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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魔行-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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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正愁烦气闷,有美人投怀送抱,哪里还把持得住,十年寒窗铸造的道德的樊篱被青春和冲动损毁,什么道德礼仪,孔孟之道都抛诸九天云外,解衫褪裤而后快,反倒露出唯一的真来。

有这样香艳美丽的故事,在男人心里狐狸精便要进化成仙姑了。狐狸精又多指勾引别人丈夫的女人;西游记里的玉面狐狸堪为代表,牛魔王共她厮混,冷落了发妻铁扇公主,生出诸多事端。这类女子大多年轻、漂亮、多情,家中烧饭的黄脸婆自然比不过的,只好在街坊撒泼叫骂,孰不知这样一来,本暗自愧疚的丈夫反觉得如释重负,盖因其道德上有时也会给他良心上谴责,如今见她撒泼使蛮,浑无半点可爱之处,自己屈居身侧,夜夜听其鼾声,实不堪受折磨。有时兴起也想温存,将搂抱她,却见一张浮肿蜡黄脸,眼袋好似吹了气球,有若饿殍路尸,激情顿化飞灰,喉头滚个恶心,哪里还有兴致,起身披衣看书去也。念着恶处又联想起她一串的恶习和不好来,比如蓬头垢面,让他在朋友面前丢脸等等,也不管是妻子省食节用,将钱花在他身上了。狐狸精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缺,聪明漂亮,解语知意,正迎合了男人的心思,自然乐享温柔。妻子们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挽回婚姻的尝试屡战屡败,而她们又似乎拿不出更好的法子,只得辈辈代代相传,混杂进遗传的血脉。女为悦己者容,我是非常反对女子在婚后放松自己对美丽的追求的,婚姻既不是爱情的殿堂也不是坟墓,而是一种责任,女子应完成自己的使命,将自己打扮得漂亮,让生活充满情趣,这样才不至于让喜新厌旧的臭男人红杏出墙,方能维护好家庭婚姻。

杂谈 答读者问及谈写作
(更新时间:2004…9…20 19:57:00  本章字数:971)

最近有不少朋友问我,为什么更新不快了?我坦言,因为经验不足,写前没有明确的计划,所以在某些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结构关节上不够和谐,所以在细致地调整。出烂书不如无书,我抱着这样的观点。我也声明,我不会放弃这本凝聚了心血的作品,而是在积累了更大的精力和能量要和困难一决雌雄。在这里要向大家鞠躬致谢,谢谢大家长久以来的关心和爱护,才得以让我承接友情的甘露,为我力量源泉。
又有不少朋友说起写作的苦恼,询问我写作的方法。我自然是不敢当的,只能说说我个人的经验和肤浅看法,供一些好奇的朋友参考。
首先是阅读,阅读又要专精,读的风格太多,眼花缭乱,反易失去了自我,也易走上歪路。另外有点值得一提,就是谨慎堆砌词藻,我曾见有些朋友滥用艳词怪句,整篇文章成为“怪胎”,以词害义,为祸不小。返璞归真,绚烂归于平淡,才是宗师的笔法。画画和写作异曲同工,齐白石画虾,笔墨如活,只因抓着了虾的神韵,让人一望就知是虾,就知在清澈的水底,这种境界就是归真。你看他的手笔,无一笔不有其来历,就算捺一个蝌蚪,仅一墨点就供后辈琢磨玩味半天的,简单随意中蕴藏着深沉积淀。而观某些外表气势恢弘的巨幅宏制的画作,却显得单薄无味,所以文字的平淡不等于浅薄,言辞的绚烂不等于浑厚。
以前我不懂看画,看黄宾虹的画,感到吃惊,这哪里是画,完全是个连笔都握不稳的孩童的涂鸦,简直惨不忍睹,还质疑画作的水平,几位长者微笑不语,容我大放獗词。现在想来真是汗颜无地,实是肤浅。但凡到大师境界的人,已不再满足于形似,转求神似,笔墨越精简表达的意境越丰富才越代表水平。据说黄宾虹在晚年的时候已停滞不前,画艺没有进境,有次害了眼疾,几乎至盲,在黑暗中的日子里,他终于悟出画艺的精微,画风为之一变,成就画坛巨匠大师的地位。热心写作的朋友,不但要用心,还须有宽阔的眼界,眼光高,手底的功夫才高。
我写东西全凭兴趣,亦不是科班出身,算业余的业余吧,但我深觉得,还未体现出我应有的水准,这是种要求,一种标准,每个写东西的朋友都应该有对自己的要求。
最后归纳了三点我觉得重要的地方:
1。胆子要大,别怕写不出,就怕想不到。
2。坚持自我,忌人言亦趋,照自己固定的思路去写。
3。认真,只有你认真写,才会读者认真看。浮躁是写东西的大敌。

