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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荣耀之李白闯都市-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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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就让这幅山水画卷鲜活立体起来,更与清风扫过时,满山的翠竹发出的响声,隔着山谷遥遥呼应。

    到了族长家门,从院子里跑出来一个男子,眉粗嘴阔,脸型方正,脖颈粗壮,坚硬的肌肉从衣服下鼓起,似乎随时可以撑爆衣服,见了何小雅,不由分说,便笑着抱起何小雅,大声说,“你终于回来了!想死我了!”

    周围的气氛非常尴尬,似乎瞬间凝固了。

    “放下!”族长严厉呵斥,这个男子叫玄滨,是族长最小的儿子,和何小雅算是从小玩到大,不过自从她上了寄宿制的高中,两个人就再也没见过了。

    玄滨这才赶紧放下何小雅,才见何小雅身边的那个清秀男子,脸上表情已经扭曲了,正金刚怒目,似乎可以直接秒杀了他!

    “这就是你们苗寨,待客的礼仪么?”叶轩冷声哼道,伸手把不知所措的何小雅拉到身边,看着玄滨。

    玄滨这才问道,“他是?。。”

    不等有人回答。

    “啪啪!”

    族长直接连抽了玄滨两个耳光,喝道,“你个莽撞的傻蛋!这个帅哥便是何小雅的男朋友,叫叶轩,你刚才做什么?!”

    (本章完)

第74章 舂米出丑了() 
这个玄滨本来是族长最喜爱的儿子,哪里舍得打过,可是此时却不由分说,抱了何小雅,“亵渎”了圣女,如果惹得何小雅一气之下离去,这个祭祀哪里去寻找另一个合适的人选来。

    族长一时间急红了眼,上去就打了玄滨两下耳光。

    玄滨此时脸涨得通红,肚子里憋了怒火,面对威严的族长父亲,却不敢发作。

    这时,玄月作为老大,替这个莽撞的弟弟解释说,“叶轩兄弟不要见怪,我这个弟弟玄滨,自小就是这般冲动,又是和小雅妹妹一块长大,多年没见,这见面了难免有点行为不当,而且,他还不知道小雅妹妹已经有了男朋友,所谓不知者不为过,希望你大人大量,不要介意。”

    叶轩见族长抽了玄滨两个耳光,也是吓了一跳,本来骂两句就行了,没想到族长如此严厉,气早就消了大半,说,“没关系,我早听说山民淳朴,今日一见,还真是如此。。”

    叶轩想起刚才这三个哥哥,也是看着何小雅流口水,就顺口多说一句,也算是敲打一下族长的四个儿子。

    族长见机,赶紧让进了院子里,露天早摆好了一长桌子酒食,各种野菜、野味,对叶轩来说都是极新鲜,看着一大桌子的菜,叶轩也就彻底原谅了玄滨,毕竟他也不是有意冒犯何小雅。

    吃过饭,何小雅就被族长夫人领着去竹楼里面,焚香沐浴更衣,叶轩隐约可以听见她洗澡的拨动水声,过了半小时左右,何小雅穿着一身苗寨服饰出来,比周姨穿的还要隆重些,不过身上没有带任何银饰。露出的肚脐的小腹,隐约可见马甲线,大…腿也是半露,白花花的一片,真是亭亭玉立的美人。

