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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宝贝呆萌妈咪-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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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羽鸢选择性的遗忘自己一时错口之失,妯娌二人很快就确定了单身派对的基调。不得不说,正如美女对男人们的吸引力,反之亦然。

    那样的高级会所,路羽鸢所有所耳闻,但处于自身所受的教育、身份以及女孩子的矜持和骄傲,她也从未真正“见识”过,说不好奇是假的,两个妹纸面面相觑,进而会心一笑,难得有机会“见见世面”的说。

    路羽鸢轻声咳嗽两声,垂眸间将眼底的雀雀欲试掩盖。

    夜色会所是S市很出名的会所,它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有多高档,也不是因为背后的老板有多神秘,而是它的“特色”。S市不乏有专门接待有钱人的高档货所,“夜色”的特色就在于它的实质和宗旨。

    什么宗旨?贵妇们会欣然一笑,“夜色”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美女服务。在21世纪的今天,男女平等的今天,有专门为女性们“服务”的会所,也不奇怪。“夜色”的口碑更是一等一的好,亦如店中数一数二的“颜色们”。

    就连门口的迎宾都是让人眼前一亮的“小鲜肉”,由此可见“夜色”能在短短两年在S市占领一席之地,是有道理的。

    别看“小鲜肉”们年纪小,却是接受过专业训练的,笑脸相迎却又不会太过谄媚,目不斜视的二人更是知道什么该看什么不该看,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无论客人有多么的“怪异”,他们都能以最好的心态面对。

    比如,眼前这两位。

    高挑的那位还挺正常的,她的同伴就很是令人玩味了。明明已是黑夜,却偏偏戴着一副墨镜,大抵可能是不想引人注意,至于效果嘛,看过往人惊讶的目光就知道了。

    “夜色”的迎宾眼中含笑,这一看就知道她们是头一回来,再瞧两位客人面容姣好鲜嫩,更是表示理解,头一回嘛,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多光顾几次就习惯了。

    这“怪异”二人组,就是路羽鸢和兰岚了。

    两个人的单身派对,也是要醉了。对此,路羽鸢皱皱鼻子,来这样的地方,自然是要偷偷的来,谁会吆五喝六领着一群人来啊,太羞耻了有木有。

    可是吧,虽说是“偷偷的”,她旁边这位也太……路羽鸢脑门上刻了一个又大又红的“井”字,扯了扯兰岚的袖子,刻意压低了音量咬牙切齿道:“真是服了你了,大晚上的能不能把墨镜摘下来?你知道有多少人盯着你看么,掩耳盗铃也要有个度好不?”

    别看路羽鸢神态自若,实际上心中也是七上八下的,也是很心虚的好不好?到底是路家的小姐,越是紧张明面上就越是淡定,但因为某个蠢妹纸的缘故,害得她连表面的淡定都快维持不下去了。

    好心塞,累觉不爱了肿么破?

第一百四十八章 夜黑风高做坏事() 
兰岚一手扶了扶墨镜,眸色微闪:“羽羽,人家又不是在掩耳盗铃。”她肿么会怕被人认出来呢,这不科学。

    “呵呵,不是在掩耳盗铃,是在什么?”路羽鸢没好气地戳了戳某兰拽着自己胳膊的手,大晚上戴墨镜外出的结果就是,跟瞎子没两样。若不是有她在,她连走路都是个问题好不。

    兰岚将路羽鸢挽得更紧,两人相伴着走进“夜色”,妹纸下意识露出墨镜后的两只眼睛,四下瞅了瞅,小声道:“人家是怕、怕长针眼嘛。”

    那万一,一不小心看到了不该看的东东,肿么破?兰岚表示,人家她是未雨绸缪,第二天她还要披婚纱的说,长了针眼的新娘,多难看啊。

    闻言,路羽鸢摸了摸下颚,有道理啊!她们是出来“见世面”没错,但是也要保护自己不是?咦,等等,“夜色”的尺度有那么大么?

