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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见了我都发愁-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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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七,我爱你!”

    于涵永远爱凌七七一个人!

    凌七七睁开眼,只看见飘散的金色的光点,她伸出手去,只能抓住流泻在指尖的光芒。

    “呜呜呜,啊啊啊!”

    凌七七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泪如雨下。

    这一天,这个咖啡厅的人永远记得这神奇的一幕,漂亮的女人坐在窗户边大声哭泣着,阳光似是在环抱着她一样,甚至在亲吻她。

    这一幕,美得让人心醉,也让人觉得十分悲伤。因为那个女人哭得实在是太悲伤了,就好像失去了自己最为宝贵的东西一样。

    而对于凌七七来说,她的确失去了自己最为宝贵的东西,她失去了这世界上最爱她的一个人。这辈子,除了他,可能她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这样喜欢她,甚至愿意为她失去性命的爱人了。

    *

    “七七其实是个很坚强的人,我相信她会很快的就从悲痛中走出来……啊,真是不甘心啊,想到以后她还会爱上另外一个人,我就超级不甘心的啊。”

    于涵叫道,眼里透着几分不甘来,但是脸上却是在笑的,他说:“我想她一辈子记得我,一辈子都只爱我一个。可是想想还是算了,那样对于她来说,实在是太苦了。”

    他摇头,叹息道:“我还是希望她能忘记好,找一个爱她的人,再生两个宝宝,好好的生活。”

    于涵扭头看向坐在窗前大哭的凌七七身上,眼里带着几分眷念,但是他还是扭头对顾蒙说道:“谢谢你,顾小姐。这下,我再也没有任何遗憾了。”

    因为他知道,凌七七这辈子都会好好的。而他,是不能留在她的身边的,人鬼始终有别,他的留下,给她带来的只会是痛苦与过去。

    所以,他得走了。

    顾蒙伸出手去,看着有金色的光点没入自己的手心——这是从于涵身上所带来的功德。

    “谢谢你,顾小姐!”

    于涵再次说道,身影慢慢的消散在了空中。

    “……消失了。”齐声愣愣的说道,扭头问顾蒙:“他没事吧?”

    顾蒙摇头,道:“没事,只是去地府转世投胎去了。他虽然仍然心有执念,但是却1是放开了。”

    说到这,她的表情有些困惑,实在是不对,明明有执念,却能放开,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

    齐声有些疑惑的道:“不需要黑白无常来勾魂吗?”

    闻言,顾蒙忍不住瞥了他一眼,道:“天底下成万上亿的人,每天都有这么多人死去,哪里来的这么多勾魂使者勾魂?”

    而且黑白无常又是什么人,那是地府数一数二的一把手,他们会跑来做勾魂这样的小事?

    “人死之后,魂魄自然会受到地府的牵引,前往地府去转世投胎的。当然,那也是一定的时效期的,若是过了这个时效期,就会变成孤魂野鬼,不得再入轮回,除非享受到了一定的香火。”

    齐声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他有些好奇的问道:“人死后都会变成鬼吗?”

    顾蒙摇头:“不一定。”

    “不一定?”

    “现在和以前不同了,以前人类信奉鬼神,相信有地府的存在,死后便会成为魂进入地府,再入轮回,那是那时候的人的道,所以鬼神存在。但是现在的人类,他们相信科学,对于他们来说,生命的产生是慢慢诞生的一个过程……”

    顾蒙也不知道该怎么描述新时代的生命说这个,她思考了一下,道:“反正对于现在的人类来说,鬼神之说已经淡去,科学才是他们的道。信则有,不信则无,所以,鬼神不再存在,他们也不需要地府轮回。死去的人会消散在了大自然中,生命的衍生也变了。”

    齐声努力在脑海中理解着顾蒙的话,他有些迟疑的道:“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变成鬼,进入地府、进入轮回的?你说的信则有,不信则无,是说现在的人类,他们所相信的便是存在的?他们相信科学,也就是说科学才是存在的?他们不信鬼神,鬼神也就消失了?”

    顾蒙点头,肯定了他的说法,其实不过就是一句话的解释:信则有,不信则无。

    因为人类相信科学,所以鬼神才会消失,鬼神已经离开了这片土地。上次她前往地府,那里的阎君也曾表示过,地府迟早会消失。

    对于人类来说,科学才上他们的道!

    这便是信则有,不信则无!