    一直趁空闲时间,和周姨聊天的族长,这时也看了过来,看何小雅的样子,美的说不出话来。

    玄滨此时见曾经的玩伴,竟然长成了如此出众的美人,看着叶轩,想起了刚才众人面前受辱,恨得牙痒痒,似乎没有叶轩,何小雅便是他的似的,一边舂米,一边心里嘀咕着什么。

    “我家里的婆娘,要是有眼前这位,百分之一的样子,我也死而无憾了。。”老大玄月一旁低声感叹说。

    “得了吧,嫂子怎么也是十里八乡的漂亮姑娘了,我家里那位,岂不是更加不能直视了。。”玄日接过话头,也是忿忿不平。

    “看这小子,手无缚鸡之力,要不要捉弄一下,也好给老四出口气?”玄朗低声说。

    “没见老爹打得那两巴掌,你是不是也皮痒痒了?”显然,玄月不赞同老三的提法。

    “怎么那么笨,我们又不像老四那样没脑子。。”玄朗不服气说。

    这时,玄滨正在一旁用一根粗大的棒槌,在一个直径约半米的石臼里舂米,这个棒槌足有100多斤重,随着棒槌的一上一下,石臼里煮熟的糯米,慢慢变成糊状,粘成米团。因为祭祀山神,用的糯米许多,所以舂米真是一个费体力的活,这寨子里也就玄滨有这个体力了。

    玄朗向叶轩走了过去,笑着问,“兄弟,想不想玩一玩那边的舂米?”

    叶轩看去,发现玄滨在那里,摇了摇头,说,“不感兴趣。”

    玄朗说,“那个的确是太重了些,一般男人都提不起来,更不要说反复不停的舂米了。”

    叶轩看着玄朗,不知道说的什么意思。

    “哦,那边还有一个,棒槌只有10几斤,大部分女人都能提动,你要是想体验,可以试试那个小的。”玄朗继续说。

    叶轩算是明白了,这是三哥过来,想法子激将叶轩了,要给玄滨出气。

    “没兴趣。。”叶轩识破了玄朗的意图,没有表情的说。

    “舂米这个活,是真男人才能做,否则容易闪到腰。腰坏了,不仅男人遭罪,女人也跟着憋屈呢!不过,如果根本就不是真男人,那也可惜了好婆娘!”玄朗一边说,一边看向美若天仙的何小雅,嘴里啧啧的嘲讽着。

    “你的意思说我没力气舂米?”叶轩见那边石头棒槌,也不过100多斤的样子,这玄朗又这般嘲讽,有点忍不住气了。

    “不敢这样说,不过事实嘛。。”玄朗挑衅说。

    叶轩不等他说完,走了过去,玄朗过去告诉玄滨,叶轩要试一试。玄滨不知道玄朗使了激将法,还以为叶轩闲的无聊才过来,对叶轩嚷嚷道,“试试吧,不要太久,还有好多没有米要捣呢。”

    叶轩离近了才发现,这个活自己可能真的做不来,因为自己一直都是仗着李白的两个技能,身体的力量并没有因此变强。不过,此时已经骑虎难下,就硬着头皮扎好马步,双手握紧棒槌的木柄,用力拔起来。

    本来这个棒槌就有百十斤重,此时加上糯米粘在上面,有很强的吸力,又增加了二十几斤的重量。叶轩抬起棒槌,只觉浑身酸痛,如此坚持着舂米了三下,再也没有力气,最后一次还想拔起,可是手心出汗混合着木柄上一点糯米,变得极滑,一失手仰面倒地,摔坐在地上。

    叶轩一时极为狼狈!

    “哈哈哈。。”

    几个兄弟这时都哈哈大笑,周姨和何小雅见了此景,都担心叶轩因此再次生气,族长见这边闹了起来,走了过来,刚要发作。

    此时,叶轩却笑着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泥,说,“族长,我有件事要说!”

    玄朗心里叫苦不迭,想,“你这小子,不会这样就要告我的状吧!真是小人!”

    叶轩继续说,“我看这舂米是一个力气活,我自小习练一种掌法,一掌便可以把糯米,打成刚才玄滨兄弟辛苦捣成的米团。请族长拿来煮熟的糯米,放在这石臼之中,让我用掌劈米,我也好给山寨贡献一份力量。”

    几个兄弟本来以为叶轩要告状,谁知道他竟然夸下如此海口,连舂米都不能舂满四下,还一掌打成米团,真是笑话!该不是一时恼羞成怒,连脑子都烧坏了吧!

    几个兄弟此时再也忍不住,笑得更加厉害。

    族长生气对四个儿子说,“不许笑!”

