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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没有感觉?
“房中的摆设还是如你五年前离家出走时一样,你看连桌子上你当时正在看的书都还在,你的记性比父皇好,肯定记得看到那一页,你过来瞧瞧,五年前你走的时候是不是看到这一页?”
米脂刚才没有留心,经皇帝这么一提醒真的发现桌子上放着一本翻开的书,纸张有点发黄,显然这本书已经在这里放了很久。
房中的摆设的确是五年前玉千城离开时的样子,想到这里玉千城不得不承认父皇是一个细心的人。然而父子之间的隔阂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打破的,横亘在这对父子中间的还有一个女人,那就是玉千城的亲妈。玉千城一直觉得是父皇的冷漠逼死了母后,虽然母后死的时候玉千城还小,不过从记忆的碎片中拼凑出父皇和母后之间应该还有一个男人,就是因为这个男人父皇才会把母后打入冷宫。
“明天朕会在早朝的时候宣布恢复你的太子之位——”
“父皇——”玉千城想要说什么,被皇帝伸手阻止了,以不容辩驳的口吻正色道:
“朕心意已决,你不要再推脱了。”说完皇帝又绷起了脸。
难怪玉千城要我带他离家出走,有这样的一个父亲真是够呛。
玉千城深知父皇的倨傲,他决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反驳,玉千城沉默不语,有一种被人牵着鼻子走的感觉。又有什么办法呢,谁叫他生在皇家。低头看着地上三个人的影子,米脂的影子显得特别纤细,玉千城转过头去看米脂,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如果有这个女子陪自己留在皇宫,那该多好啊。
米脂瞪圆双目讶然的看向玉千城,见玉千城居然在对自己微笑。
皇帝把这一幕看在眼里,心里乐开了花,儿子回来了,儿媳妇也有了,儿媳妇着实长的标致,两人还眉来眼去,看来自己一生中最大的两个心愿马上就能了结。
“米姑娘,等城儿继承太子之位后,朕想让你和城儿尽快完婚。”
“不不,我不想完婚,我还小,今年才只有二十岁,我还不急着嫁人。”米脂的头摇的像布朗鼓。
“难道你不想嫁给太子吗?太子可是将来的皇帝。”皇帝搞不懂了,有多少女孩子挤破头都想嫁给太子,怎么碰到一个异类,居然主动拒绝做太子妃。
要是拂了皇帝的意,这位总是绷着一张老脸,摆着一副高高在上的臭架子的老头会不会一气之下崩了自己?得想一个好一点的借口拒绝,想什么借口呢?米脂把手指插在头发里搓啊搓,看得边上的皇帝很纳闷,她头上难道长了虱子了?
“父皇,儿臣的婚事稍后再议也不迟,儿臣还不急着成亲呢。”玉千城在骗鬼吗,他比谁都想娶米脂。
“城儿,你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你父皇我,父皇从你看米姑娘的眼神中看出你很喜欢米姑娘,父皇是过来人难道还不了解?况且你是父皇的儿子,正所谓父子连心,你心里想什么,难道父皇会不知道?你再仔细看看,米姑娘长的像谁?朕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像飘雪,难道不是吗?”皇帝含笑看着自己的儿子,与其说他看穿了儿子的心思而得意,不如说因为了解自己的儿子而自豪。
皇帝的话还真说到玉千城心里去了,玉千城尴尬的朝米脂笑笑,米脂也对他尴尬的笑笑,皇帝见此情景,乐得手捏须髯呵呵大笑起来。
☆、第三百零一章 不想称王
皇帝哈哈大笑,玉千城幸福的笑,只有米脂涨红着脸笑的很尴尬。自己真的不想嫁入皇室,说心里话玉千城不错,是个好男人,可是就是觉得自己和人家不在一磁场上。婚姻总要讲点“门当户对”吧,这个“门当户对”指的不是阶级和门第,而是抽象意义上的,在现代的时候没有选择高大伟,觉得他一本正经,现在也有同感,玉千城是好人,可是他是王,将来还会是皇,米脂不想母仪天下,想想就后怕,亚历山大啊。
“皇上!”就在这时,门外滚进来一团五颜六色的东西,东西直接滚到皇帝脚下,原来是皇后,因为进来的速度太快,又是双膝跪地用传说中的膝行走路,所以才会让米脂误会成滚。
皇后头上缠着厚厚一圈白布,就算白布包的里三层外三层,居然还有血渍溢出,看来她老人家流了不少血,惨啊,为娘的为了自己的孩子真是受再多苦也愿意。
“求皇上收回成命,放池儿一条生路,皇上让池儿去家庙读书等于毁了池儿一生的幸福,池儿可是你的亲生儿子呀,还求皇上念在父子之情上放了池儿。”
“滚开!”
