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公主不要犟-第2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丫鬟知竹给老太君披上一件薄衫,即便是这盛夏时节,老太君也不会像年轻人那样穿着单薄的衣衫。人一旦上了年纪,便尤其怕冷,一旦感染了风寒,便迟迟不好。丫鬟知竹从小被人遗弃,老太君一手将她带大,虽说是丫鬟,却待她很好,好似孙女一般,是以知竹感恩戴德,不惜为老太君牺牲性命。

    老太君教她武功,却从不让她在人前显露。知竹何等聪慧,这些年的经历,她早已明白了自己的身份——薛家的死士。表面上,她是最普通的丫鬟,跟知兰、知人、知心三人一样,是老太君身边的四大丫鬟,不受薛府中任何人指挥。而实际上,她们都是老太君苦心培养的小卒子,所谓小卒子,便是在将帅遭受攻击时,用生命去守护将帅的安全。

    老太君曾说过,一旦老太君仙逝,她们便自行散去,不要再为薛家保驾护航,这些年的血雨腥风,真是苦了她们几个孩子了。知竹跟其余三人商量过了,若老太君仙逝之后,不再有她们值得效命的人,就各自离去,嫁人生子,过普通人的生活,若薛家有英明之主,她们便继续留在薛家,终此一生,即便是双手染血,也无怨无悔。

    跟白莲教那些等级森严的组织不同,知竹四人只需要听老太君的命令,没有要遵守的规矩,除了执行任务之时,余下的生活很轻松。只是这真的自由吗?死在她们手中的杀手也不少,对方临时前脸上解脱的笑容,让她们明白一个道理:一入江湖终身误,不论退到哪里都身不由己,罪孽只有鲜血才能洗净。

    这个时期,有个天下闻名的杀手组织——望舒阁,打着专杀贪官污吏的旗号,四下作恶。贪官是杀了,可是钱财却没有分给百姓,也没有上交朝廷。说白了,还不是中饱私囊,作为扩大势力所用。出名的杀手组织并不见得是第一,而那些地下世界的组织才更让人心悸。

    人生如行船,看得见的激流风浪能够避开,看不见的暗礁漩涡却往往触没。

    所以,十二金牌杀手谁也没有见过他们的真面目,见过的也只能在阎王面前描述了。知竹等四人虽然没有进入杀手榜,可是一点不输给他们。对方精通各种行刺暗杀之法,她们学习的却是如何克制那些杀人之技,能够克制对方,自然对敌人的武功路数了然于胸了。

    知竹看了看老太君,突然听到细碎的脚步声,低声对老太君说道:“老太君,外面有客人来了,我去打发了吧。”

    老太君抱着白猫,轻轻站了起来,深吸一口气,闻到那股熟悉的蝉蚕香(交趾国的贡物,唐代宫中称为“瑞龙脑”),轻轻出了一口气,感慨万千的说道:“不必,这次来的是我多年好友,我要亲自出门迎接。替我准备两坛‘君留’,我这老友,脾气最是古怪,在一般人面前就饮茶,在莫逆面前,却是一个十足的酒鬼。”

    知竹依言退了下去,老太君抱着“胡馋儿”,拄着龙头拐杖,兀自走入院子里。她脸上挂着笑容,好似三春暖阳。酒逢知己千杯少,最醇香的酒,自然要留给最在意的人。

    明朝时期,苏州小瓶酒虽然在七大名酒中只排第七位,却别有一番风味。有记载称:“苏州小瓶,曲有葱及红豆、川乌之类,饮之头痛口渴。”这个时期的酒,纯度不高,还未达到后世好酒的标准,是以饮后有些头疼。薛家有一个酒庄,三家酒坊,酿造的便是苏州小瓶酒,而老太君亲手酿制的,自然跟作坊批量生产的大不相同。

