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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不列颠-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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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他发出命令的时候,不管是己方的奥德加,科特,阿方斯,亦或是作为盟友的勒费弗尔,甚至是眼高于顶的杜根将军,都不得不,同时也是必须站起身来,倾听他的命令。

    “感谢您的信任,我必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杜根得令,举手投足间,花白的头发也放出某种色彩,就像是年老的狮子,尽管不再像年轻时那么敏锐,却绝无人敢轻视它的爪牙。

    听了杜根的这般表态,马格努斯也算放下心来,不必担忧杜根出工不出力。自己为他免了一次战败的可能,又给了他莫大的信任,于情于理,杜根都该用战功来报答才是。

    “奥德加叔叔,剩下的七百佣兵,还有我身旁的一百禁卫军,我把这些全都交给你了。”

    犹豫了一下,马格努斯又说道。

    “虽然有些逾越,但是请两位将军听从一下我的意见:敌人是从雨天而来,途中势必颇费力气,我们不必刻意追求胜利,只需要和他们耗到雨停,等到他们彻底衰竭,就是我们的胜利了。”

    这话就是说给杜根将军听的。

    马格努斯心里清楚的很,如果有一个声望系统的话,那他在奥德加那里估计就已经刷到尊敬,不管做什么事,只要有道理,奥德加就会听从,但是杜根就不一定了。

    而且这年代的欧罗巴,打仗就是怼,怼、怼、拼命怼,不顾一切的怼,怼到哪一边先撑不住,另一边就赢了。

    虽然看起来有些很荒谬,但是从侧面来说,这就是兵家所说的堂堂之师,行军之道,以奇谋,以正和,只要正面战场赢了,敌人的那些小诡计也就无能为力了。

    “遵从您的命令。”

    两位将军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回答道,马格努斯当然注意到他们之间的小动作,但是他也没什么好主意。

    正如以前所说的,搞建设他在行,搞经济,靠着超越时代千年的见识,他也能马马虎虎,但是战争,战争可不是靠着那些电脑游戏就能学会的。

    有时候马格努斯也会感到幸运,幸好他身边还有着奥德加这样一个忠心耿耿的老将存在,否则打仗的时候他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当然,仅仅只有奥德加一人是远远不够的,正因为如此,马格努斯才会将阿方斯塞到奥德加的手下,希望能培养出下一位将军,同时他自己也跟在奥德加身边,每日里耳熏目染,不求变成什么百战百胜的将军,至少调动军队什么的不用假于人手。

    在中世纪,没有什么比军队更重要。

    这一点马格努斯还是看的蛮清楚的。

    命令布置下去,召集士兵同样要用不少时间,特别是那些养尊处优的骑士以及自由散漫的佣兵,这两者几乎占了军队的绝大部分。不过好在,马格努斯严禁军中饮酒,士兵们只能趴在帐篷里睡觉,不然说句难听话,在这下雨天,人人都没想到布雷斯特伯爵会来进攻的日子,不知道有多少人会醉成一摊烂泥任人宰割!

    所以,说实话,伯爵大人其实还算是有着真本事,只是时运不好,碰不上对的人罢了。

    五里路,说长也长,说短也短,等到马格努斯等人好不容易把士兵们全部从温暖的窝棚中踹出门的时候,远方似有似无的人声,车马声已经隐隐约约的随风传来。

    那是敌人,他们已经到了。

第七十章 今日第二更() 
在战争开始之前,我们有必要详细介绍一下战场的情报。

    今天是雨天,缠绵暴雨连绵不绝,这是已经多次强调,并且毋庸置疑的事实雨水侵袭之中,土地早已经变得泥泞不堪。这并非是字面意思亦或是夸张描述,而仅仅是在述说一个事情。

    人脚踩下去再翻出时会带上一大块泥土,马脚也早已染的斑驳不堪,无论人或马都走的气喘吁吁,当布雷斯特伯爵带着他的军队来到马格努斯面前的时候,就是这么一个景象。

    五里路,仅仅只是五里路,伯爵却有了好像走完万里长征一样的满足感。

    然后他开始观察。

    战场定在一处平原,布列塔尼处处都是这样的平原,是司空见惯的景象,没什么可稀奇的。平原的右侧相对伯爵而言是右方,对马格努斯而言是左方是一个大坑,这坑是马格努斯为了填放人粪与马粪而挖的,极深极大,骑兵绝无可能跃过这坑来攻击,他们只能选择绕过,或者转而攻击其他。

    因此马格努斯在左方并没有守备,他把主力放在中间与右侧,佣兵和禁卫军在中,下了马的骑兵在右。

    他们竟然有防备了?!

