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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的贴身高手-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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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银不傻,不可能想不到这种结果。可他为何还要将地点放到这回雁峰旁呢?

    张潇潇一边思索这个问题,一边寻找泅渡过河的地方。

    灵水平均宽度也就一百米左右,窄的地方还不到五十米,但水流湍急,一般人是不敢在这泅渡的。不过张潇潇绝不是一般人,这样的秋季河流在她眼里,和分分钟就能游过去的河沟并没有太大不同,不会对下面的行动造成决定性的影响,否则她也不会选择这个地点摸过来。

    前方有一段浅滩,是在行动前就确定下来的渡河点,张潇潇在密林中观察了一会河对岸,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异常,便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轰隆的水流声已经掩盖了密林中其他声音,张潇潇带着半指手套摸了摸水温,约摸在六七度左右。如此低温大多数普通人是承受不住,可张潇潇却并不在意,这样的温度还在她可承受的范围内,稍稍活动身子,就要开始泅渡。

    忽然间她的心头猛地一颤,长久以来在生死线上磨练出来的第六感让她在第一时间向左侧飞跃而出。

    噗!在跃出的瞬间,她看到对岸极远处的高地上似乎闪过一道红光,在她刚刚站立的土地后方,出现一个深深的坑洞,在冒着淡淡轻烟。

    待她落地藏入一棵大树后面,远处才传来子弹高速出膛时沉闷的声响。

    张潇潇深深吸了口气,这种隐约中的第六感,已经不止一次的救了她的性命。要知道,即便是普通步枪的子弹射出速度,也都在七百到九百米每秒,如果是狙击枪子弹速度还会更快一些,而声音的传播速度也不过是三百四十多米每秒。往往是人已经被狙击枪打死了,声音才会传过来。

    如果刚刚不是第六感让她惊觉,她此时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张潇潇觉得这次真的遇到扎手的点子了。她乘坐直升机从霞光峰北侧着陆,然后绕过霞光峰到了灵水旁,其目的就是防止在行动前被丁银发现。

    没想到对方早就在此处做了埋伏,更可怕的是狙击点能选择的如斯准确,恰好扼住了前进的咽喉。

    事实上,灵水的泅渡点很多,张潇潇知道,再往下走出两公里,还有一处缓滩,但那里正对着回雁峰中间,如果从那里渡河,就得绕过半个回雁峰,才能到达丁银所处的位置。

    当时她选择从此处渡河,一方面是能悄无声息的潜入,另一方面是因为此处距离丁银最近的路线。可如今看来,丁银要么提前发现了她的潜入,要么就是和她一样,早就看好了位置,提前派人再次狙击防范。

    张潇潇不认为丁银能提前发现她的潜入,毕竟隔着一座山,对方除非有天眼才能看到她。那么只能是第二种情况了,对方也是身经百战的丛林战高手,一眼就选中了己方最可能出现的位置进行防御。

    如此推测,丁银大张旗鼓的将方无邪引至回雁峰,决不可能是此人不懂战术战略,而是有意如此。

    为什么要选择这里呢?

    张潇潇有那么一刹那,已经忘记了对面的狙击手,只是思考这个诡异的问题。

    这个失神只是刹那,她马上回过神来,打开通讯器道:“呼叫鹰眼,请快速调查有关回雁峰的所有资料。”

    关闭通讯器后,张潇潇慢慢的把帽子递到树前,砰的一股大力传来,挂在枪上的帽子被狙击弹撕得粉碎,张潇潇猛地探出身去,举枪便射。

    对方开了两枪,她已经能确定位置,当扳机勾下,炽白的火焰撕开夜幕,射向目标,她的人已经缩了回去。

    密林里寂静无声,只有涛涛的灵水奔腾南去。

    张潇潇躲在树后,她有种感觉,刚刚的一枪并未奏效,对方已经转移了阵地。而她,必然还在对方狙击范围之内。

    张潇潇掂量着手中的闪光弹,一个引蛇出洞的计划已经慢慢成型,要作用在对岸狙击手的身上了。

    回雁峰南侧稍微平缓之处,丁银正在一块石头上盘膝而坐。

    一个粗壮的大汉快如一阵风似的从密林中跑了出来,肩膀上扛着的,正是昏迷的叶流云。

    这人就是跟随丁银来到湖州的追命,他本名当然不可能叫追命,但因为他的追踪、反追踪技巧高超,时间长了就有了这么个诨号,慢慢的也就被人叫习惯了。

    追命把叶流云扔到地上,四个多小时的山区奔跑,又扛着个九十多斤的女人,即便是他,也有些吃不消,累的呼哧带喘:“大哥,人带回来了,这妞长得不赖,完事儿了就给我吧。”

