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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穿新世界-第3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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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是号称“属性全点生命耐力;武器精通单双手剑;技能先点格挡暴击冲锋旋风斩首破甲,最后点个圣光意思一下”的剑圣法师甘道夫,他老人家也不穿铠甲啊……

    但在巫师世界,没这个讲究。能用法术的就是施法者,不管你是靠天赋也好,靠修炼也罢,只要能够用出法术来,那就是施法者,是巫师,是人上人。

    按照熊猫的印象,巫师里面有个“血脉侧”,其中主攻“身体改造”的,平时看起来或许还有个人样,一旦到施展能力战斗的时候,往往会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不对,基本上,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

    那种都算是施法者,他圣武士施法好歹还堂皇大气,金光闪闪卖相十足,怎么就不算是施法者了?

    何况,熊猫好歹也是把天谴技能点到了总等级16级的(基本14级,传奇2级),当今世上若论传奇法术等级之高,他有信心去跟任何人比上一比,巫师世界里面那些所谓的“传奇大巫师”们,别说大多没有传奇法术,就算有一两个,等级也肯定没他高。

    (没错,我是巫师,实打实的!)

    熊猫就是想通了这些,才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过之后,他又恢复了镇定,耐心坐在雅室里面,等待钱财送来。

    巫师身份的确极有威慑力,仅仅不到十分钟,之前那个中年人就扶着一个已经白发苍苍的老人,带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年青人过来了。

    那年青人的手上,还捧着一个大大的木盒子。他身材并不瘦弱,但捧着这木盒子却显得相当吃力,可见盒子里面的东西分量不轻。

    熊猫注意到,这老中青三代,相貌之间都有些相似,大概是一家三代。

    果然,三人一进门,那老者就介绍了他们的身份——恰是祖孙三代。

    这一家子姓达克,在希望之城里面已经住了十多代,身上也有一个男爵头衔。只是早在十多代前,他们就因为战争失去了领地。当时达克家族的先祖倒也果断,并不将时间精力浪费在重新争取领地上,而是借助家族最后的财富转而经商。一转眼快三百年,达克家族的财富不断积累,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或许,比起当年的男爵达克家族,现在的珠宝首饰商人达克家族,地位还更高一些呢。

    老达克是个人精,说话极有分寸。既把家族的来历介绍清楚了,又没有半点刻意讨好或者废话的意思,当真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达克家族能够繁荣,的确不是靠运气,是有真本事的。

    而他孙子小达克捧着的,就是熊猫那一把宝石换来的钱财。

    钱财分为三种,金银铜币都有。老达克说,这是为了方便潘德大人在各种情况下使用。

    熊猫当然明白他的意思,金币有金币的使用场合,铜币也有铜币的使用场合。在某些情况下,若是拿出金币来,反而有几分尴尬,所以身边带些铜币,的确是有备无患。

    只是……这一箱子钱,是不是多了点?

    熊猫也是有鉴定技能的,而且等级还不低——这是通用技能,升级只受最高等级职业限制。他那一把宝石数量虽然多,品质却并不好,大小也只能算小型。按照他的鉴定结果,顶天了也就值个三四百金币,绝对不该有这么多。

    他想了想,还是将自己的疑问说了出来。

    这一说,两个老的还好,年青的小达克顿时露出几分尴尬之色。

    于是熊猫立刻明白了究竟,忍不住一笑,说:“我不是强买强卖的人,讲究公平买卖。那一把宝石,该多少就多少,我不占你们的便宜。”

    “不不不!大人您有所不知!”老达克急忙解释,“像您这样身份尊贵的人物,能光临鄙店,是鄙店的光荣!今天的事情,只要城主府知道了,必定对鄙店有所褒赏——那些宝石的确不值这么多,但能够得到城主府的褒赏,就值得这个价钱了。”

    熊猫恍然大悟,这才真切体会到“巫师”在这个世界的地位之高。

    他只是一个身份不明的巫师,或许连巫师都不算,只是一个巫师学徒。但仅仅是因为跟他做了一回生意,招待了他一下,城主府就会因此褒赏达克家族。

    巫师的尊贵,由此可见一斑!