    不得不说,两个妹纸脑补的画面在同一个频道上,怪不得能成为“闺蜜”呢。

    想到这里,路羽鸢掏了掏包,不等她问,兰岚就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另一副墨镜,小胸脯挺了挺,无声的求表扬。

    路羽鸢拍了拍某兰的脑袋,算是称赞,于是乎,两只“墨镜”就新鲜出炉了。

    两人浑然不觉,这样的自己在会所中是多么的打眼,引人注目。正所谓一副墨镜走天涯,横竖谁也不认识谁,两个妹纸这般一想,腰板立马就挺直了,各种昂首挺胸有木有。尤其是路羽鸢,御姐之气大开,各种酷霸拽不解释。

    然而,“夜色”中,并不是两人想象中的那样,起码,表面上这里跟普通的会所酒吧没有区别。没有儿童不宜的画面,更没有那啥的气氛,正常得不可思议。

    如果非要指出不同之处的话,那就是会所内基本都是一男一女成对搭配的方式,确切的说大多都是“女士”和“小鲜肉”的搭配。女士们无一不是贵气十足的,首饰珠宝一瞧就是价值不菲的,言谈举止更是透着一股子贵气,唯有那凝视着对方的眼睛太过于明亮,恍若让人睁不开眼睛。

    也是,环视“夜色”中的所有男性生物,一张张堪比美玉的面容,实在是赏心悦目。在这里,才是真正的大开眼界,原来男人也能“姹紫嫣红”。萌萌哒可爱的,青葱稚嫩的,优雅高贵的,病娇妖媚的,内敛羞涩的,真真是应有尽有。

    这样一家“特色店”,绝对是国内首屈一指的。要说,这类似的店数都数不过来,为什么“夜色”上得了台面呢,除了它的颜色档次之外,更重要的是“颜色”的品质。看看那些人,哪怕是最妖媚的男人,都是艳而不俗,媚而不妖的。

    总结下来,就两个字——风雅。风雅和风尘,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是天壤之别。虽是带有那样的性质,“夜色”的男人们却不会为了钱而点头哈腰,践踏自己的自尊谄媚阿谀,他们甚至受过高等教育,正是因为如此“夜色”的生意才会蒸蒸日上。

    很多人都会觉得“夜色”的经营方式和理念很是矛盾,但现实告诉人们,表面矛盾实际上却是对的。换个角度想想,无论是高贵的女人还是平凡的女人,都不会看上没有尊严没有骨气的男人。更何况,“夜色”所接待的客人,可都是上流圈子的。

    贵妇也好,娇娇女也罢,可都是骄傲的。谁能想象,她们会耐烦跟粗莽工人说话?故而,“夜色”的员工们可都是精心挑选的,素质是一等一的好。

    “夜色”的老板,正是看清楚了这一点,才会选择与众不同的方式经营。

    然而,这些“特点”“优势”在路羽鸢和兰岚看来,却没什么大不了。一来,路羽鸢的两位兄长都是人中龙凤,她的历任“男友”先且不论内在如何,容貌却是不差的。二来,路羽鸢对这里的“颜色”本就报有偏见,自然不会将他们放在眼里。

    而兰岚妹纸,“颜色”们在她眼中等于“好看”的人,却远远没有到惊艳的地步,就跟看偶像剧里的白面小生一般,养眼,但仅此而已。

    本来,路羽鸢和兰岚是为了“见世面”,“见世面”在她们的遐想中,基本是与“脱衣舞”这类挂钩的。大家看看这里,别说是火辣场面了,根本就是普通的应酬宴会没差别嘛。失望的二人,对“颜色”们就更没啥感觉了。

    路羽鸢和兰岚在溜达了一圈儿,没有发现“风景”后,两人便坐在吧台边,悻悻然取下了墨镜。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来一回吧,却是败兴而归,这样的感觉真是心塞。

    兰岚妹纸一手托着腮帮子,明珠般的眼眸黯淡了几分。美目盯着酒保,不知怎的竟有几分怒意,说好的肌肉男捏,说好的脱衣舞捏,说好的热情沸腾群魔乱舞呢?妹纸有一种蛋蛋第滴忧桑,被骗的心塞赶脚,好想掀桌啊肿么破?

