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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先前在林记多做了一些,撑上一天时间没什么问题,否则,这胡氏一家子过来,夜里做活会不会被偷学了去都不好说。
倒也不是林玫多心,那胡氏一看就不是个省心的妇人,跟李氏、陈氏有的一拼。
林玫没跟小白解释什么,而是绕着空间一层的黑土外围走了走。
小白见主人一直绕着黑土走,便跟在她上空边飞边说道。
“主人,主人,你打算什么时候把这些果树引出去种啊?你不是说成日从空间摘取会惹人怀疑的么?”
林玫听了这话,也沉思了起来,小白说的事她倒是给忙忘了,总不能一直这么着,得想个法子把这事儿在外人那说的通去。
“这件事我会尽快考虑,对了,我怎么瞧着那个角落里的那堆藤蔓有点眼生啊?好像不是我带来的种子能种出来的。”
小白顺着主人的指向看了过去,一看主人说的是那处,脑子里关于它的资料瞬间飞转起来。
“主人,那是一种新型果树,根据主人使用这片黑土地的时日会不断衍生出新的果树种类来,之后,再不断扩大那块黑土的种植面积!”
林玫一听,眉眼一挑,新型果树?还带这样的?
“什么新型果树?”
小白又想了一会儿便说道。
“主人,那是猕猴桃,嗯,和葡萄一样是长在藤蔓上的。”
林玫听着这话,好奇心立马燃了起来,凑过去仔细看了看。
然后,她便再次见证了快速生长的周期,果真在那藤蔓上看到了熟透的猕猴桃,一个个地挂在上面,诱人极了。
林玫下意识地咽了口口水,猕猴桃,在这儿她就没吃过,能不眼热吗?不管了,先吃起来再说。
“小白,给我摘几个过来,再拿把刀和勺子给我!”
“遵命!主人!”
小白得了主人的命令,立马行动去了。
很快,林玫面前的石桌上就放好了她玩的工具和几只猕猴桃。
“主人,你要这些东西做什么呀?”
林玫白了它一眼,得意地说道。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吃猕猴桃可是有技巧的,你不是现代人,没有这个智慧!看着啊!”
说完,林玫便拿起刀把猕猴桃切成了两半,而后拿起勺子在其中一半沿着周边滑了一圈,半个猕猴桃果肉就出现在了勺子上,果汁渗出,猕猴桃特有的果香味扑面而来。
林玫看着那果肉,眼睛都快发光了,拿起勺子小心翼翼地把半个果肉全给塞进了嘴里。
瞬间,那猕猴桃酸酸甜甜的味道在味蕾上发散开来,林玫觉得浑身仿佛被电了一样似的,那种感觉美妙极了。
小白看着主人那享受的表情,小小的云嘴咂巴了两下,扑腾一下就飞了下来,去吃那剩下的半个猕猴桃去了。
等主灵二人把桌上的几个猕猴桃吃了个干净,也才不过是五分钟左右的事。
吃饱喝足之后,林玫便去了空间第二层,依靠那幻象,林玫特地在二楼建了个小木屋,里面应有尽有,摆设、用具都是依照她的喜好来幻化出来的。
在这里,林玫当真活得像个神仙,悠闲自在地很,醒来便是赏花、游山玩水,同小白打闹。
因着心情烦闷,这一次,林玫足足在空间第二层住了五天,好好地给自己放了个舒服的长假。
“好了,也玩得差不多了,我先出去了,你在空间里乖乖的,不要乱跑,这里的空间可是无尽的。”
小白听了主人的嘱咐,乖乖地点了点头,然后目送着主人出了空间。
林玫回了熟悉的房间之后,在二丫身侧躺下,然后闭目养神了一会儿便听到了她爹林大壮来唤了。
于是,林玫、文娟和二丫三人蹑手蹑脚地下了床,出了房间,洗漱好之后同林大壮、大郎、二郎,还有要去莲花镇上找活干的大姑父江大洋一同用了早膳后,便坐着牛车赶往莲花镇去了。
那胡氏早早地听了外间的动静,眼珠子一直狡黠地咕噜直转,等外间没了声响之后,立马穿了衣服,下了床,去厨房看有什么吃的去了。
张氏不是不知道那胡氏的心性,在胡氏出了房间之后,立马拉过身侧的林红耳语了起来。
“姐姐最近这日子好过了些没有,还同以前一样折腾么?”
林红叹了口气。
“都这么些年了,还能怎么办?大禾都十岁了,我也老了,过一天是一天吧!”
