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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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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得明白。当然其中也不免他的私人恩怨。如当年骂过他“活该饿死的酸丁”的某人,在名单上就成了苟家的狗腿子。

第七十二节 开会() 
村里的人一整天都被吓得不轻,先是惊天动地的放大炮,接着又是喊杀。因为破庄实在太迅速,村民没得到一点消息就发觉大队人马进庄了。男人们忙找家伙准备抵抗,女人则急忙往脸上抹锅灰。幸好进庄的队伍并没有什么侵扰民宅的举动,自去攻打庄主的宅子了,大家才松了口气。对于多数人来说,庄主是个可恨之极的人,他们一家死绝死光那是再好不过。但是又怕自己遭了池鱼之殃。所以户户惴惴不安。闻听要叫各家各户去开会,知道推脱不得,只好都朝着十字路口走去。一时间苟家宅第门口人头簇簇。

    穿越者们把碎石乱砖堆在台阶前,上面搁上被炸飞的门板,做成大会台。横空架杆,悬起了汽灯。虽然天还没落晚,各处的汽灯已经点亮了,整个街道早得光明耀眼。被叫来的老百姓即害怕又惊奇的看着这些比一百个灯笼还亮的灯。

    庄户们见坚固巍峨的大门已经炸得面目全非,一贯张牙舞爪的石狮子被炸得横倒在街上。几个小伙子互相挤眉弄眼,有些快意。只是一群群头戴铁帽,身穿绿衣花衣的短毛手持鸟枪,四面林立,鸟枪上三棱短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有的还带着血痕,端得十分吓人。几个眼尖得,早发现本村的“废物”“酸丁”张兴教一身短毛的打扮,也在一旁――这个人前些日子还回来过一次,带了些大米咸鱼,分送过一些人,说是自己被抓之后在为短毛做事。大伙原想他一个读书人怎么肯背叛他一天到晚宣扬的“名教”,去屈身从贼,大约是被捉了身不由己。此刻看来他是彻底的投靠这帮海贼了。这会也顾不上鄙视不鄙视的。过去对他有恩的,忙不迭的打招呼,套近乎。过去得罪过的,则赶紧往人群里躲,深怕给他看见了来个恶从胆边生,硬把自己和苟家套上什么关系,来个借刀杀人。

    大会开始了,邬德首先登台讲话,他首先讲了本方是来自海外的华夏后裔,和大家是同根同源。接着又把自己是“铲强除恶,保境安民”的口号又重申了一遍――这个口号现在已经得到了执委会的认可,作为现阶段的主要宣传口号。着重谈了他们在百仞滩大战的胜利的情形。苟家这样素有劣迹,祸害一方的土豪劣绅,会有一个打一个,打到他们不能祸害老百姓为止。他号召群众对这些人要大胆的揭发,包括对其狗腿子们。他这番话说了出来,下面起了很大的骚动,老百姓对口号其实并不太有兴趣,但是打掉了庄主,又要清算那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狗腿子,倒的确是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也有些平素依仗着和庄子里的狗腿子有亲戚关系或者交好的人,听了这话惴惴不安起来。

    “把苟家的狗腿子们押上来!”一声令下,只见在战斗中被抓的苟家的教师爷、庄头儿、账房先生、清客、管家、亲随、乃至大厨房里的胖厨娘头子,还有几个苟家的同宗本家,头戴花花绿绿的纸糊高帽,被押到了台下,个个作弯腰弓背作请罪状。这些平日里在庄里乃至县里都作威作福,飞扬跋扈的人物如今灰头土脸,个个屁股撅起的狼狈模样。人群中传来了笑声,先是少数的几个人在笑,后来这笑声慢慢的感染了大家,全场都大笑起来。席亚洲等一干人显得十分兴奋。丑化对手这一招果然是有用的。

