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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眼下自己除了发色眼眸没有做彻底改变之外,整个人的形象都做了相当大的微调,又有覆盖着半张脸的密密麻麻的伤疤,能不能瞒得过奥斯椒月轩轶不敢肯定,毕竟在这方面那位公主殿下才是祖师爷般的存在,可是应该能瞒得过叶雅。
嗯,应该能瞒得过那个丫头。
轩轶有些跑神。
妖妖在旁边轻轻踢了轩轶一脚:“喂,轩轶!”
第4章 蒙古大夫!()
轩轶这才回过神来。
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对于轩轶来说简直就像是大梦一场,那么的不真切,如同困兽入山坳,一朝脱锁镣,每每会想起往事,都会有些走神,只有想起那位正在冰湖中等候自己的姐姐,胸中才会涌起一股暖意。
当然,除了治好妖妖的脸,顺便给她找个婆家之外,轩轶更重要的目的,便是寻求姐姐的复活之法,对此,连轩二都说自己没有足够的经验,可以想象此中的艰险,不过眼下姐姐灵魂尚未温养完整,最起码还有十来年的时间,轩轶虽然说体内余毒未清,当然七夕紫蓂也请不掉,但是只要不刻意挑拨那毒,以轩一现在的本事,最起码可以轻轻松松活上一百岁。
没必要那么急不是吗?
虽然轩轶自己回过来神,但是妖妖不知道啊。
妖妖伸手拧了拧轩轶的腰间的软肉:“喂,轩轶!”
轩轶这才转身看了妖妖一眼,满脸无奈。
如果这个小妮子再叫第三声,可能会跺自己脚趾,那可就是真疼了。
像当初你叫人家公子,恩人,哥哥的时候我没有珍惜,现在只能听你叫轩轶了。
都说女大不中留,可是明明才养了一年,离大还远着呢。
想归想,但是轩轶还是将目光投向了昏迷中的陈稻他娘。
以如今轩轶的本事,不需要身体接触,只需要对方在他五米以内,就能够掌握到对方的呼吸心跳乃至于体温之类的基础数据,如果说全神贯注的话,甚至可以捕捉到对方发力的位置,以及想要攻击的部位,致知境的药师琉璃和格物境的感知强化相结合,竟然有意外相得益彰的效果,便是依靠这样的超人感知,再配合一些因“易证”而省略的心理推断,他才能在行医过程中充当神棍,把对方哄的一愣一愣的。
这一看,已经基本可以断定这位妇人的的昏迷确实是因为中毒导致,不过对方一介普通的农妇,又有谁会处心积虑去谋害她呢?况且又是慢性毒,除了这毒稍微有些古怪之外,其他都没有什么异常。
不过更多的信息大概只能等这位妇人苏醒之后才能知道了,不过这毒不知为何,总给自己一种异样的熟悉感。
这样想着,轩轶才又看向妖妖:“解毒丹。”
妖妖瞪大眼睛,一时间没有动作,而旁边的陈稻反而有些傻了眼。
这位小大夫进了门,先发了会愣,等发完了愣,转眼就问自己的助手要解毒丹?
闹什么闹呢?
我娘中没中毒,我们这自小从乡野长大的人还不知道?我爸打猎我妈种药的好吧,枫叶谷都有我家的药寮好不好。
就算欺负自己不懂医术,可是解毒丹三个字还是听得懂的啊。
你明明用的就是兰叶国语好吧,是不是欺负我连话都听不懂啊!
陈稻感觉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他盯着轩轶,稍微没点好颜色:“大夫,您能不能先给我妈看完病!”
庸医!
大写的庸医!
管治不管埋的蒙古大夫!
要不是看对方跟着自己走了这几十里地,陈稻现在就想轰人。
我是被猪油蒙了心才会把这两个引到家里来的吧!
轩轶扭头看了陈稻一眼,然后说:“我看完了,能治。”
“如果你想治的话,我收四千块钱。”
“治好之后你来付钱就可以了。”
“要治吗?”
陈稻傻眼了。
你怎么能这个样子!
我……
你一定是欺负我年纪小!
“你为什么不问我要六千八!”陈稻愤怒喊道。“你不是已经知道我兜里一共多少钱了吗?”
“你兜里只有六千七。”妖妖在一旁悄咪咪开口道。
陈稻扭头向着女孩怒吼:“我家里还有一百!”
妖妖吐了吐舌头:“我这倒没有发现。”
这样说着,她在屋里探头探脑,然后指了指陈稻她妈的枕头底下,努了努嘴;“那里?”