    “两位美女,来点儿什么?”酒保哥哥挤眉弄眼,在兰岚和路羽鸢打转的时候,就注意到她们了。当然,可不止他一个人对倆妹纸感兴趣。

    路羽鸢和兰岚在一众客人中,无意是出挑的。一个明眸皓齿清秀可人,一个柳眉杏眼面若桃李,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情,看得人目不转睛。

    酒保哥哥见她俩悻悻然的样子,不自觉话中藏有深意。红果果的视线在那边虎视眈眈的男人们之间绕了一圈儿,似乎在说,这么多的好“颜色”,她们真的一个也没挑中么?

    来到“夜色”,居然还孤身一人,岂不是太可惜了?

    兰岚不懂,路羽鸢却是懂了,她淡淡地瞥了那边一眼,忍不住翻了翻白眼。看看也就罢了,要她跟他们谈情说爱,打死她都做不到啊,不得不说,路羽鸢因在感情的道路上太过于忐忑,竟有了洁癖,要她跟那些个女人一般“逢场作戏”,难度系数太高了。

    酒保哥哥不死心,瞧着兰岚仿佛更好说话些,又道:“我们‘夜色’,只有您想象不到的,没有我们做不到的。您可根据需要,随意选择。若是,实在不满意,我们还有VIP贵宾待遇。”食指一动,指了指楼上。

    更好的,还在后头,只要,她们出得起钱。

    兰岚眼睛一亮,随即又没了兴致。她的初衷,也不过只是想来夜店感受下那样的气氛,可没想一夜情神马的,太惊悚了。再说,光看皮相的话,她回家看BOSS大人就好了嘛。

    视线轻飘飘地环视一周,兰岚妹纸再一次感叹,果然BOSS才是NO1,所向无敌啊!最左边的小鲜肉可爱是可爱就是太嫩了,他旁边的那位好像走的是冷漠路线,然而演技不行啊,痕迹太重了……哪像她家的BOSS,纯天然,不含防腐剂(添加剂)

    将这些人与路宇腾一比较吧,妹纸越发的觉得索然无味,突然好想回家看BOSS哦,肿么破?啊,俩妹纸刚交了入场费不足十分钟。

    路羽鸢点赞,同想回家啊,太无趣了这里。

    就在两人准备离开时,玉面帅哥端着高脚杯,风度翩翩而至。“夜色”的熟客都是认得他的,他就是“夜色”的招牌之一——Paul,哦,不应该说是曾经的招牌。

    曾经,Paul的魅力可以说是无人可挡,唇角仅仅只是微微上扬着,便引得女士们尖叫。他是混血儿,五官本就比东方人深邃,再加上亦正亦邪的气质,使得他很快就成为女人们的宠儿。

    男人和女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不同的,也可以说是相同的。正所谓“以色侍人,色衰而爱弛”,男人却有另一种说法,男人如醇酒,越老越有魅力。两种说法其实并不矛盾,只要保养得当,也是可能的。

    Paul不过三十五,实际上称不上“老”,但问题就在于“保养”上。Paul是女人们的宠儿,久而久之就沉迷于萎靡的生活中不可自拔,更是什么好玩怎么玩,进入“夜色”后虽被再三劝诫,却始终不放在心上。

    终于,被酒色掏空的身体,甚至连表面的“光鲜”也维持不了了。不知何时,眼角有了皱纹,皮肤也不再紧绷,像是失去弹力的弹簧,还没有光泽。虽然身材并未走样,跟别的“颜色”一比较,就彻底没了市场。

