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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第2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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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决定回县城去:他听说髡贼几乎不去县城,城里还是老样子。他过去是本县的伏地虫,县城里的各个角落都很熟悉,找个地方偷偷躲藏起来还是办得到的。

    但是县城里自己的熟人太多――过去的胥吏中的狐群狗党就有不少,这些人翻脸比翻书还快,保不定就把他给卖了。苟承绚最后把心一横,在自己脸上划了几道伤痕,又把眉毛剃个精光。他原本这些日子担惊受怕,形容消瘦了许多,加上一路上风餐露宿,面色晦暗,再加上这番收拾,自信熟人已经不能第一眼看出自己了。这才潜入县里直接在县学后面的伏波祠里落脚。伏波祠供奉的马援,在县里的众多的“官祀”中是很冷落的一个去处,连香火道人也没有,只有些乞丐在那里落脚。

    非常意外的,他在祠堂里找到了原本在他家的赖家兄弟。自从苟家覆灭之后,兄弟两个没了生计,他平时为苟家当差不免有些狗仗人势的威风,落魄之后墙倒众人推,无人肯看顾,兄弟俩人自小就是游手好闲之辈,不懂营生,也不愿意出力干活,就此沦为了乞丐。

    主仆三人见面,顿时抱头痛哭。按说平日里苟承绚和这两兄弟也没什么感情,但是眼下同为沦落人,心中亲近了不少。赖家兄弟没有多少见识,见少主回来,便撺掇着要少爷报仇雪恨。

    (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六节 秋赋 十一() 
“我何尝不想报仇雪恨!”苟承绚原本对髡贼极为恐惧,回到县里只是想利用“灯下黑”悄悄的潜伏起来,伺机打听父亲的消息,再看看有没有机会取回苟二沉入水井里的铁箱――只要有了这口箱子里的财宝,再远走高飞也不迟。现在听了赖家兄弟的蛊惑,心里的怨恨也发酵起来,自己原本在县里呼风唤雨,多么威风的一个人,现在居然有家不敢回,沦为乞丐苟且偷生,想到这里,他就仇恨满腔。

    要报仇得靠自己的力量。苟承绚这次随着父亲去广州活动,事情没办下来,见识长了不少,知道指望朝廷那是白日做梦――临高这里的事情不闹得不可收拾,朝廷里当官的才懒得来理会。

    苟承绚自幼跟着父亲和伯父混,苟家庄上又收留过许多江湖上的亡命之徒,江湖上的各种道道知道的不少,知道眼下想在髡贼眼皮底下闹事是痴心妄想,只能先躲藏起来再伺机而动。为此,他和赖家兄弟就一直藏身在这个冷僻的伏波祠里。他手里有点从外家得来的银子,加上还有三脚猫的功夫,其他几个歇脚在这里的乞丐全被他收服了,完全依他的命令行事――当然他们并不知道他是谁。不知不觉中倒在县城里闹出一个丐帮来。

    苟承绚很是小心,实际上他连东门市都很少去,只在县城里活动――这里髡贼很少来,就算来也是少数人,在人群中特别刺眼,很容易分辨,也就能及时躲开――只和赖家兄弟借着沿街行乞的机会打听县里的消息。

    这些日子以来,穿越集团在县里的种种举措,他多半都知道。苟承绚知道这伙澳洲人其志非小,多半还有乱臣贼子之心,心里大喜。若是只是简单的黑吃黑,自己这一家可就算是冤沉海底了――当然在别人看来应该叫罪有应得――但是髡贼摆出的明显是要造反作乱的架势,或三年或五年,朝廷非来进剿不可!天兵一到,自己接应有功,翻身的日子就到了!

    最近穿越集团通过陈明刚征粮的事情也传到了他的耳朵了。平日里乞讨时候从大户们的门房厨子那里,他得知了许多大户们不满的信息。这一异动让苟承绚觉得机会来了。他吩咐手下的人,赶紧到县学里去打听下消息――他自己也是生员,知道读书人对时政总是最为热衷的。

    深思熟虑一番之后,苟承绚决定在县学里面安插个耳目。正好王赐最近手头大为宽裕,打算为县学添雇几名杂役。赖小因为年龄小,名气没有他哥哥那么臭,加之又摆出一脸的可怜相,就混上这个差使。所以黄禀坤在县学里的活动,苟承绚是一清二楚。

    秉承敌人的敌人就是盟友的观念,苟承绚认为可以拉拢黄禀坤,这个主意他想了一晚上,黄家父子是县里和髡贼有血仇的大户,杀子杀弟之仇,他相信黄家父子是绝对不会忘记的。苟家和黄家,过去虽然也不对路,毕竟没有真刀真枪的干过仗。

    “少爷,是不是太冒险了?万一那黄家小子把您给出卖了……”赖家兄弟劝谏道。赖大提出自己去和黄禀坤谈。

    “没事!你们格子太低,黄禀坤很难信你们,非我亲自出马不可。”苟承绚很有把握的说道,“你们放心!黄家不但和髡贼有血仇,当初打髡贼最出力也是他们!刘大霖不过是出谋划策,黄家可是赤膊上阵,就冲着这个,黄家和髡贼之间也得是势不两立。他最多不理我,绝对不会把我给卖了。”

    看黄禀坤走远了。苟承绚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论到观人的颜色,他可比这个耕读世家的良家子弟强上百倍,这一瞬间,他已经看出了黄禀坤心里的慌乱、犹疑……此事有戏!