    枭雄的另一项本事,喜怒不形于色,故而虽然伯爵的心中急得快冒火,但是他脸上也没有表现出来。

    他们有防备,那我岂不是白来一趟,甚至有可能会输掉!

    可惜,伯爵大人在仔细观察之后,不仅把提起来的心放回了肚子里,还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要是三国,就该有文臣武将围上来问一句:“魏公为何发笑?”

    孙子兵法有云:兵之情主速。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兵贵神速,尽管马格努斯一方已经提前得到了布雷斯特伯爵来攻的消息,也多亏了这个消息,他们在敌人的大军压阵时还能井井有条但是,时间毕竟太短了。

    能把士兵们全部赶出窝棚结成阵型就已经是奥德加以及杜根的能力极限,至于那些士兵身上的装备,实在是没能耐再兼顾了。

    因此那些骑士老爷,他们生平第一次没穿链甲就上了战场还有那些佣兵,他们结成了阵型,还要在阵型当中手忙脚乱的为自己套上皮甲,真真是混乱无比。

    不过,他们到底都是职业军人,杀过人,见过血,谁要是因为他们一时的混乱就小看他们,那才真是倒了大霉。

    伯爵也并没有因此而轻视他们。

    兵贵神速,神速,不仅是行进的速度要快,决定要打击的对象时更要快。

    特别是在现在这种情况,敌人正在迅速的武装尽管他们已经结阵,但是毕竟不完全,而且这个不完全还在飞快的被弥补每犹豫一秒,敌人的实力就又会增长一份。

    “我们,从正面进攻。”

    最终,伯爵下了这样的命令。

    正面是什么呢?正面是奥德加率领的七百佣兵和一百禁卫军,他们的数量加起来足足有八百人,是右翼两百骑兵的四倍但是,这又有什么呢?

    骑兵,即使是下了马还是骑兵,但是那些佣兵,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庸俗而又贪婪的步兵。

    哼、步兵!

    抱着这样的傲慢与偏见,伯爵下了完全错误的命令。

    但是这不怪他,真的。

    早在马格努斯与那位已亡的布列塔尼公爵对阵的时候,公爵就完全表现出了对步兵的蔑视还有那位处心积虑着潜伏多年的路易国王,他宁愿每年花着天文数字的钱来养着骑兵,也不要把这笔钱拆出去一点养一支步兵!

    这是时代的偏见,要说不幸的话,只能说他们都是这个时代的人,而马格努斯不是吧。

    随着伯爵的命令下达,他的军队缓慢,说的难听些,就像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艰难的伸出手,了无生气的动了起来。

    这很容易理解,虽然心中急燥,但是伯爵还牢记着布列塔尼公爵的教训骑兵像是糖葫芦一样被串成一串,这样的惨剧只要有一场就够了。

    因此他采用的是中世纪的标准方式,即征召农兵在前,骑兵在后压阵。

    而在前的人,一般都是九死一生,不,说的再明白些,他们都是十死无生的。

    倘若这是一支有觉悟的英雄部队,那它只会更加的斗志昂扬,受伤的老狼拼命也会咬下猎物的血肉但是,那些农兵都还不想死。

    一个人不想死,这种事是没有过错的。

    但是在伯爵的眼中,行动迟缓,这已经算的上是过错,是足以杀头的死罪了。

    “砍掉最后面的七个人的头!告诉他们,故意拖延,就是这个下场!”

    用血淋淋的人头威胁,农兵的进攻速度立刻就变得更快,顺便,他们对伯爵的怨恨也就更深。

    不过伯爵不在乎。

    一群贱民、一群步兵,两个卑贱的东西加起来也只会更卑贱,能有什么用呢?

    这是中世纪贵族对待农民的真实态度,这种态度,即使是到了文艺复兴,到了光荣革命,贵族的权利大部分都已经被剥夺,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在飘中那些破落户贵族的身上略窥一二。

    而这种态度,就给了马格努斯可乘之机。

    但是并不是现在。

    “标枪准备投掷!”

