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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鲨鱼旗就是许朝光的鲨鱼旗。
这种白底配红鲨,在远处看,其实会更明显一点,这也就是纵横浙江沿海,令渔民、商船闻风丧胆的血鲨旗,代表的就是许朝光。
这40多条大船是由吴水清手下的战船和许朝光手下的战船混在一起组成的船队。
之前吴水清跟许朝光搭上头,双方就提到了这次作战,许朝光已经得到消息,这次会有五峰的船来浙江,而且船队船只数量不小,他可不想自己来担这次风险,所以,便派快船前往澎湖,向大龙头吴平求助,吴平看完了许朝光写的信,许朝光愿意把这次战得的商路拿出一半分给吴平,吴平答应了,并派自己的女儿吴水清统帅船队来援。
许朝光不愧是在这里经营多年的地头蛇,消息果然灵通,船队在今日上午到了,自东北而来,海鲨团早已在这里等候多时,排兵布阵已经准备就绪,一看到对方到了,直接先派上去了60艘战船,对方不甘示弱,也是50艘战船相迎而来,结果一打就是一个时辰都过去了。
海战其实最惊险的就是一开始,双方战船相撞,这一撞,十几艘战船直接就被撞沉入海,大船现在或沉或浮,双方也只剩下加起来70多艘战船还在这海战当中,双方剩下的船只都在海战的两头互相压住阵脚,随时准备再派战船上前,一举压上,吞下对方。
海鲨团这边,在海战之中,吴水清这方指挥战船上前的是赵五娘,指挥许朝光这边战船的则是许朝光的第二子,许奎林。
吴水清,在海战之外,在她的旗舰上,看着前方海战,心里算着己方的战船还剩多少,现在的战事如何,并时刻注视着对方还未参与到海战之中的战船还有多少,是否有要逃的迹象。
在他身后,张四娘、赵七娘和一众手下排成数排立在她身后,也是在注视着海战的情况。
现在形势不错,己方虽然损失了十几条战船,但对方也损失了近20艘,现在双方战事正在焦灼着,但是,自己手下的水手和跳帮手的水平什么样,吴水清心里很明白,自己这次带出来的大部分都是好勇斗狠的年轻人,平时都说着自己有多勇武,在街面上都是一言不合就亮刀见血的主儿,这次正好让他们真真正正的上次战场,只要能见血活着出来,就成了老手。
不错,你没听错,这次吴水清带出来的人手,真正的吴平手底下的老兵很少,很多都是年轻气盛,十几岁或刚到20岁的年轻人,这些年轻人需要这一场海战来将他们变成真正的老兵。
虽然会有很多人死去,但是,海上讨生活,就是这样。
怕死怕流血,不敢动刀子,就别出来,自己要给自己的决定付出代价,妈祖娘娘会保佑勇士,但如果你连刀都不敢挥,那妈祖娘娘也不屑的去保佑你。
这些小家伙没经过这种大海战,平时也都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混着,感觉自己多厉害,挥刀杀人也都是呈一时之勇,现在是真正的大海战,船在互相冲撞,一大帮跳帮手呼的一下就过来,刀斧往自己身上就抡了过来,如果那个时候被这种血肉横飞、残肢遍地的场面吓得不敢动手,那死了也怨不得别人。
海上讨生活,胆量、狠劲是必修课,现在吴平手下的老水手、老海贼就是从这种日子过来的。
他们已在自己的儿子、孙子出来走上这条路的时候就告诉了他们这个道理,如果自己的子嗣战死,或者是因为被吓傻了,被别人砍死,他们也不会怨恨别人或埋怨妈祖,这是这些年轻人自己的决定,死了也怨不得别人。
但是光带新手出来也不行,毕竟驾船作战还是要有老手带着,再加上许朝光这头饿狼也在旁边虎视眈眈,虽然明面儿上大家都是海鲨团的人,但是看看其实就明白了,其实是大家心中就没感觉自己是一伙人。
看着前方的战斗,吴水清却情不自禁想起了,前几天晚上,自己一伙人跟许朝光见上面的情景。
第一百二十五章 大屋、宴会()
看着前方的战斗,吴水清却情不自禁想起了,前几天晚上,自己一伙人跟许朝光见上面的情景。
…………
这是一方大岛,岛形狭长,北头有一拐弯,一大块儿岛屿横了过去,像是一只靴子。
这岛上周围码头林立,无数战船停靠的码头上,将这岛围了个满满当当,岛上建有建筑,层层叠叠,将这岛的四面八方皆占满了。
现在天色已经晚了,天逐渐黑了下来,岛上各处点起火把和篝火,岛上现在各种嘈杂声真的震的耳朵疼,吵得人心烦。
