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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朝内部,第一个举旗响应古思的是威烈守将叶扬。威烈城与布鲁克相互呼应,并做好准备,一旦陷入两线作战,便放弃其中一城,收缩兵力以求自保。
五天过去了,勤王的兵马迟迟没有出发,这让兴奋的林跃冷静下来:“如果我是古思,我会怎么办?”
即使将民兵算上,威烈和布鲁克两座城的总兵力不过五万。古思若是勤王,带多少人走,留多少人下来?他一旦离开布鲁克,就可能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被拖垮在前往王城的途中。他会为了千里勤王而甘心成为一只丧家之犬吗?但若古思只是虚张声势,意图又何在呢?
每逢古思陷入困境时,他第一个想起的总是云镜南。
长云疾风,黄草连天。
云镜南太熟悉这种会面了,以致于不知自己是讨厌还是喜欢与古思的约会。他想见朋友,可老天总让他见到一个悲壮的古思。
“可以不去吗?”云镜南眼巴巴地希望古思改变主意。
“不行。”古思道。
“嗯。”云镜南不说话了。
“阿南,你有更好的办法吗?”古思道。
“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不要去勤王。”云镜南苦笑道,他上次也是这样劝古思不要去固邦巡检,古思没有听他的话。
“嗯。可是不行。”古思本也未期待得到更好的答案,他这次是打算与云镜南绝别的。
“一想到和皇帝的血仇,我就想不出一点办法来,”云镜南无奈地摇摇头,“不过一想到你这家伙是我的朋友,我还是不得不想点办法。”
“阿南!”古思抱住云镜南。
“少来少来了!”云镜南将古思推开,“你除了感动就不会别的了吗?有点创意好不好?”
他不忍心再看古思,也不愿意去想这是最后一次相逢。
但是,他现在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只知道自己可以做到与古思同生共死而已。
*** 相对王朝暴风雨的天气来说,素筝公主还算幸运。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母身处险境,每天的唯一理想就是能盼到用餐的那一刻。
鉴于素筝公主过去的种种劣行,铁西宁的近卫队长在押送途中不得不格外小心。
于是,素筝公主终于体会到囚徒的滋味。一口薄木棺材就是她的囚笼,她每天能看到一点光线的时候,就是喂饭。当然,用饭时都选在那种荒郊野外,喊一千声“非礼”也没人听到的地方。而且,即使是喂食时也不松绑。
平时,只要路过人口聚集的地方,她都是被在嘴里塞上麻核,绑在棺材里的。当然,她也不屈不挠地踢过棺材,努力向外界求援,但在被灌了一次麻药之后,倔强的公主放弃了这种自讨没趣的反抗。
因为铁西宁的一句“小心侍候”,近卫队长所准备的食物中不乏好东西,鱼翅、燕窝、参汤——这几样东西素筝公主还是辨别得出的,更有从王城一路而来的各城名菜。只是用这样的方式吃,再好的东西也会觉得恶心。
虽然不能说话,她还是想尽一切办法脱身。
这天,一行人来到山青水秀的一处河滩边,近卫队长看看周围环境,确认没有人,这才吩咐:“给公主喂食。”
今天负责喂食的是一个小伙子,细皮嫩肉,头有点早秃,而且是单眼皮。
“听说这样的人最色了。”素筝公主决定实施计划,她把头仰起,双眼迷离地等待喂食。
“公主,请用膳!”小伙子拿出了漏斗。
“今天我不想用漏斗!”素筝公主眨了下右眼,努力挺起胸脯,将舌尖伸出一些,在嘴唇上轻划一下,“我想,你用勺子喂我!”
“是!”小伙子有点弄不清素筝公主的肢体语言,呆了呆,找了把勺子出来。
“笨蛋,木瓜!”素筝公主心中暗骂,耐着性子去喝勺里的汤,然后故意用牙齿一叩勺柄。
一滴汤水滴在素筝公主裙上。
“好烫啊!你帮我擦擦!”其实那碗鱼翅汤是在上一家小镇做的,没凉就不错了。
“这?”小伙子有点犹豫了,那薄裙下就是大腿。女人的腿是不能乱摸的,何况是公主的腿。
“人家生病了!”素筝公主契而不舍地实施美人计,扭动腰肢,“你摸摸我的手,好烫的!肯定是绑得太久了,你……”
她一面说着,一面送上几个秋波,暗道:“臭小子,我就不信你不上勾!”
那小伙子的脸从白变红,再从红变青,呼吸越来越急促,突然转到素筝公主身后。
“松一松就好了!”素筝公主心中暗喜。
小伙子却只是绕到她身后看了看,愣了愣,然后对着远处的近卫队长跑了过去,焦急地喊道:“大人,她生病了!快来看看!”
