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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穿新世界-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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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物的想法,咱们是不懂的。当年开拓的时候,肯定有开拓的道理;现在不搞开拓了,肯定也有不搞的道理。”

    一个始终在沉默旁听的管事突然左右看看,压低声音说:“你们知道吗?这次废止开拓,其实还有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两个管事好奇地问。

    “你们一直负责跟南方的交易,在塔拉汗本地住的时间短,所以不知道。我曾听说过一些消息……北境那边出了个大魔头,凶狠残暴,蛮不讲理。他把北境划成了自己的地盘,不允许任何人搞开拓,为此还死了不少人呢!”

    两个管事悚然一惊,问:“伯爵就不管管?”

    “管?怎么管?难道为了北境那些贵族,拿咱们自己人的命去拼么?”那个大多数时间住在塔拉汗城的管事冷笑,“咱们当年推动开拓,是因为伯爵需要下属封臣。现在下属封臣已经够了,新伯爵在乎的是他对于领地的控制力,以及领地的繁荣。至于那些想要靠着开拓往上走的家伙……有本事就自己去对付那个大魔头,对付得了的话,伯爵不会吝惜赏赐和册封,但如果他们自己没能耐对付那个大魔头,那就什么都别说了!”

    “各个教会难道不管?”

    “这事不好管。咱们这边没什么强力的教会,就算勉强组织个讨伐队,人家打不过也能逃啊,教会的高手们总不能一直驻守在荒芜穷困的北境吧。”那个爆料的管事叹了口气,说,“终究是咱们之前盘子铺得太大了,照顾不过来。就算没这个大魔头,迟早也会出现别的麻烦。”

    “好了,别说这些不开心的了,谈谈开心的吧。前面不远就是亨利博得庄园,那边可出产好酒,等到了地方,我请客,咱们去好好喝一顿!”

    “好!这一路辛苦,也只有酒能让我感觉有些暖和了。”

    熊猫耳朵微微抖动,将远处的声音听得清清楚楚,忍不住微微一笑。

    天色将晚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以出产苹果酒而著称的亨利博得庄园,管事跟相熟的商人买了几桶就,有闲暇的人都去喝酒了,熊猫则来到了酒馆。

    酒馆里面只有四五个人坐着喝酒,其中带着武器的只有一两个,看得出来这边没多少冒险者。

    熊猫来到柜台前,放下一枚金币:“请大家喝酒。”

    胖胖的酒保有些惊讶地看着这枚金币,回答:“就算苹果酒也用不了那么多。”

    “剩下的用来买点消息吧。”熊猫回答,“有没有什么值得一说的事情?给我详细讲一讲。”

    酒保笑了——这枚金币扣除给在场的客人们每人一杯苹果酒之外,还能剩下不少,对于他来说,可算是一笔不错的外快。

    他从柜台下拿出酒瓶和杯子,给每个杯子里面都倒满香气扑鼻的苹果酒,然后招呼大家都来领一杯,等客人们笑着道谢然后取走酒杯之后,才收好酒瓶,对熊猫说:“豪爽的先生,您想要知道什么方面的事情?”

    “我是个圣武士,就从鬼魅之类的说起吧。”熊猫说。

    酒保想了想,说:“前几年,咱么庄园北边的老男爵旧院,倒是曾经闹过鬼。不过几个月之前,来了几个奇怪的冒险者,把那边的鬼给收拾掉了——现在这边没有闹鬼的消息了。”

    熊猫微微一愣,问:“奇怪的冒险者?”

    “是啊,他们种族不同,看起来关系却很好的样子。他们不喝酒,好像也不是很有混江湖的经验,但是手底下可真过硬,很多麻烦都让他们收拾掉了,而且收钱也不贵,说话还很客气,就像是从哪个教会出来的圣职者一样。”酒保笑呵呵地说。

    熊猫也笑了——仔细一想就能明白,符合酒保描述的人,除了穿越者们,还能是谁?

第五十九章、亨利博得庄园() 
亨利博得庄园,在游戏里面是一个颇有价值的地方。

    这里出产的苹果酒是很稀有的货物,运到联邦南方诸如莫来港之类地方,能够卖出几倍的价格。“新世界”游戏里面不够高端的玩家们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跑商任务,而想要在每天只能做一轮的跑商任务里面获得尽可能多的金币,就需要每一笔生意都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从亨利博得庄园买苹果酒卖到莫来,就是其中很受欢迎的一环。

    生活类玩家可以在这里学习酿酒技能,酒不仅可以提供一些很有用的Buff,还是不少技能必须的消耗品。不仅如此,贵族系职业和种族进阶所需的“奢侈度”提升过程中也必须消耗大量的各种酒水。而在城堡建设过程中,雇佣NPC的时候,也需要大量的酒水。这些酒里面,至少有三分之一需要靠生活类玩家酿制。

