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明铁骨-第33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尽管他们很少对清军的大队人马发起攻击,但是每一次袭击对于清军来说,却都是致命的,每一次袭击都有上千妇孺或是掉队或是被人掠走,而且那些蒙古人就像是牛皮糖一样的粘着他们。

    而现在,蒙古人的队伍越来越大,已经不再像先前那样每次只有区区数千骑至多万骑。蒙古人的大队人马已经到了。

    “该死的,该死的,那些蒙古人当真望恩负义,居然和明狗勾结在一起,他们现在这样趁火打劫,就、就不怕将来朕将他们碎尸万段吗?”

    像困兽一样在中军帐里徘徊着,福临继续破口大骂着。

    他现在真的是彻底绝望了,自从进入鄂尔多斯之后,蒙古人就像是牛皮糖一样沾上了他们,根本就不给他们喘气的机会,每一次袭击,总会杀死少则数百,多则数千兵丁,还不等他们反应过来,那些蒙古人又匆匆离开了。

    再这么下去,不等他们逃到陕西,恐怕他们就会被蒙古人耗死在这里。蒙古人和明狗勾结在了一起,是想要把他们都留在草地上!

    “只要朕还有一口气,这个仇就不能不报!”

    福临怒气冲冲的叫嚷着,一边猛的向桌台踢去,这一踢不当紧,他的脚面正好踢到桌角,脚面的剧痛让他惨叫一声,气恼着的他跌跌撞撞地朝帐外走去,一边逃,一边大声叫嚷。

    “来人,快来人。把这个桌案给朕烧掉了,统统烧掉……”

    “皇上万万不可!”

    一直跟在皇上身边的吴良辅见状,不得不冲过去,伸出双手将他的腰死死抱住。

    “这里是大营,主子您是天下之主。您如果乱了,这大清国可真就全完了!”

    作为福临最为宠信的贴身太监的吴良辅这么一提醒,他才意识到,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传出去可真就会乱了军心,到那时,大清国可真就没希望了。

    “对,对,这里是大营,大营!”

    福临用力晃了一下脑袋,然后又强忍着脚痛,一边自己给自己打着气。

    “朕、朕是天下共主。是大清国的皇帝。吴良辅,你说,你说,咱,咱们还能离开这地方吗?”

    福临的脸上尽是惶恐不安的模样,蒙古人的“背叛”让他彻底丧失了信心,尽管他的麾下还有十万大军,可是他知道,再这么下去,那些人早晚会死在蒙古人的袭扰下。

    “主子,按道理来说,奴才不过就是个太监,是万万不能干政的,可是奴才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吴良辅的话声一落,那边福临立即说道。

    “快说,朕赦你无罪!”

    作为太监的吴良辅一直受到顺治帝的宠幸,尽管在顺治5年时,发生宦官与官员贿赂勾结的案件,吴良辅同样牵涉其中,但在福临袒护他而未依照其所订禁宦官干政的谕令处罚,反而是依然宠信如旧。现在面临绝境时候,福临更是在慌乱之中,把希望都寄托于吴良辅的身上。

    “皇上,其实,其实,现在这于大清国来说,关键是要保住旗人,这才是的根本,这十几万人马里头,旗人也不过只几万人,其它的都是刚抬籍入旗的奴才,以奴才看来,皇上,这时候,若是能壮士断臂的话,派遣一员大将领兵挡住蒙古人,主子便能有机会把旗人带到陕西里去……”

    看着皇上,吴良辅又说道。

    “皇上,蒙古人有马,咱大清也有马,只要到了马上,没有人拖累,不过几天的功夫,也就到了陕西,至于其它人,可,可以让他们边把边撤,待到皇上到了陕西之后,再派遣大军前来救援。”

    吴良辅的建议,让福临整个人都陷入前所未有的挣扎之中,尽管表面上吴良辅说的是让汉军挡住蒙古人,这倒没什么,那些个汉军本身就是旗人的奴才,要死的话,当然要先死他们,既然让他们去死,能保住旗人,那些个汉军就必须要死。

    可是,福临又怎么不知道吴良辅的那句“到了马上,就没有拖累”的意思,这句话就是说,那些个妇孺也要丢下来,换句话来说,就是把那些女人都丢给蒙古人,是生是死,全凭老天了。

    “吴良辅,你,你可知道……”

    福临吱呒着,正要发怒时,只听吴良辅说道。

    “主子,现在不是有妇人之仁的时候,大清国的江山,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汉军,到了陕西,只要主子愿意,那岂会差奴才?岂会差汉军?”

    吴良辅又岂不知道皇上为什么发怒,他怒的不是汉军,而是要丢下旗中的几十万妇孺,汉军……主子们会在乎包衣吗?

