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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军婚甜如蜜-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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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把自己养成大肥鱼() 
余笙还没有吃完,就看到梦熙从高中部那边走过来了。初中和高中并不是一个食堂,可是这才刚下课没多久,不应该这么快的。

    等梦熙走近了,余笙才看到她手里拎着一个双层饭盒,“梦熙姐,你怎么不在食堂吃?”

    梦熙笑了,“看你自己在这里很无聊,所以过来陪陪你。”

    她看到了余笙手里的饭,眉毛一挑,“咦?千峰那小子又来过了?”

    余笙有点歉疚地低下了头,“是啊,刚才才离开,我说不要,他扔下就跑了。怎么办呢?不能总是让他给我买饭吧!”

    “嗨!”梦熙一挥手,“既然给你你就吃,心安理得的吃!告诉你吧,明年我高中毕业不在这个学校,没办法照顾你,明年呢,年华和小峰峰就去军校了,所以这个学期,你就好好的听话,知道吗?”

    “明年他们去军校?”余笙有点惊讶,不过很快就理解了,像他们那种家庭,就是应该去参军的。只是为什么心里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呢?

    “对呀,所以明年你就是想吃,都吃不到千峰给你送的饭了呢!要好好珍惜现在。”

    余笙没有说话,拿着筷子扒拉着饭粒。虽然她有些讨厌年华,但不得不承认,来到三中后,他们是对她最好的人,尤其是自己以前和年华的那些“过节”,她从心里觉得年华是熟人,不是陌生人。

    军校啊……不太了解,不知道会不会放假。话说回来,就算是放假,也不一定能见到。

    余笙忽然有点失落,默默不语地吃着饭。

    梦熙打开了自己的饭盒,推到余笙面前,“来尝尝我的,给你带了分量的,肯定好吃。”

    “谢谢梦熙姐。”面对梦熙,余笙没有矫情,夹了一些菜。

    “对了,我那天跟你说让你第二天等我,可是第二天我才想起来是周末,哈哈,太逗了是不是?”梦熙笑着说。

    “还好啦,我也经常忘记时间。”早知道那天会遇到黄毛,还不如来学校呢!可是学校周末不允许学生进来。

    吃完饭,梦熙开始教余笙一些简单的动作,第一天也不能太着急,只是先从拉筋和蹲马步开始。

    看着余笙的小身板,梦熙忍不住笑,“我跟你说,锻炼身体除了让自己更健康之外,还有一个好处呢!”

    “什么好处?”余笙的一条腿被抬起放在了树干上,她则被要求抱住树,这个姿势真的很累,又有点像瑜伽的动作,据说这样是先放松身体,因为她刚开始不能直接练武。

    “好处就是……”梦熙顿了顿,嘴角带着一抹坏笑,“可以让你的身体更好的发育啊!你现在真像小鱼干!”

    嘿嘿,好玩,自从那天偶然从弟弟嘴里听到这个称呼,梦熙就记住了,觉得很适合余笙,又干又瘦。

    面对这个绰号,余笙无力吐槽,本来就是事实啊!干扁四季豆。

    “所以啊,跟着我好好的锻炼,争取把自己养成一条大肥鱼,人见人爱,谁见了都流口水的那种鱼!”

    “我……我尽量……”余笙压着腿,很无奈地答应着。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大肥鱼?确定肥了很好?肥了就该被吃掉了吧……

第70章 鲜红的记忆() 
出了一身透汗后,余笙的任务总算结束了,干什么都不容易,就算是练武也一样。现在她觉得很累,但是身体很轻松。

    “行了,明天接着来,先蹲马步蹲一个星期,下星期教你动作。”梦熙收拾好饭盒,挥手告别。

    目送梦熙走远,余笙这才拿着自己的饭盒离开,确切的说,拿着的是千峰的饭盒,不过这个和第一天的那个不一样了,看来千峰真的很大方,饭盒都经常换。

    出了汗后,被微风一吹,感觉身上特别凉,余笙忍不住打了两个喷嚏。不行啊,不能感冒,要赶紧回班去。

    从小到大,她虽然瘦,体质还是挺好的,很少感冒,但是仅有的那几次,每次都是她的噩梦。

    刚发烧的时候,没有药吃,余秋敏把她捂在被子里发汗,这是个土办法,也不是万能的,有时候管用,有时候就不管用了。

    不管用怎么办呢?下一步,就是物理疗法了。当然那个时候的余笙还不知道物理疗法这个词,现在想起来,别人是物理疗法,余秋敏纯粹是为了省钱。

    物理疗法再不管用,才能轮到吃药打针,在农村都有赤脚医生,叫到家里,或者是打一个小屁针,或者是挂水。

    大夫挂水以后,观察十多分钟,看没有什么反应就回家去了,拔针就是要自己家里人来了。

    余笙记得有一次,余秋敏因为看电视忘了给她拔针,她烧的迷迷糊糊的也睡着了,结果等她从梦中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了装满了输液管的血。

