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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给我先提升到真仙。”
“需要再凝聚四件神装,按照宿主的习惯,推荐军团荣耀、饮血剑、不详之兆、反伤刺甲。”
“可以。”做了这么久准备,终于可以嚣张一回了。
丹药的力量,是由外而内灌注的。而神装提升力量等级,似乎是由内而外的。一股看似平凡至极的力量,从元神中扩散开来,如同水墨丹青。被沾染到的地方,转瞬之间发生了质的飞跃。从元神到身体,强大的不可思议。
“玄骨老头,我成仙啦!不用担心我,不要想我!”一道金色的通天灵柱,从虚空降临。罩住了刚刚成仙的她。
一股强大的吸力传来,她被席卷而去。从凡间到仙界,绕过了灵界,直接飞升。
金色通道的周围,虚空中的裂缝不断扩大,难以承受仙界之重。等到成仙之人,与光柱一同消失,此处空间又自动愈合。
天南大地,成就元婴的老怪,都在同一时间睁开双眼。他们都感受到了,仙界的一丝气机。堂堂正正却又不可抵挡。离此地越近的人,感受得越清楚。或许,在这一丝气机牵引下,有人突破飞升也未可知。
玄骨老头已经习惯了难以置信,因此没有大呼小叫什么。直到仙界的接引光柱消失,他才缓缓的收回目光。摇了摇头,又继续去摆弄他的分身了。
她曾经想象过无数次,仙界是如何模样。真实的仙界,格调很高,也让人很失望。这里没有光明,也许曾经的太阳,被仙人随手击落。这里没有天空大地,它们可能在仙人斗战中,被碾成虚无。这里没有人影,有的只是随处可见的暴动能量。
空间风暴,烈火焚天,陨落星辰,万里炎冰,毫无人气。强大的仙人,或许互相同归于尽。弱小或受伤者,在这险恶的环境下,又无法生存。
此地无生灵,唯我独仙。这种万法寂灭的静默,让人心神安宁,是个独自沉思的好地方。高级阵法,她只学了点皮毛。几种死记硬背的阵法,也是只知其然。在这里思量一下,未尝不可。
仙界险地,一切危险都是难以预料的。两个星期后,一股无形的空间风暴,刮过她的禁制大阵,持续了一盏茶时间。风暴过后骨肉消离,阵法法宝没有抵挡住分毫。原地只剩下,一具金灿灿的骷髅。
一个月后,一颗天星坠落,砸在此地。骷髅被砸得支离破碎,不久便化成虚无,此地无仙!
昨天收到强推通知,虽然缘木不知道有什么用,但还是爆更一下吧。
(本章完)
第137章 布衣老汉()
“老汉,时辰到了,咋们去帮工。”
一个中年妇女的脸,缓缓的在他眼前放大。脸颊粗糙,麻衣布衩裹得严实,毫无情趣的女人。
刚刚苏醒的李牧,心中大有波澜,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他此时的神情,虽有细微的破绽。可那明显是农妇的女人,是绝对无法发现的。
“知道了。”
刚刚那女人的意思,想必是携他去做工。无妨,且去看看吧。
这一次,他的躯体是个小老头。双手干枯瘦削,去练鹰爪功倒不错。取来一盆清水,映照出一副端正清晰的脸相。
出乎他的意料,面皮不差,似乎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
“刚刚烙的饼,路上吃。”
吴氏是他的妻子,对他真的很好。早上没吃饭,她已经给准备好了饼子垫肚皮。
李牧没说什么,接过烧饼一口咬下去。在刚刚一小段时间里,他大致了解了这个家。大抵是古代的一户普通人家,生存不成问题,享受什么的,就不要想太多了。
这个家还可以,三间木制平房,青瓦盖顶。屋里的卫生情况也蛮好的,想必是刚刚那个吴氏,出了大力气的。
吴氏锁好门,他边吃边走,跟着老婆去帮工的地方。
此时天刚亮,勤劳的种田汉们,早早就去伺候地里的庄稼了。而两人要去的地方,似乎已经来了许多人,热热闹闹的。
“李先生!”
“牧老哥,你也来帮忙干活啊?”
