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立宋-第13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刘黑马咧嘴大笑,嘴上答应着,心头却在窃笑:范用吉惶惶逃窜,哪里还有心思还手,这人我最了解,不是那种敢放手一搏的主,既然他宁可舍弃盘踞多年的均州城去上山落草,就证明这人把自己的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这样的人,怎么用得着高看。

    “其余的诸位,都随我大队并进,现在各处打下的地盘,我也已经安排妥当,先由各家分头照看,等到收拾了兴元府宋军,一切安定下来,再做分配。”

    他环顾四周,用威严的眼神扫视全场,无人敢跟他对视,目光到处,众人都把眼神朝地下垂了垂:“大蒙古国最敬勇士,畏缩不前者遭人鄙视,诸位不可心怀私利,顾及人口地盘而不愿踊跃出力。”

    史天泽等人赶紧的抱拳应道:“我等自然不敢,殿下无须多虑!”

    忽必烈肃容颔首,又道:“我大军浩荡,各处兵马加起来共计十来万人,而汉中河谷地带崎岖险峻,并不利于大股人马作战,故而须择精兵健卒西进,刘黑马先带本部兵马先行,其余的,每部选取一万人出来,跟我的乞颜部、主儿乞部骑兵一同进发。”

    众人听了,心头都有些肉痛,因为忽必烈这意思很明显,要在场的四个万户除开刘黑马之外每人都把自己的精锐拿出来,交给忽必烈去用,如何不肉痛。

    漠南汉地万户的军制,跟宋国和蒙古国都有所不同,大宋是募兵制,随便招多少兵,军器吃喝,都由朝廷供养;蒙古国是全员皆兵,每个男人生下来就是天然的战士,平时放牧打猎,战时就是兵。

    而汉地万户,一来没有宋国那么有钱,北方贫瘠,无论粮食产量还是工商发达程度都距离南方几条街那么远,募兵是募不起的;第二呢,又没有蒙古那么有底蕴,没有全民尚武的风气,底下的老百姓除了拿锄头在行拿刀拿枪根本不行。

    他们起家,其实都是地主武装开始的,往往最初都是结寨自保的一方豪强,在北方常年的战乱中慢慢的壮大,最终成为无法轻视的势力。

    说白了,他们才是真正的草头王、地头蛇。

    所以汉地万户,每一个都有赖以依靠的精锐力量,别看他们动不动就可以拉出十来万人到处武装游行,其实当中真正能打的,只有万把的精锐。

    其余的,只是吆喝吆喝场子、起起哄打打落水狗的百姓兵,跟着壮壮声势没有问题,一旦碰上百战雄兵,那就不行了。

    忽必烈这会儿一张口就要让他们把压箱底的东西拿出来,每人自然会心痛。

    但又不能不给,因为忽必烈自己做了一个好的表率,他刚才说了,他会带蒙古乞颜部、主儿乞部的蒙古兵跟万户的兵一起出发。

    乞颜部和主儿乞部是什么兵呢,他们是成吉思汗起家时的部落兵。

    铁木真在草原上掀起旋风的最初,并不强大,他是在不断发起的战争中逐渐强大起来的,而乞颜部,就是他的父亲也速该留给他的遗产。

    铁木真带领乞颜部,第一个征服的部落就是主儿乞部,这一场胜仗中他收获了主儿乞部的大将木华黎,从此开始了两个默契到骨头里的草原霸主一辈子的荣光。

    按照蒙古风俗和约定俗成的习惯,可汗最小的儿子继承父亲的家业,其余的孩子则只有自己用刀去征服其他部落以开创自己的事业,所以成吉思汗死后,他的直系部落就落入了幼子拖雷手中。

    拖雷一系也就是忽必烈一系,他上任汉地总理,贵由汗没有给他兵,临走之前,忽必烈的大哥蒙哥爱护自己的弟弟,把乞颜部和主儿乞部的骑兵,给了他两千人,忽必烈才免去了尴尬的带着自己两三百个护卫来汉地上任的窘境。