张氏瞧她这般,轻声问道。
“可有想过分家?离了你那婆婆,和男人出去过!”
林红一听张氏这话,立马吓着了,差点惊呼了起来,好不容易压下了声音,哆嗦着说道。
“不行不行,这不行的,我家里情况同你们不一样,大洋和他娘从小相依为命,大洋不会同意分家的!”
张氏听了这话,叹了口气,也不好再说什么了,两人瞬间无话。
过了一会儿,林红又凑了过来向张氏问道。
“昨天那眼生的姐弟俩就是你家大丫先前带回来的姐弟俩?”
张氏点了点头。
林红瞧着又支支吾吾地问了一句。
“那个叫文娟的多大了?”
张氏想了想,回答道。
“十四了吧,也是个大姑娘了,我们正寻思着帮她相看些好人家呢!”
林红听了这话,点了点头,嘴里不停地念叨着。
“嗯,是个大姑娘了,该找个好人家了。”
张氏听着她不停地碎碎念,不知为什么,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可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一章 出事(一)()
等林玫一大家子到了镇上的林记之后,那大姑父江大洋看着这前后院的铺子眼睛都快放光了,不停地在铺子里里外外地溜达,那看看,这摸摸的。
不过,江大洋看上去倒是比他娘胡氏顺眼很多,起码这眼中不是精光,而是平常易见的羡慕的的目光。
林玫见他这般,在铺子外桌给他倒了杯茶,摆了些糕点,便唤着他去外间坐坐了。
江大洋见大丫对自己这么客气,本还觉得低人一等的心态立马消失殆尽,笑呵呵地看着她问道。
“大丫,你们怎么把这么好的生意让给别人做,反倒给他这铺子打起杂来了?我听说,先前你们卖糖葫芦生意也不错的啊!”
林玫听着这话,笑了笑,把早就准备好应对这问的说辞说了出来。
“大姑父,这也是没有办法,其实,不瞒您说,这糖葫芦也就秋冬好卖些,等到了夏天,这生意可就做不了了。”
江大洋听了这话,惊诧地问道。
“还有这事?!”
林玫赶紧严肃地点了点头,故作小心地低声说道。
“这糖葫芦生意到了夏日,就跟糕点生意一样,没什么卖头,粘糊得很。”
“所以啊,还不如趁这个机会把这方子卖给同样姓林的商贾,在这铺子打打杂工,一家那么多口人,好歹一年到头每月都有月银发,还不愁吃住!”
江大洋虽说念过几年书,可是,听着大丫这么一忽悠,倒还真觉得是这么一回事,听着这话那是频频点头。
“大丫,这事儿可别让主家知道了,万一到时候不让你们干了可咋整?”
林玫一听这话,笑着摇了摇头。
“诶,不怕,到时候,到了夏日,他要是觉着这生意做不下去了,我爹打算借点银子把这铺子盘下来。”
“反正这牌匾还是老林家,省了许多事,到了秋冬这生意又好起来了,做上个十年生意总能把这买铺子的钱还上不是。”
林玫这话一出,江大洋是吓得不轻,买下这铺子得多少钱啊,做个十年生意,是有可能还上,可万一这生意不好了,还不上了可咋整?
不行,不行,看来还是不能倚靠大壮家,他得自己出去找找活干!
想到这里,江大洋立马同大丫笑了笑,喝了口茶,去后院找到林大壮。
“大壮啊,我去镇上到处问问,看看招不招人。”
林大壮一听,忙点了头。
“去吧去吧,中午记得回来吃饭啊!”
“好嘞,我先走了!”
交代完,那江大洋便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林记,林玫在后面瞧着,总觉着这江大洋也算是个老实人,怎么摊了胡氏那么一个娘呢?真是奇怪。
“姑娘?姑娘!”
文娟在一旁瞧了好久了,一直看着林玫发呆,这会子该开店做生意了,只好唤了唤。
林玫被她这么一唤,回了神,看了看外面的日头,笑了笑。
“东西都摆好了吧?开店吧!我去后院做糖葫芦,存量肯定不够了,今天早上你们几个人就忙点。”
文娟一听,赶紧说道。
“姑娘这是说的哪儿的话?我们哪算忙的?姑娘这做糖葫芦才是真累,姑娘放心去吧,前边儿我看着呢,有事儿叫您!”
