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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见了我都发愁-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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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门的人隐于普通人之中,甚至看上去和普通人都差不多,只是拥有着普通人所无法想象的力量。

    这种力量,在须臾之间,就能无声无息的取走普通人的性命。王家这次的案子既然涉及到人参精,那就很大可能是玄门中人干的。

    齐声说:“果然,我就觉得这不像是一般的人能干出来的。”

    阎罗道:“其实这事,具体的情况,只要问小人参精就知道了。”

    “嗯?”齐声疑惑的看着他。

    阎罗看出他的疑惑,解释道:“那只小人参精现在就在这里,王家昨晚出了事,它可能是从王家逃了出来,也有可能是从凶手哪里逃出来的。是怎么到了这里,大概是循着灵气跑到的。”

    这些精怪对于灵气的感知本身就十分敏锐,便是空气里泄出的那一点灵气,它们也有感知到的可能。

    齐声下意识的朝着四周看了一眼,问:“那,那只人参精在哪里啊?”

    阎罗站起身来,去顾蒙的卧室把小人参精拿了出来。小家伙扎根在盆里,头顶冒出一点绿色出来,露在外边的身体充满了切割的痕迹。

    只要一想到这小人参是有生命的,就让人觉得这些痕迹破有些触目惊心了。

    将小人参放在茶几上,阎罗问:“小人参,你怎么跑到这里来的?”

    小人参身上的几根参须扭啊扭啊扭的,最后扭成了一团,它结结巴巴的说道:“我,我是感觉到了月华的气息,我就过来了。”

    这一点,和阎罗所猜测的差不多。

    “你是王家的那只小人参吧?”他轻声问。

    闻言,小人参得参须打结得更加严重了,一根人参挺得笔直笔直的,看起来十分紧张的样子。

    阎罗注视着它,问:“王家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你会出现在这?”

    小人参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自从王添晕过去之后,我就被王闻他们用红绳困着,关在了地下室。”

    想到在地下室所遭遇的一切,它的身体忍不住抖了抖。自从被抓住知乎,王家的那些人就会拿刀把它的身体割下来拿去卖,那真的是好疼啊。

    “……昨天晚上,有两个人突然冲到了地下室里来……”

    经过它的诉说,大家总算知道了昨晚王家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审核就连蓝骏和黑寡妇的反目,它也说了出来。

    “当时我被关在那个木盒子里,最后是那个女人把盒子打开了,我就偷偷的跑出来了。”

    他虽然逃出来了,但是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然后不知不觉就跑到了顾蒙所住的小区,还感知到了从天上倾泻下来的月华。

    以防再发生以前的事情,顾蒙做了法术,便是有月华落下来,也不会被其他人所看见。但是对于小人参来说,月华的气息实在是太明显了,它循着就过来了。

    听完,齐声说道:“那两人很明显都是各怀鬼胎,对对方都有防备。”

    这样的合作,本身就不堪一击,在人参到手之后,双方都起了独占人参精的想法。当时就算黑寡妇不对那个叫蓝骏的青年出手,蓝骏大概也会出手解决她。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可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不过也亏得这两人分赃不均,小人参精才能逃出来。那黑寡妇打得怕是自己得不到,也不能让蓝骏得到的想法,所以在死前,才会把木盒子打开,将人参精给放了。

    阎罗看向人参精,道:“你一个修行了千年的妖怪,怎么就落在了王家人的手里?”

    闻言,小人参顿时有些沉默,就连身上的参须似乎都蔫了,往下垂了几分。

    它说:“我才不是被王家给抓住的,我是自愿留在王家的……”

    人参这种东西,本身就是宝物,更别说像人参精这种修炼千年甚至成了精的人参,那药性灵气更是让人垂涎不已。这样一根人参,对于玄门中人来说,那简直就是提升修为的天材地宝,所以玄门中人对它十分眼馋。

    有一日它把自己埋在土里晒着太阳,晒得十分舒服的时候,就被玄门中的人给抓住了,它拼尽全力才逃了出来,然后就遇到了上山采参的王老爷子。

    当时的王老爷子还很年轻,名声不显,而王家在s市也只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小中医馆。小人参虽然是个修炼了千年的精怪,但是却一直都呆在深山老林里,对于外边的一切都很是好奇。

