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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大脑袋,大鼻子,一双大眼睛,眉毛不是很浓,眉毛间眉锋挺高。
一张大嘴总是笑嘻嘻的,像是在欢迎八方来客,头发挺长,拢着头发,上面扎着一根木簪。
一双大耳朵,耳垂很大很圆,很有佛家所说的那种佛像。
吴平,福建诏安县人。
吴平自幼聪慧好兵,儿时与群童游戏,史载“部署诸将,号令皆如法,群儿畏服之,往往多奇异。”
长大之后,吴平曾为人家奴,后入山为寇,旋又出海为盗。
吴平,短小精悍,智略非凡,不甘屈居人下,与之同时的著名海盗头目如许朝光、林道乾,曾一本辈,皆骁勇善战,胆力过人,然谋略不如吴平,遂供共推吴平为群盗之首。
吴平这人自小便知兵事,长大当过贼寇,后入海成为海贼,凭着手上的硬功夫和着谋略胆气渐渐的成为一方掌舵,当时正是海路畅通之时,各处海贼并起,便与许朝光、林道乾等几人搭伙,创立海鲨团,将这福闽沿海全部纳入麾下,其势力遍布着南洋一带,手下战船更是多不胜数。
他就把这本部建在这澎湖本岛,在岛中央建起这群英堂。
而这时候,他在这群英堂里问旁边的一个人一些事情。
“派出去的船都回来了?”
“船主,派出去的哨船全部回来了,并没有发现单眼李一行人的踪迹。”回答的人约莫将近50岁,身材消瘦,脸尤其是瘦,好像骷髅头一样,眼窝深凹进去,好像能把眼睛给挤出来一样,但是两只眼睛十分锐利,这是一双鹰眼。
嘴唇很薄,说明此人性情薄凉,鼻子很直,很高挺,颧骨高高的耸起。
这人穿着一件短褂,外面穿着一具皮甲,皮甲是用密密麻麻的皮制鱼鳞片一件一件叠在一起的,甚是精致,上面刷有黑漆,以防雨水。腰间并未佩戴任何武器,这是规矩。
入群英堂,任何人不能配备家伙。
这人就是吴平手下的掌管探哨的头目,诨号鹰眼三。
他的真名叫什么大家都忘了,人家都知道他这诨号,平时见面大家都尊称一声三爷。
当日之时,单眼李就是他派出去的。
吴平让他派一艘哨船出去看看吴凤一行到底是去哪儿了,结果无天之后,单眼李还没回来,当时单眼李走之前鹰眼三便吩咐他,无论去哪,一定要把来回路程控制在五天之内,五天之内一定要回来,如果没回来,一定是出事了,便立刻将这情况报告给吴平。
吴平听完之后,倍感蹊跷,这单眼李也算是个老江湖,跟着自己在这海上也是打过多年仗的老家伙,平时也是个机灵鬼,所以这次鹰眼三才把他派出去。
知道是派他的时候,吴平感觉这做的很对,选的人也不错,但这种老油子都没回来,只能说明死在外边儿了,难道说是吴凤这崽子路上下黑手了?
当时便又下发出命令,让手下再派出哨船去找,共派出6艘哨船,四艘按照当时单眼李走的方向去追,另外两艘分别走另外不同的方向,这是担心单眼李会中途转向,看看是不是被风给吹到别的地方去了。
这一去就是七天,七天之内哨船陆陆续续回来,将探得的消息一一上报,但鹰眼三这里汇总之后,便又来向吴平报告。
吴平询问之后,鹰眼三便恭声回答。
吴平又问他派出去那么多船,一点消息都没探得回来?
