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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况他在起火的第二天已经不见了。
在赵翰青的身旁还跪着叶秋韵和妞妞,他们也没有被火烧死,一个偶然的变故让赵家的这三人躲过了那场大火——
原来,跟货郎起了冲突的那天下午,赵家二老因为担心叶秋韵心情郁结,又怕她听到什么风言风语,于是,就要她带妞妞回河湾镇娘家暂住几ri散散心,就是那晚赵家在大火中化为灰烬,她和妞妞躲过了一劫。
赵翰青跪在爹娘的坟前暗暗发誓:爹、娘,我知道放火烧了赵家的就是那个胡老鼠,如果是他放的火,你们在九泉之下有知就让我早ri杀死那个姓胡的为你们报仇,我发誓一定要手刃了他,我要一刀一刀剐了他。
“翰青,你要保重身体,爹和娘如果泉下有灵一定不希望你这个样子,他、他们一定希望我们好好地活着——”叶秋韵哽咽着说不下去了,泪水又从红肿的眼睛里扑簌簌滚落下来,这短短的几天接连遭受摧残和打击令她心力交瘁,如果不是有小叔子在身边只怕是她早已经倒下了。
赵翰青哑着嗓子道:“我没事,我想再多陪爹和娘一会儿。”
妞妞突然道:“娘,爷爷和nainai被埋在这里面什么时候出来呢?”三岁的孩子还没有生与死的概念,她并不知道一抔黄土就是永远的相隔了。
叶秋韵低声道:“他们到很远的地方去了,他们再也不会回来了——”
“那妞妞想他们了怎么办?不嘛,我要爷爷和nainai回来。”妞妞不依不饶地哭闹起来。
“妞妞,爷爷和nainai并没有离开我们,他们在天上能看见我们。”
妞妞听了小叔叔的话不哭了,仰着头向天上看了一阵子,失望地道:“叔叔,那我怎么看不到他们?”
“等妞妞长大的时候就能看到了。”
“那我要快些长大。”
“对,让我们妞妞快些长大。”
被妞妞这么一打扰悲切的气氛似乎淡了不少,赵翰青俯下身子重重地磕了三个头站了起来。
短短几天,赵翰青清秀俊逸的面容就有些憔悴了,这让叶秋韵生出了无限怜惜,他其实就是一个半大的孩子,骤然间失去了双亲,成了一个孤儿,那种突然之间的茫然无助是难免的,长兄为父,长嫂为母,自己就该多关心他。
叶秋韵感觉到家遭大变之后小叔子除了眉宇间深切的哀愁,清澈湛然的目光里似乎多了些东西,就像一泓幽幽的潭水让人看不清,他身上似乎发生不小的变化,是深沉还是别的什么她也说不清,总之,他跟以前有些不一样了。她把这归咎于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家毁了,双亲亡故,让他一夜之间长大了,任何人经历了这些都会改变的。这让她欣慰又有些酸涩,但是,赵翰青无论怎样和改变,在她心目中都是亲人,都还是那个像亲兄弟一样的小叔子。
“嫂子,汉王寨村——”赵翰青停顿了一下道:“已经不能再住了。”
叶秋韵柔声道:“翰青,你不用担心,房子烧了我们都到河湾镇我娘家暂住,反正家里只有我爹一个人,我们去住他一定高兴,你放心,爹和娘虽然不在了,但是有你哥哥和我在,咱们这个家就在,房子烧了可以重建,你只管好好读书。”
赵翰青听了嫂子的话觉得心里热乎乎的,眼睛也有些酸酸的,嫂子是真心实意对他好。但是短短的几天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他还能安心读书吗?纵然是哥哥有能力供应他继续上学,如果真的是那个胡老鼠纵火的话显然是想要把一家人都要烧死,他还能让自己安安生生读书吗?现在,他没有达到目的而且还暴露了罪行能善罢甘休吗?说不定他就躲在暗处等待机会,随时会再次出手的。赵翰青之所以说汉王寨村不能住了,就是因为考虑到了这些,而并不是指的没有房子住。
太阳虽然偏西了,但是田野还有些闷热,赵翰青想起了胡老鼠恶狠狠的目光却禁不住打了个冷战,仿佛他就躲在四周窥视一样。送葬的亲友乡亲们早已经远去了,荒野只剩下了他们三口人,如果此时仇人出现岂不是危险了吗?有了这种念头,他立刻就觉得草木皆兵,这荒野仿佛成了凶险之地,他一刻也不想再停留了。
