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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们酒吧的常客,我也曾经担心过,如果她始终没办法自然地消解这种情绪,有一天把它说出来,我该如何回答呢?
一个这么好的女孩,也漂亮,鼓起勇气这样地坦露心扉,人都不可能不为之所动。不是不喜欢她,相反,我觉得她很好,难得的好,只是,那感觉不一样。
“合欢……我……”我半天才平复下来,小心地选择着措辞,生怕自己说得不恰当会伤害到她。没想到我话还没说完,她的情绪倒是先恢复了正常,不再是先前那羞涩难为情的样子。
“别这样世宁哥,你想说什么我知道的,没关系!”她爽快地说,“就是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我们一直认为生活就是平淡的日常,一天天地过,终有一天要变,死去。可是从那天晚上起,我忽然有些担心,其实人生下来不容易,活着也不容易,说不定哪一天睡下,就再也看不到明天了。如果是那样的话,没能鼓起勇气对世宁哥你说过的话,会成为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也说不定。所以,我只是想对你说出来,并不需要你的回答,也希望这不会给你带来困扰,希望一切都可以像从前一样。”
我惊讶地望着她,却发现她看上去好像一下子变得轻松了,笑容也更加甜美起来。
“对……对不起!”我说。
“哪里会对不起嘛!”白合欢笑着说,“世宁哥你不知道,你肯跟我来这里,我不知有多高兴呢!我一直很喜欢这个地方,有空的时候总会在夏天的晚上一个人来,在这里坐上一阵子。这个时候的萤火虫很漂亮不是吗?”
“嗯,是很漂亮,真的很漂亮,像在童话里一样。”我说。
这不是我文艺,我真的就是这样想的。
大暑时节,萤火虫开始地出现。古书中说,“腐草为萤”,就是因为萤火虫往往产卵在腐草之中,古人只是观察到了现象,便一直认为萤火虫是靡草萎死之后化成的,是草的精魂。
从小学习科学知识的我会认为,古人真是浪漫,虽然他们的想法是不对的。可是今天的我却感觉,没准是古人,才准确地看到了事物之间内在的关联,那种建立于自然之力上面的生生不息。
“合欢,”我十分诚恳地对她说,“谢谢你,不知道应该怎么感谢你。你……要怎么说呢……真的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女孩之一,可是……”
女孩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我,我不得不硬着头皮把话说下去。
“可是我的心里面已经有一个人了,……虽然只是单恋而已……”
说到这里,我不由得苦笑起来。我这样子,恐怕是连单恋都算不上的吧。
白合欢望着我,忽然微笑了。
“这样的心情,我明白的。”她笑着说,“没关系的,这只是我自己的选择而已,世宁哥根本不需要因为我的事情而感到困扰,我也不希望这样。”
我不由得感动,并有着深切的同感。
她说的并不是冠冕堂皇的漂亮话,而是一种真实的感受,因为我自己也是这样想的。
我的心里面,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如此地牵挂着丽卿了,为她的喜悦而高兴,为她的悲伤而焦虑。可是我们不是同样的人,不,这还不是最的,就算我心甘情愿地为她奉献出自己的一生,也注定无法在她的心中留下的痕迹,因为她的心已经被别人填满了。
那一位,是她永远都不可能忘怀的。她已经了三千年,我相信,之后无论会是多么久,她都会一直等下去,哪怕是他再也不会回来。
这样一想我自己的处境,就不由得和白合欢同命相怜起来。
一个女孩子的心事,我却无法回应,本来应该是我来安慰她才对,没想到却变成了她反过来安慰我,与我聊起天来。
“世宁哥,我的家在乡下,一个很贫困的地方。”她坦然地说,“一直到我小学毕业之前,村里都没有电。所以,每到夜晚,除了屋里会点起煤油灯,到处都是一片漆黑。那个时候,我最喜欢躺在谷垛上看星星,到了这个季节,就会到处都是萤火虫。”
“我从小就很喜欢萤火虫,觉得它们真是神奇——明明只是小小的虫子,为什么却能像星星一样发光呢?后来读了很多书,古人说萤火虫是草变的,连红楼梦里的林黛玉,都说萤火虫是草变的。”