    齐声微微点头,若有所思的道:“怪不得,现在都很少听说什么鬼神了。”

    说到这里,他就想到一事,忙问道:“你说我面带死气,会有死劫。那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躲过这一劫的?我还这么年轻,又这么英俊,还有大把的时光等着我去浪费,我可不想这么早死。”

    闻言,顾蒙看了他一眼,道:“要躲过这一劫啊,那你要远离女性。我看你这一劫犯在桃花上,也就是说,这一劫属于桃花债,这桃花是要你命的桃花。”

    桃花债?

    齐声现在能想到的桃花债,那就只有叶曼了,但是叶曼那么温柔体贴,怎么可能是他的桃花债呢?

    “……咦,我看你脸上死气好像又加重了。”顾蒙突然凑近说道,她眼底带着几分趣味,道:“你们人类的面相命运可真是有趣,经常是在变化的,这就是所谓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吗?”

    齐声:“……”

    你一个小神棍,说什么“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实在是让我很出戏啊。

    顾蒙倒是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她随口说道:“我给你的符记得贴身带着,就算有什么魑魅魍魉想要害你,还没有本事能破开我给你的符的防御。”

    “既然你的符这么厉害,那我应该是百分百安全的啊,那你为什么还看得出来我脸上有死气?”齐声疑惑了,忍不住问道。

    难不成,这符还是假冒伪劣产品?

    顾蒙瞥了他一眼,道:“面相代表的是你接下来所要遇到的劫数,只有你渡过了这个劫数,你的面相才会改变。”

    齐声似懂非懂,他也懒得去理解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了,道:“反正你是专业的,听你的准没错。”

    “回去吧,快下雨了。”顾蒙突然说道。

    齐声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嘀咕道:“天气看起来很好啊,还是大太阳了。”

    怎么看,也不像是要下雨的样子啊。

    *

    将顾蒙送回家之后,齐声就驱车回了家,等他刚洗完澡出来,就看见手机上有好几个未接来电。

    “……齐声,你能来陪陪我吗?”电话那边传来叶曼甜腻的声音,似乎带着几分胆怯。

    齐声一边擦着头发,一边问道:“怎么了?”

    正说着,外边突然打了一个雷,他走到窗边,往外看去,才发现外边竟然下了大雨,豆大的雨珠砸下来,天边一片雨蒙蒙的。

    还真的下雨了啊!

    齐声心里惊叹。

    而此时,手机里也响起了叶曼瑟瑟发抖的声音,她说:“下雨打雷了,我,我有点怕。”

    闻言,齐声大咧咧的道:“没想到你胆子这么小,还怕打雷啊!”

    说着,他哈哈大笑起来。

    叶曼:“……”

    “没关系,等打雷的时候,你把自己埋进被窝里,假装自己听不见,那就不会怕了。”

    “……我还是怕。”

    叶曼说,声音里似乎带着几分咬牙切齿的味道。

    “你来陪陪我吧,好不好啊?”

    她语气甜腻,似乎带着某人暗示性的意味,让人心头一热。

    “不行,这大晚上的,我过来,孤男寡女的,擦枪走火了怎么办?”

    我tm不介意擦枪走火!

    叶曼心里爆了个粗口,嘴上却还是温温柔柔,含羞带怯的道:“我,我相信你不是这样的人。”

    “那是,我这人最是正经不过了!”齐声表示很得意。

    “那,那你过来吗?我真的好怕啊。”说着,她似乎要哭了。

    齐声站起身来,想说什么,又想到顾蒙所说的“桃花债”,他又一屁股坐了回去。

    “不好,要是被狗仔拍到了,你的事业肯定会受创的。这样吧,我打电话叫你的经纪人去陪你怎么样?反正你们两都是女孩子,可以抱在一起害怕的。”

    说着,他自认为十分幽默的哈哈大笑了两声,道:“哈哈哈,不要太感谢我,谁叫我是你的男朋友呢?”

    感谢?我感谢你个球啊!!

    叶曼没忍住,直接把手机给砸了。

    “该死的直男!”她忍不住发出一声愤怒。

    外边有一道闪电劈过,紫色的光芒几乎撕开了整个天空,也将叶曼的脸照得清清楚楚。

    她脸上一半脸美若天仙,一边脸却盘旋着半只蜘蛛,蜘蛛就像是活着的一样,你仔细看去,那半边身子,蜘蛛的一只眼睛甚至动了动。

    而且,比起上一次,她脸上的蜘蛛似乎是更大了,正在朝着另一半完美的脸扩大。不,准确来说,似乎照着另一半边脸在生长。

    照这样的情况下去,再过不久,她的另外半边脸,大概会长出另外半边蜘蛛脸来。到那时候,一张脸应该便是一只完整的蜘蛛了。

    叶曼伸手抚着脸,脸上的蜘蛛不是看起来是活的,她伸手抚摸,都能抚摸道蜘蛛身上的绒毛,那么真实的触感,好细腻的肌肤完全不同。

    “不能让人看到我这个样子……”

    她喃喃,脸上的那只蜘蛛咧开了嘴巴,似乎是在微笑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了一万二,难得……

    其实是我早上有点拉肚子,然后大清早就爬起来写了,就睡了四个小时左右吧。

    所以,顺便求个营养液评论啥的!么么哒!