    对于冒险类玩家来说,亨利博得庄园有几个不错的任务。其中最有价值的就是“闹鬼的男爵旧院”这个任务。

    这个任务要对付的Boss是一个69级准传奇的僵尸,技能单调,战斗AI也很弱智,全靠属性高、血条长混日子,是典型的智障类怪物。极限情况下,只要一队十个50级的玩家,防御职业给力一些,治疗多一些,配合默契一些,大不了多花些时间,慢慢磨也能磨死它。

    它掉落一条紫色品质的项链,名字叫做“最后的救赎”。除了加属性之外,最重要的效果是能够增强治疗技能基本效果的百分之五十或者最终效果的百分之三十,哪个高取哪个。

    在天堂地狱这两个系列的Boss粉墨登场之前,这条项链就是治疗系职业当之无愧的神器。

    虽然穿越者们的级别还不够高,最高的诸如熊猫这类一线人员也才四十级出头,但游戏里面的诸多限制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只要那家伙依然像游戏里面那么弱智,就算是熊猫也能想出一些可以将它限制住,慢慢磨到死的办法。

    熊猫是圣武士,虽然在掌握了神圣能量的使用方法之后,也能够用一点点治疗法术,但并不属于治疗职业,所以他之前并没想过要打这条项链的主意。但今天既然路过,他就想要去调查一番,看看那BOSS是不是依然智障?是否可以挖个陷阱坑死它?

    结果这一问,才知道它早就被别的穿越者干掉了。

    (在我闯荡这个世界的时候,别人也没闲着啊!)

    他如此想着,忍不住笑了起来。

    熊猫并不会因为一件好装备没能得到而懊恼,对他来说,装备什么的实在不算多大的问题——隔三差五换马甲的人,装备自然也是经常换的。相比之下,发现同伴们在这个世界上也有所作为,反而让他更加高兴。

    他一直有些担心,担心大家会不会在城堡里面宅得太厉害,变成一群圆球生物。事实证明他多虑了,虽然别人未必像他这么积极,但大家其实也是有自己的活动的。

    等大家都喝过一杯之后,他又向酒保询问那群冒险者的事情。

    只是那群冒险者实在——倒不是没有特征,而是他们的特征有点奇葩。酒保就记得他们一个个长得奇形怪状,但要说具体相貌,他实在是说不清楚。

    这不能怪他,天底下多的是能够看脸识人的,但一般只限于自己人种和民族,黄种人看黑种人、白种人的时候,多半就是脸盲,更不要说那些穿越者们的相貌简直跟人类天差地别,想要记住他们每人独特的相貌特征,其难度大概相当于看脸识鱼。这酒保又不是兼职当盗贼的,哪里能记得住?

    看着酒保那抱歉和无奈的神情,熊猫笑了。

    “那就给我谈谈别的吧,只要是有趣的新鲜事就行。”

    酒保顿时来了精神,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他虽然没有盗贼的本事,但似乎颇有吟游诗人的天赋,将一些家长里短的事情说得清清楚楚,是是非非明明白白,尤其语言幽默——尽管常常幽默到下三路去,荤段子一个接一个,但不可否认,他这番介绍,至少听起来很有趣。

    遗憾的是,扣除趣味性之后,剩下的资料价值,差不多就约等于零了。

    熊猫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游戏里面学习酿酒术的亨利博得酒坊目前运营正常,酒坊的大师傅也好,老板也好,都还没换人。

    也就是说,如果想要学习酿酒的话,现在去跟他们套近乎,大概也不迟。

    熊猫很认真地考虑了这个问题,然后放弃了。

    他是西大陆的熊猫人,不是东大陆的貘妖,醉拳醉棍什么的,那是貘妖的种族天赋,跟他这熊猫人没多大关系。

    相反,作为一个圣武士,如果有条件的话,他应该克制自己的欲望,至少应该少喝酒。

    穿越者之中的圣职者们,受到的限制远比这个世界本土的圣职者要少,但多少也还是有所限制的。比方说一个在游戏里面是正义之神圣武士的穿越者,要是他为非作歹的话,虽然不会像本土的正义之神圣武士那样立刻失去神圣力量,但要是死不悔改,力量衰退甚至消失,也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毕竟……这世界的神并非某种“人格”的存在,而是“规则”的具现。只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使用它们对应的力量,就必然会受到相应“规则”的限制,无非限制大小罢了。

    熊猫是受难之神的圣武士,他主要的限制是不能对无辜受害者见死不救。这个限制问题不大,他本来就不是那种冷血无情的人,要是有无辜者在他面前受害,就算不考虑教规的限制,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战斗。