说到这里,白合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那个时候觉得林妹妹的话不会是错的呢,她是那么聪明。大了以后知道萤火虫是怎么来的,反倒没有意思了,真的是,长着长着,就变成了无趣的大人呢。不过现在的我还是喜欢萤火虫,还是宁可相信它们是从草变来的。野草腐朽之后,就像涅槃重生一样,化成的是这样光明的东西,虽然听说萤火虫的生命只有二十几天那么短。或许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没有值不值得,全都是自己的选择。”
她的话语有些意味不明,仿佛此刻她的情绪也是发散的,想到哪里就随口说到了哪里。但是,她那柔软的话语,却不知怎的句句命中我的心扉。
甚至说,她的话就像一道光,在暗夜之中忽然照进了我的世界。
是的,有什么可迷惑的呢?的一切,不都是出于自己的心甘情愿,出于自己的选择吗?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我的将来应该何去何从,我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对于我来说,上天意外地赋予了我许多独特的力量,这些力量或许是很多有追求的人很想要的,但对我来说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而我周围遇到的人似乎都对我很宽松,并没有认为我拥有这些力量,就必须负起什么样的责任,对于这一点,我一直深深地感激着。不过现在,我也很庆幸自己拥有了这份力量,因为它给予了我前进的可能性。
原本那个决定在我的心里模模糊糊的,弄得我心思纷乱。可是此刻,白合欢的话语和她清澈却坚定的目光,却一下子让我的心思变得清晰了。
我不相信我身体内的那家伙死掉了,他一定是因为什么而被困在了某个地方。而这世界上如果还有人能把他找出来,那个人就只能是我。
否则,茫茫人海,他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寄居于我的身体?
所以,我想要竭尽自己所能地去找到他,这或许是我能够丽卿做到的最好的事。
我不是一个强者,也不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我没有什么野心,也不追求功成名就。可是对我来说,也有一些的事,我想做对我来说的事,从那些我能做的事情做起。
“合欢,谢谢你!”我的声音也愉快和坚定起来,的尴尬和困扰全都不翼而飞了。
女孩温柔地望着我,她的身影似乎也在萤火的萦绕下闪烁着微光。我感觉她就像是上天特意派来点醒我的天使。(。),。请
第一四六章 月台()
第二天,当太阳高高升起的时候,我已经坐上了北去的火车。
连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也有如此当机立断,行动如此迅捷的时候。
头天晚上,我和白合欢在萤火飞舞之中又聊了一会儿,说了些有的没的。之后,我们走出了森林公园,我租借了一辆公共自行车,载着她回家。
在我的目送下,她很安心地上楼去,还回过头来冲我笑着挥了挥手。
现在我坐在火车上,望着玻璃窗外飞速后退的景物,想起合欢的表情,居然觉得她十分可爱,竟不自觉地嘴角上扬起来。
居然只因为做了一个梦,就认定了我是她的守护神,说她是单纯好呢,还是傻?
像她那样敢于一个人半夜跑出门的人已经不多了,看看我所乘坐的这列火车,统共就没有几个乘客。城市的公共设施、公共交通还是维持着,火车和飞机也依然在正常通航,只是班次减到了最低限度,因为乘客已经少到不能再少。现在出门的,都是公务在身的人员或者是那些有信仰的人,包括司机和乘务员在内的人,都是一付神色肃然的模样,仿佛如临大敌。我所在的车厢只有我一个,想坐哪里就坐哪里,用什么姿势呆着都无所谓。
这还是我第一次在自己出生的国度里感受到了“人少”的滋味,毕竟我们这里一向是以拥挤著称的。
跟白合欢谈完之后,我彻夜未眠,一直在想着到底应该如何去做,才能实现想要的目的。思来想去,我终于在深夜三点半的时候给我的堂哥陆憬平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起来了,好像他在这深更半夜根本就不睡觉。
“什么事?”陆憬平语气平淡地说。
前些日子发生了那样异常的规则开放,但是我们彼此都没有问询对方是否安好。事实上,我是并不担心有事情会威胁到他们,看来他也是这样认为的。
“我想回去,有事跟二叔谈。”我也不说废话,直奔主题,“我的事情,二叔知道了吧。”
陆憬平哼哼了两声,说:“怎么会不知道?还是你以为我会替你保密?”