陈稻崩溃了。
而轩轶则在一旁冷冷清清开口,丝毫无视这对男孩女孩之间的闹剧:“因为你母亲的命只值四千。”
“我救这一条命,收四千,我感觉很合适。”
陈稻心情大起大落,此时终于稍微平静下来了:“那如果救不活呢?”
“我说救得活就救得活,如果治不好,我当然分文不取。”轩轶回道。
“不是应该偿命吗?”陈稻说道。
轩轶平静笑了笑,笑容清浅:“从来没有医生给病人偿命的道理,否则天下的医生早死完了。”
陈稻咬住嘴唇,痛苦地思索着。
如果说这四千能换母亲的命,那他肯定不会犹豫啊,当初他在广源堂,都愿意拿六千多去换一个虚无缥缈的希望。
可是那个时候他知道眼前是从医数十年的老先生,而不是眼前这个只看了他娘一眼就要四千的江湖骗子!
虽然说他连订金都不收,只问他治不治。
他想治啊。
可是他真的感觉轩轶这个医生不靠谱啊!
陈稻呆在那里,然后才终于抬头,问道:“我来的时候,那个男人你收了他多少?”
那个男人愿意交钱,应该是治好了?
陈稻心中抱着侥幸想道。
至少说这个蒙古大夫还是会治病的?
“两千五百。”轩轶面无表情说道。
“看来他的命还没我娘值钱?”陈稻说道,那个男人一看就是城里人,而且肯定比他家有钱的多。
“不是,他的命当然比你娘值钱,而且值钱多了。”轩轶说道:“但是他治病不是为了救命,所以当然便宜。”
虽然说陈稻内心中有一点不祥的预感,但是他还是想要问清楚,毕竟对他决定要不要轩轶来治他娘有帮助。
“问一下,那个男人患的是什么病。”
轩轶点了点头,一点都没有为自己的患者隐瞒信息的意思。
“不能人事的病。”
陈稻第一时间没有听明白。
他想了半天,才终于意识到这个不能人事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顿时指着轩轶,支支吾吾起来:“不能人事?就是那个,那个……”
陈稻努力在自己比较匮乏的语言库中寻找合适的描述。
“就是那个不能当男人的病是不是!”
轩轶面无表情点了点头。
陈稻终于明白为什么对方接药的时候那么左顾右盼,小心翼翼,果然是个男人都不想被知道自己有这个病。
可是!
可是自己究竟找了一个什么样的大夫啊!
一个卖壮阳药的吗?
陈稻小声说道:“我能不治吗?
轩轶说:“可以。”
第5章 夜路()
真香。
淡青色的解毒丹化水一碗,然后给陈稻他娘服下,轩轶又要来纸笔,刷刷给陈稻写下药方,药房里的药物都是寻常,不但能在药店买到,恐怕就连村里应该都会有一些存货,毕竟这里临近枫叶谷,而枫叶谷则是兰阴郡最大的药材产地。
解毒丹如果卖的话,市场价一颗应该是一千,成本的话,轩轶来做的话成本是不到一百,如果结合轩轶药剂宗师的身份,只会往上再溢价一半不止。
但是此时,是免费。
轩轶并不缺钱。
只是他并不是救苦救难的慈父圣母。
生命是有价值的,他救命当然要收取报酬。
只是与很多人眼中的报酬标准不同,他看的是生命的价值。
方才他已经看过了,陈稻家中家徒四壁,只剩下这个房子和这张虎皮还值点钱,这本来应当也算是陈稻家产的一部分,房子加虎皮,一起作价十万,那么轩轶应该收三万是公允的价格。
至少符合他的标准。
但是眼下陈家确实贫穷,陈稻又颇让他想起那个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自己,本性也算良善,所以干脆给了一个大的折扣。
四千真的已经是大折扣了,他曾经想过要六千的,不过最后还是算了。
毕竟陈稻还是真的要经受判断自己是不是蒙古大夫的考验。
轩轶刷刷刷写完药方,他的药方颇为工整,甚至用的还是兰叶文字,丝毫没有医务从业者的自觉,然后他在那张纸上留下了落款,方将药方递给了陈稻:“合水煎服,你娘今晚就可能会苏醒,苏醒之后你先给她服上一剂,先不要用餐,待明天开始每日只可喝白粥,饱腹即可,此药早晚两次,服用一周,余毒排尽之后,不会留下后遗症。”
这次轩轶的医嘱才真的像是一个大夫,陈稻不由双手接过,看了看方子,发现上面果然只有最普通的药物,全抓来也不过一百块钱,自己真的在村里就能配到,不过方才给娘喂过解毒水之后,气色看起来确有好转,不由得多信了几分。
他一咬牙,将衣袋中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叠钞票取了出来,仔细给轩轶点数了四千的钞票,递了过去。
轩轶没有接,摇头道:“等你母亲病好了,自己送过来就行了,我会一直在那里摆摊的,至少一个月内不会离开。”
陈稻这才刷新了对轩轶的印象:“如果我不送钱呢?”
