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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啊,那个小妞儿!”
“这年头,纯成这样的女孩子可不多见了,简直是什么都不懂,在她面前,讲个带颜色的段子都觉得像犯罪似的!”
“要是你这样想,一会儿可怎么办?”
“啧啧,犯罪的感觉不是很刺激么?只要稍微想象一下那家伙在床上的表情,哎呀,现在就有点把持不住了!”
接着,外面就传来一阵不怀好意的有些Y。荡的笑声。
在酒吧里,谈论到性的话题也很常见,有一些尺度还颇大。一开始我也很不适应,但是后来也就见怪不怪了。人类总是觉得自己的生活灰暗且没有意义,总在不停地想方设法寻求新意和刺激,在性的方面不停地推陈出新,往往就成为追求享乐的手段。
各人的想法不同,我自然也不会对客人的思想和行为去做超出我义务范围之外的评判。渐渐地,我被丽卿他们同化,也开始以旁观者的角度观察起自己的同胞来,而且越来越觉得,人类为什么这么复杂。
要不是听到他们提及了一个名字,我一定会长时间地反锁在隔断里,避开这个对我来说略显尴尬的话题。
“别扯那么多没用的了,东西带了吗?”其中一个年轻的男性声音说。
“不带的话,还有什么乐子呢?放心哥哥,我这里有冰,有小。麻,来的渠道不一样,这一次的质量超级棒!”
“那感情好,把那小妞带上,给她来上一点儿,不怕她不就范!小妞脸蛋长得漂亮,条子也正,又是那种清水的,可比外面找来的那些‘冰妹’带劲儿多了!”
又是一些瘾君子!我不由得叹了口气。见多了这样的人,以至于我连一些“行话”都听得懂了。“冰”、“小。麻”指的都是毒。品,“冰”是冰。毒,“小。麻”是麻。古。至于“冰妹”,指的就是陪客人吸食毒。品,吸到飘飘然的时候发生性。关系的女人,说白了就是妓。女。
他们是打算把一个女孩子骗去吸。毒和上床吗?这听上去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其实,人不可貌相,谁说看上去清纯的女孩,内心就一定清纯呢?没准衣服一脱,一下就变成小妖精,叫你们几个扛都扛不住!”
“也是,听听人家那名字——‘白合欢’!合欢,什么意思啊?难道不是男女交H,男。欢女爱?”
“行了,别说了,再说我都受不了了!”
接着,又是一阵荡笑。
我听得愣住了,这个名字……“白合欢”?
我想起那个红衣女孩酒吧的时候挥着手叫着:“合欢!合欢!”
是她吗?那个穿着白裙来酒吧的,笑容甜甜淡淡的女孩——合欢?
难道这些家伙在这里用污秽的言语意。Y着的,竟然是那个真正纯粹而美好的女孩子吗?
我想着他们刚刚那些可憎的话语,居然气得呆了。隔了好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这一次我可就不能袖手旁观了。合欢那样的女孩子,绝对不能接受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的,我也不能容忍。
我咔地转开隔断的门锁,冲到外面,可是外面已经没有人了。
就在我怔住了的工夫,那些该死的家伙居然已经出去了。
我脚步匆匆地从男洗手间冲出来,由于走得太快,一出门差点与对面往洗手池走过来的另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对方发出“啊”的一声尖叫。
居然是一位女性。
“对不起,对不起!”我连忙道歉,一抬头,却对上了一抹鲜艳的红裙。
说来也巧,碰上的这一位,竟然是白合欢的那位好朋友——珊瑚。
此刻我们的距离非常近,可以看清,这也是一个非常小姑娘,皮肤非常白,细致得像白瓷一样。她的妆容很浓艳,即使是面对着我这样的陌生男性,也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种宛若天生的诱惑眼神。
与合欢不一样,完全是另一种类型的漂亮女性。不过,人类就是很奇怪的,性格气质差别越大,有时反倒越容易成为好朋友,或许是源于一种互补的需要。
我的心里头“咯噔”一下。
这些傻傻的女孩子,没有什么防范的心机,那几个男孩表面上风度翩翩,内心却是十分龌龊,你们又怎么知道呢?
如果合欢有危险的话,这个女孩,也同样处在危险之中吧?
