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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美利坚-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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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墙依旧散发着腐烂的气味,三扇桃木做成的木门镶嵌在墙上,还没有完全修好。城墙和护城河之间修建了四个高台,四个庞然大物匍匐在上面,周围是码放整齐的石块。

每个大门的上方,城墙上建起一个两米高的箭楼,纵横交错的木板之间,露出一些小孔,适合弓箭手和火枪手进行射击。城墙上有两米宽的城道,将箭楼连接起来,方便城墙上的守军进行防御。

包括熊天赐在内,被这简朴雄壮的防御工事震惊了,他们不得不佩服工程长卢向阳大胆的设想和高效的执行力。

“天赐镇的居民们,不用害怕,穿过木门,你们将看到上天赐予我们的另外一个奇迹!”熊天赐站在护城河的浮桥上,对着众人大声喊道。同时,三扇大门缓缓打开。

穿过大门走过松软的土地,一个花园的雏形出现在众人面前。人们好奇地向前走着,不知不觉走过温泉上的石板,通过狭窄的峡口进入玛雅镇。

天地霍然开朗,所有人都惊呆了。天呐,这里居然是一个小镇!

小镇的木屋安静地矗立在平整的街道两旁。房屋后的庄稼经过平整,好像天鹅绒一样平滑细腻。一股玉米的香甜味飘散在空中,刺激着每个人的嗅觉,眼前的一切,恍如世外桃源。

“从今天开始,这里作为天赐镇的一部分,也将是你们的家园!”熊天赐不失时机地再次大声喊道。

天赐镇的居民恍然未闻,静静走在玛雅镇的大街上,伸手去抚摸这些古老的房屋。一点点感动通过触摸在他们心中累积,熊天赐和大明军人在他们的心目中,已经成为“曼利多”——神一样的存在。

如果不是神,那么谁可以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修建起吊桥,将死亡谷改造成一个城堡,并在谷中之谷建立起他们一年也修建不了的小镇?即使小镇在熊天赐之前就存在,可如果不是神,上天为何会将这样的恩典施加在他的身上,他们的身上?

更重要得是,在场的每个人都获得机会为这个奇迹贡献自己的力量,巨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充斥在每个人的心里。正是这种成就感,让天赐镇的居民们在春耕来临的时候,将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天赐镇的建设中。

印第安居民用石头磨制的鹰嘴锄将田地犁出一道道土墩,然后将玉米种子和一些鱼埋进去,鱼腐烂后将给玉米提供生长的养分。当玉米芽露出来的时候,他们再将南瓜、豌豆、小麦的种子撒进泥土。南瓜和豌豆长出的藤蔓沿着玉米杆往上窜,不但能够替玉米的根部遮荫,还能减少杂草的生长。

除了耕地之外,印第安人捕鱼的技巧也大出所有人的意料。他们驾着独木舟,在近海的地方用十分古老的鱼叉和鱼篓捉到很多鲈鱼和鳕鱼,他们甚至用长矛捕猎了一只引航鲸!

当熊天赐看着海滩上横躺着的引航鲸,惊讶得说不话来。鲸鱼有十几米长的样子,浑身发黑,圆圆的头,宽大的鳍低垂着,尾巴还搭在水中。它身上的长矛已经取了下来,只留出几个十字形的伤口。一个印第安渔民拿着水苍石制成的刀片,将鲸鱼腹部的油脂割成长条,双手捧着送到熊天赐面前。

熊天赐曾经看过到这种画面,捕鲸人通常会将鲸鱼肉最好的部分献给最尊贵的人。熊天赐急忙表示感谢,同时揪下一块鲸鱼肉放进嘴里。味道不错,口感也很爽滑,就是有点腻。熊天赐翘起大拇指,再次被印第安人的捕猎技术折服。