你难不成再回来给我娘下毒?
轩轶微笑:“那我会自己取。”
……
……
此时暮色已垂。
赶路一小时,治病一分钟,大概说的就是轩轶这种蒙古大夫。
治完病当然要走,但是当陈稻站在村口送别的时候,不由又踌躇起来。
虽然当初答应让他们过来的时候自己信誓旦旦不会给他们管饭,但是现在看来,不管饭是不是又有点不近人情?
家里还有过年的腊肉,取来炖了滋味定然是极好的。
陈稻刚想开口,轩轶便摇了摇头:“不用了,我们还要赶时间回去呢。”
陈稻的话被咽回了肚子,而这对行医兄妹便这样踏上了归途。
早春三月,轩轶与妖妖沿着来时候的道路,走了十几分钟,然后搭上了回城的末班车。
车上人并不多。
这样的时点,倒是有很多在城里工作的农户商贾赶着回到自己的家中,在外赶着回城的人当真不多。
轩轶与妖妖两个人默默坐在末排的座位上,看着远山的日影慢慢剪灭,班车开了头灯,射出两道明亮的汞柱,继续在稍微有些空旷的道路上行驶着。
这个世界与一千年前,已经发生了偌大的变化,甚至比过往几万年来的变化都大,只是身在其中的人却都认为这应该是司空见惯的东西。
妖妖看起来有些困了,她不过是个十岁出头的小丫头,能天天跟着轩轶出来奔波露面已经极为不易,现在困了才证明她终究只是一个孩子。
龟壳一般的桌椅放在妖妖面前的空挡处,女孩非常自然地将头靠近轩轶的肩膀,然后沉沉睡去。
轩轶一动不动,就好像是最好的靠椅,女孩的身体轻盈而柔软,只是散发出的气息却并不是寻常女孩略带奶香的体味,而是颇为浓郁的草药味。
在黑暗中亮着灯光行驶的班车并不平稳,虽然不比舟船,但仍有些颠簸,但是轩轶始终一动不动,并且始终保持着相对班车稳定的姿势,以便让熟睡中的女孩感觉更加舒适一点。
然后,不由自主就想起了叶雅。
那个蓝发的,倔强的小女孩,九公主殿下。
明明妖妖和她没有一点相似之处,但是不知道为何,很多时候轩轶仍然会将她俩相提并论。
如果说为什么的话,大概只有她俩才是对自己无条件信任的人吧。
虽然听起来有些傻。
以及不知为何又想起了叶雅。
叶雅的联络方式就藏在他的手指上,可是不知道为何,走出冰湖获得新生之后,轩轶没有一次试图联络过对方,明明她才是自己最应该报平安的人。
其实如果仔细想想,要是叶雅知道自己现在便在这里,恐怕会过来把自己带走?
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地方比第九军团的驻地安全呢?
只不过没有想到自己,有时候竟然也会是这么别扭的人。
轩轶忍不住想道。
而车窗外则慢慢亮堂起来,相比于兰阴城远郊的漆黑一片,到了兰阴城外围,就可以看到越来越多闪烁的灯火,甚至还有入夜不熄的路灯。
轩轶扭头,看到妖妖还枕在自己肩头,口水从小嘴里流出,溻湿了一小块布料。
明明可以整个身体都躺下来枕住自己大腿,可是却偏偏非要用这样不舒服的方式坐着睡觉,就好像当初自己明明让她在公寓呆着便好,她非要天天跟着自己,以至于背那么重的龟壳都毫不在意。
大概这个自从出生以来就欠缺安全感的孩子,很害怕突然有一天自己就会丢下她跑了吧。
就好像曾经丢下她的父母一样。
可能是这个原因,妖妖从来没有向轩轶提到过自己的父母,就好像他们根本不存在一样。
轩轶抖了抖肩,妖妖惊醒过来,疑神疑鬼地侧头看了看四周,发现了黑暗中流动着如河流一样的灯火,才高兴起来。
她很喜欢这个,无论看过多少次,似乎都不会厌烦。
看了又看,妖妖突然扭过头来,看着轩轶的眼睛,红红的眼眸中倒映着车窗外的灯火,如晚霞下的湖水,她轻声问道:
“轩轶。”
“你究竟是谁呢?”
