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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军-第3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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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湖南,他们受尽了白眼,来山东,是唯一的机会。如果依旧表现不好,等待他们的命运只有裁汰。无饷无粮,背井离乡,那就是死路一条。

    是以这些士兵也拼了命,他们没有急着开枪,第一排士兵单腿下跪,第二排士兵举枪瞄准,第三排士兵的枪,则架在与第二排士兵的空隙处。直到甘军的弹丸,在己方队伍中制造出伤亡,这些士兵才猛的扣下扳机。

    一轮齐射。弹丸风暴,从甘军身上扫过去,呐喊的声音一下子就变得低了。密集的队型,出现了较大缝隙。随后就是手留弹,向着甘军队伍里砸去。这些装备低劣的甘军,没有手留弹,见到这东西之后,竟是不知道躲闪。

    一声声爆炸声响起,茫然无知的甘军,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了代价。手留弹爆炸的效果出奇,两名管带当场阵亡,士兵伤亡惨重。剩余部队却不知丢出来的是什么东西,以为面对的是什么威力无穷的新式武器,开始转身逃窜。

    迎接他们的,却是甘军执法队雪亮的刀光。

    “临阵脱逃,就地正法!”马增寿立在马上,大声的宣布着。“再给我上,我就不信,冲不破他的营!”

    王斌承部由于方才的一轮胜仗,士气大振,终于发现自己不是废物之后,部队打的更为主动,面对甘军第二轮的进攻,士兵变的越来越沉着,也越来越有底气。

    所谓的铁勒快枪,实际也是铁勒服役期满,淘汰下来的滑膛枪,准头与射程,都不能与鲁军手里的枪械相比。即使是鲁造步枪,质量也比这些旧枪强的多。武器的优势体现在战场上,就是鲁军可以打的到甘军,甘军的步枪却因为射程不到,打不到鲁军。

    而且甘军装备旧枪的部队不能上刺刀,只能挥舞着大刀片,向王部发起肉搏。王斌承在再一次将手留弹投掷而出之后,猛的抽出军刀,大喊着“弟兄们,跟我冲啊!”带领部队,迎着甘军撞到一处。

    “杀!”一声大喊中,一名甘军的骑兵,被自己的对手劈落马下。杀人者擦了一把脸上的血,将马刀在手里一晃“我叫龙扬剑!来啊,跟我解决这些甘军!”

    骑兵的较量,与步兵的较量,差不多在同时进行,随即,就是战争之神的入场时间。几十枚圆球弹呼啸而过,落在甘军的队伍里,打的人喊马嘶。马增寿愤怒的指着炮兵阵地“娃子们,跟我解决掉这些炮兵!”

    数百匹战马组成的连环马队,向着炮兵阵地冲来,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自己落入了陷阱。鲁军的炮兵阵地之前,构筑了地雷防线。

    这招对付其他人未必有用,对付对新武器缺乏认知的甘军,却是恰倒好处。冲在前面的马队踩响了地雷,被炸的人仰马翻,其他的马受了惊吓,开始乱冲乱跑,就在马增寿拼命约束队伍时,鲁军的骑兵已从侧翼杀出,将只顾正面的甘军如同风卷落叶般的斩于马下。

    “马增寿,你终究是老了,过时了。现在这个时代,已经不是你那个时代,旧军的玩意,不灵了。”

    赵冠侯冷冷一笑,瑞恩斯坦和他的洋兵是宝贝,他不想浪费在这种消耗战里。但是瑞恩斯坦的指挥,远比他的洋兵冲锋更为有用。小试牛刀之下,马增寿已经吃了个大亏,差点连自己都葬进去。

    瑞恩斯坦则摇着头“一群武装暴徒,他们没有资格成为瑞恩斯坦伯爵的对手。战争,不是单纯的人数比较,他们或许不缺乏勇气,但是他们缺乏技巧,也缺乏作战的水平。现在就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才叫战争。”

    他的命令流水般发布出去,由传令兵向下传达。

    “李纵云旅,全体出击。”鲁军的不死名将,挥舞着军刀,大声的呐喊“我是李纵云,打不死的李纵云,不怕死的,就来吧!”

