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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军-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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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扣纽扣,腰扎月白洋绉褡包。脚穿蓝布袜子、绣花鞋,头上的辫蓄着大绺假,粗大的辫子搭在胸前。这种打扮颇有些怪异,绝对不像是个安善良民。

    他朝众人作了个罗圈揖,人群里顿时响起片喝彩声,称赞好汉声不绝于耳。那男人点着头“老少爷们,在下西头王二秃,在码头脚行里做事,麻烦哪位给脚行带个话,我家老小十七口,就靠他们照应了。”说完,就被士兵塞到了笼子里,接着就加入了咒骂大军。

    少年并没有兴趣参与这种娱乐活动,而是把目光向下移去,落到了自己的手上,但是这只手……不是自己的。

    干!什么时候有人换了自己的手?这只手虽然粗壮有力,但是绝对不属于自己,自己的手可以灵活的拆开枪械,可以弹奏钢琴名曲,可以在键盘上飞的敲击,而眼前这双手,最擅长的事估计就是拗断别人的脖子!克!

    他的头忽然剧烈的疼痛起来,断续的记忆碎片如同潮水般,涌入他的脑袋。庞大的信息流,让他的头痛的仿佛要裂开,张开嘴连连干呕几声,却什么都没吐出来。

    消失的记忆都找了回来,他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像这个世界不属于他样。他来自未来,与自己的爱人莫尼卡,从事着人类最古老的职业:杀手。

    两人虽然都是国人,但是却生活在阿美立戈王国,通常的说法,应该叫香蕉人吧?因为接了票大单,干掉了个教父级的人物避风头到了南美的小国。没想到莫尼卡的美貌,遭到当地位议员公子的垂涎。

    男人为了复仇,先是藏了段日子,随后以亡命的姿态接连干掉了议员父子以及当地黑帮的头目,最后设下了个死局,与井察局长同归于尽。枪弹、毒药,心跳起爆装置……以及莫尼卡,他的天使。

    爆炸之后,他应该是被炸的粉身碎骨,事实上在爆炸前,他也吃下了足够致命的******。而后他的灵魂,却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穿透了时空的壁垒,来到了这个时代,与眼前这具躯体的主人,合二为。

    自己,穿越了。

    不管什么科学不科学,事情就是这么生了,更为重要的是,自己现在所处的时代,也不属于任何个已知的历史时代。

    他并不是个优秀的学生,事实上,在莫尼卡收留他以前,他始终是个社会上的烂仔。后来接受的学习,也多半是和杀人有关,历史只能算是初步了解,谈不到精通。

    但是他却可以确认点,他所学过的地球国正常历史上,宋之后是元,元之后是明,再后为清。可是在这个时空里,时间出现了拐点,元朝并没出现,而是宋金对峙了极为漫长的时间,以至于让人认为始终就会这么对峙下去。

    直到两百多年前,在这具躯体的记忆里,金国出现了位雄才伟略,千古帝般的英主,挥师下江南,攻灭宋室,形成统。

    然则,通过记忆,他至少可以确定,现在自己所处的时代,就是大金天佑帝二十三年,至于换算成公元纪年……见鬼,只有上帝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他只能确定,自己所处的城市是距离京师二百四十里的津门。

    由于有着运河的关系,九河下梢的津门富豪商贾6续云集,如今已是金国北方的经济重镇。而自己现在的位置,就是津门的县衙门外字墙。两边的木笼里,站的全是津门的混混,自己这世的名字,叫做赵冠侯,身份与那些同样站在笼子里的难兄难弟样,都是津门地下社会的从业者:混混。

    这群烂仔算是这片土地上的独特生物,百万人口的大城市的群混世魔王。他们与自己前世所知的地下力量有所区别,虽然属于地下世界,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时候,混混们同样畏惧法律,不敢触犯人命大案。

    收取商人的保护费,同时也用自己的方式,来维持秩序。但是另方面,他们欺行霸市,于官府和商人而言,都是真正的毒虫。

    金国的官府,极有后世某些专家学者所推崇的皿煮政府态势,只要火不烧到自己头上,大抵是不肯管事的。于普通百姓多有威能,对上这些恶棍泼皮,则束手无策。

    他们不犯死罪,是不能问斩的,若说配,往往要惊动刑部,给刑曹们增加许多工作强度,那些京官心烦之下,说不定哪天就手滑,把县官也请到刑部聊聊。

    大家都信奉多事不如少事的大道,于混混多半是不管的,若是有苦主闹的烦了,就支签票,让衙役把人捉来,不问青红皂白,当堂打顿板子,算是给事主出气,自己也落个清净。

    能做混混的,扛打是基本功,顿板子下来,实际没什么妨碍,边挨打边问候主官列祖列宗也是常有之事。金国官员百姓都尊崇祖宗,为保上辈清誉,通常还是不管为妙,也就由得这些混世魔王嚣张下去。