    可是那些妇孺,却是他们的家眷!

    三阿哥领的十几万大军的家眷,可都在这里,现在一句话,把他们都丢在这里了,将来,怎么和他们交待!

    作为皇上的福临自然要考虑这个问题,但是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却也知道吴良辅说的非常有道理,一直以来,拖累他们不是汉军,正是那几十万妇孺,如果不是有她们的拖累,恐怕现在他们早就到了陕西,那里还会有现在被蒙古人成日里追着打的事。

    可既便是不说那些在关内的旗人,就是护军之中他们的家眷怎么办?如果把他们的家眷也丢在这里,到时候,他们又岂会跟他一同离开?

    皇上的心思,吴良辅自然明白,他并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等着皇上做决定。恰在这个时候,帐外突然又乱了起来,听着那乱哄哄的喊杀声,吴良辅知道,那是蒙古人又一次袭营了。

    对于这一切,吴良辅早就麻木了,可是福临却像是受了惊似的,他惊恐的张大眼睛,听着帐外的喊杀声,听着那一声声铳响以及炮响,就像是受到多大刺激似的,福临嚷嚷道。

    “祖宗知道,祖宗知道,朕,朕要保住大清国,保住大清的将来,他,他们也知道,”

    嘴里头这么喃喃着,福临对吴良辅说道。

    “吴良辅,你,你去通知议政王,还有议政大臣们,来,来大帐议事……”

第105章 杀与放(第一更,求支持)() 
成千上万!

    在那黄河岸边,成千上万神情惶恐的旗兵惊恐的看着蒙古人,他们向满天的神佛祈祷着,祈祷着蒙古人能够放他们一马。只要能活下去,那怕就是做牧奴也行……

    在蒙古的草地上,牧奴的身份是最为低贱的,他们没有任何地位可言,每一个蒙古人都能决定他们的生死,甚至就是牲口的地位也高过他们,在冬天的时候,他们甚至只能抱着羔羊取暖。

    可,牧奴总是活着的人,而不是死了的。

    “大汗,这些男人怎么办?”看着那些旗兵,阿布奈甚至连眼皮都不眨一下。

    “杀了!”

    “大汗,这些人,差不多,都是汉人……”

    汉人!因为知道大明对大汗的册封,知道现在蒙古已经与大明携手,所以,这些人的身份就变得极为敏感。一下子杀这么多汉人,会不会惹怒明朝?

    “大王,这不是要重修归化城吗?这些人是不是暂时先他们一条生路,让他们给咱们修城?”

    修城!不仅对于阿布奈有着十足的诱惑,就是其它的将领同样也渴望着住进城中,而不是居住于帐蓬里,汉人式的生活,一直都是他们所向往的,尤其是当汉人送给了他们一条源源不断的财路之后,他们更是渴望像汉人一样,在热闹的城市里生活,居住在豪华的房屋之中。而建那些房子总需要劳力,需要这些汉人。

    “他们是汉人不假,可他们都是抬了旗的旗丁,是汉奸!汉人……是容不下他们的,我们……我们要是留下他们,汉人同样也不会答应的,杀了!”

    阿布奈很清楚这些汉奸,明人是不会放过的,如果他留下这些人,那么等待他的必定是明人的不满,与其自找烦恼,还不如干脆杀了他们!一队又一队的旗兵被驱赶到黄河边的河滩上,这些人似乎已经意识到他们的命运了,纷纷跪下去向蒙古人祈求着,祈求着活命的机会。可是他们祈求并没有换来蒙古人的同时,等待他们的反倒是皮鞭,尽管他们的言语不通,但是在蒙古人的驱赶中,这些苦苦哀求的人还是被赶到了河边,然后跪在那里。

    “大爷、大爷,饶过小的吧,饶过小的吧……”

    在他们的哭喊声中,蒙古人开始砍头了。产自利国驿的钢刀,远比蒙古人旧时用的钢刀更为锋利,也更为坚硬。

    “喀!”在钢刀砍断脖颈的响声中,那钢刀在河滩处上上下下挥舞着,随着钢刀的扬起落后下,到处都是飞溅的血。一排排哭喊着的旗兵,被赶到了河滩上,他们排成排跪在那里,一边哭喊、一边祈求,一边却又麻木而顺从的任由蒙古人把他们赶到河边,然后跪在那里被蒙古人砍掉脑袋。

    血染成了整个河滩,那些暂时还活着的人也被溅得满身是血,蒙古每砍下一个战俘的头,就把把头丢到河里,然后会一脚把尸体也踢进河里,尸体在水流的作用下往下游飘去。成千上万的尸体,几乎填满了河面。

    那一具具尸体,就像是成千上万起伏不定的葫芦似的,在河面上飘浮着。即便是再铁石心肠的人,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也会不忍看下去。可站在远处的王文白却只是冷冷的站在那里,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河滩,盯着那些不断挥刀砍杀的蒙古人。他不断的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并死死的盯着这些人。

    “他们是汉奸!”

