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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爱上玄月-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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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他也会使这种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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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安平县,意料之外,竟是相当的繁华,甚至赛过里安县。
  第一件事我便找了当地最有名的全福楼,把猎来的这些珍禽给卖了,没想到其中是一只头颈棕色其余灰白的幼仔小雕,竟让那老板一口价报了五百两,其余几只加起来也给了一百多两。我有点贪得无厌,本想加价的,却被夜寻欢抢先收了银票拖着就走。
  出了店门,我便问夜寻欢那究竟是什么雕,他挑着眉轻松地说:“金雕!”
  我一听傻了眼:“金雕?!你这家伙怎么不早说?要知道那可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啊!老师,请您原谅我,我竟然贩卖了国家重点一级保护动物!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那雕生性凶猛残忍,还需要保护?你还好吧?”夜寻欢用手探了一下我的额头,确定我没有发烧。
  我挥开他的手,气道:“你个笨蛋!早知道是金雕,我至少会开价两千两以上。五百两,才五百两,你可知道损失有多大吗!真是要被你活活的给气死了!”
  全福楼的那个胖老板铁定不会烧了它,还不知道高价卖到哪去。唉!白花花的银子就这么飞了。
  夜寻欢舒了一口气道:“我说呢?你怎么会傻傻的想保护那雕儿,原来是后悔卖低了价钱!”
  “去你的吧!下面再走山路,不管你用什么法子,给我多抓几只。”
  唉!当年老师谆谆教诲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国家领导人倡导我们要保护某某级濒临绝种的动物,这会子全让我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因为生存才是王道嘛。如果不是我那大把的银票没了,我也不会做出此等无良之事。要知道退店赔偿等等可需要一大笔银子,五百两还差一点点呢。
  夜寻欢先是瞪大双眼望着我,随后弹了一下我的脑门,道:“你以为抓金雕跟捉小鸡一样那么简单?卖多了只会惹麻烦!”
  他弹我脑门?这种招牌动作只有他才会这样对我。
  “银票拿来!”这可恶的家伙居然敢独吞。
  他揶揄道:“女人,有时候觉得你很聪明,但有时候又觉得你很笨!你脑子里盘算些什么,我岂会不知道?”
  说完,便往一家衣店走去。
  行!不但收了我簪子,还收了我打算私奔用的银票。算你够阴险,够老奸巨滑!
  在我的坚持下,我换了一套男装,杜绝他以后再想以夫妻身份相称。
  之后,找了一家客栈安顿下来,酒足饭饱之后,夜寻欢去买马,顺便将李云娘夫家的信给送到,而我则是在客栈里补觉。
  本来我雄心壮志的跟自己说,我,一定要摆脱那男人,可是一想到那簪子和寻,我又忍了,何况还有被他私吞了那么多的银子。本来我想给笑笑飞鸽传书一份,但转念一想,有什么用,现在又没有ATM机异地取款,难不成让她千里迢迢来给我送银票?算了,飞份家书回去报个平安吧。
  唉,我真的很没用,我真的很窝囊,三十二年白活了。
  不行,我一定要压榨那家伙,奴役他,操劳死他,让他为我赚更多的钱,这样我心里才能平衡。
  次日,一睁眼就看见昨晚我咒了一夜的男人正躺在我面前,见怪不怪了,可惜了隔壁那间花了一两银子一个晚上的上等客房。
  “宝宝,早!”
  “大哥,今后劳烦你,把你脸上的分辨率调低点以后再来叫我起床,好吗?”
  “分辨率?”
  推开一脸弱智样的他,起床,更衣,梳洗,用餐,出门,走人。
  和夜寻欢出了客栈,牵着马走在喧闹的青石街上,准备离开安平县,往下一站进军。
  突然间,不知道谁在人群中大喊一声:“抛绣球开始了!”
  一时间,就看见本来还在闲聊的,闲逛的,非闲聊的,非闲逛的,年纪轻的,年纪大的,有老婆的,没老婆的,一群男人,象疯子一样一窝蜂全往同一方奔去,而我牵着马挡在路中间,差点没被他们刮起的那阵风给卷到天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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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夜寻欢够眼明手快,稳稳地扶住了我,我习惯性拍了拍身上,咒道:“一群神经病,抢个绣球至于这样么?”
  一旁摆摊卖菜的一位大婶听见了,开了口:“两位小兄弟是外来的吧?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今日是那安平县首富杨家绣球招亲的日子,不论长相,不论年幼,不论富贵贫贱,只要是独身男子接了这绣球,便是杨家的女婿。这样的条件,在全安平县内,只要是正常的男人,有谁不想去接这绣球,若接着了那可是一身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啊,更何况那杨家小姐是安平县出了名的美人。”
  这番话听的我真是头上黑线直冒,青筋暴跳,那杨家老头真是愚昧无知到了极点,哪有这样给女儿选女婿的,是个王儿麻子接了都要接受,还首富呢,怎么个也能挑个有才有貎的女婿来。不过话说回来,我生气个什么劲,又不是我亲戚,关我什么事。
  我嗤道:“难道就没有个什么不正常的男人,不想去抢这绣球的?”