近卫队长急忙跑了过来,围着素筝公主转了两圈,道:“公主殿下,我们真的没有伤害你的意思,请不要再玩这种小把戏了!”
素筝公主扭过头,气鼓鼓地不说话,她想不通,以自己的倾国之色使尽浑身解数,还是没法妙计得逞。
那白面无须的小伙子从怀中取出一条手帕,在近卫队长的额上擦了擦,声音变得无比温柔:“大人,别急,都出汗了!”
素筝公主直愣愣地看着那小伙子的兰花指,只能暗骂自己棋差一着。
“公主,为了安全起见,以后我服侍您用膳。”近卫队长推开那小伙子的手,恭敬地道。
“谢谢了!”素筝公主没好气地应道,早没了进食的兴致,向四周随处看去。
“我怎么觉得来过这儿?”她心里有些诧异,自己除了王城和布鲁克,好象没到过王朝别的地方,“难道,他们是把我送向布鲁克?”
一个女孩,孤身在大漠上行进。
素筝公主不知自己为何会想到这个画面。
实际上,她现在歇息之处叫做西南湾,从前也叫“西南望”。从王城向西至东荒地,向南至南袖,都要经过这个地方。
在她忘却的那段记忆中,还留下了一点点对地理风貌的余丝。
*** 桃花在三月盛开,桃花运却随时都有可能。
当云镜南收到遥远的蓝河公国的来信时,差点决定把每年九月定为大联盟的桃花节。
付出总有回报,他契而不舍地派出商队讨好忆灵,终于打动了美丽国主的心。商队队长将那封存于香盒之中,用干花花瓣掩满的情书交在他手中时,云镜南明明感觉到漫天香花翩翩而落,阳光透过花雨,香香地洒在他的身上。
“水裳,德德,青蛾,小德德!她回信了!她回信了!”云镜南象个孩子一样地赤着脚在要塞前欢跑。
水裳、德德等人围了上来。
“恭喜你啊,阿南主人!”德德的祝贺发自内心。
“咦,咦,瞧把你开心成什么样了!”水裳凑了上来,要抢阿南手中的香盒。
云镜南将香盒拼命捂在怀中,一边闪避一边叫道:“水裳,这是我的私信啊!我还没看呢!”
“你还有秘密吗?”水裳不容分说,将大腿一扬作侧踢状。她这不是为了真的踢云镜南,在一个人如此幸福的时刻暴打其一顿是不人道的,水裳是个善良的女生。
云镜南尽管沉浸在极度幸福中,在看到水裳的美丽大腿时还是眼前一花,心神一荡。错愕之间,信匣已被水裳劈手夺过。
“轻一些,别这么粗鲁啊!”云镜南眼巴巴地看着水裳三下两下扯开信封,心疼得不行,好象是看着心爱的女人遭受蹂躏。
“人家忆灵还没答应原谅你呢!信都没看,就开心成这样!”水裳从信封里取出信来,目光却鄙夷地盯着云镜南,大眼睛中分明写着一个“贱”字。
“我对不起阿灵,她怎么对我都不过份的。能写信给我,我就很满足了。”云镜南遥望蓝河方向的天空,巴不得把自己的深情目光用一条抛物线投在蓝河要塞。
水裳听了这话,要撕信的手猛然停住,将未展开的信又塞回信封中,抬头对云镜南愧疚地道:“对不起,阿南。我,我太不注意你的感受了。你是个好人!”
德德在一旁奇道:“水裳,沙子迷眼了吗?”