    既然说清楚了,他也不矫情,将这一盒子钱财全都收了起来——当然是收进了储物戒指,要是收进道具栏,直接就变成西陆货币了。

    大多数世界的钱财都是不互通的,尽管金银的价值大家都承认,但西陆货币拿到这边来,价值总是要缩点水的——这也是当初游戏里面一个著名的陷阱,不少新手都吃过亏。

    达克家祖孙三代见这位“潘德大人”轻描淡写就将一大笔钱财收走,可见的确是随身带着储物道具,而且或许那东西的容积还不小,不由得暗暗欢喜。

    如果说之前还不是很确定的话,现在他们就可以肯定,这位性子沉静公正的壮汉,的确是一位尊贵的巫师。

    熊猫收起钱币,正想要告辞离开,突然心中一动,看向了老达克。

    “老达克,我看你精神有几分萎靡,是不是这段时间身体有些不大好?”

    老达克苦笑一声,点头说:“大人您果然好眼力!我自从去年生过一场病之后,精神就一直不大好。大概是年纪大了,也快要到日子了吧。”

    熊猫摇头:“你只是病没去根而已,离寿终正寝还早着呢。”

    说着,他伸手按在了老达克的肩膀上,神圣力量犹如流水一般渗入老人的体内,将老人体内的病痛彻底祛除,最后还特地留下了一点。

    这一点神圣力量不足以施展法术,却能帮助老人健康好几个月。

    他倒是有心多留下一点,奈何这位老人的确已经年迈体虚,承受不了更多的能量。

    恰到好处的是药,过了量就是毒,医学的道理,并非只在医学上行得通。

    做完这些,他笑了笑,迈步出门。明明脚步不快,却一转眼就消失不见,就连守在门口的小达克和侍女,都没看清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雅室里面,只有达克一家面面相觑,惊喜交加。

第二百五十一章、沉重的希望() 
熊猫手头上有了钱,心中自然也就有了底气。

    他并没再变化相貌,而是就以这“壮汉巫师”的形象在街头行走。逛了一阵之后,随便找了一间地处闹市生意繁忙的饭店,走了进去。

    此刻已经接近中午,饭点将至,饭店里面颇为热闹。熊猫进来,伙计先招呼他在一个靠着角落的桌上坐下,然后就询问他要吃点什么。

    “我是外乡人,对你们这边不熟。”熊猫知道伙计之类眼光了得,倒也没有隐瞒的想法,“有什么本地的特色菜,或者是你们店里拿手的菜色,给我看样子上就好。”

    伙计看了他两眼,点点头,又问他要不要酒。

    “酒就不用了,我没喝酒的习惯。”熊猫回答。

    他的确是没有喝酒的习惯,虽然有时也喝,但跟令狐冲那种离开了酒就没精神的截然不同。

    说起来,熊猫其实是戒过酒的,戒过不止一回。

    当年他学武的时候,师傅曾说酒这东西,少喝为宜。就算不能全戒了,时不时戒上一回,戒他十天半个月,总不会有坏处。

    “为什么要戒酒呢?武二哥不就是越喝酒越威猛吗?”当时年纪尚小的他,纳闷而且好奇地问。

    “你拿武二哥跟自己比?多大的脸啊!武二哥是魔星转世,赤手空拳能打死老虎的神人。咱们凡人跟他比不了!”当时,师傅很不高兴地说,“什么时候你能空手打死老虎,再来学武二哥也不迟!”

    很显然,地球上绝对没有能够空手打死老虎的神人——人类武术家卯足力气的重拳,大概就跟老虎平时玩耍的巴掌差不多,想靠这种拳头打死老虎,那怕是要把老虎先绑起来,然后对着要害拳打脚踢半个钟头才行。

    当时的熊猫可不懂这些,他听师傅说,能够空手打死老虎,就能学武二哥,便兴致勃勃地去练开碑手——横练气功的一种,因为据说练到深处能一拳打断石碑而得名。

    后来还是大师兄看不过去了,给他私下上课,讲了老虎跟人之间不可逾越的身体素质差距,他才明白自己只是妄想。

    别说开碑手练成了也未必打得断石碑,就算能打断石碑,也不过相当于老虎玩耍的力气,有什么用处?

    又过了一些年,他才知道,师傅经常劝人戒酒,是有缘由的。

    很多年之前,他师祖的一位朋友,岳家散手的嫡传高手,因为喝醉了酒,失了戒心,被人暗杀在澡堂子里面。

    那位高手若是在正常情况下,十几个手持刀剑的壮汉都未必能困得住他。结果就是因为醉酒误事,稀里糊涂送了性命。

    知道了事情的缘由之后,熊猫才真正把师傅的教诲听了进去。这些年来,他虽然没有真正戒酒,但喝醉的次数却寥寥无几,勉强……也算是符合师傅的要求了吧。

    熊猫一边回忆往事,一边大吃大喝。

    那伙计倒也知趣,送来的都是大饼大肉,分量十足。再加上炖得乳白的鱼汤,这一桌实在称得上是大鱼大肉。

    而它们的价格,也配得上这“大鱼大肉”的名声。

    至少熊猫在付钱的时候,心中吓了一跳。

    他怎么也没想到,区区一顿寻常饭菜,也看不出什么特别之处,竟然需要四个金币!

