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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来说,再没有比这更大的诱惑了。
但是既然王子殿下都已经这样说了,奥德加也就只能闭嘴忍着。
“让小伙子们都回来!告诉他们,今天晚上我们喝美酒!吃大餐!让他们去收集城门口的那团废渣指商人的货物,今天不管他们拿到了什么,都是他们的!”
于是,雇佣兵的热情立刻就高涨了。
第二十一章 不稳定()
又或者。
反正这两者都是一样的。
战争鬓狗,丑陋的食腐动物,尾巴朝着鲜血躁动,身子围着死亡直转,乌鸦是他们的先行者,贪婪是他们的代名词,哪里有他们,哪里就会有黑袍笼罩下死神挥舞的镰刀。
我说的就是雇佣兵。
自从马格努斯说出了不管抢到什么都是他们的这种话,这群雇佣兵就如同乌合之众一般乱糟糟的往前拥挤。
就连昌西的卡罗尔佣兵团也是一样。
那些商人遗留下来的货物,诸如水果、皮毛,又或者是身上的衣物,手上的银戒,虽然不值什么大钱,但是变卖出去也不无小补。
事实上,这个时候抢的最欢的就是昌西。
而且做的最残忍的也是他。
或许还可以称为仁慈?
那些商人那些被勒菲弗尔的标枪一轮贯地的商人,也不知道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总有几个命大的没死,但是身体也被贯穿,被钉在地上,眼看是救不活了。
与其让他们继续痛苦,不如现在就将他们送入天堂。
大概,昌西是这样想的。
但是手下办事很不利。
那些新兵蛋子各位应该还记得,前文提过,卡罗尔佣兵团曾经被卖过一次,老兵死了大半,不得已扩充了新兵昌西应该也只是想让新兵蛋子见见血,但是这些连剑拿不稳的家伙,刺心窝都刺不准,足足刺了十几下,把一个人都搞成了破麻袋。
大概这会,昌西在那些将死的商人眼中,就是和撒旦差不多地位的玩意了。
马格努斯看着也有些反胃。
但是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最关键的是,身为一个上等人,只是一些商人的性命,还不值得马格努斯出尔反尔。
生命固然珍贵,但万事万物都总得有个高下之分,有人重于泰山,有人轻于鸿毛。至于说死人,从英格兰亡国的那一天起,死在马格努斯面前的人就已经足够多,多到他已经习惯了。
甚至于,马格努斯还在想着,要不要学习昌西的做法,叫他的禁卫军也开开荤。
不,禁卫军倒不用,这些跟随着他一路从英格兰逃到法兰西的兵个个都是从死人堆里面扒出来的,见过的死人比活人都多。倒是未来的那些新兵,可能需要学习学习。
没见过血的军队,就算训练的再严格,它也称不上是什么王牌。
不过,想的未免有些太早了。
马格努斯提醒自己,就算是得了个开门红,碰到的对手都是一群傻子,但是傻子里面还有聪明人呢!更何况,面前的这些说白了就是炮灰,真正的精锐,此刻应该就正在赶来的路上。
到时候,才是真正的胜负。
说到精锐,马格努斯不自觉的就想到勒菲弗尔。
这个有些天真的年轻骑士,他麾下的一百骑兵,才是马格努斯的军队里面最精锐的,就连马格努斯引以为傲的禁卫军也是一样。
毕竟,步兵在这个时代就是炮灰的代名词,而骑兵,每一个都是从小训练,精通各项武艺的。
但是实在是可惜,为了能够尽快的击败布列塔尼公爵,马格努斯不得不把机动力最强的骑兵全部都派出去,白白的浪费了这支力量。
那么,话分两头,正好,勒菲弗尔这边遇到了一些麻烦
“队长,你说那个什么王子殿下是不是故意整我们啊?”
初春的森林中,寂静无比,只能听见鸟鸣还有马匹踩碎树枝的声音,就在这种几乎是令人窒息的沉默中,不知道是哪个人先开了口,队伍顿时变得嘈杂起来。
“就是,别人都能休息。就只让我们继续往前跑。”
“还是在这种烂泥一片的森林里。”
“还说要让我们去进攻南特堡,那种守卫森严的城堡,是我们几个人能打下来的吗?这分明就是让我们去送死。”
“本来就是去送死。”
“”
真是,头疼啊。
勒菲弗尔不住的敲着自己的头。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说要让他去进攻南特堡,但是后来也说的很明白,假如有机会,就把它打下来,没机会,就在南特堡周边转悠,只要能够给南特堡的守军压力就好。
只要把南特堡的守军给围住,布列塔尼公爵自然就会陷入进退两难的窘境,同时,后路被截断的士兵也会士气大降。到时候马格努斯从正面进攻,勒菲弗尔再率领骑兵从后方驰援,双面夹击,就算是布列塔尼的士兵都是天兵天将也输定了。
但是,他能跟骑兵们说吗?