更让大明军人感到惊奇地是印第安人对植物的利用。他们用草杆煮出各种颜色的液体用来染色,从植物中提取树胶用来黏合弓箭和工具,用果实制成各种果酱和饮料。

他们甚至用马利筋的草液制成胶,用糖枫树叶熬成糖浆,两者经过混合,再加入一点薄荷叶,就形成口味特殊的口香糖。口香糖的出现让熊天赐大喜,细品之下居然和留兰香口味相似,那也是熊天赐最为喜欢的一个口味。

早在天赐镇第一次攻防战的时候,印第安人就曾经展现出他们的医药知识。他们用黑松的松脂清洗伤口,用车前草和香蒲止血,用大麻的汁液和古柯碱止痛。现在这些植物都被刘泽苍选择出来,栽在试验田中。刘泽苍还专门将两个精通各种药草的印第安少年收为助手,协助他对新药品的开发。

某种程度上说,熊天赐是得到神灵保佑的首领,而沉默寡言的刘泽苍则是印第安人心目中另外一个神灵。这个神灵赐福的大明军医不但悲天悯人,救死扶伤,甚至不避艰险,为了救治感染瘟疫的印第安人,丝毫不怕自己被传染。要知道当时美洲印第安人治病都是巫师来完成的,仪式对他们来说更重要,根本没有这些细心和负责,或许刘泽苍在印第安人的心目中比熊天赐更为亲切一些。

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效果更好的金创药很快被研制出来,经过刘泽苍数次实验,确定疗效后正式投产,成为天赐镇士兵随身必带的药品。这些金创药此后被其他部落的人称为“圣药”,成为天赐镇中仅此于酒的第二追逐品。

熊天赐回到玛雅镇,站在高台之上,看着自己的领地,虽然它们是如此简陋,但他依然感到无比自豪。半年前,他们还一无所有,而现在,有两座暂新的小镇出现在他的面前。

看看那些田地,看看那些闪着波光的池塘,看看周围的木屋和完善的防御工事,再看看认真训练的士兵和辛勤劳作的平民,一切都预示着美好的明天。

熊天赐忍不住伸开双手,拥抱美洲,拥抱这片神奇的大陆。

第二十章 留学哈佛

就在熊天赐拥抱这个世界的时候,秦长空和努马正站在英国殖民地的土地上,站在波士顿的大教堂前,仰望着高高的尖顶。

这是一座哥特式的大教堂,墙基四四方方,是花岗岩堆积而成,雕刻着一些古朴的菱角纹。墙壁是整根的白桦木装钉在一起,树皮上的花纹好像一道道流水,流向天际,在顶端的时候忽然开始收缩,最后形成一个尖顶,直刺苍穹。

教堂前方是一道宽大的石梯,尽头是一扇滚钉的半椭圆形大门。拜占庭风格的马赛克玻璃砖折射出彩色的光芒,仿佛是圣光一般,中间透出一道白色的十字架。

小镇的木屋密密麻麻,有秩序得排列在纵横的街道旁,查尔斯河静静地从小镇中心穿过,在阳光下泛着粼粼波光。每个木屋都经过简单的修饰,涂上防水的沥青,最表面贴着一些印第安特色的树皮和草席,显得古朴而凝重。

一些酒吧和咖啡厅的门口上方,都竖着一个圆形的牌子,上面用英文标记着店名,透过明亮的玻璃窗,能够看到一些人正坐在里面悠闲地喝着咖啡和威士忌。

洋鬼子们穿行在街上,大都穿着朴素。几个贵族除外,他们戴着宽大的圆顶帽子,帽子上挂着羊尾巴一样的棉絮,洁白的领口系着礼结,燕尾服优雅地贴身滑下,从胯部向两侧撑开,腰上别着带圆形护手的长剑,或者从肩部斜跨一条华丽的带子,上面点缀着一些金属和亮晶晶的饰物。

对于秦长空和努马的出现,众人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留意,虽然他们敌视印第安人,可毕竟有很多“祈祷的印第安人”存在于他们的周围,像他们一样信奉上帝。