    那血红艳艳的,随着输液管在空中飘着,好吓人,余笙当时就吓哭了。幸好她醒的很及时,才保住了这条小命。

    更别提每次余秋敏拔针时的粗鲁,第一次余笙还小,不懂得拔针后要按一会,就那样呆着,后来血流了满手,吓得她哇哇哭。

    后来余笙懂得了,就会自己按着,再大一些就自己拔针了,自己拔的都比别人拔的好多了,至少不会疼。

    经历过那些事后,余笙现在看到血就害怕,那会让她联想到死亡,以至于第一次初潮的时候,她都以为自己快死了,后来的每一次,她都胆战心惊。

    今天的情况很不好,万一感冒了,受罪不说,还会被余秋敏骂,骂她败家,骂她废物。她现在还要忍。

    初中部的教学楼有三层,三年级都在第三层。余笙迷迷糊糊的低着头往楼梯上走着,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脚,她也没有抬头,想挪一下好过去,谁知道下楼的这个人也想挪一下,两个人又卡在这了。

    下楼的人不耐烦了,“快点让开,我还有事!”

    “对不起!”余笙回答了一句,刹那间觉得对方的声音很熟悉,对方也似乎有同样的感觉,两个人一个低头,一个抬头,互相看了一眼。

    “是你!”

    “是你!”

    异口同声之后,都不约而同地笑了。

    下楼的不是别人,就是多日来听闻大名却从未在学校里碰到过的陈亦歌,他的那头黄头发实在太醒目了,整个三中恐怕只有几个人敢这样弄。

    很明显陈亦歌还是记得余笙的,“那天你们回家没发生什么事吧!”

第71章 罐头的执念() 
余笙急忙摇头,感觉有有点晕,糟糕了,不会真的这么倒霉感冒吧!“谢谢你的关心,我要回班去了。”

    陈亦歌点头,“没想到你是这个学校的,看样子你是认得我的,在这里遇到一点都不惊讶。你是三年级的?哪个班?”

    由于他们是在二楼往三楼上的楼梯遇到的,所以余笙几年级这个也不难猜。

    余笙抬头看着他,有点费劲,身高加上楼梯差,不是一般的累,“我是三班的。”

    “三班?”陈亦歌一皱眉,三班,那不是年华的班级吗?“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余笙,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先上去了。”余笙实在是不想在这里聊天,她要赶快回去休息。

    “好的,再见!”等下了楼陈亦歌才反应过来,刚才他问了余笙的名字,她怎么没问他?才见一次就知道他的名字了?

    回到座位上,余笙看了看墙上的石英钟,还有十多分钟才上下午的第一节课,趁现在趴下歇一会吧!

    她枕着手臂,趴在桌子上闭着眼睛休息,朦朦胧胧间,似乎做了一个梦,她梦到了以前的同桌伊佳依跟她说,每次感冒都会让妈妈去买罐头,吃了之后感冒就会好了。

    不知道为什么,余笙很清楚自己是在梦里的,可就算是梦里,她也很伤心,看着伊佳依说:“如果我妈妈也能对我那么好就好了,我也想吃罐头……”

    一阵清脆的上课铃声,把在睡梦中不安稳的余笙吵醒,睁开眼睛后,余笙仿佛还能感觉到心里堵得慌,以前经常听小伙伴说感冒吃罐头,她从来都没有这个待遇,所以罐头就成了她心里的执念。

    后来她赚了钱之后,经常会给自己买,哪怕有时候并不觉得好吃,就是想买。现在想起来还挺可笑的,自己怎么跟个孩子一样!

    睡醒了之后,头有点晕,余笙伸手摸了摸额头,似乎有点低烧,这样不要紧,回去喝点姜汤,洗个热水澡就好了。

    第二天当余笙来到教室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桌膛里有一瓶黄桃罐头,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感动。

    不知道是谁这么贴心,昨天想吃了,今天早上就有了。可是不对啊!她从来没跟别人说过自己想吃罐头,会是谁给她买的?

    她把自己认识的能够来学校的人想了一遍,觉得最有可能的人应该就是年华了,就算是他也一样很奇怪,他是怎么知道自己想法的?

    还有这个桃罐头的牌子,是她最喜欢的那个牌子,天底下竟然还有这么巧的事吗?

