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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悲歌-第2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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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错,那,你为什么非要见领主?”凡明上下打量了壮汉,看他满身的肌肉,赞他一下便问道。

    “嘿嘿俺听说你们的领主大人人不错,听说给他当近卫比平常士兵拿钱多,所以,就想试试,哎!看你也不错的!你也是个当官的吧!”壮汉摸着光溜溜脑袋说。

    “哈哈。什么当官的!这就是我们的大人!圣凡明骑士!”近卫已经忍不住,哈哈大笑着说。

    “啊俺大人千万别怪俺俺不是故意在这闹得俺这就滚蛋”壮汉一听这个刚刚还被自己冠以黄瓜称呼的人,竟然就是圣凡明骑士,不由一阵后怕,吓得跪在地上说道。“起来起来,好!我就收你了!以后你就是我的近卫队长,你会调教马,那会骑马吗?

    “真的!多谢大人!俺会骑马9不错呢!”壮汉忙答应道“好!以后你就叫我骑马,哎,你叫什么名字?”凡明突然想到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于是问。

    “俺叫布什”

    凡明一阵眩晕

    公立元年八月逃回杰尔喀拉后的罗多克国王葛瑞福,由于急火攻心,医生无能为力,在一个大雨之日撒手西去,马特阿斯公爵与众人商议后,立还没断奶的王子卡蒙。瑞格森为新国王,他是葛瑞福国王唯一的儿子。

    就在新国王登基之日,维鲁加领主哥特拉斯公爵联合一众自由骑士和自立领主,趁罗多克大败,全国上下无兵可用之时,欲反叛罗多克,并领兵三千,直奔亚伦。

    哥特拉斯公爵打着王室无道,不足以统治罗多克的名号,一路浩浩荡荡,煞是狂傲。

    亚伦城内,听到哥特拉斯出兵进攻亚伦,而亚伦城内仅有守卫一千余人,马特阿斯公爵以一句:“王室之兵皆以战死,我欲回城领兵来援”为由,逃出回到杰尔喀拉,再无音讯。

    四周领主也因自己的士兵皆以战死,不愿再出兵勤王。

    王室惊恐,国王的母亲特兰纳女王后已经准备带着喧王瑞格森逃跑,逃出卡迪亚大陆。

    就在这时,凡明已经整合部队,招募被打散的罗多克士兵,将重甲兵扩充至两百人(用的是缴获的重甲)镰刀兵加备皮甲,并且扩至两百人,又招募了最让凡明欣喜地一百弩兵,弩兵的强悍凡明深深地知道。

    他将弩兵的老式弓弩进行改善,速度大为提高,一分钟能射出六箭。

    总共一千五百人,伏于哥特阿斯公爵的必经之地齐扎村,这里就是上一次斯瓦迪亚人夜袭罗多克人的地方,他就准备在这吃掉这三千人,然后直取维鲁加。

    其实,凡明最先的计划,是趁着罗多克大败,在罗多克人对王室失去信心的时候,站出来,以自由罗多克的名号招募人民拿起武器,反抗王室,再将斯瓦迪亚人赶出维鲁加。

    可没想到诺德人来得太巧,本以为这正好省去以后对付斯瓦迪亚人,可更没想到的是哥特阿斯公爵的小算盘打得比自己还响,竟然先下手为强。

    于是乎,坏了凡明全盘计划的哥特阿斯公爵,只能无辜的承受凡明的怒火。

    “大人,他们已经出了平原了,再有两个小时就到伏击圈了。”布什在凡明面前说道。

    此时的布什,是凡明身边的近卫队长,而近卫队的全部三十人都在布什的帮助下骑上了马,而凡明自然是骑着那匹布什带来的马,这原本是斯达玛王子的坐骑,是匹当之无愧的好马,全身棕黄色,毛发亮丽,并且,比平常的马要高出一头,也要壮上许多!

    凡明从布什手中抢马的理由很简单‘恐怕他的主人已经不愿在骑马了。’“都安排好了嘛?“凡明询问着布什。

    “都照您说的去做了!”

