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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豹女王途-第2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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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变成了异形种,肖琛总站在“异形”的角度、以“异形”的观感评价着自己见到的人或者动物。在他眼里,生物大抵分成这几样——强大的、不强大的;吃的,不能吃的。

    很明显,眼前这漂亮少年给他的感觉就是“弱”,以及“不可食用”。这很怪异,在十八、九岁这个年纪的人类应该是最可口的美味,为什么对方给他的感觉竟是这么……过期的食物?

    特种兵白了他一眼,利索地扒光了压抑少年身上血迹斑斑的衣服裤子,可下一秒,他的视线就定格在了少年青紫累累的身躯上。抓痕、掐痕、烫伤、咬伤……除了脸蛋,似乎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少年遭了什么罪,就连肖琛也是震惊得无以加复,待回神后,面上已是一片暴怒。若非身边的特种兵直接赏了他一个栗子包,只怕他还真会暴起,去诸**人那儿找找晦气。

    边儿上的田宏义艰难地将视线移开,忐忑地看着特种兵大哥,小心翼翼地说道:“唉,你们手脚快些吧,得赶紧给他治疗。肖哥,要找麻烦待会吧!人死了就啥也没了!”

    肖琛一口郁气结在心底,冷声道:“切,小爷又不是真没脑子,要救赶紧救,救完了去打架!”

    田宏义:“……”小爷又不是真没脑子?呵呵。(未完待续)

    ps:二更在路上翻滚……

第一百零五章 脱壳9() 
不得不说,拥有野外生存经验的特种战士在断骨接骨的手法运用上,显得十分娴熟。

    在田宏义的眼里,就只见对方的双手猛地一掰、一抬、一贴,待“咔嚓”一声脆响传来的那刻,少年的断腿已然接合妥当,除了肋骨的部位比较敏感,稍稍花费了些时间外,对于特种兵来说,这任务着实是小菜一碟。

    从来穿梭在枪林弹雨、**满天中的士兵,缺腿断胳膊的状况碰到过不少,针对自己和战友的身体都处理习惯了,更何况是处理别人的,只是这少年太过孱弱,仿佛下手重一点就会留下淤青,倒是让这名军人冒了不少冷汗。

    但还好,这心一横手一快的,算是熬过去了。

    亚裔少年虽然长得清秀非常、较为女气,但他确实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这要托付给何梓矜照顾终究不妥,万一害得这纯洁的小女孩长针眼了云默还不得一巴掌呼死他。

    如此想着,田宏义当即任劳任怨地调和好温水,拿起毛巾蘸着些许,仔细替这少年擦干净身子、抹药、打石膏、上绷带,直折腾了良久,才安生了下来。

    “呼……”田宏义给少年盖上墨绿色的军被,一屁股坐在边上垂着跪得酸麻的腿,略显疲惫地说道,“情况稳定了,但是,他好像发着烧。”

    说着,他一手撩开了少年凌乱的墨发,将一块冷毛巾敷在上头,另一手从他腋下取出体温计。细细检查过后,才凝重地说道:“41°的高烧!必须输液!我们的酒精可还有?得给他降温,不然会烧成傻子!”

    特种兵立刻起身赶往帐篷外拿药品。而帐篷内的肖琛却是推到了角落,鼻尖嗅着那股随着高热而愈发喷薄的血气,厌恶地说道:“什么鬼?他身上怎么这么臭?阿义,你查查他究竟有什么病?怎么血的味道这么恶心?”

    “唉?血的味道?哪儿?”田宏义茫然地抬起眼,随后再聚焦到肖琛身上,难得开了个嘴炮,“肖哥。不是老田我损你,帐篷内体味最重的人就是你了!什么血味臭?这位小哥儿人长得不差,哪儿跟你说的一样脏臭?”

    “切!这么熏人的味道!”肖琛难以忍受地扯开了帐篷的一角。深深地吸了口气,“小爷不诳你!这种味道的血……小爷只在研究部和医务部闻到过,那些人不是癌症晚期就是艾滋病,跟这味道没得差……等等!”

