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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笨蛋打工记-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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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不对大哥表白,你就等着难受一辈子吧!你就是因为之前不说,才让他娶了别人的!”洛林大声吼道。

思远笑着摇了摇头,“我们不可能的!”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可能!”

“你又不是不知道森哥对玉姐的感情?”想起他们结婚时,森哥幸福的表情,以及玉姐死后,他哀痛的模样,思远就觉得自己离那个目标太远了。好像填海的精卫,明明实现不了那个理想,还是不能放弃。只好每天在希望与失望中度过。

“可是玉姐已经死了!而且大哥是因为感激她才和她在一起的。大哥对你怎么样,你我也都知道啊!”

“就是这样才不能!他对我只是兄弟之情。明明因为得不到他而痛苦,他却还跑到你身边对你好。你知不知道?他对我的好就像一把把刀子扎进我心里,刀刀滴血。我还得用微笑迎接这些刀!”

洛林愣了愣,想起自己的境遇,自己就未必比人家好,哪有资格说他。

随即苦笑到,“我怎么会不知道?”打开刚才抢下的那瓶酒,给自己和思远都满上,“来!咱们两个伤心人,今天无醉不归!”

“好兄弟,无醉不归!”

“来呀……来个酒啊!不醉……不罢休……休……”

两个酒鬼在大街上搂着肩膀,边笑边唱,引得行人笑声、骂声不断。

洛森开着车看到这一景象,马上停了车。

“怎么了?”余维奇怪地问。

“抱歉了!”洛森说着就打开车门下了车。余维也跟着下来了。

洛森走到两个酒鬼面前,摇了摇他俩,“怎么喝了这么多?”

余维这才看清那两个酒鬼的模样。一个二十出头,长头发,挺秀气;另一个不是别人,正是洛氏的二少,笑面虎洛林。

长头发的酒鬼一见到洛森就大喊“我喜欢你”,好像失恋了。洛森先是一愣,马上苦笑道,“又喝多了吧?每次一喝醉就胡言乱语,醒了就又忘了。”

“我没醉,我没醉……”

旁边洛林还附和到,“我们都没醉!没醉……”

洛森无奈地瞅瞅余维,“今天恐怕不能送你回家了。他俩这样,我不放心!”

“没事!我打的回去就行!”

然后余维帮着把两个还在胡言乱语的酒鬼塞进车里,看着车开走了。

余维一个人在街上走着。走了一会,觉得累了,就停了下来。看得出,刚才那三个人之间没有那么简单,也许有什么感情纠葛吧!在这个圈子待久了,这方面直觉还是很多的。

抬起头看看天。今晚的月亮倒是挺圆,却散发着清冷的光辉。繁星缀满了整个深蓝色的天空,一闪一闪地挤眉弄眼。月亮应该很幸福吧!有那么多星星围绕着、呵护着。但有谁想过星星呢?那么多的星星中,只要少数被月亮的光辉照到,其余都埋于黑暗之中。

有星星、月亮的晚上适合发生一段艳遇。相遇——一夜情——各奔东西。这样的生活多少年了?记不清楚了,好像从懂得情事起就如此了。不会对别人真心,也不用别人对自己真心。这是生活在大家族的悲哀。程楚就是因为这样才离开程家,甘于在余氏打工的吧?洛林也是因为这样才一直戴着一张微笑的面具吧!而自己的大哥外表沉稳,却始终孤独,为了家族也始终未婚。也许他也有喜欢的人吧!却因为家族利益,无法追寻幸福。

想着想着,不禁悲哀!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这种命运呢?世人只看到美丽的织锦表面的华丽,有谁会注意它背面的凌乱呢?大家族大概都是织锦吧!只是活给别人看得!

看着在风中打着旋儿的一片树叶,在心里默默祝福它的下一站能是他希望的归处。

起风了,回去吧!在心里对自己说。

要考试了

第十章要考试了

转眼间,秋天来到了,天气也逐渐转凉了。往日翠绿的树叶变黄飘落了,往日繁盛娇艳的花朵枯萎凋零了,空气中处处弥漫着苍凉的气息。就连路上行人匆匆的神色中,也透露了一丝无奈、一丝忧伤。

但在这衰败的季节中,也有令人欣喜的事,比如安贤找到新工作;也有充满希望欢喜的人,比如安贤。

对安贤而言,能进T公司(程楚所在公司),等于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一天能与阿楚在一起工作。在他心目中,除了程楚有时会小孩子气一点,他几乎是完美如同天神般的存在。阿楚是最棒的!阿楚最了不起!这是安贤一直坚信的。