    “孩儿们,跟着我去谋富贵啊,想讨老婆的,就给我敞开了杀人!不要俘虏,再说一遍,我们不要俘虏!”孙美瑶骑在马上,带领着骑兵,向甘军的队伍主动发起突击。

    “我们第二混成旅不是孬种,是爷们的,都给我拿出点爷们样来,立功的时候到了!”

    “大炮上刺刀,所有大炮上刺刀。咱们炮营,也得吃点干的,把大炮推到一线,打这群土包子!”

    李纵云旅、商全混成旅、骑兵旅。一支又一支鲁军精锐的旗号前移,无数面战旗,向着甘军阵地移去。

    马增寿举起战刀,甘军的子弟,也以同样的血勇,回敬以冲锋。但是很快,甘军的旗帜开始后退、散乱,直到颓然倒地。甘军的辎重队方向,另一支特殊的队伍,也猛的发起突袭,在甘军的伤口上猛的撒了一把盐,随后用力的揉搓!(。)

第五百五十四章 游魂() 
近两万甘军的庞大战斗单位,虽然并非全员骑兵,但一样有着高比例马匹装备,在陕西各路山头中,都将之视为一支劲旅的部队。凭心而论,甘军的个人战斗素质并不算低劣,如果以一敌一,鲁军与甘军较量的结果,多半也是五五之数。十人敌十人,胜负也相差无几,可是到了百人一级,甘军就不够看,万人之战,就纯粹是碾压的结果。

    马增寿只是个不算出色的旧军官,在董五星时代,也不算名将,与瑞恩斯坦以及一干受过正规军事教导的鲁军军官相比,差距就不可以道理计。交战双方纸面兵力相当,可是有效指挥兵力,却是天差地远。马增寿能有效指挥的部队,只有身边的几百亲兵马队,其他部队,就只能下达简单命令,其次都是自己发挥。

    一方面是可以指挥到排班一级的鲁军,一方面是只能指挥到参将、副将一级,接下来就都看自己发挥。两方交战,就等于是一个身体健全的人与一个偏瘫病人较量,结局不问可知。

    武器以及训练上的差距,也在天平上,加上了一枚沉重砝码。与鲁军交战不到一小时,这支人数上庞大无比的甘军,已经陷入崩溃状态。失去指挥的骑兵盲目的催动着战马飞奔,鲁军在后面有条不紊追击斩杀,收割人头。

    下马作战的骑马步兵就更惨一些,他们的马在马桩子手里,想要逃的时候,已经找不到脚力。只能绝望的面对步兵的刺刀,或是骑兵的铁蹄。建制已经彻底打乱,虽然兵力依旧庞大,但已经呼应不灵,所有人都找不到自己的上级,陷入各自为战状态。

    甘军统领马增寿,带领着自己的本队骑兵,向着前线发起一次反突击,试图挽回局面,但随即,就消失在鲁军骑兵旅的墙式冲锋之下。

    甘军的给养,是以大批骆驼运输的粮草、物资,负责护卫的,则是两营步兵。他们位置远离战场,也不缺乏警觉。只是特战大队的装备战法,都是他们所没有面对过的。突如其来的打击,率先打掉了军官,接着就是手留弹的洗礼。部队混乱成一团时,鲁军虎啸林部,已经带领骑兵一营冲了上来。

    战斗毫无悬念,看着这封了口,盘成驼城的骆驼队,虎啸林的眼睛也放出光来。“这么多骆驼,起码半个月的口粮出来了!”

    “不光口粮,还能卖骆驼呢,卖了以后,能有军饷。”霍虬在旁道:“我说虎二爷,这买卖你别打算吃独食。哥们先打的头阵,这一功,你七我三。”

    “甭客气,咱们哥们的交情,还用分彼此么?这点功劳不算什么,那么多甘军呢,随便杀,还怕没功?”