。。。
这些村民很热情,一个个上前来跟他打招呼。也许是这身体的原主,在这村里有些地位。李牧一一应对,或微笑点头,或挥手示意,没有漏掉一个人。
这些人来此,都是为了帮工挣钱的。主家还没出现,这些人大多三两成堆,聊些闲话。
谈话间,他又了解了不少信息。他们此来,是给王村长家帮忙插秧。王老村长年纪大了,干不动活儿。况且其家里也有钱,地又多,少不得年年请人帮工。干活不讲时间,每人领十钱,包下一片地的插秧。
当然了,也不是完全没有时间要求。今天完工最好,明天继续做也可以。谁要是拖到后天过后,就有点过分了。人家同一批的秧苗,怎么允许你这么搞。早熟晚熟相差大了,不仅地里难看,对收成也有影响。
“李先生,你也在啊!”
一个小厮模样的青年,短袖短裤,猜想他也应该,是来做工的吧。
“来挣点小钱,手头宽裕些。”
李牧完全不认识对方,聊起来却热络的很,看上去像是多年故友。
小厮理解的笑了笑,转头朝人群喊了一声,
“这次只要十人,我点到名的留下。”
没想到这年轻人,还有这个权力啊。那他自己应该不干活儿了,可能是监工来的。
“何二狗,王季仁。。。李牧,吴兰。”
在场的大多青壮,按理来说,怎么也轮不到他一个小老头。可他偏偏就被选上了,那小厮肯定是卖了他一个面子。
再一看对方,报完名后,冲他和善一笑。他怎么会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当即投去感激的眼神。
旁边有人没选上,想要说什么。但在看了他一眼后,摇摇头悻悻地走了。李牧看在眼里,暗道自己面子不小。不过他这种人人都要,礼让三分的人,怎么会混到去做帮工?好矛盾啊,真想早点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
接下来就是干活了。李牧同学不是农村人,干农活很不在行。有多么不在行呢?他现在手里的秧苗,叫什么名字他都不知道。不知道可以去学,见机行事而已,他熟门熟路的。
旁边有人在做相同的事,他看了两眼,差不多就懂了。是什么秧苗,不用他去管,他也管不着。他只消把这块田地里,每隔一定距离,把秧苗插入一定深度就行了。
左手握着一把小铲子,右手拿着一只小篮子。篮子里装的就是秧苗,拿在手里有点重。他放下篮子,拿铲子轻轻一铲,一个小坑就出现了。如法炮制,一排排整齐的小坑,密布在他负责的这一块田里。
接下来就是,展现技术的时候了。他左臂捥着篮子,右手时不时的取出三五根苗。轻轻一抖,几根苗落下小坑里,分毫不差。一路走过来,他的双脚,总能以最佳角度。将脚下的小坑踩实,这样一扔一踩,两道工序轻松完成。
虽然他目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老头。但是他对力量的掌控,在万界旅途中,越来越神妙了。魔力、斗气、异能、灵力,每个力量体系,他都达到过天人之境。身体的力气动作,比上述超凡力量,要好掌控的多。这一手插秧大法,其实就是身体力量的掌控。
由于前面的挖小坑,无法取巧,浪费了太多时间。等他忙完,已经快正午了。这个时候,稀稀落落的有人,回家做饭去了。
“老汉,咋们先回家做饭。。。咦?这是插完了?”
吴兰目瞪口呆,一大片整齐的秧苗,完完整整的待在那里。
“回去吧,日头高了。”
现在的天气,中午站在外面都要流汗。吴兰可没有他的“插秧大法”,老老实实地挖坑,取秧,填土。这三个动作本身是不累的,可是插秧要蹲下。往前走再站起来,手里还要时时刻刻的带着篮子。
这一蹲一起,一次两次还没什么。次数多了,非得累个半死不可。腿又酸又麻的,体力直线下降。吴兰比他年轻十岁左右,年纪不算轻了。劳累了半天,嘴唇都有些发白了。汗水浸湿了衣裳,她依然不肯脱下一件,让李牧看得好笑又心疼。
早上忙着赶路,他没有仔细观察这个村子。回来的路上,他好好瞧了瞧。
村庄大路两边的房子,看着还可以。至少危房是没有的,隔一段也能见到几家瓦房。可是往里面看,那就一团糟了。各种泥房茅草屋,房顶墙壁状似快跌倒,一齐粉墨登场。
叹了一口气,原来他家在村子里,已经算是人上人了。看了这些穷苦人家,拿来对比一下,他偶然间发现的一片连屋大院。再想想他,早上看见的,村长家佣人小厮。古代的贫富差距,他已经见识到了。
都是一个村的,回家的路不远。走过了一遍的路,他闭着眼睛都能走回去。
午饭是吴氏烧的,他几辈子都烧不来饭。
“你烧焦了吗?”