    没错!是汉奸,既然是汉奸,那就该死!

    没错,他们活该……谁让他们助纣为虐,谁让他们甘为异族驱使,谁让他们是汉奸……无数个念头在他的心中涌现出的时候,王文白的眼睛却盯着那些俘虏,听着他们苦苦哀求,听着他们的哭喊声,看着他们顺从的被砍杀……

    那熟悉的声音传到王文白的耳中的时候,让一直强撑着的他整个人都闭上了眼睛,他不想去目睹这一幕,这是异族在屠杀他的同胞啊!同胞,他们还是吗?他们不是已经被抬旗入汉军旗了吗?他们不是以旗人的身份得意吗?

    他们……可,他们毕竟是汉人哪,毕竟是他的同胞。当年,他们杀同胞的时候,可曾手软过?

    他们可曾想过那些人是他们的同胞,可曾想过,他们的血脉中流着相同的血!

    “真他么的……”

    狠狠的骂了一声,王文白对一旁的早就已经经是又眼通红的上尉说道。

    “你去告诉阿布奈,就说,就说,这些俘虏我们都买下来了,一个人一柄钢刀,每五百个人另加一套盔甲!”

    人命不值钱,尤其是在乱世,那怕是在乱世之中,人丁稀少的时候,这人命甚至更不值钱了,就像现在,在这黄河岸边,人命便是不值钱的,尽管最终在王文白的自作主张下,这些人被救了下来,尽管侥幸逃过一劫的他们在那里庆幸着自己还活着的时候,他们的身价已经被标注了——不过只值一柄刀的价钱。人命是如此的廉价,其实就在片刻之前,他们甚至廉价到“浪费刀口”,许多蒙古人甚至担心这样砍杀会浪费他们的刀口,让他们的刀口变钝,这样也就太不划算了。现在,他们倒是不用担心了,只需要把这些人都看好就行了,就像是放牧一样,把这些人看好,对于普通的蒙古人来说,这些俘虏是连牛羊都不如的东西。在蒙古人的眼中,俘虏就是牧奴,就是最低贱的东西,那怕就是一头羊也比牧奴有用!

    不过,对于阿布奈来说,这些人却意味着财富!

    一柄刀!值多少钱?

    二两银子!

    那是汉地的价格,在蒙地一柄刀很多时候需要用两匹马去换,即便是如此,也不一定能换到好刀,可是明人的刀,确实是好刀,至少在阿布奈的记忆中,他从没见过这么好的刀。

    “好刀啊!”

    又一次,拿着明人制作的马刀时,阿布奈忍不住发出了一声赞叹,尽管见过太多的刀,可是像这样的精美的马刀,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马刀刀身通体等宽,刀尖呈刺状,刀背前端开刃以利于刺杀。长约三尺,刀身宽不过一寸左右,重也只有两斤,可是握在手中的时候,阿布奈却能感受到这柄刀的与众不同。这种看起来极具特色的刀柄看起来有些像是“鹰头”,尤其是那铜质的刀尾更是呈现鹰钩状。

    “就像是雄鹰一样!”自言自语中阿布奈握着这马刀,在感受着这马刀的不同,欣赏着其身的锋利时,却又暗自奇怪道。

    “真不知道,这些汉人,是怎么制出这样的宝刀的!”

    其实阿布奈并不知道,这种马刀不过只是一种大规模生产的工业品,借助利国驿铁厂出产的优质钢材和兵工厂的水锻锤,再加上朱明忠凭着记忆绘制出来的恰西克骑兵刀的刀形,最终,这种领先于时代的马刀横空出世了,刚一出现就赢得了骑兵的喜爱,当然,同样也得到军官们的欢迎,制作更为精美的骑刀更是成为军官们的佩刀。这个时代的明军对于外国的物件从不曾拒绝,更不会排斥,就像过去百年间明军将领喜好倭刀,以其为佩刀,甚至于军中推广倭刀一般。

    现在,这种骑兵刀,同样受到他们的欢迎。只不过让人遗憾的是,尽管这种骑兵刀的性能优良,但是,随着忠义军的火器化,佩刀的作用反倒是降到了最低,佩刀在很多时候只不过是军官和士官们的身份象征罢了。