    另一边,严阵以待的下马骑兵阵列传来了这样的命令。

    作为人数较少,而且实质上没有任何防护装备的一方,杜根将军所率领的右翼应该说是比较脆弱的,所以他不敢妄动,但是这不代表他不能支援。

    一百支黑黝黝的铁杆长枪从天而降,锋利的枪矛无情的刺穿了人体,带走了生命的气息。

    但是农兵们仍然不能后退。

    向前走可能会死,向后退却是立刻死,那些身后的骑兵手中的长剑还在往下滴着淋淋鲜血,锐利的眼神无时无刻的不在巡查,威慑着每一个想要退缩的人。

    幸好,这样的标枪投掷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就停了下来,满打满算也不过带走了几十个农兵的性命,还不至于让他们的士气崩溃,但是对于这些农兵来说,如此坚强,究竟是好是坏却不一定了。

    因为他们马上就要开始近战,而且是和武装到牙齿,已经被完全调解为杀人机器的禁卫军近战了。

    而这场近战的结果,是在一开始就注定了的。

    差不多是时候了。

    这是马格努斯的心理活动。

    这帮武装平民,被标枪杀了一阵,近战又敌不过职业士兵,着实是已经到了极限。一个人往后溃败可以用杀头来威慑,一群人往后溃败,逃跑的速度比杀头的速度还要来得更快的时候,又要拿什么来制止呢?

    现在便是这样的时候了。

    “布列塔尼人!睁开眼睛,看看你们眼前的敌人吧!他们的数量比你们多,个个都是披肩带甲,手中的刀剑闪烁着凛冽寒光而你们呢,我看见你们有些人身上连一件御寒的衣物都没有!你们就这么着急的去送死吗?”

    按理说,马格努斯说到这,就该留下一些时间让布列塔尼人思考,但是战场形式瞬息万变,下一秒说不定就会有要命的标枪从天而降,哪来让人思考的时间!

    因此马格努斯毫不停顿,一口气又接着说道。

    “我是布列塔尼的公爵!我现在用公爵的名誉向上帝发誓:只要你们放下武器,我就会饶恕你们叛逆的罪行!只要你们走到我的身旁,我就会宽容你们所犯过的一切过错!”

    那些征召农兵立刻就动心了。

第七十一章 今日第三更() 
战争结束了。

    虽然最重要的骑兵决战还没有开始,虽然布雷斯特伯爵大人还在咬着牙挣扎,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战争结束了。

    那些征召农兵,那些卑贱的、无耻的、像狗一样趴伏在地上,只有等到主人允许才能稍微抬一抬头的畜生布雷斯特伯爵语,他们已经彻底的投了敌。

    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边,有着伯爵大人的多番逼迫,只以杀头来做威胁,迫使着征召农兵们退无可退,若是不想死便只能投降于敌人另一边,也有着马格努斯所做的承诺的缘故。

    不论再怎么隐瞒,布雷斯特终究是在布列塔尼之内,马格努斯近半年来在布列塔尼所执行的种种措施,就犹如星星之火一般散落在大地上,点燃了所有低产阶级包括无产者,农民、小手工业者的热情,布列塔尼之内的大建设、大动静,这些都是瞒不过人的。

    而随着消息的流通,马格努斯的那个屠杀者的名头早就不翼而飞,剩下的尽是仁慈、英主的赞誉。

    这些赞誉说的多了,就是不信的人也得信,更何况是本身就是处在布列塔尼之内的布雷斯特农民,他们还有着不少的亲戚,都在马格努斯的手底下干活呢!

    你要说他们箪食壶浆喜迎王师未免有些太夸张,但是假如把他们的统治者从布雷斯特伯爵换成马格努斯,那农民的心里是绝没有一点抵触的。

    反正,再差也不会比现在更差了不是。

    就是这样,轻而易举的,最前排的征召农兵就好像是迫不及待的一样,将他们的武器弃之若履木头做的长矛、木头做的锄,这种在其他地方完全称不上是武器的东西跪下投降了。

    前排的人一跪下,后排的人当时就是有学有样,刚刚还在拼命呐喊不敢上前厮杀只敢呐喊助威,这会趴下的比谁都快,大后方的布雷斯特伯爵看到这一幕,胸口一闷,差点没把心头血给吐出来。

    “快、快!给我杀光这群背叛者!”

    怒急攻心的伯爵说出了这样的话语,而他身边的骑士也颇感面上无光。毕竟,这些征召农兵大部分都还是他们从各自的封邑里带出来的,现在说投降就投降,把他们这些主人的脸往哪搁?

    不过,马格努斯当然不会就这么看着他们举起屠刀。

    和伯爵大人不同,马格努斯还是挺稀罕这些征召农兵的。

    马格努斯现在最缺的是什么?

    钱?粮?铁?亦或是英勇无畏,嗜血彪悍的士兵?