“那就好办,你跟二叔通报一声,我尽快回去。我想要的,一定是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的东西,你可以放心。”
听筒里没有传来回复,那一端的他在沉默。
该说的都说完了,陆憬平没有反对的意思,我知道他也不会反对。我刚想挂掉,却听对面轻轻地咳嗽了一声。
“陆世宁,你好像有点变了。”
“是人都会变的。”我说完,就挂了电话。
当夜,我就买了火车票,然后去跟丽卿打了个招呼,说家里有事情要处理,需要请几天假。
丽卿上下打量了我一阵子,从她的眼神里我看不出她究竟在想些什么,不过她什么都没有问。
“去吧。”丽卿微蹙着眉毛说,“反正酒吧也没客人。”
她的语气,听上去像在抱怨,又像是在撒娇,总之是十分动人。她的模样看上去有一点点落寞。
“抱歉,现在什么都不能告诉你,但是我想看到你开心的笑,不想再看到你这样的表情了。”我在心里面对她说。
我不能告诉她,她每一天都在思念着的家伙有可能曾经悄悄地在我的躯体里存在,又悄悄地离去。我不确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就算是我竭尽全力,又能不能够找到他。如果我的努力最终被证明不过是白费功夫,那么我又何必告诉她,徒然增添她的烦恼呢?
那家伙也一直不让我告诉她的,不希望她知道关于他的事,或许就是因为,他也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重新出现在她的面前吧?
我去火车站的时候,立春开车去送我。
“世宁,有什么心事,也可以说出来的。”立春一边开车,一边打破了沉默。
他的语气还是如以往那样温柔,但是神情却很严肃。
我叹了口气说:“立春哥,我会的,如果遇到困难的话,一定会向你们求助的,但是这一次,是我的家事,也不是什么危险的事情。”
在平常的生活里,每每遇到什么事情,第一个想到的就会是立春,现在想来,这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我活到这么大,还没有哪个人让我有过这样可以依赖和信任的感觉,连我的父母都不是这样。或许就是因为,立春永远是那么温和,有求必应,就像我心目中最理想的兄长一样。
而立夏,就像平素傲娇别扭,关键时刻却肯为你两肋插刀的友人。立秋像无所不知,冷静理智的导师,立冬像朴实憨厚的邻家兄弟。
能够他们而努力,他们去战斗,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无论将会为之付出什么,我都后悔。
“我的二十四小时开机哦!”我下车的时候,立春摇下玻璃,在驾驶室的窗口晃了晃手中的黑色新款。
“放心啦立春哥,我会随时联系报平安的!”我也向他挥了挥手。
转过身的时候,不知怎的有一点想流眼泪,所以我加快了脚步。
在火车上坐了好长时间,我都一直在想,这个世界上的妖,也是多种多样的呢,就像人类捉摸不定的性格一样。用某一种特定的标准去衡量他们,也一样是完全行不通的。
火车缓缓驶入目的地的站台,那为数不多的乘客步履匆匆地从车厢里钻出,又地消失在车站的各个方向,看上去仿佛仓遑的老鼠。与之相较,月台上立着的那个孤零零的人影就显得愈发的挺拔和与众不同。
月台上站着的,是我的堂哥陆憬平。天很热,可他依然穿着整洁的白色衬衫,皮鞋擦得很干净,头发一丝不乱。
上次见他的时候,他在便装战斗,显得有几分狼狈。今天这个才是我记忆中的陆憬平的模样,衣冠楚楚的花花公子。
以往的他们,就是以这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盛气凌人地看着我,所以他的这付打扮算是我最讨厌的。不过今天,我没在他的眼神中看到惯常的那种厌弃与不屑,相反的,他望向我的目光甚至带着一些我很不习惯的东西——竟似乎可以称得上是“尊重”。
其实自从经历了与陆憬平的并肩一战,对于他和憬明他们几个人以往的态度,我居然有了几分的理解。作为一个捉妖师,肩上承担着家族赋予的与生俱来的责任,他们年轻的生命,一定说不上是轻松愉快的。那么,对于什么都不知道,反而软弱和迷惑,抱怨着人生不知该何去何从的我,本能地会产生深深的厌恶,那简直是一定的事情。
换了是我,也会这样的。(。)请
第一四七章 回家()
远远地,我看到陆憬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烟盒,抽出一支烟卷来,在烟盒上磕了磕,用打火机点上了。
长这么大,我从来没看见过他吸烟,根本不知道,原来他也是会吸烟的。也或许,我从来就没有看到过他真实的样子。
“走吧。”直到我走近了,他才挪了挪步子,简洁地说了两个字。
又一次见面,我们之间似乎并没有什么可谈的,不过我觉得这样倒是很好。我们两个沉默不语,走到停车场,他示意我坐到了他车的副驾位。
陆憬平的车是一部红色的跑车,很耀眼。我系上安全带,把装着行李的小运动提包扔在脚底下。
作为我家乡的这座城市,也变得静悄悄的,像一座沉睡的死城。笔直的主干道上几乎没有其他的车辆,陆憬平的跑车终于发挥出了一辆跑车应有的速度。
“有件事想问你。”当车跑到一个令人满意的速度时,就变成了一个方便说话的非常私密的空间,“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人类的身体吸取其他东西的精魂?”