    两千人说多不多,但当他们出现在汉地万户们面前的时候,带来的震撼和心里压力,如山一样高。

    所有的汉地万户都参与了灭金的战事,在那场风云变色的血战里,他们亲眼见识了蒙古骑兵的可怕,那来去自如的几万铁骑奔跑在大地上如潮水蔓延,浩如沧海却又灵活得令人难以置信,分兵、合围、迂回、进退,人类能够想象得出的骑兵战术在蒙古骑兵的马蹄下生动的一一展现,金国同样是以骑兵立足的游牧王朝,但在蒙古人的屠刀下,经历几次大的战役后即分崩瓦解。

    那抛洒的箭雨乌泱泱的在天空中遮蔽了太阳,每每想起,万户们就集体的打个寒颤。

    忽必烈带的人不多,却轻易的从心理上慑服了这群北方羁傲不逊的土霸王。

    现在忽必烈亲自带着乞颜部和主儿乞部的骑兵去打范用吉,难道要万户们出点人还会有问题吗?

    于是众人稍稍筹措之后,互相偷偷的看一眼,赶在忽必烈脸色发生变化之前,一起答应下来。

    “好!事不宜迟,明日刘黑马就先一步开拔,我等待把这边的事情安排妥当之后,最多两天,就随后赶来。”忽必烈满意的笑道,他这一手,一石二鸟,把万户的精锐以这样的借口收到自己手里,即得了三万可战之兵,又削弱了万户的实力,可大大的好啊。

    兵到了手里,什么时候还,可就难说了。

    “汉水河谷从兴元府到均州,延绵数百里,现在还未入汛期,河水不够不深,我们借道过去还得靠人腿马脚,我事先估算过,如若要赶在汉中宋军做好准备之前杀到,须得在十三天以内通过这片地,所以诸位,一旦开拔,就火速向前,谁第一个立足汉中城下,我有重赏!”

第344章 战场()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刘黑马在这件事上,与其他汉地万户比起来利益纠葛更为深重,所以他的态度,最为积极。

    离开忽必烈的王帐,他在第二天就踏上了征程。

    刘黑马本名刘嶷,宣德人氏,金国武将世家出身,他的父亲刘伯林带兵与成吉思汗作战不敌投降后,就成了蒙古国的悍将,过几年刘伯林死后,刘嶷袭父职,先后在与金国武仙、完颜合达的作战中建立功勋,授都万户总管,奉命镇守陕西、山西大片土地,在汉地万户中出类拔萃。

    他的力量,也最为强悍,这次南下带兵十万,虽然这数字有夸大的成分,也包括了不少辎重民夫的人数,但人多就势重,走在路上浩浩荡荡依然很吓人。

    他骑一匹黑马,马是极为彪悍的阿拉伯马,是窝阔台汗赏赐给他的战利品,比寻常蒙古马要高大一头,一水乌黑亮丽的鬃毛,油光水滑,以此来映衬他刘黑马的乳名,不过他被叫做刘黑马的真正原因,倒不是因为他骑黑马,而是由于此人出生时,家中一匹黑马也同时出世,故而叫了这个乳名。

    由于镇地广阔,民风也颇为霸道的原因,刘黑马底子很厚,能打的且日常有训练的人马,有三万多人,这个力量放在北方重万户当中,算是傲视群雄的存在。

    所以他不怎么把落荒而逃的范用吉放在眼里,各方汇聚的情报明白无误的告诉他,范用吉带着跑路的几千人里,还随身带着大量辎重,典型的要钱也要命的守财奴形象,这样的对手,有何可怕?