    但那些别的限制,比方说“生活简朴”之类,他就不是很做得到了。

    虽然他不是个热衷于享受的人,但来自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地球,他在很多事情上依然是颇为讲究的。这些讲究,说实话,多少有点奢侈的意思。

    就像是公会城堡里面,那种生活条件,对于这个世界而言,实在有一点穷奢极欲的感觉。

    熊猫喝了一点酒,跟酒保又闲聊了几句,就告辞离开了酒馆,返回了商队驻地。

    他现在很好奇,这一路走下去,还能不能再见到其他穿越者们行动的痕迹?又或许……会不会遇到他们?

第六十章、沙漠中的杂货店() 
跟着商队一路向南,熊猫路过了不少城镇。在这些城镇里面,他看到了不少穿越者们行动过的痕迹。

    工会的伙伴们明显是盯着那些高回报或者说有丰厚奖励的任务去的,他们干掉了不少BOSS,想必也得到了不少的好装备。只是平时在聊天频道里面,似乎没看到他们提及过……也不知道这群人是抱着“闷声发大财”的想法呢?还是怕被人要求分润,干脆什么都不说?

    商队来到距离王都不远的地方时,熊猫便将货物处理干净,然后向他们告别。

    他无意前往特雷拉王国的首都,上次在色雷斯王国首都的际遇,给他留下了很不愉快的印象。所以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他打算以后都不靠近这些有大佬坐镇的地方,免得遇到那种自己无能为力的麻烦事情。

    比方说现在,他想要去特雷拉的边境看看,看看这场战争对于边境人民有没有什么影响?

    按照游戏里面的历史,色雷斯王国攻占了莫来商业联邦大半土地之后,被拦在了铁锁关外,拖延了几年,都没能攻破那座关城。后来,色雷斯国王理查德称帝,色雷斯王国改称色雷斯帝国,并在不久之后就对一直支援盟友莫来的特雷拉王国宣传,三路大军发动了突袭。

    那场战争给王国民众带来了深重的苦难,无论是作为拉锯战战场的地区,还是被占领的地区,都苦不堪言。就算是那些没有被战火波及的地方,也不得不承担因为战争而加重的赋税,以及承受征兵的压力。

    熊猫记得在游戏里面,后来开特雷拉和联邦边境地图的时候,地图上的村庄明显数量较少,却有不少村庄乃至于城镇的废墟,死灵魔物也比比皆是,那些都是战火荼毒的结果。

    不过,此刻当他走在两国边境的时候,看到的则是虽然稍稍有点乱,但至少也还算安全的景象。

    莫来商业联邦和特雷拉王国的边境,有一些领主比较孱弱,镇不住场面的地方。如果在别的地方,这种情况多半会引来贪婪的侵略者,但两国关系良好,没有哪个领主敢冒着破坏两国盟约的罪名做出这种事情来,所以这些领主相对较弱的地区,就成了灰色行业盛行的“边缘区域”。

    熊猫在一个小镇上,见到了寒风。

    这个小镇位于南方一片小沙漠地区,这片沙漠来历古怪,据说是因为古代某个脑子有问题的大魔法师做危险实验而导致的。在这片不大的沙漠里面,有一个不小的绿洲,这片绿洲被称之为“黄金之城”,一则因为附近沙漠里面真的有金矿,二则是因为对于沙漠来说,绿洲之中的湖水简直像是黄金一样珍贵。

    寒风现在就居住在这座连城墙都没有的“黄金之城”里面,他开了一间小小的杂货铺,贩卖各种药剂和杂货,生意似乎还凑合。

    熊猫登门拜访的时候,他正在店里跟人做生意。

    “我这份狼眼质量很好的!”一个用白色麻布裹着头脸的冒险者说,“多给点钱吧!”

    寒风也穿着白色的长袍,看起来很有点沙漠民族的风格——熊猫觉得,要是蓄上大胡子的话,就更像了。他没有理睬对方的话,只是用手敲了敲柜台的某个位置。

    在那里,贴着一张被沙漠热风吹得有些褪色了纸,纸上写着两行字。

    谢绝议价

    不买就滚

    熊猫看着这两行字,忍不住笑了。

    寒风这家伙,可真是不会做生意!

