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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血的话,肯定是要醉死在当场的。
阿达趁机捏着鼻子问秦朗的银行密码,但是秦朗虽然是醉了,神志还是相当
的清醒,誓死不吐露,令阿达白欢喜一场,倒是害得心蕾一晚上衣不解带地照顾
他。
之后的几天,心蕾早出晚归,秦朗却闲在家,有大把的时间来画他的插画,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画出来的插画颜色和调子都十分的阴暗,和他的
人一样,散发着颓废的气息。
有时候闲得无聊的时候,到阿妈的铺子去帮忙,但是往往还没有做什么就被
阿妈和阿达赶了出来,阿妈坚持说这样的事情不是他应该做的。
日子变成了一种无聊,每天的事情就是在打发这种无聊。生活就是看着太阳
升到头顶,然后在山边落下,秦朗觉得自己再这样下去,马上就该长出蘑菇来了。
心蕾越来越遥不可及了。
本来就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又看到那个英俊的男人对她亲昵,然后自己又失
了业,这一系列的事情下来,把他本身就不多的信心打击得几乎没有了。看看柜
子里,那一件礼物,好像永远没有送出去的可能了。
那是自己在刚升职,踌躇满志的时候买下的,就是那件心蕾十分喜欢、最后
却扔在了黄鼠狼车里的衣服。花了秦朗几乎一个多月的工资。本来想在心蕾生日
的时候送给她,但是现在,她已经不稀罕了吧?
距离,越来越远了。
就像是飞鸟和鱼。你能想象到飞在天空的鸟儿爱上了鱼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吗?根本不是生活在一个地方的生命,要怎么样才能融合?也许只有那个男人才
和她是一路的,他们才是一个国度的,但是,自己不是。
这一天,秦朗出去闲逛。
街上的人不多,年轻人就更少了,多数的年轻人在这个时间都在上班,只有
自己还是这样漫无目的地闲逛。
走到了那天安慰心蕾的花园,秦朗有些感慨,虽然过去没有多久的时间,但
是现在看来,好像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就像上辈子发生的事情一样。
阳光下的小公园好像一个褪掉了浓妆的年老色衰的女子,露出了疲态:秋千
上、转椅上、还有滑梯上的漆已经掉得斑驳了,还长着红色的铁锈;几棵树病病
殃殃地站在那里,无精打采地舒展着枝条;地上的草皮也像是被剃了癞头的孩子,
露出一块块浅层的红褐色的泥土。
坐在转椅上试着转动一下,还发出难听的、吱扭扭的响声。原来,当自己月
光下的回忆——那样美丽的回忆,真实地摆在面前时,却是这个样子。还有什么
好说的呢?也许,这就是生活的背后。
现实,一直都是这样的残酷。
……
沈娉婷最近倒霉透了,先是送来的花是染过色的,掉到了客人的衣服上,被
人索赔洗衣费;之后掉了钱包;然后送花的小弟也不愿意干了,留下她自己,所
以连她这个老板都要亲自出来送花。再这样下去,她的下场也只有一个,那就是
活活累死。
她知道自己长得很容易惹麻烦,所以在任何时候,都是一副很冷冰冰的样子,
但是就算这样,还是让人们给她起了“冰雪公主”这样的外号,不过好在不是什
么花店西施,要不然的话她非要一头撞死在电线杆上。在她的心目中,被称为西
施的只有街头那些穿着超短裙的槟榔西施,她可不要和她们一样。
她确实长得很美,和本地人相比,她的美丽是一种附有异国情调的美丽:亚
麻色的头发,翡翠绿色的眼睛,这样的颜色在正宗的中国人身上自然不会出现,
但谁让她是一个混血儿呢?她的祖父可是血统纯正的爱尔兰人,还是有着贵族封
号的,只不过到了现在这一代家族破落了,才会这样,不过她倒是从来没有把自
己当成一个贵族后裔看,当贵族也是要吃饭的,更何况她这个样子哪里像是一个
贵族呢?像一个砍柴女倒是很有可能。
“真是倒霉翻了。”沈娉婷边走边咒骂着,刚才走到路上,不知道哪一家人
这样没有公德心,竟然没清扫狗狗的排泄物,害得她一脚踩了上去。其实她也是
千年难得出一个的怪胎,因为她晕一切交通工具,巴士什么的根本不能坐,学机
车死都学不会,好在最后勉强学会了脚踏车,才算是不用只靠脚走路。
今天的倒霉都有些离谱了,先是脚踏车胎被扎烂,之后推着车走又踩到狗狗
的便便,想起这里有个公园算是个近路,于是跑了进来,希望可以早一点回到店
里,结束这倒霉的旅程。
秦朗躺在草地上,嘴里叼了一根细细的草叶,正在出神的琢磨。
正想得投入,就觉得腿上有些异样的感觉,他直接跳了起来,就听到一个女
生的尖叫:“天啊,有鬼!”那喊声简直可以和女高音媲美,要是周围有玻璃的
话,一定会有很多块被震碎。
“别喊啦!”秦朗大叫了一声。这样还真管用,马上就镇得那个女生停住了
嘴巴。
“我是活人,不是鬼。”秦朗拍了拍自己的耳朵,希望它们还可以管用。
“你是活人?”那女孩凑得很近地看了秦朗一眼,“那你怎么会突然从地面
跳了出来,难道你有特异功能?”