事实上,这都不是说不说的问题,这是军心散了。
追根究底,马格努斯不过是个外人,这些骄傲的骑兵就不把他当回事,而勒菲弗尔,年龄还是太威望不够,压不住这些娇兵悍将。
要是路易七世亲自下令,保证让他们送死都没一个叫唤的。
“都别说了,陛下让我们听从王子殿下的命令,那肯定就有他的道理,你们不相信我,你们还不相信陛下吗?!”
眼看着这群骑兵越吵越欢,甚至大有一番就此打道回府的架势,不得已,勒菲弗尔只能把路易七世抬出来。
骑兵们很快就安静了。
不得不说,中世纪,唯有这一点还是做的相当不错的。
假如一个男孩想成为骑兵,或者更进一步,成为骑士,那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到上级领主的家里做一个佣人。
美名其曰,学习骑士礼仪。
其实就是去当人质,顺便洗脑。
等到几年后通常是十四岁,上级领主确认这个男孩确实是忠诚了,才会开始教他骑马、剑术、射箭。
尽管这样的方式培养出来的骑士相当稀少,毕竟,平均要花十几年的时间才能培养出来一个合格的骑士。但是在这十几年的时间里面,骑士从一个孩童长成男人,从来都没脱离过领主的身影,他们对领主的忠诚心自然也就坚固无比。
就好像是奥德加这样,假如没有什么大意外,一般来说都是不会背叛的。
“继续往前走吧,假如有什么不满,你们可以等这场战争结束再回去禀告陛下但是现在,陛下给我的命令就是服从马格努斯王子殿下的命令,因此我们必须服从他的命令。”
骑兵们沉默以对,队伍再次向前行进着,只不过这一次,就是个瞎子也能感觉到,这沉默下燃烧着的熊熊怒火。
但是勒菲弗尔也挺无奈的。
拿陛下压人,这是最没品的事情了。
没品程度大致等于学校里老师喊家长。
但是他是真没办法了。
他年龄太资历不够,经验不够,威望也不够,不把陛下抬出来,这群混蛋就没一个肯听话的。
现在,勒菲弗尔只希望马格努斯说的话都是真的,南特堡确实是防守空虚,可以让他大胜一场。
只要胜利了,威望什么的,不都是靠胜利堆出来的嘛!
不过,他马上就不用再担心这件事了。
因为在前方的斥候回报,有一支来路不明,完全没有打出旗帜的小规模军队,正毫无察觉的向他们靠近。
s抱歉更新晚了,今天还是两更,只不过下一章的这个时间希望12点前能出来吧。
第二十二章 这边也不太平()
“你是说,我们有一支征召兵失踪了?”
“是,是的大公大人”
胖子情报主管一边拿手绢使劲擦着越流越多的汗,一边在心里狠狠地骂着那些个把他推出来当替死鬼的混蛋。
你们不是看不起我吗?!你们不是嫌我是个阉人,连正常的收集军事情报都不让我插手,怎么现在,又想着让我做好人了?
只是可惜,虽然不情愿,但这确实可以算的上是他的活。
“据我所知,失踪的是安德里骑士率领的征召兵,安德里骑士的封邑靠近圣马洛,我恐怕”
“难道不能是有些事耽误了?又或者是因为想逃避兵役,躲在山中做土匪?”
布列塔尼公爵反问道,战事在即,不管是延误战机还是逃避兵役,都应该是他最厌恶的行为,但是他现在反而希望确实是这两者了。
因为如果不是,那就只能代表着
“公爵大人,敌人至少有三十,不,五十个骑兵潜入了我们的地方,而且我们完全不知道他们的下落。”
这真是最糟糕的情况了。
一个骑士的封邑大约在三到五个村庄之间,安德里骑士布列塔尼公爵知道,他的封邑是骑士当中最多也是最富裕的,几乎和一些男爵都不相上下,安德里骑士带来的征召兵,怎么说也能凑出个二百人。
但是这二百人全都消失了,连一个来报信的都没有。
击溃二百人容易,但是想要全歼,单靠步兵肯定不可能,只能是骑兵,而且是大量的骑兵。
这也就意味着,布列塔尼公爵不得不在战前就布置大量的守军来防卫南特市,对于本来就兵力不足的他无疑是雪上加霜。
当然,他还有另一个选择。
“我们的士兵现在有多少人了?”