    他赶紧起身,钻入了另一条巷子――防人之心不可无。苟承绚又在背人的荒街冷路上走了一圈,捱了一个时辰见没有异样才回到伏波祠来。

    这间伏波祠,还是大明洪武年间修建的,当年格局不算小,前后三进院落。如今只留下第二进的正房和最后一进的屋舍还算完整,其他早就坍塌成瓦砾了。围墙更是残破不堪,到处是洞。院子里满是杂草。这里就是白天也没有人走过,极其冷僻。是个好藏身处。

    苟承绚和赖大占据了最后一进屋子。他现在贵为“丐帮”头子,身边有个乞丐服侍也不算稀罕。其他五六个乞丐住在前面一进里。苟承绚象征性的收他们一点抽份,实则还经常接济这些人为自己跑跑腿,办点事。但是暂时还不敢要他们为自己办正事。

    刚回来,就见赖小回来了。他收拾的干干净净,正在屋子里等他。

    “少爷!”见他回来,赖小开口叫道。

    “不要叫我少爷,你要害死我啊!”苟承绚脸色一沉。

    “是,是,小的又忘了,陈头!”苟承绚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陈记”暗指自己不忘仇恨之意。他赶紧向苟承绚报告刚才在县学里黄禀坤企图发动书生们起来写禀贴不成的事情。

    “……除了李孝朋这个呆头之外,酸子们都不愿意出头。”

    “好。”苟承绚想这样的话,缺少盟友的黄禀坤和自己联手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便把自己的今天的行动和赖小说了。

    “可巧他今天就碰了个钉子,”苟承绚得意道,“真乃天助我也!”

    “防人之心不可无。”赖小提议道,“少爷你看是不是再准备几个地方,一有风吹草动就能躲起来……”

    “嗯,这事我想过了,只是一时半会想不出再好的地方了。”

    临高城里人口不多,空房不少。不是“官祠”,就是各种早年建造,如今已经荒废了的“官房”不过这些房屋泰半已经坍塌毁损,住不得人了。

    “北门小校场里有许多空的营房。”赖小说,“小的去看了看,有几间还是可以住人的。那里屋子多,象个**阵。而且离少――陈头你的家也近,找到机会或许还能回去看看……”

    苟承绚知道在被堵塞的北城门附近就有大片的空营房,的确是个藏身之处,不过正因为离自己的家近,他才避之不及――谁知道髡贼有没有在附近布置眼线?再者他现在有了伺机报仇的心思,倒把取财宝的念头淡了许多。

    不过水井里有财宝的事情,他没有告诉赖家兄弟,得防备着见财起意。

    “那里不行,说不定有眼线盯着,出入频繁了惹眼。”苟承绚摇头道。

    “清节院那边也可以。”

    清节院是县里收容立志守寡的“节妇”的,这种半官半民的设施在人口稀少财政困难的小县城早就维持不下去了,房子也荒废了。

    “行,”他点点头,“晚上我让你大哥先到那里去准备一下,咱们也得来个狡兔三窟。”

    正说着话,只见赖大也回来了。他今天是奉命特意到城门口去查看人头和布告的,苟承绚不敢在城里打听剿匪的事情,只是一味的听人闲话,并没有听说胡烂眼或者自己父亲的死讯。这让他多少放心。听说城门口有剿匪的斩的匪首人头和布告,便关照赖大去打探一番――赖大认得几个字――看看上面有没有这两个名字。

    “小的已经看过,”赖大道,“人头都烂了,看不出是谁,布告里的名字并无胡烂眼和老爷的名字!大约是平安无事。”

    “这个最好!”苟承绚松了口气,“大约胡烂眼的山寨还在!”

    “那小的到时候去打探一下!”赖大自告奋勇。

    “好,你去探听下虚实也好。”苟承绚想要是能借此和父亲联系上,又多了外力。

    “少爷――”赖大吞吞吐吐道,“还有件事。”

    “说么。”

    “我又见了一张布告,上面说,上面说,”赖大咽了口唾沫,“革了您的秀才功名……”

    苟承绚脸色顿时煞白,一时间呆住了。赖小赶紧扶住了他:“少爷!”