    四个人才强忍住不笑,要看叶轩接下来如何收场。

    (本章完)

第75章 四连击() 
族长心里明白,肯定是几个儿子捣蛋,引叶轩过来舂米,却不想此活之重,不是叶轩这个不经常卖力气的城里人所能胜任的。族长见叶轩要求用掌法舂米,也是一愣,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虽说,这里是苗寨,与外界也不是完全隔绝,世界上哪里有这般神奇的掌法?不过,他自知是自己儿子招惹了叶轩,也无可奈何,何况叶轩声称要给寨子“做贡献”,还是圣女何小雅男朋友,不好拒绝。不过,既然是舂米,无非是浪费一点粮食,总不能出什么乱子,就索性不再思量,告诉族长夫人,把要舂的糯米,都拿来,加在石臼之中。

    此时,所有人都聚在周围,不太相信叶轩所说的。何小雅一脸茫然不安,那双如秋水般的眼睛注视着叶轩,担心他因为发怒,做出可怕的行为来,因为她可是亲眼见过叶轩和岛国相扑手大战的,有没有那么神奇的掌法不知道,可要是决心报复,这四个兄弟自然不在话下。

    族长夫人哪里听说过,一掌下去,就可以把糯米打成米团的,要是真有,还要棒槌做什么?她缓慢的往石臼里加米,不想多加,可叶轩一直嫌少,最后终于把所有准备的糯米都填入了石臼,刚好还差一厘米就要与石臼齐平了。

    看着石臼里的糯米,叶轩却很得意,又扎起马步,双手做掌状,先是同时上扬,又在头顶合十,嘴里念念有词,不像是积蓄内力的武学宗师,反而有几分跳大神的神汉风采。

    几个兄弟见此,开始还被唬住,不敢吭声,此时见叶轩此种神态,再也忍不住,偷偷笑了。

    周姨在一旁看着,没想到自己宝贝女儿未来的女婿竟然如此神神叨叨,难免有点失望。族长更是见得此类装神弄鬼的场合多了去,此时也是皱了眉头。

    唯有族长太太,因为见识少些,见叶轩如此,反而大叫一声。

    “好!”

    本来还在酝酿情绪的叶轩,反而被吓了一跳,闭着的眼睛此时,赶紧睁开,看了一眼族长太太,她此时正被大家用不同的眼神、从不同的角度瞪着,一副做错事情的样子。

    “喝!”

    叶轩不管其他人,虚张声势大喝一声,手掌下劈,却没有用“将进酒”触发掌风,底下的糯米自然还是老样子,纹丝不动。

    众人眼球被叶轩吸引过来,却见叶轩一掌下去,什么都没有变化,四兄弟此时愣了一下,又不屑的咧了咧嘴,连嘲笑都懒得费力气了。其他人都面面相觑,只有何小雅知道叶轩的实力,可是她也不明白,叶轩为什么要虚晃这一枪。

    就在众人不解之时,叶轩又喝了一声。

    这时叶轩没有玩花样,直接使出了一成“将进酒”掌风的功力,只听见一声风声轻啸,一个手印赫然出现在石臼里面的糯米之上,因为叶轩有意控制了角度,不是正下使用掌风,而是与玄月相对应,倾斜了一点角度,掌风打在糯米之上,顿时激起一个由糯米组成的手掌形状的飞行物,直接朝玄月脸上打去。

    “啪!”