这岛上皆是在外做买卖的人,出海而归,在妈祖娘娘的保佑下活着回来了,上岸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收获的钱粮赶紧带回去,给自己的老婆孩子。
没有的老婆孩子的人大多都拿着钱去了另外一个地方。
在岛的西头有一大屋,外建有木栏,高三米,长木排成的木栏,顶头十分尖锐。
这木栏围成一圈,将其中的大屋紧紧围住,中有一处主楼,楼后三间副楼。
这主楼正前,木栏中间开有一处大门,大门之外,站有十名壮汉。
这些壮汉皆是膀大腰圆,脸上满是横肉,眼神凶哲,一看就是凶悍之人,身上穿有短装,赤着两条臂膊。
腰间或配短斧或配短刀,这十名壮汉牢牢的守住大门,不让任何宵小之徒来此闹事。
而这围栏之中的大屋之中,莺莺燕燕、丝竹管乐之声不绝于耳,女子嬉笑怒骂靡靡之音远远可闻。
而那些刚刚离船上岸的男人,三三两两搭在一起。
拿着从路边酒肆买来的一壶浊酒,猛灌几口,混混荡荡的往这大屋走来。
大屋之内,一名化着浓妆,永远脸上带着笑,年约30多岁的妇人,笑眯眯的正准备往门口走,去迎接这即将来的一大批客人,今天是船队回岗,而且有新的客人从远方来,自己的姑娘今天晚上不知道会忙成什么样,而自己的荷包,也估计要比平常要满上不知多少倍,看来要多准备点荷包才行。
而这种情形,岛上的人早就已经看的习惯,这岛上男人太多,成家的却不多,还好有这一处大屋,里边的女人足以给这些单身汉子一些慰籍。
而是岛上中心,有一处大屋,这大屋建得极广,由一条长石阶将这大屋和山下的城镇相连。
这时街上,每隔十级台阶,就有两名大汉,相对而立,站在台阶两旁,手按住腰间长刀,目不斜视,机警的警戒着。
现在天色已黑,在山顶的大屋之中却极为明亮。
这大屋之中摆满了直径有一指宽的粗大鲸油大烛。
这鲸油大烛点亮之后,有一股特殊的腥气,但是鲸油大烛燃烧缓慢,照明的亮度也比普通的牛油蜡烛点得更加明亮。
现在这大屋之中,亮堂如昼。
大屋之内,堂下已摆满桌椅,一大批身穿劲装,配着武器的大汉,正就着桌上的肉菜,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一个个勾肩搭背、吆五喝六、划拳助兴,一口口喝着这黄沙碗中的浊酒,相当痛快。
这桌上没有什么太好的,很精致的菜,但是却有硬菜,中间一大盆烧鲸肉。
这鲸鱼肉分量足,是今天中午刚从海上打回来的,是一头小鲸,鲸鱼肉,虽然是肉,但其肉却极腥,而且这年龄越长,肉越腥臭,这一次捕捞回来的小鲸,腥味不重,再加上后堂大厨的高超手艺,这鲸鱼的腥味被隐藏了大半,吃起来,大块的肉在齿间咀嚼,甚是过瘾。
在这大盆烧鲸肉的周围,伴着的也都是一些海鱼,和一些拌着的海中的藻类、海带,以及一些生鱼片。
没办法,住在岛上,能吃到的最方便的食物就是鱼,像什么鸡鸭牛羊,这些玩意儿,想想就算了,现在在这儿根本吃不到。
但是有肉吃也不错,总比干吃杂粮,要强的多,再加上还有管够儿的酒,大家聚在一块,围成一桌,喝个痛快,吃个痛快,大声吆喝,倒也痛快的很。
堂下共有数百人,看起来大约也分成两帮,其中一帮人占一大半,基本成2/3,这些人穿的五花八门,各式各样,或衣着褴褛,或平平整整,有的人还穿的书生长衫,以及有些人大大咧咧的光着上半身,腰间系着的却是花花绿绿的女人的锦衣。
这些海贼,大多岁数都在3、40岁,脸上皱皱巴巴,犹如老树的树皮,发黑发皱,看起来慎得慌!
这些人都是在海上吹惯海风,使得皮肤变得如此,他们吊儿郎当,看起来毫不在乎,当然,真到了要动手的时候,那绝对就是抄刀就干的狠角色!
而另一帮人这个脸上的皮肤跟他们很像,但是没他们吹的这么皱,这么黑,而且看起来比他们年轻很多,大多这岁数也都在20岁左右,但是领头的,吆喝最凶的,也是三四十岁,脸上的皮肤,手上的皮肤也是被海风吹得犹如老树皮一般,又干又皱,发黑发涩。
这批人之中,又有一部分人,还穿着与这些人又不一样,这些人大多身上穿着的衣服,都是黑色短装,或灰色短装。
而这一小拨人身影,身穿的却都是湖蓝色的锦袍。
这些家伙,都是吴水清的直属手下。
这些喽啰、小头目,也只能在这大堂之中吃着鱼肉,喝着浊酒,而在那大堂台阶之上的主座雅座之上吃的可就比这好多了!