    接着,是盐场村的谭成晴发言,他在杜雯的农民讲习所里学习了十来天,搞群众发言已经很有一套,说起话来也有条有理的,把苟循义在盐场村的所作所为添油加醋的说了一番,接着又表达了盐场村人民和大美村人民都是大明的良民,绝不能忍受苟家这样土豪恶霸的倒行逆施,他还引经据典的把本朝开国太祖朱元璋当初打击豪强的事例说了许多――这样做是消除老百姓对此举有“造反”之嫌的担忧。谭成晴当然不知道这些东西,全是张兴教这个知识分子给他弄的素材。

    随后又是张兴教上台现身说法,他的遭遇村里尽人皆知,但是亲身亲耳听他充满感情的控诉,还是让许多人面露悲恻。邬德见张兴教说着说着,拿出一根大腿骨一样的东西,边说边流泪,接着又抱着在台子上号啕大哭,惹得下面的人也一阵的希嘘流泪的,不由得疑惑起来,问身边的熊卜佑:

    “老张在说什么呢?”

    “说他家的祖坟给苟家刨了,几代祖宗的遗骨就剩下这根骨头了。”

    “他过去不是说祖坟刨掉了骨头都找不到吗?”

    “他这瞎掰呢,”熊卜佑说,“这骨头是他刚才不知道在哪个野坟堆里找来的。”

    “老张还真是个可造之才啊。真能编。”

    “也不算编吧,祖坟给苟家刨了是事实,至于这骨头也就算个宣传道具。宣传造点假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张兴教在台上越说越激动,最后要求:把这些人都拉到台上,交给老百姓斗争批判。早就摩拳擦掌的盐场村民兵立刻就把这些人拉到台上。张兴教揪住那风水先生清客的衣领,边数落边骂,时而还饱以老拳,这清客老头刚才已经挨了张兴教不少棍棒了,再挨了这顿拳脚,又疼又怕,哪里还站得起来,瘫倒在地屎尿齐流。老百姓们愈看愈兴奋,一个劲的往前拥着。

    张兴教在下午就暗自勾连了几个平素和苟家有很大仇隙的村民,这时候也纷纷站出来,揭发这些人的不少罪状,从抢田霸产、高利盘剥到调戏妇女,再到纵狗咬人,大事小事,鸡毛蒜皮一应俱全,但是这些事情很少涉及苟大苟二本人的,邬德听了,总觉得不够威力,气氛上不来。正想着有什么办法,忽然看到有人大步流星的走上台子,冲着苟家的一个本家老爷猛踹了一脚,这半老头子本来就重心不稳,此时顿时给摔了个四脚朝天,台下的老百姓顿时一阵惊讶的叹息声,到现在为止,还没人敢对苟家的人动手。大家定睛一看,却是苟家的厨子:苟布里。

    苟布里这个人其实和张兴教没什么来往,彼此也谈不到恩怨。只不过张兴教知道这个厨子一贯有偷吃偷拿的习惯――这也没什么了不起,过去所谓“厨子不偷,五谷不收”的说法。他虽然姓苟却是外乡人,仗着自己有些手艺力气,在苟家的奴仆群里很不受待见,管事的时不时会给他来点眼药,常常不是挨板子就是扣工钱,几个月前他气不过,偷了些银钱准备跑路,却又被宅里管事的苟家本家老爷以给拿住了,打个半死,关在牢里。他和苟家有仇隙,而且本人又符合天不怕地不怕的彻底无产者的特性,正好成为穿越者利用的对象。

    苟布里站在台上原还有些打鼓,回头瞅了一眼台角,席亚洲冲他点点头,便一鼓勇气,开始说话了:

    “我是个穷厨子,给苟家上上下下的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们做饭好些年了。这些年气候不好,不是旱就是雨,台风雹子轮番来。大家平日里都过得艰难,粥里下块番薯就算过年了。(注:这话毫不夸张,洪秀全没造反前的最大愿望就是天天能吃白米粥加番薯。一般老百姓的穷困可想而知。)这苟家呢?我是个下等厨子,不知道什么道理,就说我知道的他们家的吃饭好了。