我必须提醒她们她们小心。
女孩发出“哎哟”一声惊呼,身子一歪,朝我这边倒了过来。我吓了一跳,连忙伸手扶住,帮助她站稳了。
“啊,什么事这么着急嘛,小心点哦!”叫珊瑚的女孩抬头斜睨着我,声音柔柔地抱怨起来,听上去有一丝小小的娇嗲。她身体的大半重量都倚在了我的身上,不过一点也不沉。她的身上散出一丝微甜的酒气,交织着秀发间隐隐约约的高档香水的花香,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诱惑。
但是,这还真诱惑不到我。倒不是我不正常或是清心寡欲如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而是这种程度的性感还不及丽卿平时穿着套头毛衫趿着拖鞋的模样。说来也可悲,我总担心着,跟丽卿相处得久了,会不会以后见到都没了感觉,变得不像个正常的男人了。
我手臂用了一点力,把女孩的身体托起来,扶她站直了,低头垂下眼睑,又道了一声:“对不起,我实在是太冒失了。”
我看到珊瑚的眼神中流露出了一丝惊讶,似乎对于我这样把她从怀中推开的行为感觉难以置信。或许以她的容貌,从来没有男人对她这样过,从她的眼神中我甚至读出了一丝怀疑,仿佛在说——“这家伙不会是gay吧!”
原本,我并不是这么敏锐的人,可是现在的我,一天比一天更加敏感。这并非源于我精神上的变化,而是源于R体的。随着身体可以自动地接收和辨识不同的信息,对于人类精神和心理的把握,也变得深刻起来。
我忽然意识到,可能是有什么东西弄错了。在眼前这个姑娘的眼神中,我读到了一丝不属于此刻的东西,那是一种极端的骄傲和占有欲,对于征服的渴服,膨胀的虚荣心。
对于我这样一个陌生的、与她毫无瓜葛的男人,甚至应该说,在她看来应该是地位有些低下的酒吧待者,也是必须要征服,必须匍匐于她的脚下跪舔的对象。我忽然意识到,刚刚我的行为已经触怒了她,现在她虽然微笑着,但她其实很生气。
有着瓷娃娃般精致面孔的女孩,内心却是一个渴望征服一切的女王!(。)
第一一八章 焚烬()
我从红衣少女的身上感受到了浓重的压迫感,不由地打了一个寒噤。这个女孩,与合欢太不一样,是那种……质的不一样。
有一种淡淡的恶意和**在空气中流转,散发出令人不愉悦的气息。这样的感觉,怎么想都应该是属于黑暗的,毫无疑问。
她……不是合欢的好朋友吗?
惊讶之中,我打开内在之眼,观察着眼前的女孩。
眼前的一切,瞬间改变了模样。
这个女孩身上的怪外形实在是过于特别,甚至把我都惊到了,忍不住猛地往后退了一大步。
女孩身上的怪是一个人形,比她的体型稍大一点,朦朦胧胧、隐隐约约地,刚好与她的身体重合在一起。
普通人只能看到她是一个美艳的女郎,而我看到的她,却与另外一个人形重叠在一起,就像是身体外面套了一重常人看不见的盔甲。
而这“盔甲”,竟是一具白惨惨的骷髅的形状。
所以,我才吃了一惊。之前所看到的怪,虽然形态各异,不乏样子十分丑恶的,却都没有这带来的的视觉冲击更大。
白森森散发着微弱惨绿荧光的骷髅是略微透明的,透过骷髅,可以清晰地看到女孩的面容和身形。白色的骷髅与美艳的少女的面容影影绰绰地重叠交织,又虚幻又真实,分外惊心动魄。
我试着去读取怪的信息。
名称:焚烬
位阶:中阶
数量:中等
属性:附生于超越平常的嫉妒之心,使人倾向于残害嫉妒对象。
食物:强烈的嫉妒,报复的快感
很显然,这可不是什么美好的东西。它所象征的,是强烈的嫉妒之火,当嫉妒之火熊熊燃烧的时候,确实是可以焚尽一切的——良知、善意、同情心,一切可以把人类变得平和温柔的特质。
所以,这个怪的形状才会是没有**的骨架形状吧?一个有着强烈嫉妒之心的女人,即使再美艳,其本质上也不过是这种令人惊骇的红粉骷髅而已。
其实对于人类来说,嫉妒是一种很平常的情绪,是一个正常人都不可能摆脱的魔咒。一个从来不会嫉妒的人,那是圣者,是使徒,那不是普通的人类。
人只能活那么短,所以一个人的世界,来不及以他人作为核心和焦点。即使有时候因为爱情之类的原因偏离了正轨,也很快就会修复和回归。虽然人随着成长,总会理解地球不是自己而转,可是在自已的世界里,主角从来都不可能是别人。
所以,自己应该是最好,最幸福的那一个,当看到别人优于自己的时候,无论在哪个层面,也无论是否可以企及,总会油然生出一股不甘。
这大概就是嫉妒。