T公司还有一个月就要进行招聘考试了。所以程楚抱回来一大堆资料、教材,逼着安贤学习。

开始安贤还很积极地去背、去学。早上吃完早餐后,便开始坐在餐桌上学习。中午简单吃点东西后,又开始作练习题。晚上程楚回家后,就把不懂的拿出来问问,也让程楚给检查一下学习成果。

回答对的时候,程楚对他笑笑,摸摸他的脸、他的头,安贤就像得了骨头的小狗一样高兴。回答错了或者总听不明白的时候,程楚就皱着眉头直盯着他,有时甚至骂他两句。这时安贤就像吓坏了的小狗,耷拉着头,尽量缩着身子。当然,后者出现的次数居多。

终于有一天,程楚忍无可忍了。自己抽时间把那些书籍资料都看完了,仔细整理好,交给安贤,让他照着背完。

安贤虽然记忆力不好,虽然比较迷糊,虽然比较笨……嗯,那个……总之,半个月后,终于把它背下来了。

还有两天就考试了,程楚决定带安贤出去逛逛。一来放松一下近日来紧张的神经,二来为安贤置办几身上班用的行头。

安贤以前都在小地方工作,而且有专门的制服,穿着随意些也没关系。而T公司则不同。那些大公司的工作人员,平时穿的衣服都是自备的,而且喜欢攀比。所以对衣服的质量、价格、款式要求都很高。

安贤虽然不是那种喜欢攀比的人,而且程楚也不希望他穿得像那些势利的人那样,但安贤原来的衣服实在不能穿到公司去。

安贤对于穿衣没什么头脑,有的穿就行。所以他的衣服都是程楚给买的。而程楚为了满足某种个人的特殊的癖好,尽买些带卡通、动物图案的可爱衣服。

一大早,程楚就开车带着兴奋的安贤出门了。他们先来到一片高档商业区。

程楚拉着安贤进了几家休闲服装店,选了几件样式简洁、颜色柔和的休闲服。程楚比较钟爱这几家店,是店里的会员,与店员们也比较熟。

当安贤穿着程楚选的衣服从试衣间出来后,店员们都夸很合适。程楚虽然可惜以后在公司见不到安贤穿着可爱的样子,但转念想到只有自己能看到那样子的他,而且这几件衣服效果也不错,也就欣然接受了。

当程楚试了衣服后,店员们则两眼闪烁着桃心,一脸花痴状。

“哇!程先生和这衣服好配啊!”

“就是!就是!简直帅呆了!”

……

程楚在试衣镜前转了两圈,瞅瞅安贤,“怎么样?”

安贤一脸迷茫,什么也没说。

程楚进去又换了一身出来,“这件呢?”

安贤看他还问自己,只好随便说:“挺好的!”

程楚白了他两眼,就知道不能让安贤这个对审美一点眼光都没有的笨蛋评价。但还是对店员说了声“包起来”。

程楚付完帐后,发现安贤不见了。正准备出去找找,刚跨出店门口,就见安贤一脸兴奋地跑过来。

“阿楚,你来看这件衣服!”

这世上会有安贤感兴趣的衣服?程楚不禁有些好奇。

安贤把他领到旁边一家店的橱窗前,指着一件橱窗里模特的身上穿的衣服给程楚看。

“你看那上面的小狗像不像小胖?好可爱啊!我们把它买回去吧!”安贤眯着两眼笑着说。

(小胖:大家好!我是不经常出现的小胖!呜呜~~)

程楚顺着他的手指看了看,嘴角不自觉向上翘了翘。

那是一款情侣装的女款,挺运动的款型。白色的衣服正面印有一只很大的灰色小狗。胖乎乎的,黑色的大眼睛里泛着点点泪光,惹人怜爱。确实有点像现在已经变胖的小胖受了委屈的样子。不过在程楚眼里,更像自己的宠物狗。

而那件灰色的男款上面印着一个带草帽的大男孩,男孩手里牵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系在女款小狗的脖子上,小狗旁边还写着“主人,不要不理我”的字样。

“你真的喜欢?”程楚指着那件衣服故意问。

“是啊!”安贤用亮晶晶的眼睛满怀期望地望着程楚,就差一条尾巴晃来晃去了。

“那就进去试试吧!”

其实程楚心里当然很想与安贤穿情侣装了!这款情侣装比较可爱,在公司不能穿。但在家里可以穿啊!休闲时也可以穿着去玩。

“先生,您好!这是今年秋季最新款的情侣装,要给您和您的女朋友买一套吗?”

“好的!”程楚面无表情地回答。然后比照着自己和安贤的体型来了一套。

“阿楚,原来那是情侣装啊!”走出那家店后,安贤有些惊讶地问。开始时,他只看见了带小狗的那件,旁边那件根本没注意。

“那又怎样?喜欢不就好了!”他可不想安贤反悔。

“可我们两个穿着不是很奇怪吗?”