杂谈 美食家
(更新时间:2004…9…27 20:41:00  本章字数:1340)

佛经有五欲之说,分财色名食睡。我生性疏淡,无意逐利争名,亦不贪恋女色,所犯者,唯食耳。
“民以食为天”。中国人重饮食,自古已然。《易经》上说,“以木巽火,亨(烹)饪也。”老子也说“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个小鲜实则是小鱼,不去肠鳞,糜而食之。想来未必好吃。《礼记·内则篇》里叙述了“八珍”,其中“炮豚”是用乳猪或羊羔为原料,洗剥料理干净,放鼎中煮,“三日三夜毋绝火”,这道菜包括了宰杀、净腔、酿肚、炮烧、挂糊、油炸、切件、慢炖八道工序,在技术操作上表现了古代烹饪的一个阶段。自秦后饮食才真正发扬起来,至唐宋更是达到一个颠峰。唐《酉阳杂俎》记述:有一个孝廉“善斫脍,薄丝缕,轻可吹起,操刀响捷,若合节奏”。这个儒生不仅操刀动作敏捷,斩切之声有节奏,而且所切肉片、肉丝像薄纸,可以用嘴吹起。刀功到此火候,烹饪岂在话下。鉴真和尚东渡日本时,带去了大量的中国食品,光干薄饼、干蒸饼、胡饼等糕点就有二十余种。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富庶的朝代,沉于安逸,纵情享乐,也因此饮食的水准更越前代。有一种菜式叫“秋色持螯赏菊”,煮蟹方法是:将精选的橙子截顶去瓤,实以蟹膏肉及调料,仍以带枝顶盖上蒸熟,再用香橼(一种果实,味酸)剖开去瓤作酒杯,皮上雕刻花纹,气味清芳,使人生发新酒、菊花、香橙、螃蟹之兴。苏东坡尝言“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这似有标榜节操的嫌疑,试问“东坡肉”何来?至少他对烹饪有研究无疑。“东坡肉”起先是苏东坡在黄州制作的,那时他曾将烧肉之法写在《食猪肉》一诗中:“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早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词人名士中善烹食者,有陆游可与之比肩,他亦是位美食家。他的诗词中,咏叹佳肴的足有上百首,还记述了当时吴中(今苏州) 和四川等地的佳肴美馔,其中有不少是对于饮食的独到见解。他在《山居食每不肉戏作》的序言中记下了“甜羹”的做法:“以菘菜、山药、芋、菜菔杂为之,不施醢酱,山庖珍烹也。”并诗日:“老住湖边一把茅,时话村酒具山肴。年来传得甜羹法,更为吴酸作解嘲。”由此可见,陆游是很会烹饪,又爱烹饪的。我忆得一本闲书上说慈禧太后是极会吃的,御膳厨下专门饲喂了良种猪,要吃时,用竹板抽打猪腿,至紫切割,据说营养和风味都凝聚到这方发紫的猪肉上了,真是残忍又豪奢的吃法。
我庸碌小民,阮囊羞涩,不得周游名胜古迹,亦无福品味各地风味迥异的小吃。无奈之下,只好自力更生,平时阅读菜谱,烧得几手家常小菜。苦瓜盅,我将之美名其曰:“苦中甘。”取苦尽甘来之意。备苦瓜数根,粗肥为佳,横切数段,掏瓤洗净。又将猪肉剁茸,拌黑木耳、蒜茸、姜末、葱白、黄酒和之,填入中空的苦瓜段里,上锅清蒸,十分钟后已经烂熟。举箸而食,入口既化。其味分数层,有苦瓜之涩,兼肉之甘美,草蔬解肉荤之膻腻,肉荤又济苦瓜清淡,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倒似乎合了刚柔并济的思想。从食疗的角度来说,苦瓜属葫芦科,一年草本,有清热解毒,健胃消渴的功效,食之有益。
其实,食不在精,乐足则品;价不在高,会烹就行。便是一碗热气蒸腾的白饭,抹上凝垢的猪板油,颗粒都如玉雕,透着晶莹润泽的光华。再浇一道酱红,配两枚翠椒。于寒冬日里,实是美味。