    “没事!”苟承绚眨巴了眼睛摆手道,却不由自主的坐了下来。这个打击对他来说太大了。秀才功名这可是他身上最有用的一张皮,苟家正是因为有他这张皮,才能在县里和士绅们分庭抗礼――否则他们始终不过是地方土霸而已。因为有这张皮,走到哪里,官府士绅都得对他客气几分。

    现在自己的这张皮居然被人揭了!以后他就是见到县官就要磕头,一言不对就会被剥掉裤子打屁股的“草民”了!这个打击之大差点令他崩溃。赖小见他脸色变化不定,面色发白,冷汗直冒。知道有些气急攻心了,赶紧从身边掏出“诸葛行军散”,给他吹了进去,半响,苟承绚才缓过神来。

    “少爷,您别上火,这事情已经这样了――”赖大正要劝解。苟承绚有气无力道:“不要说了。我现在这个模样,有没有功名还不是一码事!”

    (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七节 秋赋 十二()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心中的仇恨愈发强烈了。此事十之**是髡贼和县衙里的人勾结所致!这会他的心里不仅充斥着对穿越集团的,也有对全县的恨意。

    “吴明晋,你等着吧!”他咬牙切齿,“你个勾结髡贼的败类!”

    赖家兄弟不敢吱声。这个秀才的功名有多要紧他们自然是懂得。失去了这层保护伞,这位少爷就是地道的“草民”了。

    黄禀坤见到苟承绚之后,心情起伏不定。苟承绚忽然回到县城是来找髡贼报仇的。他敢冒险在自己眼前现身,显然是吃准自己不会去告发他――这坏蛋猜度人的心思倒是准得很!

    他此刻现身的目的自然是要和自己结盟对付髡贼。是否和他联手,黄禀坤有些拿不定主意。但是联系到最近革除苟承绚的秀才功名,有点悟到了其中的关节--髡贼对苟二父子是必欲除之而后快,双方是势不两立。如果自己和他搞到一块去,万一事发,黄家寨就是第二个苟家庄!

    想到这里,黄禀坤出了一身冷汗,他虽然不懂什么叫敌我矛盾,什么叫人民内部矛盾,但是仇恨是有等级之分的道理还是明白的。自己暂时还没必要舍生取义。

    最后他决定,暂时不去理苟承绚。反正他既然在城里,要找总是能找到的。再者,不管双方是否联手,苟承绚总是要找澳洲人的麻烦。

    黄禀坤在积极活动,陈明刚一伙也没闲着。等二限结束的时候,他们已经谈妥了全县多数大户们的条件。自然这里面充满了恐吓、许愿、贿赂……陈明刚看着粮差们送来的簿册,觉得很是畅快。这一次没有一家士绅大户敢于顶撞他们的要求,讨价还价自然是有的,但是都在他愿意让步的幅度之内――陈明刚很小心,没有把大户们逼得太狠――澳洲人能在这里待多久还是未知数,自己也只是第一次为他们服务。

    这次“丈田”,不费吹灰之力,起课的田亩就多了近一万亩出来。不算耗米,就按照官府一贯的正额三斗五升的起课,平白就多了三千几百石的粮食。这笔重礼恐怕会让澳洲人喜出望外。自己明年的包揽也就有门了!

    自己这方面,同样也油水丰厚。仅仅每石上派加的一斗好处,今年的收益就有差不多一千石!这可是过去从来没敢想过的好处――以往大户们的耗米往往是收不足额的,有的连正赋都要赖。这次不仅耗米全数缴清,加派的一斗也没人敢公然拒绝的。更不用说在关于上报田亩数量多少中收取的各种好处了。光从粮差们满面的油光就知道每个人都捞了不少――当然他得到的最多。

    然而陈明刚翻看到后面,面色却渐渐阴沉下来。他翻完册子,在椅子上坐了许久,双眉紧锁想是在考虑什么,廊檐下他的一个小僮仆却知道这是他要发脾气的前兆,赶紧躲得远些,免得遭了池鱼之殃。

    “伞店小胡”这时却来了,陈明刚看了下他缴来的账本,又夸了他几句。“伞店小胡”满脸堆笑,不顾自己的瘸腿,连连请了几个安,把陈明刚大大的奉承了一番。

    伞店小胡虽然脚有些瘸,心眼却活泛的多。他自小在伞店学生意,后来巴结上了个粮差,把这行里的窍门都学会了。当粮差第一要心狠手辣,孤儿寡母跪在眼前哀求一样能抢走最后一合米;第二要身子熬得住,催税征粮要下乡奔波,风餐露宿是常事,有时候还要和人动手打架见血。体魄不强健的人是吃不了这碗饭的。伞店小胡在身体上吃了亏,光靠心狠手辣还混不上这碗饭,他的本事主要是在“知数”上――一块地不管如何的不规整,高明的粮差眼睛一看就知道是几亩几分,稻子的长势如何?大致能收多少。这种功夫,全靠实践中摸索,还得懂点简单的几何和数学。一般的粮差是没有这样的本事的。