“我要是有的话就不会躺在这了。”秦朗没好气地回答,“我躺在这里躺得
好好的,谁知道被你这疯婆子拿车来轧,还喊得那么大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
怎么你了呢。”
“我不是什么疯婆子,你才是呢!”女孩双手叉腰,凶巴巴地说,“谁叫你
躺在这里,这又不是你们家的床。”
“喂,你怎么这么不讲理啊?”秦朗也有些生气了,“我躺在这里好好的,
这么大一个活人你没有看见,轧到了我连一声对不起都不说,你是不是瞎子啊?
还是你家里人根本没有教你什么叫礼貌?”
“你个混蛋!”那女孩子十分的生气,狠狠一把把秦朗推倒在了地上,推起
自行车就走。
“我招谁惹谁了?”秦朗实在是郁闷。
回到花店,沈娉婷还是在生气。
那个死男人,竟然敢说她瞎?什么嘛!下次要是见到他绝对饶不了他。自己
不是瞎子,只是严重的近视而已。所有的东西在她的眼前都是雾蒙蒙的一片,但
是她也十分知足了,很多人都没有见过蓝天白云,相比之下,她还算是幸福的了,
今天只不过是近视眼镜不小心摔坏了而已。
家族遗传的近视,说不定就这样慢慢地消磨掉所有的视力,最终失明。所以,
她最害怕的就是这样的字眼,失明对于她来说是以后的命运,有着二分之一的可
能性的命运,所以,要趁着能看见的时候开好花店,攒上一笔钱来维持以后的生
活。
命中注定的,没有办法抗拒,只有这样默默地等待着已知的结果,没有办法
逃离,只能这样等待着未来的某一天,那天到来的时候,一切都失去了色彩……
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是不希望大家对自己怜悯,还是自私地想让自己最完
美的出现在关心自己的人的眼前。这一切的理由都不是理由,只是为了给自己的
寂寞,找一个完美的借口而已。
不是他们放弃了我或者是我放弃了他们,而是我愿意这样。
用听的话,就不能开花店了吧?这样美丽的鲜花,一个盲人怎么能感觉得到
呢?同样,有一样东西是像自己这样的人永远不能碰触的——爱情。有谁会喜欢
一个瞎子呢?虽然现在不,但是将来会这样,所以她拒绝了一切的追求。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哀伤,只是别人未能发觉。
阿强站在花店的门口。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此时的他和前些天秦朗的表现是一模一样的。
虽然说起别人的时候头头是道,但是在自己遇到的时候,却也一样是束手无
策,一样的站在外面。
他不敢进去,只是站在门外面。
他看到那个女孩带着一副很大的、样子很可笑的眼镜,正在吃力地把一大箱
东西往台子上放,他犹豫了一下,大步地走进门去,接过东西,放到了上面。
“谢谢你。”女孩子透过眼镜看着他,样子很可爱,像一只大蜻蜓,“你是
要买花吗?”
“买花?”阿强被这样的问话给愣住了,反应了半天才明白过来话里的意思,
“不,我不买花,不,买,买一朵。”
“你买还是不买呢?”女孩子有点奇怪地看着他。
“买啊,买一朵……”他向周围看了一眼,随手拿起一朵花来,“就要这个
吧。”
“勿忘我?”女孩子笑了起来,“这是配花,你要它干什么呢?”