“嗯!”水裳背过身去。
云镜南小心翼翼地将信取了出来,他本不想这么快看信,可信封已被拆开,他心里升腾着一览忆灵手迹的冲动。
“阿南:我恨你!那道咬痕让我很生气,在你离开后的第三天,我扎了个小草人,想把你的名字贴在上面,用针扎,用棒槌打……可是,那张写着你名字的纸我始终贴不上去……我想,我应该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这当然会让我很没面子,但是我不管了。记住,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四十天之内到蓝河来见我。否则,你一辈子也别想再见到我!阿灵。”
云镜南将信看了一遍又一遍,心中的小花如发酵的面团般越绽越大,心跳声如行军的鼓点盆盆作响。他终于将信叠好,放进信封,将旁边的花瓣拨上,将香盒重新合上。
“今天,是我云镜南的好日子,我要让大家都一起开心!水裳,德德,我要摆上三百桌宴席!”云镜南幸福地闭上眼睛,仰头对着蓝天,双臂张开。
“好!包在我和德德身上!”水裳也为他由衷地高兴。
阿南要塞当晚变成一片欢乐的海洋。
要塞里的部民们,用酒向阿南大人庆祝,用歌表达他们的感激,用舞来散发酒精带来的精力。路过要塞的商旅,随时可以加入这欢乐的盛典,虽然他们不知道这群疯子在庆祝些什么,但只要说一句“祝阿南好运”,就可以得到免费的酒食和一夜春宵。
“水裳,我明天一早就要出发了!”云镜南带着几分酒意,兴奋地道。
“祝你成功!”水裳在此时想到了所有爱情童话的共同结束语——“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当然,“王子”要改成“浪子”或“登徒子”。
“让我们一起举杯吧!”德德举起手中的一桶奶酒。
“来,干!”云镜南也抱起一桶。
“不醉不归!”水裳亦道。
正在此时,一个小东西飘忽飘忽地掉进云镜南的酒桶里。
那是一片白色的鸟毛。
从草原的风俗上讲,在干杯时酒里掉进鸟粪是非常不吉利的事,但掉进一片鸟毛又作何解释,云镜南怔住了。
“这是鸽毛!”云镜南心中一凛,一只鸽子已扑腾着翅膀落在他的酒桶上。那鸽子足上缚着一个漆成红色的小竹筒。
“阿宁的信!”云镜南忙解下竹筒取下,展开信条。
“明恒逼宫,公主被我截下,已派人秘密押送,欲从南袖出境。形势复杂,夜长梦多,速接素筝出境。”信条上的字一个个敲打在云镜南心头,王城的血腥气通过一片纸传到要塞。
水裳等人也都看到了铁西宁的飞鸽传书。
原准备为云镜南祝福的酒杯酒桶凝在手中,大家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四十天,可以比较宽裕地从要塞赶到蓝河。可是如果去一趟南袖,就根本不可能来得及折回蓝河,除非,这一路有类似王朝与兰顿的官方驿站。
“酒桶很重的,”云镜南强笑着打破僵局,笑容中带着苦涩,“让我们先干了它!”
他仰起头,将一小桶马奶酒一饮而尽。
“阿南……”水裳手中的酒杯缓缓放下。
云镜南将酒桶放回桌上,安慰式地搂一搂水裳,道:“老天一直很眷顾我,南袖我要去,蓝河我一样要去!”
这一晚的酒特别醉人。
*** 林跃已经开始行动,他的军队按计划分别屯驻在固邦和布鲁克两座要塞外。
兰顿军选择的时机很准确。
古思已经进行誓师大会,数万人一齐宣誓勤王,这是布鲁克城防力最弱的时候。如果古思回援布鲁克,那将大大动摇军心。
林跃策马立于布鲁克城前,真正体会到当年犁师红雪远征王朝的冲动。
作为兰顿军人,谁也不会忘了二十年前的耻辱。固邦和布鲁克就是记载那次耻辱的烙印,深深地烙进每个兰顿军人的骨肉之中。
提雄师,收河山,林跃的血沸腾了。
他的身后,十余万兰顿军正在忙着安营扎寨。
“大人,如果固邦城的王朝军驰援该怎么办?现在杨不凡被押回王城,我们和郑福并没有协议。”林跃身边的副将道。
“我倒希望是那样!”林跃笑道,“偌大一个王朝,能撑起台面的不过一个古思而已。如果固邦城敢派援兵,我们的北面军团会毫不留情地踏平固邦。”
“我军什么时候进攻?”另一个副将问道。
“如果固邦城没有动静,我们将在六个时辰之内决定进攻或撤退。”林跃道。
两个副将不作声了,他们只知执行林跃的命令。十余万兵云城军队出击,是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主将林跃的心里,一定承担着比手下众将更大的压力。
林跃心中正是在等,等一个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当他的大军扎营完毕,这个结果就会出现了。
“嘿吼嘿吼!”兰顿军营的中军大旗旗杆竖了起来,百余个兰顿健儿合力扯起杆子,将绘着三头狮神的军旗升上杆顶。
军旗在杆顶猎猎作响,万军齐呼“万岁”,而作为统帅的林跃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他的目光透过长筒望远镜,牢牢盯住布鲁克城墙。
“你在吗?”林跃在马上喃喃自语。
他在等古思,不是等古思出现,而是等古思“不出现”。
林跃的领导风格与红雪截然不同,他讲究沉稳精细。同时,他也知道古思也是这样一个人。作为同一类型的儒将,如果二人易地而处,他林跃会在大战将至之时亲自上城巡视。
据情报分析,古思应该在前往王城的路上,说不定正和明恒的手下对垒。可是林跃总有一种预感:古思一生用兵谨慎,他不一定会离开布鲁克。
这个战神,是真正的王朝东线壁垒。在王城大乱之时,战神古思无法分身。忠于明镇皇还是忠于王朝这个国家?丢弃布鲁克还是保住明镇政权?两者只能择一。
布鲁克城头旌旗幌动,守军开始密集起来。
林跃在镜筒中看见了一副黄金灿灿的的战甲——黄金龙骑将战甲。
东线只有一个黄金龙骑将。
兰顿军最终没有动手,在三天后的一个黑夜里,林跃率领大军整齐有序地撤退了。
*** 那套出现在布鲁克城头的黄金战甲,象一个水桶,在管丰身上穿了三天,里面尽是管丰的冷汗。
“古思大人,成功了!”管丰看着空荡荡的兰顿军营,松了一口气。
古思在临行前交待他:“如果林跃发动进攻,你马上率领军队退往威烈城,和叶扬死守!”
