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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贴身男佣-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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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会儿,她拍拍少年僵硬的背脊,轻声说:“程琛,我的手受伤了。”

    刚才还不觉得,现在整个人放松下来,才发觉掌心一阵阵的疼,应该是被木棍上的铁钉伤的。

    少年陡然放开,紧张地捉起她的手,那道血红的口子,几乎刺痛了他的双眼。

    他定定地看着伤口,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声音沙哑地道:“千秋,对不起。”

    对不起?

    他缓缓低声续说:“我没带手帕。”

    哦,原来是为这个啊。

    闻千秋安慰:“你别看伤口吓人,其实不严重,一点皮外伤而已。”

    想她自小习武,什么伤没受过?这也不算什么。

    看他还是很低落,闻千秋也不知怎么脑抽了一下,溜溜地说了一句:“你就算不带手帕,我也喜欢你。”

    程琛顿时如遭雷劈,一动不动。

    闻千秋暗自懊悔,怎么就没忍住呢?!就连游乐园那次亲得那么火热,她都硬是憋住了没吭声。

    今天怎么就没忍住呢?!

    “警察同志!救命啊!”

    一声凄凄惨惨的哭喊声传来。

    警车的鸣啼越来越近。何彤飞扑出去,大喊大叫,简直疯了似的。

    这场面再谈风月就不大适合了。

    闻千秋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有一丝丝遗憾。

    未免染上破伤风,闻千秋跟着上了救护车,去医院打了一针。程琛一直陪在她身边,对她那句脑抽说出来的话,只字不提,那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让闻千秋一阵气闷。

    老吴说的果然没错,郎无情,妾有一百个意都不能说出口,因为说出来没用,说一百次也没用!

第三十六章 尾声() 
破案以后,何彤特意找闻千秋说了原委。

    原来,那个男的歹徒是个人贩子,被警方通缉后,逃到f市避难。但安分了没多久职业病就犯了,目光总忍不住放在小姑娘身上,不过他也知道顶风作案不合适,就按捺没动。

    他就住在青藤附近,无意中发现后山的小路,时不时就会从小路潜进学校溜达。当然,他也只敢在没有监控的老教学楼那片走动,好巧不巧,真让他碰上了三个学生。可惜运气不好,撞上的偏偏是闻千秋这个硬茬,被一掌拍个半死,直接就进局子了。

    至于那个蓬头垢面的女人,却是个疯子。据说是十多年前刚高考完的儿子出车祸,活生生死在她面前,她大受刺激之下就疯了。

    女疯子的儿子以前就在青藤念书,而且还是在老教学楼上的课,她疯了之后就常跑到后山,跑到儿子以前的上课的教室里游荡,幽魂似的。家里人也有事要忙,不可能天天看着她,也没钱送去精神病院治疗,只能马马虎虎地养着。

    说来那个年轻的保安也是倒霉,大概长得跟她儿子有点像,竟被女疯子打晕了当儿子抱了半天。

    程琛说:“我在教室发现桌椅有移动的痕迹,就觉得是人所为,如今看来,应该是她走动的时候不小心碰的。”

    “何彤在二楼看见的黑影应该就是她。”

    闻千秋想了想,又道:“我猜人贩子扔手电筒的时候,她刚好就在底下,好巧不巧接住了,可能是被我们的脚步声吓到,又扔地上跑了。”

    讲到这她叹了口气,“如果我再仔细点,发现地上方向不同的脚印,就能顺藤摸瓜,早一步发现她的存在,保安也不会受伤……”

    “但何彤会被人贩子成功掳走。”

    程琛看着她,笑道:“说起来,何彤还得感谢你的一时疏忽。”

    闻千秋抿了抿唇,心情大好。

    她本就不是个什么责任都往身上揽的人,刚才自责,也多半是为自己一向严密的观察力出现疏漏而懊恼。

    程琛的温言开解,令她特别受用。

    不是说话的内容,而是因为开解的人……因为是程琛。

    何彤自认为跟闻千秋两人共患难,是过命之交,经常跑来窜门闲谈。

    刚开始谈得最多的还是老教学楼那件案子,她写了不少新闻稿,从一枚新手小菜鸟一跃成为校刊当红王牌记者,还接受了市里各大知名报刊的邀约采访,嘚瑟得不行。

    “不过我还是不明白,没有鬼的话,为什么当年第二个自杀的女生会在那里上吊?选的还是五月十三日!这也太巧了吧?”

    何彤猛吸一口冰奶茶,嚼着珍珠口齿不清地说,“窝还系搅得有鬼。”

    闻千秋杵着下巴,另一只手手指轻敲桌面,“其实你当时说那个故事的时候,我就有疑问了。”

    “什么疑问?”