杂谈 贞节牌坊
(更新时间:2004…9…27 20:43:00  本章字数:1087)

这是个清末民初的故事,我觉得这个历史变革交替的混乱年代总带着种传奇的韵味。千年不易的传统观念受到新思想的冲击,国家和社会都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在时代的洪流中,人们怎么适应着改变,都是值得深入的话题。
这是株大树,年代非常久远,浓浓的树荫,颜色绿得发黑,粗老的树身上捆扎着盘旋的枯藤,还有许多深刻的皱纹,这样的一株老树往往就是历史的见证,它也许在繁华的道口,或者在一个祥和的村头。每到傍晚,老人、孩子们会在树底纳凉,老人手摇着蒲扇,眯着浑浊的眼睛,张着豁牙干瘪的嘴,说出充满智慧的故事。老人穿着粗布的白褂子,露出干瘦的身子,胸膛上两排肋骨,手边还有个红泥的茶壶,说得累了,就咂一口甘甜的山楂茶,橙黄色的液体润泽喉头,让人精神抖擞,说起来故事来,便有如神助。“很久很久以前。。。”这是所有民间故事的开头,但小孩子听了千百遍也不会腻,条件反射般迅速进入状态,就好比是电视剧的片头,必不可少。
孩子们兴致勃勃地浸在故事里,离此远远的地方,昏黄的暮色,随风摇曳几株疏落的黄草,矗立着一座牌坊,年代久远得说不清楚是哪个朝代,给人一种苍凉漫长的兴叹。看得仔细些,石的材质经过风雨侵蚀变得粗糙凹凸,不知当时是不是洁白如玉的。古时候给人立牌坊,一定是有可以宣扬的荣耀,让村里人面上有光。比如纪念某人的功德,嘉奖某家族的贡献,另外还有种大家都熟悉的——贞洁牌坊。
“还是装不上去。”二狗附到严穆耳边低声禀报。严穆畏冷地耸耸肩膀,将披着的棉袄抖紧,干瘦的手将黄铜烟嘴送到口里,吧嗒吧嗒地吸了一阵,烟锅里的烟丝吱吱发红,耀亮了他干瘦紧巴的脸颊。红光一歇,严穆吃力地喷出一口浓白的烟气,道:“还装不上?”这话像是问二狗又像是在问他自己,或者这话根本没有意义,只是下意识地搭话。二狗没见过向来果断坚定的六叔会露出迷惘困惑的神情,虽然他此前曾通禀过,但他还是尽责地详细重述一遍:“吊顶的缆绳都断了四根了,工匠师傅连连说邪门邪门,所有的尺寸和式样都一分不差,可偏偏就是装不上。”严穆瞥见二狗一副惊讶奇怪的脸色,醒悟自己有些失态,心里提醒自己要保持镇定,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地道:“哦,那你再去探探,请工匠师傅们烧两口烟,端些红糖姜水送去,务必请他们尽力,这可照上面的意思树立的牌坊,万万不能有闪失。”二狗点头:“哎,理会得,六叔,我这就转去。”严穆挥手:“去吧,去吧,机灵着点。”二狗边走边道:“您老放心,我一定好生看着。”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随着慢悠悠的叫喊,梆子响了三声。三更了,严穆感到漆黑的街上风寒露重,受凉地咳嗽了两声,心里又烦又忧。

杂谈 天国梦
(更新时间:2004…10…14 23:31:00  本章字数:1733)