    汉水谷地,多山难行,这个影响对刘黑马有效,对范用吉同样有效,而且只拿刀的战兵与带着车子包袱的兵比起来,显然前者要跑得快得多。

    刘黑马的信心很足。

    他的速度很快,只花了两天时间,就兵临均州城下。

    被烧成一片废墟的城市和还在苒苒冒起的黑烟没有吸引他的注意力,留了一部分人马在这里等候忽必烈的后续大军,他带着轻装的前军人马,直直朝着范用吉逃跑的方向追击而去。

    出均州地界不到三十里,来到秦岭余脉锡义山,南阳盆地的边缘就到了眼前。

    如果说南阳盆地是个碗,那么这里就是高高耸立的碗壁,从这里开始,汉水就不再流畅在平地田野上,而是穿梭于峻岭之间,藏身在大山之腹。

    从这里往北有一条汉水的支流,叫做甲水,由甲水上逆一百多里,不久前被屠城的上津城就在河水右岸。

    站在甲水与汉水的交汇处,看着遗留在官道上满地的杂物,刘黑马就情不自禁的笑,他想起了攻打上津城时屠城的惨状,那一战,他斩获颇丰,抓了不少人口,抢了不少财物。

    追上范用吉,接管他的地盘,从此在河南也镶入一个契子,为日后的光辉前景,打下良好的基础。

    刘黑马不是一个简单的莽夫,他有大志向,也有自以为的大智慧。

    他判断出,今后的大蒙古国,必然也会像五代十国时候的辽国一样,对占领地盘仔细经营没有半分的兴趣,他们的基因注定了,这群马背上的凶汉只会掠夺和破坏,而不会建设。

    他们会扶持起一个傀儡,就像当年辽国扶持石敬瑭一样,为他建立一个国家,负责管理汉地,为大蒙古国供应源源不断的财富。

    而这个傀儡,自然会从汉地诸万户当中选取,蒙古人是崇尚力量的,谁的力量最大,当傀儡皇帝的机会当然也最大。

    当皇帝啊,想想都令人兴奋。

    刘黑马狠狠的朝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健壮黑马嘶鸣一声,迈开四蹄奔腾,后面千骑跟随,浩荡无限。

    他很有自信,这个皇帝,我刘黑马当定了!

    天下纷乱,群雄共逐鹿,谁不能当天子?

    数万兵马,旌旗招摇的进了河谷。

    在信心满满的刘黑马前方大概一百多里地开外的地方,有一处山岭。

    山岭很普通,也不是很高,官道在这里转了个弯,呈几字形流向远方,形成了左侧是河水,右侧是高岗的坡地,所以山民们把这里叫做旁水岭。

    完颜承嗣就站在这里,他身后立着两千多手下。

    山岭正面,挖了一道壕沟,壕沟比较深,足以容下一个壮汉的身子还让他站在里面探不出头。

    壕沟后面还立着一排木栅,木栅有碗口粗,顶部还削尖了呈尖刺状。

    木栅上开有一扇门,从均州逃过来的人马正源源不断的开过去,然后顺着官道,继续向前走。

    范用吉站在完颜承嗣的面前,脸色有点尴尬,手足无措的略显不舒服。

    “。。。长孙大人没在这里?”他朝周遭张望一下,问道。

    完颜承嗣看着他,漠然的答道:“长孙大人在后面,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这里由我负责。”

    范用吉哦了一声,觉得再说也无趣,这个完颜承嗣像块冰一样生人勿近,打马就想走。

    完颜承嗣却叫住他,冷然的问:“你看上去有些面熟,莫非在几年前的三峰山一战中,也替蒙古人出过力?”

    范用吉肝胆跳了一跳,他感到有股杀气,迅速的包裹了自己的全身。

    定定神,回过头来镇定的答道:“是,当时我还在蒙古阵中效力,难免会出现在三峰山下,不过,我当时是策应,没有居主力之职。”

    他眼珠子转了转,小心的询问道:“完颜大人是不是也在三峰山之战中现过身?”