    在被王老爷子救了之后,它就跟着王老爷子出去了。

    王老爷子的医术本身就很好,在人参精的帮助下,很快的就声名鹊起了。而千年的人参精,埋在土里,它的气息会影响身边的药材,让药材的药性变得更好。在这样的情况下,王家的药材自然在一种药材商之中脱颖而出,几乎垄断了s市的药材提供。

    不过,王老爷子从来没有在人参精身上动过刀子,他给人治病所用的便是人参精身上的一根参须而已,对人参精来说完全是无关痛痒的事情。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在三个月前,一直身体康健的王老爷子突然倒下,而在他倒下之后,王家的其他人就把人参精给抓住了。

    这么多年来,老爷子从来没有告诉过王家其他人有关人参精的存在,但是这并不代表王家的人没有感觉。他们很清楚,老爷子肯定藏得有一个宝贝,甚至在特意的查探下,人参精的存在很快就暴露了。

    王家人曾经跟老爷子提议过,只需要割下人参精一小块参肉,就能卖出天价来。可是对于这样的建议,老爷子非但没有答应,反而把那人给臭骂了一句。

    作为王家的当家人、主心骨,老爷子完全是说一不二的,所以即使有意见,王家其他人也不敢说什么,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放弃了心里的想法。所以,在王老爷子倒下之后,他们第一时间做的就是把人参精给抓了起来。

    在他们眼中,人参精就是一座金山银矿,只要人参精在,他们就会有数不清的财富。而事实也是如此,人参精的确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只是可惜,他们没有守住这座“金山银矿”的本事,反倒是害了自己的性命。

    人参精仅有的几根参须无精打采的垂在身边,它抽了抽鼻子,十分难过的说道:“也不知道王添怎么样了,我一直都没去看他。”

    王添是王老爷子的名字。

    “你们,你们可以带我去看看王添吗?我很担心他。”人参精抬起头来问,身上的参须扭成了一团。

    顾蒙道:“可以啊。”

    人参精立刻抬头看她,问:“可以吗?”

    就连语气都飞扬了起来。

    “就一件小事而已。”顾蒙说。

    闻言,小人参立刻就高兴了,小身子在花盆里扭啊扭啊扭的,完全可以看出它的高兴和兴奋来。

    *

    王老爷子住在整个s市最好的医院里,王家其他人虽然不愿意他醒过来,但是本能的对他却还是十分畏惧,将他安排在了最好的医院里。

    老爷子现在还躺在病房里,根据医生的说法,情况并不妙。他年纪太大了,一倒下,醒来的几率就很低了。

    王家的人已经死得差不多了,不过因为早就交了一年的医药费,所以老爷子这里还是一切从旧。

    顾蒙他们来的时候,老爷子还是处于昏迷之中,身上插着各种管子,露在外边的手只剩下一把骨头,完全的彰显出来了他的衰老。

    小人参被阎罗拿着,此时看见王老爷子,它整个人参已经迫不及待的从花盆里爬出来了。

    “王添,王添!”他在那里喊。

    老爷子气若游丝,一双眼紧紧的闭着,自然是不会回复它的。

    见状,小人参飘了起来,走到一边的柜子上,参须拿着桌上的水果刀就在自己身上割了一刀,割下了一大块灵气四溢的参肉来。

    看到这一幕,齐声下意识的倒抽了一口冷气,不可置信的看着它。看着小人参十分熟练的动作,这样的事情,它怕是不是第一次做了。

    对于人参来说,割下身上的一块参肉,就像是人类割下自己身上的一块肉来,那种痛楚,仅仅只是想象就已经让人难以忍受了。

    小人参明显虚弱了许多,却还是抱着那块参肉,把它塞进了王老爷子的嘴里。

    参肉在老爷子的嘴里化开,化作一股暖流流向他的四肢百骸。没过多久,老爷子的眼皮动了动,慢慢的睁开眼来,甚至慢慢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顾蒙他们三个都是十分陌生的面孔,但是小人参对于老爷子来说,那是最为熟悉的了。

    老爷子笑着叫了一声:“参参。”

    他给小人参取了名字,因为是人参的原因,所以他给它取名王参,便是叫他做参参了。

    王参扑在他的胸口上,道:“王添,太好了,你没事了!”

    嘴里还带着人参特有的味道,老爷子哪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醒过来的,看着小人参身上新增的伤口,忍不住叹了口气。

    “你何必呢?生老病死,本就是人之常情,你干嘛要这么伤害自己?”老爷子说道。

    王参道:“我不要王添你死嘛。”

    老爷子摇头苦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抬头看向顾蒙他们,有些疑惑的问道:“不知道你们几位是……”

    齐声立刻上前一步,道:“老爷子,我叫齐声,是齐跃明的孩子。”

    齐跃明!