    Paul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风光,而他却从第一把手沦为“笑话”。奈何,因赌博而欠下的外债,使得他不得不继续留在这里。

    近几个月都接待的老女人的Paul,在兰岚和路羽鸢进门时,不由地眼前一亮。下意识地,Paul警觉地看了看同样虎视眈眈的“同事”,抢先一步上前搭讪,还不忘露出自认为最具魅力的笑容。

    兰岚在他近乎于“深情”的注视下,浑身一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大和,给两位美女来两杯‘粉红佳人’,记在我账上。”Paul冲着酒保哥哥吩咐道,半倚着吧台,与兰岚和路羽鸢的距离不远不近,刚刚好。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自带BGM(背景乐)的男人咩?

第一百四十九章 人人都爱酷霸拽() 
从Paul一出场,一路走过来,在兰岚和路羽鸢眼中,就很是诡异。这男人,昂首挺胸的,走路还带风有木有?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里到外,都流露着一股气息——俺素帅哥,俺素美男,所有女人都爱俺,王八之气大开……

    或许是对方的“王八之气”威力太大了,一股特有的气息迎面扑过来,路羽鸢和兰岚第一时间抽了抽嘴角,三分之一的微表情囧了那么一下下,她们只想说,这是打哪儿来的奇葩?

    Paul将两人震惊的表情尽收眼底,虎腰一震,暗自得意地只当两人沉浸在他的魅力和“美色”中不可自拔。也难怪男人会有此猜想,兰岚和路羽鸢两人一看就知道是第一回来这种地方,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的帅哥,像她们这样的女孩儿,以Paul的阅历自认为是不会看走眼的。

    咳咳,虽然他在“夜色”是大不如前了,但是也比外头那些普通的男人好太多太多,明显档次还是要高端些。Paul笑意更浓,惯来他就是自信的,大街上找得出几个比他好看的人?

    Paul的余光扫了扫其他的“颜色”,下意识撇了撇嘴,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Paul可不承认自己被“拍死了”,这不,先下手为强,由这两位MM证明他的魅力。

    “瞧着你们面生,第一次来?”Paul抿了一口酒,姿势依旧不变,也难为他能维持这么长时间。“放心吧,我们‘夜色’跟不三不四的店可不一样,我们很尊重客人的。”

    这倒是实话,“夜色”可不是一味的顾客至上,“颜色”的意愿也很重要,唯有双方达成共识,才能被带出场,或者进行别的“项目”。如何使得“颜色”点头,这就要看客人们自己的本事了。这就是一场男人和女人的角逐,乐趣自然也在其中。

    路羽鸢只想呵呵,将她们称之为“客人”,由此可见他们的本质。

    路羽鸢下意识地将兰岚挡在身后,淡淡道:“不需要,我们坐下就走。”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这男人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被对方毫不留情的拒绝,Paul的笑容疏远了几分,最后将目光停留在兰岚身上:“噗,你姐姐很保护你呢,别怕,我可是好人。我叫Paul,你叫什么名字?”

    柿子自然是软的好捏,从路羽鸢和兰岚的外表来看,自然是兰岚更软。

    姐姐?兰岚无辜地眨巴眨巴眼睛,而路羽鸢整个人都不好了。她是有多老,谁是姐姐了?于是乎,路羽鸢对Paul的感观更不好了,皮笑肉不笑道:“这位大叔,麻烦不要骚扰我们好吗,我妹妹还小呢,老牛吃嫩草是不对滴。”

    路羽鸢的声音不大,却也不小,近距离的都能听得很清楚。围观Paul泡MM的“颜色”们一时没忍住,笑出了声。

    Paul的脸色青一块紫一块,大叔什么的,完全被戳中痛处,还丢了面子。“女人,既然出来玩,就要玩得起。别给脸不要脸,真当自己是盘菜了。”男人危险地眯起眼睛,他最恨的就是被人说老,大男人主义的他本就不喜傲慢的女人,路羽鸢两头都占齐了。