每个人都会睡梦,如能把瑰丽奇谲的梦境描绘下来,那一定是相当有趣的。我便做了个梦。。。
我迷失在充笼着白雾的河畔,天空漆黑,四野死寂。沿岸是怪状奇形的树,张牙舞爪的枝干像双双焦黑的手在呐喊。我惊惶、茫然地搂抱肩膀,赤脚走在尖利的石砾上,任血染红了一路。我不知疼痛,心里有个模糊的意识指引我去。听湍湍的水响,河流隐藏在雾幕后冰冷地盯我,我久久伫立阴凉的水边,望不穿浓雾。我在企盼什么等待什么?雾里终传来隐约的歌声,一条乌黑的船穿破雾来,一个艄公摇橹,卷着裤腿,发黄卷檐的斗笠遮住了眉目。歌声飘得很远,一波波地荡漾,或许是因为空间的寂静辽阔。我没有说话,拣船头坐下。船没进雾里。周身都围有柔软凝厚的雾。水澄彻透明如同玻璃,水下漂浮凝固了许多白骨,呈各式样的痛苦挣扎的姿势。张大的黑洞洞的眼窟透射出森冷的恐惧。
我将往哪里去?嘴唇干燥开裂,起了白皮,说话时迸破出血。无人应答我,只有经过耳边的风声呼啸。艄公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消失在空气。脚板浸凉,冰冷刺骨的水吞没了甲板,我将是百万骸骨中的一具。但无疑会从容些,成宁静安详的骨架。我安心地垂下眼帘,坦然面对一切。天空中霍然响起羽翼扑空的声音,一双粗糙锐利的脚爪勾住我的腰,我感觉自己腾空飞起。抬头只望得见一扇庞大的翅膀,有力地施翔。巨大的气流搏散了云雾,清扫阴霾。我满以为会望见蔚蓝的天空,还有柔软棉花样的云朵。可是,黑暗之后还是黑暗!脚爪轻轻将我放下,我才得以见到全貌,是一只巨大的鹰,铁羽铜喙。一名白衣少女坐在高耸的鹰背上,注视着暗黑的天宇,神情是沉思冥想。
请问,这是哪里?
这就是天国呀。她滑落鹰背,捧了一坯黑土,松散的土里露出半截白森的指骨。只有穿过亡者丛林,奈河边岸的人才有机会来到这里。
她的脸容似常带有寂寞和哀伤,话语里带着无可挽回的沉痛。
啊,天国!铺满仙葩奇卉,天使翱翔的地方。平静祥和的乐章在七弦琴下流淌,她们坐卧清净,谈笑风生。艳丽的云霞缎带般流连天边,七色的花瓣纷纷落下,鼓荡着沁人心脾的香。一驾鸾辇由八头猛狮牵引,一定是高贵慈爱的尊神。她的笑容温暖和煦,看人融化在目光。
天国?我迷惘地张望。没有一丝生气的疆域。天幕黑沉,银蛇般的闪电穿行游走于滚沸乌云。大地荒芜,一望无际的悲凉。脏土里半埋着白骨,枯萎的草在旷野的寒风里瑟缩。我完全不能接受地摇头,歇斯底里地嘶吼,不,这不是天国!
她的脸色苍白,玫瑰瓣润泽的嘴唇也失去了血色。嘴唇启开又合。是的,这就是天国。自从魔王君临了天国,神女被囚绝望山巅,一切已根变。天国化成地狱,乐园变为墓林。百花即此凋残,天籁由此绝音。但是,并非绝无希望,只有你能解救这里。
我?
你。你是神女的守护者,背负着天授的使命。她秋天湖水般的眼眸放露出肯定和希望的光。
我浑身莫明地放热,背部奇痛,破出两只翅膀。我试着舞动,轻身腾空,竟尔飞起。遥远的天尽头,赫然有一座连天接地的高峰。
那就是绝顶山,你须去那里解神女脱困。她细软的话语飘荡耳畔。
不知飞越了多久,我来到空气稀薄的山巅。魔王独坐静候,似早知我要来。他有两只丑陋的犄角,一双发黑的邪恶眼睛。巨大的手掌握着龙骨权杖。仅一指,敌人就受伤。我身披厚重坚实的铠甲,挥泼着寒光锋锐的宝剑,剑上镶嵌七颗宝石,发出耀眼的光芒,包裹着我,不受权杖邪气的侵害。
我勇气灌肠,奋力搏杀。魔王一直没有施展出他的所长,最后被致命的一剑透胸。他有些悲哀地看着胸口上沥血的剑刃,然后抬头认真地看了我一眼,吐出最后口气。你不该来。
我不该来?我问。
这里不是人可以来的地方,来这里的都是亡魂。
我浑身冷汗淋漓,难道我已逝去?所以,这里不是天国,反是地狱!
不错,地狱有地狱的法则。神女心爱的妹妹获罪沦落地狱,她心有不甘,想违反宿命的宣判,解救出被处罚的妹妹。
所以,我是被她蒙蔽了。我成了她的工具。我捏紧了颤抖的拳头。
魔王笑笑,有时候天国就是地狱,天神既是妖魔。
善恶无界限,只在一念之间。
我明白了,嚅动嘴唇,喃喃地道。
(驱魔行,明天开始更新修改了。)