    霍虬摇摇头“这点战功不算什么,跟大帅走,这点功早看不上眼饿。咱得找个俏皮的功劳,才能显出手段来!”

    战场上,枪声仍然没有停止,但是甘军已经陷入混乱之中,士兵像眉头苍蝇一样,四散溃逃。他们并不缺乏勇气,甚至敢于面对鲁军的排枪发起肉搏攻击。可是当他们的军官纷纷阵亡,军旗被砍翻之后,基层士兵不知道该如何作战。失去长官指挥的他们,如同迷途的羔羊,茫然不知所措。

    当面对如墙的骑兵,雪亮的马刀时,这些士兵开始选择逃散而非抵抗,自然也就失去了其威胁性。

    鲁军甚至破天荒的用上了铁甲骑兵。这原本是作为仪仗,显示威风用的,士兵临阵披甲,上马冲锋,速度缓慢且不能防弹,对上正规军根本没机会使用。可是对付这些甘军溃卒,铁甲骑发挥出巨大作用。看着这些铁甲怪物冲过来,甘军少数的步兵阵瞬间崩溃,随即被这些铁甲兵肆意的碾压而过。大批的溃兵举起双手,跪地投降。

    赵冠侯这时已经顾不上解决残余甘军,转而带领李纵云、商全两旅,向潼关县城内,发动攻击,解救冯焕章部。

    他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在自己与甘军战斗期间,冯部已经被郭剑吃掉,那样自己虽然消灭马增寿部,实际作战还是只能算个平手。可是当其部队接近潼关时,却仍然可以听见车站方向密集的枪声,足以证明冯部仍在拼死抵抗,战争仍然在继续。

    瑞恩斯坦点点头“冯焕章是一个有战术能力和亲和力的军官,他有自己的作战风格,也拥有属于自己的部下。这一次他坚持了下来,在未来的日子里,他的成长将变的非常快,说不定,未来的日子里,他有资格成为我的对手。”

    “目前我们还是朋友,总不能看着友军被匪徒吃掉。所有人都有,加快行军,解决郭贼!”

    冯焕章此时,已经被压缩到车站的角落,整个潼关车站的三分之二,为郭部占领。剩余三分之一,为冯部所有。

    在甘军与鲁军接战时,郭部曾想出城接应,与甘军形成前后夹击之势。不想冯军反倒对郭部实行反突击,牢牢吸引了郭军的力量,使郭剑无法抽出大兵支援甘军。等到听说甘军崩溃的如此之快,他也不由庆幸,多亏把精力用在和冯部纠缠上,否则现在怕是也陪着甘军完蛋了。

    “甘军完了!两万甘军,不到一小时就完蛋了。这,才是真正强军的实力。咱们还差的远呢,让一群刀客,差点给逼死。”冯焕章看了一下时间,颇有些感慨。他的衣服上满是血,混在士兵堆里,分不出他是军官,还是兵。

    其部下的十三太保,都围在他身边,劝解道:“别这么想,要没有咱,郭剑和马增寿合兵,就是四万人打不到两万人,还说不定谁胜谁负呢。”

    “你们这么想,就永远进步不了。我这句话放在这,今天就算郭剑与马增寿部会合,依旧是赵胜郭负。我们不要给自己抢功劳,而是该想想,怎么把部队的战斗力锻炼到和鲁军一样,也能一小时,解决甘军那样的队伍。”

    他拿起望远镜,向对面看了一眼“郭剑估计要撤了,再不撤,我看他就撤不成了。所有人都有,跟我杀出去,让郭剑知道一下,我冯焕章是何许人也!”