    余笙手摸着那瓶罐头真的是心生感慨。如果真的是他,自己以后要用什么态度面对他?算了,还是问问是不是他吧,别弄错了。

    等同学陆陆续续来了之后,年华他们又是最后进门的,不过现在不迟到就已经很好了。

    班级这么多人,余笙也不想堂而皇之的问,以前那都是太心急了,所以这次她专门写了个字条,放到了年华的桌子上。

    年华看到字条有点愕然,打开看了看,然后拿起笔在那个问题下面写了一句话,又把字条扔到了余笙的桌子上。

第72章 在他面前没有秘密() 
不知道为什么,余笙心里还有点激动,展开字条就看到了上面新增的那行字:罐头是我买的,可以放心吃,今天你的脸好多了。

    他的字迹工整,字和字的大小差不多,连间距都差不多,看上去字体又不刻板,更不像女孩子写的那么秀气,有一种行云流水的味道。

    对于写字好看的男生,余笙一直都很欣赏。原来罐头真的是他买的,知道这个答案和猜测这个结果的心情是不一样的,她突然感觉到有些头晕,不知道是不是感冒还没好的原因。

    想了想,余笙又重新写了一个问题:你为什么给我买罐头?还有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口味的?

    很快字条就扔了回来,年华的字迹映入眼帘:因为你脸受伤了才买的,至于口味,这个我也很喜欢。

    这句话明明很正常,余笙却莫名有些害羞,她在心里哀嚎了一声,怎么越老越没出息了?这么容易就被撩?真丢人!

    看了一会前面单薄的背影,年华收回了视线。他喜欢吃这个口味的没错,但是并不是因为她的脸,而是昨天中午他在上课前回班级后,看到的那一幕。

    当时余笙就趴在前面,大概是睡着了,一会皱眉,一会像是要哭的样子,最后他听到她很轻的说了一句梦话:如果我妈妈也能对我那么好就好了……我也想吃罐头……

    所以今天早上路过商店的时候,他就顺手买了一瓶罐头,看着在瓶子里清亮的液体中浸泡着的诱人的大黄桃,不知怎么的,就算没有吃一口,他竟然觉得嘴里有点甜。

    中午放学的时候,年华留到最后,等人都出去了,才来到余笙身边。当然,屋子里还有一个万年跟屁虫千峰。

    “你昨天跟梦熙练武去了?”

    余笙点点头。

    年华嗯了一声,所以说昨天中午她回来才看起来有点累,下午脸红红的像是在发烧。晚上放学才听梦熙说起这个事。

    “你跟她学挺好,记得带套干衣服换,练武容易出汗。”说完年华就出去了。

    关于练武这件事,他觉得还是可以的,加上梦熙的能力非常强,由她来教余笙再合适不过。女孩子就应该跟女孩子学习,如果跟他学习就不太合适了,男生动作都比较强硬,有时候女孩子不习惯。

    等人走了,余笙才回过神来,发现他这句话信息量挺大的呀!他怎么什么都知道?知道自己喜欢罐头,知道她跟梦熙练武,知道她昨天有点着凉。真是在他的面前,她感觉一点秘密都没有了。

    教室里没有人了,余笙偷偷从书包里取出了一个东西,是她昨天晚上做的一个手工。

    她从小就会弄这些东西,一半是被迫,一半是喜欢。上次说要谢谢年华,思来想去也没什么可谢的。

    要钱没有,原本想做点吃的,又一琢磨,他的家庭条件那么好,自己做的未必就能入他的口,还不如弄一些有特色的东西。

    于是,昨天晚上她用了半宿的时间,亲手编制了一个手链,材料就是小区附近的商店卖的红绳,很普通。

第73章 手链() 
这个时候的女生有一阵特别流行做手工,都是用各色的绳子编一些小玩意,手链啊,戒指啊,脚链啊,甚至还有项链。

    余笙只是用了一种花样,编了一根很细的手链,这样比较不太显眼,但是这都是女孩子喜欢的东西,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

    管他呢,反正心意是送到了,又没有叫他真的戴。

    而且余笙还真的不希望他戴这个,她送手链并没有别的意思,但是别的人未必这样看。

    现在特别流行女生把自己的头发编进去,据说这样就会得到男孩子的心。想想就恶寒,她可真的没有那种想法,更没有加头发进去。

    趁没有人在,余笙写了个字条,把手链包好,放到了年华的书包里。

    做完这一切,她还有种做贼的感觉,心怦怦跳,生怕被别人撞到,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余笙放好了东西刚想出门,忽然又觉得不妥,就算别人不知道不误会,年华该不会误会自己对他有意思吧!