    “他家用的头等厨师,都是能把一口猪做出几十道菜的高手艺,一盘炒肉,就用一头活猪背上的一块肉,其他都不要。吃鱼要吃张嘴吐气的,吃虾要吃活蹦乱跳的,米要碾过三次,作饭都都是白米饭,里面一颗杂粮、番薯都不加!吃白米饭吃腻了,就做油炸的糕饼吃,一炸就是一大摞啊……喝酒是十年的,人参汤得辽东来的,还要半尺长的。最可恨的是苟循义的儿子苟大少,这个小挨刀的,从小时候吃包子,烫了不吃,冷了不吃,不冷不烫的时候,叫两个美貌的丫鬟各捏着一个角,送到他嘴边,他就当中咬一口,余下就全丢了喂狗――”

    邬德皱起眉头,小声问席亚洲:“这谁编的,胡编乱造也得有个度吗?!”

    席亚洲却一点不不动声色:“是杜雯带着张兴教他们搞得,不错吧?你觉得离谱,老百姓就爱这个调调。”

    “这不扯淡吗……”邬德正说着,那被踢翻在地的苟家的本家老爷忽然站起来,颤颤巍巍的说:

    “胡说!没有――”话音未落,身边的几个盐场村的民兵早就棍棒齐下,又往他嘴里塞了个麻核,拽一边去了。

第七十三节 初雨() 
这苟布里十分机灵,反而来个打蛇随棍上,故作一脸痛心的说:“我那时候给苟大少蒸包子,见他这样,还求这位管事的本家老爷,说:少爷不吃,剩下来的可以赏给外面的庄客们,也让大家都沾点苟家的雨露。谁知道,谁知道――”他做出一脸欲哭无泪的悲愤模样:

    “这人竟然说,他们家姓‘苟’,所以就算是狗也比外面庄客的尊贵!”

    这话引起了下面的一阵骚动,老百姓的愤怒果然被调动起来了。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故意浪费食物是极其可怕的罪行。有人高喊:“打死这个坏蛋!”“把他和狗吊一块,来个祸福同享!”

    这本家老爷急得乱喘,只是发不出声来,脸都憋得红了。

    苟布里见此番情景,十分得意,有趁热打铁,对着这半老头子吼道:“你瞪我做什么!有短毛老爷这样的青天为我们小民做主,不怕你这恶徒!再没有你们苟家骑在我们小民头上拉屎撒尿的日子了,”

    说着他一拉袖子,把上衣脱了下来,露出身上新得旧得许多拷打的伤痕:“各位乡亲,今年我在厨房下面烘个番薯吃,被这老东西看见,说我偷他们家的马粮。我说,你家的马粮都是金灿灿的小米和豆子,哪有这样的粗食,我哪偷去。就为了这句话,他去禀告了苟循义,把我押土牢了拷打的死去活来,就此关在土牢里,要不是短毛老爷们打开了牢门,我就为这话白白的死在里头了――”说着说着他大约也想到了被关在土牢里的百般苦楚,恰到好处的流下了眼泪。

    这时候台下已经哭成了一片,邬德虽然为这样的效果高兴,却知道苟布里说的东西真真假假,对席亚洲小声说:“这个是不是搞得太虚伪了?”

    席亚洲摇摇头:“其实真事比这个惨得多的有的是,你看群众都在哭。这就是有共鸣。苟家要不是坏事做尽害惨了老百姓,他们会哭?现在老百姓还不敢讲这些。敢讲的人又说不清。苟布里虽然在瞎掰,但是敢说能说,把情绪发动起来,有助于他们冲破那层桎梏。”

    邬德心里直犯嘀咕。他比席亚洲这些人都年长得多,亲眼见过许多当年借着群众运动开始的政治狂飙,群众运动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他还真有点吃不准。席亚洲看到邬德的脸上有不以为然的神情,说:“成大事不拘小节,眼下发动群众最重要。咱们继续听吧。”