真没想到饱读诗书的皇帝会说出那两个字,米脂发现边上的玉千城惊得瞪大了双眼,父皇和母后的感情不是很好的吗?他为何会这么粗鲁的对待母后?皇帝已经一脚把皇后踢开。皇后再一次以非常不雅的姿势滚了出去,这还是平时那个非常注重形象的皇后吗,人要是在地上滚起来那是一点美感都没有的。
“母后。”玉千城扶起皇后,皇后挣脱开玉千城,死乞白赖抱在皇帝腿上,那样子和一个想把在外面轧姘头的丈夫留在自己身边的女人一样。
皇后大打感情牌,要皇帝看在他们夫妻一场的情份上放了玉千池。米脂发现无论皇后滚、抱、哭、额头流血,皇帝始终一脸冷漠,可以用铁石心肠四个字来形容。
最后皇帝让太监把皇后拉开,拖死狗的场景再一次上演。米脂也不是同情皇后,因为这个女人给她的第一印象就不佳,不过她发现皇帝其实一个心肠很硬的人,那个是他的老婆,来为他的儿子求情。怎么说也要给人家一点薄面吧。总是把人拖死狗似的拖出去,从皇帝是人家的丈夫和父亲的角度看,过分了,这是米脂的分析,不过她的分析常常出错。皇帝已经派出暗卫查太子,你说皇帝对这对母子还有好感吗。
皇后被拖走之后。皇帝拍了拍木讷的站在那里的玉千城的肩,说:
“朕明天会在早朝的时候恢复你的太子之位,今晚早点休息。养足精神,朕想看到你容光焕发的站在朝堂上。”玉千城默默点头,既不悲也不喜。弄得皇帝有点郁闷,心想,朕好不容易让你重得太子之位,你小子居然还不开心,真是太伤你老子我的心了。
皇后的哭喊消失在长廊的尽头。觉得耳根终于清静了,皇帝的脚步声也消失在走廊的尽头,然而玉千城的眼泪却下来了,他站在那里,任由眼泪流淌在脸上,无声的哭着。
“玉千城,你怎么了?”像这种没有声音的哭是最伤心的一种哭法,看了就让人觉得揪心,米脂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在她面前哭,这种情况是第一次碰到,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看着玉千城流泪的双眼,米脂把手放在玉千城面颊上,滴下的泪掉在米脂手背上,无法想象带着体温的、晶莹的泪是从一个目光坚毅的男人眼中流出的。
“你是不是很不想当太子?”
“嗯。”玉千城对米脂用力点头。
“你怎么就这么不喜欢当太子呢?”
“我就是不喜欢。”玉千城边流泪边说。
“当太子将来就可以当皇帝,你知道当皇帝有很多好处的吗?比如可以做王,可以给别人发号司令,可以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可以被很多人崇拜,你们男人不就想被人崇拜吗?”
“我不想被人崇拜。”
“那你想干嘛?”
