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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在一起,肖府的家人,在他的面前,来来回回地走过三次,没有一个人认出他来,就是那个胖子厨师,他在肖府做菜做了二十年了,他是看着肖尘一点一点长大的,当肖尘向他伸出手乞讨时,他递给他两个铜板,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也都捂着鼻子走开了。
肖尘混着离开了都城,他走出城门,看清楚了方向,向西北角上走去。
第42章 打劫()
他身上没有带一文钱,他现在身上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他沿着官道,走出来十来里路,倚着一根棍子,站在路边休息,现在肚子里早就空了,他在城里讨了一天,除了那个胖大厨给了他两个铜板以外,再也没有讨到什么东西,白眼与口水倒是讨了不少。没有人几个人,会将钱食给一个小伙子的,更何况,肖尘站在路边,别人给他更好,别人不给他,他也从来都不勉强,哪里像其他的乞丐一样,别人不给,硬是拽住别人的衣角,走上两三里地,直到别人给钱才罢休。
他身上只有两个铜板,也早就化为一个包子,入了肚。一整天了,他只吃了一个包子,现在饿得头重脚轻,肚子里没有货,手脚就会发软,望着那些坐着马车的公子小姐们,或者骑着马的商贾豪客们,他们一个个如飞而去,地上溅起的泥水,都喷到他的脸上了,还有几个家伙,更是可恶,对准他就是一马鞭,还有一个穿着红衣的娇蛮少女,更是气人,她直接骑着马,向肖尘冲来,如果肖尘的反应不快一点,及时一弯腰低头的话,马蹄一定会将他的头像西瓜一样给踢开。
以前他从来都觉得这一切很是正常,并无任何不妥之处,但现在他么看都有一些不平,试问问自己,以前自己也不是坐在马车上的那个人吗?什么时候,他又考虑过,快马过去,路边平民的感受?
他不想生事,如果换作是以前,他也许会这些骑马扬鞭的人,扯下来,狠狠地揍一顿,然后将他们丢到泥水里,再好好的给他们泡一个澡。他现在只想马上去西北,去那一个叫江城的地方。
他想救百里清与白丁。他们两个,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确切的消息给他,他当然有一些急。
可是依自己的两条腿,一步一步地走到江城去,也许是一年半载的事情了,到那个时候时,黄花菜都已经凉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有一匹马,而且还是一匹千里马。马在北狄草原,是普通不过的了,就像都城的狗一样,到处都有,但在中原,马这个玩艺儿,却是珍贵得很的。在都城,有马的地方,只有三处,一是驿站,一是禁军,一是世家大族。
世家大族是有马,可是那些马,只是这些贵人们的坐骑,一匹匹膘肥体壮,看起来威风,其实是一个花架子,只适合短途慢行,禁军的马当然要好上很多,可是禁军的马匹管理很严格,不管是偷也好是抢也好,根本就没有办法下手,剩下的只有去打驿站的主意了。
其实,驿站的马匹是很重要的,有时候有一些急令,都必须由这些马匹来完成,要是换作以前,肖尘怎么都不会打这些马匹的主意,可是现在他也不管这么多了。
工欲利其事,必须利其器。这是古训,也是实话。
正在他打定主意的时候,又匹快马,从他的对面飞驰而来,骑在马背上的这个兵差,满脸的疲色,也一脸的汗水,他已急驰过好久了,现在已经到了他的极根了,看他的样子,随时都有可能从马背上栽下来。
倒是他的那匹马,虽然满鼻的白气,可是还是箭一样的飞驰,得得之处,泥水四溅,一看就是一匹好马。肖尘对于马匹的研究,虽然比不上肖楚,但是比一般的马贩子要强多了。
他一眼就看出,这个兵差胯下的这匹马,是好马,只不过现在这匹马,好像并没有被人发现,从它身上的那些鞭印,他就可以确定下来。
他站在路中间,那个兵差见路中间有一个驮背的乞丐站在中间,他一惊,马上扬缰勒马,那马马上扬蹄直立,来了一个急刹车,就像一根定海神针,稳稳地定在那里,它的前蹄离肖尘,不到一尺远,要不是它的头侧向一边,差一点与肖尘的头相撞了。奔马所带起的风,将肖尘的破衣扬起,露出里面一块一块的腹肌。
马上的兵差,一下子没有没有抓好马鞍,从马上一下子栽了下来,掉在地上,翻滚了几下,硬是没有爬起来,看起来摔得不轻。肖尘走了过去,将他轻轻的扶起,那个兵差的脾气倒也好,他爬了起来,对肖尘问道:“怎么样,马没有撞到你吧?”
