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秦将魂歌-第5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在回想起来,他的大哥奴哈,眼光时常在女人的身上来回打量,分明透着猥亵的龌蹉。

    “我回到部落,掌控部落实权后,愿意每年给将军贡奉一千匹河曲马!”

    想到头上开始绿油油的草原,奴赤一狠心,自己给自己出了赎金。

    “一千匹马?打发叫花子呢?”蒙恬假装不悦道。

    一千匹马其实不算少,可谈判场上,虚虚实实,哪有一口价的道理。

    “两千匹,两千匹已经是部落的极限了!”

    野猪部落只是一个中型部落,跟休屠王、谷蠡王这样的大型部落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为了自由,奴赤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好啦好啦,你也别做出一副被强奸的样子了!”

    蒙恬挥了挥手,奴赤便秘的神情,落在灯火之下,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本将军见你还算识趣,只要你听话,我也不会亏待你。你回到部落后,如果能执掌大权,以后河套地区的酒水贸易,我特许你独家经营。”

    “将军,独家经营是什么意思?”奴赤抬起头来,一脸迷茫。

    “就是本将军只与你做生意。”蒙恬伸出手指,指着奴赤,点拨道:“其他部落想喝酒,就得找你做交易,明白吗?”

    “明白,小的明白······”

    奴赤忙不迭的点着头,顿时大喜过望,哪里还有半点肉疼的感觉。

    匈奴人只有两样终身爱好,上马砍架,下马嗜酒。北国风吹,万里雪飘的时候,帐篷里有酒的生活,算得上天堂般的日子了。

    只是匈奴与中原各国,战争不断,商路时断时续,酒水在草原上,价格高昂,一坛酒可以换一匹骏马,完全成了奢侈品。

    买不起,还抢不起吗?

    北方修起了长城,各国派优秀的将领戍守,越到后来,抢劫的成本越来越高。十几年前,单于亲自去抢赵国,结果抢劫不成,反倒失了一把米,扔下被包围的骑兵们,落荒而逃。

    赵国是块硬骨头,头曼继位后,目光转移到了秦国身上,可没有想到,秦国也不是那么好惹的。

    现在,秦匈休战,听说单于庭设在了大河北边,看来再没有大规模越过长城抢劫的心思。

    以前的奴赤运动的是肌肉,脑子很少转动。可他脑子并不是很笨,脑筋开动起来,很快想明白了。

    只要蒙恬继续戍守上郡,河套地区的匈奴部落,可就迎来了和秦国做生意的黄金时期。

    和平年代,商道畅通,钱财滚滚来,放到哪个年代都适用。

    蒙恬将酒水的生意给了他奴赤,每年上供两千匹马,又算得了什么!

    “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走遍天下都不怕。”

    奴赤欢欢喜喜的离去了,蒙恬手里拿着奴赤签字画押的卖国条约,心想,这个匈奴代理人的培养,总算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用利益招揽当地土著,挑动内部矛盾,两边通吃,英国人殖民时代炉火纯青的外交战术,用在这个时代的匈奴人身上,最合适不过。

    “荆苏?”

    “将军。”屏风掀动,荆苏跨步走了出来。

    “乌怀商队的事情办妥了吗?”

    “我军的暗探已经加入进去了。”

    “另派一些暗探,别的商队也要安排。不仅要勘察匈奴各地的地形,还要收集匈奴人文化、经济、军事各方面的情报······”

第132章 咸阳来使(一)() 
“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大河水茫茫,大秦锐士纵横间,谁能相抗。

    恨欲狂,长剑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马蹄南去人北望,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我愿守土复开疆,堂堂秦国要让四方来贺······”

    鸡鸣时分,号鼓阵阵,秦军腾地从被褥里爬起来,以最快的速度穿戴完毕,开始了一天的晨练。

    蒙恬亲自设计,统一订购的军装,不仅结实合身,更大大的简化了穿衣的流程,节约了士兵们出操的准备时间。

    有些士兵,不愿意舍弃原先的衣裳,可每次集合,这些士兵都落在最后。按秦军军法,排在末位的,指挥军官只得受罚。

    几次下来,即使最保守的秦军将领,也不得不承认,蒙恬设计的军装,虽然借鉴了胡服的元素,但确实方便了很多。

    礼者,所以便于行也!

    商鞅说的这句话,有些士兵听不明白。觉得还是蒙恬解释的好,简单就是力量,越简单的东西,越容易传播。

    士兵们信服了蒙恬的简单主义后,蒙恬干脆连出操的战歌,也改成了战国版的《精忠卫国》,比起动不动兮呀兮的古典歌曲,口语化的战歌,士兵们领悟得更快。

    每天清晨,唱着“堂堂秦国要让四方来贺”,秦军士兵们的脸上,洋溢着满满的自豪之感。

    原先戍卫长城的士兵,更觉得这首歌唱到了他们的心里,简直是为长城戍卒量身定做。

    私下里,上郡的士兵,将这首歌奉为长城军团的军歌。

    “不知道我蒙恬,会不会在秦国引领一阵音乐的心潮!”