    “嗯”

    随后,他来到山谷之上,看着埋伏着的士兵大声地说:“勇士们!你们知道这里是哪吗?”

    “齐扎啊!”“对啊,我还来过几次呢!”士兵们三三俩俩的说着。

    随后,凡明又说道:“不!勇士们!这里不仅仅是齐扎!这里,是我们的家,整个罗多克,都是我们的家!这里,在这片土地上,曾经有我们的家人,曾经我们的朋友,曾经有芬芳迷人的野花,还有那绿油油让人欣喜地庄稼。”

    凡明的话让士兵们进入遐思。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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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十章 征程开始() 
“可是,你们现在再看看!现在这里还剩些什么!看看那破败的房屋!看看我们亲友的尸体,看看那烧焦的土地!再看看那早已荒芜的庄稼啊!兄弟们!你们看到了吗!我们的家,在流血,我们的土地在流血,我们的母亲在流血!没有了家人,没有了土地,没有了家。我们还有什么?我们已经一无所有!”凡明慷慨地说着。

    这时士兵们的眼中已经满是泪水,这时他们想到了自己的悲惨境地,想到了自己的家。

    “朋友们x我们造成这一切的是谁!是那些该死的领主们!是他们的懦弱,他们的自私,他们的贪婪和卑鄙,现在,我们的民族,伟大的罗多克,就要成为别人的奴隶!就要永远失去自由!你们甘心吗!”

    “不甘心!不甘心”士兵们的声音响彻天空。

    “那我们该怎么办!”

    “赶走卑鄙的贵族!我们要自由!”

    凡明拔出陌刀,指着天空大声地说:“勇士们h然你们不甘心,那就让我们团结起更多的罗多克人!在我圣凡明的带领下!对已死去的先辈们发誓!”

    随着凡明的动作,近卫们也拔出陌刀,被感染的士兵们也举起手中的武器,一齐跟着凡明发誓。

    “我!圣凡明发誓,我将勇敢的拿起武器,今生誓要把邪恶的领主们赶出罗多克(立一个自由的罗多克王国!从此不再被任何民族欺凌。”

    士兵们跟着凡明大声的发誓,齐刷刷的声音让大地颤动。

    “兄弟们,今天就让我们的敌人看看,谁说我们没有骑士便不能赢!从此以后,你们每一个人都是罗多克的骑士,勇士们!来吧让他们看看我们的骑士之魂!勇士们!战斗吧!为了自由!”

    “为了自由!为了自由!我们要战斗!要战斗!自由军团万岁!”士兵们用兵器敲击着身体或盔甲,这时自由军团独有的振奋方式。野蛮,但却充满力量。

    凡明的鼓励,让士兵们激动,其实在平时的训练,已经让他们迫切的希望一战,现在便是他们发泄的时候。

    “自由的罗多克王国!骑士之魂!”长枪兵中一个士兵激动的仰望天空,像是憧憬着什么。

    “嗨!卡尔,多么让人振奋啊!圣凡明真是主赐给我们的恩典!”另一个士兵靠了他一下,满脸激动地对他说着“谁说不是呢!来吧兄弟c好干,别给罗多克人丢脸!”卡尔晃了晃长枪坚定地说道。

    “那是当然 ̄哈!我罗哥特是不会输给你的!”

    两人以这种方式互相激励着,他们是雷萨里特带来的一千农兵中的,本是同乡,因为已经没有了家人,所以便参军,在军队他们受到的尊重和优厚的待遇,让他们对凡明很是感激。

    现在,凡明将长枪兵分为十个小队,每个小队一百人,而卡尔便是一小队队长,罗哥特是二小队队长。

    站在山顶,忘着欢腾的士兵,凡明感慨地说:“我闻到了血的味道!”