    老太君打开门,便看到那个熟悉的面容。只见一个身形高大的老人,穿着灰布衣衫,踏着青布鞋,好似木桩一般站立着。他披着一件云锦披风(南京云锦是一种提花丝织工艺品,为南京工艺“三宝”之首,与苏州缂丝并誉为“二大名锦”。南京云锦与cd蜀锦、苏州宋锦,广西壮锦并称中国四大名锦),披风上以苏绣的针法,绣着一匹奔驰的骏马,色泽光丽,灿若云霞。

    跟高大老人身形一般的,是一个黄门郎(此处指天生没有生育能力的男子,即天阉),他看起来已过不惑之年,却没有一丝胡须,就连男子独有的喉结也毫不起眼。这个忠心耿耿的男子撑着一把伞,挡在老人头顶。就算不下雨,他也做着这扎眼的行为,生怕老人受了一点风寒,加重病情一般。被风吹落的竹叶沿着伞沿滑落,老人突然咳嗽起来,连忙用一张锦帕捂着嘴。

    老太君语调轻柔,开口说道:“小马,想不到你还留着这件披风,它该有四十多年了吧。”

    “君姊厚赠,小马何敢舍弃?今日拜访故人,自然要穿上它,以彰故人之情。”那个被称为小马的老人说道,他声调有几分嘶哑,同样没有胡须。因为他是一个宦官,在他十岁的时候,就被阉割了,进入了燕王府,此后跟随燕王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被荣登九五的皇帝御赐“郑”姓,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小马”。可是一听到这个故人这样称呼他,他便欢喜,好似重回了最美的那段时光。

    伞奴马胡一动不动,就连竹叶落在他肩头,他也无心拂去。在他心中,只有养父。他跟他铁马金戈,黄沙百战,他跟他六下西洋,九死无悔。马胡知道他对那件披风极为看重,视为珍宝,从未在人面前穿过。其实义父此生见过的珍宝还少么,皇帝的赏赐更是难以计数,可他眼中只有那一件披风,而今日,他终于披在了肩上。

    老太君看着眼前这个改名为郑和的老人,心中感慨万千。早在他还是马和之时,她和已故的丈夫薛醉,跟他一见如故,笑傲江湖,何等快意?只是年华似水,浩瀚奔流,他们也有各自命运,分道扬镳,不复从前。

    “小马,进屋喝两杯吧。”老太君诚恳地邀请。郑和轻轻一笑,点了点头,说道:“君姊知我。”说着,便向门中走去。

    打算替他撑一辈子伞的马胡,在他走入厅堂之后,终于收起了伞。知竹在两位老人坐下之后,提来了两坛美酒,在她身后,是另外三名丫鬟知兰、知人、知心端来的一碟花生,一碟玫瑰糕以及两碗银耳莲子羹。

    知人离去之时,虽然极力掩饰,右腿却有些跛,老太君知她受伤不轻,只是在老友面前,也不便询问。只是让她们下去,不用再来服侍,郑和也让马胡离开,马胡露出担忧之色,不敢违逆义父之意,便点头告退。

    “君姊,小马有一事相求,不日之后,我便要奉旨下西洋。此间一去,便成永别,我有自知之明,只怕我时日无多矣,连出海那一天也挨不到了。是以小弟有个不情之请……”

    郑和还未说完,老太君便倒了酒,说道:“先喝酒,再谈事。”郑和轻轻一笑,与老太君干杯,两人推杯换盏,片刻已喝了十杯。两人都是海量,不要说醉眼朦胧,便是连一点酒红也没有。

    郑和知道老太君不愿答应他的请求,从怀中摸出一块缺了的羊皮纸,说道:“君姊,我总要找到它才能瞑目的,望你成全。你也想完成薛大哥未完的遗愿吧,这必然是我最后一次下西洋了,要是再找不到,今后也不会再有人比我更熟悉航海了。”

    老太君点了点头,郑和所言不错,普天之下,百万生灵,确实很难再找到像他这样的天才。航海途中,何等凶险,没有超人的武艺,没有过人的智慧,哪能完成那个艰巨的使命?更重要的,是钢铁一般的意志,是面对一切未知的勇气,而这些需要天赋,绝不是经验的累积所能解决。

    听郑和说得诚恳,老太君露出了不忍之色,开口说道:“小马,人生哪能十全十美的,你何必为了一个渺茫的梦而耗尽一生的心血?这些年,虽说你被那件事弄垮了身体,可你只要静心调养,每天修炼,再多活十来年也不是不可,何苦要去葬送性命?”