    一个清脆的掌声响起,玄月右脸上,顿时出现了五个手指头印,他“啊”的惨叫一声,拿手捂着火辣辣的脸,不知道怎么回事。

    叶轩不留给四兄弟反应时间,又是连喝了几声,不到一个呼吸的时间,又有轩日、玄滨、玄朗分别被打,等到了玄朗,叶轩加了一成的掌风威力,玄朗整个人直接被打趴在地,族长赶紧过去,发现脸肿的如同刚被成群的马蜂蛰了一样,如同一个灌汤白包子。

    “对不起,对不起,没想到糯米飞出,竟然有这么大威力。。”叶轩一副关心的样子,去看倒在地上的玄朗,手上还不忘在他脸上摸了一把,直疼得他哇哇大叫,要不是族长老爹在一边,早脱光了膀子,和叶轩干一架了。

    众人都是以为叶轩失手,也只有何小雅看出了叶轩有意捉弄几个兄弟,在一旁偷偷笑着,看叶轩一副关心的样子又去玄月身边,伸手还想去摸一把,吓得玄月赶紧跑开了。

    叶轩又去轩日、玄滨身边,都是赶紧躲开,这小子下手没有轻重,再被他在被打红了的脸上摸一把,那酸爽,,真是无法想象。

    叶轩见四个兄弟都怕了自己,得意起来。

    “瞧瞧,这糯米在慢慢下降。。”族长夫人这时候没有关心自己的儿子,反而看到了石臼里的糯米在一点点下沉。

    不一会,本来接近石臼边沿只有一厘米的糯米,此时已降到了石臼三分之一的深度。族长夫人赶紧伸手拿勺子,成了一勺子出来,只见这些糯米已经变成了粉末状!

    “这是真的用掌把糯米打成了粉末了!”族长夫人忍不住大声喊道。

    族长也过来看了一眼,一个劲的摇头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凌厉刚猛的掌法?”

    四兄弟也暂时忘记了被打的痛苦,赶了过来,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最不服气的自然便是之前苦苦舂米的玄滨,赶紧拿来了之前自己舂的米,想比较一番。由于肉眼很难分辨哪个更加细腻,就取来了一木盆的清水,分别放在盆水的两边,却发现叶轩用掌风打的糯米以更快的速度溶于水,而且化成一滩白色的水,没有一点颗粒。

    反而是玄滨舂的米,直到最后也有一团无法化入水中,至此,高下立判!

    玄滨不可思议地看着木盆,才知道自己和叶轩差距,就像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米团,是质的差距!他不由得失落的摇了摇头。

    自从那天,叶轩表演了神乎其技的掌风之后,族长的四个儿子再也不敢找叶轩的麻烦了,族长也真心的把叶轩当成难得的贵宾款待。

    似乎所有一切都很和平,大家都在为祭祀准备着,直到那天晚上,一个黑影从要祭祀的山洞里飞出,附在了从睡梦中的玄滨的身上。

    玄滨突然惊醒,眼睛不知何时已发出幽红的血光,他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慢慢起身,来到了苗寨后山上。。

    (本章完)

第76章 同类的错觉?() 
玄滨的突然失踪,给寨子蒙上了一层不详的征兆。

    不过,尽心尽力的族长,还是决定如约进行对山神的祭祀。族长心里焦虑,可是又不好表现在寨子乡亲面前,简直要憋出内伤来。

    有人劝慰族长,玄滨虽然年轻冲动,但不是傻子,应该没什么事,族长也是但愿如此,可是最近除了自己打了他两下,实在想不出来有什么原因可以让他如此“不辞而别”了。但是,自己的儿子,自己又清楚的很,玄滨绝不是那种因为这点小事就做傻事的人。

    所以,族长认为玄滨的失踪另有原因,甚至他有点怀疑叶轩了,毕竟他是第一次到寨子里的外乡人,不知根底如何。族长一连几日,私下派人观察叶轩,叶轩都举止正常,绝对不像害了玄滨的样子。

    不可奈何的族长,长叹口气,狠狠抽了一口手中的旱烟袋,吩咐族人分一小部分人继续寻找玄滨,大部分人则按部就班的为祭祀做准备。这样一来,本来还很充足的人手,就有点紧张了。

    何小雅和叶轩见此,找到族长,要求承担一些任务,帮助祭祀活动。

    族长略一沉思,说,“要不,你们去后山上,采一些狼毒草吧,祭祀时要用的。”

