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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荷包不见了。”陆斐说道:“我前几天去安邦侯府,要和鹰扬比划两下,将随身的东西都解下来放在一旁,结果之后就不见了。”
“噢?”梅清有了兴趣,“会不会是那位穆老伯拿去了?他之前不动声色,就是为了等机会认真看清楚的吧?”
“我也这样怀疑。”陆斐表示认同,“所以荷包不见了我也没声张。那里头放了一张狼符的图形,若果真是穆老伯拿了,估计回头会有所回应。”
“你说,若是当真有许多北戎备下的宝藏,咱们怎么还给北戎王呢?”梅清想到了下一步的事情。
“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兜头收到一桶冷水。陆斐已收起各种嬉皮笑脸懒洋洋的做派,坐在榻上,一双眸子闪闪发光,轻声道:“这狼符肯定不是为了取什么宝藏用的。不可能是。”
“为什么不可能?”梅清追问道。她可一直觉得是宝贝呢。
“北戎王在位十多年了,亲政也有四五年,若是北戎在大昌收集有宝藏,无论是穆老伯或是别的什么人保管着,都只管送过去就是了,还需要什么狼符?再说,大昌人又不是傻子,怎么能让北戎在眼皮子底下弄到足以兴国的宝藏呢?”
陆斐说着露出一丝笑意,轻轻点了点梅清的鼻子,“我的财迷姑娘,把脑袋里头的金银珠宝清一清吧。”
梅清眨眨眼,一涉及政治什么的,自己的脑子就不怎么够用了。“那会是什么啊?”
“多半儿是与刀兵有关的。”陆斐肯定的说,“通常调动军队、部署粮草什么的,需要用兵符。我觉得这半边儿狼符看起来更像是兵符。”
这么一说,梅清也想起来了,确实可能是兵符。从前不是还有个什么信陵君盗虎符的故事挺有名的么。
“北戎总不会在大昌还有一支兵吧?”
“这个不好说,咱们等等看吧。看穆老伯有什么反应再说。”陆斐转口道:“对了,我收到了消息,齐先生跟着使团南下了。”
“真的?!”这个消息让梅清十分雀跃,她对齐先生还是有几分向往的,“能不能让我见见齐先生?”
“你见他干嘛?”
“我想和他问问挣钱的法子。”
“你可真是……财迷啊……”
齐伦正睡的香喷喷的,完全不知道有人在议论他,既使知道,他也绝不会放在心上。正如朵夫人所说,他最关心的,是银子。
如何创造大量的财富?齐伦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经常思索这个问题。
齐伦的老家在北戎,本来也算是大户人家,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身边儿跟着的,有两个护卫、两名小厮,另有四个丫鬟照顾起居。
那时候年纪小,只记得每次从外头回来一进屋,乳娘和丫鬟们一起围上来,换衣服、换袜子、换鞋子、重新梳头发、盛着蜜糖茶的匙子递到嘴边儿,自己什么都不用做,只管站着抬手抬脚张嘴就行。
既便只是个小小的男孩儿,那种被众人环绕的骄傲心情,还是铭刻于心。
可是,没等自己长大,各种变故连连。先是天灾不断,家里的佃农们叫苦连天,租子收不上来;后来连年征战,一会儿衙门里来人拉民夫,一会儿衙门里又来人要粮草;再后来大昌兵打过来了,家里的大宅被烧了,父亲罹难,母亲殉节。
虽然被乳娘用丰满的胸膛紧紧护住,刺鼻的烟火气息仍是在娇嫩的喉咙中滞留,那种上不上、下不下、咳不出、喘不顺的感觉在很长时间里让齐伦非常难受。
乳娘对他说,咱们去魏县找舅老爷。
后来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他并不怎么明白,身边剩下的人不断减少,有自己偷偷溜走的,也有被别人强行拉走的,而乳娘似乎是把自己卖掉了,卖身的钱给了他身边的大丫鬟。
他还能记得乳娘临走时的泪眼。乳娘性子很好,做起事来无微不至,但并不十分美丽,眼睛是单眼皮,哭得肿了,几乎睁不开。
为什么一个人可以卖掉自己?这个问题也困扰了齐伦很久。
乳娘自卖自身的钱也支撑不了多久,没多少日子,大丫鬟也不见了。只剩下他和一名小厮,那小厮也不过比他大两岁。
他们都不知道魏县在哪里。
和野狗抢食物的结果,是地上留下了一大摊血迹、一只死狗、还有一名半死的小厮。
那名小厮终于没能捱过去。
齐伦没有哭,他从小厮怀里摸出半块硬饼子和一只火折子,把那只狗拖进树林深处,烧来吃了。
什么样的事情可以让人飞速成长?