第46章 chapter 46() 
昨夜刚下了一场大暴雨; 不过第二天早上起来乌云便散干净了,这一场大雨像是将整个城市都洗刷得干干净净; 平常被灰尘覆盖的灌木叶子也变得碧绿干净起来,上边还有水珠滚落下来; 滴落在底下的水洼里边。

    “今天天气倒是好……”

    王老汉抬头看了一眼天边的彤云; 太阳就要冒出来了,可以预料今天绝对是个好天气。不过; 已经是秋天了; 早上起来还是很冷的; 王老汉忍不住裹了裹身上的衣裳。

    他背着一个背篓; 熟门熟路的走到一个垃圾场去。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捡垃圾的老人; 无儿无女的; 更没有什么老伴。他每天做的就是到垃圾场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卖的可回收垃圾; 譬如矿泉水瓶啊; 各种纸类啊。

    “汪汪汪!”

    他养的小土狗跑远了之后又跑了回来,吐着舌头; 对他十分亲热。

    王老头把背篓放下来,然后拿着钳子开始在垃圾场里翻滚起来。

    这是一个不算很大的垃圾场,早上会有人将城市里的垃圾倾倒在这里。秋天还好,天气不算热,若是夏天; 还没有多久,垃圾的臭味就熏得人想吐了。

    捡来的垃圾他随意的处理了一下,塑料瓶拿脚踩扁了; 这样不占空间,而纸类则是先丢在一边,等下再处理。

    那边小土狗咬着一个塑料瓶过来,对着他摆着尾巴。

    王老头立刻摸了摸它的头,道:“真乖!”

    这小土狗是他捡来的,捡来的时候没出生多久,被他用米汤养大的,亲人得很。平时王老头捡垃圾的时候,这小东西还会帮忙,特别乖巧。

    小土狗得到他的嘉奖,尾巴摇晃得更厉害了,然后又转身在垃圾场里扒拉起来。它也知道要扒拉哪些东西,不过它最喜欢的是塑料瓶,还有那种罐装的可能雪碧瓶啊。

    王老头埋头捡了一下,就觉得腰有点酸,他挺直身体来,看见一边的小土狗在垃圾堆里扒拉着什么出来,像是什么布之类的。

    那看起来长长的一块,被无数垃圾埋在底下,小土狗咬着一角使劲的往外扯着,嘴里发出使劲的声音。

    “你这小家伙是找到什么好东西了?”王老头笑,一边走过去帮它把这东西从垃圾堆里给扒拉了出来。

    等这东西完全展露出来,王老头脸上的表情却有些奇怪,等伸手把这东西张开,他的表情变得更加惊恐了,下意识的就把这东西丢在了地上。

    这是一张黄色的皮子之类的东西,张开一看,你却会发现这张皮子的形状是一个人形,就好像——就好像是从一个人身上生生剥下来的人皮。

    “唔!”

    土狗伸出爪子去扒拉着这张皮子,却被王老头给喝止了,然后王老头给警察局打了个电话。

    这边,大清早的,警察局便接到了一个奇怪的报案,一个拾荒者老人说他发现了一张人皮。警察们对这案子免不了有几分嘀咕,但还是派人去看了看。

    这一看,就了不得了,这片垃圾场立刻就被封锁了起来。

    “……死者死去的时间应该在昨天晚上半夜三四点左右,人皮完整,没有任何被利物割裂的痕迹,按理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一件事情。”

    验“皮”的法医一边拿着消毒水给自己的手消毒,一边细细的思考着这张人皮的情况,他思忖道:“这实在是太奇怪了,就好像是这个人身体之中的血肉突然完全消失,就只留下了一张人皮来,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这张人皮会这么的完整。”

    法医将手擦干,然后戴上自己的白手套,他说道:“人皮上身体腰侧那里,各有四个洞眼,就好像是有什么尖利的物品从那里刺了进去……我看着洞眼的形状大小,像是某种动物的四肢,譬如……蜘蛛!”

    “蜘蛛?”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察林警官瞪大眼睛,旋即摇了摇头,道:“你不会告诉我,这场案子是蜘蛛吃人,这又不是拍玄幻剧。”

    法医耸了耸肩,道:“你跟我说这些也没有用,我只是一个法医,我要做的只是告诉你我从人皮之上所看到的一切,我可不负责破案,破案是你们警察的事情。”

    林警官微微颔首,又问:“这人的身份检查出来了吗?”