    这次的战前演说,被后来的卡迪亚史学家称为是‘演说’,因为从这里开始,凡明便踏上了征服大陆的航程。

    某山某路,“公爵大人!我们真的要用这点兵去进攻亚伦吗?那里可有整个罗多克最坚固的城墙啊!”一个贵族向身边的哥特拉斯公爵询问着,那声音不只是因为颠簸的山路还是因为害怕而颤抖不止。

    “哼,你们这胆许,若不是被那些可恶的斯瓦迪亚人消耗掉了我的一万大军,哪用得着你们。”哥特拉斯公爵心中忿忿地想着,但表面还是装出一副笑脸:“哈哈,我亲爱的里木斯克爵爷,看着吧,还没等我们到亚伦,那里的王室就已经吓得出海去了!到时候他们迎接还来不及呢y本不用我们进攻!”

    “奥 ̄哈!那就好!那,一切就要靠公爵大人多多指点了!”贵族一脸谄媚地说着。

    “哈哈!那是当然,只要我成功登基,你们都会得到厚赏的!”哥特阿斯公爵仍旧是一脸媚笑但心中却早已打算好了‘等我成了罗多克的王,你们就等着在地牢里跟老鼠享荣华富贵吧!’“公爵大人!前边出现一队人马,大约有一百人,没有旗帜,现在正堵在路中间。”侦察兵来报告道。

    “什么?哈哈,一百人也敢来挑衅,让我们去看看是哪个嫌命长的!”说着,公爵来到前方,此时看到一支长枪兵大约有百人,正成整齐的方阵,威武的站在前方。

    而方阵后边,是一个身穿银甲,*棕马的骑士,虽看不清面孔,但却感受到他所散发的威武之气,那气质与方阵哑然一体。

    “好一个银甲骑士!”哥特拉斯公爵也是征战多年的老将,一看对方战场上所散发的气质,便知不是一个简单的货色。

    “你是谁!识相的赶紧滚一边,老子对你这点人不感兴趣!”哥特拉斯公爵大声地质问着,声音中满是不屑。

    “费什么话!他娘的老子就是来问你借狗头一用的!要么交头滚蛋,要么让我的勇士们教教你什么叫做战斗!”说话的正是身着银甲的凡明,语言中也尽是不在乎。

    “什么!妈的,给我上,我要亲手宰了那个咋种!”哥特拉斯被凡明的话激怒(没办法,西方的战争就是不如东方,就连骂阵都逊一筹)

    听到哥特拉斯的命令,三千罗多克军士向凡明冲去,三千人一齐奔动,那声音,震颤着山谷。

    长枪方阵得士兵们看着黑压压的人流并没有害怕,反而是用长枪敲击着大地为自己鼓气,声音同样是响彻着山谷。

    “勇士们!放下长枪!”

    随着凡明的命令,长枪兵们端平长枪,瞬间便形成了一面坚实的长枪墙,明晃晃的枪头,像是死神的镰刀,正等待着饱饮鲜血。

    军士们看到这样的阵型开始犹豫起来,这样密不透风的长枪阵,撞上就是个死!

    哥特拉斯看到军士们停住了脚步便大声责令着:“快进攻s退者砍掉脑袋喂秃鹫,砍掉那小子脑袋的,赏一千个第纳尔!”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听到有一千第纳尔,这些每天都想着发财的士兵们红着眼冲向方阵。