李牧对着一碗黑乎乎的饭,忍不住出声询问。
“没有啊,妾身一向都是这样煮的。”
吴兰迷茫的说道。
(本章完)
第138章 农家闲居()
“那就好。”
说罢,他大口大口地吃饭了。活了这么久,他什么美食没有吃过?天上海里的他都不屑一顾,妖兽魔兽肉都吃腻了。灵药灵丹,几百年天天吃,都吃得上火了。
农家菜和皇宫大宴,对他来说相差没有那么大。在确认一下,不是黑暗料理之后,他很快就吃完了。
吃完饭当然要洗洗碗了,小朋友都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理所当然的,李牧想自己收拾了。
没想到,吴氏的反应很大。她死死地拦住李牧,甚至文绉绉的,说了一句,“君子远庖厨。”
这一下,他要对老婆刮目相看了。没想到,她一个农妇,还这么有文化啊!其实他不知道,这句话吴兰自己哪里想得出来。只不过原来她丈夫,就是李牧现在的身体,常常说这句话。你看,书上都这样说了,家务活就都交给你了。
吴氏一看,书上真的这样写。从此以后,下地种田夫妻两个一起,家务活她全包了。唉,不说也罢,吴兰就是老实人一个。
李牧没想欺负她,可还得想办法,让她别自己欺负自己吧?
“书上确实说过这句话。不过书上也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书上写的,终归是死的。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吴氏没想到,丈夫为了帮忙干活,竟然说出了这么一番话。夫妻多年了,除了在床上了事后,她还是第一次感受到丈夫,如此浓烈的关心和爱意。
年轻的时候,她和自己的一个小姐妹,都在出嫁的年纪。当时的“李牧”,和王大富同样待娶。
王大富是村长的族弟,村里那最豪华的院落,就是他的家。此人为人处世,和生意头脑,都是上上等。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展露头角了。那时候,年轻的王大富,对隔壁吴村的她,很是迷恋。只可惜商人的身份,吴兰有些不喜。她选择了当年,一个穷酸书生“李牧”。
吴兰的小姐妹,因此才有机会嫁给王大富。少女情怀总是诗,吴氏看中的,恰恰是这穷书生的意气。新为人妇,她就把家里和田地,打理得井井有条。“李牧”也因此,专心读书几年,能小有所成。
后来生了孩子,两人的生活又窘迫起来。不得已,“李牧”停下了学业,才开始找些活计。因为没有名师导学,他的学业不精,半桶水而已。更何况他就算是学富五经,也难以出头。三国之后的几百年,才有科举一说。现在三国都没有到,他根本没有门路出头。
好在他读书时间久,村里人都相信他。办起村学,附近的十里八村,来的人不少了。他虽然没什么学识,更别提贤者遗野,但仅仅是启蒙一群小学生,已经完全可以了。
每年从村学得的钱,再加上家里的几亩田地,小日子过的不差。养的起一家三口,遇上荒年天灾,一年两年也顶的住。
“李牧”自以为有本事了,对吴氏越发没有好脸色。吴兰劳碌多年,又给他生了个儿子,当年“村花”的容颜,变得越来越暗淡。要不是家里钱少,翻了身的穷书生,早就想找个小娘子了。
男人的心野了,吴氏的日子自然不好过。他整天看她,这里不顺心,那里不顺眼的。吴兰性子柔弱,样样顺着夫君。
她娘家人对此清楚的很,明里暗里指责她当年瞎了眼。要是跟了王大富,她那小姐妹的如意日子,就是她来过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娘家也能过上好日子了。
旁人说多了,吴兰自己也委屈。丈夫当年求娶她的时候,可是指天发誓,一辈子都爱护她的。书生儒雅的气质,动人的情话,她还历历在目。这才十几年,他就像变了一个人,连路人都不如。
今天李牧的作为,让她又找回了当年的情意。眼泪不自觉的滴落,她用袖口掩住,匆匆跑开了。
洗个碗还哭了!李牧摇了摇头,无奈的转身了。
“小兰,下午的活我帮你干,我先去了。”
李牧向屋里喊了一声,准备把老婆的那份活干了。吴兰干活,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累得半死。他已经看不下去了,这些活,他不消小半天就能干完。