    老爷子眼里闪过一丝恍然,道:“原来是齐家的孩子啊,只是不知道,你们怎么会和我家王参在一起?”

    听到这,齐声下意识的去看顾蒙和阎罗两人,一时间有些为难,不知道该怎么说。老爷子这才刚醒来,难道就要告诉他,他们王家的人死得都差不多了,而且还是因为他怀里的小人参?

    对于老爷子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啊。

    老爷子皱了皱眉,看出了他眼里的难色,道:“我都活了这么大一把年纪了,什么事情没见过?有什么话,你直说就是。”

    说到这,他猜测道:“是不是我家里出了什么事情?”

    闻言,齐声苦笑,简单的把他昏迷这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说了,末了安慰道:“老爷子,您也不要太难过。”

    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怎么可能不难过?

    老爷子的眼眶完全红了,他的那些孩子不争气,他是知道的,可是再不争气,那也是他的孩子,是他的骨血啊。

    就因为一只人参,一只人参!

    老爷子低下头去,一眼就看见了小人参坑坑洼洼的身体,胸腔里的愤怒瞬间就像戳破了的气球,完全散了。

    他苦笑,王家会变成这个样子,都是他没有教导好孩子的原因啊,这都是他的错啊。

    闭了闭眼,老爷子面色颓然,一瞬间,他就好像苍老了十几岁,整个人都充满了一种颓丧的死气。

    “齐家小字,我能求你一件事吗?”

    齐声立刻看向他。

    *

    齐声把王家还活着两个孩子叫了过来,一夜之间失去了这么多亲人,两个孩子的情况并不太好,一看见自家曾爷爷,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祖祖!”两个孩子哭,叫道:“爸爸妈妈他们都死了!”

    老爷子伸手抹去他们的眼泪,道:“我知道,我都知道……你们知道你们的父母为什么会死吗?”

    两个孩子看着他。

    老爷子苦笑,道:“他们的死亡那是因为贪婪,是因为欲望,也因为愚蠢。滔天的富贵,如果你没有本事,那并不是什么好事,你们明白吗?”

    两个孩子茫然的看着他。

    老爷子摇头,看向身边的律师,道:“我要修改我的遗嘱,我要将王家百分之九十的财产都捐献给公益机构。而剩下的百分之十,分成三份,这两个孩子一人一份,而剩下的一份,则是给我的曾孙子王参。”

    埋在花盆里的小人参立刻抬头看了老爷子一眼,老爷子却没有看向他这边,他对律师说道:“王家的宝参堂,便交由这两个孩子就好,他们已经是王家最后的血脉了。”

    将有关遗产的事情处理好,老爷子躺在床上,整个人脸上已经漫上了一层死气。

    医生在他醒过来之后来给他检查过,根据检查显示,他的身体看上去十分健康正常,再活十年完全没问题,这让医生们十分惊讶,都说这是奇迹。

    可是现在大半天过去了,老爷子的情况看上去却不怎么好,就像是精神一瞬间没了,整个人都露出一种死气来。

    对于老爷子这样的状态,小人参十分担心,并且十分的不明白。它是千年人参,它的参肉,只要人还有着一口气,那就能把人给救活,为什么对王添没用?

    似是看出了它心里的疑惑,顾蒙问道:“这不是你第一次给老爷子吃你的人参了吧?”

    小人参看着她。

    顾蒙说:“你的人参的确管用,但是再厉害的东西,那也是有限制的。我想,老爷子这不是第一次倒下了,但是只要他一倒下,你就会给他吃自己的人参,所以才让他一直长寿到现在。”

    老爷子已经九十八岁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身强体壮的,大家都觉得他是养身有道,却不知道这只是因为他一直用人参吊着一口气。

    小人参没说话。

    顾蒙说:“他的身体已经达到了极限,就算你给他吃再多的人参肉,那也是没用的,你放弃吧。”

    小人参身上的参须全部垂了下去。

第71章 chapter 71() 
王老爷子躺在病床上; 微微合着眼; 气若游丝,似乎下一秒那一缕气就会消失了。

    明明在上午的时候他看起来还是气色红润、精神抖擞的,可是现在面上却是罩着一层灰败的死气; 看上去十分虚弱。

    小人参坐在他的被子上; 身上的参须全部蔫了下来; 就这么垂在身上——它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以前王老爷子一倒下,它就给他吃自己的参肉,又会让他恢复精神。

    可是现在,它的参肉对他已经没有任何的作用了; 他已经完全没有办法了;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老爷子越来越虚弱下去。

    到要天明的时候; 老爷子突然精神了起来,他一双眼灼灼发亮; 气色也由灰败转为红润。但是这种精神和服用了人参之后的情况不一样,带着一种让人心惊肉跳的感觉。

    回光返照!