    第一波冲来的军士毫无疑问的被扎成了筛子,后面的军士们踩着同班的尸体向前冲。

    一个军士拿着鹤嘴锄飞身想躲过平端着的长枪,然后袭击没有长枪保护的士兵,但很不幸的是,第二排的长枪兵发现了他,瞬间,一根长枪穿破了他的肚子,将他挑在半空中。

    由于长枪兵们的超长枪足有六米长,而军士们的鹤嘴锄只有半米,所以让军士去冲长枪兵阵,简直是送死。

    逐渐,已经有两三百人死在了长枪之下,有的长枪上还挂着一些内脏和肠子,看得让人作呕。

    这时,一个军士砍断了长枪,紧接着熟练的挥舞起鹤嘴锄,劈入一个长枪兵的脑袋,但随后也被四周桶来的长枪扎穿了身体。

    看到这个军士的作法,越来越多的军士向他学习,渐渐的,被劈断长枪的长枪兵越来越多,不得已开始拔出短刀近身搏斗。

    虽然长枪兵们练习过短刀搏斗,但哪能比得上专门近身搏斗的军士。

    来到近处的军士发挥起高超的作战水平,越来越多的长枪兵被砍成两半,断肢残臂,满地都是。

    看着渐渐不支的长枪兵,凡明不得不佩服军士作战的勇猛,和战斗技巧的熟练。

    “前队变后队,撤退!我来殿后”

    “来吧孙子们z你外公过过招!”凡明骑马奔到撤退的长枪兵身后,陌刀出鞘,一刀下去,便有一个人头腾空而起。

    对于杀人,凡明已经感觉是家常便饭,自从第一次在鲁迪村杀斯瓦迪亚人,到后来在山谷杀斯瓦迪亚骑士,这一切,只因为经受过那刻骨的悲痛之后的成长。

    陌刀左右挥舞,不断有人头落地,鲜血如喷泉般从无头尸喷出,溅在战马上,将战马套着的白色鳞甲染成血红。

    一个军士想要从马后砍断没有保护的马蹄,凡明发现时,暗道不妙,谁知,战马竟然特有灵性的抬起后蹄,把偷袭他的人踢得吐血。

    “好样的!”凡明高兴地大叫,并且还不停下的挥舞陌刀。转身一刀,便夺去了三个生命。

    渐渐地,凡明的周围已经倒了一圈尸体,军士们不敢再往前,凡明的凶狠已经在他们心里留下了黑影,说不定晚上睡觉都会做噩梦。

    “哈哈!孙子们,有种的再来追你爷爷!”凡明回头看看已经跑远的长枪兵,便对着军士们挑衅一句,然后扬蹄而去。

    “看什么9不赶紧追今天决不能放过他!!”哥特拉斯公爵被气得已经忍无可忍,拔马便追去。军士们看到领头的都追了,也无可奈何地追去。

    凡明已经带着长枪兵撤入山谷,哥特拉斯公爵领着剩下的两千七百多军士紧随其后。

    就这么一追一逃,已经跑出去近一公里。

    终于,在一个山谷的狭小地带,凡明停住了脚步,而哥特拉斯公爵也追到,看到凡明停住,以为是他已经没力气了,变放声大笑道:“哈哈!怎么!小子跑不动了?那就等着死吧!士兵们赏钱等着你们呢x我杀!”

    凡明看到还被蒙在鼓里的哥特拉斯,不禁鄙视的说道:“哈。无知的人”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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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十一章 血腥中的崛起() 
军士们举着鹤嘴锄冲向凡明,而就在这时,山谷中响起了雄壮的号角声,那号角声对于长枪兵们来说是多么的悠扬雄壮,而对于这些可怜的军士们,这就意味着中埋伏了,那简直就是死亡的召唤音命都快没了,还雄壮个屁。军士们一个个傻傻的站在原地,在等着伏兵出现,然后自己再大声咋呼着有埋伏啊!然后再被箭矢射中身亡,这是他们经过这么多战丈总结的规律。

    就这么着,战场上有了短暂的寂静。但宁静就是暴风雨的前兆。

    血腥中的崛起 第二卷第十章 征程开始

    看到周围还是没有任何变化,也不见伏兵,军士们都松了一口气,心想‘这小子耍我们呢!’但军士们刚刚挺起腰杆,紧接着一阵羽箭伴着弩矢射来,像是一阵暴雨袭来,奔向密集的人群。

    ‘暴雨’顷刻落下瞬间夺去了一百多人的生命,雨落之处,激起一片片血花。

    就在军士们刚刚被这一切吓蒙时,又是一阵密集的流失,紧接着第三波,第四波几乎是没有间断的时间,瞬间便要去了千条生命。

    新式弩箭的威力再此凸显,一分钟六波箭雨,谁能受得了!