    丁银连眼睛都没睁,冷冷道:“你觉得完事儿了还有时间吗?想必警方已经慢慢的围了上来,杀死方无邪后,我们必须马上撤离。”

    “那就现在吧,反正她也没什么用。”追命蹲下身摸着叶流云光滑的脸蛋,看着蜷缩的凸凹有致的身体,心里痒的不行不行的,咧着嘴露出一口焦黄的牙齿,大板牙上还夹杂着韭菜叶。他伸手又把叶流云抱起,狞笑着就往林子里走。

    丁银微微叹了口气,追命在跟随他之前,是个杀人放火坏种,有一次执行任务时被他冒然救下,自此后就跟了他混。因为他管的严,追命有需要时只能花钱去做,算起来也有五六年没做过这种劫掠良家妇女的事儿了。

    这次让追命绑回叶流云,怕是又激起曾经的记忆,忍不住要做丧尽天良的事情了。丁银稍一犹豫,还是在追命抱人进密林前开口了:“这事儿别急,你身后跟了个尾巴,不是庸手,先去解决了再说。”

    追命眼睛都要喷火了,但看到丁银不含情感的双眼,还是把叶流云又扔到他脚下,不过仍是有些不甘心,讨价道:“大哥,之前你又说留着尾巴引姓方那小子来,现在又让我去解决。到底你心里想做什么?要不想让我去吧,我快一点,十五分钟……不,十分钟铁定回来。”

    丁银没有说话,追命也不敢再说,躬身行礼后钻入密林之中。

第一百三十七章 去死() 
丁银把叶流云抱到大石头上躺着,想了想又把外衣脱下来盖在她的身上,这才转身看着密林,用极其微小的声音哼道:“我想做什么?我想让你这种人渣去死。”

    当然,这句话就连近在咫尺都难以听清,更别说已经奔出好远的追命了。

    追命心中有火气,一方面是暗骂丁银穷装好人,这股火气直冲入脑,烧的他要爆炸,恨不得回去揍翻老大,才能出一口恶气;另一方面则是怀想叶流云那小妞凸凹有致的身材,这一路上他把那小妞又抱在怀里、又扛在肩上,却因为时间太紧,没来得及泄泄火,此时小腹中的火气泄不出去,感觉身体里有一多半的血液都冲入到了下半身,让他某些部分坚挺如铁,必须要找人泄泄愤才好。

    “妈蛋,都给老子等着,有机会老子把你们都杀了,不,无论男女,老子都给你来个***,让你们再给老子受气。”想到此处,追命不由得嘿嘿笑了起来,决定第一个就拿后面一直跟着那个小白脸开刀。

    此时侯成玉这个小白脸距离追命真的不算远,只隔着一个小小的山包。

    侯成玉的追踪术不比追命差,只不过他先是受了伤,准备又不足,起步就比追命慢,到了深山里一个有目的的跑,一个走一步看一步的追,速度自然又慢了许多,这才让追命先到一步。

    这小子肚子饿的咕咕叫,单薄的衣服也让他牙齿打颤,但追踪到此,他心里已经有些底气了。地上的脚印,断裂的枝叶,无不说明劫匪刚走过不长时间,他追得如此紧,女东家也应该没有出大事儿才对。

    想到此处,侯成玉觉得力气又恢复了几分,快步向前追去。在他身后不远处,一个身影如狸猫一般跟在他身后,不带一点声响。

    侯成玉到了小山包顶部,自高处向下看黑压压一片,只能尽量保持轻声,往下慢慢探。

    侯成玉不知道,追命此时离他只有十余米,要不是追命之前和丁银多说了一句话,二人很可能会在小山包顶部突然遭遇,那时候一人之前受伤,又饿着肚子;另一人持续负重个大活人奔跑,武功应该会旗鼓相当吧!

    可就因为追命耽搁那一句话,他就比侯成玉晚了一步,而夜晚之时,自下方往上看,夜空中微弱的星光,会让上方的人无所遁形。

    追命冷笑着藏在了树后,以有心算无心,一场不对等的偷袭只有十米的距离。

    侯成玉当兵时身经百战而不死,隐约觉察出了不妥,他仔细查看了踩折的秋草,能判断出来对方从这里走过接近了十分钟。如此长的时间,难道还会留下什么后手不成?他慢慢的向前走,试图找到让心中不安的证据,可惜这里风平浪静,没有任何可供参考的蛛丝马迹留下。

    他又向前走了两米,一声巨喝从树后传来,与声音同时出现的是一根粗木棍裹狭着风声,当前朝他脑袋砸来。

    这一击太过突然,距离也太近,饶是侯成玉身手不错,也是避无可避。间不容发间,他只能举起双臂,准备用身体硬抗,再谋求破局的机会。

    嗡!