两人走在陌生的街道上,一会功夫就来到小镇中心的广场。这是一个欧式小花园,有着石板铺成的小路和整齐的花圃。几个优雅的英国人正坐在长椅上,牵着他们的爱犬,惬意地沐浴在正午的阳光里。

秦长空转身看看身后庄严的市政厅,一脸震惊,他直到此刻才真正明白熊天赐为什么会让他来。这里代表的文明程度丝毫不亚于大明朝,更是比他们简陋的天赐镇高了几个档次。

如果熊天赐在这里的话,他一定会发现这里的布局和上海的人民广场有点相似,甚至同样有一条类似于南京步行街的商业街,一直通往繁忙的波士顿港口。

也正是从这里开始,波士顿逐渐发展成为一座超级城市,仅次于纽约的第二大贸易中心。

努马走到一个英格兰人的面前,谦逊地行礼,然后用英语打听哈佛学院的具体位置。那英国佬明显楞了一下,接着礼貌而严肃地告知了路线,结束谈话的时候还不忘矜持地点点头。

“秦大人,不,秦首领,咱们穿过这条大街,在查尔斯河北岸就能看到哈佛学院。”努马向秦长空汇报道,他险些忘了秦长空现在的身份:炎黄部落,南部一个小部落的首领。

两人继续前行,过了一座木板搭成的桥梁,最后在一个古代私塾般的小院落前停下。两间小木屋,周围有一个院落,最前面的木屋门上钉着一个不起眼的小木牌,上面用英文写着“哈佛学院”,底下有一行小字,是拉丁文。

两人面面相觑,这就是他们要学习的地方?

事实上,他们现在看到的哈佛学院已经经过一次“大规模”扩建了。这个未来的著名学府在第一年的时候只有一名教师,四个学生,第二年扩大到八个学生,如今已经有三十多个学生在此学习深造。

两人疑惑之间,远远看到一个穿着黑色披风的牧师,从一片小树林,后来麻省理工所在的位置向他们走来。

“您好,请问这里是哈佛学院吗?”努马礼貌地转过身,行礼问道。

“你们有什么事吗,我是这里的教授海因牧师。”海因牧师身材瘦高,留着一头精干的短发,面色红赤,仿佛酒精中毒一般,浮肿的眼袋下一双圆鼓鼓的眼睛充满诧异,看着两人问道。

“牧师先生,这位是我们部落的秦首领。我们此次前来是要将一些东西交给你们的校长。”努马说着话,将身体微微一转,露出身后背着的大藤箱。

“远方的客人,请跟我来!”海因若有所思点点头,说着话径直向那间挂着小牌子的木屋走去。

推开木屋,一股纸张陈腐味混合着咖啡的香味钻进两人的鼻孔。小屋大概有三十平米,被隔离成两个区域。最前面是几个教师办公的地方,支了四张桌子,上面放着一些文件和书籍。

最里面是校长海明威的办公室,透过屏风可以看到,一个老人戴着老花镜,正伏在一本巨大的典籍前,不停翻阅记录着什么。

“海明威先生,这两位是,炎黄部落的印第安人,他们有东西要交给您!”海因敲敲木屏风,见海明威抬起头来,又指指秦长空和努马,自己则微笑着走出房间。

“尊敬的校长先生,请允许我介绍,这位是我们炎黄部落的首领,秦首领,我是他的侄子努马。”努马说着话,恭敬地行礼道。

“你的英语说得很好,不过有浓重的西班牙口音,让我猜猜,你们一定是从南部过来的。”海明威细长的眼睛不停闪烁着,忽然像个孩子一般叫嚷起来:“天哪,现在世道正乱,你们居然安然无恙地到来,真是令人吃惊。”

“上帝保佑,我们安然无恙,尊敬的校长先生,您最好先看看这个。”努马说着话,取下藤箱,从里面掏出一个方盒,递给海明威。

海明威疑惑地看了两人一眼,缓缓打开木盒,忽然全身一震,缓缓站立起来,双眼充满泪水,皱纹密布的脸庞顿时像涝地一般。木盒中是一间破烂的黑色长袍,整齐叠放着,剑桥的胸标摆在最上面。