    何彤坐直身体,兴致勃勃。

    如果何彤讲的故事属实,那么整件事,从第二个上吊自杀的女生开始,就疑点重重。

    想想看,一个一心求死的人,怎么还会费心故意模仿别人的死法?就算是脑抽了想临死前来个恶作剧,但后来施工队撞鬼的事又如何解释?学校领导那么巧就猝死了?

    整件事联系起来,总觉得不对劲,像是有人故布疑阵,装神弄鬼,好让学校……不去动那栋楼。

    那栋楼,有什么特别的吗?

    十几二十年前的案子,真要细究起来……

    闻千秋按了按太阳穴,轻吁出一口气:“没什么。”

    何彤立马垮下脸:“什么嘛!”

    闻千秋斜睨她:“你最近很得意啊,什么话都敢说。”

    何彤被呛得满面通红,心虚掩面借故溜走。

    拜她所赐,闻千秋如今名声大噪,都成现代版东方不败了!

    何彤那张大嘴巴,加上群众的力量,传闻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越传越离谱。什么人贩子被她打得呕血三升,疯婆子被吓得哭爹喊妈,总之怎么夸张怎么来。弄得她好像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就差没一个筋斗翻去十万八千里了。

    传言虽失实,却也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比如那个小强一样不屈不饶的庄妍同学,被唬得远远见了她就绕路走,更不敢再对程琛有任何非分之想。历史老师也忌惮得很,不再有事没事叫她上台做题……

    总之,一时间,闻千秋女魔头的名号威震四海,连校外人士也有耳闻。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威名虽然帮她扫清了情敌对手,却也因此引发了许多不良后果。

    比如她的粉丝团成立了一个什么问天教,一见了她就嚷嚷教主千秋万载一统江湖的,搞得一邪教似的。还成天打架斗殴招摇过市,连累她被教导主任喊去谈话多次,烦不胜烦。

    至于那些上门“求教”的中二青年不要太多。那什么下战书,约战后山的更是前赴后继,不可计数。

    闻千秋平静的生活被搅得一团糟。

    最糟糕的莫过于,程琛的突变。

第三十七章 作茧自缚(唐怡篇)() 
唐怡最近心情很糟糕。

    究其根源,还得从他们班那出轰动全校的舞台剧说起。

    闻千秋那一句如今广为流传的经典台词——王子,是我的。在掀起一股热潮为人追捧的同时,也给另一名少女带来不亚于当面掌掴的难堪。

    这名少女,就是饰演白雪公主的庄研。

    唐怡和庄研很早就认识了,但也不过是点头之交。直到ktv事件,唐怡及时的关心和体贴,让受伤的庄研很感动,两人感情越来越好,后来更是成为无话不谈的闺蜜。

    庄研喜欢程琛,几乎全校都知道。

    唐怡也喜欢程琛,却没有一个人知道。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是因考砸了一个人躲起来哭泣,他碰巧撞见默默递上纸巾那次?还是他不厌其烦地给她讲解物理题?或许仅仅只是因为那每次视线相对的微微一笑……在不知不觉中,那个人已然悄悄走进了她的心里。

    她那样心高气傲的一个人,不介意他卑微的身份,不在乎他的家世背景,甚至不顾矜持,主动写了表白信。

    结果,她的情书没有得到任何特别的待遇,淹没在一堆庸脂俗粉的粉色信笺中,一起坠入永无天日的垃圾桶里。

    为什么?

    凭什么?!

    这样连回应都没有的拒绝,对她而言,简直是屈辱!明明是那么温柔的人,为什么连看也不看一眼?!

    相比起难过和伤心,她更多的是愤怒。

    而庄研,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比起其他的追求者,庄研的段数明显高了不止一个层次,她这迂回策略,还真有了一定的效果,竟成为了程琛较为亲近的异性朋友。

    唐怡的枕头底下,除了闻千秋的小人,又多出一个庄研小人。她一边夜里扎小人,一边不动声色地接近庄研。

    经过一番努力,庄研果然拿她当好姐妹,什么话都倒出来,一点都不隐瞒,有时还要她帮忙出谋划策。舞台剧那未遂一吻,就是唐怡出的馊主意。

    庄研也算是为情所困蒙蔽双眼,脑子一抽就决定做了。

    而唐怡转头就把她出卖给闻千秋。

    说起来,还是她唐怡成就了这出舞台剧,造就了高一六班的辉煌,刘必胜最该感谢的人,应该是她才对。

    唐怡苦心策划,为的就是借闻千秋的手除去庄研。之后程琛跟庄研也确实少有往来了,她得意得不行。

    就在最得意的时候,庄研,发现了她的秘密。

    可能是庄研被威胁后心有疑窦,这才怀疑到她身上……这不是查案,不需要证据,庄研一旦想通了,确定了,就直接跟唐怡摊牌绝交。

    庄研的绝交绝对不是老死不相往来这么简单,她比唐怡大一届,在学校多混一年,而且混得相当不错。人家在撞上闻千秋这座冰山以前,可一直是众星捧月顺风顺水的。

    闻千秋庄研是不敢惹,可唐怡算什么东西,竟敢这么算计她!