    癌症晚期?艾滋病?

    他一个激灵回过了神。与此同时。田宏义也满面诧异地扬起了头。二人眼神相撞,下一刻当即汇聚在少年青紫累累、裹着绷带的**上。

    “假的吧?”田宏义的视线扫过少年惨白的脸,只觉得这惨淡的现实让人难以接受,“癌症晚期不太可能,那么就只剩下艾滋……他比我们大不了多少吧?这样的结果,瞒着?我怕他醒来就接受不了,然后自杀了。”

    肖琛没有说话,但他的脸色阴沉得可怕。良久之后。他才开口,语气中夹带着戾气:“小爷去看看那群孩子。估计染上的也不在少数。啧,小爷不鄙视艾滋患者,但,把他们和正常人放在一起也不行。”

    身为异形种,艾滋之类的疾病早已被剔除了他的感染范围内,可他行、云默行,田宏义、何梓矜以及别人都不行,跟了云默这么久,他总算有了点成长,而这一点成长,足以让他做出正确的选择。

    “阿义,你顾着别人去,这人小爷看着。”肖琛坐回原地,沉沉说道,“输液小爷来,你一边监督就成。”

    反正,不能让自家兄弟沾着那血,万一有个好歹,他找谁哭去?

    两人相交甚久,从小就是上房揭瓦的竹马竹马,言语之间的顾虑和默契自不消分说,田宏义整理着药箱,眼睛无神地盯着这名亚裔的脸庞,片刻后,他的眉峰微微皱起,似乎有点烦恼:“肖哥,我总觉得在哪儿见过他?”

    “疯了吧你?还在哪儿见过?梦里吧?”肖琛嗤笑道,“他这身板儿,说是娘们儿也有人信。再加上这张脸,小爷算是开眼界了。应天扬那自恋狂真该来澳洲瞧瞧,隔壁美军那金毛、咱帐篷里这小哥儿,长得可不比他差。”

    “要把这俩带回基地,咱‘荣光’的大姑娘小媳妇儿就不会绕着他团团转了。”肖琛忿忿地说道,“到时候她们就会明白,找男人还是该找小爷这样有气魄、有肌肉、有耐力的真爷们儿!小白脸算个屁啊!”

    田宏义默默地掏了掏耳朵,决定将肖琛的屁话当成滔滔长江水,滚滚东流去。

    他翻起眼瞅着肖琛愈发刚毅的脸部轮廓和越来越绿林莽汉的外表,只觉得自家肖哥的长相比较符合三国时代群雄纷争的剽悍美,确实很man、很有安全感、很有男友力,但要真按照亚洲女性的审美标准,那基本就是“人猿泰山”了……

    只是,这话不能说,说了伤感情,他还是憋着吧。

    而就在肖琛准备大吐唾沫地从应天扬声讨到韩修宇的时候,正烧得糊涂的少年忽然呓语了起来,断断续续的话语、梦魇一般的颤抖、冷汗涔涔而下,让在场的两人心神一抖。

    帐篷“唰拉”一下被人掀开,特种兵提着输液药品和用具走入帐内,下一秒,手中的物什就被肖琛给掠了过去。

    “别胡闹!你懂什么输液!”特种兵面色一变,劈手捞过针管,当即丢给了田宏义,“后勤的事儿少插手,你一近战人员别赖这儿,去挖洞也好过缩帐篷。”

    肖琛正想着辩解,谁知田宏义给了他一记拐子。劝他别再开口。

    只见他拿出一副手套崩在手上,熟练地拿起试验针冲着少年的手臂内侧扎去,待他白皙的胳膊上肿起一个小包。这才撤了针管缓缓说道:“先看看有没有过敏反应,他的情况太糟了,看他满嘴巴跑火车的,说的话我一句也听不懂,是不是真烧傻了?”