至于“小兰”这么肉麻的叫法,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上午那群帮工中,有一个农妇就是如此叫她的。作为一个丈夫,别人都能这么叫,他自然是可以的。李牧有样学样,也喊了她的昵称。
吴兰是他名义上的老婆,就算他们的关系只是由于,穿越的不可抗力导致的。他对这个好心勤劳的女人,有了一丝感情。既然插秧不费他什么事儿,他也乐于帮她免了这苦头。
他出门后,屋里的女人,已经哭成泪人了。
大中午的,要是哪个小媳妇,保准一出门就给晒黑了。他一个小老头,还怕什么晒黑。田里的庄稼汉们,也是如此。管他热不热的,只要热不死人,谁都不放在心上。
目前正是一波农忙季节,家家户户,不是在干农活儿,就是在帮别人家干农活儿。这可是农民真正的一年之计,很多人吃饱饭或饿死,就看现在这段时间了。
就算是一些好吃懒做之徒,这会儿也不敢怠慢。有田的种田,没田做帮工。可别看不起帮工,这可是一个“高收入”的工作。
比如村长家的插秧,两三亩地,动作快的人,一天的事儿。不信的话可以来算一笔账,一天十钱,十天一百钱,一年三千多钱。要是天天都能做帮工,三年时间就能发财了。
不过世上没这么容易的事儿,基本上能请的起帮工的,来来去去就那几家。村长家,王大富家,还有几个偶尔也会请一两人帮忙,大多是请的自己人。
插秧的活儿,算是比较轻松的。尤其是年轻人,腰好腿好,多蹲几下不成问题。顶着大太阳,一个个的抓紧时间,干完了好忙活自家田地。
李牧先是“我挖,我挖,我挖挖挖,”后来又是“我插,我插,我插插插,”最后才是“我踩,我踩,我踩踩踩。”
小半天时间,搞定了吴兰剩下的一半。
树荫下,早上那青年小厮,坐在这儿监工。说是监工,其实就是看管一下,不让人拿走秧苗或农具。这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事儿,轻松的很。
(本章完)
第139章 一家三口()
这小厮好像有点小权力,早上选帮工时,也很卖他面子,李牧准备结交一下。
“小哥儿,这天真热呀!”
那青年见他来攀谈,面上顿时笑逐颜开。“谁说不是啊,倒是让李先生这个,文士受罪了。”
“哪里,在下才疏学浅,当不得文人雅士。只是头脑不足,便用手脚来补余了。明公可知,明日谁家要请帮工?”李牧笑呵呵的,想打听一下哪里还有活儿干。
“明后几日不曾听说,不过王里长的族弟,下个月要翻修宅院。”王村长的族弟,就是王大富了。村里也只有他,才能在房屋上玩出花来。
“谢过小兄弟了,李某又能做得半月之工。”小厮是王村长的家仆,比常人多知晓一点消息,也在情理之中。王大富和村长族兄关系密切,怪不得这家仆先知道。
“李先生不必客气,犬子已到了适学之龄,万望照顾一二。”这人倒是蛇随棍上,想来拉一下关系,能让孩子多学点东西。
“这是自然。”空口说白话,他为什么不答应呢?反正说一句,他又不损失什么。
闲聊的时间,总是过的飞快。树荫下待着,说说闲话,开心的很。不知不觉中,太阳已经西斜了。晚风习习,凉意洒满大地。勤劳恳苦的人们,趁着这一段时间,更是拼命的干活。回家做饭的也有很多,大多数都是一些妇人。
工钱是王显处领的,验完田地,收到了两份工钱,共二十钱。王显就是刚刚,与他相谈甚欢的小厮。聊了这么多,王显的大概身份,他早就清楚了。
王显是村长的远亲,两人是半亲半主仆关系。王村长年纪不轻了,身边有个可靠的人,自然是极力挽留。相比寻常仆役,王显与他有一层亲戚关系,让人放心很多。因此王显的日子过得不错,时常得到赏钱,平日例钱也不少。索性就在这里娶妻生子,一家子就在王村落户了。
掂了掂手里的钱,李牧心里很满足。以前老是用力量、地位,轻易获得金银财宝、珍珠玉石无数,却比不上这小小的一把铜钱。自己用双手,用劳动挣来的,才是珍贵而有意义的。要不然,他把魔法石拿出来,点了一地的金子,照样是轻而易举的事。
整个村子里,只有一条大路,呈环形绕过几户富人的门口。说是富人的话,也不一定。只要有头有脸,别人能给你面子,把路修到家门口的都可以。甚至连一个游侠,照样能享受这个权利。为了照顾到他,环形大路的环尖处,就是特意为他家修弯的。
游侠只是书面的说法,通俗一点叫小混混,古惑仔。这些人大多数都是无业游民,偷鸡摸狗是本职工作,打架闹事是日常签到。本村的一个游侠,名叫王贵。混着混着,还真被他混出点名堂来了。十里八村的人,无不避让他三分。邻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