“勿忘我?这个名字很好听呢。”阿强挠了挠头,“我不懂花,但是这花很
美丽,虽然它没有别的花那样醒目,但是很优雅,我喜欢。”
“嗯。”女孩子看他的眼神里多了些欣赏,想来都是爱花之人,对于这样的
论断更加珍视的缘故吧。
“你。”阿强还想说些什么,就看到秦朗推门进来了。不禁有些奇怪,这个
家伙,不是说因为自己配不上心蕾,已经要放弃追求了吗?但是为什么又来花店,
还要买花送谁吗?还是他转移了目标?想到这里,他把目光投向了娉婷。
这个家伙,明明知道自己喜欢她,要是真的敢对她下手的话,自己一定要让
他好看,让这个不知道“朋友妻,不可欺”的家伙好看。就在这一瞬间,他已经
把娉婷当成了自己的女朋友,绝对不允许别人染指。
秦朗自然不知道阿强想什么,看到了阿强,随便地打了个招呼,走到娉婷面
前:“刚才你把这个掉了。”说着,把一本书送到她的眼前,是村上春树的《挪
威的森林》,“你也喜欢村上?”
听到这个声音,就知道面前站的是那个说自己瞎的男人,娉婷有些生气,但
是人家好心好意给自己送书来,再大的火气也不能这样发泄在人家身上了吧?所
以她只是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
“还有,我收回我刚才的话,刚才对不起。”秦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阿强的眼睛都要瞪出来了,这个话听来怎么这样的不是滋味啊,难道……
“没有我的事情了,我先走了。”
看到阿强怒目而视的样子,秦朗很是知趣的要离开了,但是心里还是有些微
微的歉意。
其实引诱得他的态度这样大转弯的是夹在书里的一张纸条,那是娉婷的病历。
上面的专业术语秦朗自然不懂,但是上面的结论他看得很清楚,他几乎就在那一
瞬间了解了娉婷的感受,和刚才她为什么会那样的失控。
那是对命运的恐惧,因为知晓,所以恐惧——她是在害怕啊!但是即使是害
怕,却还是在坚强地生活,每天生活在这样恐惧中,却还是坚强地生活着。这样
的内心是生活在安逸生活中的自己没有办法了解的吧?所以她刚才才发了这样大
的火,是因为她害怕别人都看得见,但是自己什么都看不见……
“你都看到了?”秦朗想要走出去,但是娉婷倔强地挡在了门口,“你都知
道了,那你来是来嘲笑我的吧。”
“为什么?”
“因为你说对了,我就是一个瞎子,虽然不是现在,但是也不遥远了。你是
来怜悯我的吧?我不需要。”
“当然不是。”秦朗宽容地笑了笑,“我为什么要怜悯你?你有什么好可怜
的吗?还是你觉得自己可怜,可怜到了连我一个陌生人都要怜悯你的地步?”
“你……”
“我从来不怜悯任何人。”秦朗看着天花板,上面挂着一串美丽的水晶大吊
灯,“因为怜悯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价值的东西,廉价到了极点,它不会有任何
的作用,只会让人觉得更加的绝望。事实上,我欣赏你的态度,因为只有像你这
样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我问我自己,我能做到吗?答案是不能。你做到的,是
我这一辈子也许都做不到的事情。”
“你说的是真的?没有骗我?”娉婷将信将疑地问。
“我为什么要骗你?”秦朗微笑着反问,“难道你觉得自己值得可怜吗?”
“当然不!”她说得很肯定,口气里还有一丝的……骄傲?
“那就是了,你都没有觉得自己可怜,那我为什么要可怜你呢?”
“是这样吗?”娉婷若有所思地嘟囔,但是人还挡在门口。秦朗只能无奈地
看着她。
她想着想着,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之后微笑扩大,再扩大:“我想你说得没
有错,交个朋友好吗?我叫沈娉婷。”
“好啊,我叫秦朗。”秦朗很欣赏这个落落大方的坚强女孩,所以很是爽快。
一边的阿强好像是一条被遗弃的狗狗,哀怨地看着两人。
“对了,他叫阿强,是我的好朋友。”到了此时,秦朗才想起被遗忘在一边
的阿强,连忙给两人作介绍。
阿强哀怨地看了秦朗一眼,活像古代的怨妇。
“你好。”娉婷伸出手去,“认识你们很高兴。”
其实也不是就这样一瞬间就想通了,之所以前后会有这样大的变化,是因为
她早就想明白了,只是有的时候还会有些赌气的想法,今天的事情自己本身就不
对,要是再接着小气的话,那她就不是沈娉婷了。
就在这段时间,心蕾在干什么?
