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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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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相信,如果他真这么说,也许长孙冶不至于会当面说他神经病,但是心里肯定以为他在吹牛,现在自己吃他的,用他的,住他的,还在泡他俩孙女,可不敢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

    “你有什么为难之处?”长孙冶问道,“放心,我虽然不算什么大人物,但是想在滨海做点事,还是蛮方便的。”

    “爷爷,其实吧,我这个人呢,只是擅长解毒而已,如果开诊所,就得接诊各种各样的病人吧?万一我治不了,耽误了病人的病情,我不是造孽么?”

    长孙冶想一想,然后点点头,“你说得也有道理。”然后他又很疑惑,“马义,你不是什么病都能治呢?”

    “哪有啊,是您先入为主,将我想象得太完美了。其实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包治百病的神医,事实已经证明,一把芒硝包治百病的胡x林是货真价实的骗子!”

    “嘿嘿,年轻人,仅凭你这番话,就让老朽佩服啊!”

    马义腼腆地笑笑,一老一少又闲扯了一会,马义找个借口离开长孙家,开车直奔子爵酒吧。他不认识大苟,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仇隙,他相信大苟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真正想杀死自己的肯定另有其人。虽然他心里已经有数,但是在拿到真凭实据之前,他不会轻易出手。

    再说菊子,她现在居住的地方,是一处民房,又矮又潮湿,光线也不好,房间里散发着一股异味。她浑身发软躺在床上,刚才在公园,她其实吓得够呛,她没想到马义会突然变得那么厉害,记得和她好的时候,他只不过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农民,后来成了农民工,仍然一无是处。

    作为曾经的情妇,现在的野鸡,她从来不络小说,所以她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马义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那么**!五个彪形大汉,四把关公刀,不仅不能将他跺了,剁人的人反而瞬间就被他杀干净,麻逼,不带这么玩的。她当时以为自己死定了,只是想到马义曾经是自己弃之如蹩屐的男人,她不想在他面前丢份,才强压着恐惧装b,不料歪打正着,马义真没杀她,让她松了口气。

    人能活着才是硬道理,虽然她嘴里说不怕死,但是好死不如赖活,她的思想还没有达到超脱生死的境界。

第七十三章 大苟悲催了() 
菊子连惊带吓,这么一躺,就忘了向她的合作伙伴通风报信。

    大苟的手下,四死一重伤,谁还会关心老大的死活呢。

    因此,大苟的命运就悲催了。

    马义找上他的时候,他正靠在子爵酒吧办公室的老板椅上,悠哉游哉地等着蜈蚣给他带来好消息。这次暗杀马义,他是做足功夫的,上次派出“滨海三剑客”,除了迷信他们名号外,其实他也轻视了马义的能力,以为他就一个一无是处的农民工,随便找几个阿狗阿猫,就能将他给灭了。

    结果让马义钻了空子,让他给逃了,“滨海三剑客”成了“滨海三贱客”。

    幸好“滨海三剑客”只是临时聘出人员,既传说中的临时工,他们不论生死,与他大苟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大苟除了刺杀行动失败,其实对他没有任何损失。老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次刺杀,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他派出的人,也是他手下兄弟中的精华,个个心狠手辣,手上有人命,手中的刀都是喂过血的,在他想来,这回就算马义有三头六臂,他都死定了。

    办公室的门开了。

    他眼皮都没抬,“什么事?”他问,同时心里有些愠怒,他是混混不假,但他是一个成功的混混,所以他很在意礼貌,注重素质,来人不经敲门就进来,他当然生气。

    “你就是大苟?”来人询问,语气带着不屑,大苟听到声音陌生,抬眼一看,顿时吓得差点从老板椅上摔下来,“你你是马义”

    马义不意外,想杀自己的人,当然认得自己,但他脸上表情装作惊讶的样子,“你认识我?”

    大苟挣扎着坐正身子,故作镇定,“算是认识吧,你马义的大名,在滨海地下世界还是蛮响的。”

    “哦?还有这事?”马义坐在大苟对面,眼睛盯着他的眼睛,脸上依然是惊讶的表情,“虚名我们就不谈了,我们就谈一些实在的,好吧?”大苟心里陡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眼睛不敢对着马义的眼睛,自己派出去的人,没有一个回来,而自己暗杀的目标,却全须全尾出现在眼前,就是傻子都能明白,其中发生了什么事故。

    “我们谈些什么呢?”他抬手擦脑门的冷汗。

    “就谈谈,你为什么想杀我。”马义也不拖泥带水,直奔主题。

    大苟再擦一把汗,结结巴巴地狡辩:“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马义仍然用眼睛盯着大苟的眼睛,脸上似笑非笑,“是么?”同时,他很随意地曲指一弹办公桌上的一个陶瓷茶杯,茶杯发出“叮”一声脆响,瞬间成了一堆碎片,“明白了吗?”马义的眼神时多了一份玩味,象猫盯着老鼠。

    “咕”大苟瞪着桌面上的陶瓷碎片,一脸不可思义。这茶杯可是xx镇名器,质量是杠杠的,摔到地上都不轻易碎,而马义却只是手指轻弹,它就成了一堆碎片,麻辣哥笔,这不符合科学呀!