“船主,探得的消息倒是有一点,不过跟单眼李没关系,有关的,好像是吴凤。”
而在他说到吴凤的时候,鹰眼三旁边椅子上坐的人抬起头,转头看着他,开始专心的听下面的消息。
这人穿得一身素色长袍,在这袍子之外套着一身锁子甲,锁子甲上着黑漆,以防雨水,以防生锈。手腕上有一双厚牛皮护腕,护腕之上还镶有铁片,脚上蹬着一双牛皮短靴。往脸上看,发现这人还挺好看,是个女子,就是吴水清。
吴平只有一儿一女,而正妻所生的便是吴水清,吴平常年呆在海上,倒没有那么多规矩,没有什么重男轻女的思想,在这大海之上,只要你有本事,女人也能成一方船主,号令四海帮众。
而这吴水清自小便跟着吴平出海,手上的人命不下百条,手下的直属人马也是兵强马壮,自小好兵事、早聪慧,而且知人善用,自有一股男子气。
吴平便将她培养为继承人,希望日后海鲨团由吴水清继承。
儿子吴凤,也从那时慢慢放弃,直到最后形同路人,放他外出。
听到哨船带回来的消息居然是吴凤的,吴水清很是好奇,希望听得详细一些。
吴平听到这是关于吴凤的消息,也有点好奇,便让鹰眼三接着往下说。
“船主,有一艘哨船沿着咱们在鸡笼岛上的村落,沿岸往东北方向走的时候,在一处入海口发现了一个残破的村落,那村落里面的人都没了,村落烧了个精光,但是仔细检查之后发现那村落应该是烧毁不久,而在那片海岸就近打上了几条鲨鱼,把鲨鱼肚子刨开,发现了一些人骨残渣。
那村子应该是被人平掉了,人全部宰了,扔进海里喂了鲨鱼,然后将村子烧掉。而这南洋一直是咱们的地盘儿,鸡笼山那边又有咱们的村落,咱们海鲨团的人很少会到那里做买卖,而且就算有买卖也不至于做的这么绝,所以属下推断做这事的必定是吴凤无遗。”
“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掩盖行踪。”
吴平果然不愧是老奸巨猾的一方人物。根据这几句话便直接推断出来应该就是无风的人做的,而且推断出来吴凤这样做的便是要掩盖行踪。
第三十六章 人老奸()
吴平果然不愧是老奸巨猾的一方人物。根据这几句话便直接推断出来应该就是无风的人做的,而且推断出来吴凤这样做的便是要掩盖行踪。
“那他为什么要掩盖行踪,杀了那些人,对他有什么好处?”
“属下认为吴凤做这种事必定是有所思虑,他是不想让我们知道了他的行踪,他的船队一定被那个村落发现了,他也一定知道我们会派人跟着他,一定会询问那个村落的人,之后便会一路尾行,根据他们行进的方向猜出他的目的地。而他不想让人知道,所以他便下令将这村落直接抹掉。
就算是我们发现了那个村落,也不知道他们去哪。
而我更在想一件事,单眼李会不会也是他做掉的?”
“哦,单眼李也是他做掉的,说下去。”
“他既然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行踪,单眼李很有可能是在跟着他的时候被他发现了,所以他便使计将单眼李做掉了。”
而这时吴水清说话了。
“三叔,你说这话我倒也认同,但是我有一疑问,大家一起聊一下,也请三叔帮我想一下。”
鹰眼三很是客气,朝吴水清一拱手,“少船主有何疑问,不妨直说,我一定仔细思虑。”
“三叔,据我所知,单眼李的船是一艘鹰船,鹰船速度奇快,所以才能充当哨船,而那吴凤手下的船我都看过,具是日式船以及一些商船,这些船的速度肯定比不上那艘鹰船。
那么他是如何使计将单眼李一行人给拿下了呢,如果是在海上正面冲突,那吴凤肯定留不住单眼李。还是诱单眼李上岸,然后再将他解决,可单眼李也是老江湖,被吴凤一行人发现了,绝对第一件事就是隔开距离,而不是靠上去。所以我只是在想,如果是吴凤做掉了他,他是怎么做到的,用什么办法把单眼李诱上岸的。”
“少船主说的极是,这也正是我疑虑的地方。但是这却是最大的一种可能。”
“三叔此言差矣。
那个村落是吴凤铲除的,这个我也认同,必定如果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行踪,他注定不会留着那帮人,但是单眼李也记在他头上,这在我听来倒是有点强词夺理了。
先不说这事到底是不是吴凤所为。
现在我们根本就没有证据,就根据之前那个村落,推断就说单眼李是被吴凤给做掉的,这不对吧。
吴凤毕竟是我弟弟,也是咱们海鲨团出去的,就算日后不在海鲨团内活动,毕竟是在大海之上,去哪儿也好,日后总有见面的一天,他必定跟我们也有点交情,日后说不准也会有所交集。看在这香火之情上,我们也不能现在就下结论说单眼李就是吴凤做掉的。
而且就像我刚刚说的,单眼李怎么说也是一个跑江湖的老油子,这么多年的江湖经验在身,吴凤如果真想做掉他,那简直不要太难,那么吴凤又是靠什么本事能将单眼李给诓过去的呢?
正面交锋不可能,若要诱他上岸,单眼李也绝对不会那样去做。
所以按我的想法,说句实话,海上天色瞬息万变,谁知道是不是单眼李出现了意外,触礁覆海了呢?