    少年的呓语还在继续,只是他清秀的脸庞苍白如纸,没有半分血色。

    “是韩语、法语……”特种兵蹲下身子。侧过耳朵贴近了少年的唇边,“有八成的可能性是混血儿。思维很混乱,说话时语言种类太多……有中文。还挺流利。”

    “他末世前的身份,要么是有教养的富家子弟,要么是新晋的翻译员。”特种兵立刻切换状态,分析着目标人物的所有信息。“有说到‘哥哥’、‘zane’、‘ervin’……是人名。赞恩、欧文……”

    “没有更多的信息了。”特种兵摸着下巴,推测道,“他好像有三个哥哥,兄弟四人,只有他幸免于难。难怪……能撑到现在,跟信念也有关系。要是我的命被战友这么换来,就算生不如死也得死皮赖脸地活下去。”

    三换一么……

    肖琛眸色微暗,不自觉地想到了在n市的那天。一队特种兵拼死将他送出地狱的那幕。瞬间,他心口一痛。恍若有无边无际的黑水蔓延开去,冷得让他窒息。

    “兵大哥,你有没有觉得他很眼熟?”田宏义莫名其妙地又转回了原来的话题,指着少年的脸比划着说道,“这张脸,一定在哪儿见过!”

    不知为何,心头的熟悉感越来越浓,田宏义搜罗着脑海中的记忆,一寸寸地寻找过去。

    突然,营地外头传来一声货车的喇叭声,陆路的交通工具算不上奇葩,但在非常时期使用,简直就是惊悚!于是,分分钟的时间内,营地外头当即聚集了一票军人,而肖琛更是大步流星地往外走去,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欣喜。

    “擦!够味儿!小爷闻到了烤翅膀的味道!”

    说罢,黄毛少年脚底生风地往外蹦走,将“输液后看看孩子”的话语全部抛在脑后。

    田宏义:“……”果然,指望肖哥长点心的自己是多么愚蠢!

    营地外头,群聚的华夏军人上上下下地忙碌着收拾货物。纯净水、酒、厕纸、药品、洗漱用具……

    过期的面包?算了,糊一下也能吃;厨房里的菜刀?算了,磨一下也能劈;散装的卫生巾?算了,接一下当绷带;成堆的硬币?算了,装一下充子弹……

    零零散散的小玩意儿大家伙无数,最珍贵的莫过于药品、烈酒以及武器。云默直接将货物的分配权交给了周严,而周严立刻“大方”地拿出不少烈酒分发给受创的诸**人,无论是针对伤口消毒还是暖肚,全凭他们做主。

    被褥、衣物分一部分给澳民,糊了的面包也“造福”给这批可怜人,诸**人多多少少得到了一些利益,周严这一举措,直接将他人的一些恶念打压在了最底端。

    拿人手软、吃人嘴短,分配一些自己不需要的物品来拉拢他人的人情债,这是每一个华夏人都会的手段。

    如此一来,在华夏得到物品就分配的开端下,日后诸国获得了战利品也不好意思独吞。而按照诸国的人数比例,明显他们搬运货物的人手更具优势,因此,到达据点之后,他们所得的货物也会更多。

    可,“分配”当头照,贪墨就是罪。

    华夏人少,无论别国大方与否,只要他们从腰包里漏一分,就足以让华夏盈利不少。并且,按照别国死爱面子的模板看未来,华夏的利益只会如雪球般越滚越大,兴许回国那天,还能装一飞机的物资回去,简直跟公款旅游似的。

    周严阴测测地笑了笑,面上依旧是一派温润如玉的表情。(未完待续。。)

    ps:慢慢地还欠下的更哟!这小日子过得各种忙碌哟!明儿个五一鸟,赶紧趁着超市打折去囤零食嗷嗷嗷!