    只是在战斗时作用指挥使用。但是当这种马刀出现在蒙古人的面前,这些蒙古人第一时间就被征服了,对于蒙古人来说,他们从未曾见过如此精美的马刀,而且其质量也远远超过他们所接触过的各种刀剑。尽管第一批提供给蒙古人的马刀数量不过多,不过只有数千柄,但却在短时间内征服了包括大汗在内的所有人。就在这些蒙古人以为,明人会像过去一样,仅仅只提供这么一点“宝刀”的时候,却没有想到,明人居然会敞开售卖。

    “这淮王,真的和其它明人不一样!”想到用两万多不值一钱的战俘换来的两万余柄刀,阿布奈忍不住犯起嘀咕来。

    “可不是,大汗,这淮王确实与其它人不一样。”库日热听着大汗的话后,笑说道。

    “过去明人甚至连铁锅都不愿意多卖,唯恐我们把铁锅化了打成兵器,可是淮王倒好,不说铁锅,就是这钢刀,也是任我买卖,想买多少都行……”

    他这边感叹着淮王的大方,旁边又有人说道。

    “其实,也不怪淮王如此,我听说,现在明军可都是全用火器,自然也就不在乎钢刀了。”

    “火器?”库日热忍不住嘲笑道。

    “那火器是不顶用的,到最后,还是要靠咱们手中的刀!那清朝兵不也有火器,不也是被咱们打就像是落水狗似的,甚至就连那顺治皇上,也被打得丢下全族的女人,像是娘们似的往陕西逃了过去……”

第106章 榆林(第二更,求支持)() 
死气沉沉的!

    草地上尽管有千军万马在行进,可是这支规模庞大的骑兵却是死气沉沉的,完全没有丝毫的生气。尽管已经过去几天了,但是每每,总会有人回头看着身后,他们不知道身后的那些人的死活,只是绝望的骑着马往南方走着。

    沿着草原上的土路,一步步的向着南方走去,迎面的草地上吹来的风,吹得那些骑在马上的女人、孩子们头都不敢抬,既便是因为过于疲惫,骑在马上的他们总会不自然的摇曳着,可是却没有任何人敢抱怨什么,唯恐他们被丢在这路上。能够随同大军一同南下的,已经是老祖宗显灵了。

    只有少数的人才能有随军离开的机会。为了能够摆脱蒙古人,主子终于还是作出了决定——抛下几十万旗里的妇人独自往南离去。

    当然,话当然不是这么说的,在此之前,他们得到的军令很简单,就是让他们收拾好了,护送皇上等人火速南下。

    在收到这个军令的时候,只有少数一些人感觉到了异常,不过他们并没有声张,而是找来了马,把媳妇、孩子接了过来,给媳妇穿上了号衣,打扮成了兵士,随大军一共护送皇上。

    对此,并没有人觉得有什么奇怪之处,毕竟,这一路人总有人把家人接到军中以方便照顾,但这也只是一部分人。

    当人们以为和过去没有什么两样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他们这一走等于把自己的家人都抛弃了,都远远的抛在了身后。只不过,即使是抛弃了他们三天之后,他们仍然不知道已经抛弃了家人。

    他们只是和过去一样,继续向前行走着,顶多也就是担心着身后的家人,担心着他们的安危,不过在更多的时候,这些旗兵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他们甚至会吓唬那些军中的女人,告诉她们,如果她们跟不上队伍的话,就把她们丢下来,如此,自然吓的那些女人和孩子们连大气都不敢出。。。

    在行军的路上,苦难对于所有人都是公平的,这个时候,即便是皇后娘娘这会也是骑着马,而不像过去一样坐着百头牛拉着的大帐中,所有人都骑着马,使得速度快了许多,即使是达官显贵们的家眷,因为不习惯骑马,也不敢出声抱怨什么,毕竟,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在逃命。

    逃命!

    自然要逃快一些,若是逃慢了,到时候,可真的会丢掉性命。现在唯一能让人稍感欣慰的恐怕就是自从他们脱离大部队之后,似乎就再也没有受到蒙古人的追击,曾经如影相随的蒙古人就像是消失了似的,再也不曾袭击过他们。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对于蒙古人来说,之所以没有袭击他们是因为“回报太少”,只有女人才能换来银子,相比于他们,蒙古自然更愿意攻击那些仍然被妇孺拖累的队伍。这样一来,他们倒是安全了许多。

    走了约莫五天的光景,终于在这草地上,他们碰到了第一个汉人——一个从陕西来鄂尔多斯的做生意的汉人,从那里汉人那里,他们知道这里距离陕西只有一百来里,如果快马加鞭的话,最多两天就能进入

    榆林城!

    榆林城就在前方!

    这个消息立即在众人的口耳中传开了,所有人都像是看到了榆林城似的,让人们似乎望见了救星似的,顿时添增了百倍勇气,飞也似的朝着榆林城的方向赶了过去。这个时候,似乎再也没有谁会感觉到有任何疲惫,不知道是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