    庄研心里恨得要命,当即就在朋友圈里揭发此人的两面三刀,放话要封杀唐怡。她在圈内还是颇有地位的,起码比唐怡更有声望,毫无悬念,唐怡很快就被那个圈子踢了出来,直接被孤立了。

    这一切,唐怡都默默忍受,暗自安慰,没关系,只要再过一年,庄研滚蛋,她就又风风光光,顺心如意了。

第三十八章 拜师不行乱伦不能有() 
闻千秋打了一勺子芒果布丁,慢慢地咽了下去,然后摇头,坚定地说:“不行。”

    “怎么样才行?”

    程琛问。

    你要是肯做我男朋友就行。

    这话当然只能在心里想想,闻千秋忽觉没劲,兴趣缺缺地问道:“你怎么突然想习武?”

    被何彤这么肆意一宣扬,现在几乎全校的人都知道,闻女魔头不是跆拳道黑带高手,而是中华武林绝学的传人。跑来想拜师学艺的多如牛毛,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连程琛这样的文弱书生,竟然也跟风起来。

    程琛脸上微红,讷讷道:“就是……强身健体什么的。”

    闻千秋弹过去一张卡:“呐,这是xx健身房的vip卡,免费送你了!”

    程琛捏着卡放回去,表情不大自然:“除了强身健体,我有……想要保护的人。”

    呃?想要保护的人?

    闻千秋心念一动,嘴上却道:“如果市民都需要自己练武自保,那还要警察干什么?你这不是给警察同志打脸吗?而且现在世道也没那么乱,不需要把自己练得跟铜墙铁壁似的……”

    程琛深吸一口气,强调:“我真的有要保护的人!”

    闻千秋眉毛一挑,斜睨他:“是谁?”

    他不吭声了。

    闻千秋忽然福至心灵,恍然大悟:“噢!”

    噢?

    程琛惊悚抬头。

    她她她知道了?这这这……可如何是好?

    正当他害羞得不行的时候,闻千秋理所当然地说道:“你说的是爱爱吧!”

    爱爱?

    ……程爱?

    反应过来,他一脸黑线,心里憋闷得很。

    算了,她说是谁就是谁吧!

    闻千秋把空盒子随手一抛,只见那透明的塑料盒在半空划过一道优美的弧,哗一声,精准无比地落进垃圾篓里。

    她拍拍手,站起来:“事先说好了,我可以提点你几句,但不准拜师!我可不做你师父!”

    她对程琛可是有企图的,这要是师徒关系,日后两人在一起,岂不成**了!

    程琛欣喜若狂,连忙点头。

    “武功不是一蹴而就的,你现在可以说是零基础,一切都要从最基本的做起。”

    闻千秋上下打量了他一圈,摇摇头道,“你身子太单薄了,身娇体弱,得加强训练!”

    单薄?身娇体弱?这是拿来形容男人的吗?

    程琛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这样吧,你两只脚各绑一个十斤重的沙袋,早上绕小区跑二十圈,晚上做一百个俯卧撑……”

    “……”

    闻千秋微笑,“如果还没死的话,那就再增加举重,练习臂力……”

    ***

    “啪!”

    “贱人!最好别让我们再看见你!”

    唐怡捂着脸坐在地上,等那群人都走了,才默默地捡起书包站起来。

    一站起来,小腿处就传来阵阵疼痛,白白嫩嫩的皮肤上一大片淤青,看起来特别恕�

    她咬了咬牙,终究还是没有掏出手机打给父母。

    打了又能说什么?一群校外的小太妹,连成年都没有,就算报警也不能怎么样。更何况这些人明显是受人指使,至于是谁,她想都不用想。

    除了庄妍,还能是谁?

    庄妍是个官二代,家中父母长辈都是当官的,外公是前任市委书记,家族背景很深。

    而唐怡的父母只是生意人,别说他们,就连创立檀香的堂叔,也不可能为了她去得罪庄家的人。所以,这件事没有人能帮她,她只能忍受。

    想要讨好庄妍的人很多,他们每个人往她身上吐口口水都能将她淹死,更别说轮番使劲地折磨。

    昨天是一盆脏水兜头泼下,今天是个小太妹的拳打脚踢,明天……呵,谁知道明天会是什么?