“我只想过平凡人的生活,成立一个小家庭,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生几个孩子,我在私塾里做教书先生,妻子在家照顾孩子,这是我最向往的生活。”
“你觉不觉得你是一个异类?”
“我承认我和我弟弟不一样,但我不是异类,我的想法不过脱离现实了点,可你不能说我不现实。”
“你这人怎么就这么纠结呢?我有点不明白你的话。”
“米脂,带我走吧,随便你带我去哪儿,只要离开皇宫就好,我一刻都呆不下去了,你也看到我的父皇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根本不通人情,想怎样就怎样,从来不会为别人考虑,他做的每一件事情,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从大局出发,可是他顾过别人的感受吗,池儿是他的亲生儿子,母后和他二十几年的感情,他说翻脸就翻脸,好像他决定的事情永远都是对的,别人全部都是错的。米脂,我求你带我走吧,就今晚我们化妆成太监和宫女,一起离开皇宫这个鬼地方好不好?”
米脂用力推开玉千城紧紧抓住她臂膊的手,大声道:
“不行,我怎么能带你走,我带你走算什么名堂,我又不想和你发生什么,况且带着你也没有好日子过,你的父皇肯定会派许多许多人来找你,你还是老老实实待在宫里吧,免得我陪你一起遭罪。”米脂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可是她不知道她的话伤害了玉千城。
看来她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玉千城的心在颤抖。
“呵呵,呵呵呵呵,哼哼,哼哼哼哼,嘿嘿,嘿嘿嘿……”玉千城不断变化笑声,米脂以为他疯了,只是他看米脂的眼神还是那么柔情似水。
“对不起玉千城。”伤害了人家总不见得拍拍屁股算了吧,一声对不起还是要说的。
“你又没对我做过什么,干嘛要说对不起,算了,我认命好了,当太子就太子吧。”
“你能想通就好,你知不知道你有心魔的,你的心魔就是太想自由了,其实你是不配拥有自由的,自由对你来说太奢侈,难道不是吗?”
“我承认是,但是我不甘心,人都是向往自由的,我也是人,难道我没有这个权利吗?”
“你有这个权利,但是你不能用这个权利,我说的是大实话,你别生气。”
“我永远都不会生你的气。”玉千城再一次用深情的目光注视米脂,米脂只能避开他的眼神,看门口,看地上,看窗外那棵树的叶片被风吹的簌簌发抖。
☆、第三百零二章 非礼勿视
米脂觉得和玉千城待在一起有点无聊,有点没劲,玉千城则一秒钟都离不开米脂。偌大的皇宫只有米脂一个人才能给寂寞痛苦的玉千城精神上的安慰。
其实今天风和日丽,出去游玩到是不错,要是换做樊世麟在边上,米脂肯定和他玩疯了,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玉千城在一起,怎么老有一种跟严肃的老师在一起的感觉。
吃过午饭终于有时间出去透口气,因为玉千城说他要去劝父皇收回成命,他真的不想做太子。米脂很想对玉千城说你的做法是徒劳的,不过他能离开一会儿也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可以出去溜达一圈是不是,最主要的是可以去找樊世麟那个小王八蛋解解闷。
在皇家御宴上忙着废掉太子,居然忘了问小王八蛋住在什么地方,不过他肯定还在皇宫,听说太后正在慢慢好转,他医治有功,不会在这个时候离宫。
出去溜达之后才发现原来皇宫这么大,真的好大,大的像个游乐场,米脂居然发现自己迷路了。不过米脂并不担心等一下回不去,只要问一下宫女和太监就可以。
继续溜达,希望运气好点能碰到樊世麟,走累了在假山石上坐下休息,举目看布局精巧的皇家园林,觉得远不如苏州园林美,人人向往皇宫,皇宫不过如此,除了大之外并无特别之处。妃子住的房间又小又局促,睡的床更是又窄又长,跟乡下的平房到是有的一拼。米脂一直在拿皇宫和曾经去过的故宫做对比,觉得两者很像。
正是深秋时节,金黄色的树叶落了一地,米脂最喜欢在落叶上踩,因为她爱听树叶被脚踩踏时发出的轻微的声响。听那种声音真是一种享受。于是米脂就一直在那里踩落叶,正踩的高兴忘了烦忧之时,忽然听到几个太监宫女的对话,还闻到烧东西的气味。
以树做掩护朝说话的地方看去,几个人在河边烧纸钱,难道有人投河自尽了?这里是皇宫,世上最阴暗的地方,估计又是哪一个想不开的妃子用自杀结束了生命。
米脂所在的地方离四个人不远。他们之间的对话像轻风飘入米脂耳中。
“小美、小艾是今年春天刚进宫的秀女。没想到这么快就去了,她们的爹娘不知道会伤心成什么样?”