现在仅凭这一点点毫无证据的推测就说是吴凤做掉的单眼李,不合道理。
这种事一旦下定结论,必定是在与吴凤结下梁子,他倒还无妨。九州的立花家是吴凤的“娘家”,他极有可能是去了倭国,我们便是与倭国立花家交恶。
无缘无故得罪了一方大名,对我们来说,这笔买卖有点亏,我认为还不如把精力拿出来仔细的找,看看到底能不能找到别的线索,也比在这儿硬猜好。”
这几句话虽然说得在理,但也听起来有点不客气,而鹰眼三也并未生气,因为他也明白,虽然老船主对吴凤没有多少感情,但少船主对吴凤还是有感情的。
现在也确实没有什么证据,仅仅根据那个村子就联想说是单眼李是被吴凤干掉的,这理由确实有点牵强。
但鹰眼三还是有别的理由。
他很和气的跟吴水清说。
“少船主说的话倒也的确有理,的确不可仅凭这一点点的推测便断定是吴凤干掉的单眼李,而且要按香火之情,老夫也确实不应该这么说,但老夫还有一个推断,少船主不妨接着听一下。”
“三叔说的是,晚辈孟浪了,请三叔莫要见怪,三叔说还有别的推断,请三叔论述,以解晚辈心中之惑。”吴水清也是很和气的一拱手微一行礼,请鹰眼三接着往下说。
鹰眼生环视了一周,发现大家包括吴平在内都在目光灼灼的盯着他,就也并未卖关子,接着说出自己的推断。
“据我所知,吴凤一行离开的时候,那天晚上有场暴雨,按天色来看,应该就从鸡笼山那边开始的,然后一点点一点点的往澎湖这边而来,当时夜观天色,发现云蛇遍布,雷声阵阵,雨势极大,在那暴雨之中,无论是单眼李的鹰船还是吴凤的日式船在海中都有极大的可能性会覆没。他们能做的便是就近靠岸,躲过暴风雨。
而他们最有可能做的便就是靠岸休整,躲避风雨。
这是我刚想到的,那么有没有可能是他们靠岸之时吴凤带人击杀了单眼李呢。
单眼李确是老江湖,但是暴风雨来临的时候,他再怎么老江湖也要靠岸,这就给了吴凤机会,按照那村落的情况来看,吴凤也是一狠心人。
对他来说,做掉单眼李并不是什么不好去做的事,对他来说杀掉单眼李绝对是一个举手之劳而已。”
他说完之后,厅内数人也开始各自思索起来,鹰眼三说的也对,那天晚上确实是有暴风雨,若是他们都靠岸,也极有可能会按照他鹰眼三说的这种情况而去发生。
的确,如此来想,吴凤怎么做掉单眼李的手段也被鹰眼三给描述出来了。
鹰眼三不愧是老江湖,推断的真相虽不中亦不远矣。
第三十七章 谈谈价()
鹰眼三不愧是老江湖,推断的真相虽不中亦不远矣。
但吴水清还是从这几句话中找到了很明显的漏洞。
“三叔,虽然您说的听起来好似真的一样,但这毕竟也只是推断,那天确实是有很大的暴雨,但是这其中有别的可能性,可能单眼李正赶去岸上,但他触礁了,直接船沉了。
也有可能他迷路了,偏离了方向,直接沉在了海里。
也很有可能他们都上了岸,但是吴凤之前并没发现他,在之后出海的时候碰上了意外,有无数种可能性。
您现在根本就没找到什么实际的证据,仅凭这一场暴风雨就推断出吴凤下手的情形。
这种话听起来也很难服众啊。”
吴水清说的话正说到点儿上,鹰眼三在怎么说,这说的也只是他的推断,没有丝毫的证据,仅凭一个推断就下结论,太过草率,很难服众。
这个时候吴平说话了。
他的声音很是粗犷,豪气万丈,一听声音便知是一方人物、草莽豪杰。
“老三,你既然提出这种想法,那么就按你的推断,接着往外拍哨船,算着时间路程,在鸡笼山沿海找,他们如果靠岸休整,一定会留下驻地的痕迹,找到那片驻地,在那一块看看有没有血迹和尸骨,找到证据。
不然我们也真的不好说就是吴凤做掉了单眼李,虽然他已经离开海鲨团,但他毕竟是我的骨肉,跟海鲨团又有香火之情,这样仅凭推论就来推断是他的问题,不符合道上规矩。”
“我知道了,船主,您放心,我立刻下去安排。”
“嗯。现在咱们正在跟五峰的那帮旧部争夺浙江那边的海路,这才是海鲨团重中之重的大事。水清。”
“父亲。”
“这件事便由你来主持,我会写两封手书,你带给你两位伯父,他们会配合你的。浙江海路我们势在必得,五峰那帮人要是敢不识趣就做掉他们,打的他们痛为止。
咱们这一步拿下浙江一带的海路之后,下一步便是北洋的地盘,朝鲜、倭国、辽东那边的海路也是一大块肥肉,咱们一定也要吃在嘴里。
你回去准备吧,争取明天上午之前就出发。”
“是,父亲,我立刻下去准备。”
现在海鲨团和五峰旧部打得正欢呢,根本拿不出多少精力来顾着吴凤这边,也只是鹰眼三回去之后,又派了两艘哨船专门沿着鸡笼山的海岸,算着日程、时间和海路,判断吴凤和单眼李在那天暴风雨之夜是在哪里扎营的,在那里仔细探查。
…………
“那么现在告诉我,你们团队的佣金是多少?”