    在西陆世界的大多数城市,寻常壮汉大鱼大肉吃个饱,只要不喝酒,无非也就五六个银币的事情而已。他这顿饭也并没有像大胃王吃自助餐一般放开了吃,怎么就吃了这么多钱?

    这“希望之城”的希望在哪里,他暂时还看不到,但物价之高,着实让人“希望”不起来啊……

    熊猫一顿饭吃得颇久,等到付钱之后,已经过了中午,不少客人都已经离开,饭店里面不再忙碌。

    既然店里不忙了,他也不急着走,又点了一壶茶,招呼伙计过来,询问在这城里面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情。

    先吃饭再打听消息,倒也是闯江湖的惯例。

    伙计并不惊讶,看看不忙,索性坐在了对面,给他介绍起来。

    “我们这希望之城,可是大大有名。”一开口,他就先把这座城市夸了一番,“不仅土地富饶、物产丰富,更重要的是毗邻圣弗朗斯山。”

    “这座‘圣弗朗斯山’有什么特别吗?”熊猫好奇地问。

    “山没什么特别的,但山上住的人特别。”伙计神秘地一笑,说,“在这座山上,住着巫师大人。”

    熊猫愣了一下,问“巫师?他们平时不是都隐藏行踪,不让凡人知道的吗?怎么会连你都知道他们住在那座山上?”

    “因为他们每三年会招收一次学徒啊。”伙计笑了,“这就是我们这座城市得名的原因。”

    熊猫恍然大悟——这“希望之城”的“希望”,指的是有希望成为巫师。

    “几年前,我曾经去碰过运气。”伙计又说,“可惜,我第一轮就被淘汰了。”

    “第一轮?巫师招学徒,还要考验几轮吗?”熊猫又微微一愣——按照他的印象,巫师招学徒,应该是直接测资质才对啊。

    “当然要考验好几轮。”伙计摆出一副内行人的架势,说,“首先是测试意志,意志不够坚强的直接淘汰。然后智力和资质一起测试,两种都要达到中等,或者一个高等一个低等,才能够被选上。”

    他叹了口气,脸上露出遗憾之色“我那时候胆子小,面对危险退缩了,结果连第二轮测试的机会都没有。要是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就算是死在测试里面,我也绝对不会退缩!”

    “那你为什么不去试第二次?”熊猫问。

    “不行了,我们普通人家,必须在十五岁以下,才能够接受测试。我都已经二十出头了,没资格报名了。”伙计仰面看天,神情很是萧索,“我已经……没有希望了。”

    “何况,就算是我还能再报名,也拿不出报名费来。”他苦笑着说,“当初为了让我报名,父母攒了五六年的钱。现在他们都老了,需要照顾,我上有老下有小,根本存不下钱来。”

    他又叹了一声,说“或许……等我的孩子长大一些,我会努力攒钱,让他去试一试吧……”

    看着他遗憾却又有些希冀的表情,熊猫没有说什么,心中却暗暗皱眉。

    这“希望之城”的“希望”,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是太过沉重了一些!

    。

第二百五十二章、圣弗朗斯山() 
接下来,熊猫和这位名叫“斯内普”的伙计聊了很长一段时间。

    这位伙计虽然不会魔药学,但至少的确是学识渊博——不对,应该说叫见多识广。他对于希望之城以及周边地区的情况十分了解,本身又是个开朗多话的人,再加上熊猫给的小费,于是就滔滔不绝,足足说了两个多小时。

    在这两个多小时里面,和音也用私聊联系了熊猫,将“巫师世界”的很多资料一一告诉了他。

    两个多小时之后,熊猫对于这个世界,以及希望之城周边的情况,已经所知甚多。

    距离“百事通”当然还不够,但最起码,行走江湖是足够了。

    下午三点多,熊猫离开了饭店,也没找旅馆,直接就出了城。

    在巫师世界,凡人领主一旦有什么稀罕的东西,多半会进献给巫师。既然希望之城附近有巫师驻扎,那么当地领主不管是发现了封印着亚伦的怪异黑石也好,还是得到了它的线索也好,都不可能瞒得过巫师。