    郑和突然加重了语调,说道:“君姊!俗话说:猎犬终须山上丧,将军难免阵中亡。小马是回回,能死在圣城麦加,是我毕生的心愿。阿姊怜我,成全我这拳拳之心罢。”

    老太君泪眼婆娑,开口说道:“小马一生漂泊无依,到老都还要迎风破浪,我纵然心如铁石,也不禁悲从中来。你若服下那‘养心丹’,两年后必死无疑,我哪能亲手杀了你?”

    郑和笑了出来,说道:“君姊,有人空活百岁,死于无名,有人在世数载,灿若星辰。小马这一生什么也经历啦,早已经活够本了,生死有定数,哪敢再与天争寿?只要能够完成毕生心愿,便是明朝赴死,我也甘之如饴。”

    老太君摸出一个瓷瓶,里面是“养心丹”,虽然它叫养心丹,却不养心,反而催命。它虽然能短期内激发人体潜能,让人精神焕发,仿佛返老返童,实则是奇特的药性让人产生一种“幻觉”,欺骗神经,让人达到人体的巅峰状态。但人体的承受能力毕竟有限,两年之后,积压在身体中的毒素如江河溃堤,一泻千里,便是神仙佛陀,也是回天无术。

    郑和接过瓷瓶,继续跟老太君喝酒。外面传来丫鬟知竹的声音,说道:“老太君,二孙少爷(薛槑)前来拜见,说是给你带来了你爱吃的水果王(榴莲)。”

    老太君露出笑容,说道:“让他进来。”说完,对郑和说道:“我这孙子挺有趣的,小马不妨一见,定不叫你失望。”

    求收藏,求推荐,夏沃一直裸奔,快冻死啦(囧)。

第五十一章 劝君更尽一杯酒,七下西洋无故人() 
薛槑和吴明回到薛府之后,正准备叫上王龟年去洪夫子家,却突然听到来瑞前来禀告。原来洪夫子应邀去鹅湖参加一个书会,一个月之内都不在金陵。他遣家中仆人前来知会一声,让薛槑学问不懂之处,多向王龟年询问。

    薛槑成了无头苍蝇,这些日子以来,他已经学会辨识许多繁体字,很多书也能看得懂了。在房里温习了半个时辰左右,他略感疲乏,心想四妹薛楠怎的不来找他,就连三弟薛棠也不来,不免有些无聊。

    连着打了三个哈欠,薛槑放下手中书,打算去找吴明出去玩。穿越到大明之后,他还没有去逛过夜市,不知道金陵城的夜市有多繁华。不过在影视中看到那些张灯结彩,人声鼎沸的景象,他就觉得有趣。

    敲了几声吴明的房门,没有应答。薛槑转头,突然见到一个长工,这人叫阿四,跟吴明住在一起。阿四向薛槑问好之后,说吴明采花去了。薛槑诧异,问道:“采花去了,采什么花?”

    他问出这个问题,阿四不由得一愣,说自然是树上开的花啊,二少爷真会说笑。说着便去做事了。薛槑露出了玩味的笑容,吴明那样一个大老粗,竟然会采花?其中肯定有猫腻。那家伙肯定是发春了,采花的最终目的肯定是为了采花,只是后面这个“花”是美人如花的花。“那采花贼肯定是看上哪个女子了,”薛槑自言自语道:“我就说他最近有些古怪,眼神迷离,原来是思春了,也不知哪家的姑娘这么倒霉,被他给惦记上了?”