    哥特拉斯也中了一箭,而且是弩箭,巨大的威力射穿了盔甲,深深地嵌在他的肉里,看势不妙的他立刻下令撤退。

    看到准备逃跑的哥特拉斯,凡明心中暗骂不经打,“兄弟们!是时候了!证明你们的勇气吧!”

    随着一声信号,山谷两头如同天降般的同时各杀出两队长枪兵,而山谷的两侧山壁上,也各冲下两队长枪兵。

    正追被逃跑的军士们看到四周都是长枪兵,他们已经被围在了中间,如同是案板上的肉,待人宰割。

    看着慢慢*近的长枪兵,哥特拉斯知道已经胜算无望,大声下令到“维鲁加的勇士们!你们曾经抵抗过凶残的斯瓦迪亚人的几十次攻击,你们是当之无愧的勇士!现在,又一场考验来了!让我们振奋起来!杀!”

    不得不说,哥特拉斯公爵的确是个敢战且胆大的贵族,“不愧是能抵挡得了几十次斯瓦迪亚大军进攻的人!”凡明暗暗赞叹。

    在哥特拉斯公爵的带动下,剩余的一千多军士挥着鹤嘴锄向四周的长枪兵方阵冲去,顿时,尖利的长枪从四面八方刺入军士们的身体,鲜血从刺入口**出来,四处飞溅。

    有的长枪深深地插入军士的身体,将里面的内脏带了出来,挂在枪杆上,有的长枪穿过了一个军士的身体,来不及收回,紧接着又穿过了另一个人的身体,就这样枪杆上挂着四五具尸体,场面之血腥令人作呕。

    此时的凡明也已经下马来到军阵中,他提一把陌刀,左右挥砍,实入一个死神,收割着每一个靠近敌人的生命,虽然只学过简单的剑术,但凭借着巨大的力量,即使胡乱的挥舞,也相当的强悍。

    再看看一旁的布什,他手提两把板斧,对!是纯正的板斧!逵爷用的那种!左右的砍杀,板斧所过之处,便是一阵腥风血雨。

    这时凡明也心想,‘是不是也该弄把重点的兵器来用用,要不就浪费了这一身的力气了!’四周的枪兵逐渐压缩包围圈,军士们的尸体已经倒下了一片,哥特拉斯已经是万念俱灰,看着自己士兵们的尸体,一阵心寒,他扫过四周的枪阵,严严实实,密不透风,现在想逃跑简直是不可能!

    突然,他一眼看到了正在军阵中拼杀的凡明,心中一喜!若是能将它干掉,岂不是瞬间翻盘!于是,哥特拉斯策马冲向凡明。

    而此时,凡明正在专注的砍杀,并没有注意到一侧火热的眼神。而此时,危险已经渐渐的*近。

    正当凡明,一个反手刀砍下一个敌人的脑袋时,却突然感觉一侧一阵寒意,待他翻头查看时,只见一把长有一米的骑士剑已经向他砍来,他甚至都已经看到剑身上的划痕。

    凡明已经在想自己不是这就要完蛋了吧,别的穿越里主角都是飞黄腾达的!就是个反派也得一百多章才完蛋啊!怎么自己这么命短。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一把短刀横在了他面前,骑士剑与短刀想撞,擦起了阵阵火花。

    只见短刀的主人用力一拨,骑士剑便顺势甩开,这时,凡明也反映了过来,他回手一刀,便截在了哥特拉斯的腰上,鲜血喷溅。

    但他却晚了一步,早有一把短刀已经插在了他的另一侧腰间,短刀穿过盔甲,嵌入肉中,可见力量一斑,正是救自己的那把。

    ‘咚’哥特拉斯应声倒地,抽搐不止。

    凡明翻头打量着这个救他的人,只见他年纪不大,跟自己相仿,脸上虽稚气未脱,但也显出一丝英俊,穿着白色麻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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