    所以,与其浪费时间跟领主交涉,不如直接去找圣弗朗斯山上的巫师算了。

    城门卫兵并不会阻拦人们离开,他轻轻松松出了城,朝着南边的山区走去。

    一开始,熊猫走得并不快。但等远离了人群,回头确定没人注意自己,他就脚下生烟,化作一股狂风,朝着远方的山峰飞奔而去。

    从希望之城到圣弗朗斯山,普通人步行的话需要起早贪黑走上一整天,只有中午稍稍休息一会儿。而熊猫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看到了位于山脚下的庄园。

    圣弗朗斯庄园以圣弗朗斯山得名,这里驻扎着一队骑士和大量士兵,除了每年招生期间之外,平时严禁凡人擅自接近。否则的话,杀无赦。

    熊猫在距离庄园还有两三里的地方停了下来,远远打量着庄园的情况。

    这座庄园和普通的贵族庄园截然不同,它既没有花园也没有广场,只是一排排大大小小的房屋和一座座训练场,加上庄园外围那一排拒马和壕沟,怎么看都不像是用来休闲娱乐的地方,而像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军营。

    而且这座军营的规模也很大,左右一路铺开,差不多将山坡比较平缓的地方全都给占去了。如果想要绕过军营上山的话,就只能沿着崎岖的山坡攀援,难度之大,简直令人绝望。

    同样的一座山,沿着不同的道路攀援,难度往往会有很大区别。比方说著名的珠穆朗玛峰,沿着南坡上去的话,很多外行人都能在当地居民的帮助下登顶;但沿着北坡上去的话,就只有专业的登山运动家能够做得到;至于最为危险的西北坡……反正熊猫看过的资料里面,似乎没见过谁能从那边爬上去的。

    圣弗朗斯山也是如此,现成的道路和比较容易攀爬的山坡都被军营封住了,剩下的崎岖险坡,谁有本事,尽管去爬。

    事实上,按照饭店伙计斯内普的说法,圣弗朗斯山上的巫师曾经说过,如果谁真的能够沿着崎岖的山坡爬上山顶,那么可以给他们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但是……至少就斯内普所知,这么多年下来,还没有哪怕一个人是用这个方法成功登上山顶,改变自己命运的。

    熊猫当然不需要改变自己命运,但他却打算试试走这条路。

    从大路上山,免不了和驻守军营的骑士以及士兵们打交道。虽然他不怕那些人,却觉得没这个必要。

    70多级的传奇圣武士,要打也是去打那些五六十级的“传奇大巫师”,欺负这么一群顶天了不超过30级的家伙,有点丢人。

    当然,另一个原因,是他在军营上空没看到多少邪恶之气。

    其实这才是关键,要是他看到军营上空飘着厚重的邪恶之气,那想法必定会有所不同。

    熊猫打定了主意,就拐了个弯,绕过了军营,来到了距离军营很远的陡峭山区。

    从这里向上看,可以看到不止一段接近九十度的悬崖绝壁。想要从这里爬上山,没一点蜘蛛侠的本事,怕是不行。

    他当然不会喷出蛛丝攀爬大厦的手艺,但……谁规定爬山就一定要用“爬”的?

    稍稍后退了几步,熊猫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迈开步伐,朝着山坡冲了过去。

    他的脚步极快,一转眼就冲上了山坡。惊人的是,当他来到绝壁之前的时候,不仅没有停下来,反而一抬腿,横着走上了绝壁!

    仔细看去,他的双脚已经深深陷在了石壁之中。坚固的岩石宛若软泥一般,随着他的前进留下了一个个脚印。

    圣弗朗斯山巍然屹立不知道多少年,山体岩石的硬度自不待说。想要在这样的岩石上钻孔凿洞,绝非易事。

    事实上,自从山顶的巫师立下了“爬上山就可以得到改变命运的机会”这样一条规矩之后,这些年来,试图爬山的凡人数不胜数。在山脚部分的岩石上,很多地方都留下了钉凿的痕迹。。。

    但是随着逐渐向上,这样的痕迹越来越少。大概在一百米左右的高度,就已经完全消失。

    想要在陡峭的山体上强行开凿可供攀爬的“道路”,绝对不是一两个人能够做到的。就算领主发动几千民夫,天天努力工作,也要很长一段时间,才可能完成这项工作。

    而且,随着开凿的高度越来越高,开凿的难度和风险也越来越大。没有足够的人手,想要靠一家一户的力量完成这种奇迹般的事业,是绝对不可能的。

    就像很多山区绝壁之中的栈道,看上去只是窄窄一条,但背后不知道是多少人力物力,不知道填进去多少条人命!

    这条乍看上去似乎有希望的路,其实从来就不通。

    但“不通”只是对于凡人而言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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