原来死的不是妃子是宫女。
“她们被太子奸污,觉得没脸见自己的爹娘才跳河自尽的,这怨得了谁。”
“哼,你懂什么?”站在边上一直沉默不语的小太监尖着嗓子眼说。
这个小太监是在玉千池宫里做杂役的,他了解的情况要比其余几个人清楚。
“什么我懂什么。难道小美和小艾的死还另有隐情?”
小太监嘴角扯出一抹冷笑,哼道:
“老实跟你们说吧,她们是被人扔到河里去活活淹死的。你们也不用脑子想想,若是自杀为什么身上一件衣服都不穿,难道自杀以前还有心情把衣服全都脱光。小绿,你是女的,年纪和小美小艾差不多,如果换作你要自杀,你会光溜溜的吗?”
“当然不会。”小绿害羞的红了脸。马上反驳小太监。
在小太监的提醒下,几个人方才想起小美和小艾的尸体被捞上来的时候确是光着的。
“为什么奸污了她们还要弄死她们?”
“这难道不是太子一贯的作风吗?现在好像应该叫废太子。”
“废了他真是大快人心,换做大王子做太子,往后我们可有好日子过了。”
“想的美吧你,你一个小宫女难道还想飞上枝头做凤凰?”
烧纸钱的宫女气的去打奚落她的太监,太监差点掉到水里,不过从他们的对话中看出,玉千城做太子是众望所归。
唉,城城啊城城,你看看人家,多想你做太子,你竟百般脱却,真是太不给人家面子了。
无意中听到这么残忍的事情,米脂对玉千池的为人真的很感冒。她继续往前走,发现了一座百花园。世上有的没有的花在这里争奇斗艳,真是一片花的海洋,花的世界,花的宇宙。这么多花不知道是谁种的,可能是皇帝的某一个得宠的妃子鼓捣出来的带点艺术气息的玩意吧。
“啊气。”这个喷嚏打的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最主要的是大煞风景,在这么美的地方打喷嚏,让人觉得粗俗。
“这个舞的名字叫探戈,跳的时候一定要猛甩头,你看就像我这样。”头朝左边一甩,正好被米脂看到樊世麟那张脸,他在教周凯璇跳探戈。
差点忘了他探戈跳的很好,周凯璇痴痴的笑,笑的好轻舞飞扬,连嘴角的两个梨涡都盛满了欢乐。
曾经樊世麟也这样贴着米脂教她跳探戈,米脂的腰被他搂的好痛。
“好痛,樊大哥,你的手能不能轻点,我的腰都快被你掐断了。”
“跳探戈就是这样的,不抱紧点怎么跳,来继续,把头甩起来。”
这样的场景好熟悉,仿佛就在眼前,没错,是在眼前,不过女主角换了。米脂到地上去找石头,她想找块大点的,好狠砸那个小王八蛋,我只不过离开他几天他就又犯老毛病了。但是地实在扫的太干净,那些勤快的太监宫女是不会允许地上有石头的,就算是一粒石子让它躺在地上的时间也绝对不会超过三分钟,若是检查卫生的老太监老宫女发现地表有不该出现的赃物,那么负责洒扫的人就惨了。
米脂要找石头砸樊世麟,但是樊世麟手上搂的人是周凯璇,心里装的人是米脂,聊胜于无吧,以前经常贴着米脂跳探戈,全当解解闷吧,否则待在这种地方能活活把人闷死。
“樊大哥,这个舞你是从什么地方学来的?”