    就在此时,侯成玉的身后又猛然响起一声龙吟,即便他脑袋后没长眼睛,也能感觉似乎有一道光芒从耳边划过。

    在侯成玉正对面施以偷袭的追命感受得就更真切了。在他的感觉里,也就是在他大喝从树后冲出的瞬间,那声龙吟几乎和他挥舞棍棒同步而发,一道闪电从黑暗中射出,方向正是他的脑袋。

    数百次死里逃生的经验,追命根本就不用去思考计算,这一棍子如果砸到身后这个小白脸的面门,那道闪电会毫无悬念的轰击到他的脑袋。

    而看样子,那道闪电要比他的棍棒更骇人得多。

    “操,偷袭不是好汉!”追命那一棍子砸不下去了,只能匆忙改变方向,迎着那道闪电敲了过去。

    轰然一声巨响,那道闪电被追命打飞出去落在远处,而他手中的棍棒像是敲在了爆炸的手雷上,随着那声巨响四分五裂,只剩下浸出血丝的双手握着短短的一截。

    一个高大的身影从黑暗中走出来,巨大的步伐踩在地面上却轻如狸猫没有一丝声响,仿若山间鬼魅,直朝着追命压了过来。

    追命的身高本来也接近一米八,但他在山下,那人在山上,无形中就矮了一大截,再加上先前那道“闪电”,让追命有了一种走夜路见鬼的感觉。

    “你就是追命?我妹妹在何处?”这声音有些嘶哑,却如锯齿般硬生生锉入人的耳朵,让人听起来毛骨悚然。

    即便追命也是杀人无算,可听到这个声音,仍然有些心里发毛。不过这句问话到是让追命知道了来人的身份,他向后退了一步,强自挤出不屑的笑容道:“原来是你,还算有些本事,这么快就追来了。你要想知道你妹妹在哪,最好对我客气点。”

    “客气……”

    “对,不想知道你妹在哪了吗?”追命并不认为自己能拿捏住方无邪,右手已经伸向后腰,准备抽出匕首给方无邪先来那么一下,万一提前给方无邪宰了,岂不是一会就有大把时间了。

    “好,请问追命先生,我妹妹,她还好吗?”方无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凭他的嗅觉,并没有发现周围有其他人的气味。

    “好,那个小sao货……”追命淫笑着说出到此处,已经上前一步,直抢中宫,一刀朝方无邪胸口刺去,“的滋味真是不错。”

    刀剑离方无邪胸口只有一厘米的时候陡然停住,方无邪的手已经入钳子一般将追命的右手握住,让他难动分毫。

    追命大骇,他纵横江湖这么多年,硬茬子见得多了,却还不是见一个杀一个。就说丁银武功高吧,可几次出手时他也看过,也就那回事儿。若不是丁银救过他的性命,他又被政府追得甚是乏累,或许早就不鸟丁银了。

    昨天丁银说与方无邪互换一拳后受伤,追命就大概估算出了方无邪的武功,可他哪能想到,方无邪的力量,竟然如此知道,眼力又是这样的准。

    “你……你敢动我,你妹妹就死定了。”

    追命喊出这句话后,自己都觉得有些色厉内荏,让他忽然想起了曾经自己杀人前,那些稍有背景的肉票在死前也曾这么说过。

    “既然你如此不配合,那你就去死吧!”方无邪右手一拧,咔吧一声脆响在夜空中格外清晰。

    追命眼见这自己的右手被方无邪拧了一圈,这是疼痛才传递到大脑中。他暴喝一声以缓解疼痛,进而右腿为支点,左脚用尽全身力气踢向方无邪裆下。

    可方无邪右手已经松开了他的右手,又快如闪电的朝他下巴挥去。

    砰!

    追命的脚还是太慢了,在离方无邪裆下还有五公分的时候,方无邪的拳头已经自下而上的从他下巴上划过。

    仍旧是疼痛传导没有目光传导的速度快,追命没感觉到疼痛,只觉得自己飞了起来,离方无邪越来越远,却又看到方无邪一步迈出三五米远,又离自己越来越近。他徒然的伸出还有几分力量的右脚踢向方无邪,却被对方轻松的抓住,然后另一拳砸在了膝盖上。

    直至此时,疼痛才如海浪一般传入追命的脑海之中,让他疼得恨不得马上死去。

    可他偏偏没有死,更没有疼晕过去,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追命很想再撂下两句狠话,哪怕不骂人,也要告诉方无邪,我已经玩过你妹妹了,气死你。可他的下巴已经被一拳打碎,一口饱经风霜的牙齿没剩下几颗,可气的是似乎有一颗大牙,随着血液正卡在了他的喉咙上,要不是方无邪拎着他的腿让他倒空,他就会被自己的大牙憋死了。

    方无邪拎着追命的腿,把他扔到了侯成玉脚下:“杀还是不杀?”