    大苟喉结蠕动,脑门上的冷汗都忘了擦,他呆呆地望着马义,仿佛时空已经在他眼前停滞。

    “别这么看哥,哥对男人没兴趣,别搞得我们基情深似海似的。”马义捡起桌上的一支笔,用笔尖挑开大苟的脸。

    “马义,我们之间会不会是有误会?”大苟艰难地吞咽口水。因为他是坐着,没人能看到他双腿在发抖,“滨海三剑客”傻呆的样子,不停出现在他脑海里,他脑门的冷汗越冒越多,脸色都发白了,可是马义还在刺激他。

    “刚才,在南区公园,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吗?”马义的话很轻,可是对于大苟,不啻于晴天霹雳,他嘴唇一哆嗦,“发发生什么?”

    “有五个人。”马义张开五指,“要杀我,结果,四个死了,还有一个残了,残的人告诉我说,他们都是你的手下,是你让他们来杀我的。”

    “你我不关我事”大苟心中仅有的一点侥幸都没有了,脸色由苍白变成死灰,他手臂紧紧趴着桌面,努力不让自己跌到桌子底下。马义轻蔑地看着他,“就你这胆,也好意思混地下世界?”

    “马马义马哥,我们之间有误会,真的。”大苟仍然死死挣扎,“我们远日无冤,近日无仇,请相信。”

    “我相信。”马义不假思索,“所以请你告诉我,是谁想让杀我。”

    “”大苟低头不语。他是混混,但混混也有混混的节操,不能随便出卖自己的主子,不然传出去,他没办法在地下世界混。马义也不急,他慢悠悠地说道:“其实,你不说,我也能猜到。我在滨海的时间不长,得罪的人不多,除了三金帮外,只有另一个人啦。我让你亲口说出来,只是想给你一个机会。”

    “你真不会杀我?”大苟抬头,两眼一亮。马义不置可否,“你不说,你会死得很惨。不论你说不说,你的主子,也都活不长。你是聪明人,难道不考虑一下?”说罢,他再随手一掰,实木办公桌竟然生生被他掰下一角,他将木屑甩到大苟面前,大苟浑身一震,看马义的目光都变得更加呆滞了。

    刚才,他一指弹碎陶瓷茶杯,现在随手一掰,就掰开了办公桌,特么滴,这还是人吗?

    “你的脑壳是比陶瓷硬还是比木头硬呢?”马义调侃,不理睬大苟的震憾,“机不可失,时不在来,我的耐心是有限滴。”

    大苟抬手衣袖擦脑门的冷汗,无奈地说道:“好,我说,是”

    “等等。”马义拿出手机,打开视频拍摄功能和录音功能,对着大苟,“好了,说吧。”大苟面对镜头,一脸苦相,“马哥,咱能不能低调一点?视频就不用拍了吧?”

    “那可不行,万一你反悔,死不承认是你说的肿么嘛?”

    “我这”大苟犹豫,马义冷笑,“你觉得你还有选择吗?其他的,不用我再重复说了吧?”大苟无奈,只好供出他的主子长孙望,包括他为了争夺家主之位,暗害自己老子,以及如何与马义结仇,两次要自己出手杀死马义等等,所有的一切统统供了出来。

    马义收起手机,赞道:“还行,表现不错。”

    大苟脸上却是仿佛吃了屎一样的表情,“马哥,这你可不能外传,不然以后我没法做人。”

    “我知道,所以我不打算让你再做人了。”马义点头,话音未落,一片锋利的陶瓷碎片,在大苟脖子的动脉上一划而过,他的动作很快,大苟只感觉一阵风刮过脖子,接着是一阵锐器划破肌肉的刺痛,接着,血水象不要钱似地从伤口往外飙。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快到大苟都来不及反应,只到血水打湿了他的脖子,他才想到用手捂住伤口,可是血水喷得很凶猛,他根本捂不住,他也是杀过人的人,当然明白大动脉被割意味着什么。

    他瞪着马义,眼里充满惊恐和绝望,“你不是答应不杀我么?”马义脸上风淡云轻的样子,“对不起,我没有答应,是你自己想当然而已。”

    大苟没心情与他辩论,血液不是自来水,再不止血,他体内的血很快就会流干。

    “救我”他乞求。

    马义竖起食指,在眼前晃了晃,“不,不行的,大苟兄弟啊,人出来混,总是要还回去的。打从你第一天出来混开始,就应该有这个觉悟。”

    “我不想死。求求你,救我!”大苟哀求。

    “我也不想死,可是你不也还想杀我么?还有这些年,死在你手下的人,哪一个是自己想死的?所以啊,还是老话说得好,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可是你偏不听,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现在后悔了吧?”