    法医回答道:“……根据系统筛选,这人只是在这附近一直流浪的一个流浪汉,叫刘东。”

    “我知道了,这件事情麻烦你了。”

    ……

    这是《盛世》剧组,作为女主角,叶曼拥有着一个私人的化妆间,此时化妆师正在给她化妆。

    “叶姐,你的皮肤怎么这么好啊,又光滑又细嫩的,给你化妆简直是太省事了,都不用怎么费心思给你遮瑕。”

    化妆师是个年轻姑娘,她一边给叶曼化妆,一边忍不住称赞道,实在是这张脸真的是太好看了,看得身为女孩子的她都觉得心脏在怦怦跳。

    而且……

    “比起昨天,叶姐你看上去好像更好看了诶。”化妆师惊讶道。

    化妆师每天都给她化妆,可是今天的她,比起昨天,这张脸似乎更美了一些,皮肤饱满细腻,眉梢眼底都带着一种倦怠满足的风情。

    这个样子,就好像是吸足了精气的精怪一样!

    脑海里飞快的闪过这么一个念头,化妆师又忍不住失笑,她真的是小说看多了,脑袋里一天想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化妆师给叶曼化好妆就出去了,叶曼的经纪人仔细端详了一下她的脸,有些惊讶的道:“曼曼,你的确好像变得更漂亮了诶。”

    更准确的来说,从初次见到她之后,叶曼似乎每天都在变得更漂亮。也是这个原因,她的黑粉们都觉得她是整容的,不过这一点黑料对于她来说根本没啥影响。

    要是整容就能变成叶曼那个样子,她们也愿意去整好不好?

    叶曼照着镜子,轻轻的抚着自己的脸,眼里带着几分满意,嘴上漫不经心的回答道:“……大概是我昨晚睡得好吧,气色就好了,所以看起来就更好看了。”

    “说起这个来,昨晚你去哪了?我去你家里找你,怎么没看见你?打你电话也打不通。”经纪人开口问道。

    叶曼微微眯眼,眼里闪过一抹幽紫,就像是某种兽类的光芒,她问:“你昨晚去我那里了?”

    经纪人毫无所觉,她说道:“是啊,齐先生打电话跟我说你害怕打雷,让我去陪你了。说起来,齐先生还真是把你放在了心上。”

    “齐声啊,他这人的确是不错,不过就是太不解风情了一些。”叶曼摇头,听起来似乎不是很满意对方的样子。

    经纪人瞪道:“不解风情总比拈花惹草好吧,你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要知道圈子里不知道多少人羡慕你了。”

    闻言,叶曼轻笑。

    的确,她们是该羡慕自己,谁让她们都没自己长得好看呢?

    两人没说几句话,那边就有人过来叫叶曼过去拍戏,今天可是有她的好几场戏了。

    到了中午的时候,有粉丝来这里探班,很快的网上就出现了叶曼身在剧组的照片。

    “感觉曼曼变得更好看了,是我的错觉吗?呜呜呜,这世界上怎么能有女人这么好看?”

    许心茹刷微博的时候刚好就刷到了这条消息,消息底下的配图则是叶曼的好几张照片。

    照片里的叶曼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袍,完全当得起乌发雪肤这四个人,美得简直让人都忘记了呼吸。

    “……”

    许心茹捂着自己的胸口,把手机递给顾蒙,让她瞧,然后说道:“这个叶曼真的是太妖孽了,简直就是妖气十足,而且真的是越变越好看啊。”

    顾蒙拿着手机随意瞥了一眼,然后就忍不住皱了皱眉,有些嫌弃的道:“她身上好大的血气……”

    顿了顿,她若有所思的道:“这人昨晚应该是去狩猎去了。”

    只有她身上的东西得到了满足,才会反哺给她更多的东西,譬如她现在的美貌。

    “狩猎?”许心茹反问,但是很快的她就想起了顾蒙曾经提起过的事情,有些迟疑的问:“你的意思是,她杀人了?”

    她记得顾蒙曾经说过,叶曼身上带着蜘蛛的虚影,也就是说,她可以说是不算是纯粹的人类了。所以,顾蒙提起她,才会用“狩猎”两个词,只有自然界中食肉的动物才会用上这两个词语。

    顾蒙道:“和上次那张照片比,她身上的那只蜘蛛和她的融合更加深了。”

    当时那张照片,她身上的蜘蛛虚影大概只和她融合了一半左右,可是现在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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