“是一个女人教我的,我从前一直和她跳,老实说她跳的比公主殿下的卓别林似要好多了。”
“一个女人教你跳的,本公主要见这个女人。”世上居然还有我周凯璇都学不会的舞,如果让我知道是谁教樊世麟的,我一定打断她的双腿。女人的嫉妒心是可怕的,何况还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女人的嫉妒心,可怕程度等同于一匹恶狼。
“教我跳这个舞的女人已经死了。”樊世麟猛一甩头,正好看到米脂站在花荫深处。动人的小脸蓄满怒意,高举的右手拿着一只绣花鞋,她对付自己的时候从来不忘拿兵器。钥匙包、枕头、鼠标垫,一切随手随身之物都是米大哥对付自己的武器。
☆、第三百零三章 跳河自尽
米脂手上的绣花鞋终究没有砸到樊世麟身上,那一刻樊世麟到是做好了挨打的准备,他设想了种种不好的结果,比如鞋子正好扔在他脸上,又正好鞋底板着陆,在面颊上弄个鞋底印出来,再比如发生狗血事件,鞋没有砸到他,砸了边上了公主玉千岭,然后公主大喊大叫,引来一群大内高手,把米脂抓走,以袭击公主千金玉体之罪关起来,等秋后处决。
想的实在太远,樊世麟抖抖病似的甩了甩头,玉千岭奇怪的看他,说:
“樊大哥,探戈好像不是这样跳的,你对我说头只要甩一次就行了,你干嘛甩这么多次?”
“我乐意怎么了?”
玉千岭一头雾水:
“如果乐意的话头是不是可以随便甩几次?”
“甩多少次都无所谓,只要你头不晕。”
等米脂从花荫深处消失之后,樊世麟和玉千岭继续跳探戈,每次轮到甩头的时候玉千岭就甩两到三下,甚至更多,最多的一次玉千岭吐纳之间连甩五下头,样子就像人在极度严寒的状态下猛烈的颤抖。
以这种奇特的方式把米脂从身边气跑,樊世麟觉得实在不是英雄好汉所为,可他能对人家明说吗,他能说米大哥我们分手吧,理由是你和玉千城在一起会比和我在一起幸福。他是太子,将来的王者,你看这一朝穿越你赚了吧,弄了个皇后当当。如果这么说的话,米大哥不把自己打死,也把自己踢爆。
樊世麟在心里无数遍告诫自己,他的决定是英明的、伟大的、智慧的,玉千城是个好男人,米大哥跟他不会吃亏。相反若是跟自己,就要受那封建礼教的摧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长痛不如短痛,只要玉千城爱她就可以了,去想那么多干什么,想太多只有给自己找罪受。
这天樊世麟和玉千岭疯了整个下午,跳完探戈玩烧烤。临时设计的烧烤架子居然是围在公主院里的几根铁栅栏,皇帝住的地方就是这点好。想吃啥就吃啥。玉千岭问樊世麟:
“什么东西可以用来烧烤?”
“猪肉羊肉鸡肉牛肉马肉狗肉都能烧了烤。”
玉千岭让太监一一记下。于是太监记的很认真,于是很认真的太监对御膳房的太监说公主要用记在纸上的肉来烧烤,于是御膳房的太监很认真的跟御膳房的厨子传话说,公主要用纸上记的这些动物的肉来烧了烤,御膳房的厨子也是很认真的厨子,想既然是公主要求的那就尽量往好、大、多的方面去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