“公爵大人,到昨天为止,一共有五名男爵和十三名骑士带着他们的征召兵过来,再加上我们从南特征召的,大概有着一千七百人。”
一千七百人,还没有加上最精锐的骑兵,这已经相当多了。
但是布列塔尼公爵还是觉得不够。
“布雷斯特伯爵呢?他还没收到我给他的信吗?”
“布雷斯特伯爵他”
“他怎么了?你倒是说啊!”
眼看着情报总管又在吞吞吐吐,汗流的就快成小河,怎么擦都擦不完,布列塔尼公爵一时气急攻心,抓起桌子上厚重的案砧就劈头盖脸的往他脸上砸。
“伯爵他他他说去年您已经征召过他的士兵,他已经尽到了身为封臣的责任,这次他就不来了!”
真是可怜的情报总管,看他说话都要带哭腔了。
但是这真的不是他的锅。
封臣每年都有义务免费为封君服务四十天但是也只有四十天,超过这个天数,封君还想再征召封臣的士兵,那就只能看他和这个封臣的关系如何了。
而很明显的,布列塔尼公爵和他的封臣关系不怎么样。
又或许是布雷斯特伯爵想要坐山观虎斗也不一定?毕竟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等到两边都精疲力尽了,他再出来摘桃子。
想的倒是挺美的。
但是既然伯爵不肯出兵,那也就代表着布列塔尼公爵只能靠自己了。
“一千七百人,一千七百人啊”
发泄完了情绪,布列塔尼公爵重新坐回椅子,用手指敲着桌面沉吟。
炮灰有一千七百,再加上骑兵和精锐步兵,以及圣马洛城里的守军,自己这边的总兵力将会超过两千人,而敌人只有一千多
不不不,敌人的人数还不能确定,那些残兵败将带回来的信息不足为信。但是敌人确实是到现在还没有攻下圣马洛,这也就代表着他们兵力不足,不愿意冒险
那么,就估算敌人有着一千五百人吧。
布列塔尼公爵点点头,觉得这个数据还是可信的。
以两千人打一千五百人,而且还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布列塔尼公爵认为,自己还是可以赢的。
但是一旦把兵力分出去南特市虽然不大,但是想防备数量超过五十的骑兵,至少要有超过它十倍的人数,也就是五百人分出去五百人,一千五对一千五,那布列塔尼公爵就没有绝对的把握了。
况且他这一仗不仅要赢,还得赢的漂亮才行。
至少得保证最后还有防备布雷斯特伯爵的力量。
真是头疼。
公爵大人已经开始后悔自己过去为什么总是为大局考虑,没有快刀斩乱麻把这个逆臣干掉了。
但是,不管现在再怎么后悔,最终还是要做出选择的。
“卡文,我把城堡交给你,你能守住它吗?”
“公爵大人?”
被点到名的老将一脸的错愕。
“卡文,我只能给你一百人。一百人,守城堡,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布列塔尼公爵紧紧的盯着这位跟了他十来年,他最信任的老将的眼睛,而且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明显了。
放弃南特市。
一旦敌人的骑兵真的打过来,放弃南特市,只守南特堡。
敌人只有骑兵,没有任何攻城装备,一百人守一座城堡,两三天内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而两三天后,战争的结果也就该出来。赢了,不用愁,输了,自然就更不用愁了。
但是这话布列塔尼公爵却不能亲口说出来。
公爵一词诞生于拉丁文,在法文中原义就是领袖。什么样的人能当领袖?在原始社会里,自然是能够捕获猎物、保护族人的人才能当领袖。
而现在,倘若是布列塔尼公爵亲口说放弃南特市,放弃自己的领民,不用打仗,南特市的征召农兵士气就已经降了一半。
因此他只能找一个人出来帮他背黑锅,就好像是历史上的红颜祸水一样,国灭了真能怨女人?明显就是国君自己不成蛋好吧。
“我全部明白了。”
思虑再三,尽管这是完全有可能让自己身败名裂的事,但卡文还是接受了命令。
正如之前所说,在这些贴身骑士的培养上,欧陆领主一向都做的相当不错。
“那么,就全都拜托你了。”
布列塔尼公爵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注关于这个大局的说法,因为布雷斯特伯爵已经尽到了自己身为封臣的责任,所以即使是他不出兵也没人可以说他,相反,如果布列塔尼公爵想用这件事大做文章,那就要小心自己的封臣全部离心了。
没错,中世纪的封建体系单指前期就是这么扯淡。
第二十三章 开始()
1067年,春,帝与布列塔尼公爵会猎于圣马洛以南20里处。初,战事不顺,及至三日,勒菲弗尔率兵来援,以南特流民乱布列塔尼军心,敌不战自溃,战事乃平。
帝国伟业,即从今日始。
不列颠帝国编年史,卷一,第二页。
分割线
“杀!!!”