    本已经被压缩到角落的冯军,全都寻找着掩体,躲避救国君的枪弹。忽然,一条大汉猛的跳出工事,举着大旗摇晃着,随后是一队士兵从他身后冲出,朝着救国君的阵地上投掷了一排手留弹,接着又是排枪。

    “是旅长!是旅长在摇旗呢!”一名士兵跳出掩体,举起步枪向着救国君阵地冲去。在他身后,一个接一个汉子跳出来,随着他杀上去。

    为旅长效死!这是冯旅上下军兵都有的觉悟,即使激战一个多小时,弹尽体乏,可是冯焕章亲自摇旗,冯旅的士兵顿觉周身是力,竟不顾枪弹向着救国君的阵地扑上去。

    对面的全生老六,正在犹豫着,是该继续进攻冯焕章,还是该想着撤退。大哥没下撤退命令,擅自撤离不大好。可是现在不走,再走就来不及了。

    正在此时,自己的队伍却开始退却,不等他明白过来,冯部已经冲到全生老六身旁。他吓的连忙向后闪避着,大喊道:“撤退,快撤退!”

    白朗的抚汉军表现的极为出色,先是在城外打了一次阻击,迟滞了李纵云旅回援的过程,随即镇嵩军的马队主动出击,差点打了一次成功的反攻。靠这些人的表现,给郭剑争取了一个收容部队的机会,但是他们能做的也仅此而已。

    一个小时不到,解决甘军两万人马的战绩实在太过惊人,让整个救国君,失去与鲁军抗衡的勇气。只说与对方进行对战,就已经吓的手软。士气已失,徒劳无功。郭剑只能朝地上吐口唾沫“撤!先回羌南,再想办法!”

    “大哥,冯焕章那个瓜怂杀出来,恶的很,老六的人被他缠住了!”郭剑部下许麻子满脸焦急的跑来禀报着消息“我的人上去,可是救不下老六来。冯焕章打疯了,甩不脱!”

    “废物!这点事都做不好,还能干啥么。算了,我亲自去,把老六接回来。大哥二哥,你们带弟兄们突围,四娃,你跟我来!”

    太阳落下,月亮却并未升起。层层的黑云,遮蔽了月光,呼啸的寒风之中,雪花飘落。今冬潼关的第一场雪,仿佛是老天的眼泪,落在了城头、屋顶,更多的是落在死尸上。

    整个潼关县,如同变成了森罗地狱,几条街道,都已经被死尸堆满。侥幸未死者,也并不能算做得救,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苦难,才刚刚开始。

    山林小道上,十几个男子互相搀扶着,蹒跚而行。他们往日里身手矫健,艺业非凡,可是今天,人人腹内无食,身上有伤,再走这山路,已经颇有些吃力。

    一个男子用刀斫了树枝,交给一个重伤的男子当拐杖,同行者都穿着单薄的夏裳,只有他穿有一件棉袄,脚上是一双官靴,一看就知是首领。但是这位首领的情况很不好,中了两刀,腿上挨了一枪,血肉模糊,看上去,就让人感到脊背发凉。

    “六爷,您撑着一点,等到了羌白,就能找到郎中”

    “少废话了,有没有郎中能咋,只要不死,就接着跟郭大哥干。若是死了,那就是前世定下的命数,谁也没办法改。弟兄们,加把劲,大哥拼了性命把咱救出来,咱不能就这么糊涂的死了,回羌白,帮大哥守城去!”

    全生老六在潼关县内的战斗中,受伤很重,身边的亲兵,也都挂了彩。冷风一吹,伤口发木,流出的血冻的凝结起来,但是身体也变的不利索,行动越来越慢。风雪之夜,又没有月光,即便是走惯山路的人,这种时候行走,也是用生命在冒险。

    一名部下吞了口唾沫,想要摸些干粮,可是却摸了个空。在突围时,身上的东西丢弃的差不多,干粮早就找不见了。

    “六爷咱们能不能找个地方歇一下?”