  那位大婶接道:“有啊!你,他,还有他!” 呃?这真是自己给自己下套。
  哦?没想到除了我和夜寻欢之外,还有个他?
  顺着大婶眼神的方向,即瞧见一个青衫布衣的青年男子背对着我们,在对面的面摊上坐了下来,叫了声:“老板,一碗阳春面,加鸡蛋不加葱。”
  我哼道:“哈!原来还真有一个奇葩!”
  没想道大婶又压低了声音悄悄的道:“那是我们县新上任的县太爷,我想他不去,怕是碍于面子。”
  “大婶,你真是好可爱!”
  “……”
  喜欢吃阳春面的县太爷?
  没再理会这乱七八糟的事,便和夜寻欢继续上路。
  谁知道,才向前走了几步,只见一个红色不明之物又狠又准的向我砸过来。“叭”地,真好不偏不倚的盖上了我的脸,真他奶奶的命衰到家了,这样我也能被东西给砸到,于是我暴跳了起来:“他奶奶的,是哪个不长眼的乱丢垃圾(请读le se)?”
  再定眼一看,原来手中抓着的红色不明物体正是那传说中的绣球。
  晕!不是吧!这玩笑开得也太大了吧。
  不远处,一群人一边嘶喊着,一边磨刀霍霍地向我们冲了过来:
  “在那边!”
  “绣球在那边!”
  “绣球在那个男的手中!”
  我一听,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便将这个烫手山芋转丢给了夜寻欢。
  夜寻欢蹙紧了眉头,带着愠色对我开口道:“洛,这一点都不好笑!”
  说完,随即将手中的绣球挥了出去。
  瞬间,那绣球便化做片片红绸随风飘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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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花头顶着马桶向各位大大们认错。
  最近实在太忙了,某花也得吃喝拉撒兼赚钱,
  后面的可能更的速度都会比较慢一些,请各位原谅,
  但某花保证快则两天,慢则三至四天,不会炸个坑一个星期或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不来的。
  只为一千八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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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群人冲至我们面前时,我心想:完蛋了!这会我们要倒大霉了!
  谁知那群疯子见了绣球化做片片红绸碎布更加兴奋,欢呼阵阵,一窝蜂的开始疯抢地上的碎布,然后“哄”地又集体散去,那场面壮观地让我目瞪口呆,半晌都回不过神。
  我惊愕道:“这、这、这究竟是什么个情况?!”
  这抢绣球的场面曾在电视上观摩过N多次,但头一次见有人是这样抢绣球的。
  谁知那位可爱的大婶又发了言:“这位可爱的小兄弟,这你又有所不知了,那杨家之前就已经料想到绣球会被抢破,在此之前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若绣球真的破了,那就得凭绣球的碎布方能去参加下一场擂台招亲。”
  绣球招亲之后还有擂台招亲?这杨家还真是有一手。
  大婶又接着道:“其实啊,最吸引人的便是这擂台招亲了,最终前三名胜出者,除了第一名能够成为杨家女婿之外,那第二名与第三名还能得到一千两和八百两的奖赏。杨家向来都是大手笔的,绝不会亏待人。”
  一千两和八百两,加起来岂不就是一千八百两?真是天降横财,运气来了真是挡也挡不住。
  我的声音陡然提高了些许:“这位可爱又善良的大婶,敢问,这擂台是文比还是武比?”
  大婶的眼中已经堆满了笑:“这位可爱又善良的小兄弟,据说是文比。”
  我真得好想仰天长笑,真乃天助我也。
  “大婶,敢问,这擂台设在何处?”
  “城南正洪广场。”
  “大婶,你真是我见过最可爱的人。”
  和大婶八卦完,我连忙低下头,一双眼睛往地上不停地扫描,看看还有没有抢剩下的绣球碎布。没有,竟然一片都不留给我!吼!这怎么可能?
  “洛,你是不是找这个?”
  夜寻欢手中正捏了一小块的红绸布,在我面前直晃悠,我双眼陡然蹭亮,如获至宝的接了过来,激动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夜某人,你总算干了件好事。”
  夜寻欢挑了挑眉,揶揄问道:“你真的要去打擂台?又不急着上路了么?”