    薛槑无奈的笑了笑,既然吴明忙着采花,他自然不便再去找他。在薛家狂了两圈,突然想起自己的母亲,这些日子,他东奔西走,看起来很忙,却没有做什么有用的事情,于是他觉得应该去看看母亲。

    来到母亲陈芸娘居住的偏房,竟然没有人,薛槑叫来丫鬟询问,丫鬟说芸姨上街去了。薛槑更吃惊,母亲竟然上街去了,据他所知,母亲自从来了薛府就很少抛头露面,在薛府做一些杂事,买菜那样的活计都有丫鬟去做,不用她出面。“难道是大娘欺负我娘,让她出去买菜?”薛槑这样想,虽然有些以最大的恶意踹度别人,可是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他询问之下,才知道陈芸娘听说城里有人在卖一种很臭的水果,行人避之唯恐不及,一传十,十传百,人们都说那人是个疯子。那么臭的水果,莫说出高价购买,便是白送,都要送两耳光。

    薛槑笑了,听丫鬟描述那水果全身是刺,心说莫不是榴莲?他让丫鬟告诉他,那人在哪里卖,丫鬟说了,薛槑就要去寻找母亲,低声道:“我娘平日里本本分分的,我还当她没见过什么世面,没想到她这般新潮,还懂得吃榴莲。”

    薛槑刚走出薛府大门,便见到陈芸娘提着一只布袋风尘仆仆的回来了,像是遭了不少罪的样子。薛槑上前帮她提布袋,笑着说:“娘你喜欢吃榴莲么,你要是喜欢,孩儿以后经常卖给你。”

    “榴莲?”陈芸娘疑惑。薛槑露出尴尬笑容,难道这个时候这水果不叫榴莲?他询问陈芸娘这东西叫什么,陈芸娘一脸尴尬说她也不知道,她看了看薛槑,继续说道:“我听那小贩说它叫果王,最是滋补,说一只果王等同三只老母鸡。其实,为娘根本不爱吃,连闻闻味道都觉得难受。可是老太君喜欢吃,当年,我见她吃过一次,一脸沉迷,好似醉酒一般。”

    陈芸娘诉说着十多年前的往事,有些泪眼婆娑,仿佛昨日景象,犹在眼前。那时她服侍老太君,老太君教了她一些武功(并非死士),给她点了一颗守宫砂,不成想后来遇到了大少爷,两情相悦,私定终身,给他破了身子,武功也尽失,再到被逐出薛家。这些经过,恍如隔世,以致她有种再世为人之感。

    陈芸娘心中对老太君好生惭愧,想尽一切办法弥补当年的过错。殊不知情到深处无怨尤,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只有悲喜,不分对错。她为了买果王,花光了月例钱,心想大不了节衣缩食,她这些年吃过的苦还少么?艰苦朴素的生活也能坦然接受。

    薛槑见母亲眼中有泪,连忙露出一个笑脸,不让她沉浸在回忆中,徒增感伤。便开口说道:“娘,你看我又长胖了。”陈芸娘看他之时,他做了一个鬼脸,陈芸娘破涕为笑。薛槑继续问道:“娘,孩儿心中有个疑问,当年就有这种水果了吗,它不是很稀有么?”

    “我记得当时是一个大人物从海外带回来的,特地差人带给老太君,还附带了一座玛瑙佛像。老太君收下了那奇怪水果,还回了佛像。”陈芸娘十分肯定的说道,当时陪在老太君身边的,只有她一个丫鬟,老太君让她也尝尝,她实在不敢,还被老太君调侃了两句,是以记忆尤为深刻。

    说完,陈芸娘便让薛槑将果王带给老太君。她愧见老太君,心想有小雉儿这孩子去真是再好不过,老太君宠爱这个孙子,他前去讨了祖母欢心,比自己这个讨厌鬼前去,真是好了百倍。薛槑耐不住母亲的再三央告,便答应前去。

    得到祖母的首肯之后,薛槑提着榴莲走向老太君的“守静堂”,他昂首阔步,见到一个身形高大的中年人,只见那人面容憔悴,苍白如纸,令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见他形似女子,薛槑不由得心中叹了一口气:“又是一个太监。”