    伞店小胡因为从小学生意,多少有些底子,加上平日里堪称勤奋,在这行里就是以“知数”出名的。他的看田本事,连陈明刚都自愧不如。

    大约因为身有残疾的关系,小胡对向上爬的**特别强烈。当然,在粮差这个行业里,上升的空间几乎是不存在的。不管你的水平好坏,统统都是户房书办的狗腿子而已。小胡的目标,就是当狗腿子中的第一人,也就是陈明刚的亲信。

    陈明刚最亲信的人,自然是他的几个徒弟。不过这几个徒弟里,他知道只有周七才算是未来能继承衣钵的人,其他几个不过是打杂供差遣的人罢了。伞店小胡的目标,就是攻掉周七。

    周七打小就为陈明刚奔走办事,师徒情份很深。不是轻易靠几句谗言就能攻掉的。自从陈明刚纳了秋红当外室之后,小胡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不过他很懂策略,平日里只是在关键的时候有意无意的渗些凉水过去,看似说者无心,却让陈明刚听者有意。加上周七在他身边一直不甚得意,接师父书办位置又无望,偶然也会有怨言外露。这些话有的就传入了陈明刚的耳朵里了。渐渐的,陈明刚开始对这个徒弟有点不信任起来。

    小胡见陈明刚面色不快,心念一动:“八爷!有什么事情么?”

    “哼,”陈明刚脸色顿时阴沉下来,“竟然私下卖好!以为我不知道么!”

    伞店小胡这会已经明白是什么事情了。最近市面上有风言风语,说周七在这次“丈田”的闹剧中为自己搞了不少的好处――大户们为什么肯给他好处,显而易见是在“谈斤头”的时候放了水。陈明刚大约就是在为这事情恼火。

    于是他故作懵懂道:“大户们这次都在叫苦连天,说这次‘丈田’是剥他们的皮……”

    “剥皮?拔他们几根毛就叫苦连天了。”陈明刚不以为然,“这会居然连几根毛都没拔到!还欺瞒到我的头上来!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之徒。”

    这下他百分之百肯定是周七的事情了。便故作惶恐道:“八爷,大伙可都是实诚办事,断然不敢欺瞒您老人家的,真要有这样背师伤道的人,大伙也断然不能容他的!”

    原本陈明刚只是恼周七私卖人情,现在被小胡一点,成了“背师伤道”,心里不由得愈加恼火了起来,再想起最近市面上的风言风语,特别是和周七和秋红之间的闲言碎语,对这个徒弟厌恶之情更加重了。

    “嗯!”陈明刚点点头,道:“你先去吧!”

    “是!”伞店小胡见陈明刚脸色阴沉了许多,知道自己的眼药上得恰到好处,心中暗喜,赶紧退了下去。

    周七却还浑然不觉,他在这次“丈田”中大放交情的确是事实。这些年来,他为陈明刚前后奔走,临了连个老婆都没娶上。手中也没有多少积蓄。加上师父又在秋红的事情怀疑自己――他和秋红之间倒的确是清白的,染指师父的女人,周七还没这个胆子,当年县里一个青皮混混就因为调戏一个师父看上的外来女戏子,被捆上了石头沉到河里头去了。

    秋红不秋红的,他倒是不怎么感兴趣――虽然那女人的确看起来勾人。至于说银子,这次丈田里拿到的好处也不少。周七最为担心的是自己的前途。

    师父有三个儿子,除非他们一下子全死掉,否则这书办的位置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落到自己的头上的。陈明刚的大儿子已经成年,对周七态度一般,并不亲热。这位书办少爷身边自然也有一群帮闲的,到时候自己想去凑趣都未必有人要。

    自己是三十出头的人了,人生就算过了一半,将来能不能在这师弟的手里讨饭吃还未尝可知。师弟对自己的一般,师母对自己更不怎么样,因为他一直是帮着师父搞女人,师母对周七早就非常厌恶,从没有好脸色了。再想到师母娘家张家的二兄弟,周七更是觉得前景晦暗。

    要在师父百年之后继续在临高混事,周七抱定宗旨得奉承好大户。他们是祖祖辈辈在这里的,能和他们有良好的关系,将来自己不管做什么都能有口饭吃。

    当然他也想过奉承好澳洲人,不过周七觉得:澳洲人很难说能在这里待多久,要是象台风一样刮过就完了,自己可就白费力气了。

    为此,在这次丈田的时候,他尽量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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