肖尘笑了笑,道:“没有,你放心好了,对了,你伤得重不?”
兵差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再擦了擦汗,他的手臂以及小腿等处,已经渗出了血迹,皮是确定擦破了的,至于骨头有没有摔断,这一点,兵差走了一步以后马上确定了,他现在无法行走了,他的脚腕处,好像钉进去一根钉子,立都根本立不起来。
“这下惨了,这下惨了,这封八百里加急的驿报,已经来不及送到了。”兵差蹲在地上,一只手摸着他的脚腕,一脸痛苦地道。
“什么急报?很急吗?”肖尘问道。
“我也不知道,这是火漆封口的,上面写着特急,应该是重要的事情。现在怎么办呢,我现在没有办法走路了。这急报,迟一分钟,就有一分钟的危害呀!”他挣扎着想爬起来,可是他失败了。
肖尘这个时候,已经完全转变念头了,他知道有一些情报的重要性,再者说了,这个兵差,也是一个有义气,有爱心的兵差。他完全可以骑着马,从肖尘的身上踏过去,可是他宁可摔一跤,他从摔跤到现在,他都没有骂过肖尘一句。
就凭他的这份义气,肖尘决定帮他一把。
他看着这个兵差,道:“兵哥哥,你相信我吗?如果你信我的话,我可以帮你送一次。你这封信是送哪里的?”
兵差看着肖尘,一脸的不相信,在他的眼中,肖尘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乞丐而己,他会骑马吗?再者说了,他连司马府在哪里都不知道,怎么送信?他摇了摇头,道:“兄弟,这件事你办不到呀!”
肖尘当然明白他的疑惑,他笑了笑,道:“你是因为我而受的伤,这件事,我必须要帮你。你只要告诉我,这封信是送哪里就行了,其他的事情,我自然会处理。”
兵差想了想,现在整个官道上,也没有什么人,一时之间,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他考虑良久,最后点了点头,道:“好吧,你会骑马吗?”他的话还没有落音,肖尘已经跃到了马背上,他吃惊得张开了嘴,这么利索的身手,就是他们的老大,骑马骑了几十年,都没有这样的功夫,他不由得重新评估起肖尘来。
他问道:“兄弟,你的身手不错呀,请问你以前骑过马吗?”
肖尘点了点头,道:“当然骑过,请将急报给我吧,我马上就给你送去。现在时间不等人了,你马上给我吧。”
兵差这个时候也没有办法,他只能赌一赌,对于他们传递兵而言,有时候他们手中的一个信息,关系到数万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军士的生命,所以他们对自己的情报,都有严格的保密制度,从他们入伍干这一行的第一天起,他们的长官就明确和他们说过,情报在,命在,情报不在,命不在,情报在,命不在。虽然只有廖廖的十数个字,可是将情报的重要性,说得既简单又明确。
虽说他的年龄并不大,也就是三十来岁,可是他从事这个职业,也有十多年的时光了,他传递过各种各样的情报,没有一千件也有八百件了,他从来都没有失过手,他也是一个老手了,按理来说,他对一个陌生人,他一定有所防备的,至少谁也不会将一份加了火漆的情报交到一个故意拦路的叫化子手里,这件事如果说出去,没有人会理解他会这样做。
可是他偏偏这样做了。他的理由很简单,凭感觉。
感觉是一个奇妙的东西,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到,闻不到听不了,看起来虚无缥缈,事实上却又客观存在。
只源于肖尘身上那一种气质,这种气质,装作不了,与生俱来。
第43章 你走阳关道我过独木桥()
他就像被人灌了迷汤一样,从怀里掏出那封情报,慢慢地又站了起来,交到肖尘的手里,再道:“你去吧,司马府。”
肖尘接过情报,道:“好的,请在这里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回来接你!你等着我!”他的话一说完,人已在十丈之外了,那匹马好像也听得懂肖尘的话,还没有等他发号施令,四蹄轮飞,就像一道青烟,消失在远方。
那兵差坐在路旁,一个劲地揉着脚腕,奇怪的是,他的心里,安定得很,一点担心也没有。他现在完全相信,肖尘一定会将这封信,送到司马府。