“嫂子,我们走吧,天不早了。”赵翰青说着抱起了妞妞。
“嗯,是不早了,走吧。”叶秋韵并不知道赵翰青心里想的啥,她只是觉得还要在天黑之前赶回河湾镇天的确是不早了。
一股小旋风卷过,那些黑se的冥纸灰又开始如蝴蝶一样飞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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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背井离乡()
我不是去逃亡,而是换一种更好的方式活下去,只有背弃了信心和希望的人,才是真正的背井离乡。故乡,有一天我会回来的。
——赵翰青
赵翰青和嫂子侄女离开坟地,直到落ri余晖下看到了河湾镇一路上并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但是,赵翰青心中的那种不安并没有消除,反而越来越强烈了,他觉得无论是不是自己成了惊弓之鸟,离开河湾镇到南都城都是眼下最佳的选择,除去躲避仇人不说,哥在南都城,给他去信了,不知为什么却到现在也没有赶回来为爹娘送葬,不如一家人干脆都到南都城去找哥。想到这里,赵翰青就对嫂子道:“嫂子,我们到南都城找我哥去吧。”
“去南都城?你哥接到信早晚都会赶回来,说不定他这会儿已经在路上了。”
“我是说我们都到南都城去,暂时不回来了。”
“为什么?你是不是不愿意住到我娘家?翰青,你知道我爹最喜欢热闹的,他一个人也住不了那么多房子,我们住多久都成,只不过是种地远了些。”
赵翰青急忙道:“嫂子,你误会了,你爹不也是我老师嘛,俺爷俩感情好着呢,住到那里能够再次聆听老师的教诲我巴不的呢,其实我的意思是不想再留在这个伤心的地方了,不想再让你和妞妞受到伤害了。”
叶秋韵愣了一下,神se一暗,自己受辱,公婆又被烧死,这里可不就是她的伤心地吗?她以为小叔子是担心自己受辱的事如果传扬出去会对自己再次造成伤害,就幽幽一叹道:“翰青,你不用担心我,经历这么多已经没有任何事情能够伤害到我。”
赵翰青一听就知道嫂子有误会了,他本来不想告诉她让她再增大心理负担,但是,不说出来怎么能到南都城躲避仇人呢?他犹豫了一下道:“嫂子,对于起火的原因你有没有怀疑过?”
叶秋韵浑身一颤,她本身就是聪明的人,立刻就听明白了小叔子话里的意思,也可以说她心底也曾有过那么一丝丝的怀疑,但是一直不愿相信罢了,现在赵翰青一说,那些朦胧的蛛丝马迹一下子就清晰了,“你说是——”
“对,我怀疑就是胡老鼠那个畜生放的火,那天跟他冲突之后,他怀恨在心说不定就是那时候生出了歹毒的念头。”
叶秋韵的脸se一下子变得煞白,低声道:“都怪我,是我连累了爹娘送命的,我——”
“嫂子,你别这样想,这怎么能怪你呢?请你千万不要在为这件事愧疚,事情已经过去了就彻底忘了它,学会了遗忘才能够快乐,我本来不想告诉你的,或许是个巧合。”
“不,绝不是巧合,一定是那个恶魔。”叶秋韵的脸se更苍白了,胡老鼠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有她最清楚,光天化ri之下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她下手,在满足了兽yu之后还威胁她敢报官的话就让她身败名裂,就凭这就知道他什么事也能干出来。
“如果放火之人真的是他,我担心他没有达到目的反而暴露了行迹决不会罢休的,这样我们就危险了。”
叶秋韵现在也觉得赵翰青的担心并不是不可能,自己死不足惜,但是,小叔子和妞妞不能死,自己已经连累了公婆,不能再连累他们了,她眼中露出了深深的恐惧,颤声道:“我、我们是不是马上报官?”
赵翰青远比嫂子要冷静得多,他摇了摇头道:“我们这只是猜测怀疑,保安队的人能听我们的吗?再说他们一时半会儿也未必能抓到胡老鼠,反而会把事情传扬开出去。”
叶秋韵毕竟是一个没有经历过什么的弱女子,这时就显得有些六神无主了,惶然道:“那该怎么办?”