    叶轩见有了事情做,高兴起来,不过见族长还是为玄滨忧心忡忡,又慰问几句,毕竟,这个玄滨不算坏人,之前无意冲撞了何小雅,也是娇憨有余罢了。

    据《本草纲目》记载,狼毒草亦曰断肠草,入人畜腹内,即粘肠上,半日则黑烂,又名烂肠草。

    据说,这个草尤其被犬科动物忌惮,比如狼、狗、狐狸之类,所以苗寨人更喜欢称之为“狼毒草”。不过,为什么祭祀山神会用到这么一种毒草?叶轩不解,就问何小雅。

    “我们祭拜的其实不是山神,是一只猞猁精。猞猁属于猫科动物,体型似猫而远大于猫,体粗壮,尾极短,通常不及头体长的1/4。四肢粗长而矫健。耳尖生有黑色耸立簇毛。身体上毛色斑驳,远远望去,如同一只大猫或者身形粗短的豹子。”何小雅详细解释说。

    “不过,这和狼毒草有什么联系?”叶轩心急,也知道何小雅还没有来得及说到,但还是忍不住要问。

    “以前,据说是几百年前了,我们这苗寨附近山上,本来是狐狸的栖息地,当然也有少数的狼,不过以狐狸为主,鼎盛时有几百只。多了,就成了祸患。家里养的鸭子、鸡等,都不少被吃了。甚至有新生的婴儿,也有被狐狸咬掉鼻子的。”

    “当时有一任族长,面对狐狸成患,痛心疾首,使用我们苗寨秘术,设法招来了一只猞猁,我们都亲切的称为“大猫王”,猞猁本来就是狐狸的天敌,更何况这只猞猁之王,很快就把山上的狐狸猎杀得七七八八了。”

    “本来以为猞猁会大获全胜的,谁知道这时候,冒出了一只白狐,通体雪白,毛色鲜亮,身上的毛似乎也要比一般的狐狸长一倍,非常好看。它应该就是狐狸中的王者了。猞猁天生比狐狸有优势,自然也不怕它,两只神兽在后山打了一天一夜,最后猞猁把白狐咬死了。不过自己也奄奄一息。”

    “那个族长,为了感谢猞猁,把猞猁封印在战斗场地附近一个山洞里。两只神兽生死搏斗的地方,被寨子里人用青石铺成长方形的平台,取名“大猫王台”,作为每十年祭祀的圣地。”

    “祭祀内容很简单,捉一只白狐,在“大猫王台”上斩首,然后以狼毒草覆盖白狐的尸首,以镇压死去白狐的灵魂不散,供山洞里的“大猫王”享用。”

    何小雅费了好大力气,把来由给叶轩解释了,叶轩不由愕然,没想到还有如此离奇的故事,说道,“没想到祭祀如此残忍,你之前不是说祭祀要用猪头羊首吗?”

    “哈哈,我说的那句话你竟然还记得,猪头羊首也用的,只是陪衬,放在山洞前的神案上,不过最重要的祭品还是一只白狐。”何小雅解释说。

    “哦,,”叶轩心里升起一丝明悟,两个人继续走,看见几个寨子里的人正围在一起,议论什么。

    两个人赶了近前,却发现一个人正手里,提着一个竹笼子,笼子四周还刻意用钢丝额外捆了,以防笼子里的小东西跑了。

    叶轩看去,白团团一片,正是一只还未成年的白狐!

    这只白狐似乎知道自己被这些人捉住,已然不会有好下场,一副毫无表情的样子。直到叶轩走进人群,白狐忽然小鼻子皱了皱,黑的发亮的鼻子头在阳光下闪了闪光,然后头转了一圈,就看到了叶轩。

    小白狐的两只眼睛好像会说话,盯着叶轩不转头。

    叶轩被它看了一眼,竟无端生出无限怜悯之情,仿佛它就是自己。

    这怎么可能?

    叶轩心里一惊,我是人,它是动物而已,一只狐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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