这个问题的答案齐伦很早就知道。
死亡。
还有生存。
☆、第一百六十章 生存
使团一路南下,走得不疾不速。
相比边陲城镇的闻风而来,内陆的人们就含蓄多了,使团的交易主要集中在城镇的集市里,而不是驿站附近。
大城镇主要集中在水域的港口,或是陆路的交通要塞,便利的运输为人员的流动和聚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平时都有各类行商南北调剂,物资相当的充足。蒙萨使团的到来愈发使市面繁茂,各色人等都活跃起来。
每到一处,齐伦必定先去卖粮食的铺子,粮价显然是他关注的首要内容。其次是农具和种子,铁器铜器也是必看的,至于价格相对价高的陶瓷、丝绸、刺绣等等,当然也颇有兴致。
跟着齐伦的卫士们都觉得弄不懂齐先生的想法。若是要买些东西带回去送人,总要有个送的对象,有个具体点儿的念头吧,可现在什么都要看,什么都要问,实在不明白。
还弄不懂的是,齐先生很喜欢和别人攀谈。上至官员举人秀才,下至贩夫走卒,从天气如何到用膳吃什么,无所不谈。
比如现在,齐先生和杂货铺子门口的一名男子就谈得十分热乎。
这名男子无论怎么看,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农民。
浑身的皮肤晒得黑得冒油,赤脚穿一双草鞋,一身褐色的粗布衣裳,不知本来就是这颜色,还是被泥土沾染的,看起来污浊不堪,脸上皱纹深得能夹死蚊子,一口黄牙看着就难受。
卫士们都懒得看,无聊地数着地上的蚂蚁。
“这么说,今年还算是风调雨顺的喽。”齐先生声音温润,好像和隔壁的老友聊天一样。
草鞋男的声音倒还醇厚,搓着手答道:“可不是。雨水还算挺好,就是天热起来了。这青菜都不爱长,味道也差些,不清甜。自然也卖不出好价儿来。”他一边儿说还一边儿咂吧了一下嘴,表示不爱吃。
“为啥天热就味道差呢?”
“也不是说热就味道差。咋说好呢?你们读书人不懂。”草鞋男瞅了一阵子青石板的路牙子,终于想到了说法:“如果只是中午热,早晚冷的话,菜就好吃。中午越热,早晚越冷,菜就越好吃!等到了秋天,早上稍微下点儿霜,噢!那菜就甜着呢。”
“卖不出价儿来,那怎么还种呢?”齐伦想起了银钱的问题。
“总比闲着好啊。”草鞋男奇怪的看过来,“俺们都是劳碌命。哪能闲着啊,多少卖几个钱买些盐巴也好。闺女大了,也得买两块花布打扮打扮,回头找个好女婿也能多要些彩礼。”
田卫士也是农民出身,听了几句。不由得看过来,这家伙倒是实在,连多要彩礼这样上不得台面的话都说出来了。他便凑过去问道:“如今彩礼得多少?”
草鞋男给他唬得退后了两步,将田卫士打量了一番,大概也看出些农民气息来,放下心来又往回走了一步,笑道:“若是邻村儿近庄知根知底的。如今彩礼也就二十两银子,其他的新房、家具、酒席啥的另算。”
齐先生似乎没有就婚嫁话题继续的意思,点点头抬脚走了,卫士们连忙跟上去。
只是走了没多远,齐先生又在一个替人写书信的摊子前停了下来,不久又和那位代笔的老人家聊了起来。
这位老人家总有六十多了。留了一副山羊胡子,极平常的老童生样子,说起话来慢吞吞的,倒是有问必答,极有耐心。
几名卫士听了一阵子。似乎齐先生在打听来求代笔的大概都是些什么人,再有就是这老头儿读了多久的书啊,为什么干这个之类的问题,不久便不约而同的开始到处张望。
猛然文卫士大喝了一声:“嘿!小贼!”,同时刷地一伸手,已抓住了一名少年的手腕。
众人都吓了一跳,定睛看时,只见那被抓住的手中捏着一双细而扁长的竹签子,想来这竹签子应是做贼的工具。
齐先生也转过身来。那少年正是在他身后,不过是十一二岁的模样,瘦瘦小小,穿一件灰扑扑的短衣,整个人儿极不起眼儿。
令人愈发惊异的是那少年并不挣扎,没有慌乱的模样,也不开口求饶,只垂着眼看着地下。
文卫士生得高大,比那少年足足高出一个头去,恶狠狠将手一扭,登时将那少年的手腕拗了过去,冷声道:“交出来!”