    。。。

    。。。

第一百零六章 脱壳10() 
是夜,七点零九分,阴风呼号,在山谷间发出一串令人汗毛倒竖的尖啸。

    此时,澳洲西部山脉地区,海拔三百二十米处,新开凿的人工洞穴内——

    肖琛肆无忌惮地抱着异形猎鹰的残尸啃得欢快,粘稠的酸血糊了他满头满脸,脏器的碎片滚满了他的全身,随着能量的摄入和体温的升高,液体尽皆凝成了块状物,黏哒哒地粘在他的身上,残留的酸性一寸寸腐蚀掉了蔽体的衣物。

    以至于,经过一个下午的奋斗,待肖琛将异形猎鹰四吨左右的残尸啃得只剩下五六百斤时,他身上除了腰间那一块勉强盖住重点部位的遮羞布外,当真是一丝不挂了。那凄惨的形象,实在跟裸奔没啥两样。

    只是,肖琛不在乎,周围的大老爷们儿也不介意,云默对光膀子的兵见多了,就肖琛这几两肉,她连个眼神都欠奉。

    要不是顾忌着何梓矜以及一群孩子也在场,只怕肖琛这个没羞耻感的货还会脱得更彻底点,真真切切地享受一回异形种的原始状态。

    胃液翻涌、病毒提纯、基因改造,肖琛张大了嘴使劲儿啃着剩余的肉块,那无底洞似的胃袋好像通往了异世界,哪怕他早已啃光了两三吨的肉块,也没见他腹部鼓胀多少。

    洞穴内的面积称不上大,勉勉强强容纳的下五六百人的数量,粗糙的地面搁满了碎石,无论是躺是坐,都硌得人难受。

    于是,在适应不了洞穴内部的生存环境后,为了使士兵在第二天仍能保持优良的精神状态。诸国领事者不得不将营帐安排在外界的空阔处,主动担起了守夜的事宜。

    而他们这一走,倒是白白便宜了华夏的兵。

    艾米尔在角落中调试完仪器,顺手捞过一袋子军粮走到了云默的身边,她利落地将脑袋上的头盔摘下来甩在地上,随后疲累地坐在上头,双眼看向肖琛的位置。百无聊赖地以一个女人的眼光打量着肖琛的“可食用性”。

    “不错的年轻人。肌肉饱满、体魄健壮、人鱼线很性感。”艾米尔拆开军粮的包装倒出一些简陋的食物,挑了挑黛色的眉,笑道。“亚洲居然有这种类型的男人,还真是出乎意料。如果时间地点正确的话,我不介意跟他约会。”

    保持着欧美人对性的开放态度,艾米尔并不觉得在云默面前谈论**有什么不对。也不觉得年龄、背景、身份会是阻挠男女之情的困扰。再说,云默的幼年期在美帝成长。想来她的观念应该和欧美十三四岁的早熟女孩差不了多少,断不会如亚洲人一般迂腐。

    因此,偶尔分享下女人之间的黄色话题来解压,哪怕对象只是个十三岁的女孩。艾米尔也没一点儿心理负担。

    “他还是个未成年。”云默淡淡地说道,“当然,你想做什么我不会干扰。只要你有本事。”

    云默依然是一副冷冷的态度,但她说的每一句话都饱含着成年女性的思维考量和行动计较。倒是让艾米尔有种找到了说话人的兴奋感。

    “每个少年的成长途中都缺不了一名成熟而又充满韵味的女老师。”艾米尔妩媚地眨了眨眼,坦然道,“我今年才三十七岁,还没结婚,跟一名出色的亚裔少年来一段跨越国界、无视年龄的恋爱也没什么。”

    四十几岁还保持独身的女性在欧美比比皆是,于艾米尔而言,三十七这个数字只是青春的开始,绝不是终结。

    “祝你好运。”云默面无表情地回道,随后便将目光转向了艾米尔风韵不减的脸庞,告诫道,“亚裔不比欧美人,他们对感情很看重。你要是玩弄了他的感情还处理不了后续事件,那么,他若是要杀你,我不会拦。”

