明显是岐视么?可是当他看到身首异处的步高和死状痛苦的亮仔,他们果断地表示欣然接受。
其实称呼就是一个称呼而已,并不代表什么,我们没必要斤斤计较,对吧?
因为,有时候小命比神马都重要,老话不是说么,好死不如赖活,他喊自己一声孩子,自己又不会因此掉一两肉,甚至说不定他一高兴真给自己派福利呢?马义正绞尽脑汁为自己的思想教育课即兴组织教材和理论,所以没有注意到精英们的表情。
“所以我相信,你们不是不可药救,而是缺少一个带路人,我,马义不才,今天就毛遂自荐,担当你们的带路人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共创辉煌,率先一步进入小康。好了,我说完了。”
马义难得今天能够口若悬河,站在三金帮精英面前,引经据典一口气得啵了十分钟之久,然后在展望了美好未来后华丽收尾。精英们早就昏昏欲睡,可是又不敢睡,只好强打精神聆听人生导师的教诲,虽然这是免费课程,可是他们内心仍然有难以抑制的痛苦。想当初,他们就是因为讨厌听老师唠叨才天天逃课,然后光荣加入黑社会的。
他们已经在地下世界打滚多年,都是小有名气的地下世界精英,却被马义堵在荒郊野地上人生哲理课,那感觉,嗯,就象是被人塞粪坑里出不来啦。可是他们不敢表示任何不满,更不敢反抗。马义说完了他们还得鼓掌,鼓掌他们倒是出于真心,庆幸凶人狂魔终于终止了念魔咒,让他们身心得以解放,所以掌得鼓相当热烈,马义看着眼前一张张青春活力的脸,心里陡然头升起一股傲骄,因为从不善辞令的他,今天却凭三寸不烂之舌,成功挽救了十几个已经堕落的灵魂,他还有信心自己、有能力让他们涅槃重生,重新涣发新的生机,这成就,说是丰功伟绩一点都不为过啊。
“那个哈”马义站在一块突起的石头上,“步高已死,玄堂已灭,你们没有了组织,我知道,你们已经习惯了组织生活,所以我决定,我们重新组织在一起,好不好?”
精英们心里说我们敢说不好吗?我们不仅智商高,连情商都能甩亮仔好几条大街呢!
“好!”他们轰然响应,脸上是找到组织,重获新生的激动,心里却是被逼上贼船,前途未卜的悲催,话说马义只是双眼能透视,却不能读心,他哪知道三金帮精英们真实的内心世界,他被他们的表相所迷惑,深以为自己刚才的一翻诲人不倦,已经结出丰硕果实。老话说得好,人之初,性本善,没有谁天生就是坏人,他之所以变成坏人,是因为受后天环境的影响造成的。
既然后天环境能将一个本性善良的人变成一个坏人,那么,它也能将一个后天变坏的坏人变成好人,这个道理能说得通啵?如果你也觉得说得通,就送几朵小花给小笔呗?当然,盖红章、投贵宾神马的最好不过了,送红包?嘿嘿,当然也多多益善了!
(哎呀,天天向你们求施舍,好害羞啦!)
“你来”马义向其中一个精英勾手指,这人只是十几个人中的一个,本来是很普通的三金帮打手之一,可是为毛马义向他勾手指,而不是向其他人勾手指呢?其实原因很狗血了,原因只是因为马义看他貌似有些眼熟而已。
大家都知道,华夏人办事嘛,都喜欢找熟人,几乎没熟人就办不了事,马义也是华夏人,当然也不能免俗啦,他想重建组织,又不想事事亲为,当然必须首先从中挑选熟人作为他们的负责人了。至于是神马原因,小笔不懂,如果你有兴趣,不防深入研究一下,说不定一不小心,你就解开了这个千古谜题,从此你一鸣惊人,**丝变公知,赢得粉丝千千万,成为名符其实的大v哦!
可是被勾手指的人却不知道马义为毛其他人不勾,非要勾自己啊,他只知道亮仔被他勾了手指之后,就被他当鸡给劏了,放了一地的血,现在血腥味还呛鼻呢。人家美女勾手指,那叫勾引,销魂啊;马义勾手指,这叫勾魂,要命啊!
情急之中,他“扑嗵”一声跪地上,双手支地,磕头求饶:“马哥,你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我阿豹愿为你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阿豹?”马义惊疑地望着磕头好掏蒜的阿豹,想了半天才想起这个有点眼熟,自称阿豹的人是谁了。当初自己刚找到菊子时,这人就和菊子在一起,他是步仁的保镖,活埋自己的刽子手之一,他杀步仁时,也是他在自己背后开枪,让他刺杀行动暴露,逼得他落荒而逃。
原来是仇人相见啊!