幸运的是,管丰不用丢下布鲁克城。
红袍黑甲的古思,神色镇重地坐在一匹白马上,他正带着一万人,前往王城。万人军队排成长长队列,除了马蹄声和甲片碰撞声,没有一个人说话。
这是一支奇怪的军队,引起沿途百姓的夹道关注。
以往飘扬在王朝军队中的五龙旗不见了踪影,旗杆上束着黑布。上至将领,下至士兵,都摘去头盔,用三尺黑纱取而代之。队伍中没有鼓点,没有嘈杂,格外安静。
有人说,那是古思军在为蒙难的王朝默哀。
古思这个万人队的另一个特色是,所有的人都抬着头,目光如同新生的婴儿,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世界,珍惜着这个美丽的世界。虽然,这个世界他们已在其中生活了数十年,但当死亡临近的时候,谁都会更加珍惜生命。
黑色的大旗上有血红的四个字“古思勤王”。
明恒没有料到古思敢出布鲁克,他手下负责牵制古思的将领们更没有料到。
万人队从虞州城城墙附近绕过。
虞州将军正在城楼之上。
“将军,古思来了!”城头守军匆匆忙忙地报告。
“啪”,报告的战士脸上立现五条指印。
“混蛋,谁说古思来了?那是绕城而走,是慑于我虞州将军的威名,不战而走!”虞州将军怒道。
“是,是,不战而走!”那战士只好吞下委屈。
“妈的,我前面这些守将是干什么吃的?居然把古思放到这儿来!”虞州将军骂骂咧咧地道,“老子才没那么笨呢!你们知道古思不好惹,我也不去逞这个能!”
挟带着“古思突破防线”十万火急军情的快骑,纷纷从近路超过古思的勤王队伍,向王城冲去。
“古思来啦!古思来啦!”快骑一面向王城奔驰,一面出声示警。
“古思到了哪儿了?”这句话明系将领每天都要问几次。
“听说过了两道防区,昨儿又过了虞州城!”
“那不是快到这儿了吗?”
“是啊!”
“不和你聊了,我先回去收拾一下东西。”
……
恐惧笼罩了布鲁克到王城沿途八城三十郡,古思勤王的消息慢慢变成:“听说古思只有三万人!他怎么能连过数城?”
“看着东线军团的有几十万人呢,古思再神,也得有十万人才冲得过来吧?”
“快走吧,听说古思屠城了!那种惨状啊……唉,别提多惨了!”
……
负责牵制古思明系将领们既不敢硬拼,又不敢失职,只好跟着古思的万人队的速度,作出“且战且退”的姿态。他们成为古思的先锋队,为了推脱不战而走的罪责,他们争先恐后地向下一道防线渲染战神的风采和威势。
所以,直到古思前进至王城东郊五十里时,才第一次遭到了阻拦。
东郊五十里,是铁西宁的临时大营,是他集结各地明系军队的地方。在古思前面且战且走的明系军队,退到这里,再无可退,硬着头皮扎下营来。
“前天还报说刚过虞州,怎么今天就到了?”当铁西宁忙不迭地披上便装,赶到阵前时,无奈地摇了摇头,“阿思,我是不会主动进攻你的。”
如果明恒在场,肯定会气得当场喷血。
王城东郊的广阔盆地里,两军对垒。
古思用一万人摆出冲锋阵形。
铁西宁身边的三十万王朝军摆出防守阵势。虽然他们占尽了优势,却各怀异心,没有一个人愿意首当其冲,去试古思的战刀。
古思的万人队,每个人都曾参加过对抗红雪之战,更有近半数是当年犁师围攻固邦的百战余生,胸膛上刻着虎贲纹形的虎将级骑将更比比皆是。他们的目光只盯着一处。
那就是古思所站的位置,一个高坡,敌人弓箭最容易瞄准的目标。
现在,一匹马缓缓地向那高坡* 近。
铁西宁越接近古思,就越为这只军队所震撼。刚才在自己营中望来,他也感觉到这支军队所散发出的杀气。而现在从近处看这只军队,才发现这股杀气的来源。
此时,数量已不是胜负的绝对。古军军所散发出的强大压力,将对阵的每个军士压得喘不过气来。
杀气源自于每一个战士,每个战士都严守自己在阵形中的位置,所以高举的长枪比对面的队伍整齐了一点点,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