我也曾经嫉妒很多人,我曾嫉妒我的堂兄陆憬明,因为他总是那么出类拔萃,那么坚决果断,即使他对我一向不怎么样,也不妨碍我嫉妒他的能力。
我也嫉妒过家里那些小妹妹们,她们天真活泼,看上去无忧无虑,不需要想那么多,也没有什么彷徨和矛盾。有时候我甚至会嫉妒立春,嫉妒他如此好看,又如此温柔。一切比我好的,都可以成为嫉妒的对象。
就更不要说我在梦中见过的那个家伙。
虽然只是一个梦,但我相信那一切就是真实。我梦中的白龙,那个让丽卿目不转睛注视着、心仪着的存在,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似乎都完美无缺。我当然是嫉妒他,但这份嫉妒就像地上的青蛙根本无法企及天上的飞鸿。
所以我觉得,但凡是个人就会有嫉妒之心吧,那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有些时候,嫉妒甚至是一件好事,因为嫉妒,所以想要超越,这份强烈的动因在有些人的身上就会转化为行动力。男人事业成功,女人减肥成功,除了因为爱情,很多时候很可能是起源于嫉妒。
可是眼前这个姑娘,她的嫉妒之心已经超越了正常的限度,变成了具有侵略性的东西。人人都会嫉妒,但是对于这种情绪的处理,却是因人而异。嫉妒的感情,只有在不能被导流向正确方向的时候,才会忽然变成杀人的利剑。
身上附有这样一个怪的女孩子,难道我还可能把她当作合欢真正的朋友吗?不要忘记,刚刚在洗手间里说着那些龌龊事情的男子,可全都是她带来的“朋友”!
我不喜欢使用可以看到怪的视野观看世界,因为那样看起来,世界的样子常常会显得不太美好。像合欢那样,单纯而干净,身上只附着一个光明之怪的人类并不常见,所以,既然我遇到了,就想要保护她。
我们离得很近,我伸出一只手,轻轻地触在了那只骷髅形怪的头部。
当我异常视界,直接与怪交流的时候,时间与空间都会发生些许的扭曲,作为宿主的人类,反而对于这一切根本不可觉察,即使她张着一双眼睛在注视,注视到的一切似乎也根本无法存储记忆。
那只怪的身形颤动了一下,我体察到了它内心的恐惧。
“食怪者……高阶……”
通常情况下,我是不会与他们进行思想交流的。我不喜欢猎杀,不喜欢杀戮与消灭,即使他们是妖和怪,即使他们是黑暗的存在也不例外。一个生命的延续都是不易的,是自然的飨赐,而一个非人的生命体,都存在了更久,身体镌刻了更多时光的痕迹。
所以,一旦产生了沟通,我就容易下不了手。我知道,这样的妇人之仁是做不成什么大事的,可是我天性如此,没有办法改变。
不过这一次不同,我必须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与非人类的交流更容易一些,他们更不倾向于说谎。
“你的宿主想干什么?”我冷冷地问他。
那只怪保持了沉默,似乎在权衡利弊。
“我不可能放过你,但是如果你把信息交给我,我可以为你留一丝残魂。”我开出了价码。
既然相遇,我就不可能留它宿生于女孩的身上,对周围的人产生危害。
初一见面,我们之间的实力对比,我们彼此都已心知肚明。我要强过它,无论这是怎么来的,反正事实如此。所以,它对于我的提议,似乎也没有什么拒绝的余地。
如果留下一丝残魂,就相当于为它保留了意识。它还可以重新修行,经过漫长的时间,还有可能变回自己。
名称为“焚烬”的嫉妒之怪开口道:“我现在把宿主的记忆传递给你,食怪者,希望你能够信守诺言。”(。)
第一一九章 时光()
我们之间的交流,是不需要通过语言的。如果它要把信息传递给我,信息就会直接变成画面,直接烙入我的脑海。
信息量比较大,于是那些画面自动地在我脑海中形成一个一个的片段,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呈现出来。
首先出现的,是非常青涩的小女生的形象。虽然那小女生看上去比现在还要小四五岁的样子,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那是合欢没错的。
她比现在看上去更怯懦,更战战兢兢,穿着更破旧,甚至是用红绳扎着两条小辫子,显得有些土气。
她似乎是在向别人借什么东西,可是那两个男生竟然当她不存在一样,转身走了。一边走,两个人还轻声地嗤笑着:“乡下来的土包子,真让人讨厌啊!我看到她头发上有虱子的,千万别靠近了,会传上的!”