    “我父亲完颜陈和尚,就死在那一战中。”完颜承嗣看着范用吉的眼睛,如一头嗜血的狼盯着一头猎物:“我当时在蔡州,没有在场,否则我一定会当场就为我父亲报仇!”

    杀气越来越重,重的连空气仿佛都粘稠起来,范用吉感到呼吸都有些憋闷,在求生欲的指引下,他连忙道:“这件事我不知道,我当时在外围,具体的战斗没有参与多少,至于令尊的死,我一点不知情。”

    完颜承嗣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清澈的目光中毫无感情,看得范用吉浑身毛发倒竖,手掌捏着腰间的刀柄都出了一手的汗。

    半响,完颜承嗣才把目光投向别处,用没有语气的音调道:“你走吧,长孙大人就在前面,他会告诉你接下来怎么做。”

    目光移开的那一瞬间,范用吉感觉似乎有一座压在头顶的大山被移开,整个人都轻松下来,不由得暗中长舒了一口气,道一声谢,忙不迭的走了。

    完颜承嗣没有回头,只是向前走了一步,面前的官道上,均州逃来的军民百姓还在络绎不绝的走过,推车箩筐,杂乱不堪。

    他把手放在一人高的木栅上,摸着上方尖利的木桩,眯着眼,望向远处山岭交错的转角处,思量着什么。

第345章 气壮如牛() 
刘黑马追得很快,几乎没有耽搁,虽然沿途散落着许多细软之物,这些都是对普通士兵很有吸引力的东西,却因为刘黑马严令禁止停留、违令者斩的逼迫下,而无人敢去捡拾。

    “这是范用吉的小花招!”刘黑马告诫自己的部下:“他妄图让我们贪取一点区区小财就放慢追击他的速度,简直是痴心妄想!”

    “我们是那样贪图小利的人吗?”他义正言辞:“全军加快速度,首先赶上范用吉者我赏万钱!”

    他的军队嗷嗷叫着,蜂拥而进,越往前走,道路越发的难走,全在山里兜圈子,道路沿河谷而筑,一面临水一面靠山,虽然很多地方都是大块的平地,但由于存在不少瓶颈一样的狭窄隘口,几万人的队伍被迫拉开了长长的一个纵队。

    这样的地形,如果被有心人设伏丢下圈套,那么后果必然是很惨烈的。

    刘黑马热血上头,但不是蠢蛋,相反的,他是在铁与火中历练出来的战将,文化不高实际经验无比丰富,在河谷中走了一天后,他就发现不对劲了。

    “传令,前军分五百人打前站,斥候撒出去,前出大队十里探路,全军以千户为单位,抱团而进,军与军之间保持间隔,切勿拥挤无序,一旦碰到敌军拦路,立刻停步,就地据守,等候大军救援!”

    他很清晰的下达了命令,以防前面的范用吉打个反冲锋。

    而且还收到消息,河谷中并不是无主之地,里面有好几个县,七百里的漫长土地上有金人余部占据着当草头王,大军进剿,必然会产生一些战斗,不得不做个提防。

    追击是必要的,安全也是必要的。

    由于均州被一把火烧成白地,城内数万百姓跟着遭了秧,他们无家可归,加上对蒙古军报复的恐惧,很多人都跟着范用吉逃入了汉水河谷,毕竟跟着军人走,安全性要高一些。

    这些老百姓扶老携幼,带着仅有的家当,累赘蹒跚,慢慢的就和身强体壮的军人拉开了距离,刘黑马首先追上的,就是这些零零散散仓皇逃窜的百姓。

    其实在均州出城没有多远的地方,就开始有零星的老百姓散落在道旁,越往河谷中走,人数就越多,对于这些敢于背叛大蒙古国的平头百姓,刘黑马没有客气,他下令分出一部分人马,把沿途碰上的百姓都抓回去,乱世人为先,有了人口等于有了宝贵的资源,抓回去种地生产都是极好的。