耳边,传来的是两军将士拼死厮杀的声音。
眼前,触目可见的只有鲜血和尸体。
这种感觉,真好。
马格努斯伸出右手,握紧成拳,眼神迷离。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不用急着否定,这是每个男人的梦想。
而现在,马格努斯做到了第一步只要他一个命令,就会有上千人为他舍命厮杀,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是比这更美好的吗?
有的,那就是向上,向上,再向上。
千人还不够,万人也不够,要多,要更多,天子一怒流血百万,这才是梦想的尽头。
“王子殿下!”
可惜,负责担任指挥官兼肉盾的奥德加看到马格努斯这个样子,鼻子都快气歪了。
这里可是战场!一根流矢就会要命的战场!不是让你来摆造型的地方!
真想摆造型,等赢了这场战争,你想怎么摆就怎么摆,但是现在,你给我好好的缩在后面!你以为我是为什么,才给你做肉盾的!
嗯,和中国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传统不同,欧罗巴的领主们每逢打仗必定身先士卒,不过现在对于马格努斯却是不太适用。
因为他的倒霉老爹,前任英格兰国王哈罗德,就是在身先士卒的时候被一根流矢射中眼睛阵亡的。
从那以后,奥德加就像是护巢的老母鸡一样,处处都把马格努斯保护的紧紧的,更别提亲自上战场了。
“王子殿下,我方与敌人已经开始交战了!接下来怎么办?!”
没办法,喊了一声马格努斯还没回过神来,奥德加又不可能一个大耳巴子扇过去,只能继续喊着,并且抛出了一个问题,打算借此吸引王子殿下的注意力。
马格努斯这才如梦初醒。
“哦哦,那就按计划,让他们开始慢慢撤回来。”
这是诱兵之计。
整个战场,马格努斯最担心的是骑兵,最害怕的也是骑兵。那种骑兵一同冲锋,千军万马践踏大地,不,不用千军万马,只需要一百骑,就能让大地母亲为之颤耸。
一百骑兵,至少能击败数量超过他两倍的精锐步兵,三倍的普通士兵,以及十倍的炮灰。
而且这个杀伤力,还会随着骑兵数量的增加以线性指数增强。
这是当时为了估算骑兵的杀伤力,特意让勒菲弗尔率领着他的骑兵队演练之后得出的事实。
因此,这场战争的核心便是如何击败布列塔尼公爵的骑兵。
诱敌之术,便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提出来的。
负责诱敌的是昌西大团长手下的卡罗尔佣兵团,马格努斯自己的禁卫军穿的太重每个人都身穿锁子甲,不适合这种场合,至于其他的佣兵团,炮灰一样的角色,马格努斯还怕他们坏事呢!
不过,为了让卡罗尔佣兵团安心,马格努斯也是付出了很大代价的。
“呜”
牛皮做的号角吹响。
“大团长,号角响了,我们可以撤了!”
乱战之中,一号站在昌西的左侧,侧身躲过一个农夫颤颤巍巍递来的农镐,转身便将他抹了脖子。
事实上,如今在战场上,卡罗尔佣兵团还拥有一些优势。
这是很正常的,按照士兵分级的理论,卡罗尔佣兵团还可以算是普通士兵,即使是新兵,因为前两日已经见过了鲜血,也算是夹在炮灰和普通士兵之间而布列塔尼公爵派出来的全都是炮灰,真正的精锐还一个都没动呢。
“你确定吗?我们才刚刚开始战斗!”
战场之中遍地嘈杂,即使是一号就在昌西身边,昌西也不得不扯着嗓子大喊,再次确认。
“是的!你听!号角已经在吹第二遍了!”
一号说的不错,洪亮的号角声再次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