    那个冒险者自然也看到了这两行字,但他却毫不在意,仿佛压根没看到似的——哦,这不能怪他,因为……

    “老板,我不识字啊。”

    寒风脸上的表现很有几分恼羞成怒的样子,就像是一个人卯足了力气要装个逼,结果却被围观群众给无视了,那种尴尬和愤怒的样子。

    “不识字的话,我读给你听!”他恶狠狠地说,“我这店里面有两条规矩,第一条是‘谢绝议价’——你可以不买,也可以不卖,但我说什么价格就是什么价格,不要叽叽歪歪说废话!第二条是‘不买就滚’——我没兴趣招待那些‘随便看看’的人,要么买东西,要么滚蛋,我很忙,没空跟你们浪费时间!”

    这态度简直嚣张,要是在地球上,消费者绝对已经直接一个电话打到315去了,换成脾气暴躁的消费者,或者干脆就用拳头说话算了。

    那个用白布裹住头脸的冒险者脾气显然很好,虽然被这样抢白了,却一点生气的意思都没有,笑呵呵地说:“老板,我辛辛苦苦去跟沙漠狼厮杀,努力挖来新鲜的狼眼睛,就为了多赚几个钱。要是让你骂两句就可以加价的话,你尽管骂,我绝不还口。”

    寒风眉头一皱,正要有所动作,却看到了笑着走过来的熊猫。

    他立刻改变了主意,叹了口气,抓起一把钱币放在柜台上。

    “这个价格怎么样?再高的话,我宁可不买了!”

    冒险者嘿嘿一笑,将钱币一扫而空,道了个谢,高兴地走了。

    熊猫走到了杂货店里面,严肃地说:“看来我来得不是时候?”

    寒风板起脸:“你本就不该来!”

    “但我已经来了。”

    “今天已经很迟,我正要关门打烊。”

    “关门之前可以把最后一笔生意做了。”

    “如果我说不呢?”

    “那就算了。”

    寒风哈哈大笑:“你忘词了!”

    熊猫无奈地摇头:“谁还记得那一套台词啊……我不看武侠小说都快十年了!”

    没错,他们刚才并不是在谈生意,只是在玩对台词罢了。

    这套台词来自于某位喝酒过度英年早逝的武侠名家,一向很被人推崇,无论是那些新派导演也好,还是喜欢这种风格的年轻人也好,都常常学着这个风格说话。

    熊猫和寒风刚才也在模仿那种风格,只是熊猫说着说着就忘了词,或者他不知道该怎么接腔了。

    “你输了,晚饭你请客。”寒风愉快地说。

    “我请客就我请客。”熊猫毫不在乎地说,“反正我有钱。”

    “我要吃烤骆驼!”寒风大声说。

    熊猫愣了一下,问:“你能吃得完一整只骆驼?”

    “吃不完,我可以把剩下的拿去分人。”寒风得意洋洋地说,“吃大户这么愉快的事情,当然要和别人分享。”

第六十一章、吃大户() 
遇到有钱的朋友该怎么办?

    就像寒风说的,自然是要吃大户。

    于是,他当天晚上就吃了大户——熊猫就是那个被吃的大户。

    黄金之城虽然连城墙都没有,却有着一个城市应该有的各种娱乐和享受。别看它地处沙漠之中,但在这里,你可以买到最好的酒,最新鲜的水果蔬菜,最优质的武器和铠甲,当然还有最让人满意的女人。

    只要你有钱,有足够多的钱。

    熊猫就属于那种“钱足够多”的人,尽管和兵临、詹姆这两位不能比,但他的身家在这个世界上已经超出了绝大多数的贵族,就算是那些大贵族,也未必会在身上携带那么多的金钱。

    但即便是他,看到寒风点的那个菜单之后,也忍不住嘴角抽搐,有些心疼。

    寒风点的菜并不多,总共就一道菜。

    那道菜的名字叫做“烤全驼”。

    骆驼的驼。

    在地球上,有一个著名的传说,说沙漠地区有一道名菜,叫做“烤全驼”,具体做法是弄一只鸡蛋蒸熟了塞在鱼肚子里面,然后把鱼缝上,烤熟;在把鱼塞进鹅肚子里面,缝好,烤熟;再把鹅塞到羊的肚子里面,缝羊,烤熟;再把羊赛到骆驼肚子里面,缝上,烤熟。等烤熟的骆驼出炉之后,层层切开,中间那颗鸡蛋吸收了全部的滋味,将会好吃得难以想象。

    熊猫的大师兄当年曾经去过沙漠地区,展开为期一年的武术交流。他回来之后,熊猫问他,沙漠地区是否有这么一道名菜?他回答——那是编出来的故事,骆驼的肉那么厚,缝起来烤?不是外面烤焦了,就是里面还没熟。

    沙漠里面的确有“烤全驼”这道菜,但其实就像烤鸡烤鸭一样,是切开展成片,旋转着烤的,不这么烤,就没办法把一只完整的骆驼恰如其分地都烤均匀了。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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