“校长先生,我们发现他的时候,他感染天花已经去世了,所以他的遗物都经过药水的处理,包括这封信,还有他的骨灰。”努马说着话,将一封没有写完的书信和骨灰盒递给海明威校长。

海明威双手哆嗦着,抚摸着骨灰盒,缓缓打开书信。

“我从未感觉自己距离上帝是如此接近,我已经看到他的圣光,看到他在天堂向我招手。我的妻子,薇薇尔她微笑看着我,牵着我的手,一起进入天堂,走进那片圣光中……”

海明威的泪水夺眶而出,良久没有说话,似乎在回忆昔日和这位朋友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秦长空和努马静静看着,心中也泛起一片惆怅。

“他就是这个学校的创始人,哈佛先生。”海明威缓缓坐下,用手擦干泪水说道。

“哈佛先生?!”努马不由大感惊异,熊天赐之前告诉他,哈佛先生早就病死了,这个学院用他命名也正是为了纪念他。

“是啊,我的老朋友哈佛先生。八年前,学院刚建成的时候,他神秘失踪了,据说是去寻找美洲大陆的真理。当时我们的土地上正充斥着各种异端学说,为了避免引起骚动,在他失踪两年后我们对外宣布哈佛先生病逝。根据他走之前留下的遗书,将他一半的财产和藏书捐献出来,并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这个学院。”

海明威缓缓说着:“真理,真理,学院的校训就是他亲手书写的:以柏拉图为友,以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以真理为友。我的朋友正是为了寻找真理才客死他乡,而我,却只能留在这里观看他的遗书,抚摸他的骨灰盒。”

海明威惭愧地摇摇头,忽然意识到忽视了两位朋友,急忙说道:“我无法表达对两位的感激之情,你们有什么需要可以和我说,我会想办法满足你们的!”

“校长先生,我们需要的是真理,我们也是为了追求真理而来。”

“追求真理?”

“是的,我和我的首领早就仰慕你们的文化,想留在这个学院学习。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将理性和知识灌输给我们部落的子民,希望您能满足我们求知的欲望。”

努马大声说道,秦长空也点点头,表示赞同。

“我很惊讶于你们对知识和真理的渴望,真是令人敬佩。现在学院中共有三十八个学生,其中有八人是印第安人,我想,你们的加入不是问题。”

海明威爽快地答应道:“我会替你们安排住宿的地方,明天你们经过登记就可以上课了!”

海明威站了起来,抚摸着骨灰盒,一脸悲伤说道:“如果不介意的话,我想和自己的老朋友单独待一会,或许你们更愿意到四周看看,我让海因教授陪你们去。”

秦长空和努马礼貌地走出房间,离开这位迟暮的老人,沿着查尔斯河畔缓缓前行。秦长空的脑袋里很乱,今天所见所闻确实是大开眼界,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环境,带给他另类的感觉。如果这个小镇让他来管理,他该从何下手,如果让他带领军队来征服,该从何下手?

秦长空想着,叫住努马,两人向市政大厅方向走去。

第二十一章 点将录

这一天,安西勇士,雌雄眼卡加来到天赐镇,奉蒙安娜的命令邀请熊天赐去做客。当他看到焕然一新的死亡谷时,不禁呆立片刻,感叹一声,穿过防御,走进玛雅镇。

熊天赐等人正在互相切磋武技,引来众人声声叫好,印加心中一热,大步走上前。

“天呐,这是天上的神在考察他的武士吗?”印加一抬眼就看到一张陌生的疤面,正是奴隶切诺基。

切诺基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过来,面上疤痕更加清晰,此刻穿着露出双臂的滕织护甲,手中提着一个重达六十斤的狼牙棒,虎虎生风向雷天砸去。