那少年仍是不说话,只用另一只手伸进衣襟里,掏出一个荷包来,扔在地下。
田卫士一眼认出正是齐先生的,忙捡起来递给齐先生查看。
刚刚被偷去,里边儿的东西都还在。
齐先生摆摆手,说了一声:“算了。”示意文卫士放人。
文卫士心有不甘,叫了一声:“先生!”大概想着这么放了也太便宜这小子了,至少也得痛打一顿啊。
“放人!”齐先生忽然生气了。
文卫士只得顺手搡了一把,将那少年放了。
那少年也没有撒腿就跑,而是揉了揉手腕,将一直捏着的竹签子收进了袖子,然后才极自然地混进人群,转眼不见了。
齐先生也无心再与人攀谈,只默然向前走去。
周围看热闹的人哄笑了一声,也散了。
一直回到下榻的客栈,齐先生都没有再说一句话,直接进了自己的屋子将门“扑”地关了,将赶着上来服侍的仆妇和卫士们一道关在了外头。
瞎子也能看出来齐先生情绪很坏。
田卫士生气地埋怨起来:“文老二,都是你!不就是个小蟊贼么?先生让你放了,赶紧放了不就得了,还要当面顶撞先生!这下好了,如今可怎么办?!”
文卫士心中也有两分懊悔,早知道先生如此在意,还不如爽快些的好,口中却不肯承认:“田老大,你少在这里得得,谁说就是因为这事儿?先生一向随和,怎么会计较这些?必定是想起了别的事体。”
田老大那里肯依,还要再说时,双手端着热水的仆妇拦着二人道:“二位爷慢吵,能不能先帮忙敲敲门,让奴婢把水送进去。”
这个……当然不行。
意识到自己是在齐先生的门外争吵,二人都像兔子似的转眼窜不见了。
仆妇看着二人的背影,好整以暇地将热水放在地下,又取来一个小凳,将面巾和皂角等物摆在凳上,之后才退下了。这客栈已经被包了下来,住在上房的都是贵客,派过来服侍的仆妇也都是见多识广的灵巧人儿。
齐伦和衣躺在榻上,根本没留意门外来的动静。
他的左手不知不觉抚上了右腕,这只手腕曾经被打断过两次。
其实,徒手要比用竹签子好用。齐伦心里忽然想到。
那些卫士不知道的是,围观的人群里至少有五个人是那名少年的同伴。有经验的人一看就能发觉,因为那些人的目光和一般人好奇的目光完全不同,带着一种随时准备出击的警觉。
像狗,猎狗。他们私下里就偷偷叫这些带队的小头目“猎狗”。
五六个猎狗通常监控着周围十来个半大的少年。如果某一个失手被抓住了,这些猎狗们就会赶过去窥伺。
若是失主拿回东西就算了,或是不怎么重的打上几下,猎狗们一般并不现身,不过如果眼看打得太重,或是要交到衙门里,那么就会有一只猎狗出面做和事佬,劝解几句,试图息事宁人。
平息的工作要是没成功,又会再有两三只猎狗出面,“顺路”、“帮忙”将小贼送到衙门里去。自然,这个“衙门”,其实是自家的堂口。
一般经过这些步骤,事情都会了结,极少遇到不依不饶的主儿。只是,有的人下手又快又狠,还是难免会受伤。
比如有一次,他遇到过一个矮胖子。
他喜欢挑胖子下手,越胖越好。胖子一般都有钱,没钱哪能吃那么胖?再者,胖子肉多,感觉比较迟钝,反应也不怎么灵敏,容易得手。
可这个矮胖子虽然肉多得快走不动了,反应却很快,居然整个人压在了他身上。右手被扭住压在底下,就这样断了。
虽然后来被猎狗们救了出来,可回去之后他挨了一顿好的,不是因为失手被抓,而是因为“眼光太差”。
“那个胖家伙穿个打补丁的绸布衫,一看就落魄了!这种人又没钱,心情又坏,你去惹他干嘛!”猎狗训斥他。
作为附加惩罚,连着三天光着身子跪爬着服侍所有的猎狗,人人都可以随时想打哪就打哪儿,作为样板“警告”别的少年。
身体的痛楚和侮辱让齐伦彻底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他明白了行尸走肉的意思。
三天之后,他终于得到允许,趴在草席上沉沉睡去。
他做了一个梦。
在梦里,世界变得完全不同,每个人都有东西吃,都有衣服穿,都有房子住,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很高兴,脸上带着笑容,对着他笑。当他在梦中的街道上穿行,每个人都对他行礼,对他说,多谢。
醒来之后,齐伦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财迷。
☆、第一百六十一章 闲适
自从定了吴启辉做弟子,梅清发现自己终于可以有些空闲了。
对于吴启辉,梅清其实也是权衡再三。此人头脑精明,思路清晰,口才便给,也难怪他能够在吴家年轻一代中崭露头角。
找这样一个弟子,缺点是显而易见的,年龄偏大,已经很难塑形,又过于精干,不容易控制。