吴水清,握着手中的哥窑酒盏,这盏中的酒甚是清澈,比堂下的浊酒,不知好上多少,再看看摆在自己面前的这一盘儿小羊羔做的红烧羊肉,呵呵,这在海上可真是想都想不到的好东西!
这堂上的台阶之上的主席的主座为左右两位,吴水清座在左边,从她的左手一字排开,就是她的一众手下,一个个儿的也在看着堂下自己的手下都如此的高兴,也是嘴角咧着,吃着面前更为精致的食物,这些食物之中有红烧羊肉,还有鸡鸭牛鹅,这种大的陆地上才会有很多的家畜家禽,小口喝着这酒盏之中的清澈米酒。
吃着十分入味的菜,当真是心情舒适,吃这些美味,感觉这一路坐船行来的疲劳感都解除了许多,吴水清右手边的主座之中座的是一个壮汉。
这人坐着,但这脑袋的高度比旁边的吴水清高出了将近小半个头,我的天哪!这个家伙绝对是个高个子。
第一百二十六章 许朝光()
这堂上的台阶之上的主席的主座为左右两位,吴水清座在左边,从她的左手一字排开,就是她的一众手下,一个个儿的也在看着堂下自己的手下都如此的高兴,也是嘴角咧着,吃着面前更为精致的食物,这些食物之中有红烧羊肉,还有鸡鸭牛鹅,这种大的陆地上才会有很多的家畜家禽,小口喝着这酒盏之中的清澈米酒。
吃着十分入味的菜,当真是心情舒适,吃着这些美味,感觉这一路坐船行来的疲劳感都解除了许多,吴水清右手边的主座之中座的是一个壮汉。
这人坐着,但这脑袋的高度比旁边的吴水清高出了将近小半个头,我的天哪!这个家伙绝对是个高个子。
这个男人,真的是太壮了,上身穿的一件红色锦袍,但是这身上的块状肌肉将这锦袍撑得满满当当。
脖子很粗,能非常清楚的看到脖子上的那些经络。
国字脸,塌鼻梁,鼻子很大,鼻头却是鹰钩鼻,人中很短,嘴不大不小,嘴唇很薄,双眼不大,有点儿小,微眯着,黑眼球比眼白占的比例要大很多,看起人来却感觉不到任何的热情,感觉显得十分阴翳,看人时就好像被一只秃鹫盯紧了似的。
眉毛却长得极好,两条眉毛,往斜上方直直而去,而快到尾部之时却突然往下拐角,这是眉弓,在老辈人的说法里,如有眉弓,此人定有贵命!
在往上看,这就看到那深深的皱纹,虽然这人很壮,而且还有点胖,但是毕竟这岁数已经大了,年轻时候在海上实在是吹足了海风,现在就算是成了一方老大,不怎么出来,但年轻时候把这皮肤给糟蹋成这样,老了怎么保养,也回不去,看起来比同岁数的人显老的多。
在往上,就没了,没头发了。
这脑袋顶上直接就是光的,光溜溜的,没头发,而且看着这光头反光那样,估计这隐藏在皮肤里面的发根儿都没了。
这家伙,脸上皮肤虽然也是发黑,微有发皱,但是毕竟现在吃的好睡的好,保养的还算可以,所以呢,也并未有什么那些坑坑洼洼,但是,这脸上没胡子。
不留胡子,真有点儿没想到。
因为现在这个年代,东亚这边只要受到明国儒家文化熏陶的国家,男人都有蓄胡子,留头发束发的习惯。
这个男人,正笑呵呵的看着手底下的弟兄们热热闹闹的喝着酒,吃着肉,看着小的们如此高兴,在看着人乌泱乌泱的,说明麾下的规模越来越大,心里甚是高兴,拿起桌上酒盏,直接就是饮了一盏,饮完之后,站在其身后的侍女,直接快步向前,用一直举在手中的酒壶,将这酒盏满上。
这个男人,就是许朝光。
此人,跟吴平乃是乡党,但是他又跟吴平不一样的,他是在吴平出海之时才跟随的,在吴平出海之前,并不跟吴平是一伙。
他年少之时,家中甚是贫困,可家中孩子又多,粮食绝大部分都交给了地主,粮不够吃,父母便将他直接送到了临山上的一间寺院当个小沙弥。
让他去吃佛前饭,在这青灯下过一辈子。
但是在他刚去了寺院没过几年,突然一天晚上,一伙歹人袭击了寺院,他甚是机灵,听到风声,感觉到不好,便立刻躲到了床铺底下,床铺底下有一暗洞,以前那是放一些家私用的。
藏下一个人很难,但那个时候,许朝光才十几岁,是个小孩,而且蜷着身子缩在里边正好,将这洞口的那块石板关上,从表面看根本看不出来,就躲过了一劫。
外边儿喊打喊杀、搬东西砸东西的声吵持续了大半夜,声音很响,许朝光也不敢出来,结果等什么声音也没有了,这小子也机灵,又等了将近小半个时辰,才敢把石板打开,慢慢的爬出来,然后,发现房门已经被人直接踹开,门栓散掉,这门也坏了,半拉着靠在墙上。
出来一看,发现整个寺院被歹人屠了!