    薛槑进入房间之后,除了闻到奶奶焚烧的安神香之外,还闻到了一股浓重的异香。他放眼看去,便看到一张苍老的面容,那人神态慵懒,似乎随时都在睡觉一般。只是他虽然发丝染雪,脸上却没有皱纹,俗话说“鹤发童颜”便是指他那样的人,薛槑再见那人,竟然觉得他有一股仙风道骨。

    那人身形高大,见到薛槑之后,突然咳嗽起来,他连忙用锦帕捂着嘴。薛槑见他没有胡须,心中感叹:“可惜这样一个人物,竟然也是一个太监吗?唉,这个世界的太监怎么这么多?”

    他是发自内心的替郑和感到惋惜,因为在他看来,像他这样一个人物,要不是太监的话,肯定是一个豪杰。殊不知,眼前的那人,虽然是阉人,却同样是豪杰,不输给世间任何完整男子。而且他的功绩,震古烁今,在同时期,无人能出其右。

    “小雉儿,愣着作甚,还不快拜见你马爷爷?”老太君发话了,薛槑回过神,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砰砰砰”就是三个响头磕在地上,嘴里叫道:“马爷爷好,小雉儿这厢有礼了。”

    薛槑这一声“马爷爷”令郑和十分受用,他着着实实的三个响头,更是让他心动。看着薛槑一张脸,他似乎看到了年轻时期的薛醉,还以为挚友返老返童了。当下喜悦地说道:“好孩子,请起来吧。马爷爷来得匆忙,没准备什么礼物,这样,这把金匕首你收下吧。”说着,从怀中摸出那把满刺加(马六甲)贵族赠送的匕首(他曾将匕首上呈皇帝朱棣,成祖犒劳他的功绩,将匕首赏赐给他),递给了薛槑。

    “马爷爷厚爱,小雉儿本不该推辞。可是无功不受禄,你这礼物太贵重,我是死也不敢收下的。若你老不嫌弃,我敬你三杯吧。”薛槑察言观色,见老人跟奶奶对酌,是以投其所好,心想敬老人三杯酒,他岂不是更高兴?

    郑和哈哈大笑,说道:“甚好甚好,那我便交了你这小朋友。”说着,端起酒杯递给薛槑,两人推杯换盏,相视一笑。喝完之后,薛槑面不改色,开口说道:“奶奶,马爷爷,我带了一个好东西前来,你们今日有口福了。”说着,从布袋中摸出榴莲,说道:“我去找一把刀来。”

    “不用。”郑和说着,并掌如刀,劈开了榴莲,薛槑吃惊,随即哈哈大笑,说道:“马爷爷好功夫,你把这功夫交给我怎样?我以后就用它开榴莲。”

    “世人已经管这东西叫榴莲了么?”郑和喃喃说道:“当日我只不过随口一说‘流连’,没想到随行的官员真的这样记下了。不错不错,叫榴莲也好,寓意流连,真是再好不过。”郑和笑着说道,忍不住又咳嗽起来。

    薛槑更吃惊,开口问道:“马爷爷,榴莲的名字原来是你给取的啊,小雉儿佩服得五体投地,你太了不起啦。”

    他是实话实说,因为那可是历史性的时刻,试问江山万里,王朝百代,有几人能够命名一种事物,还能载入史册的?眼前的马爷爷都不算伟大的话,谁算伟大?想到这一点,薛槑对太监的成见少了几分,心想:太监也不全是坏人啊,眼前的这个马爷爷就算一个豪杰,顶天立地的英雄。

    郑和说了几句客气话,跟老太君和薛槑吃起榴莲来。三人有说有笑,薛槑不时插科打诨,逗得两个老人满脸笑容。郑和本不喜欢吃榴莲,当初他第五次下西洋之时,见这水果生得怪异,自然想起了爱好新鲜事物的君姊,便带了几个回来。他不敢惊动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