    侯成玉攥了攥拳头,上一次他只见识到了方无邪的悍勇,一个人打五十多个泼皮,这一次,却是见识到了方无邪如野兽般的狠辣。

    眼前这个叫追命的人已经被他三拳两脚打的不成人形,杀不杀,还有什么意义吗?

    侯成玉低声道:“要不暂时留着性命?或许还能作为筹码呢。”

    方无邪已经捡回了崩飞出去的杀猪刀,一脚把追命的左臂踩断,又在追命脖子上捏了一下,让这哼哼唧唧的混蛋彻底陷入昏迷。

    随后像是知道路一般,快步往山下走去。

    “你做的已经够多了,如果现在离开,我也不会怪你的。”

    侯成玉愣了一下,待反应过来方无邪的意思后,没有一丝犹豫,快步追了上去。“我不走,咱们是一伙的,我从来就不当逃兵。”

    侯成玉越来越看不懂方无邪了,他对自己的追踪术很有自信,虽然没“老子天下第一”的想法,却也自诩明白追踪的原理。

    可方无邪竟然无需任何查探技巧,连弯都不拐直愣愣的朝前走。

    侯成玉最初推测方无邪已经知道了劫匪的位置,可他暗自观察四周,根本没有走过的痕迹。他担心方无邪因妹妹被掠而失去理智,便拉着方无邪提点了一下。

    方无邪也没说什么,还是带着他向前走,待绕过一片灌木丛后,他又发现了有人走过的痕迹。

    在诧异中,侯成玉回头张望,方无邪带他走过的恰是一条直线,若是按照自己最初追出的路,到是绕了一大圈。

    这,这还是追踪术吗?

    这种手段,已经近乎妖术,当然,也可以称为神术。

    【作者题外话】:今天还是两章,看我书的朋友可能都知道,没有意外的话,第一章一定会在凌晨十分发出。另外的章节大家不用等,等你们晚上放学或下班之前定然发出来……

第一百三十八章 力量() 
方无邪此时没有心情去理会侯成玉的诧异,若是真论起追踪术,他虽在老林子里求生过,怕是也比不上侯成玉。

    他之所以能在丛林里准确的找到敌人行进的方向,皆因他有一双比狗还要灵敏的嗅觉。

    实际上,最初方无邪的鼻子并没有像现在这样灵敏。在未上猎人村之前,他还有轻微的鼻炎,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嗅觉。后来经过仙摩顶禁地的一次险死还生,他就发现鼻炎好了,嗅觉还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升。

    一直到变异狼窝遇到寻路困境,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拥有远超普通人的嗅觉。不过他能感觉到,如果科学的计量起来,他的嗅觉灵敏度应该还是比不过经过训练的犬类。

    直到昨日与丁银互换一拳后,恍惚中丁银打入他体内的劲力被眉心“融合”,他发现自身的嗅觉似乎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在城市里,因空气中气味驳杂,即便嗅觉再灵敏,也难以追踪高速行进的车辆,只能被动等待。可自从追入深山,气味变得简单起来,每个人、每个物,都通过灵敏的嗅觉,一一清晰的映在他的思感里。

    十分钟前,方无邪追上了苦苦跟踪的侯成玉。他见侯成玉的速度并不慢,而且方向也正确,就悄悄的辍在后面,有些用侯成玉做诱饵的意思。

    后来追命偷袭侯成玉,他不得不站出来救下侯成玉的性命,也算是弥补了让人为诱饵的坏心思。

    此时自然不方便再用侯成玉做诱饵,方无邪思来想去,最好的策略就是自己去和丁银周旋,让侯成玉伺机救下妹妹。

    至于之后的事,只能之后再定了。

    又向前潜行了约五百米,方无邪停了下来,悄声对侯成玉道:“我妹妹在前方二百米处,我从正面接近敌人,你从左侧迂回,一旦救下人别管我,原路返回,若敌人还能追上,就用追命要挟一下,雷猛已在来的路上,坚持警方到来。”

    “您怎么知道的?”侯成玉心中骇然,但此时不是刨根究底的时候,又忙问道:“劫匪有几人?”

    “此时前方除了我妹,就只剩下一人。”

    “就一人?那我们为何不……”侯成玉做了个斩首的手势。

    “这人极度危险,你我联手恐也不是他的对手,你救人后,我会找机会逃走。”方无邪顿了一顿,又沉声道:“如果我没来得及逃走,请你告诉我妹,让她好好活着,替我。”

    侯成玉干咽了口唾沫,他见到方无邪出手,都觉得已经近乎妖孽,可没想到这世间还有让方无邪忌惮的人,怪不得教官曾说过,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别自以为有点小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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