拷!马义为自己糟糕的记性悲哀。
“我想起来了,你,曾经杀过我!而且不止一次。”他对阿豹说道,他音量不高,但它就如同一道催命符,让阿豹浑身一震,当即就想脱裤子尿尿(嘿嘿,你往邪恶那方面想了么?)。他赶紧夹紧双腿,逼退尿意,一脸悔恨交加的样子,“马哥,我当初也是受步仁指使,我就是一个小卒子,实在是事出无奈才冒犯了你,所以请你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好不好?”
马义没说话,一道橙黄色光芒暴起,阿豹顿觉下巴有一丝生疼,这光芒,他太熟悉了,因为他刚刚才见识过,亮仔惨死的一幕再次浮现眼前,阿豹顿时脸色如死灰,他浑身冰凉,如同坠入冰窖。
“阿豹,你特么滴快来啊”他仿佛听到步仁在喊他。
“阿豹,你必须下来陪我”他似乎听到步高在吆喝。
“阿豹,来,来,我们去喝酒去。”他似乎看到亮仔在向他招手。
“马哥,对不起,真不是我想杀你,我是吃人饭受人管,迫不得以。”阿豹眼角溢出泪水,苦苦哀求。马义收起橙刀和杀气,“好吧,我相信你是受人指使的,所以我大人有大量,决定不杀你!”
“呃”阿豹却愣了,他没想到马义会这么好说话,所以他竟然反应不过来。
“莫非你不相信我?”马义鄙视。
“信,我信!”阿豹如梦初醒,他双手抱着马义的大腿,感激涕零,简直把马义当作自己亲爹敬仰,曾经灰暗的内心,也漏进了一丝光线,心说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我再不好好做人,就真对不起当和人民的期望了。
于是他暗下决心,从此一定要跟当过走,在当有话,听马哥的话,洗心革面重做人,为滨海市人民鞠躬尽瘁死而一已神马的。马义厌恶地将他一脚踢开,“我去,你是不是有病啊?那么喜欢抱大腿?”
“呵呵,马哥的大腿抱起来爽嘛!”阿豹爬起来,重新抱住马义的大腿,一脸幸福得要死的**的样子。马义顿时鸡皮疙瘩暴起,“莫非你也喜欢吹箫、暴菊花神马的?”
“这个如果马哥喜欢,也可以有啦!”阿豹羞涩地说道。
马义彻底服了,早在二千多的多年前,孟哥就说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这话很好懂,上过初中的人都能读懂,所以小笔就不再解释了。总之孟哥的意思就是,作为男子汉大丈夫,必须得有骨气!
骨气是什么?
骨气是男人的脊梁,是和女人的贞操一样宝贵的男人的操守,没有了骨气的男人,灵魂是软弱的;没有骨气的男人,如同没有了贞操妓女!马义忍住恶心,问阿豹:“你认识长孙望啵?”
马义的问题太突兀,阿豹不明白他的意思,便脸上讪讪,“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啦。”
“哦,也对,人家是贵族,而你却是上不了台面的混混,你们之间的差距,宽过太平洋,他怎么会认识你呢?”马义释然,“要不,我介绍你们认识?”阿豹眼睛一亮,“真的?”
“木有问题啦!”马义打下包票,“而且我相信他会喜欢你的。”说罢,马义嘴角显露一丝邪恶的微笑,大脑yy阿豹和长孙望上演互暴菊花,情爱绵绵的活春宫,太邪恶了,他强大的内心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阿豹从马义的笑容里看出他貌似不安好心,可是他虽然是混混,但是他本性是纯洁的,思想都没有马义龌龊,他想过马义会杀他,手段也可能极其残忍,但是他从没有想过马义会将他往这种火坑推!
第八十六章 天机不可泄露()
“天机不可泄露!”马义故作神秘。先不说自己的异能确实不好解释,他还必须给阿豹他们留下一丝神秘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保持对自己的敬畏,自己才能更好控制他们。
驭权术,有时候还真是能够无师自通哈!
“阿豹,你先带兄弟们回去,你先帮我看管好他们。”马义让阿豹先带人离开,接着又吩咐其他人,“你们从今天开始,不管你们是否比阿豹资格老,或者比他有本事,你们都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