    打完一套军体拳,蒙恬从亲兵手里接过毛巾,擦拭着身子。

    校场里,士兵们排着整齐的方阵,唱着欢歌,一圈又一圈的跑步前进。

    耳闻几万人齐声高歌,军营附近二十里范围内的鸟儿、虫儿,一大早就从梦里惊醒。高亢的歌声,越过长城,飘向草原。

    临近长城的匈奴部落,每天提心吊胆,可时日已久,见秦军没有出塞的迹象,倒用心感受起秦歌的旋律来。

    “狼烟起,江山北望······”

    秦军唱得越来熟练,长城外的匈奴人,同样喜欢上了秦军的战歌,热烈激昂,哪像他们匈奴人,艺术细胞匮乏,只知道乱舞乱叫喊“乌拉”。

    中越战争的时候,解放军文工团的歌手,前去劳军,对面的越南士兵,同样学会了歌唱“十五的月亮”。

    蒙恬招揽的小说家谋,组建了秦军的第一支文工团,编演贴近底层生活的剧目,激励士气,舒缓士兵们长期征战的离情别绪。

    秦军天天对着草原传唱,颇有一点文化攻势的味道。

    军队的文工团,战争年代,确实能够发挥想不到的作用,只是到了和平年代,将军们腐化堕落后,传出了不少流言,才让文工团变得有些意味莫名。

    文工团要保持,只是文工团的团长谋,想要像后世那样成为将军,可就不行了。

    秦军可以欢迎谋带给他们欢乐,可一个不入流的小说家获得了高爵位,得到将军名号,只怕秦人的家长们,个个都要将自己的子女送去学歌唱了。

    军功爵制度下,谋的剧目编得再好,可不会让敌人割下自己的脑袋,主动献给谋。

    后世有人提议让歌唱将军用歌声降服敌人,终究只是调侃,就像春秋时候的卫懿公,封丹顶鹤为将军,可戎狄侵犯的时候,鹤将军可不会领兵打仗。

    “将军早!”

    突然,震耳欲聋的呼喊声传了过来。

    蒙恬转头望去,只见苏角指挥着手下的士兵,目向蒙恬的方向,齐声高喊。

    每天起早出操,士兵们多少有些怨言,可蒙恬同样闻鸡起舞,俯卧撑后打一通拳,再练剑,还要用石头做成的哑铃锻炼双臂,一点也不比士兵轻松。

    私下里,有不少人学着蒙恬锻炼,仅仅俯卧撑这一项,就难倒了不少英雄汉。

    士兵们尝试过后,再见到蒙恬轻描淡写的一百个俯卧撑,彻底的服气了。

    “勇士们早!”

    感受着苏角眼里闪过的笑意,蒙恬不由得狠狠瞪了他一眼。苏角作战勇猛归勇猛,可私下里花活儿也不少。

    “将军早!”

    涉间等人一瞧,也不敢落后。

    一时间,秦军的问候声,此起彼伏。

    哎,士兵们太过爱戴,也是一件麻烦事!

    蒙恬不住的挥手示意,倒像是在国庆日,检阅了军队一番。

    等操练结束后,得好好教训一下这些将军,少搞些形式主义。

    “呼——”

    蒙恬轻轻放下手里的石头哑铃,长吁了一口气。酸痛的肌肉下,似乎正在蕴量着无穷的力量。

    这个时代,人们崇拜武勇之士,特别是力能扛鼎的大力士。在部队里的时候,蒙恬曾经练过举重。

    可想归想,他终究没有尝试举鼎的勇气。何况,自秦武王举鼎之后,举鼎在秦国就成了一向禁忌运动。宫廷少府的文娱活动,再也没有了力士举鼎的表演。

    “将军,据消息出来,咸阳来的信使,今日就回到肤施。”

    天光大亮之后,荆苏准时来到了蒙恬的练武场,精神抖擞,容光焕发。

    “哈哈,有了女人的滋润,荆苏啊,你是越活越精神了!”

    上郡安定之后,不知什么时候,荆苏身边多了一位上郡本地的小姑娘,十七八岁,两人很快非法同居在了一块儿。

    “哎,人到了那个年纪,总是有些需求嘛!”

    荆苏显得很坦然,这时候,男女大防还没有那么严。诗歌里唱得好,窈窕淑女,君子好求。

    “你说的倒是句大实话,孟子说,人皆可为尧舜。可管子云,食色性也。这个世界上,总是普通人多,圣人几近于无,士兵们远离家乡,还要让他们人人都成为柳下惠,这多少有些强人所难了!”