“阁下,我的要求很简单,我的团队老兵每个人一个月15枚西班牙双柱大银币,年轻士兵每个月十枚西班牙双柱大银币,并且战场上的缴获权归我们自己。”
现在西班牙双柱大银币还未大量流入明国,是在1681年才开始大规模流入,但是随着西班牙商人在东方的生意日益红火,西班牙双柱大银币开始在东亚和东南亚的商品交易中普遍起来。
“你的要求不简单,你太信口开河了。
你现在是在东方,我只能按照东方的价格给你付佣金,不论你在你之前的雇佣价格上加了多少,我知道西班牙的双柱大银币的分量很足,但我不清楚它到底是值几两几钱银子,我只会按照我这边的价格给你钱。
这个时候大明募兵也不过七八两,我给你们高一点,老兵每人每年年薪15两,年轻人每年年薪10两,战斗之时碎散银子你们自己留着,大额银子需归公,但可分其中三成给你们。金银珠宝看价格,过50两归公取其三成给你们,低于50两你们自己留着。
我最多就能给这么多,可以,就跟着我干,不可以,你们就接着在这等着。
我这边仗打的很多,战利品如果按你那种说的都归你们,我这边就亏死了,毕竟我手下的士兵兵甲马匹都是需要我提供处,这一点跟你们欧罗巴不同,我知道你们的兵甲需要自备,但东方绝大部分的军队装备后勤都是我这种军队的真正的掌控者来出。
这就是我给你提的价格,想想能不能接受,想清楚了去城南第五道胡同“浮云旅社”找我,我住在那里。
现在你可以回去找你的人商量商量,让一下地方,我想看看还有没有人来,接着跟我谈一下雇佣的事。“
他点点头,一口喝掉杯中的酒,接着站起来用左手扶住帽檐,微一躬身行礼,接着扶着剑柄朝酒馆老板点点头,便走向了酒馆的后院。
他的团队就住在酒吧后院的客房里面,现在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只要是酒馆酒楼,其后面绝大部分都会跟着一个客房的存在,后院基本都会备有客房,就是餐社旅社兼备,这主要是因为现在这个年代很多的酒楼酒馆里面的客人主要都是客商、旅人,那如果后面还带有旅社客房,那么你客人来的就多,因为他们也很嫌麻烦,怎么可能吃完饭,然后再出去,接着找房子住,那太麻烦了。
当然也有大通铺,那是给穷苦人住的,但绝大部分的旅人客商,还是去住那种旅社、客栈。
他离开了之后,见到了第一个人去吃了螃蟹,后面也有人逐渐的开始讨论起来,站起身来跟吴峰谈一谈。
有几个人过来询问,他们是工匠,工匠是跟随船队来的,但是跟船队签的合同并不是很长,只是按次数来算的,跟随船队游走,平时在船上铸铁,修补刀具工具,补船修船。
在欧罗巴的传闻里,东方就是遍地黄金,这次碰到了这位金主有雇佣工匠的意向,他们自然也想过来听一听,看一看可不可以有一份更好的去处?
他们大多穿着都很破旧,衣服颜色基本上也都以亚麻黄和白黑这三个色为主,头上都戴着宽边帽,这脸色长相一看便知是南欧那边的人,只是不知道是西班牙还是葡萄牙还是意大利那边的,但应该不是北欧、东欧的。
岁数大多都是在30岁左右,身材不高,都挺矮的,胖瘦都有,但有个共同点,就是手上满是老茧,但是又很灵活,一看便知道是工匠的手。
第三十八章 耍光棍儿()
他们大多穿着都很破旧,衣服颜色基本上也都以亚麻黄和白黑这三个色为主,头上都戴着宽边帽,这脸色长相一看便知是南欧那边的人,只是不知道是西班牙还是葡萄牙还是意大利那边的,但应该不是北欧、东欧的。
岁数大多都是在30岁左右,身材不高,都挺矮的,胖瘦都有,但有个共同点,就是手上满是老茧,但是又很灵活,一看便知道是工匠的手。
这时候的欧洲的工匠的工资其实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