    医生过来检查了一下他的情况,忍不住摇了摇头。老爷子这身体,已经是油尽灯枯了,便是再厉害的天材地宝; 对他也没有任何作用了。

    小人参很难过,它嘴里发出呜咽的声音,整个人贴到了老爷子的身上。

    老爷子却是很看得开,他今年九十八岁了; 已经活得很久了,也是到了时候了。

    “……其实啊,我当初在山上遇见你,那并不是偶然。”老爷子抚摸着小人参的小脑袋,缓缓的诉说着往事。

    那时候,他听人说那座山上有一只成了精的人参,只要吃了这只人参,那么肯定能延年益寿的。在知道这个消息之后,老爷子便动了心思。

    他上山,便是为了抓住那只人参精,可是没想到刚好遇见了被玄门中人追捕的小人参。

    “当时我想过要不要把你抓起来,甚至我还动过心思,想要把你杀了!”

    说到这,老爷子垂下眼看着小人参,道:“所以啊,你不用为我难过的。对于你来说,我是个坏人啊,傻人参,你差点就被我杀了,你知道吗?”

    小人参没说话,只是把整个人参都往他身上埋。

    老爷子呵呵一笑,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来,抬头看着天花板,喃喃道:“你可真是个傻孩子……”

    他的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轻,最后那个“子”字,更是轻得像是一缕青烟,还未来得及在空中散开,便已经消失了。

    床上的人,已经彻底没了气息。

    小人参嗷的一声就哭了出来,它把自己埋在老爷子的衣服里,整个人参都被自己的眼泪给打湿了。

    王家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了,两个孩子都才初中,年纪小,也没在这守夜,回家去睡了。

    所以,陪伴着老爷子最后一段时光的,只有一只小人参。

    顾蒙他们吃了早饭过来的时候才知道这事,小人参把自己埋在花盆里,花盆里的土都被它自己的泪水给打湿了。

    医生们也没注意到这个放在床头柜上的这个花盆,倒是有人听到了一两声呜咽声,不过没看到哭泣的人,这人自己在那脑补,差点把自己给吓到了。

    “王添死了。”小人参趴在花盆里,扬起自己的脑袋,巴巴的看着顾蒙。

    顾蒙唔了一声,伸手把花盆捧在手里,语气平淡的道:“生老病死,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原本他应该在六十八岁的时候就该死去,是你让他活到了九十八岁。”

    话虽这么说,可是小人参还是很难过,参须搭在小花盆边缘上,整个人参都在往下掉着水,把花盆里的土都给浸湿了。

    顾蒙抱着它走出病房,走到楼下的大厅的时候,她突然停下了脚步,一双眼往右手边看去。

    在她右手边,一个女孩子手里拿着医院的检查报告,一副神思不属的样子,面上的表情好像有些高兴,又有些忧愁。

    “白晓。”顾蒙叫了一声。

    听到自己的名字,白晓猛的抬起头来,等看见顾蒙,她下意识的就把手里的身体检查报告往身后塞了塞。

    “顾蒙……”她叫了一声,然后若无其事的问:“你怎么会在医院?是哪里不舒服吗?”

    顾蒙摇头,道:“我来医院看个人……”

    一边说着,她一边用有些奇怪的眼神看着白晓,然后目光落在了她的肚子上。

    注意到她的视线,白晓的手一抖,下意识的就想伸手去捂住自己的肚子。

    “你怎么这么看着我?”她问,表情有些僵硬。

    顾蒙收回视线,道:“没什么。”

    说到这,她顿了顿,道:“你要注意身体啊。”

    闻言,白晓的表情更不自在了,道:“谢谢你的关心,我会注意自己的身体的……啊,我还有事,我就先走了啊,再见啊。”

    说完,不等顾蒙反应,她几乎是逃也似的离开了。

    对着她的背影,顾蒙慢吞吞的说道:“再见。”

    去超市买水的阎罗走过来,扭头往白晓离开的方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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