司马府,是肖尘最不愿意去的地方之一,这一次,他是没有办法,他必须前去。
日落以前,他又回到了司马府,将这一封情报,交到了司马云铁的手上,取到了回执,然后他一分钟也没有耽误,马上骑马返回。
在他刚刚到达城门的时候,城门刚刚要关闭了,白马好像知道肖尘的心思,根本没有减速,反而增速,那些关门的守兵,见一匹马飞驰而来,吓着四散逃开,等他们回过神来,一骑一人,已经消失在日落尽头。这些士兵,连肖尘的模样都没有看清。如果这个时候有人问什么叫白驹过隙,这些守城的兵士他们都可以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
“这件事,就这样算了,谁也不许提。”关了城门以后,伍长对这些人道。其实就是他不提醒,众人也知道,应该怎么做。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事。能够太太平平地站一天岗,在合适的时候,捞几个小钱,也就是了,除非上头下了死命令,否则的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谁都有好处。
反正天子脚下好乘凉。
天黑之前,肖尘飞马赶到了那个兵差跌倒的地方。
地方还在,人呢?不见了,如果不是地上还有几滴血迹,这里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
“兵哥哥,兵哥哥,你在哪里?我回来了!”肖尘大声地喊道,这一截官道,两边都是树林,就是大白天,也没有几个人经过,到了傍晚,经过的人更少了。
这个人去了哪里了?肖尘的心,一下子就紧了起来。他策马前行,四处寻找,可是回答他的,只是一阵阵的夜风,以及一些乌鸦的哀叫。
如果不是江城的事情,催着他,他也许会在这里慢慢地找上一两天,这个兵差,使他对这个社会还是产生了一些好感,在他的印象中,兵痞,流氓,土匪都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他们身上穿的衣服不同而己。
特别是现在的云铁,担任司马,掌管全国的军事以来,更加的如此。那些当兵的,仗着自己有一些军功,无恶不作,一付没有老子,天下就不太平的模样。每一次打仗,杀老百姓,冒领军功的事情,屡出不穷。肖楚为这件事,曾经向云铁反应过,最后的结果,是肖楚差一点丢了性命,要不是他的这些兄弟冒死相救的话。
“以后我一定要找到这个兵差,如果以后我发迹了,我一下要让他跟着发迹!”肖尘暗暗地对自己说道。
夜色已深,肖尘两腿一夹,顺着官道,向前疾驰。奇怪的是这匹白马,直到现在,还是精神气十足,它的嘴边,没有一点白沫。
百里清又被带回了江城,如何处置他,夏三刀与西门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云翼则坐在一边,静静地听他们两个表演,不发表一点意见。
夏三刀的意见是,将黄霸天立即暂首,由他带着黄霸天的首级回去,将这个案子了了。
西门烈此时的心情,又发生了奇妙的变化,这个变化,让他自己都感到很奇妙。在他抓捕黄霸天以前,他也是抱着夏三刀一样的想法,唯一不同的是,夏三刀将黄霸天的首级带回中汉帝国,而他的想法是将黄霸天的首级带回到他的狼主面前。现在一旦抓获了,他的心思又变了,他想再从黄霸天的嘴里,掏出一些东西来。
这些东西,是他这半年以来所有辛苦付出的期望,他不想让自己这半年的辛苦,化为一江春水,流入这干涸的沙漠,却什么也得不到,他不甘心,他是一个男人,是男人,内心深处,都有一些赌性的。
所以,对于男人而言,赌馆与青楼,永远是两个神秘而有趣的地方。
他想继续审。他道:“黄霸天在全国各地作案多起,表面上看起来,他是一个独行盗,独来独往的,实质上,他们绝对有一个组织,而且这个组织很是庞大,很是严密,这样的组织,就像一个毒瘤一样,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涌现出来,要了帝国的命!这个组织,就像是一张网,分布在全国的各个角落,谁也不知道,它们隐埋了多深,危害有多大!现在我们抓住了这张网的一根主绳,我们为什么不依着这根主绳下去,将这张网全都提起来,除掉?”