    正说着话,忽然有人过来轻声耳语说:“有个丫鬟,想见掌事的。”

    邬德一愣,想平白无故怎么有丫鬟要见他起来了,他赶紧和席亚洲说了几句,自带了几个人过去。

    苟家的男女仆役,除去家丁之外,也有一二百人。他们的成分比较复杂,一时间也不好甄别,暂时先分男女分开关押在两个院子里。刚才开斗争会按张兴教的名单押走了一批平日里有权有势的恶仆。

    这个要见他的丫鬟名叫初雨。原给苟循义的最受宠的七姨太当贴身婢女,寨子破的时候,苟循义的妻妾们都或被逼或自愿的上了吊,丫鬟慌乱中也自杀死了一些,这女孩子不愿意给平素刻薄的主人殉葬,加之见到短毛们进来之后对女子秋毫无犯,更无死念了。她平素心思灵活敏捷,也会说得几句官话,对外面的短毛的传闻多多少少有些知道,此刻见这些年轻的“髡贼”们,个个身高体壮,脚步轻捷,举手投足,言谈举止间都充满了自信,不卑不吭,与老爷少爷们那种妄自尊大的傲慢,一般的小民奴仆的谨小慎微的卑微完全不同,心中不由得多出了几分爱慕的意思来。

    心里思量了一番,她是外来逃荒的人家卖在本县的,几经转卖才落到苟家做丫鬟,虽说是七姨太的贴身丫鬟,这七姨太平日里娇纵成性,对待下人极其刻薄,稍有不如意就是打骂。初雨在她身边真是度日如年。她在这世界上孑然一身,无牵无挂,原只想日后能指给个家仆庄客平安度日,没想到苟家的丫鬟是从来不嫁人的,有的丫鬟四五十岁了还没有婚配,让她最后的一点巴望也破灭了(注:这是所谓“锢婢”,婢女长大后不婚配,一直服役到老死。自明代起有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风俗,原因似乎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即使在当时也被人认为不人道的)

    苟家已破,自己未来的前途便要想定。她想这些短毛素来以仁义自诩,打破庄子之后不抢不乱杀,对待妇女也很客气,还特意调派了一个短毛的女总管来看守,不仅心肠好,心也细。自己这些家仆奴婢不是什么重要人物,过得几天十有**会叫他们各自回家,自己是无家可回,也得为自己谋个出路才行。想来想去,决定把自己知道的一桩秘密作个献礼。计议已定,便乘要去小号的时候,在院子角落里悄悄的禀告给负责看收的杜雯。

    杜雯本来为群众大会出谋划策了好久,自己没法去看,正觉得闷气,忽然有“被压迫的阶级姐妹”愿意来揭发,真是再对胃口也没有,本来就要叫她说出来,但是这初雨却死了性子一般的只肯见到“掌事的”再说。

    “我就是掌事的。”杜雯还不死心。

    “掌事的有大有小,你肯定不是大掌事的!”这女孩子一点不畏惧,颇有些泼辣的作风。

    “为什么?!”

    “因为你是女得!哪有女得当大掌事的!”

    这话把杜雯咽得气也不顺了,心里直骂“没觉悟,一脑子男尊女卑封建思想”,但是没法,只好叫人把邬德给喊来了。

    初雨由杜雯引着走进谈话的小厅,双膝跪下,叩了一个头,俯首说道:“奴婢初雨叩见老爷。”

    因为是低着头,邬德没有看清楚她的脸孔,但是她高挑的身材和大方的举止已经使他暗暗满意。到本时空这么久了,这是难得一个比较符合现代人审美观点的女子。

    他含笑问道:“你就是那个要要见我的女子?”

    “是。正是奴婢。”

    “你找我什么事情?”邬德说,随手拿起初步的审问记录,知道这个女子是七姨太的贴身丫鬟,“你是七姨太的贴身丫鬟,她如今死了,你可否悲痛?”