    Paul的脾气本就不好,这会儿哪还记得他搭讪的目的,尤其是被同事讥笑,更是怒火中烧。

    路羽鸢眼中流露着不加掩饰的鄙夷,她最看不起出卖身体的男人,从Paul那红果果的眼神,就知道他的目的——拉生意。这样的男人,还有脸维持自尊心男性骄傲神马的,那才是天大的笑话好不好。“嗤,我和你,谁才是把自己当盘菜的那个?不是说,‘夜色’也尊重客人的意愿吗?”

    是谁心怀不轨的扑上来的?明明都拒绝他了,还厚着脸皮赖在这里,说的有的没有的,口口声声姐姐,特么的谁是你姐姐,混蛋!

    所以说,姐姐阿姨表乱称呼,会出大事滴。

    别看路羽鸢对兰岚的态度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这并不意味着她对别人亦是如此。骨子里,我们的路大小姐依旧还是那般骄傲的,对于一个从事XX职业,也看就特别猥琐,一来就得罪她的男人,会有好脸色?

    她亦不需要隐忍,更不需要去迎合他,给他面子。分分钟就打脸,路羽鸢表示,毫无心理压力。

    路羽鸢也是个毒舌的,言语之间虽没有一个脏字,话里话外的意思大家却都秒懂。一来点出了Paul的身份,二来点出了他那点儿子小心思。

    Paul真真是下不来台了,而路羽鸢美目中的鄙夷是那样的刺眼,男人从未受过这样的屈辱,一时怒火更盛的他扬起了手。

    好男不跟女斗,这六个字显然不适合Paul。熟悉Paul的人都知道,他是个什么人,虽没坏到杀人放火的地步,打女人却是干得出来的。

    被路羽鸢始终挡在身后的兰岚,在这一秒,瞳孔一缩,肃杀之意若隐若现,那是路羽鸢从未见识过的一面。

    路羽鸢唇角含着讥讽的笑意,白皙的小手早就握成拳头,她可不是娇弱的大小姐,对付这样一个外强中干的男人,这点儿自信还是有的。

    然而,那扬起的右手终是没有机会落下,反而被人从半途中拦截。

    再看Paul,脸色怎一个难看了得。此时的他,既是不甘,更多的却是对多管闲事的人的忿恨。那人似乎察觉到Paul的小心思,邪邪一笑,力道加重了几分,就见Paul的脸色更加不好了,连冷汗都冒出来了。

    “放、放手!”Paul试图维护他仅剩的尊严,试图表现出并没有被人拿住的轻松,却不知那吃痛的表情早就出卖了他。“你、你知道我是谁吗?居然敢在‘夜色’放肆!”

    男人轻笑出声,侧过脸瞥了Paul一眼,黑眸却紧紧盯着路羽鸢:“我还真不知道你是谁,你倒是说说看。”

    Paul憋红了脸,支支吾吾道:“我、我,哼,敢在‘夜色’闹事,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

    “夜色”内,彻底地安静了下来。这样一家“别具一格”的店,能在S市站稳脚跟,背后自然是有人的。关于“夜色”大老板的传闻很多,却无人真正见过。

    在开店之初,亦是有人上门寻麻烦的,最后却不了了之,可见其背后势力。故而,久而久之,“夜色”的幕后老板越来越神秘,传言也越发的令人胆战心惊。事实亦是如此,只要是“夜色”的人,嫌少有人招惹。

    像Paul这种,一出事就抬出“夜色”,并不是首例。

    Paul扬眉,坐等这男人屈服松手,却久久等不到对方有所行动,纳闷之余忍不住看向他,却被这人似笑非笑却暗藏阴郁的眼眸给吓着了。

    “嗤,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就是‘夜色’的老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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