陆憬平颤了一下,似乎是吓了一跳。好在他开车的技术不错,车速这么快依旧没有因为情绪的波动受到影响。
“陆世宁,你回来到底是想干什么的?你要见我爸,就是说这个?”
“当然不是,这个,是我单纯地想知道,只问你一个人的。”
陆憬平沉默了一会儿,像是稳定了一下情绪。
“你知不知道,要是你当着我爸的面问这个,他会砍了你的!吸取精魂,那是只有妖才做的事情!”
“不只是妖,”我说,“魔神、怪,都可以,连许多在野岭之中生活得长久的普通生灵也可以,只有人类不行而已。”
陆憬平叹了口气说:“看来你知道得还真不少。”
“所以,你到底知不知道?”
“不知道,”陆憬平很干脆地说,“你问这个干嘛?你说的这些,就算有,也绝对是用了要下地狱的禁术。”
“那么,有没有办法找到特定的妖,或者……魔神?”
“喂,你到底想干什么!”这一次,陆憬平的声音里带上了几分怒意,“这些都不是正常人应该考虑的问题好吗?你当我是什么人,邪魔歪道吗?”
“不知道就不知道,凶什么凶!”我把头转向窗外,看着外头的景物地向后方掠去,“难道你认为我们还算是正常人吗?”
“你……”陆憬平被噎了一下,干脆不说话了。大概是我从小到大都是被欺负的那一个,没有这样顶过他,所以他看上去挺不适应的,就像是不认识我一样。
不过我必须来找他们,尽管这个时候我并不想见二叔——是他把我赶出了家门,而且,我的心中还有那个让我近乎疯狂的解不开的死疙瘩。
来之前我已经反复地告诫自己,这一次,无论发生什么事,无论二叔的态度如何,无论看到他的时候我的内心怀有怎样的冲动,都不可以谈关于我父母的事情。这一次,不是谈这个的时候,有些事情,如果揭开了,得到的是不好的结果,那么,我还能够与他们合作吗?
现在,我有更也更紧急的事情,需要与他们联手,借助他们的力量。我也感觉迷茫,感觉对不住九泉之下的父母,不过,我昨夜一直在对他们说话,我想,目前的状况,他们一定可以理解的吧?
直到我体内的血液觉醒,我才明白,其实我根本就不了解自己的父母。他们以一对平常人的姿态出现在生活中,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真实的样子。
不过在我全部的记忆里,他们都是非常温柔的人。
曾有人对我说,冥冥之中是有另一个世界的,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的什么,死去之后,灵魂都会到达那个地方。只不过那里与外界隔绝,谁也不知道那边究竟是什么样子。两个世界之间虽然不能相互往来,但思念却是可以传达的,如果我在心中努力地试着与他们交流的话,他们一定可以感受得到吧?
所以,他们一定会理解,会原谅我现在作出了这样的选择。
车速慢了下来,缓缓驶入一片布局精致的建筑群。
在城市的中心地带,有一片不小的湖泊,风景如画。而在湖的旁边,有一片雅致的绿地,规划出一小片高档的别墅群。
这就是我曾经称之为家的地方。
很少有一个家族,全体人员都居住在同一片区域,甚至略微地与外界隔绝。就算是再有钱,各个小家庭之间往往也会重视自家的独立性。但是我们不一样,从我生下来,偌大的家族人就一直在一起,就算是彼此之间一点都不和睦,也完全没有分开的意思。
在发现我们与旁人不同的时候,我也曾经疑惑过——如果这样子不愉快,搬出去,搬得远一些不就好了吗?现在我才明白,在一起才是必须的,是保证安全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