尸体躺了一地,血也流得满地,站在院中一看,发现周围的厢房全被人砸开了门窗,里面都被人翻过了!
许朝光看到这种惨状,简直吓坏了,感觉腹中翻腾,一转身就吐了,吐了个天昏地暗,感觉把胃里的胆汁都快吐完了。
好不容易缓缓,感觉可以了,直起身子,慢手慢脚的从这尸体边上慢慢的出溜过去,往佛堂走去。
靠近佛堂,发现堂中本来供着的佛像被砸掉了。
这尊佛像,是泥胎外镀铜,结果连这佛像也被砸成小块,直接搬走了,看来这贼人当真是丧心病狂!
而是在佛像之前的大堂之中,住持的尸体就在那摆这,身体在,人头不见了。
许朝光在佛堂门前往里看着,双眼四处撒么撒么,发现在黑暗的墙角中,有一个黑影,看那模糊的形状,应该不出意外,就是住持的人头。
这伙该挨千刀的土匪。
出了这事儿,许朝光也只能接着出去找出路了。
住持死了,佛寺也被人给屠了,这事儿找官府,官府都不稀得管。
也就是找周围的村民,拉过来一些壮丁,把这佛寺收拾收拾,尸体埋埋,就完了。
能找到外边儿行游的僧人,就往这边安排几个,重新把这寺庙给开起来,找不到,那这寺庙估计就荒废了。
这寺庙的门窗,屋顶上的瓦,屋子里面的家具,估计也都会被周围的村民赶紧跑过来给分光了。
而自己这个幸存者,官府那帮衙役,更不会在意。
基本上就是把自己往外赶,要么去当叫花子,要么重新找个地儿混口饭吃去。
他们这群黑心肝儿的牲种,不会管咱的死活。
许朝光在各处厢房之中仔细翻了翻,发现这群人当真是翻得十分仔细,还好翻出几件还算干净的衣服,将身上的一路着摸爬过来的沾上血的僧袍换下,换了一身干净的,将剩下能发出来的钱粮打了个包裹,背在身后,戴上一顶竹斗笠,就出了门。
这次经历,让许朝光心里明白,看来这信佛还不如信刀子,他便打算去找个地方落了草,做那剪径之事。
许朝光原来所在的那间寺院里面并无武僧,里面都是一些平时素念佛经的文弱僧人,就算是这寺院后面有些田地,料理的也并不像老农一般仔细,毕竟这寺庙的钱粮来源靠的是香火。
这年头,明国境内行走在外,身上都是要有身份证,也就是腰牌,这牌子上写的你是哪儿人?各种身份信息。
而那道、僧、尼身上也有度牒,没这证明身份的东西,在路上只要被那弓手、快手拿着,直接就是把那锁链一锁拖进大牢,问你是不是贼人,或者直接给你安个贼人的名字,将你关入牢中,等着给别人当个替死鬼用。
还好,许朝光在寺院之中找到了自己的度牒,将它挂在脖子上,许朝光就成了一个行走的游僧,边走边打算找地落草。
第一百二十七章 匪号:许秃子!()
这年头,明国境内行走在外,身上都是要有身份证,也就是腰牌,这牌子上写的你是哪儿人?各种身份信息。
而那道、僧、尼身上也有度牒,没这证明身份的东西,在路上只要被那弓手、快手拿着,直接就是把那锁链一锁拖进大牢,问你是不是贼人,或者直接给你安个贼人的名字,将你关入牢中,等着给别人当个替死鬼用。
还好,许朝光在寺院之中找到了自己的度牒,将它挂在脖子上,许朝光就成了一个行走的游僧,边走边打算找地落草。
这年头,行走在外,哪都不安全,土匪山贼遍地都是。
黑店,也不知道哪一家就是。
像是水浒传,其实写的就是元末、明朝时候的事儿,那个时候黑店把人用蒙汗药蒙过去,开膛破肚,扒皮取肉,把人手人腿腌制做成肉干儿,大块好肉称作黄牛肉,细碎肉骨头充做包子馅儿,这是常有的事。
再加上福建靠海,倭寇海贼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