夏三刀实在不想在这个地方再呆下去了,他只想抱着那箱财宝,带着这颗头颅,回去复命。这样的话,他的任务也光荣地完成了,又捞了一笔意外的巨款,名符其实的名利双收。他当然不肯再冒风险。
他也知道,现在的黄霸天,就好像一个炸弹,抱在怀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炸。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也认为黄霸天绝对不是一个人,他有同伙,而且这个同伙,他的本事说不定比黄霸天更大。
黄霸天被他们抓了两次,而他的那个同伙,至今连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那是下篇文章,他只是一个黄衣捕快,在这些地方小官面前,他还可以扬扬尾巴,摆摆架子,打打官腔,可是在刑部而言,他们也只不过是一些中层的捕快而己。
在他们的上面,还有白衣捕快,还有血衣捕快,他们高高在上,一个个处尊养优,高官厚禄,不可一世,对待他们黄衣捕快,就像是老子对待儿子一样,他的心里不太服气。
也要找点事情给他们做做。这是夏三刀的想法,所以他对于西门烈的观点,持反对意见。他道:“众所周知,黄霸天是一个独行盗,他的背后,有没有同伙,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一点,我们总不能凭空想象吧?这是其一,第二,像黄霸天这样的人物,是极其危险的,如果一个不小心,他又有第二次越狱的可能,像上一次,城令大人,你不是关了他半年,审了他半年,有什么结果没有?没有吧?”
“谁说没有?后面进来的那个小伙子,不是他的同伙吗?他就是混进死囚牢来救黄霸天的!这充份说明了,黄霸天他是有同伙的!不然的话,谁会进去救他呢?”
“错了,你怎么证明那个小伙子是他的同伙?说不定他们两个,以前根本不认识,只是为了逃命,相互联手罢了。试问一个,如果你落水了,即使是你的仇人向你伸出了救助之手,你会拒绝吗?”
“这是两码事,没有可比性。”西门烈道:“我们这一次,可以设置一个大大的陷阱,来引诱他的同伙上当!只要我们布置好,我们完全有可能将他们一网打尽的。难道你们刑部不想,斩草除根吗?”
“城令大人,我想请你明白一件事,我是带着绝杀令来的。在那个命令上,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城令大人不会不识字吧?要不要我现在将这个绝杀令请出来,再给你好好的看一看?我们这些做下属的,服从第一,上头自有上头的考虑,难道,上头还没有你我聪明吗?你我想到的事情,上头就想不到吗?”夏三刀也懒得与西门烈争辩了,这个绝杀令,可是他的王牌,是至尊宝,通吃不赔的。
第44章 到时请你看好戏()
西门烈这个时候豁了出去,他根本不认账,他道:“上差大人,我也想请你明白一件事,时也势也,很多事情,都是有变数的。上头在下这个命令的时机,与现在的时机,是不是一样呢?打一个比方说,上头给你端过一盘肉,让你当时吃掉,那个时候,肉是新鲜的,吃了一点事也没有,如果,那盘肉过了三五天,十多二十天,再要你去吃,已经臭了,长蛆了,甚至已经被虫蚁啃完了,那个时候,你还会去吃那盘肉吗?当时上司给你的命令是要你吃那盘新鲜的,他怎么会想到,事情有变数呢?我们这些做下属的,也要体会上司的精神,不可生搬硬套。不信的话,你现在就可以修书一封,将我所说的话,向上面反映反映,你看上头,是依你的,还是依我的?要不要我们两个赌上一把?”
西门烈现在都有一些佩服自己的口才了,能够将抗命,说得这么条条是道,要是换作是以前,他绝对做不到。
夏三刀语塞了,这个时候,他只能将绝杀令,放到云翼的跟前。黄霸天是杀是关,完全取决于云翼的意见了。现在三个人中,云翼的身份最高,他是司寇大人直接请过来的,他说的话,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司寇的命令。
云翼没有看绝杀令,他也明白司寇的意思,司寇的意思也是夏三刀的意思,将黄霸天杀了,他所需要的,只不过对方的一颗头颅而己。但他听了西门烈的话以后,他很是有兴趣,自己还着二十铁衣卫,就是为着砍下黄霸天一个人的头颅,风尘仆仆纵横几千里,杀鸡用牛刀,对于牛刀来说,好像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他决定了,这件事,要大干,大大的干,他一定要在西北,掀起一场风雨来!他必须得让云翼这个名字,响彻帝国的朝堂,响彻如烟的内心深处!
于是他淡淡地道:“夏捕头所说的,也有一些道理,所谓的快刀斩乱麻,就是这个道理,当断不乱,反受其乱,再者说了,这也是刑部的意思。这一点没有任何疑义。”夏三刀松了口气,他向云翼投去了感激的一眼。
云翼接着道:“西门城令的话,更有几分道理。我在刑部时也查过一些资料,在全国有几个巨盗,一直都没有抓捕归案的,比方什么孟冲天呀,半边天啦等等的,既然他们都是巨盗,而且他们都没有归案,那么,我就在想这个问题,他们之间真的没有联系吗?他们不是同伙吗?说不定,这一次,那个陪黄霸天一起越狱的小伙子,就是他们派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