@奇@“没事的!我们不在公司穿,即使被别人看见,也只会以为是兄弟装!”(某六:囧最新款兄弟装?)

@书@“嗯!o(∩_∩)o……”听程楚那么一说,安贤又高兴起来了。

@网@当他们买完东西向停车场走去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叫程楚。

“程楚!程楚!……”

回头一看,一个其貌不扬、有些发福的年轻人冲他们挥手,快步向这边走来。

安贤瞅着那人有些眼熟,却又记不清楚。

那人高兴地走到他们身边,“程楚,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

程楚好像认出了他是谁,仍然酷酷地说:“还可以!你过得怎么样,张铭?”

张铭?安贤突然想起来了。他是程楚上大学时名义上的舍友。说是名义上的,那是因为程楚上大学后就搬出去了,租了个房子与安贤合住。

虽然程楚表面上很冷酷,也不与人主动交往。但他身上有种吸引人的特质,那是一种杰出人能发出的耀眼的光芒,使人不由自主地吸附在他周围,围着他转。所以,程楚与以前的同学们相处的都不错。

而安贤虽然只考上了程楚所在名牌大学A大对面的普通大学,但因为与程楚走得很近,程楚班上的同学也都认识他。

第一次见安贤时,大家还以为他只是高中生呢!一问年龄,才知道竟比他们大三岁。一开始还好奇为什么这么大年龄与他们同届,是不是太笨了。等后来相处时间长了才发现,不仅因为他笨这个理由,更因为安贤个性单纯,处处都需要人照顾、保护。

但在安贤心里却不是这么认为的。第一次高考时,安贤就对自己说不能考上,考上了就没人照顾阿楚了。当然,他第一次没能考上。第二年又是这种情况。到了第三年,安贤意识到自己必须要考上。由于程楚把自己的复习资料、笔记复印给了安贤,再加上安贤本身的努力和必胜的信念(?),终于考上了。

此时,安贤心里正得意着呢,就听见张铭叫自己的名字。

“嗯?怎么了?”安贤连忙回过神来反问。

张铭哈哈大笑,“安贤还像以前一样迷糊啊?”安贤长了张娃娃脸,加上个性随和,大家都叫他“安贤”,而不是“表哥”。

“到底什么事啊?”安贤还是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模样问道。

“张铭问你要不要去参加同学聚会。”程楚见安贤又走神了,早就习以为常了,不以为然地解释到。

这边安贤则瞪大了眼睛问:“是A大的吗?”

“是啊!”

“可我不是A大的啊?”安贤实话实说。

怎么眯着两个小肉眼笑笑说:“没关系啦!就是大家在一起聚聚,你也都认识。同在一座城市的本来就没几个,多一个人多一份热闹嘛!”

安贤偷偷瞅瞅程楚,见程楚仍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但脸上没有任何反对的迹象,也就欣然同意了。反正自己学校的同学聚会从没参加过,去阿楚他们班看看热闹也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还有事,先失陪了!到时见!”说着,张铭就离开了。

中午,程楚和安贤去了家西餐厅吃了午饭。下午,两人去电影院看了场电影。晚上,带着大包小包和轻松的心情,两人开着车回家了。

和阿楚一起上班

第十一章和阿楚一起上班

考试那天早上,程楚开着车送安贤去公司。

在车上,程楚特意叮嘱安贤,在公司时,不要随便和别人提起他们的关系,自己只要好好工作就行了。下班后,不要逗留,乖乖去停车场等程楚,但不要让一起工作的人看到。安贤虽不懂得在大公司“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残酷,但只要是程楚说的,他基本都会无条件服从的。

“所以,你就只被分到了总务部?”

中午时,程楚带安贤来到一家幽静的餐厅就餐。谈到考试时,知道安贤被录取了,但却被分到了总务部。

“那外务部、财务部、公关部……”

程楚说着,自己也觉得以安贤的能力,似乎也进不了其它部门。虽然总务部多半是闲职,但比较清闲,也挺适合他的。

“算了!不管怎么样,都已经进公司了,你就好好工作吧!”

“嗯!我会的!”

能进T公司,安贤受了很大鼓舞,真的觉得很高兴!虽然面试成绩不理想,只凭笔试成绩进了总务部。但安贤已经很知足了,感觉与程楚又走进了一步。

“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就告诉我!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问我,知道吗?”程楚一边往安贤碗里夹鸡蛋、蘑菇等安贤爱吃的菜色,一边细心地叮嘱道。

要是公司职员们看到平时以“酷美男”著称的程楚这副“贤惠”的样子,不知道会不会疯。

“嗯,对了,阿楚!你在公司权力很大吗?”安贤把菜送到嘴里,然后好奇地问。

你终于关心我了?程楚心里思索,但仍面不改色道:“怎么这么问?”