    不,这些都不是。

    钱,什么是钱?究其根本,钱不过是一堆被强行赋予了价值的金属或纸片,重要的不是钱,而是它所代表的价值,价值体现在交易当中,而交易的本质便是以物异物。在这个还没有所谓的第三产业虚拟经济的年代,谁拥有土地,谁就拥有着物,而毋庸置疑,身为布列塔尼最大地主的马格努斯,他拥有着数之不尽的财富。

    而粮食,只要拥有土地,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至于说铁哈!就连农夫耕地用的锄、士兵征战用的武器都是木头做的,那有没有铁都是一个样!大家都没有,这岂不是很公平?

    说到底,上面那些都不过是锦上添花,虽然有的确实很重要,甚至可以说是构成这个社会的基石,但是假如连社会都没有了,那要这些基石还有什么用呢?

    那么,马格努斯到底缺什么?

    他缺男人。

    指名道姓的说,不是缺人,也不是缺女人,而是缺男人。

    尤其是年轻的,健康的,可以充当壮劳动力的男人。

    布列塔尼公爵领一共就只有五万余人,这其中能充当壮劳动力的男人,即使是满打满算也不会超过一万。而之前马格努斯与布列塔尼公爵的一场战争就已经使这些壮劳动力损失了大概五分之一,他实在是承受不起更大的损失了。

    毕竟,人是没法和畜生相提并论的。

    举数据为例:家养的肉鸡,35天就可以出栏家养的肉鸭,40天就能够宰杀家养的肉猪,半年就变得又肥又大但是家养的人,从一个婴儿长到能够成家立业,最少也需要十六年!

    把人当做牲口一样的用,这简直就是世上最大的浪费!

    在之前,马格努斯眼看着布雷斯特伯爵为了逼迫征召农兵前进,犹如割草一样砍下了七个壮劳动力的头,砍在他头,痛在我心!如果当时伯爵在马格努斯面前,马格努斯非得反手抽他七个耳光再说!

    想想看,七个人,每个人都耕种三十英亩的土地,单单是这些土地的产出就足以养活一家五口还有剩余更不用说人能生人,一代是七人,二代就是二十一人,三代就是一百四十七人,四代就是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呼

    马格努斯深吸了一口气,强行的把发散出去的思维收拢回来。

    好吧,不得不承认,因为胜利在望的缘故,就算是一向都严格要求自己的马格努斯,也难免的有些得意忘形了。

    但是这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他是胜利者,而胜利者,本来就是有资本、有权利为自己欢呼的!

    倘若这会把镜头转给奥德加,转给这位忠心耿耿的老将,只怕他会比马格努斯的表现更加不堪呢。

    不过,因为多少还有些理智尚存的缘故,所以马格努斯还很清楚,自己并不是已经获得了胜利,而只是将要获得胜利,自己与胜利之间,还差着最后的一步之遥。

    “命令,全军出击!”

    “冲上去!杀了那群混蛋!”

    两个不同的声音,两种不同的指挥风格,但是两位将军都在同一时间做出了同样的选择,总共八百的步兵和两百的骑兵同时迈出了一步,这一步迈出,便是吹响通往胜利的号角!

    我这一次没有说谎,战争真的结束了。

第七十二章 分赃(一)() 
布雷斯特伯爵比马格努斯想象的还要识时务,或者说,伯爵大人比马格努斯想象的还要……贪生怕死?

    只是看到士兵冲到他的面前,甚至都还没来得及举起刀兵,这位伯爵就非常干脆的投降了。

    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我还没出力,你就已经倒下了。

    但这无疑是最正确的选择。

    战场之上刀箭无眼,生死只能各安天命但是战场之下,留得一条命在比什么都重要,虽然西方没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样的俗语,不过人家也说过与其高昂着头颅上断头台,不如低下头来选择投降。

    况且在中世纪,投降又算不上是耻辱。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谁都不是上帝,谁能保证自己没有个失败的时候,何必要搞得这么残酷呢?大家都是贵族嘛,往八代以内数一数,说不定还能攀上个亲戚关系,打打杀杀那都是意气之争,平常的时候当然还是以和为贵,说不定还能打出个交情来,走走亲戚串串门什么的,岂不乐哉?

    嗯,虽然看起来有些幼稚,但这无疑是许多、是绝大部分中世纪贵族的真实想法。

    血统高于一切。

    自认为是蓝色血液的贵族,只有在同为蓝色血液的贵族面前才会和颜悦色。只是这世上红血人这么多,蓝血人却这么少,为了维护整体整个贵族阶级的利益,确保蓝血人永远高人一等的地位,蓝血人之间当然,也只能一致对外。

    即使是到了无可避免,必须要用流血才能解决争端的时候,也只能流红血人的血,至于蓝血人的血,自然是越少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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