    大金国前几年在高句丽与扶桑开战,兵精将勇,指挥有方,加之粮饷充足,器械精良,战事自是大胜特胜。大军路高歌猛进,杀的扶桑倭寇狼奔豕突。

    三军奋勇,将士用命,部队从高句丽的国都,路猛冲猛打,先是冲过了鸭绿江,接着又冲过了山海关,若不是倭人眼见我大金天兵威武,自己万难追及,主动提出议和。怕是那十几万大军,就要冲到京师,天子多半就要到陕西去巡幸番。

    倭人腿不如金兵快,船沉的没有金兵多,就只好乖乖认怂,同意议和。为了表示忏悔臣服之心,只象征性的要了两万万两白银做军费,又要了几块租界,上赶着给金国人当佃户,可见倭人短视胆怯,不值提。

    经此事,大金皇帝觉得倭人虽然无用,但是金军也需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步,下次争取跑的整齐些。于是委了位名叫袁慰亭的大员在津门小站编练新兵,委了他个兵备道的前程,权柄也给的极大,津门庶政事权,尽委其身,军民两政皆可过问。

    袁道台当年与其父进京等缺时,曾于津门吃过混混的苦头,对于这些毒虫深恶痛绝。边练兵,边开始对混混下手,以极为残酷的手段进行整顿。

    既然混混不犯死罪,不能用王法砍头,那就只好用私刑。这些名为站笼的木笼,并不能直接致人死地,也没有特定的目标。衙门只是派了人在街上宣传,只要自己承认是混混头领,锅伙里的寨主(注:津门此时混混组织称锅伙,头领称寨主),就有资格到里面去站站。

    只要诚心改过,在站笼内大声认罪那些看守站笼的官兵就会把人放出来,用剪刀剪了混混头上的作为标志的假辫,再去钻纪女的裤裆,这官司就算了结。

    靠着衙门大墙边上,站着十几个面目普通的纪女,穿着大花袄,红裤子,衙门每人每天给十个大子儿,从事此工作。钻裆的时候,混混需喊声“娘,儿过来了。”纪女应声“我的儿,你钻吧。”然后钻过裆去,就可以看做脱罪,转身回家没人会阻止。

    可是混混这种地下社会人员,在江湖上打混,靠的不是武力,而是张面皮。既剪了辫子,又钻了妓女的裆,那还混个什么?从此以后,街面上没了你这号人物,还怎么做混混的营生。

    如今站在站笼里的,都是天津有名的大混混,各路锅伙的寨主,若是当众丢了面子,与杀了他们也没什么区别。是以只有挺死途而已。这几天站死的大混混已经有十几个,剩下的还有咬牙硬挺着,没个真的去钻裆。

    这种站笼,也成了个身份的象征,只有够资格的混混,才能在这里站下。事情的展从开始的整顿秩序,演变成了津门各路混混的义气之争,大家都以到站笼里赴死为能。

    各路混混锅伙里的头目,若是不敢来这里等死的,就会被看不起,虽然活着,也与死了无异。乃至于些成名混混,即使不是寨主,也要到这里送死,维持自己的体面名声。

    等待死亡的人比处死的工具要多,就只好排队,笼子里站死个,自己就过去朝那官兵拱手“老架儿(注津门称官兵为老架儿,军官为老总),他不是土(死)了么,该我的个了,您老受累,把我弄进去吧。”再不然就是官兵点将,自己应卯,总之,笼子里从来没空过。

    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赵冠侯,事实上根本不是地下社会的头领,只是为了搏出位,在自己的组织,混出个大名堂,主动过来站笼。

    等到把所有的信息消化之后,赵冠侯只觉得心里生起巨大的无力感……这种事,太愚昧了。

    前世做杀手,也是地下势力的部分,他并不歧视混混,但是他歧视送死的人。尤其当这种愚行生在自己身上时,他就更有种含血喷天之感。

    这种笼子修的就是让人待不舒服,不管身体素质多好,在这种笼子里站不了个小时,就没了力气。加上气温极高,日照以及出汗缺水,坚持的时间还要缩短,这个身体的前主人,不久前刚刚昏过去次,然后被自己的灵魂吞噬了他的灵魂。事实上,他已经可以算是死了,自己如果不想点办法,那么坚持不了多久,刚刚活过来的自己就又要死去了。

    阵阵叫骂声传过来,那些还有体力的混混,全在指天骂地的咒骂。这也是混混精神的部分,要充好汉,就要把事情做足,在公堂上挨板子时,口内要不停叫骂,站笼内,也是样。人在里面,嘴里不曾停顿,各路津门的混世魔王都与袁家祖宗代的女性,都生了些不足为人道的关系。