    话说到这份上,艾米尔算是明白云默的意思了,她转眼直勾勾地看向肖琛的方向,看着他从残尸中抬起满足的脸,待沉吟了十几秒后,才无奈地摊手耸肩,幽幽地说道:“看来,他不是个好目标。”

    云默不语,半晌后,只是抬起下巴示意起洞穴外美军的方阵,说道:“那里,都可以成为你的目标。以你的姿色,在澳洲这块破地方一定是最美的。”

    艾米尔扯了扯嘴角,勾起一抹虚假的笑意,兴趣缺缺地说道:“克利斯?海德恩可没他外表那么无害,他是头雄狮,擅自动他的人、他的地盘,那可是被撕成碎片的下场。我不会将搭讪的目标放在他们身上。”

    “哦。”云默意味不明地轻应了一声,“你很了解他?”

    “并不,只是情报网的开拓让爱达纱搜罗到了他的部分信息。”艾米尔知道云默是想借此套出她嘴里的信息,倒也顺水推舟地卖了她一个好,“他的身世不是秘密,可怜又可恨。而他的可怕在于他成年后的行事手段。”

    “具体点。”云默说道。

    艾米尔拆开了军粮中的某个干瘪的密封袋子,轻咬了一片内部装着的糖水菠萝片,缓缓开口道:“克利斯?海德恩,称得上是个传奇。别看他现在风光,这风光背后的肮脏,谁也想不到。”

    “他的母亲是个顶级妓女,90年代美帝上层社会出了名的交际花。她的容貌太美,身材劲爆,远胜当时的艳星名媛,招蜂引蝶的本事一流,甚至还引得大资本家为了争她共度一晚而大打出手,可以说是出尽了风头。”

    “95年,有个培养了无数国际名模的大亨想要包装她、将她推向名流顶层,谁知道这女人居然直接拒绝了他的巨款和钻石,并扬言要当一辈子的妓女,睡遍全天下的男人,以证明自己的魅力。呵,就因为这一句话,她在男人的圈子里红得发紫。”

    “留不住的女人才是真正的玫瑰花。克利斯的母亲莱昂希娜就做到了这点,玩弄了所有名流的感情,卷走了无数的珠宝首饰,却拒绝了所有的‘爱情’和‘永恒’。”艾米尔吞咽着糖水菠萝片,润了润干涩的嗓子,继续道,“聪明的女人。舍弃了所谓的爱情而赢得了无数女人憧憬的东西。财富、地位、人脉、男人的心,就连她死了也能让人念念不忘几十年!”

    “莱昂希娜在97年的时候栽了跟斗,有个爱她爱到疯掉的男人给她注射了大量的毒品。囚禁她,强暴她。而等到救援人员将她从魔窟里捞出来后,她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那个本不该被生下来的孩子就是克利斯。”

    艾米尔回忆道:“美帝大部分州不允许堕胎。莱昂希娜的运气不好,只能生下了克利斯。并且。她生下孩子的地方,是女子监狱。”

    “女子监狱?”云默终于插了一句,“作为被害者,她的运气真不怎么样。”

    “没什么奇怪的。那个爱她成魔的男人是某位大资本家最得意的继承人,没想到这个子孙竟然栽在了莱昂希娜的身上。他一迁怒,失踪几近半年的莱昂希娜根本没反抗的资本。”艾米尔感叹道。“消失半年,出来后还是那副样子。那些曾经‘爱’她的男人早淡了心思,没有人愿意得罪一个资本家去拯救一名下贱的妓女。哪怕她长得再美。”

    “在监狱长大的克利斯,你觉得的呢?”

    “从小看着母亲用**向狱警换取利益、忍受着周围人对他估价的眼神、学习着犯人作案的手法和杀人的手段……在那男人掌握实权到监狱提人之前,克利斯学得东西可真是太多了。”

    艾米尔吃掉了最后一片糖水菠萝,揉了揉眼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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