    抓的过程,必然是粗暴的,兵丁们笑嘻嘻而又穷凶极恶的夺去老百姓仅有的财物,稍有反抗就是打骂砍杀,好色者参杂其中,奸淫掳掠是随之而来的必然行为,整个河谷中到处都是一片哀嚎,号哭声声震百里,泪波凄凉千般聚,愁云惨淡万里凝。

    但是即使多出了这些事,刘黑马挺进的速度,一点没有受到影响,他的前锋营依然保持着迅捷的频率,追击着范用吉的尾巴。

    进入河谷的第二天,刘黑马就有些焦急了。

    此刻离忽必烈在河谷之外就拦住范用吉的要求,已经差距很大了,范用吉跑得跟兔子一样快,完全不顾跟随他亦步亦趋的百姓安危,一溜烟就不知到了什么地方。

    再不把这家伙追上,难道真要一直撵到兴元府去跟严阵以待的宋军死磕?

    本质上讲,刘黑马并不惧怕跟宋军打,南边的人跟兔子一样畏缩,起初之所以一直夺不回汉中是因为秦岭通道被宋军堵住了,无法过去的原因所致。

    他心中焦急的,是办不好忽必烈交待的差事,会影响自己在这位蒙古汉地总理心中的地位。

    他快马加鞭,干脆身先士卒,亲自来到前军,带着骑兵疾行。

    于是第二天下午,他就见到了完颜承嗣。

    望着立在前面的壕沟木栅,以及木栅后面密密麻麻的军兵,刘黑马一点没有碰上敌军的紧张和惊疑,反而长吐了一口气。

    奶奶的,终于追上这帮孙子了!

    “呵呵,范用吉还算有点骨气,知道逃不掉,还有胆色挖沟立栅返身一战,不枉我结识他一场。”刘黑马勒马坡前,哈哈大笑,下令道:“来人呀,给我传话过去,就说我刘黑马大军来到,他识相的,就赶紧放下兵器自缚手脚出来受降,否则休怪我翻脸不认人!打破木栅,鸡犬不留!”

    一个伶俐的手下领命,骑着马带着两个人就奔着前面的木栅去了。

    这手下常常做这种事,说客当了好几次了,成绩斐然,河南许多城池不战而降就是在他的嘴皮子底下达成的,他对这行当一点也不陌生。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按照常理,木栅后面的人都是惶惶逃兵,士气低落无心恋战,只要说辞得当,说服他们不是很困难。

    他骑着白马,手持一面白旗,顺着土坡一路向上,土坡是个缓坡,越往上走,视野越好。

    渐渐的,他距离木栅不过百来步的远近,连木栅后面站着的士兵衣甲穿着,都隐隐可见。

    咦,那身甲,很奇怪啊,似乎跟以前所见到的范用吉所部军兵,有所不同。

    手下拍了下脑门,的确不像,倒有些像金国战兵所穿的衣甲啊。

    没有想到,金国灭亡都好几年了,范用吉居然还保有金国样式的甲胄,看来这人反复无常,是有原因的。

    来到木栅前十来步远的地方,伶俐手下勒住马,把头抬起,凝神静气,气沉丹田,准备吼一嗓子。

    嘴巴还未张开,一支响箭带着呼啸,从木栅后疾如星火的射出,正中他的咽喉。

    “呔”

    伴着这声从喉咙深处发出、不知道是痛呼还是惨叫的声响,十来支箭矢破空而至,几乎在一瞬间射中了三个蒙古汉兵的身体上,箭箭要命,三个本来想来充当便宜说客的蒙古兵,瞬间成了刺猬,一头栽倒在地上,变成了三具尸体。

    完颜承嗣寒着脸在木栅后的高处,挽着一把弓,保持着射箭后的姿势,漠然的再抽了一支箭,拉满弓弦,狠狠的又射了一次。

    弓矢有穷尽,哪怕再神力的人,也不可能把箭射到刘黑马所处的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