    赵冠侯尝试着喊了两声,现自己的嗓子没问题,现在能依靠的,也就只有声音了。

    自己不能浪费这次机会。或许是靠着死去妻子的保佑,才有了这次穿越的机会,自己应该珍惜,而不是挥霍掉。他清了清嗓子,运起气高唱起来“将身形来至在大街口,遵声过往的宾朋听从头……”

第二章 县衙卖打() 
赵冠侯边用不多的力气,唱着京剧,边在心里感谢着已经升入天国的莫尼卡,为了讨她欢心,自己在上世,进行过系统的京剧学习,并且有着不俗的造诣。 ﹤≤≦。Z。在那个时代,京剧地位堪比保护动物,沦落到需要人关注保护的地步。何况他们并不住在内地,要学习这些东西,付出的努力要更多,但最终他还是成功了。包括些华人社区的新年茶话会,他也可以与莫尼卡唱上几句,讨个头彩。

    在现在这个时代,京剧地位远比另世为高,其受众程度相当于流行歌曲加上影视的集合体。达官显贵,富商大贾甚至帝王将相不乏京剧爱好者,名伶红角,可以出入宫禁,结交公卿。赵冠侯这个身体的前主人,虽然没有资格真正进班学戏,但是出于赶时髦等需求,也进行过这方面的训练,嗓音等先天条件,比自己前世还要出色,唱起来字正腔圆,有着半专业的水平。

    于片纪念袁家祖宗的诚心忏悔,这等京腔大戏如同鹤立鸡群般引人注意。混混挨打时也有唱数来宝,或是莲花落之类,彰显风骨之表现。但只限于挨板子,这等站笼之内,骨气是讲不得的,能够骂几声,便已经算是难能可贵。这等平心静气唱流水,津门好汉就无此能力。

    初时那些咒骂者还在用自己所能想到的袁家女性亲朋为赵冠侯的演出伴奏,但到了后来,所有的声音都低了下去,就连那些生意人的吆喝,也都自停止。若是谁再出声音,包准会被人砸了摊子,偌大的字墙外,只剩了那悠扬的唱腔。

    看守混混的乃是津门县的衙役以及十几个背着枪的巡防营官兵,对于那些精神菜花者,不闻不问,任他们随便乱骂。可是到了这个唱戏的身上,却忍不住来了兴趣,十余名士兵,全都凑到了赵冠侯的笼子附近。

    不独如此,就连那些纪女也都往这边看,名背着金钩火绳枪的巡兵,挡着目光,将水递到赵冠侯面前,算是格外的恩典。毕竟这等恶劣环境下,多喝几口水,往往就是多条性命。

    围观的人群里,也不时爆出喝彩声,高喊几声好,有人扯着脖子喊道:“唱的好,这快赶上谭贝勒了,好样的!”。

    赵冠侯选择这种方式,目的也在于替自己吸引注意力,若是语不,或是学着那些人起骂人,结局多半是被晒死在笼子里。他上世就对骂人比较反感,除了显示的粗鄙之外,更重要的是软弱。

    骂人实际就是代表自己对别人无可奈何,只能骂些脏话自我安慰,如果骂人有用,还要杀手干什么。与其想着怎么出气,不如先想着怎么活下来,只有先吸引到足够多的关注,才有可能活着离开。

    津门这边对混混的认知,与他上世不大样。上世的有活力社会组织分子,年轻时多半靠勇力,谁能持西瓜刀砍出条街,便是组织里极出名的豪杰。如此混上几年不死,大抵就能成为方头目。再后来就要靠机缘、钞票、脑力、靠山,才有可能洗白从青皮变成董事长。

    而这个时代津门混混,出来混江湖,靠的是硬骨头,二是脸面,三是规矩。个人武勇,气力本事,反倒处于次要因素。在时下大金朝的津门江湖里,个硬骨头的残废甚至比健全人更受混混尊敬。

    这个城市的江湖规矩,就是如此。混混开逛成名,并不依赖拳脚,而是靠卖打扬名。谁若是能挨打滚堂,不避刀斧谁就是好汉。若是开口认怂,失了颜面,就在地下社会没了饭吃,于正常的社会生活,也多半要被人看不起。

    他如果在站笼里主动求饶,被人剪掉假辫子钻个当,倒是可以离开这个笼子,但也没办法在江湖上混下去。而接收了本体记忆的他,已经明白赵冠侯为什么要来赴这个死局。这并非是单纯的好名卖命,其也确实是有他不得不如此的理由。