    蒙恬突然明白过来,他似乎忘记了,士兵们作为男人,作为荷尔蒙成熟的男人,生理需求可是很旺盛。

    每天高强度的训练,可以压榨士兵们过剩的精力,可长期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有恒产者有恒心。

    要想让士兵们安定下来,除了给他们田地以为,还得给他们找女人才行······

第133章 咸阳来使(二)() 
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初夏时节,空气中似乎多了一丝燥热。

    上郡郡治肤施的郡守府里,蒙恬见到了咸阳来的特使,一个最令他意想不到的人。

    “赵婴?”

    “蒙恬,你想不到吧,我们这么快就见面了,而我赵婴,却是代表大王的特使!”

    见蒙恬有些吃惊,赵婴止不住的得意。嫪毐叛乱后,他入宫为郎,赢氏一族没有忘了造父的情分,给了他领军立功的机会。

    “你就直说吧,大王有什么命令!”

    赢燕笄礼之后,赵婴不死心,多次纠缠。有一次,蒙恬同赢燕约会的时候,赵婴故意跳出来捣乱,是可忍孰不可忍,两人提出决斗,结果可想而知,赵婴近三个月都下不得褥榻。

    “大王当然是命令你蒙恬戍守上郡,防备匈奴,不可贸然出击了!”

    赵婴口气里带着讥诮,眼里闪过一丝失望。他原本以为,蒙恬会出击草原,这样他就可以弹劾蒙恬一回,可蒙恬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嘿嘿,蒙恬啊蒙恬,以后你就安心与匈奴人为伴吧!”赵婴抓起桌上的青铜小鼎,咂了一口酒,“我赵婴就不同了,大王此次大规模攻打赵国,我立功的机会可就多了,功勋很快就会超过你的!”

    想到自己的爵位会后来居上,反超蒙恬,赵婴真想放声大笑。

    “大王攻打赵国?”

    蒙恬心里升起一丝不详的预感。按魏缭的战略构想,王翦斩断山东之脊后,由南向北攻,蒙武从北向南牵制,向邯郸进发,会师包围赵国都城,这跟赵婴可没有什么关系。

    “哈哈,蒙恬,你还不知道吧!你父亲蒙武视察前线的时候,为赵军流矢所伤,已经回咸阳养伤去了。现在,北路大军的主将,换成了左庶长杨端和将军,而我赵婴,则成了杨将军属下的先锋将领。”

    赵婴惋惜的摇了摇头,心里偷笑不已,又有些恼怒,为何赵军不一箭射死蒙武。

    “父亲受伤啦?我为何没有得到丝毫消息!”

    蒙恬心思急转,那个时候,他正在长城前线抗击匈奴,秦军为了避免影响他的机心,故隐瞒了蒙武受伤的消息。

    蒙武回咸阳后,上郡的战局趋于稳定,可蒙武仍然没有传来消息,要么蒙武脱离了生命危险,要么蒙武不希望蒙恬在这个时候离开军队。

    “哼,多谢你把这个消息告诉我!”

    赵婴故意告诉蒙恬父亲受伤的消息,绝对不是出于好心。“赵将军前去攻赵,我蒙恬绝不会让匈奴人成为秦军的后顾之忧!”

    蒙恬心里有些郁闷,这一年来,他卖力攻打匈奴,修建长城,拼命练军,可不是为了一直呆在上郡,眼看着秦军横扫六合。只是君命难违,蒙恬不得不暂时压下求战心切的心思。

    “哈哈,我告诉你,蒙恬,等我从赵国归来,我赵婴的爵位,绝对会超过你的!”

    说完,赵婴一个箭步,跨上马车,随着车轮的咕噜声,扬长而去。

    “将军,这人太狂妄了!”

    等赵婴走远后,荆苏首先站出来,表示打抱不平。

    “跳得越高,摔得越痛,不用理会他。”

    蒙恬摇了摇头,嬴政提拔赵婴等人,有更深的考虑。现在的秦军,不少将领跟蒙氏、王氏都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嬴政需要在军中扶持新的力量。

    赵氏一族,在秦国享有准宗室的地位,没有丢掉赵氏先祖尚武的传统,作战勇猛,即使在军功爵制下,也很快站稳了脚跟。

    赵婴现在只是个小人物,即使身为秦王特使,前来犒劳上郡兵团,可掩不住他爵位地下的现实,仅仅只是一个五级的大夫,还是继承而来。

    犒劳的任务,赵婴完成得很粗糙,交接完嬴政的命令后,赵婴迫不及待的赶往大河边上的渡口,一点也不想在上郡耽误他立功的时间。

    “接下来,好好准备迎接左庶长和的大军!”