狼牙棒是雷天专门为切诺基打造的。长有人高,棒轴大腿粗细,头部用最坚固的枣木外面裹了一层带利刺的厚铁皮制成,寻常人沾着那是非死即伤。

暴走的雷天则端着一个奇异的兵器,对疤面煞星切诺基的攻击丝毫不惧,两人谁也不服谁,硬碰硬对抗着,空荡的场地上发出阵阵闷雷声。

雷天的武器是用八把火绳枪改造的天雷铳,八个枪管像琵琶一样展开,用扇形的铁托托着,可以背在身后,枪托很沉,顶端是一把折叠的刺刀。整个天雷铳外围用黑草莓的汁液刷成黑色,挥舞在雷天手中,更像是一把现代手提式重机枪。

“好!”熊天赐爆喝一声,转眼看到卡加到来,大步迎了上去。

“卡加,有兴趣和我的武士比试比试吗?”熊天赐拍拍卡加的肩膀,笑着说道。

“好啊,我早看得手热了!”卡加雌雄眼中闪烁着精芒,跃跃欲试道。

“试试我替你量身打造的武器吧!”熊天赐哈哈大笑,命令士兵将卡加的武器端了上来。

“我的?”卡加不由惊异地看了熊天赐一眼,将目光又移到那件兵器上,顿时伸出手,将兵器抓起来,爱不释手。

这是两只铜锤,圆木外裹了一层铜皮,一只大得像篮球,另外一只则像地瓜那么大,正应了他雌雄眼的称呼。两个铜锤之间还用锁链链接着,足足有四五十斤。

可别小看这些铜皮和铁链,那可是天赐军从最初那条探险船上拆卸下来的,而后花了很大功夫才整理成理想的形状。

铁皮和铜皮来自船头,小刺的红缨枪尖来自测深锤,包括卡加等强狙手的弓和铁箭头,都是铆钉和合页打造出来的。可以说这样的铁制兵器在当时的美洲极为珍贵,是以卡加深知手中武器的价值,同时对熊天赐也更加感激。

“这叫阴阳锤,不但可以近战,小锤还能在十步之外取人性命。当然,精妙之处还有很多,如果喜欢可以多琢磨琢磨。”熊天赐微笑说道。

“这真得是我的?”卡加将眼睛从阴阳锤上移开,有点不大相信,多问了一句。

“从现在起,它就是你的。小刺,陪卡加试兵器!”熊天赐大喝一声,退到武场的外面。

腼腆小生,小刺应声而出,举着一支两米长的红缨枪,气宇轩昂地站在卡加面前。

卡加早就听说过这个腼腆小生曾经凭借着一杆普通的长矛将七八个印第安武士毫不费力地放倒在地,他不敢大意,两手执着锤,缓缓移动脚步。

“我要出招了!”小刺爆喝一声,红缨枪手中一抖,抖出几个枪花,呼啸着向卡加钻去。

卡加不慌不忙,仔细体会着手里的武器,用大锤将长枪挡开,同时小锤脱手而出,向小刺的面门砸去。

小刺的长枪随着大锤的力道迅速收回,猛地如银蛇一般吐出,“叮叮”几声,枪尖刺在飞来的小锤上,激起一片火星。

枪在中国的兵器中称之为“贼”,意思就是变化莫测,很难捉摸。小刺转眼攻出十几招,招招诡异。眼见卡加狼狈躲过后忽然开始反击,小刺猛提一口气,将手中兵器舞得水泄不通,挡住卡加无数次的飞锤。

小刺打地兴起,忽然猛地一低身子,躲开飞锤,同时单足站地,另一只脚向后抬起,长枪仿佛眼镜蛇一般贴着地皮滑到卡加身前一尺的地方,枪头忽然跳起,闪电般向卡加的喉咙刺去。

卡加大惊,大锤已经来不及封锁长枪的路线,绝望之际,只好闭上眼睛。所有人都惊呆了,忘记了呼喊,纷纷闭上眼睛,不忍看到卡加血溅三尺那一幕。

小刺心中惊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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