只是,优势还是劣势,有时候真的是角度问题。
年龄固然大了些,可人家这些年不是白活的,陶瓷上头的门道都十分精通,底子打得好,教起来非常简单,一点即通。
而一个精干的人,如果将聪明劲儿都用对地方,能量也是非常可观的。
梅清从来不怕手下的人能干,因为她知道,能干的人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有能力欣赏更能干的人。
是的,欣赏是一种能力。
某些自我感觉良好的半瓶水,很难去欣赏别人,因为他们太过关注自己,总是将别人的成就归因于外来的因素,比如别人的运气好些,别人的师傅教得用心些,别人的媳妇不扯后腿,别人的猫猫狗狗都更贴心些。他们说什么也不愿意承认,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一些人比自己聪明,比自己勤奋,比自己更值得获得成功。
古人云,自知者智,知人者明。
梅清只需要一个明白人,帮自己做事,不用自己事事亲力亲为。师徒关系只是一种约束的方式,符合这个时代标准的一种方式。
她并不吝于让身边的人得益。
你好我好大家好,这个道理她很早就明白了。
蛋形窑的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吴启辉和旺财二人处理起来绰绰有余,根本不用操心。
引进竞争对手方面,韦博建议的合作对象是去锦斋。
韦博如今仍是在图样大街里头做掮客。他本就是京城人士,读了几年书,不上不下只考上个秀才。他素来心思灵动,不喜沉下心来读书。在图样大街混了几年,渐渐觉出些甜头来。后来得了梅清和陶陶斋这个大主顾,愈发将书本扔去了一边。
梅清对韦博的印象尚好,山武会介绍的好些古物复旧的生意。也让韦博帮着安排,故此一向关系甚是稳定。
听说陈姑娘有意多找两家合作的铺子,韦博激动不已。其实他早有此意,觉得陈姑娘和陶陶斋的合作条件实在太优惠了,水仙瓷的大头都被吴家拿了去,实在不合理。
只是陈吴合作一向顺畅,自己也不好出面鼓动陈姑娘琵琶别抱。好在陈姑娘自己想到了此节,韦博当时便提了好几家制陶瓷的世家,都是知道他与水仙斋的东家有些往来,曾经主动找他接洽过的。
梅清却都摇头否决了。她笑着问韦博:“韦先生有没有听过一个说法。说是大部分的钱都在少数人手里?”
“大部分的钱都在少数人手里?”韦博略皱了皱眉头,很快醒悟过来,“陈姑娘的意思,是不是说咱们做有钱的少数人的生意?”
“不错!”梅清表示同意,“如今我这边儿精力人手都有限。有的意思,原则上先不考虑量产的大众产品,咱们只做几种精品就是。所以能合作的,必须得是专走高端路线的铺子。”
韦博几乎脱口而出:“那去锦斋便最合适了。”
梅清对去锦斋也还有些印象,毕竟陶瓷胡同的第一家铺子就是去锦斋。
“可是,”韦博又有些为难,“去锦斋的东家极少出面。据说只喜欢潜心制瓷,外头的生意都交给掌柜的打理。这一向都没有什么交往。”
梅清觉得这个不是问题,她对自己的出品非常有信心,越是这样醉心于艺术本身的人,越是合作的好对象。
“这样,我先派人到去锦斋买几件他们的货过来看看。然后咱们再商量好了。”梅清已经有了大致的想法。
她派去的人自然就是吴启辉。
吴启辉并没有急急忙忙地出发。去锦斋他也有所听闻,专做上等瓷器。
如果说上等瓷器的范畴,事实上,业界的一般说法,去锦斋乃是首位。陶陶斋还得屈居其下。自水仙瓷出世,情况略有变化,但无论如何,去锦斋都是一块极响亮的牌子。
吴启辉聪明地没多嘴,只问了两个关键内容:有多少钱?要买多少货?
梅清给了他一千两银票,伸出两根手指:两件货即可。
放走了吴启辉,梅清高兴地看着庭前木棉新买进来的两盆“花”,嘴角的笑意掩都掩不住。
这两盆被称作“來旺”的花看起来并不算十分美丽,叶子细长还带着些锯齿,特别的是叶子底下还有叶筒,据卖“花”的南方小伙子说,这花儿不仅要在盆里浇水,还要在这叶筒里浇水,如此才能长得好。叶子中间打了一朵金黄的大花,像个圆筒似的,花芯儿粗壮,十分特别。
木棉之所以将这两盆花儿买回来,主要是因为这花儿的香味十分浓郁好闻,反正价钱不贵,就当个新鲜好了。谁知姑娘见了,竟喜得直搓手,凑前去闻了又闻,笑得一口贝齿直闪人眼睛。之后还吩咐自己赶紧再去买,有多少买多少。
可惜那小伙子说,这花儿不适合在北方养,只是趁着天热带过来几盆卖个新鲜,已是没有了。姑娘为此还遗憾了半天,再三叮嘱以后见了一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