林玫听罢,点了点头,往里头走去了。
于是,这一个早上,外间铺子卖了一个早上的糖葫芦,而林玫,便在里间做了一个早上的糖葫芦。
好在她也算是熟练工了,这其他人因为始终掌握不了白糖熬好上色的时机,所以,为了保证味道和色泽,很多工序都还得林玫亲自来。
眼看着这时间快到中午了,林玫停了手里的活,这大姑父可是要来吃午饭的,即便他看上去憨厚老实,这手艺也是万万不能传出去的。
这外间人家参透了里头的门道,林玫管不着,不过,在外间还没人能够做出同样味道绝佳的糖葫芦来之前,林玫还想趁着这个机会多挣点儿钱呢!
然而,当她刚洗好了菜、准备下锅的时候,前边儿来了呼唤的声音。
林玫瞧着好像叫的是自己,便擦了擦手,把围裙摘了,往外间走了过去。
“怎么了?什么事?”
“林姑娘,我家老爷有急事儿找您,您看现在方便去一趟施衣馆么?”
林玫沉了沉脸色,这人是施衣馆的小二么?看着眼生啊!难不成是施府的小厮,因着她去的不多,所以,还真认不出来?
于是,林玫便抱着探究的语气问了一句。
“敢问施老板有何事找我?”
那人笑着回答道。
“林姑娘,这奴才也不知道,只听到说是关于什么扎染技艺什么的。”
林玫一听“扎染”两个字,眉眼一挑,垂着头,眼神中多了一丝锋利。
施叔叔根本不会让任何一个下人知道关于“扎染”的任何消息,面前看起来根本不会是亲信的小厮又从何得知如此机密的词?
不对,肯定有问题!到底是谁,怎么会知道她与施老板之间的关系?还把手伸到
那人见林玫一直低着头不说话,面上显得有些着急了。
“林姑娘,林姑娘,您去是不去?老爷还在施衣馆等着您呢!”
林玫笑了笑,抬起了头,看着他点了点头。
“去,不过你得等一下,你先在这儿喝口茶,我收拾一下便过去。”
那人得了林玫的应允,立马点了点头,坐在了一旁的桌上安心喝茶去了。
林玫见状,给一旁一直看着的文娟使了个眼色,文娟立马走了过来,装作拿东西凑到了林玫身旁,问道。
“姑娘,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林玫轻声说道。
“等我一出林记,你就去银楼找大少爷,让他赶紧派人来救我!”
文娟一听,神色有些慌乱。
林玫见状,忙安抚道。
“放心,不会出什么事,我会在路上撒白糖,让他循着白糖印找,知道吗?”
文娟听罢,严肃地点了点头,立马又装作无意地走开了。
林玫又故意摆弄了一会儿手里的东西,直到在袖口里装了白糖,这才走到那人身边。
“小二哥,我收拾好了,咱们走吧。”
那人一听,立马放下了茶杯,笑着在前面边指边带路。
刚出了门,还没走几步路呢,那小厮猛地一拍脑袋,停了下来,而后便一脸懊恼地看着林玫说道。
“林姑娘,你说我这脑子,我都忘了,老爷在聚香楼定了个包间,正在那儿等您呢,你看,我差点儿引错路了!林姑娘,走这边!”
林玫嘴角不动声色地撇了撇,笑了笑,顺着他指的路往聚香楼走了过去,手里的白糖也在不停地撒着。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二章 出事(二)()
文娟瞧着林玫跟着那人出了林记,立马去隔壁银楼寻施家大少爷去了,一刻都没敢耽误。
刚一进银楼,文娟就看到了正站在二楼楼梯口不远处的施大少爷的贴身小厮小德子,于是,忙跑了上去。
小德子看是她,倒是没拦着,而是迎了上去。
“文姑娘,这是怎么了?慌慌张张的。”
文娟急得忙问道。
“大少爷在么?我家姑娘出事了!赶紧帮我通报一声吧!”
小德子一听,也是吓了一跳,立马领着文娟去敲了大少爷的包厢门。
“大少爷!大少爷!”
文娟快寄死了,焦急地在一旁喊着。
施以行这会子正画着设计图呢,一听到文娟这焦虑的声音,立马放下了画笔,站了起来。
“什么事?进来!”