第6章 丧家之犬()
听着妖妖简单的发问,轩轶的脸稍微僵硬了一下。
轩轶自己都被自己问住了。
我究竟是谁。
我当然是轩轶,一个医术高超但是行事古怪云游天下的年轻药师。
但是在轩轶之前,那个在风雪之夜把妖妖从十字路口救下的迷茫少年也同样是我,虽然本领之大天下也尽可去得,但又总觉得这个世界都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地的家伙。
我还是那个曾经一言九鼎世人皆重的星城行走,却一步一步义无反顾地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
我也曾是那个孤单绝望的少年,为了不杀死姐姐而在自己选定的路上无休止地前行着,哪怕面前根本看不到一点希望。
再往前呢?
再往前自己又是谁呢?
或者说,当星主把自己从自己真实的父母那里带出来的时候,自己又是什么身份?
他没有那个时候的记忆,而轩二也从来没有对自己说过。
毕竟他曾经的父母那里想必早已经没有了自己的容身之地。
轩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妖妖如今是这个世界距离他最近的人,他们同吃同寝,如兄妹,如主仆,他从来不曾刻意在妖妖面前隐藏自己的一切秘密,还教了妖妖一整套修行的功法,可是直到现在,连妖妖都不知道他是谁。
那么他又怎么会知道呢?
看到轩轶脸上久违地露出迷茫的神色,不知为何,妖妖感觉自己的心突然揪痛了一下,她连忙摇摇头:“我不是在问你的过去。”
是的,轩轶从来没有告诉过妖妖自己的过去,妖妖只知道自己的一个名字,可是连这个名字,都是自己改过之后的名字。
妖妖也从来没问。
哪怕轩轶真的懂许许多多完全不像他这个年龄应该懂的东西。
他会很多国家的语言,甚至在空闲的时候还会教妖妖去学。
他医术高明,从妖妖在他身边开始,几乎从来没有见过他治不了的病,而只要他说能治,那么只要开下药来,过不了几天对方就能够好个七八成,然后欣喜若狂地前来道谢,少数治不了的,那就直接言明无药可治,当然,更多的是被轩轶看过病之后提出的报酬给吓退了。
就连自己脸上已经伴随自己十几年的丑陋胎记,他都能让它一点点减轻,让妖妖看到一点痊愈的希望。
可是这样厉害的一个人,又究竟是谁呢?
他为何会偏偏选择救自己?就凭自己长得够丑吗?
既然他现在能够救自己,那么是不是也会毫无征兆地把自己丢在原地呢?
妖妖不知道,也很害怕。
她是一条没有家的狗,好不容易有人愿意收留她,并且愿意不把自己当狗来看待,自己本应该做牛做马来回报他,可是偏偏他又什么都不要。
这种极致的幸福感一点都不真实,总让妖妖以为这是一场梦。
平常妖妖总是在极力逃避这种感觉,所以努力装作轩轶家人的样子,努力忘记自己不过是他在路边捡到的一条和他毫无关系的狗的这个事实。
可是今天在他的肩膀醒来的自己,看着黑暗的世界,与这个世界中燃起的星火。
那么一瞬间,她感觉自己无路可逃。
所以便问出了这个蠢蠢的问题。
轩轶感知着妖妖的情绪波动,知道她又触及了那个她根本不敢去想的伤疤与死结。
这种死结无论轩轶向她说多少次都不会有用,因为妖妖生下来就听过了太多的谎言,所以只能用时间来缓慢地抚平伤疤。
于是少年微笑着,然后轻轻说道:“我便是我啊。”
“一个努力学做好人却又做不像的家伙。”
妖妖用力摇摇头:“轩轶你明明是这个世界最好的人了。”
轩轶没有回答,他只是伸出手,轻轻揉乱女孩柔软的红发。
……
……
班车在路旁静静停了下来,轩轶率先走下车,然后伸手握住女孩的手,扶着她背着那张重重的龟壳走了下来。
路旁的路灯悠悠闪烁,将少年的影子拉得很长,妖妖走下车,晚风将她的短发拉起,露出耳边一点没有被掩盖住的溃烂痕迹,妖妖咬了咬嘴唇,抬起手将那里的头发理顺。
轩轶装作什么都没看到的样子,淡淡道:“我们走吧。”
妖妖点了点头。
兰阴城并不大,只是一座不到百万的“小”城市,轩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