    “我后悔了救我”大苟嘴唇越来越苍白,双眼渐渐翻白,身体也越来越虚弱。马义叹了口气,“唉,终天幡然醒悟了,你说,这是何苦呢?”大苟以为马义终于愿意出手救自己了,眼皮不由跳了一上,脸上显出一丝喜色。

    不料马义走到他身后,两手夹着他的脑袋,用力一拧,只听“咔嚓”一声,生生将他脖子给拧断了。

    “好了,终于解脱了吧。坏人不长命,好人活千年,希望你下辈子投胎,做个好人。”

    马义送完大苟到老阎那面壁思过,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用大苟的手机,以大苟的口气发了一条信息给长孙望,请他到子爵酒吧,说有特大喜讯向他汇报。长孙望不知有诈,以为大苟办成了自己交给他的大事,于是兴冲冲地赶来了。

    当他推开大苟办公室的门,一阵浓郁的血腥味扑鼻而来,他心头大喜,边捂鼻子,边笑骂:“我拷,大苟,你不会将他弄死在自己办公室吧?”

    大苟趴在办公桌上一动不动,长孙望心里不爽,心说特么滴,你小子不就是给老子办成了一件小事吗?居然敢摆谱不鸟老子?他正想发飙,身后的门突然关上,他本能地回头,赫然看到马义一张诡异的笑脸。

第七十四章 抱大~腿() 
长孙望吓了一大跳,一个趔趄,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马马义,你怎么还”

    “怎么还活着,是吧?”马义笑着接过他的话。长孙望不愧是大家族子弟,反应不是一般的快,他脸色变了几变,就堆上了笑容,“马神医说笑了。”

    “哦,难道你那么大反应,不是这个原因?”马义脸上惊讶的表情非常夸张。

    “马神医误会了,刚才你突然出现在我身后,我吓一跳,这也是一个人的正常反应嘛。”长孙望解释,马义“哦”了一声,表示理解,随后又问:“长孙二叔匆匆而来,莫非有要事?”

    长孙望讪讪一笑,“没啥事,我刚好路过,来看看老朋友。”

    “大苟兄弟是你老朋友?”马义脸上惊讶不减。

    “算是吧,我们长孙家族虽然是名门旺族,但也不排斥社会上三教九流的朋友,大苟我恰好认识,他为人还不错,对我味口,所以我们就彼此成了朋友。”堂堂贵族子弟,竟然声称与一个不入流的混混是朋友,长孙望脸上多少也有一些扭捏。

    毕竟,人总是分三六九等,那种不分贵贱,众生平等的调调,只不过存在于那些自欺欺人的假卫道士口中而已,咱们听听就可以了,不要当真哈。

    “也就是老话常说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马义讽刺,长孙望脸上笑容一滞,马义马上改口,“不好意思,我说错了”长孙望深以为是,可惜他还没有来得及表达自己大人不计小人过的广阔胸襟,马义后边的话差点就让他发飙了。

    “应该叫臭味相投,这个比喻更接地气,是吧?”

    长孙望脸上的笑容完全消失了,换上愠怒的气色,心说我拷,屁民就是屁民,说出的话比屁还臭。他果断撇掉到对马义的敬称,直呼其名:“马义,有一个名词叫礼貌,你听说过吗?”

    他强忍心中越烧越旺的怒火,不想丢下自己面子上的文明,与马义讲礼仪廉耻。

    “那当然,我虽然文化不高,但读小学时,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呢!不讲礼貌的学生会是三好学生吗?”马义也是闲得蛋疼,居然不顾满屋子血腥味,与长孙望显摆自己昔日的辉煌。长孙望一顿鄙视,“确实,那三好学生的奖状,也就值一毛钱一张而已,你爸也花得起这个钱,如果换作十块钱一张,估计他就不会那么爽快了,想想看,你还能获奖么?”

    “长孙二叔,你可以冤枉我,却不可以冤枉伟大的祖国园丁。”马义严肃地反驳,“我们的三好学生,都是他们亲自主持,经过民主投票,认真筛选出来的,所有程序合理合法,透明公开,绝对不存在暗箱操作,花钱买名额的卑鄙行径!”

    “哦,是么,不过这正好说明,你们学校的校风也不咋滴。”长孙望愈加鄙视。

    “此话怎讲?”