杂谈 玫瑰侠
(更新时间:2004…10…14 23:44:00  本章字数:2172)

【前言:这是在下相当喜欢的一个中篇,大概是五、六万字的规模。目前还没有完成,希望以后能敬献给大家阅读。】
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已老了,颓躺在落地窗前的靠椅上忧郁地望着雨夜,潮湿、冰冷、寂寞淋刷苍老的屋顶,上面铺满萧条腐败的落叶,和我一样散发出愁叹闷苦的气味。人的思维很奇怪,越近的事情经常遗忘,遥远过去的点点滴滴偏异常清晰地回响起来,夹杂着不休的雨声。我闭上了疲惫的眼皮,脑子里又记起那个她,那条巷子。。。
1935年,我经亲戚介绍到上海一家洋行里工作,虽然收入不算丰厚,但也能足自身温饱,在这个满目苍夷的国家,生存的艰辛让人容易满足。只是初来乍到,没什么相识的朋友,同事间的关系淡漠,大家都为工作疲累得无话可说,而亲戚有意安排我和他女儿的交往。我见过表亲,在女子师范上学,一副新女性的派头,语言激昂,发表许多大胆热烈的思想,一双明亮的眼眸里燃烧着果断坚决的神色。我对性格刚硬的女子谈不上好感,为了避免亲戚进一步的撮合,造成日后彼此的尴尬,我决定搬出,在桂林路的一条陋巷里租了间阁楼住下。这天加完班,天色已昏黑了,天气寒冷,路上行人稀少,几辆黄包车询问我是否要雇,我微笑着婉谢,我想独自一人品味这透着凄凉寂寞的夜晚,数着隔几丈才有的路灯。我的手插在高领黑风衣的口袋里,街面上旋转着凄冷的北风,树木的瘦枝瑟缩,黯淡的路灯像烛火奄奄欲熄,我找了个背风的地方,打燃洋火,点了根“美丽牌”香烟,与露着大腿的浓妆女郎的广告招贴相同,这烟的气味也艳而浓烈,升腾迷幻的青烟让我联想到家乡屋顶上的炊烟,并进一步怀念起父老和亲朋,在贫穷的地方,生活一定更艰难吧。我的情绪低落起来,身上感觉冬夜毫无怜悯的寒冷,街头有几间楼房里点着暖黄的灯光,窗帘上映着旋舞的人影,留声机里播放出糜糜的曲调,暗处街角有几个搂抱成一团取暖的流浪儿,他们的生命是枝条上挂的树叶,就算落下也只是被当作垃圾清埋。一个黑衣女子站在流浪儿身前,交谈了几句,然后递了几元钱,吩咐他们去买些食物。她出手大方,一定是哪家老板的千金姨太,因为一时兴起而聊发丁点善心,与对待猫狗无异。我打算静静地路过,不瞧她一眼,以无声的沉默来表示我可笑的愤懑。
她转身的时候发现了我,礼貌地点头,问道:“请问先生,你可知周公馆在哪里?”我停住脚步,见她黑漆高跟鞋边有个装行李的藤箱,“小姐是外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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