“明业说的啊!他说你是T公司的总经理,是商业新贵,很厉害!”

“明业?”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啊!

“不会是李明业吧?”程楚一脸冷漠地问。

李明业是安贤朋友中程楚不喜欢的一个。(某六:囧他朋友你喜欢谁?)他是安贤上大学是一个班上的,与安贤关系很好。性格有些大条,直来直去的,也并不聪明。对程楚冰冷的瞪视也总不能发觉,照样与安贤称兄道弟。所以,在程大少的嫉妒中,李明业度过了难忘的大学四年。小到被人在后面贴上“我是傻瓜”,大到考试时作弊被抓。毕业之后,更是由于程楚暗地里百般阻挠,安贤与李明业始终没联系上。

(程楚:我做过吗?)

(某六:您老人家不会忘了吧?表大偶,是偶记错了还不行吗?)

“他在咱们公司工作吗?”

“嗯,他也是今天考进来的,我们一个部,好巧啊!”

是好巧啊!难得你们两个都这么笨!

“那他这两年过得怎样啊?”程楚才不是关心他呢!只是要知己知彼而已。

“他说他本来不在这座城市上班,只是为了寻找心中最爱才来这的。”

心中最爱?程楚一下子绷紧了神经,那小子果然欠教训啊!

但仍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他有没有说关于他心中最爱的情况啊?”

“我也问了,我问那人是谁,他说他也不知道。”

“不知道?”程楚稍微放下点心了,但转念一想,万一这小子不想这么早让安贤知道,故意这么说的呢!

“不知道怎么找啊?”

“他说他前一段时间来这里工作,遇见了她,对她一见钟情。两人一起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但第二天就分开了。阿楚,你没事吧?”安贤看程楚突然噎着了,赶忙把水递过去。

“没事!你接着说。”程楚表面上装作很平常,其实心里早就在骂李明业了。好你个李明业啊!什么“一见钟情”,分明就是一夜情!竟然把这种事告诉安贤,把他教坏了怎么办?没准安贤就是和那小子待得时间长了才变笨的!

(某六:安贤以前也不聪明啊!程少,你不要混淆是非!)

“明业说,虽然不知道她的具体情况,但他会在这找的,直到找到为止。”安贤还在一五一十地汇报。

“这么说,他一时半会儿是不会走的了?”

“嗯!他说她在哪,他就在哪!”

“他还真是意志坚定啊!”他要是一辈子不走,那还得了?

“哪天你让他来找我谈谈,没准我能帮上忙呢!”程楚“善意”地说。

“嗯!o(∩_∩)o……我就知道你会帮忙的!”安贤高兴地答应了。

于是,某一天李明业意气风发地进了总经理办公室,三小时后,唯唯诺诺地出来了。

在这三个小时里,程总经理问长问短,话里话外,含沙射影,威逼再加利诱,终于让李明业看清了当前形势,被迫接受了程总下达的任务。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李明业不能让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其他人太接近安贤;二是他不能让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其他人欺负安贤。

丢掉工作事小,找不到心中所爱事大。为了这个目标,暂时势利一下、狗腿一下又如何?

“安贤,你把这个箱子抬到六楼去!”

“哦!”

“我来!我来!”安贤刚想抬那个箱子,就被李明业抢走抬了起来。

没办法啊!程楚不让安贤太累,自己又不能得罪别人,只好自己全承担了。

“你不是不喜欢搬来搬去的吗?”

单纯的安贤还经常质疑他,他只好违心地欺骗他。

“嗯……我毕业后就习惯了,搬来搬去有益身体健康!”

“安贤,把这份材料打印一下!”

“我去!我去!”李小狗腿又迅速地跑过来。

“你不是一闻油墨味就难受吗?”

“我……我习惯了,还不行吗?”李明业哭着张脸说。

时间长了,大家都夸他勤劳善良、乐于助人。于是,李明业就在大家的夸奖声中,承担了所有杂七杂八的事务。

“明业啊,你和安贤一起把新到的灯管搬到十五楼,顺便把它们换上!”部里年纪最大的王大哥吩咐道。

李明业跑过来,看了看正趴在桌子上打瞌睡的安贤,豪爽地说:“不用了!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不行啊!我知道你爱干活(?),但这东西太易碎,还是两个人稳当。”

可十五楼就是程楚办公的地方啊!让程楚看见,自己还活得了?

“没事,不用他也行!”

这时,安贤已经醒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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