    自己如果真的屈膝投降,那么身体前主人的付出就都没了意义,他要守护的人,也就再难守住。于自己而言,实际没有其他选择,保全颜面,活着离开站笼,缺不可。

    杀手不是神,即使是他全盛时期,也没可能挣脱这样的牢笼,再从大庭广众面前逃走。更何况现在这具身体,他还没有完全习惯,根本不可能完成这种高难度的动作。现在能依靠的不是身体,而是脑子,当然,更重要的是……运气。

    名纪女离开自己的位置,将手里的支老刀牌香烟,递给了看笼的官兵“老架儿,您老受累,给他来点白糖水,我这还想听两口四郎探母叫小番呢。”

    那当兵的接了烟卷,利索的往怀里揣“白糖水?我这还想喝白糖水呢,糖没有,不过水倒是有。”转身到衙门对面个大碗茶的摊子上,抢了只粗瓷碗过来,将碗里的茶水灌到赵冠侯口里。边喂边道:

    “赶紧,给爷来段四郎探母叫小番。要是受不住了,就赶紧言语声,钻个裆走人回家。你说你年纪轻轻,又不是寨主,干嘛不好,非跟着凑这个热闹,露脸的机会多了,走这条道,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么?

    人得了水,就有了力气,赵冠侯朝那纪女点点头“叫小番是吧,这个……容易”

    看热闹的人群里,也有人高喊着“叫小番好,这个得听个嘎调!有没有唱旦角的,给配个铁镜公主啊?”

    站笼前片喧闹,看热闹不嫌事大与无事生非的闲人,将气氛推动的热烈起来,却在此时,皮靴踏地的声音陡然响起,随后就传来个洪亮的声音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袁大人惩办无籍流民,乃是整顿地方,强化民风的正事,怎么被你们搞成撂地画锅了?这是津门县衙门,不是北大关戏园子,还要不要点规矩了?”

    说话间,这人已经路前行,分开众人,来到站笼之前,打量了几眼赵冠侯“就是你,在这带头闹事,对抗官府?”

    赵冠侯这时也看清楚,来人的年龄比自己大不了太多,也只二十出头,身材高大魁梧,肩宽背厚,浓眉大眼,相貌威武,生的极是威风。

    来人的穿戴与那些官兵不同,头上戴着俗称喇叭式的大金红缨官帽,顶戴上镶有水晶,穿件天蓝色武弁服,下摆各处绣有云纹,胸前则是只飞熊补子,证明其五品武官身份。腰里边悬挂着西式指挥刀,另边则挂着真皮枪套,露出截手枪短柄。

    另外点引人注意的,就是在他的手上戴着枚翡翠扳指,那人边说话边用左手摩挲着右手拇指上的这枚扳指,手指翘起来,副耀武扬威的派头。

    几名士兵及衙役见了这人,忙跪地磕头,连声喊着“给李哨官磕头,李哨官高升。”围观者,则有人高声喊道:“水梯子李少把,怎么着,这关笼子唱戏,还犯了大金律么?”

    在场看客,有许多是津门江湖成名的大混混,他们是认识这位军官的。其是袁慰亭新军名哨官,名叫李秀山。乃是津门本地人士,家里在陈家沟子水梯子那里管着鱼锅伙,于江湖之名望势力均非同小可。

    津门锅伙分为水锅伙与旱锅伙两,水锅伙,又分为吃码头与吃鱼行两类,李家就是鱼行的翘楚。所有鱼人要将鱼在津门贩卖,必由李家掌秤,按船抽分,论起威风,比官府的税关还要大出几分。

    朝里无人谋造反乃是国朝惯例,同理,朝里无人,也自不好去混泼皮。李秀山本人深得袁道台器重,站笼之内,也就不会有水梯子李家的人在内。只有混混才能对付混混,收拾津门混混这个差事,也是由他主抓。戴着这枚翡翠扳指,就专为与津门县叫板充大爷所用。

    混混骂人,他是不大在意的,这帮人历来就是如此,反正骂不了多久就会闭嘴,也用不着他出手。赵冠侯的表现让他心里很不痛快,在这受刑,却要唱戏,分明故意向官府示威。唱的曲目又是三家店,那是拿自己比了好汉秦琼,难道袁道台是那靠山王杨林?

    那些巡兵是看热闹,而李秀山考虑的是袁大人的脸面,以及政令的实行。这个站笼,就是袁道台要灭掉津门混混的工具,要看的就是混混最终投降叫娘的狼狈样子。若是混混站笼如此威风,这袁道台的面子,就没了地方放,于他而言,也是极大的失职。

    不把他的威风打掉,说不定后面还有人跟风,惩办混混的事,就成了场闹剧。

    他看看赵冠侯,哼了声“岁数不大,相貌也不差,却是不肯学好,有名没有啊?”

    “赵冠侯!”这名军官对自己的态度并不友善,但是赵冠侯心里,并没在意这点,他在意的是,终于来了个说了算的,并且对自己表示关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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