    唐怡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灰暗的。她茫然地走在街道上,从斜阳余辉,走到华灯初上。

    霓虹灯闪耀在整座城市,漂亮而热闹,几乎迷乱了她的双眼。

    她有些冷,紧紧抱着胳膊,却不想回家。

    一个人站在灯下,映在地上的影子显得如此孤独无助,她抬起头,忽然便看见了对面那张招牌——

    蛰伏。

第三十九章 最近事情很多要么晕倒要么失踪() 
幽暗的色调,透着诡异的神秘。说不清为什么,她抬脚,朝这间酒吧走了进去,

    她还穿着校服,衣服白色的部分脏兮兮的,头发有些乱,脸上腿上都带着伤。

    好奇怪,就这样一副尊容走进去,竟然没人拦下她。很快,她就知道为什么了。

    酒吧里根本没人。也不对,吧台前还坐着一个人,听见声音,那个人微微侧过脸。

    唐怡定住,几乎忘了呼吸,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他。

    昏暗的灯,唯一亮着的那盏橘色的灯,他的脸在灯光下像蒙了一层纱,朦朦胧胧,而那双眼睛妖妖娆娆,直接穿透这层纱,将她的魂魄都一并勾去了。

    他轻笑,说:“小妹妹,走错地方了吧?”

    唐怡身子一颤,眼神有些迷惘:“我……有点渴,想喝水。”

    来酒吧喝水?

    他没说什么,真倒了杯蒸馏水推到台子边,看向唐怡。

    唐怡犹豫了一会儿,走了过去,脸渐渐发烫,还真有些口干舌燥,干脆拿了杯子喝了一口。

    谁知她动作过猛,让水呛得咳嗽起来。

    男子拍拍她的背,声音带笑:“喝这么急做什么?我不会赶你走的。”

    唐怡又是一阵脸红,等平复下来,尴尬地眼光乱飘:“酒吧怎么没人?”

    男子捏着那只造型独特的冰蓝色玻璃杯,轻晃了晃:“这里每周三晚上都会停业,你可能没注意,门口挂了歇业告示牌。”

    唐怡羞赧地道:“我没看见。”

    他笑了笑:“你要是没进来,上哪找个人陪我喝白水呢?”

    这打趣的话让唐怡噗嗤笑出声,说话也随意起来:“你是这家酒吧的老板?”

    男子点头,唇边的笑像满树桃花一样令人迷醉:“我叫杜珩。”

    ******

    操场上,阳光灿烂,学生们热汗淋漓,跑了一圈又一圈,体育老师站在一边监视着,但凡有人稍有怠懈,就吹哨警告。

    程琛脸上微红,汗如雨下,两条腿却沉而稳,跑得虽不快,却扎扎实实稳稳当当。

    他接受闻千秋的特别训练有一个月了,每天累得倒床就睡,刚开始浑身肌肉痛得好像不是自己的,后来要好一些,体质也比从前强韧许多。

    不管多辛苦,他都咬牙坚持下来,把学习以外的时间都拿来锻炼,恨不得立刻把“单薄”“娇弱”的身体打磨得结实强壮。

    “砰!”

    突然一声尖叫,大家惊得停了下来,纷纷往后看。

    红色的橡胶跑道上,一个女生倒在地上,长发下的脸苍白得吓人。

    同学们站在原地看着,竟然没有一个人过去扶她。

    程琛皱了皱眉,脚步刚动,那头体育老师跑了过来,急急忙忙将女生抱到树下的阴凉处,瞧了两眼,迟疑地说:“应该是中暑了……你们女生谁帮忙扶她去趟医务室?”

    女生们面面相觑,都没人吭声。

    体育老师气得瞪眼,干脆自己点了两个女生,一左一右半扶半抬了去。

    两个女生敢怒不敢言,把人送到医务室就赶紧溜了。

    唐怡躺在床上,昏昏沉沉,意识模糊,隐约听到校医说贫血,昏厥……

    再次清醒,她发现自己已经在家中的卧室里。

    唐母担忧地看着女儿:“糖糖,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唐怡虚弱地摇摇头:“我……怎么了?”

    唐母心疼地说:“你在学校昏倒了,医生说是贫血……听阿姨说你最近胃口不大好,饭也没怎么吃,妈妈让阿姨给你炖碗补汤,等会儿起来喝……”

    唐母碎碎的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地方,听着像梦似的不真切,越来越模糊。

    唐怡感觉眼皮又沉又重,含糊地应了声,撑不住睡了过去。

    *******

    体育课结束后,程琛在洗手池洗了把脸,何彤蹦蹦跳跳地跑过来,东张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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