她天天忙忙碌碌的,丝毫没有意识到秦朗的异样,虽然知道他失业了,但是
没有想到失业对于秦朗来说意味着什么,也就没有理会,还是忙碌着自己的事情。
并不是粗心,只是习惯了世界上只有自己,没有为别人着想过。
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而已,凭着自己的喜恶过日子的小孩而已。
她现在的生活中再次出现了阳光,其实公正地说,与其说是所谓的阳光,倒
不如说是救命稻草来得更加合适。
那个人就是孔彦祥。
他的出现,让心蕾有回到了以前的感觉。
舞会、鲜花、美食、衣冠楚楚的人群,这样的生活才是自己喜欢的,是自己
熟悉的,虽然还是在咖啡厅上班,但是下班以后的生活是那样的丰富多彩,和以
前一样,甚至比以前还要好。
也许,就嫁给孔彦祥?
心蕾思考过这样的问题,但是觉得好像离自己很遥远,结婚好像还是很遥远
的事情,虽然以前也曾幻想过自己的婚礼,但是现在经过了这样多的事情以后,
却好像……
怎么说呢?好像不是自己的事情,而是属于别人的,结婚或是其它,都是别
人,和自己无关。
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一个不愿意承认的,但是真实的,真实存在着的
原因,就算是如何的否定它,它都存在在那里,逃不掉,也躲不开的原因。因为
……秦朗。
那天那个看似平常的晚安吻,触动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心蕾在思考,自己,真的对秦朗有感觉吗?
不可否认,这些日子以来,秦朗几乎是自己惟一的依靠,是自己能够不垮下
来的惟一原因,而且,自己还对他有一点动心。只是,这样就足够了吗?只有这
样就足够了?简单到了这样的程度吗?爱情,真的只要这样就可以了?
他是很好,但是……
承认自己虚荣,也承认自己是想要过回原来的生活,但是,这有什么错吗?
难道不能吃苦也是一种错误?不愿意过苦日子,不愿意承受世间的冷暖,不愿意
就这样过下去,还想要回到自己原来的生活,回到原来那个衣食无忧的的大小姐
的生活,这样的愿望,难道错了吗?
只是说得更加赤裸裸而已,比起别人的道貌岸然,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赤
裸裸地说出来,只是这样而已。
所以,她宁可在秦朗面前装糊涂,却答应做孔彦祥的女朋友,因为孔彦祥对
她实在是太好太好了。她敏感地觉得,要是不紧紧抓住孔彦祥的话,是一定会后
悔的,也许,他会是她回到以前生活的最后的办法了。
和秦朗的温柔不同,孔彦祥有点大男子主义,有的时候还有一点点的凶,但
是在心蕾面前,却总是好温柔的样子,笨手笨脚地替心蕾处理一些奇怪的麻烦,
这样的男子,温柔起来更加让人心动。
这天晚上,孔彦祥邀请心蕾参加他们家在游艇上的舞会。听到这个消息,心
蕾的心简直都要跳出来了。
以前在家的时候,也只不过是参加过一次这样的舞会,但是那场景是如此的
美丽,在黄浦江上,一条巨大的游轮布置得美轮美奂,在两岸灯光的映衬下显得
更加的壮观,船上的来宾都衣冠楚楚,手拿着香槟谈笑风生。那样的场景给了她
太大的震撼,那个时候她就希望再能参加一次这样的舞会。自从家里破产了,她
就没再有过这样奢望,但没有想到的是,竟然还有机会能实现,她的心简直像是
一只小鸟一样,马上就飞起来了。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了,这个问题简直和她去不去舞会有着直接的关系,她没
有合适的礼服。
这样的舞会是要穿晚礼服的。现在的心蕾怎么会有那样的衣服呢?只凭工资
的话,两个月不吃不喝也攒不起来那样多的钱,没有合适的衣服,要怎么去参加
这场奢华的舞会?这简直是摆在心蕾面前一个最大的难题。
开口向孔彦祥要吗?不,那不是心蕾的风格,再说,开口的话连她自己的人
格都降低了,在孔彦祥的心里,她俞心蕾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了?这样的口,绝
对不能开。
但是不开口的话,要怎么办呢?难道要穿着一般的衣服去吗?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现在对于心蕾来说,是一件衣服难倒她。
没有钱的困难,在原来还是富家小姐时候,心蕾是绝对体会不到的。
“怎么办呢?秦朗?”心蕾在房间里焦躁地踱步,“我根本没有办法啊。这
样子,难道要我穿这样的衣服去参加舞会吗?那不要人笑话死,我想去婚纱店租
上一件晚礼服,但是里面的衣服都好难看,而且还很脏,我要怎么办啊?这可是
彦祥第一次带我参加这样正式的舞会,我不想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