  将他拉到一旁,我低声道:“错,不是我,而是我们。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所以,我们的目标是――”晕!我怎么感觉下面几个字我要讲没有蛀牙?顿了顿,清清嗓子接着道: “我第二,你第三。一千两,和八百两。”
  “你就那么有把握你一定能得第二?”夜寻欢眯着眼睛道。
  “你不用管我能不能得第二,你只要给我负责在那堆人里抢到第三就行了,记住了八百两,是八百两。好了,眼下,你把马先牵回客栈,重新订房。我先去,你随后。来,快把它撕成两半。”我将那一小片碎布又递给夜寻欢,只见他浅笑了几声,两指一夹,手腕翻转一下,将两片更小的碎布交于我手中。
  这个色胚子,临放手前还不忘摸我手一把。
  为了那八百两,给你一点甜头吧,小样!缩回手,我很自然地拍了拍他的肩,朝他暧昧地挤了个左眼,道:“文武双全的夜神人,就让安平县善良可爱的老百姓,见识见识你的魅力吧!”
  说完,我捏着手中两片“准考证”,冲他丢了个飞吻,一溜烟的往城南正洪广场奔去。
  赶到的时候,现场次序不似抢绣球时那般混乱,那群疯子正井然有序地凭着手中的红绸碎布进行报名工作。
  这一切不禁让人哑然,这财大气粗的杨家开始有点吸引我了。
  当轮到我,杨家家丁问我姓名时,我稍稍愣了一下,随后便清晰地吐出三个字:“杨铁心。”
  杨家几位家丁齐刷刷全部看向我,不超过三秒钟又齐刷刷地低下头继续做事。
  帮夜寻欢报名却被拒绝了,那杨家家丁的回复是不可代报名,刚思纣着,夜寻欢已立于身旁说了三个字:“柳轻扬。”
  我偏过头,瞟了他一眼,好个柳轻扬,我姓杨,你就姓柳,还轻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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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以为,擂台在报了名之后开始,哪里料到要到明日巳时才开始,无聊之下,也就在这安平县随便逛逛。
  次日,若不是夜寻欢叫我,我可能要错过擂台赛了。
  再次来到正洪广场时,已被众人围了个水泄不通,照这情形,挤进去还真有点难度。我摸了摸鼻子,唉,不就是向里挤么,挤吧,当年挤公交不就是这么挤过来的么。
  当初弱智的认为,擂台会象是比武招亲那样一个高高的红舞台,当看清眼前这广场上摆满了一时间数不过来的桌子和凳子,不禁有点纳闷,这杨家究竟要比什么?且见这些桌子个个都是一张桌子配四个凳子,每把椅子后面都都绑了个红绣球,整个广场上也是喜气洋洋红红的一遍。我怎么总觉得这场景到象王晶拍的赌片里赌王争霸的架式。
  这杨家不得不让人另眼相看。
  “当当当”几声锣响,巳时已到,只见一名身着深色缎衫的中年男子登台了,经他自我一番介绍得知是杨家的总管,那就暂且称他为杨总管吧。
  只听杨总管言语恭敬又不失风趣地说了一大堆开场白后,即让人给我们分发了号牌,并让我们各就各位,接着,他又开始说起这第一回合比试的内容:
  “麻将如今已是家喻户晓,而今日赛局,并非让各位比赛打麻将,而是比摸牌。今日这场上有三十二张桌子,而即将对擂的共计有一百二十八人,每四人一桌。每张桌子上将会有一副麻将,每副麻将共计一百四十八张牌,而每张牌分别叫什么,相信也不用杨某在此多说了。待会,会有人将各位的眼睛全部蒙上,每人将分别拿到三十七张牌。这里有个沙漏,每一桌,四个人当中,谁能在这沙子漏完之前先将手中的牌摸完,并且说对牌面,说中的牌数越多,谁就是这局的胜者。当然,还有一个要求就是每一张牌都要摆放的整整齐齐,若有一张牌放在别人的位置上,也算输,自然每个人的后面也会有人帮你记牌。请各位放心,杨家是绝对的公平、公正、公开,在场的各位都可以见证。这局之后将会有三十二人胜出,进行下一回合比试。好了,杨某就先说至此,蒙眼,发牌。”
  真的是麻将。
  自从五年前,我刻了副麻将出来玩玩,后来越传越广,如今已是家喻户晓,这倒是我万万没想到的。原来在这里,我就是那麻将鼻祖!如果我这个鼻祖都输了,那岂不是丢人丢到家了?
  这几年来,幸好在客栈里没事就和笑笑、戚大婶、洪大娘她们搓搓麻将,有时候少条腿子时,连开心都会上,以至于还不算太生疏。
  为什么是摸牌?五年前我摸牌小胜花清晨,那场景至今我都还记得。今天居然也是摸牌,这杨家真是有点让人琢磨不透……
  糟了,夜寻欢不知道有没有打过麻将,会不会摸牌,不要第一轮就给人踢出去了。
  “各位准备好了吗?”杨总管再度开口:“第一场,摸牌,开始!”