    即使全生老六走熟了这条山路,在此时的环境下,也搞不清方向。他的血流的很多,头昏昏沉沉,四肢无力。走路像踩在棉花上,稍不留神,就可能滚进山涧里。想来,这种天气里,官军也是不会再追的,他点了点头

    “看看,找个地方,歇一下可是这么个打法,周围的村子,怕是没有人敢住。想找个人家,不容易啊。”

    总数几万的大军打了败仗,倒不至于败的全军覆没,星星点点,山林野地,总是可以遇到溃散的同伴。如果运气够好,聚集起几百人也是有的。可是像全生老六这种老江湖却清楚的很,这种时候,越是这种队伍越危险。

    官府摆了这么大的阵仗,肯定是要追杀溃军的。郭剑的主力逃出潼关,向羌南撤退,后面紧追的,就是鲁军的马队。这种时候,沿途上的小股部队,和郭剑会合以后,多半也要留下来打阻击。如果不肯会合的,也肯定会被官兵顺手打掉,借脑袋立功。

    人少,还能凭借地形把自己藏住,人一多,那就是取死之道,走到哪,都会被官兵追上干掉。像是这条山路,也不见得太平,说不上什么时候,就会有官军的追击队上来。人多,反而不够安全。

    再者,马增寿这支人马是天方兵,跟刀客不是一条路,彼此也不算相得,混在一起,说不定要内讧。是以这一行人,不但要躲避官兵,还要躲避同为沦落人的友军,处境更是艰难。

    几人向前摸索着,走了约莫半个钟头,绰号山猫子的喽罗,终于发现了一个小型的山村。所谓的村落,实际只有十几户人家,村子静悄悄的,没有动静。一连敲了几家的门,都没有回应,也听不到看家狗的叫声。

    老六道:“别敲了,肯定是都跑了。找一间房子进去,歇一晚上再走。”

    这村里没有所谓的富户,全都差不多的格局,随便找了一家过去,砸开房门,把全生老六放到床上。有人从身上摸出火刀火石打着,点起了身上带的火把,四下里照一照,却见房间里,只有些粗笨家具,其他什么都没有。

    去厨房的人,也懊丧的回来,米缸里空空的,没有一粒粮食。由于怕官兵追来,大家甚至连升火都不敢,只能蜷缩在一起,咬着牙,与饥饿与寒冷斗争。

    老六身上的伤口,又开始疼起来,脑袋昏昏的,仿佛是被人用木锤狠砸了一下,一阵清醒一阵迷糊。嘴唇干裂,嗓子里像着了火,想要喝一口水,却找不到人去打。

    风顺着房间的缝隙吹进来,像是刀子一样,切入这些人的伤口,与衣服缝隙,连睡都睡不塌实。几个人都把系腰的草绳拼命的收紧,一人骂着“****的官兵,有那么多棉衣棉鞋。要是我也有,才不怕他们。”

    “要是我也有,又何必当刀客。”老六摇摇头“要是我有棉衣,有棉鞋,也许佩萱就愿意嫁给我了。我们买些地,我干活,她在家里享福。到了这个时候,就在房子里,点着火,把房间烧得热热的,我哄着她,拿她当个仙女供起。她给我生娃,我们一家子,过好日子。”

    “是啊,我要是有一块地就好了,就凭我的本事,包准有个好收成。到时候娶婆姨生娃,再不干这卖命的营生。郭老大说,打下长安,进了四川,要啥有啥。我不想去四川,那里听说潮的很,住不惯,我就想在家里,伺候着我的地,我的婆姨,我的娃”

    几个人的畅想,被外面放哨的人打断了,哨兵推开门,紧张地喊道:“不好,有马队向这边过来,举着火把照亮,看的很清楚。他们也是朝这里来的,快藏起来!”(。)

第五百五十五章 天堂地狱() 
这种小山村,为了应付盗贼的袭击,都修有紧急避险的地窖。这一家的地窖位置比较特殊,就在主卧的床下,掀起一块木板,就能看到下面黑不见底的地洞。十几个人,有五个下到了这里,其他人,则另找地方隐藏。地下阴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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