“我们先离开这里,到完南都城去找我哥,然后我们再从长计议。”
叶秋韵想想也只能这样了,将来如何生活现在可不好说,眼前只有先避开仇人了,胡老鼠就是知道他们到南都城了,那么大的地方想要找到也无疑是大海捞针。
回到河湾镇跟叶老夫子说要到南都城去,他仔细考虑了一下倒也颇为赞同他们决定,他虽然不知道发生在女儿身上的事情以及赵家被烧的种种内幕,但是,亲家老两口已经不在了,女婿又在南都城,那十来亩地女儿是种不了的,自己这边孤老头子一个想要照应女儿一二也是力不从心,他们到南都城也好,有女婿在,侍弄个小生意也不愁几口人的生计,而且也不会耽误翰青的学业,翰青如果能到南都城国立高级中学学习毫无疑问会有更大的前途,不说亲戚关系,就是作为他最钟爱的弟子,叶老夫子也希望赵翰青能够有更大的出息。
赵家的十来亩薄田就交给叶老夫子处理,是租是卖都行,反正赵翰青和叶秋韵也没打算再回汉王寨村这个伤心地了,赵翰章一个商行的伙计将来也是要在城里做生意的,大概也不会回汉王寨村种地了。
决定了去南都城之后,赵翰青提议明天就走,免得拖得久了再什么生意外,叶秋韵也担心给娘家再招来祸事而赞同尽快动身,那场大火让她害怕,苞谷地的那一幕也成了她永远的梦魇,离开这里或许会让她能够稍稍解脱。
第二天一大早,赵翰青和嫂子、侄女三人就动身了,走的是水路,河湾镇临着柳河,这柳河就是白河上游的一个支流,顺流而下一路向南就能到南都城,走水路虽然要绕远,但是船上可以住宿,无需再另外花住旅店的钱了,而且也不比走陆路慢多少。
赵翰青站在船头回望渐渐远去的故乡山水,心头也有几分怅惘,才尝过了失去亲人的痛苦,也体味了穿越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那种孤独,而今又背井离乡,人生的种种悲苦在短短的时间里都尝遍了,忽然间又生出了悲壮的豪迈:我不是去逃亡,而是换一种更好的方式活下去,只有背弃了信心和希望的人,才是真正的背井离乡。故乡,有一天我会回来的。
当天晚上三更时分,河湾镇福安客栈被一伙不明身份的匪徒的袭击,居住在客栈的那个南方来的大客商的保镖展开还击,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枪战,最后人多势众的匪徒们在付出了几条人命后取得完全胜利,客商和他的保镖死于乱枪之下,所有的财物被洗劫一空。
与此同时,叶老夫子家也被匪徒砸开了门,叶老夫子家徒四壁,匪徒们里里外外搜了一遍却一无所获,最后一把火烧了叶家扬长而去。叶老夫子躲在茅厕里因为惊吓过度又掉进了粪坑里才躲过了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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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城门难进()
赵翰青和叶秋韵虽然都是第一次去南都城,因为心中不痛快,又恐露了行踪让仇人得知,也就没有了临船赏玩两岸景se的兴致,大半时间就枯坐在床舱里,除去睡觉的时候,赵翰青就逗妞妞说话,妞妞往往被小叔叔逗得咯咯直笑,依依呀呀的天真童话倒排解了旅途寂寞,再加上对南都城的期待,一路倒也不觉的寂如何难熬。
因为是顺水行舟,船行的就快些,六七月的天气昼长夜短,行船的时间就长些,月se好的夜晚也不耽误行船,所以,第三天的黄昏,客船就已经泊在了南都城东门外的码头上。白河水环城半周逶迤东去,成了天然的护城河。从码头到城门并没有多远,放眼望去雄伟的南都城就在眼前。
南都城是中原的南大门,北面就是中原的广袤大地,南面就是俗称鱼米之乡的湖广,所以,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扼守南北的军事要地,汉朝时就有据南都而逐鹿天下之说。经过了历朝历代的修葺,城墙就修建得格外雄伟高大。
南都城在大汉之前并不叫南都,而是叫汉南郡,自大汉那位中兴帝王兴于此地龙飞冲天之后,就立为陪都,改名为南都,自此南都空前地繁盛起来。如今,经历了无数战乱的千年古城依然不减繁华,从城池的规模和码头的繁忙就可以看出来。
夕阳下的南都城墙高大雄伟,赵翰青仰望雄伟的坚城,感悟着历史古城的历史沧桑。从顾南的记忆能够找到近百年之后南都城的模样,阻碍城市扩展的古城墙早已经拆除殆尽,那些摩天高楼让人望而生畏,一座接一座组成了钢铁水泥的森林,再也找不到千年古城的一点痕迹。沧海桑田,没有正真的永恒,古城尚且如此,何况微不足道的人,赵翰青此时的感触颇深,两世为人,怎么也要好好地活一回。
上了岸走不了多远就到城门口了,城门口有持枪的保安团士兵把守着,这让赵翰青和叶秋韵心中都有些忐忑不安,这年月老百姓心里对zfu军队和土匪是一样地害怕,也就是说他们骨子里就对枪有一种天生的畏惧感,赵翰青也不例外,因为他早已经从顾南记忆里的影视剧中知道了这时候的zfu军队是叫匪兵,跟土匪是划等号的,就是拥有合法身份的土匪。
进城的时候每个人都要交十文钱,按官方的说法叫治安维护费,按照老百姓的说法就是买路钱,反正这年头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官府和军阀总能想出敛财的法子来。交了钱就可以入城,不交钱就在城外边呆着吧,问题是有时候交了钱还是会有问题,比如现在,叶秋韵也掏出了二十文铜板刚要递给面前的士兵,只听到有人喝道:“慢着!”