    这话在初雨听来蕴含着危险的成份,故而稍作矜持道:

    “我们主仆多年,奴婢并非草木,岂有不悲悯之理。”她不说悲痛,却说悲悯,以示期间的差别。

    “看你的样子并不这么伤心嘛?”

    初雨磕了一个头,落落大方道:“奴婢为七姨太服役,无一日不竭力奔走洒扫,以偿其衣食遮蔽的恩情,主仆情分,也止于此了。”

    言下之意就是我干得活对得起我拿得工资,如今公司破产了,伤心难免有一点,痛惜则是谈不到。

    邬德在心中点头,暗暗称赞,随即说道:“初雨,你抬起头来。”

    初雨大胆地抬起头来,让邬德看清她的容貌,她也趁机会向他打量一眼。她看见这个破了庄子的短毛老爷时值中年,五官端正,一双浓眉,双目炯炯,皮肤黝黑,身躯强健有力。心中不由一动,害怕他的目光直视,又将头低了下去。

    邬德乍一看初雨,模样看起来只不过是个十**岁的女孩子,在现代时空应该还是个中学生。眉宇间却有一股镇定自若的神气。他问道:

    “你有什么话向我们禀告呢?”

    “苟循义的书房里有一秘阁,老爷们可曾发觉?”

    “秘阁?”邬德和杜雯异口同声的叫了起来。他们已经把苟家宅院的各处都搜索到了,但是书房里有秘阁这事却并未发现。

    “不错,就在内书房,那里的镶嵌板后面有一处秘阁,里面收存的都是重要的来往书信账薄和贵重物件。”

    这是个重大发现!邬德很清楚,金银财宝尚在其次,这个与广东地面上各路海盗有所勾结的大窝家的秘密书信账薄显然能让他们知道许多细节情况,本时空的消息传递十分闭塞,广东的事情,往往要个把月之后才能传到县里,当地的各种情况他们也只能从历史书籍里查询。

    他点点头:“你怎么知道的?”

    “奴婢是七姨太的贴身丫鬟。苟老爷常召七姨太过去内书房陪寝,奴婢照例在外间伺侯,偶然――偶然――”初雨说着脸色微微一红,颇有情窦初开的少女的娇媚之色,让邬德这个中年汉子也有点不能自已了。转念一想这孩子都够得上当自己的女儿了,自己可别真给禽兽了一把。他点点头:

    “你既愿意把这样的秘密告诉我们,可有所求?起出的财物,我们必重重的赏你,再派人护送你回家。”

    “奴婢只求老爷能将奴婢留在身边侍奉。奴婢早就无亲无眷,即使拿着金银又能去哪里呢?还请老爷收留!”初雨落落大方的又磕了一个头。

    这下倒把邬德闹了个红脸了,小姑娘毛遂自荐给他当丫鬟这样的好事,还真是生平第一遭。这事情当然不能答应,不说一群已经有点性饥渴的宅男们容不得他,就是身边的杜雯也十有**会给他来个铁腿功。好在他们对这个问题早有安排:无家可回的婢女仆人一律收容。

    “好说,你们无处可去的姐妹,我们自然收留使用。你安心就是!带我们去起开阁子吧。”

第七十四节 东门市() 
在初雨的带领下,邬德带人很快找到了这个秘阁,镶嵌在护壁板后面,合丝密缝,即使仔细看也瞧不出什么破绽,初雨不知道开启的机关在哪里,穿越者也懒得找,王瑞相找来把消防斧,劈里啪啦的一阵乱砍乱剁,很快把板壁砍开一个缺口。

    没想到,阁子一开启,却意外的发现了苟家的主人――苟循义。他正躲在这个书房的秘阁里。这个板壁后面是一道楼梯,下去是一间地下秘室,里面有五个红木的橱柜,都上着锁。室内还有几缸清水和许多干粮,看来支持个十天半月不成问题。苟循义被抓的模样比萨达姆要好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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