    不行不行!她还是太草率了,还是别送手链了,有时间请他吃顿饭好了,大不了把自己攒的钱花点,肉疼总比脸疼好。

    想到这,她准备溜回去拿回那个手链,偏偏这时候门口走进一个人,吓得她没敢往年华的座位去,而是顺势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

    进来的不是别人,是文雨晴,这丫头今天不知怎么没吃中午饭,回来的特别早。

    自从和她闹翻后,余笙再没有跟她说过话,尽管还坐在一张桌上,但是两个人都非常默契地不理对方。

    如果今天进来的是别人的话,余笙还会仗着胆子把东西拿回来。可是进来的是文雨晴就不行了,她本来就误会余笙喜欢年华,要是再当着她的面去翻年华的书包,那可真是要坐实了。

    所以余笙只能忍住了,又不想跟文雨晴单独待在教室里,索性也就暂时放弃了那个念头,出门去树林那边找梦熙去了。

    年华是比余笙先回到教室的,坐下后,他准备拿一本军事理论来看看,刚打开书包就看到了里面用纸包着的东西。

    年华有点好奇,把纸团拿出来展开,看到了一条红色的手链,手链并不宽,细细的一条,花样挺漂亮。

    年华一皱眉,类似礼物这种东西,他收到的太多了。小的时候,小女生们就送他手绢,糖果,玩具枪。

    再大一些后,就是千纸鹤之类的,上了中学后也有千纸鹤,还有巧克力,最多的恐怕就是信了,但是他可没那些心思看,都被千峰拿走了。

    最近听说女生们又开始送手链了,据说还会在里面夹头发,听起来怎么有种邪门的感觉?他可不喜欢饰品。

    只过去一秒钟,年华就决定把这条手链给扔了。他拿起原本包着手链的纸,想要再把它包起来,就在这时,眼光无意间看到了纸团上的字。

    纸有些皱了,字还是看的很清楚,娟秀干净的字迹,工工整整的写着几个字:这算是谢礼吧,我自己编的有点难看,你也不要戴,就是想谢谢你而已。

第74章 脸皮比较厚() 
看到这个字体,看到这个语气,年华就知道东西是谁送的了,他又看了一遍字,然后把那条手链拿起来仔细看了看。

    其实样式也挺普通的,就是编的手法比较特别,比平常的那种好看一点。

    看完之后,年华手指收拢,把手链握在手心里,心里暗笑,傻瓜才会戴这种东西,幼稚。

    不过既然是谢礼,他就先收下吧,大不了不戴就是了。他把东西连同那张纸都放进书包里,然后拿出那本军事书看了起来。

    跟年华一起回到教室的还有千峰小跟班,别的人没有注意,他可是注意到了,他看到年华从书包里掏出了什么东西又放回去了,忍不住跑过来,手撑在桌上问:“刚才你拿的什么?”

    年华抬起头,看着那张年轻的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脸,一挑眉,“没什么,拿错书了。”

    “你当我是瞎的?”千峰不依不饶,伸手就想去掏书包,被年华攥住了手腕。

    “隐私。”

    千峰的眼睛瞪大了,他还是第一次听到年哥跟他提隐私两个字,简直是难以置信,“我们俩之间有隐私吗?”

    “有啊。”年华一本正经,“大概是你以为没有吧!”

    “我……”千峰无语,这话没毛病啊,他的确就是那么想的。

    他们俩从懂事就在一起玩,不分你我,什么东西都会分享,也会一起做捣蛋的事。

    千峰一直以为,他们会永远没有秘密的,闹了半天不是那样。他盯着年华看了一会,突然一拍桌子,“我知道啦!”

    年华被他一惊一乍的态度吓了一跳,“你知道什么了?”

    千峰凑过去,伏在年华耳边小声说:“你谈恋爱了!”

    年华面不改色,依旧满脸平静,声音都一如既往的平和,“很抱歉,你猜错了。”

    千峰得意地一笑,“想糊弄我可没有那么容易,你忘了我们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了?被我猜对了吧,你的耳朵都红了!”

    闻言,年华伸手摸了一下,耳朵的确有点热。

    他这个毛病熟悉的人都知道,有什么情绪的时候,哪怕脸上看不出来,耳朵也能看出来,会很红,不过目前为止,他还没有脸红过。

    尽管他脸色并不暗,相反还挺白净,但是一般情况都是耳朵先红。可能他脸皮比较厚。

    “嘿嘿,这个消息如果被年叔叔他们知道了,你猜猜你还能蹦哒多久?”千峰洋洋得意,满脸都透露出一个信息:快贿赂我。

    年华放下书,眼睛染了一抹笑意,“有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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