那个士兵听到上司的命令,并没有慢着,而是迅速地将手了回去,很识趣的样子。
城门值守的那个镶着大金牙的军官已经走了过来,他的目光从见到了叶秋韵的那一刻起就没有离开过她的脸上,心中暗赞好一个标志的小媳妇,瑶鼻樱唇,秋水翦瞳,半嗔含羞让一张俏脸染上了一抹浅红,更增了三分艳se。他暗吞了下口水,目光向下溜去,生过孩子的腰身仍然这么窈窕,怀里抱着个小女孩虽然遮着了她大半个的胸脯,但是露出的一部分被挤压得鼓囊囊更显饱满。
叶秋韵又羞又怕,感觉到那道目光不怀好意地在她身上溜来溜去的就好像有毛毛虫爬过,她微微侧了一下身子避过了俄狼一样的目光。
从那张大金牙嘴里发出了一声很响亮的吞口水声。“哪里来的?”大金牙一边说着一边将脸往近里凑。
叶秋韵战战兢兢道:“长、长官,玉州河湾镇的。”
“到南都城来干什么?”
“投亲,找俺男人。”
“你男人?你男人是干什么的?不是野男人吧。”大金牙说着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
其他几个士兵也跟着哄笑起来,都知道这位上司的德xing,见到漂亮的女人就忘乎所以了,这个俊俏的小媳妇估计要倒霉了。
妞妞大概是害怕了,突然哇哇滴哭起来。
赵翰青在一旁已经很生气了,他恨不得把大金牙的眼珠子抠出来在地上踩上一踩,看别的人入城交了钱就进去了,也不见他们盘问半句,就知道这个保安团的军官显然是看嫂子漂亮这才故意纠缠的,这可都是美貌惹的祸啊,他恼火归恼火,但是也知道这里不是汉王寨村,不能够鲁莽行事,那些士兵手里拿的可不是烧火棍,如果惹怒了这些比土匪还坏的保安团的士兵只怕会让事情更糟,他急得额头的青筋乱跳却想不出办法。
“长官,快放俺进城吧。”
叶秋韵怯生生又把钱递了过去,大金牙已经伸手连钱带手一起抓住了。叶秋韵的一双手长得很秀气,虽然时常干农活却并不显得特别粗粝,仍旧是白白嫩嫩的可爱,大金牙握住了叶秋韵的手就不肯撒手了,叶秋韵拽了一下没有挣脱,她又羞又急,身子在微微地发抖,颤声道:“长、长官,你、你——”
赵翰青在一旁气得眼睛冒火,恨不得上前砍下大金牙的那只猪手。这时,大金牙另一手开始想往叶秋韵身上摸了,赵翰青终于忍不住了:“你想干什么?”他猛地扑了上去抓住了大金牙乱摸的手。大金牙一愣神,叶秋韵趁机抽出了手。
“妈的,小兔崽子想造反啊。”
大金牙抬手给了赵翰青一耳光,恶狠狠道:“这小子是乱党,快把他抓起来。”
旁边那个士兵顺手一枪托砸在赵翰青肩上,他一个趔趄差点儿趴下。
“胡说,你诬陷人。”
大金牙狞笑着道:“诬陷你?他妈的你刚刚还企图袭击长官,还不是乱党吗?兄弟们,你们看到没有?”
那些保安团士兵七嘴八舌道:
“我们看的很清楚,他刚才动手打掌长官了,你看他现在还想袭击长官。”
“他刚刚还准备夺我的枪呢。”
大金牙骂道:“妈的,那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快把他给我抓起来。”
那些士兵们一窝蜂似地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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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坑蒙怪骗是王道()
第二十四章坑蒙怪骗是王道
一群他如狼似虎的保安团士兵扑上来的时候,赵翰青反倒冷静下来了,经历过了生死,还拥有了顾南的全部思想记忆,他可不再是那个单纯无知的少年了。他知道如果落在这些比土匪还坏的保安团士兵手里不死也得脱层皮,但是,这时候跑是肯定跑不了,只能先拖延一下再说,想到这里,他强作镇定地道:“是不是乱党也不能单凭你们说了算,咱们到jing察局去评评理。”心道,jing察局跟保安团不是一家通常不怎么对付,大概也不会明目张胆跟他们沆瀣一气,进了jing察局再想办法脱身。
大金牙肆无忌惮地狂笑起来:“哈哈,jing察局?狗屁,jing察局能管老子?老子可是堂堂的**。”
看他嚣张的模样似乎不将jing察局放在眼里,赵翰青这才想起来这年头拿枪的比拿笔的蛮横,枪多的比枪少的蛮横,穿黄皮的人多势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