    蒙恬登上肤施城的制高处,放眼望去,五十里开外,杨端和的大军遮天蔽日,如同过境的蝗虫,密密麻麻,最少也有十万人。

    蒙武布置在晋阳大营的秦军有十万人,杨端和的援军十万人,整个赵国北地,集中了秦国的二十万大军。

    加上南边王翦率领的三十万秦军,五十万秦军攻打赵国,嬴政可是存了一战吞灭赵国的心思。

    离肤施十里的时候,杨端和的大军分为两部,一部没有丝毫停留,继续北进,另一部人马,三万人左右,直直的开往肤施而来。

    杨端和近四十岁的样子,浑身透着一股儒雅之气,一束常常的胡须迎风飞舞,颇有一丝美髯公的感觉。

    可谁要觉得他真的儒雅,那可就大大的以貌取人了。经历过昭襄王时代,跟随人屠白起打过仗,秦军将士的心,早已变得坚韧无比,也可以说残忍无比。

    杨端和静静的坐在战车里,微微闭着眼睛,思考着赵国北部的战局。

    白起作战的时候,常常有闭眼思考的习惯,后来的秦军将领,纷纷学起了白起的这一姿态,显得有些神秘高深。

    “打了这么多年的仗,我杨端和终于也能独当一面了!”

    回想着出兵之前,他与嬴政促膝长谈的情景,杨端和的嘴角,划过一丝隐隐的笑意。

    当今大王,别看年纪轻轻,没有上过战场,甚至很可能没有亲自杀过人,可他对战争的理解,对战略的认识,对战术的理解,远远超过了许多常年打仗的将军。在这样的大王手下打仗,杨端和的心里,充满了对胜利的信心。

    王翦的南线大军最为精锐,负责攻打赵国名将李牧率领的赵军精锐。北线的秦军,战力比不上南线,但北线的赵军,统军将领司马尚却名不见经传,他应该有打得更加漂亮的机会。

    跟着王翦那么多年,杨端和尊重王翦,可心里未尝没有与之一比高下的心思,嬴政的赏识,激发了杨端和潜藏许久的争心。

    任何将领带兵,都渴望兵力多多益善。

    想到这里,杨端和猛地睁开了眼睛,刚好瞧见了蒙恬的身影,正领着一队人马前来迎接,心里闪过一阵浓郁的不快。

    “好端端的十万大军,却要分给蒙恬三万防备匈奴,有那么雄伟的长城,哪里用得着这么多兵马······”

第134章 杨端和过上郡(一)() 
“蒙恬参见左庶长!”

    在秦国,低爵位者服从高爵位者。杨端和的爵位比蒙恬高一级,从军多年,资历更老。

    赵婴如果没有秦王特使的身份,也不敢表现得如此狂妄。

    “嗯,免礼!”杨端和淡淡的回应道,没有下车,而是直接入城了。

    蒙恬皱了皱头,不过终究没有说什么。

    王翦攻取东周的时候,蒙恬曾见过杨端和,尚没有如此倨傲,可没有想到,再次见面的时候,杨端和却表现得有些鼻孔朝天。

    军队之中,既讲军功,也讲资历。

    杨端和早年从军,历经多年,才一步步升到左庶长的位置。当年,他初次带兵的时候,手下只有五百人。

    蒙恬不过才二十四岁,以火箭般的速度升级,得到嬴政信任,刚开始领兵,手下便有好几万人。像杨端和这样的老将,心里难免有些不舒服。

    越级提拔,领导有识人之名,可被识的人,就要遭人嫉恨了。

    “左庶长,屈咎心里苦啊!蒙将军在上郡大包大揽,大开大建,修了长城还不够,又在长城外筑城······”

    郡守府里,屈咎逮着机会,大倒苦水,满心期望着,杨端和能将蒙恬给带走,省得他整天过得那么累。

    屈咎熟读老子,信奉黄老学说,主张无为,蒙恬的做法,在他看来,实在太过于有为了。

    “哦,蒙恬还在长城外筑城?”

    杨端和心里一惊,蒙恬别跟匈奴人挑起争端,三万人马交出去,他就够心疼了。

    “是啊,蒙将军说长城外需要设置桥头堡,更有利于反击匈奴······”

    “啪——”

    屈咎话还没有说完,杨端和猛的一巴掌,拍在堂前的案桌之上。

    “反击匈奴,谈何容易?大王现全力对付赵国,哪里有多余的兵员给他去打匈奴!”

    屈咎心里暗笑,恶人自有恶人磨,他对付不了蒙恬,自有杨端和这样的人去对付。

    军队里待久了,杨端和哪里明白屈咎心里的花花肠子。俗话说,心里有鬼的人,眼里才会看出鬼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