  “当”又一声锣响。
  开始摸了。
  这难度,比当初我和花清晨比试的时候要高很多。首先,双眼被蒙着,牌的位置要摸准,速度自然比睁着眼的时候要慢很多,还有,摸完后放下还要再排的整齐,这真是难啊。
  洛宝,相信自己,你是赌神在世,麻将鼻祖呢。拿出我的绝活,左右开攻。
  “八筒,五万!”“三条,白板!”“兰花,东风!”……
  “瞧那,那个人左右双手摸牌。”
  “我单手摸还要费点劲啊!”
  “从来没见过啊!”
  “……”
  众人的声音并未干扰到我,时间未到我便摸完了,拿下蒙布,得知只错了三张。幸运的是我这张桌子的人都没有摸完,我胜了,哦也!看来我真是宝刀未老。太好了,我离一千两又进了一步。不知道夜寻欢的战况如何?
  “当”的一声,锣声再次敲响,比赛结束。
  杨总管当众宣布了胜出三十二位选手的号牌,我是第一百二十七,夜寻欢是第一百二十八,除了听到我的号牌之外,最后一个我听到了他的号牌。哦也!一千八百两!
  呼!心头的一块大石头落地,原来这家伙也会摸麻将,真是小看他了。
  杨总管又宣布明日未时将会在此对擂第二回合。
  在众人中搜寻夜寻欢的身影,看到他微笑着往我这边走来,我立即迎上前去,轻扯了下嘴角道:“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老麻子?”
  “我师傅好这个。”他轻笑。


  不禁挑了挑眉,这到是第一次听他谈自己以外的人。与以往日作风大不同,我竟在不自觉中脱口而出:“那改天找他摸两把。”
  夜寻欢听了,谑笑道:“做什么要找他摸,和我摸好了,别说摸两把,随你摸多久都行。”
  双手抱拳,将自己的手指弄得咯吱直响,大庭广众之下,我狠狠一拳揍向他的腹部,很满意地看着某人抱腹嗞牙咧嘴。
  没搭理这个不正经家伙的“楚楚可怜”表情,掉转头便往全福楼径直走去,打算大吃大喝一顿,吃饱了有力气才好挑战第二回合的比试。
  走着走着,蓦地发现夜寻欢人就这么凭空不见了。这男人搞什么鬼?不会刚才被我揍了一拳就生气了吧?临走之前看他那不怕死的样子,貌似不大象啊。死家伙,大中午吃饭的时候给我玩失踪,他跑了,吃完饭谁给我付银子?
  从广场到现下我站的地方也没有几条巷子,怎么这么一会人就不见了。
  “柳轻扬!你死哪去了?你给我出来!”
  “姓夜的!姓柳的!再不出来,让我逮到了,我还会象刚才一样揍你!”
  一边找着,一边喊着,始终不见他的人影。
  这家伙该不是出什么事了吧?但凭女人的第六感,这附近貌似没什么异样啊。八成又不知被哪个女人给勾住魂了,罢罢罢,遇上他,真是算我倒了八辈子的霉。
  瞎晃悠,面前正好一面摊,摸摸身上,貌似还有那么几个铜钱,算了,搞碗面条吧。
  刚一屁股坐下,还没来急开口叫什么面,一个身影在对面坐了下来,随即一个温和的男音响起:“老板,一碗阳春面,加鸡蛋不加葱。”
  加鸡蛋不加葱?很熟悉的一句话,貌似在哪听过?
  抬眼往对面看过去,一张俊逸非凡,温文儒雅的男性面孔跳入眼帘,身着青衫布衣,虽坐在只有半米高的矮桌上,坐姿依然很优雅,不象我抖个二郎腿,一点形象都没有,还好他没再看我,我偷偷地将腿放下,立志做个举止文雅的人。
  眼睛左瞟右瞟了两下,我想起来了,原来是那奇葩县太爷,但凭他穿着的模样和对这家面摊的情有独钟,似乎很难将他跟县太爷三个字联系在一起。我映象中的县太爷都应该象周国栋那样了,卑鄙,猥琐,满脑肥肠,打住,不能再想那个令人倒胃口的家伙,再想过会面都要吃不下了。
  我也开口叫了面:“老板,一碗阳春面,加鸡蛋加火腿肠。”
  “火、火腿肠?这位小兄弟,火腿肠是什么东西?鸡肠?鸭肠?还是鹅肠?”老板掌勺的手停下了,摸不着头脑的问我。
  滴汗!我其实是想叫加鸡蛋加葱的,怎么开口就变成火腿肠了?脸上微微抽筋道:“呃?是香肠。谢谢!”
  对面的俊男县太爷勾了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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