小德子忙把门给打开,放文娟进去。
文娟一看到施家大少爷,忙把刚刚姑娘跟她说的话跟他重复了一遍。
施以行听罢,脸色一凝,迈开步子往外走去,边走边同文娟说道。
“你先回去,我去找她。”
文娟听了这话,虽说还是有些担心,但是,既然施家大少爷说让她回去,自然是会救姑娘回来的,文娟便点了点头,在他身后下了楼,回了林记。
而施以行则在下楼的时候跟小德子耳语了几句,而后独自一人沿着林玫撒了一路的白糖寻去了。
那边,林玫跟着那不知名的小厮走了许久,才走到了与她这铺子相去甚远的聚香楼。
这么一看,林玫这才发现,这条街,她竟然未曾来过,繁华程度甚至可以与主街相提并论,而且还以吃食为主,每家每户生意都是火爆得很。
那小厮见林玫停下了脚步,忙又回过头迎了上去。
“林姑娘,快上去吧,老爷还在上头等着您呢!”
林玫听罢笑了笑,不置可否,眼里露出了一丝讥笑,这一幕却全然被二楼窗口处瞧着的一人看了去。
等那小厮把林玫引到二楼一处包厢的时候,便同林玫说道。
“林姑娘,就是这儿了!奴才就先退下了,林姑娘便进去吧!”
林玫朝他点了点头,推开门进了包厢,还没看里面是个什么情况呢,那包厢门就又被人从外头给带上了。
这会子,林玫才抬起头看一看包厢里坐着的人。
怎么说呢?这坐着的人看上去还算是个帅气的男子,棱角分明,眉目之间却透着一股凌厉的气息,一头黑发以一根白色丝带束着,身上同样穿了一身白色长衫。
虽然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但是林玫却感觉到了他周身散发出的阵阵寒意,这人绝非等闲之辈。
只不过,如果林玫没看错的话,他身上那件白色长衫是出自施衣馆她所提供的扎染技艺,上面赫然有些大好河山的轮廓。
林玫眼里又露出了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之后便淡然地在那人对面坐了下来,拿起桌上的糕点便吃了起来。
“说吧!找我什么事?”
对面那人听罢仰头大笑了起来,眉目之间尽是坦荡的笑意。
“哈哈哈!果然是能想到这等技艺的人才,心态与年岁完全不对等,成熟得很!”
林玫听着这话,眼角狠狠地抽了抽,那人看着与施大哥年纪相仿,这性子却差得太多。
那人见林玫不为所动,便自顾自地介绍起来。
“我是你施大哥曾经的同窗好友,同你一个姓氏,名唤林翊,字文宇,如今在京城当差。”
林玫听着这个解释,眉眼不自在地跳了跳,诶呦呵,还是个当官的?可是,找她一个小孩子做什么?
没关系,等会儿她还是发挥一切小孩子的本性好了,他又能耐她如何?
想到这里,林玫作出一副无辜的模样抬头看着林翊说道。
“大哥哥,你是要请大丫吃饭么?大丫吃得很多的,大哥哥你钱带够了么?”
林翊听着这话,再看她脸上那副无辜的样子,差点儿没吓着,好不容易才克制下来,看着林玫的眼神中却多了一丝玩味。
林玫才不管他怎么想,只顾着吃着面前的那些糕点,喝着茶水。
林翊见状,朝一旁站着的人使了个眼色,那人便退了出去。
林玫瞧着屋内只剩下了自己和林翊两个人,心里突突了一下,面上还故作无意,吃着糕点,再傻兮兮地抬头看他一眼。
“好了,别吃了!我让人点菜去了,待会有你吃的!”
林玫听罢,乖乖地放下了手里的糕点,拿起一旁的茶杯喝了一口。
“大哥哥与施大哥很熟么?”
林翊见她主动问话,笑了笑,意味深长地回答道。
“熟,当然熟了,在你这个小屁孩儿还没出生之前,我就跟你施大哥是同窗了,哦,对了,我还和他喜欢过同一个女孩子呢!你说熟不熟?”
说完,林翊便好笑地看着她,林玫好不容易才忍住了僵硬的脸,继续扬起嘴角傻兮兮地笑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包厢的门突然被人从外面很用力地推开。
林玫听到声响,扭头看了过去,而后便看到了施以行面色严肃地从外面走了进来,林玫只觉得,这一刻,从包厢外面推开门走到她身边护着的施以行特别帅气,特别man!
“好久不见,行之。”
行之?林翊在叫谁?施大哥?
施以行冷眼看着他笑了笑。
“呵,是好久不见了,文宇。”
林翊嘴角撇了撇,看了看一旁的位子。
“坐!菜都点好了,一块吃吧!”
施以行也没再说些什么,在一侧坐了下来,林玫见状,也只好重新坐了下来,看着那二人大眼瞪小眼去了。
之后,林玫便从他二人的谈话中确认了一个事实,他二人的确如林翊所说,同窗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