    “就凭你出口成脏,也能成为三好学生,就能说明你们学校真不咋滴,他们拿着国家的教育经费,却教出你这种学生,真是严重失职,甚至罪大恶极!”

    “有这么严重?”

    “那当然。你知道国家的教育经费从而来?”长孙望发问,然后自问自答,“国家的教育经费,有很大一部分来自我们纳税人,我,就是其中的纳税人之一,你们学校拿着我的钱,教出来的学生,却当我的面侮辱我,你说,他们是不是有罪?”

    马义哈哈大笑:“长孙望,我见过不要脸的,却没有见过象你这么不要脸的”

    长孙望词穷,于是完全鄙视马义,“丢,老子都懒得理你!你不过是一只让滨海人民讨厌的蝗虫而已。”说罢,不再理睬马义,掉头走向大苟,他刚上前几步,就看到办公桌面上一大摊血,正“滴嗒”着往地上滴,就象春天的檐雨,只是雨的颜色是红色的,还带着一股浓重的腥臊味。

    “我拷!”长孙望大叫一声,双腿一软,人就瘫倒地上。

    马义蹲下身子,面对着他,脸上玩味浓郁,“想不到长孙二叔胆子这么小!”长孙望惊恐的望着马义,嘴唇不停颤抖,“这这是怎么回事?”

    “这不明摆着吗?你的老朋友大苟哥被人杀了。”马义脸色轻松,仿佛被杀的大苟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流浪狗。长孙望心里还怀着一丝侥幸,对马义说道:“你是三好学生,所以不可能动手杀人,对吧?”

    “对,我从来不杀人。不然,我对不起档和人民的多年教育。”马义严肃回答。长孙望暗松一口气,心想大苟只要不是马义杀的,就说明自己交给大苟办的事没有被曝光,马义就不会对自己做出什么过火的举动。

    可是他很快就失望了,不,应该是绝望。

    “可是我会杀畜牲。”马义的嘴角勾起一丝冷笑,长孙望看在眼里,脊梁骨顿时嗖嗖蹿冷气,他晦涩地吞咽口水,“你杀大苟可以,但不要杀我”

    “哦,我为什么要杀你?我刚才说过,我不杀人,只杀畜牲,莫非长孙二叔也是畜牲?”马义嘴角的冷笑更加邪恶,眼睛盯着长孙望的眼睛,长孙望感觉似乎有两道利刃,直接穿透自己的五脏六腑。

    “不。我不是畜牲,我不是畜牲”他挣扎着说道。大苟被马义杀了,说明他已经知道大苟想杀他,同时也肯定知道,是谁指使大苟杀人,不然,大苟不会死得那么快,他必须留下活口,找出真凶。

    “你当然不是畜牲,畜牲还讲究跪乳之恩、返哺之义神马的,象你这种胆敢向自己父亲举起屠刀的人,简直都不佩称作畜牲!”马义声音冷如千年寒冰,冷得长孙望浑身发抖,嘴巴张歙着,似乎还想狡辩。

    “相信哥,哥真是三好学生,五好青年,人品那是杠杠的,从来不屑冤枉好人。”马义打开自己的手机视频,凑到长孙望的眼前,“来,看看你马仔的供词,希望他说的都不是真的。”

    长孙望不等视频放完,就爬起来,然后跪在马义跟前,一边磕头一边求饶:“马义,马哥,你大人有大量,大人不计小人过,你放过我吧,只要你愿意放过我,条件随你开,我全都答应,好吗?”

    马义站起来,用脚尖抵住长孙望下巴,让他不能向自己磕头,冷冰冰地调侃:“长孙二少爷,我马义只是一只让你们滨海市人民厌恶的蝗虫而已,可受不起你这份大礼。”长孙望不能再磕头,就改为扇自己耳光。

    “马哥,我错了,你不是蝗虫,你是傲翔长空的雄鹰、是过江的猛龙、是下山的猛虎”

    “麻辣哥笔,敢情哥在你眼里,不是昆虫,就是禽兽啊?”马义脚尖往上一撩,将长孙望撩翻,然后坐到沙发上,翘起二郎腿,勾勾手指,示意长孙望爬过来,长孙望不敢怠慢,立即手足并用,爬到马义脚下,马义也不客气,直接将双脚架在他肩膀上,恰意地伸了一个懒腰,赞道:“哇噻,这肉墩子还真不错。”

    长孙望直挺着腰,不敢乱动,抱着马义的大腿,老老实实地给他当肉墩子。

    “马哥,还有更舒服的呢,你想要啵?不过,如果我把你伺候舒服了,你能不能把我当屁一样给放了?”长孙望说着,眼睛暧昧地瞄向马义的裤裆,马义一激灵,浑身汗毛倒竖,“你你怎么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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