合欢望着他们的背影,和他们小声嘀嘀咕咕的样子,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对方嫌弃的心情,却很容易就能感受到。合欢那因为风吹日晒而变得黝黑的小脸上带着委屈的神情,眼眶里充满了泪水。
这时,忽然有个清脆的女声用不屑的语气在背后骂了一句:“欺负女孩子,什么人嘛!”
合欢回过头去,我的目光也随着她的眼神移转,落到了后面一个女孩的身上。
女孩穿着与合欢同样的校服,头发高高地梳起来,结成一个长长的马尾,马尾上打了一个漂亮的红色蝴蝶结。女孩的皮肤很白,五官精致,脸颊因为愤怒而带着不正常的红晕,看上去像个漂亮的瓷娃娃。
两个女孩子,一样的年纪,一样的校服,气质和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同,一个是骄傲的小公主,一个是抬不起头的丑小鸭。
“给!”小公主把两个本子塞进丑小鸭的手里,“这两个家伙真讨厌,别理他们,你就用我的。要是有什么事就找我,我是班长!”
合欢愣愣地看了她一会儿,原本就溢满了眼眶泪水忽然涌了出来。
“哎呀,你干嘛哭呀?别理他们就好了嘛!”漂亮女孩也有点着急,“行了,别哭啦,我叫珊瑚,我们一起去食堂吧?别哭啦,再哭会变丑啦……”
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看电影的人,注视着这一切,心里颇有一些感慨。原来这两个女孩子是这样认识的,这幅画面,怎么看都是十分美好的吧?我注视着珊瑚的面孔,感觉她的眼神似乎是真诚的,这让我有些意外。不过,当我还想仔细看下去的时候,传输进记忆的画面就变化了。
新的画面中,两个人的模样都变了,似乎是长大成熟了一些。在一个装饰十分华丽可爱的房间里,合欢坐着,珊瑚站在一旁,用卷发棒给她卷头发。合欢的脸变得白皙了许多,五官都长开了,比原来漂亮了很多,已经有现在这种我见犹怜的味道。
她的头发黑、柔软且长,齐齐的,清汤挂面一样。珊瑚把她的头发一缕一缕地理顺,娴熟地使用卷发棒卷成大大的波浪。
“我从来没有……”镜中的合欢看着自己的模样随着发型的改变流露出一丝小性感,眼神大为惶恐。
珊瑚嘴里叼着一只发卡,吐字含混不清地说:“每天都一个样子,有意思吗?白合欢,你什么时候能变得大胆一点?”
画面变得破碎,不再是一段段影像,那些影像残留的时间太断,以至于变得像一张张定格的照片。
珊瑚带着合欢去参加宴会,珊瑚给合欢穿上一件黑色的小礼服,珊瑚拉着合欢去参加公益活动……我所能理解的,是这两个人在一起很长时间,珊瑚把合欢从单调贫瘠的生活和战战兢兢的自卑中拽出来,从身后推着她,带着她去了许多个人生中的“第一次”。
而合欢看向珊瑚的眼神,永远是那样充满了爱意和感激。我知道合欢的心情是真诚的,这一切,从她的身体因之而生长的怪就可以看得出来。
但是图像中的珊瑚的神情,却渐渐地发生了变化,望向合欢的眼神,也渐渐变得疏离。
因为随着时光的流逝,合欢变得越来越美,越来越出色,当两个人凑在一起拍下一张大头贴的时候,合欢的容色,居然丝毫不输给珊瑚,甚至因为气质的独特,在人群中显得更为出众。
跟在身后议论和倾慕的人多了起来,甚至有人跑来找珊瑚打听合欢的事情,这忽然让珊瑚产生了极大的不快。
作为容貌姣好,性格开朗,出身豪门的千金小姐,来找自己的人不是来献殷勤的,而是来打听其他女孩的,这是一件伤自尊的事情。
她开始合欢,发现自己曾经教给她的一切,都已经变成了她真正的部分,把她变得实在太好。而白合欢一向是个刻苦用功的学生,两个人上了同一所大学,学习了不同的专业,但是合欢在自己系里的名气,比珊瑚要大。
珊瑚的功课一向也好,她非常聪明,但是聪明往往战胜不了刻苦,更何况她花了太多的时间在夜生活和交际。终于,在学校高年级的毕业晚会上,珊瑚倾慕的学长校草只用热情的眼神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合欢的时候,她的心情终于忽然崩塌了。
她才发现,这么久以来,合欢之于她,就像是一只捡回来的流浪的小狗。小狗脏兮兮的,毛又粘又乱,人人绕道唾弃,而当她把小狗抱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